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一)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二)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三)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四)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因故退运进口货物,如属
,凭《登记手册》和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
填报为“来料料件退换”或“进料料件退换”;如加工贸易合同停止执行,料件退运后不再
的,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复出”或“进料料件复出”。
因故退运出口货物,除提供正常货物通关所需的
部门出具的已核销或未核销证明;如涉及
的,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未
且《登记手册》已核销,在办理进口
时,应到加工贸易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品名可为“XXX货物不良品”,成品为“XXX货物”,然后凭《登记手册》办理报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
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以及
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
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
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
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因故退运出口的境外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
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口时,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年内凭下列证明和单证资料向院出口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1、境内外销售双方的申请报告个一份(须盖有公司章),如属部分退运,则应在报告中注明放弃不退部分的退税申请。
2、境外公证行的证明文件(中文版),加盖公证行印章。
3、当时出口户货物的外汇核销单。
4、属退税货物应提交原退税联
5、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为核销外汇或注销已核外汇的证明。
6、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际税务局签发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7、原出口货物销售双方的合同,海关审核有关单证材料无误后,开出联系单交货主到单证管理部门查单(原海关统计联),核对相符,则开具同意退运联系函交出口方凭以办理退运货的进口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