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扰乱金融秩序罪平台秩序

京东举报天猫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讯 “双11”即将来临之际,记者获悉,京东已于昨天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阿里方面回应媒体时称市场问题该市场解决,会将价格优势持续到底。  昨天,一则有关京东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天猫的消息在微信里飞传,该消息称,阿里巴巴集团在“双11”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如果参加天猫“双11”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11”主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则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则会在流量和资源位等方面进行处罚或制裁,导致商家无法正常参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双11”促销活动。  “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该实名举报材料中,京东方面认为“二选一”使得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购物的客户无法享有公平的促销优惠,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其行为还干扰了品牌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的营销和推广,损害了商家利益。“这些行为不仅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京东集团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对于京东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天猫“二选一”之事,阿里巴巴有关公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没有正面回应京东的质疑是否属实,这位公关人士称,市场问题应该市场解决,阿里会将价格优势将持续到底!  昨晚,京东集团方面则在向记者确认实名举报“二选一”事件后,对阿里巴巴的回应也给出了如下回应:“阿里始终回避回答它是否在搞不正当竞争这个核心问题。阿里的实际行为恰恰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不让商家自由选择其他平台搞促销,何谈让消费者选择?”
(责任编辑:HN666)
10/16 14:2709/30 15:2809/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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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日报社
第10版:财经新闻·连载
  社长:夏泽民 总编辑:屈胜文    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02
财经新闻·连载
“双11”未至“猫狗”开战
京东称阿里扰乱市场秩序
近日,京东突然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称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商市场秩序,胁迫合作商家“双11”期间“二选一”,要么选择阿里,要么选择京东。 京东公布的信息称,近期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11”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如果参加天猫“双11”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11”主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则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则会在流量和资源位等方面进行处罚或制裁,导致商家无法正常参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双11”促销活动。 京东认为,“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使得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购物的客户无法享有公平的促销优惠”,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干扰品牌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的营销和推广。京东集团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 京东同时展示了商家发过来的投诉信。落款为“木林森官方旗舰店”的信件显示,“由于另一竞争平台给予我们的压力,为了大局公司选择撤掉京东双11会场资源。” 阿里针对京东的举报回应称:“天猫品质更真服务更好价格更低物流更快,是企业实力的自然结果。任何竞争都要直面现实不转移话题,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中原因。最终解决方案让消费者选择。” 记者就上述事件向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求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看到有关报道,待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做回应。&&&&&&&&&&&&&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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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新网审字[号 陕ICP备号摘要:4月2日中午消息,京东官方微博回应了针对部分媒体对&刷单&的报道。京东表示,开放平台从成立之初,即制定严格的公司政策,禁止刷单行为的出现,如发现有商家或工作人员有违反该规定的情况,均按公司规定严厉处罚。
4月2日中午消息,京东官方微博回应了针对部分媒体对&刷单&的报道。
京东表示,开放平台从成立之初,即制定严格的公司政策,禁止刷单行为的出现,如发现有商家或工作人员有违反该规定的情况,均按公司规定严厉处罚。
对于有报道提及的&京东官方刷单&的情况,公司正在内部核查该事的细节,如确认个别员工违规,京东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严厉惩处,并对员工进行进一步的政策宣贯和教育;同时,我们初步了解到与京东某员工聊天的商家为:杭州乐步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为雷雁群)。
一直以来,京东对开放平台的监管政策都非常严格,坚决不允许虚假交易的情况发生,京东公开明示的对虚假交易的惩罚规定如下:
京东JD.COM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京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京东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卖家店铺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京东JD.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京东JD.COM&开放平台总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卖家违规管理规定
第一节 严重违规行为说明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京东网站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 出售假冒商品:是指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出售假冒商品且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违反本情形的卖家,京东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市场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关闭店铺等)。
