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畜牧养殖业有补贴政策补贴政策有哪些

2016年河南养殖业补贴政策_养殖致富网
2016年河南养殖业补贴政策
扶持对象、重点和方式
(一)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近几年来呈现整体扩张态势,市场前景发展预期良好,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中小微型企业和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二)扶持重点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扶品牌”的原则,2016年省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适度集中资金规模,重点建设都市生态农业工程和部、省定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促进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继续坚持以设施农业为重点,支持园艺产品、畜牧标准化规模场(小区)、现代水产养殖业,加快特色高效农业主导产业设施化和规模化发展,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快速发展。
1.园艺作物。重点支持蔬菜、水果、花卉苗木、、中药材等优质特色园艺农产品智能化连栋温室、标准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集约化育苗场设施农业基地建设。
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重点支持、羊等草食性动物和、种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中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加工检测设施等相关设备购置。
3.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重点支持鱼塘硬化、水产品集约化育苗场及生产设备购置的基础设施建设。
4.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支持以面食、果蔬、冷冻肉食等为主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生产设备、仪器购置。
5.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信息交流平台、质量安全检测、仓储建设中的相关设备购置。
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三)扶持方式。农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采取财政补助方式。原则上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200万元。其中,省确定的都市生态农业试点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部、省定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50万元;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企业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财政补助项目自筹资金投入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关于2016年养牛的政策,这个还真不好说,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需要自己去当地的畜牧局咨询。
养牛补贴补助这一块,跟根据地区的差异很大呀,现在我黑龙江这边2016年养牛补贴300元,但是规定是一定的数量,正规的牛舍建设,繁育的母牛,然后才可以得到补贴,我家去年养了100多头育肥牛,一点补贴也没有。
现在搞养殖的太少了,不了解行情,吃不下来苦,博主你都做到了,佩服!
支持一下、国家政策也慢慢偏农,国家颁布一系列的惠农富农政策,可是偏远地区的农民却感受不到,反而越贫困,一些补贴款项都是一级一级的克扣,到底下已经剩下残羹冷炙了,真希望国家加大对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现在国家政策连养牛的都有了啊,我们种甘蔗的也有相应的补贴了,可惜尚未有补贴给制糖企业的
主要农业是基础呀,所以很多基础农业项目都有一些补贴,但是这都是极少金额的了,只是适当鼓励性的措施,你们制糖企业都属加工制造业了,这个都利润比较好呀。不像农业都靠天吃饭。
江西养牛博客介绍--小杰养牛
江西养牛人:一个从出生到现在,就干过两件事——读书、打工。却即将踏上养牛创业历程的80后青年。建立这个博客,主要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记录我的养牛生活;博客的内容,主要是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所见、所闻、所想,和其他养殖朋友分享的养牛技术经验,文章都是我收集整理压缩和提炼,希望能对其他养牛朋友有所帮助。
本站关键词:2016年关于猪牛羊的补贴政策!
上周五(日),湖北12316根据农业部发布《2016年国家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政策措施》,对今年国家惠农政策进行了梳理,总共有52项之多,想必很多人还没有翻阅到最后就手酸了吧,更何况再去细细研读每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呢?这一期,湖北12316整理出其中涉及畜牧养殖的部分内容,此外还结合湖北省畜牧局、农机局等部门的发布的相关政策条文,具体说说都是怎么补、补多少、补给谁!现在就来看看吧!
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5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
  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
  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
  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并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根据湖北省畜牧局发布的《2012年国家良种补贴项目湖北省种公羊信息公示》湖北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湖北省山羊种公羊按800元∕只标准补贴1000只,即农民购买一只符合国家补贴标准的山羊种公羊由国家补贴800元。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养殖基础母羊达20只以上的)可以申请购买,办法是养殖户与供种单位达成成交价格并完成实际购买后,养殖户按成交价格少付给种羊场800元∕只(如:达成1只交易价格3500元,实际付给种羊场00元),其差额由山羊良种种公羊补贴项目资金补足给供种种羊场。种公羊购买补贴,先购先得,对购买前1000只的予以补贴。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关于湖北省各种农机补贴的具体补贴金额,请点击:
http://www.e12316.net/zcjd/10099.jhtml
  3.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
根据农业部2015年11月发布《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对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地的生猪养殖业做出调整优化,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猪养殖业。
湖北省2015年生猪调出大县(区)名单:
浠水县*、武穴市*、天门市*、仙桃市*、鄂州市*、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潜江市*、钟祥市*、松滋市*、公安县*、监利县*、江夏区*、
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分配因素包括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量、消费量等。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4.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上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疫苗费用。(收费是不对的)
  二是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的动物及同群动物,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
  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村级防疫员从事畜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
  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中央财政对一、二、三类地区分别给予60元、50元、40元补助,地方财政分别承担20元、30元、40元。
  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负担部分采取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定额拨付地方。
湖北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号)文件精神,具体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全省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养殖档案,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的猪是指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
  二、补助标准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生猪重大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现行比例分担(财办发〔2001〕77号文件),即:国家承担80%,饲养单位承担20%。国家承担部分,除恩施州由中央和地方分别承担60%、20%外;其他地方由中央和地方分别承担50%、30%。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地方财政承担的部分中,省、县(市、区)分别承担50%。
  三、统计时段统计以半年为一个时段,按照11月16日至次年5月31日和6月1日至11月15日两个时段进行。
  四、补助发放方式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五、补助经费申报及拨付程序:
  (一)县级填报,统计核查。发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要在属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并由养殖场(小区)、属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双方签字确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进行汇总审核,登记造册,形成县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每月5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上月统计表逐级上报。
  (二)市级汇总,审核把关。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县级汇总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对发现存在数据不合理的地区要仔细进行复查。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形成本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审核汇总表于每月10日前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将统计表上报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财政厅。
  (三)省级上报,及时拨付。省农业厅负责汇总、审核各地上报统计材料,并按统计时段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将全省汇总的统计表分别于每年6月15日、11月30日前上报农业部、财政部。中央无害化补助资金下达后,省财政根据中央要求和省财政应负担的比例,落实补助资金,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养殖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及时核发补助,登记保存原始凭证,以便备查。各级财政部门、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举报电话,并将养殖场(小区)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各地要加大投入,加强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标准化无害化处理场,实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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