小区业主进业委会成立条件要什么条件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如何认定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公开信箱
&&&&&&&&&&&&
发布单位:
綦江区政府
来信内容: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如何认定
2014年,綦江区山予城小区在回龙湾社区的指导下,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时至今日,已经历时半年之久,期间遇到很多坎坷,开发商不配合,君航物业公司从中作梗,进行抵制,到今日,进程已经到公示业主候选人时期,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龙街道对候选人的资质又有了新的解释,导致进程中断。根据重庆市物管条例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三)款,按期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街道办事处对“按期”作出了新的解释:是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按期(基本上每月交付),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情况:(一)物业公司鼓励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通过送油,送米鼓励每次缴纳一年的管理,造成部分业主忘记了缴纳截至日期,造成迟交一两个月(二)装修保证金作为抵押物管费,按月扣,可是业主也不清楚到底可以扣多少月,造成迟交了一两个月(三)物业公司乱收费,比如电梯使用费(綦江区规划局已作出行政处罚),但时至今日,物业公司还没有退还给业主,造成业主抵制缴纳物管费(四)部分业主长期生活在重庆主城,造成迟交物管费。以上四种情况,就造成了没有所谓的"按期"缴纳物管费,无法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代表?不公平。不公平,体现在一:物管公司可以不按规定,按年收取物管费,业主一旦迟交物管费一两个月就没得资格啦!犯过的法律的人,只要没得剥夺政治权利,还能选为村干部呢,我只迟交了几个月的物管费,就没得资格当代表了吗?二:不客观,物管公司只是一个公司,他出具的按期能否保证真实有效呢。恳请领导对按期缴纳物管费,做出合理解释。
办理单位:
綦江区政府
办理结果:
您的来信收悉。经查,在文龙街道回龙湾社区的指导下,綦江山予城小区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程序成立了山予城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在对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的过程中出现了部分业主和管理方对部分候选人未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未履行业主义务,存在候选人资格审查不严的问题。文龙街道办事处接到反映后,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确有部分正式候选人没有尽到《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要求筹备组按条例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再审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正式候选人进行调整,对调整后的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的日期进行公示,严格按条例规定的时间、程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后,可以不要物业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有兴趣:
相比国家,业主委员会相当于人大,物业管理相当于国务院,国务院总理由人大任免,物管受业委授权管理小区。如是出租性质的,车库的维修费应由物管出资。车库的租用费,物业有权收的。
每个事物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毕竟小区的管理、清洁与安全问题都需要物业来处理,不过如果觉得现有的物业不好的话,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联名申请更换物业公司
可以啊,但是得征求多数业主的同意。
不是这样的,根据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根据提供有偿服务来获取经济利益的,也就是说只要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了服务而业主没有合法的理由不的无故拒缴物业管理费
不需要啊,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出来的。代表着业主,为了业主权益负责和物业公司协调。负责协助物业进行小区管理等工作。
只有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业委会是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在业主大会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无权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只要成立业主大会,并且业主大会同意不要物业,那完全可以不要的。那小区不就更乱了,可以请求业主大会重新聘请物业公司。法律允许的。
由物业承担的,业主委员会只是在维护自身权益上的代表,如果在某方面需要的话可以商量凑钱,如起诉等,但是账务要公开。
相关问题:>>
交房过户中
购房完成后
账号不能为空
密码不能为空
验证码必须4位
用户名4-20位数字字母中文下划线
密码不正确且不能为空
*确认密码:
确认密码和密码不一致
验证码必须4位
我已阅读并同意
城市房产:
热门城市房价:业主委员会具体成立要件?_百度知道
业主委员会具体成立要件?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业主大会联络员的产生情况(报名公示。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十七、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备案说明、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十四、选举统计表、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选票样本,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选票、选举结果。五、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草案)、提前15天召开业主大会公示及会议流程。(公示照片)十、业主大会签到表。(业主姓名及具体门牌)十一、第一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十二。十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情况、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1、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办理流程,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七、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筹备组工作报告。九、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名单。(公示内容及照片)十六、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六,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九、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通过实行稿。十五。五,出具《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十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六:2,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备案材料:一、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入住率)。二、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三、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四、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公示内容及照片均要反映出公示位置和公示的日期。收费依据。八、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十、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并公示7日、公示内容及照片)。七、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八、业主委员会侯选人情况(报名公示、报名表及公示照片),基本情况介绍:不收费这是南京市的