2.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卖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100分。
3.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卖家盗用他人京东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4. 假冒材质成分:是指卖家对商品材质或成分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损害买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
5. 扰乱平台秩序:是指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京东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的行为。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5.1卖家或其客服团队(或人员)将京东咚咚/或400电话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违背正常交易的目的,或将京东咚咚/或400电话用于任何为京东买家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属于扰乱平台秩序行为。
5.2 卖家在商品包裹中放入带有非京东(JD.COM)购物链接或未经京东许可的第三方非京东(JD.COM)链接、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二维码、非京东平台咚咚/或400电话及时通讯账号、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京东备案许可的联系方式、广告商品信息等内容的宣传单/册。
6. 虚假交易:是指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在京东开放平台商品的销量或提高店铺评分(即&炒作&行为),妨害买家购物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这种 &炒作&的行为主要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空盒等。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或提高店铺评分的,京东开放平台有权删除该商品或删除相关的店铺评分。
7. 虚假宣传:是指商业活动中卖家利用广告或其他宣传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发布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买家产生误解的行为。首次虚假宣传扣12分,再次及以上每次扣25分,卖家虚假宣传的,不论是否首次每次扣25分。
8.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卖家发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依据执行。
9. 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卖家通过京东开放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京东开放平台许可的商品或/和同一店铺经营两个及以上一级类目的商品的行为。每次扣25分。
10.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卖家未经允许发布、泄露、散布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首次扣12分,再次及以上每次违规扣25分。
11.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卖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12. 不正当谋利:是指卖家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2.1卖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京东发放的礼券(如京券、东券等)或京豆,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12.2卖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京东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00分;
12.3卖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京东工作人员之且该京东工作人员未向京东如实提前申报或备案的,每次扣50分。若有利用京东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谋利行为的,每次扣100分;
&&& 卖家有上述不正当谋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京东有权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同时,卖家开设的六个月内限制参加京东营销活动。(卖家因发生上述不正当谋利行为而被限制参加京东营销活动的,以本条规定中的限制时间为准,不适用本规则第三节中关于严重违规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的处理规定)。
第二节一般违规行为说明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1. 滥发信息: 滥发信息,是指卖家未按《&京东JD.COM&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及京东开放平台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卖家后台公告、帮助中心、行业标准、京东咚咚)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1发布《&京东JD.COM&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依据《&京东JD.COM&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执行;
1.2在商品类、活动类、京东咚咚、店铺装修区页面发布以下信息,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2分(3日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
发布非京东(JD.COM)购物链接或未经京东许可的第三方非京东(JD.COM)链接、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二维码、非京东平台咚咚/或400电话及时通讯账号、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京东备案许可的联系方式、广告商品信息等;
1.3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2分(3日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
1.3.1在商品评价回复 、网友讨论圈、晒单贴、问答贴等发布广告信息的(发布商品信息为解答用户问题的不算违规);
1.3.2重复铺货,如同一卖家在同一店铺或多个店铺中发布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属性相同的商品两件(含)以上;
1.3.3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
1.3.4刻意规避京东商品SKU设置方式发布商品的;
1.3.5错用关键字或词:是指发布的产品或信息所使用的关键字/词错误或重复(包括商品广告词),造成客户购物困扰,但未涉及到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
1.4在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2分(3日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页面或活动页面发布的,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8分:
