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安邦保险被保监会接管公司黄了,银行会保证客户的本金安全吗。

中银车险和华农车险哪个好
时间:&&作者:车主指南
想要知道中银车险和华农车险哪家好,首先需要来了解中银车险和华农车险的背景介绍,以及中银车险和华农车险两者分别有哪些优势,才能进行比较判断,选出符合自己要求的车险来购买。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银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5.3508亿元,公司成立时间:日,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银车险服务优势
在中银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投保车险网上直销产品,可以享受以下服务:(1-4项服务需投保两项以上商业主险的客户可享)
1、预约查勘定损:客户所选修理厂如果非我司合作单位的,可按预约时间地点查勘定损;
2、接送事故车维修:发生保险事故的可安全移动车辆,由我司安排至合作修理单位修复;
3、上门收取理赔材料:客户按照理赔须知要求收集好理赔材料后,我司可为不方便送达理赔材料的客户提供上门收取服务;
4、故障车救援:北京市行政区内因车辆故障致使被保车辆无法行驶时提供的救援服务(费用标准:五环内免费;五环外按8-10元/公里*拖车救援单标明公里数,最高不超过400元);
5、客户回寄材料:对于要求寄回理赔材料但不方便送达的客户提供快递服务,费用到付;
6、快速理赔:提交理赔材料齐全的,赔款在三万元以下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o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Ltd.)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6年1月注册成立的一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2.1亿元人民币。日,经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金增至5亿元人民币。
华农车险简介: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o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Ltd.)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6年1月注册成立的一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2.1亿元人民币。日,经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金增至5亿元人民币。
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组织发起设立,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信用保险等;经保监会核准的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华农保险在分享保险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成功机会、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同时,始终以为中国保险业、乃至金融业的总体进步,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为终极使命。
华农保险以成为一家以服务领先为核心竞争力的,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服务需求的综合型金融控股集团为终极目标。第一步是成为以优质服务为特色的、专业化的、全国性的公众财产保险公司;第二步是组建寿险公司,成为综合型保险集团;第三步是成为跨越保险、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领域的混合型金融控股集团。
以上就是中银车险和华农车险的介绍和优缺点对比,如果你想查询这两家车险的优惠报价信息,可以在下面这里查询:
车险哪家好
数据加载中,请稍后...
保险公司车险报价安邦被接管,经营乱象的活样本。把不让干的事全干了!
盲目扩张,资产转移,高杠杆违规经营,强行并购,野蛮资本入股国有银行后,又海外并购,涉嫌转移巨额资产。
还记得么?日,对于安邦保险集团而言意义非凡,当时宣布“以19.5亿美元收购美国纽约华尔道夫酒店大楼”这一爆炸性消息,迅速占领全球财经媒体的头条。这一交易创下美国酒店相关交易的最高金额纪录,也是安邦保险集团首次海外投资。
事实上,这只是安邦保险集团“蛇吞象”式海外并购的一个缩影。
日,安邦保险集团宣布收购比利时FIDEA保险公司,这是中国保险公司首次100%股权收购欧洲保险公司;
日,安邦保险集团以2.19亿欧元的价格收购比利时百年银行德尔塔·劳埃德银行;
日,安邦保险集团以约121.5亿元的价格,收购荷兰VIVAT保险公司,市值达8845.4亿元,这是中国企业首次进入荷兰保险市场。
随后,收购韩国东洋人寿并保持东洋人寿上市地位。
不过,安邦保险集团的海外扩张之路从去年开始变得不再“顺风顺水”。去年4月17日,美国年金与人寿保险商信保人寿官方通过美通社宣布,公司将终止与安邦保险集团的并购交易,并称其将继续评估其他战略选项。无独有偶,安邦保险集团去年还主动宣布放弃撤出喜达屋酒店。
彼时,有市场人士猜测,安邦保险集团收购喜达屋酒店最大的不确定因素不在于钱,而在于监管政策。理由之一是,安邦保险集团的境外投资已经碰触了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不超过总资产15%”的监管红线。
公开资料显示,吴小晖生于1966年10月,是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周宅村人,于1996年成立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旅行者汽车集团,这两家公司后来成为安邦保险集团的发起股东。日,胡茂元卸任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吴小晖开始走上台前,出任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
在吴晓晖执掌安邦保险集团的数年,安邦保险集团金融版图不断扩张,资产也实现了几何级的增长。目前,安邦保险集团业务涵盖寿险、财险、意外险、健康险、养老险、银行和资产管理,拥有超过3500万名客户和遍布全球的服务网络。更让业内惊叹的是,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安邦保险集团总资产已经达到1.97万亿元,而发展20多年的中国人寿总资产规模为2.6万亿元。
在安邦保险集团的架构中,安邦人寿及安邦财险分别控股安邦养老及和谐健康险,而这两家的合并报表基本可以囊括安邦保险集团的整个保险业务。
根据安邦人寿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安邦人寿与子公司合并报表后,总资产高达1.45万亿元,同比增长61%,轻松实现翻番。不过,该公司去年净利润增速下滑,为151.15亿元,同比减少20%;保险业务收入1372.36亿元,同比增长115.36%。安邦人寿注册资本金为307.9亿元,短短六年间,安邦人寿总资产已从5亿元增长至过万亿元。据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年,安邦人寿总资产分别为5.05亿元、39.92亿元、81.42亿元、169.7亿元、1199.6亿元、9167.6亿元、1.45万亿元。