采纳率:60%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当前位置:
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信息公开案
发布时间::日 09:42
来源: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提出两项申请:1、请求公开调取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三)、(五)项的报送材料;2、请求公开或调取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依据《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信息资料。
&&& 申请1依据的是《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该小区的预售许可审批始于2007年,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原《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未作此项规定、未要求开发建设单位申领预售许可证时报送相关材料,房地产管理部门无法提供申请1的内容。鉴于原《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相关资料由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由物业管理企业将相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故建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建设单位调取。
&&& 申请2要求公开《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有关“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其他物业”信息资料。该项规定不是要求建设单位报送材料,而是有关房屋初始登记要件的规定,由于建设单位未曾申请相关房屋登记且涉及房地产价格核算工作,房地产管理部门亦无相关登记信息,且《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0年废止。
&&& 因房地产管理部门未掌握上述信息,并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作出说明和回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信息公开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联系我们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主办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5
皖ICP备号-1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52号 邮编:230001社区居委会要搬进小区里 业主们不乐意了
点击人数:124
正在装修的社区办公用房内景。受访者供图
&&&&前天,海曙古林镇水岸枫情小区二期的业主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社区居委会打算把办公室和办事大厅都搬进小区里,业主们很担心,以后大量陌生人进出小区办事,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小区微信群里,大家都反对这件事。”
&&&&社区居委会要搬进小区办公,遭业主反对
&&&&水岸枫情小区二期位于薛家南路88弄,前天下午,记者来到现场采访,业主商女士一边介绍情况,一边带着记者来到小区46幢和47幢前。
&&&&“我们小区共54幢楼房,1700多户住户,是去年9月交付的,属于古林镇枫园社区。”商女士说,46幢、47幢的一层和二层是开发商预留的配套,一层现在是物业管理处,二层原本是空置的,三层以上是普通住宅,“但在上个月,有业主发现,二层开始装修,问装修工人,工人说是社区居委会要过来办公。这下,小区业主们都急了,业主微信群里也是一片反对声。”
&&&&商女士说,业主们都认为,小区是封闭式管理的,业主需刷卡进出小区,而46、47幢位于小区中庭位置,一旦居委会到这里办公,外来办事人员随意进出,不仅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还给小区卫生、停车等带来压力。
&&&&商女士告诉记者,业主们多次向社区表达过反对意见,11月7日,五六十个业主代表和社区在物业管理处开了协调会,但没有结果。
&&&&业主们认为,社区用房应当归小区业主共有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物管处的综合主管梅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社区到物管处进行过46、47幢二层的装修备案,但具体开始装修,他们也是等业主过来反映了才知道。
&&&&“业主们对社区居委会搬入小区有意见,也因此对物业产生不满,为此,物业就将双方约在一起,开了次协调会。会上,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有业主就提到了二层的产权问题。”梅女士拿出一份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印件,“在合同补充协议上,明明白白写着,46、47幢一层为物业用房,二层为社区用房。物业用房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但社区用房的性质和产权,我也说不好。”
&&&&对于合同上所写的社区用房,小区有业主认为,社区用房这个说法,仅仅是对房屋功能的一个说明,没有涉及产权。既然是开发商预留的小区配套用房,合同上也没有明确约定产权,那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应该跟物业用房一样,视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社区回复:小区内办公点只服务小区业主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瑞园小区内的枫园社区居委会采访。对于因社区要搬进水岸枫情二期而引来的争议,社区金书记直言委屈,“二期的社区用房,除了社区办公设点外,主要是建居家养老中心等其他配套设施的,这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没想到,竟会遭到反对。”
&&&&金书记说,枫园社区下辖四个小区,瑞园、观樾和水岸枫情一期、二期,共4000户居民。根据民政部门的规定,社区必须要配备居家养老中心、图书室、活动室等基础配套设施,而社区现在在瑞园的办公点,除了办事大厅和会议室,没有其他多余的空间了,“二期的社区用房有1200多平方米,根据方案,里面将设置居家养老中心,老年活动室、图书室、健身房、书画室、业委会办公室、会议室等,这都是镇里的安排。而对于社区用房的装修,也是政府公开招标的。”
&&&&“至于业主对于小区治安的顾虑,社区也考虑了,一开始,我提出实行回执单制度,外来人员凭回执单进出并登记,但业主们不同意。”金书记说,现在,镇里考虑到业主意见,决定在设置水岸枫情二期办公点的同时,不撤销瑞园的办事点,其他三个小区居民有事就到瑞园,水岸枫情二期业主可以直接在小区办事。
&&&&相关部门:
&&&&社区用房产权归属政府,社区无偿使用
&&&&小区业主对社区用房性质和产权归属的仍存疑问,记者就此也采访了相关部门。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3年,宁波发布了《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有提到关于社区用房的建设。
&&&&文件规定,社区配套用房,是指社区开展工作的办公、服务、活动和居家养老服务等综合用房,所有权归属市人民政府,镇(街道)管理,社区无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出售、出租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除了产权的规定外,文件还指出,新建社区配套用房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按每百户40平方米标准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标准配置。
&&&&社区配套用房应集中建设,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并应规定单独设立敞开式服务大厅,方便居民办事和提供服务。社区配套用房与其他建筑物合建的,应当设置在建筑物的一二层,具有独立出入口。
&&&&规划、发改、建设部门应将社区配套用房纳入住宅小区开发用地公开出让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在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中注明社区配套用房面积和具体位置。国土资源部门应在项目公开出让标书和出让合同中明确社区配套用房要求,并明确由开发单位无偿提供。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文件规定,小区社区用房的产权确归属政府,街道和乡镇进行管理,社区无偿使用。而社区使用社区用房进行办公、办事、居家养老等事务,归根到底,也是在为居民服务。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海南业委会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琼ICP备号-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