1.4.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1.4.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1.4.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1.4.4 商品标题或商品图片等信息未按照京东开放平台各行业标准和《京东开放平台商品信息发布规范》的;
1.4.5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京东开放平台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1.4.6所发布的商品与类目或商品属性不符的。
出现违反本条所规定的滥发信息行为的,京东有权删除卖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
2. 延迟发货:是指卖家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买家发送商品,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卖家延迟发货(非货到付款订单以系统记录的买家付款成功的时间/货到付款订单已成功提交订单的时间开始计算时效),每单扣1分,但7日内积累不超过25分。除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外,卖家未按照发货时效要求发货的:
2.1买家下单成功后36小时内,卖家未将买家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京东系统的(以京东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2.2买家下单成功后60小时内,买家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2.3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卖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实际未在2.1、2.2约定时间内发货的。
卖家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或服务除外,双方交易达成后如买家投诉卖家延迟发货成立,卖家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00元),该违约金将以京东京豆形式支付给买家。但因订单系统故障、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订单无法发货或延迟发货的,不适用本约定。
3. 恶意骚扰客户:是指卖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
4.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或京东开放平台规则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4.1发生在交易纠纷中,京东介入判定卖家应承担后续义务和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如:京东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或其他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等),每次扣12分;
4.2违反了京东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要求的,每次扣12分;
4.3承诺加入京东营销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发货时间以延迟发货标准执行)履行的,每次扣12分;
4.4卖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8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4.1因卖家没有维护好系统或店铺账号,导致承诺未履行的;
4.4.2 买家投诉卖家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提供发票;
4.4.3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且卖家未给买家补发货的;若卖家将缺少的配件/赠品/商品等补发给买家,则依照延迟发货执行;
4.4.4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质量问题退货,卖家拒绝承担退货运费的。
4.5商品上架且有足够库存,买家付款前或交易达成后卖家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且买家投诉,每次扣1分;
4.5.1对于出现标错类(如价格)事件的卖家,未按照承诺履约发货的(以京东核实最终结果为准),京东会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 订单量&200单,扣2分;
2) 200单&订单量&500单,扣4分;
3) 500单&订单量&1000单,扣6分;
4) 1000单&订单量,扣8分;
新开店铺90日(含)内的卖家,首次出现标错类事件免于处罚。
5.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说明,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5.1卖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每次扣25分;
5.2卖家未对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2分;
5.3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6分;
5.4 卖家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品价格规范》,每次扣1分;
6. 不当注册:是指卖家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京东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京东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京东运营秩序的行为。每次扣25分。对于京东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账户,京东将视情节采取公示警告、限制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发货等违规处理措施。
7.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除假冒以外的商标侵权,除盗版以外的著作权侵权,以及专利权侵权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4分。(注意:品牌商仅授权销售商品,未明确授权使用品牌商的图片、商标的,仍然构成侵权)。
7.1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图片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7.2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
7.3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同一权利人在3日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8. 咚咚或400电话使用违规:是指卖家违反咚咚使用规则或卖家400热线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咚咚应答率未达到当期平台要求的行为。每次扣5分:
8.1原则上禁止卖家将买家账号加入黑名单,如果卖家未依照要求,将买家账号屏蔽加入黑名单的。每次扣5分;
8.2卖家或其客服团队(或人员)每周一至周日,咚咚/或400电话在早九点至晚六点有不在线状态,或咚咚响应客户的时间超过3分钟(400电话接通卖家30秒未响应),或咚咚应答率未达到当期平台要求。每次扣5分。
9.超时工单:是指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买家针对订单向卖家发起的催单或投诉等内容的工作单据,影响用户体验的行为。每单扣1分,但30日内积累不超过6分。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卖家工单管理规则》执行。
10.抽检不合格:是指被抽查的商品不符合京东抽检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0.1被抽查的商品出现描述不符情形,每次扣6分;