集团旗下第二大子公司安邦财险,其实是安邦保险集团的前身。相关数据显示,安邦财险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3.52亿元,同比增长39.05%。与此同时,相关数据显示,安邦财险资产总额也是连年飙升,与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后,2016年底资产总额7954.52亿元。年这一数据分别为51.9亿元、897亿元、1463亿元、2088亿元、3500亿元。
近年来,安邦系在资本市场不断掀起举牌潮,成为险资举牌代表性样本。不过,2017年以来在监管对万能险进行了一系列整顿后,险资举牌几近绝迹。
安邦人寿公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达到220亿元,与2015年相比并无变化,具体包括安邦集团控股、东洋人寿、安邦养老、安邦资产管理、安德力房地产等。在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安邦人寿2016年投资额度达到886.09亿元,同比增长22.69%,包括安邦财险、民生银行、金地集团、新疆金风科技、金融街控股、邦银金融租赁、北京首都开发股份等。
具体来看,安邦人寿持股比例最高的为金融街控股,达到29.98%,距控股股东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31.18%的持股比例仅一步之遥。安邦人寿持有金地集团的比例也超过20%,民生银行、大商股份、同仁堂、金风科技、欧亚集团、中国建筑、招商银行也超过10%。据统计,安邦保险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公开持有A股24家公司股份,主要集中在银行、房地产等蓝筹股,市值规模超过2000亿元。其中,本轮持股市值最高的当属招商银行,一季度末持有27.05亿股,持股比例10.72%,以6月14日收盘价计算持股市值达到576亿元。此外,安邦保险集团持有民生银行的市值达到457亿元,中国建筑315亿元,万科A、金融街控股、金地集团也都超过100亿元。
安邦保险集团持股最受关注的非万科莫属。宝万激战正酣之际,安邦保险集团杀入举牌万科。双方均表示看好对方,这也意味着二者正式联手,让万科管理层当时在合计控制股份上稍微占据优势。
在去年,吴小晖不再履职董事长一职消息传出之后,安邦系概念股开盘普跌,而民生银行却相对表现平稳。民生银行2016年年报披露,安邦保险集团通过旗下多个子公司共计持有民生银行股份约65亿股,占总股本17.84%,为民生银行第一大股东。
目前,安邦集团经营总体稳定,业务运行基本平稳,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经监管检查发现,安邦集团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保监会已依法责令安邦集团调整吴小晖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保监会依照法律规定,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接管工作组,全面接管安邦集团经营管理,全权行使安邦集团三会一层职责。
接管不改变安邦集团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接管期间,接管工作组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照常经营,确保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依法维护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接管过程中,接管工作组将积极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完成股权重整,保持安邦集团民营性质不变。
安邦保险集团的未来充满变数。
有分析指出,作为资产近2万亿的保险巨头,安邦事件将对中国保险行业的格局产生深远影响,跨境并购或将进一步降温,遏制“野蛮人”式的激进扩张。但安邦事件风险可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来源:央视财经资讯组、保监微新闻、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安邦接管工作组35.6亿挂牌转让世纪证券 将引入优质股东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作者:赵毅波
5月22日,《资本新说》获悉,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1.65%股权被挂牌转让,转让方为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转让底价万元。(注:受让方资格条件详见文末)
北京产权交易所官方截图
据官网介绍,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0年的江西省证券公司。2001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广东省深圳市。多年来,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以深圳为总部,业务网络覆盖全国的综合型证券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7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及部分大中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拥有22家分公司、38家证券营业部。
2013年,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首旅集团”)、广州天伦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伦万怡”)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世纪证券91.65%的股权(其中,首旅集团转让所持世纪证券55.29%的股权,天伦万怡转让所持世纪证券36.36%的股权),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邦集团”)依法竞价成功受让该标的股权。
但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未批准安邦集团提交的股东资格申请,世纪证券尚未就该标的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在此之前的5月10日,安邦保险集团以零对价的形式将旗下邦邦置业50%股权转让给远洋集团全资附属公司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据悉,邦邦置业股权变更完成后,安邦集团与远洋集团双方会在30个工作日按照股权比例进行首期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的实缴,双方各持有邦邦置业50%股权。邦邦置业受安邦集团委托对安邦持有的不动产资产进行代建、代管,邦邦置业根据市场化原则收取代建、代管费用。相关项目后续纳入远洋管理体系,统一使用远洋品牌进行建设、销售及运营。而本次交易,也不涉及任何资产权属(产权)方面的转让。
针对此次合作,5月10日,远洋集团发文表示,安邦保险集团是远洋集团的主要股东之一,双方在业务模式、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值得注意的是,安邦已经被接管。
