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高龄补贴现已90高龄行动不便有没有免费的轮椅车可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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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龙岗区70岁以上老人可领高龄津贴最高500元
来源:深窗综合&|& 15:48&编辑:许文秀
【龙岗区70岁以上老人可领高龄津贴了】龙岗区70周岁以上老人可以申请高龄津贴了!龙岗区老龄办昨日透露,新实行的发放标准为: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80-89周岁老人为200元,90-99周岁老人为3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为500元。
70岁以上老人可领高龄津贴了
龙岗区70周岁以上老人可以申请高龄津贴了!记者昨日从龙岗区老龄办获悉,新实行的发放标准为: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80-89周岁老人为200元,90-99周岁老人为3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为500元。
&凡是具有龙岗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申请人存折复印件(街道指定银行),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申请表》,审批完毕后就可领取高龄津贴。&龙岗区老龄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但是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有特殊情况的老人,也可约工作人员上门受理。
申请之后,经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龙岗区老龄办批准后,即可领取老年人高龄津贴。据介绍,社区工作站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均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实。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或适当形式的公示等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对证明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签署调查意见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派出所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区老龄办审批。区老龄办则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以批准核实时间为准发放津贴。
◆温馨提示
申请时填写《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申请表》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申请人银行存折复印件(街道指定银行);
●委托近亲属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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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2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北京市 2012 年老年人口信息和 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 年 9 月 目录编 制 说 明 ...................................................................................................3 第一部分? ? ? ? ? ?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 .....................................................4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4 分区县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8 分功能区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 12 户籍人口老年抚养系数 ................................................................. 14 百岁老年人情况 ............................................................................. 16 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情况 ................................................................. 19 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 21第二部分? ? ? ? ?养老保障 .......................................................................................... 21 医疗保健 .......................................................................................... 25 养老服务 .......................................................................................... 27 敬老优待 .......................................................................................... 31 老年人文教体活动 ......................................................................... 33 区县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 37第三部分? ? ?2012 年度北京市各区县老龄工作情况一览表 ......................... 37 东城区 .............................................................................................. 39 西城区 .............................................................................................. 431 ? ? ? ? ? ? ? ? ? ? ? ? ? ?朝阳区 .............................................................................................. 48 丰台区 .............................................................................................. 54 石景山区 .......................................................................................... 60 海淀区 .............................................................................................. 