10.2被抽查的商品出现标签标识问题(如三无产品)的,情节轻微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2分;
10.3被抽查的商品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节轻微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2分;
10.4情节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
11.不配合平台管理:是指卖家在日常运营中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每次扣6分。包括但不限于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 对于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卖家京东将采取警告公示、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等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节违规处理
1. 卖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承担相应违约金。本年度违规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2.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3. 京东开放平台对卖家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3.1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25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铺7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10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7日,向京东支付违约金1万元的处理;
3.2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50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14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20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14日,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铺,向京东支付违约金2万元的处理;
3.3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75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21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30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21日,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铺,向京东支付违约金3万元的处理;
3.4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100分的,京东有权对卖家做清退处理。卖家已缴纳的相关店铺的平台使用费用未到期部分不退,且向京东支付违约金10万元或全部保证金金额(两者以较高的为准)的处理,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卖家仍应予以赔偿。
4. 京东开放平台对卖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4.1卖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25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京东营销活动7日、向京东支付违约金0.6万元的处理。
5. 卖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计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按照最高权重的节点进行处理。
第三章 卖家奖励管理规定
第一节 入驻奖励
推荐入驻:是指已入驻京东并开通店铺正在经营的卖家(即老卖家)推荐其他平台卖家(即新卖家)成功入驻京东开放平台开设新店铺,可获得积分奖励,每年每店铺最高奖励50分;要求新卖家之前未在京东开放平台有开店记录,以京东核实信息为准;符合以下情况新老卖家店铺(即以推荐信息表中涉及的新老卖家的商家编号为准)可获得积分奖励:
1.1 新卖家店铺类型为旗舰店,且符合《京东开放平台卖家店铺命名规则》,奖励老卖家店铺5分;
1.2 新卖家在其他平台的店铺好评数&=1000条,且好评率&=99%或评价积分高于4.6,奖励老卖家店铺5分;
1.3 新卖家入驻后当月及次月连续2月的店铺销量排名为该一级类目下所有卖家销量排名的前30%,奖励新老卖家店铺各5分;
第二节经营奖励&
1.&&& 按自然年考核,卖家店铺使用京东配送服务,且店铺连续3个月配送的订单量均大于8000单(除退货订单以外),奖励该店铺10分;
2.&&& 按自然年考核,卖家店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奖励该店铺15分:
2.1该店铺使用京东供应链管理服务;
2.2该店铺连续经营时长大于等于6个月;
2.3该店铺月销售额大于50万元;
2.4经营该店铺的卖家本年度无严重违规及一般违规行为;
3.&&& 按自然月考核,卖家店铺使用京东供应链管理服务,其店铺仓储周转天数(指店铺的平均库存/(月出库量/30))小于20日且订单量大于200单,奖励该店铺1分;
4.&&& 按自然月考核,卖家店铺未使用供应链管理服务,该店铺24小时内出库订单量为前10名的,奖励该店铺5分;
5.&&& 按自然半年考核,店铺销售量且增长率排名均在前10名的(以京东运营部门统计核实为准),奖励该店铺10分;
6.&&& 店铺自主售后服务满意度:指店铺当期(&非常满意&+&满意&)/参与评价满意度总量*100%。按自然年度考核,卖家店铺售后服务满意度连续3个月大于98%,奖励该店铺5分;
7.&&& 咚咚应答率,指一定时期内卖家及卖家客服团队响应客户咨询数量/用户点击在线咨询数量*100%。按自然月考核,店铺月平均应答率达到95%且每月用户在线咨询数量均大于1000条,奖励该店铺1分;
8.&&& 按自然年考核,卖家店铺自然年度综合评分大于9.8且每月该店铺销量均属于一级类目排名前10位的店铺,奖励该店铺10分;
9.&&& 店铺综合评分高于9.8,平台将提升该店铺搜索权重。
第三节特别奖励
1.&&&& 京东类目运营部门制定的奖励计划以双方约定为准;
2.&&&& 店铺年度奖励积分累计大于100分,下年度京东开放平台营销活动该店铺享有优先参与权。
第四节奖励说明及执行
1. 卖家违规积分和奖励积分二者互不抵消,分别计算;
2. 奖励积分不能跨年累计,也不能转出或转入到其他账号/其他卖家;
3. 奖励积分按年按店铺累计,积分兑换工作京东于次年1月完成;
4. 奖励积分1分可兑换人民币100元,会以红包形式充值放入卖家该店铺对应的商务舱账号,且红包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未使用完毕的视为放弃,此部分金额将按作废清零处理;
5. 除积分奖励以外的奖励方式以双方另行约定为准;
6. 京东开放平台核查或用户举报后经京东核实,卖家获取奖励积分存在虚假行为的,该卖家对应奖励积分京东有权收回且京东将依照京东开放平台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如奖励积分京东已向卖家以红包或其他约定方式支付的,京东有权要求卖家以现金方式予以返还。
第四章附则
1. 本管理规则于在日 修订,日起生效。
2. 京东开放平台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 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京东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卖家公示,调整后的规则一经发布即生效。
规范附件一:《&京东JD.COM&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
(via 京东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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