2月23日,保监会发布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的决定。保监会称,安邦保险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鉴于你公司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4条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对你公司实行接管。”保监会称。
据介绍,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成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组长为何肖锋,接管期限自日起至日止。
今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称,依法撤销了安邦保险集团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同时,安邦保险集团同步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还将启动战略股东遴选工作。
中国银保监会称,在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的同时,安邦保险集团将同步启动战略股东遴选工作,尽快引入优质民营资本作为公司的战略性股东,实现保险保障基金有序安全退出,并保持安邦保险集团民营性质不变。
据新华社5月10日报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吴小晖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十五亿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小晖隐瞒股权实控关系,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财险)、安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并先后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和安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1年1月起,吴小晖以安邦财险等公司为融资平台,指令他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原保监会批准和延续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吴小晖指令他人采用制作虚假财务报表、披露虚假信息、虚假增资、虚构偿付能力、瞒报并隐匿保费收入等手段,欺骗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以承诺还本付息且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诱饵,超过原保监会批准的规模向社会公众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非法吸收巨额资金。其间,吴小晖以虚假名义将部分超募保费转移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百余家公司,用于其个人归还公司债务、投资经营、向安邦集团增资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亿余元。此外,法院还查明,吴小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安邦财险保费资金100亿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吴小晖及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相关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股权等资产。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晖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附受让方资格条件:
为引入资本实力雄厚、公司治理规范、管理能力突出的优质股东,优化世纪证券股权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此次股权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法人机构。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但每个联合体中的成员数量不应超过8家,并应明确其中1家成员为牵头方,牵头方在受让公司股权后应至少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资格条件,以及《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1) 意向受让方应当充分知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的风险等信息,投资预期合理,出资意愿真实。(2) 意向受让方应逐层穿透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最终权益持有人,以及与世纪证券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保证入股标的企业后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以及未经批准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标的企业股权的情形。(3)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能力,出资款须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资金参与本项目。(4) 意向受让方应当充分知悉并且能够履行证券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破产清算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 (5) 意向受让方应当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在中国证监会、银行、工商、税务、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等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情形。(6)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资产负债率和杠杆率水平适度,债务规模和期限结构合理适当。其中,受让5%以上股权的受让方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未达到净资产的50%,不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受让25%以上股权或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成立满2个会计年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如果该意向受让方为非金融机构的,还应当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雄厚、公司治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管理能力达标、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并制定合理明晰的投资金融业的商业计划。