63 门头沟区 .......................................................................................... 69 房山区 .............................................................................................. 74 通州区 .............................................................................................. 78 顺义区 .............................................................................................. 82 昌平区 .............................................................................................. 87 大兴区 .............................................................................................. 91 平谷区 .............................................................................................. 96 怀柔区 .............................................................................................. 99 密云县 ............................................................................................102 延庆县 ............................................................................................1062 编 制 说 明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 公室的配合下,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完成了《北京市 2012 年老年人口信息》 经报市统计局审批同意, 。 现向社会发布。 本报告相关文字和数据说明如下: 1、第一部分“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中,60 至 89 岁 老年人口数据为市公安局户籍人口监测系统 2012 年底时点数 据,9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据来源于市老龄办高龄津贴发放工 作统计系统,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情况来源于 2013 年北京市老龄 事业统计系统。相关比例均以精确到“人”的数字进行计算。 2、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中的数据均截至 2012 年底,人口 数均为户籍人口数, “岁”指的是周岁。 3、第二部分“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是按照相关委办 局提供的 2012 年涉老工作报告整理汇编而成的。 4、第三部分“区县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是由各区县提交的 2012 年亮点工作材料汇编整理而成的,重点介绍各区县的重点 工作和主要成效。 5、本报告自 2007 年起按年度发布,各年度报告均可自“首 都之窗” “统计信息” 网站 (http://zhengwu.beijing.gov.cn/tjxx/tjgb/) 栏目查阅或下载。3 第一部分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截至 2012 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 1297.5 万人,其中,60 岁 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 262.9 万人,占总人口的 20.3%;65 岁及以 上户籍老年人口 184.6 万人,占总人口的 14.2%;80 岁及以上户 籍老年人口 42.6 万人,占总人口的 3.3%。表1 2012 年北京市按不同年龄划分的户籍老年人口构成单位:万人,% 占总人口 的比例 20.3 14.2 3.3 占 60 岁 及以上 的比例 100.0 70.2 16.2 男 人数 126.4 88.1 20.5 占同年龄组 人口比例 48.1 47.7 48.3 人数 136.5 96.5 22 女 占同年龄组 人口比例 51.9 52.3 51.7年龄组人数60 岁及以上 65 岁及以上 80 岁及以上262.9 184.6 42.6在 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中,男性老年人口 126.4 万人, 占 48.1%,女性老年人口 136.5 万人,占 51.9%;性别比为 92.6。4 表22012 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单位:万人,% 占总人口 占 60 岁及 的比例 以上的比例 人数 9.9 7.1 3.1 0.2 20.3 49.1 34.7 15.1 1.1 100.0 62.6 43.2 19.3 1.3 126.4 男 占同年龄组 人口比例 48.6 47.3 48.7 45.5 48.1 人数 66.4 48.1 20.4 1.6 136.5 女 占同年龄组 人口比例 51.4 52.7 51.3 54.5 51.9年龄组人数60 岁至 69 岁 70 岁至 79 岁 80 岁至 89 岁 90 岁及以上 合计129.0 91.3 39.7 2.9 262.9在 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中, 60-69 岁老年人口 129 万人, 占 49.1%;70-79 岁老年人口 91.3 万人,占 34.7%;80-89 岁老年 人口 39.7 万人,占 15.1%;9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9 万人,占 1.1%。图1 2012 年北京市 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年龄构成80-89岁 15.1%90岁及以上 1.1%60-69岁 49.1%70-79岁 34.7%5 表32008 年―2012 年北京市分年龄组户籍老年人口状况单位:万人,%2008 年 年龄组 人数 占总人 口比例 100.0 17.7 13.2 9.4 5.3 2.4 0.2 ―2009 年 人数 占总人 口比例 100.0 18.2 13.4 9.7 5.7 2.6 0.2 ―2010 年 人数 占总人 口比例 100.0 18.7 13.6 9.9 6.0 2.8 0.2 ―2011 年 人数 占总人 口比例 100.0 19.4 13.9 10.1 6.4 3.0 0.2 ―2012 年 人数 占总人 口比例 100.0 20.3 14.2 10.3 6.8 3.3 0.2 ―总人口 60 岁及以上 65 岁及以上 70 岁及以上 75 岁及以上 80 岁及以上 90 岁及以上 100 岁及以上.0 162.2 115.9 65.2 29.4 1.9 396 (人).6 166.7 121.2 71.2 32.6 2.1 417 (人).0 170.5 124.0 75.7 35.1 2.3 434 (人).9 177.6 129.2 81.8 38.6 2.6 479 (人).9 184.6 133.4 87.9 42.6 2.9 544 (人)图22008 年―2012 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变化单位:万人,%万 人300 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万人) 占户籍总人口的比例(%) 20.321%20 250 19.418.7 200 17.7 235 247.9 262.91918.2 18150218226.617100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166 从 2011 年底至 2012 年底,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增加 15 万人,增长 6.1%,占户籍总人口比例从 19.4%增至 20.3%; 65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增加 7 万人,增长 3.9%,占户籍总人 口比例从 13.9%增至 14.2%;7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增加 4.2 万人,增长 3.3%,占户籍总人口比例从 10.1%增至 10.3%;75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增加 6.1 万人,增长 7.5%,占户籍总人口 比例从 6.4%增至 6.8%;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增加 3.9 万人, 80 增长 10.4%,占户籍总人口比例从 3%增至 3.3%;90 岁及以上户 籍老年人口增加 0.3 万人,增长 13%;10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 口增加 65 人,增长 13.6%。