受让股权超过50%或虽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除满足本条前述相关条件外,还应对完善世纪证券治理结构、保持世纪证券经营的独立性、防范风险传递和不当利益输送等有明确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安排。如果该意向受让方为非金融机构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核心主业突出,业务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二是资本实力雄厚,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原则上需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4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等相关行业监管要求。三是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简洁清晰,股东、受益所有人结构透明。出资企业为企业集团或处于企业集团、控股公司结构之中的,须全面完整报告或披露集团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及其变动情况,包括匿名、代持等相关情况。四是管理能力达标,拥有金融专业人才。若上述意向受让方为非金融机构,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世纪证券的控股股东:脱离主业需要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风险管控薄弱;进行高杠杆投资;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或技术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操纵市场,扰乱金融秩序;5年内曾对所投资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7)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持续出资能力,并承诺未来支持世纪证券进行增资,协助保持世纪证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世纪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A.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B.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4、意向受让方以及意向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完成本次交易后,参股证券公司(包括因本次交易而参股标的企业的情况)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超过一家。
5、意向受让方入股标的企业后不得导致境外人士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标的企业超过51%的股权;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机构的,应当满足《外资证券公司办法》以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关于境外股东资格的规定。
6、意向受让方如成为世纪证券控股股东,应承诺自获得股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世纪证券股权;其他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自获得股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世纪证券股权;若本交易完成后世纪证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则所有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自获得股权之日起48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世纪证券股权。
7、如果意向受让方为金融机构的,应当满足国家关于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相关政策。
8、意向受让方还应满足证券监管机构基于审慎经营、强化监管、防范风险需要提出的相关股东资质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其他规定与要求。
作者:资本新说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我在工商银行买的安邦保险到期一年,本金能取出来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我在工商银行买的安邦保险到期一年,本金能取出来吗?
山东-济宁&09-13 12:18&&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我在工商银行买的安邦保险到期一年,本金能取出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毕丽荣)()&
(马家强)()&
(康治斌)()&
(毕丽荣)()&
(孟凡兵)()&
(颜培卿)()&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35246
人气:561786
江西 南昌市
人气:267526
上海 徐汇区
人气:37647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67851
人气:22153有谁知道安邦共赢3号这项理财险的?银行理财经理说是保本保息的,请问是这样吗?有谁买过吗?本金都拿到_百度知道
有谁知道安邦共赢3号这项理财险的?银行理财经理说是保本保息的,请问是这样吗?有谁买过吗?本金都拿到
有谁知道安邦共赢3号这项理财险的?银行理财经理说是保本保息的,请问是这样吗?有谁买过吗?本金都拿到了吗?有没有风险啊?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你好,理财险保本是没问题,但保息纯粹就是误导了。没有任何一个保险产品是保证收益的。给你承诺的收益,一般只是最乐观情况下的预估收益。
请问你买过这款吗?
不需要买过才知道,保监会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保险产品保证收益。
采纳率:95%
来自团队: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银行理财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安邦保险电话是多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