图32008 年―2012 年北京市分年龄组户籍老年人口单位:万人300262.9 247.9 235 226.6 218 184.6 177.6 170.5 166.7 162.2250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0150133.4 124 129.2 121.2 115.9 75.7 71.2 81.8 87.9 42.6 38.6 2.6 2.910065.25035.1 29.4 32.60 60+ 65+ 70+ 75+ 80+2.3 1.9 2.190+7 分区县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截至 2012 年底,全市 16 个区县中,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 人口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阳区、海淀区和西城区,分别为 45.4 万 人、40.2 万人和 31.9 万人。户籍老年人口比上年增幅排在前四 位的是朝阳区、海淀区、西城区和丰台区,分别增加了 2.6 万人、 2.1 万人、1.6 万人和 1.6 万人。 16 个区县中,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该区县总人口比 例排在前四位的是丰台区、东城区、朝阳区和西城区,分别为 23.7%、23.1%、23%和 23%。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该区 县总人口比例,比上年增幅排在前三位的是东城区、丰台区和石 景山区,分别增加了 1.1%、1.1%和 1.1%。 16 个区县中,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阳区、 80 西城区和海淀区,分别为 7.2 万人、7 万人和 6.9 万人。80 岁及 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 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比例排在前三位 的是西城区、东城区和海淀区,分别为 21.8%、21.7%和 17.2%。8 表42011 年―2012 年北京市分区县户籍老年人口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2011 年 2012 年80 岁及以 上占总人 口比例 60 岁及以 上老年人 60 岁及以 上占总人 口比例 80 岁及以 上老年人 80 岁及以 上占总人 口比例区县60 岁及以 上老年人60 岁及以 上占总人 口比例80 岁及以 上老年人北京市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 城市发展新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门头沟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247.9 51.4 21.1 30.3 113.2 42.8 24.4 7.9 38.1 55.0 13.1 12.5 10.3 9.0 10.1 28.3 5.0 4.6 7.0 7.0 4.719.4 22.1 22.0 22.2 20.1 22.2 22.6 21.6 16.9 17.2 16.9 18.6 17.4 16.5 16.6 17.4 20.0 16.6 17.7 16.4 16.838.6 10.9 4.5 6.4 17.6 6.4 3.8 1.3 6.1 6.3 1.3 1.5 1.2 1.1 1.2 3.8 0.7 0.6 1.0 0.9 0.63.0 4.7 4.7 4.7 3.1 3.3 3.5 3.4 2.7 2.0 1.6 2.2 2.1 2.0 1.9 2.4 2.8 2.3 2.5 2.1 2.2262.9 54.222.3 31.9 120.0 45.4 26.0 8.4 40.2 58.7 14.0 13.4 10.9 9.6 10.8 30.0 5.2 4.8 7.5 7.5 5.020.3 23.1 23.1 23.0 20.9 23.0 23.7 22.7 17.4 18.1 17.9 19.6 18.4 17.2 17.4 18.3 21.1 17.4 18.7 17.4 17.842.6 11.8 4.8 7.0 19.8 7.2 4.3 1.4 6.9 6.8 1.4 1.6 1.3 1.2 1.3 4.2 0.7 0.7 1.1 1.0 0.73.3 5.0 5.0 5.0 3.5 3.7 3.9 3.8 3.0 2.1 1.8 2.3 2.2 2.2 2.1 2.5 3 2.4 2.7 2.3 2.49 表52012 年北京市分区县分年龄组户籍老年人口情况单位:万人,% 60-69 岁 60 岁及 以上老年 人口 占 60 岁 及以上 比例 49.1 45.2 45.6 44.8 45.4 46.4 47.1 45.2 43.1 57.9 59.3 58.6 57.9 55.7 57.3 53.4 51.0 52.2 55.2 53.4 54.3 70-79 岁 占 60+ 比例 34.7 33.1 32.7 33.4 38.1 37.6 36.5 37.9 39.7 30.5 30.7 29.5 30.3 31.8 30.6 32.8 34.7 33.9 30.3 33.6 32.1 80 岁及以上 占 60 岁 及以上 比例 16.2 21.7 21.7 21.8 16.5 16.0 16.4 16.9 17.2 11.6 10.0 11.9 11.8 12.5 12.1 13.8 14.3 13.9 14.5 13 13.6人数人数人数北京市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 城市发展新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门头沟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262.9 54.222.3 31.9 120.0 45.4 26.0 8.4 40.2 58.7 14.0 13.4 10.9 9.6 10.8 30.0 5.2 4.8 7.5 7.5 5.0129.0 24.5 10.2 14.3 54.5 21.0 12.2 3.8 17.3 34.0 8.3 7.8 6.3 5.4 6.2 16.0 2.7 2.5 4.1 4.0 2.791.3 17.9 7.3 10.6 45.7 17.1 9.5 3.2 15.9 17.9 4.3 4.0 3.3 3.0 3.3 9.8 1.8 1.6 2.3 2.5 1.642.6 11.8 4.8 7.0 19.8 7.2 4.3 1.4 6.9 6.8 1.4 1.6 1.3 1.2 1.3 4.2 0.7 0.7 1.1 1.0 0.710 在全市 60 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中,非农业人口 207.3 万人,占 78.9%;农业人口 55.6 万人,占 21.1%。表6 2012 年北京市分区县户籍老年人口的户口性质单位:万人,% 60 岁及 以上老年 人口 北京市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 城市发展新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门头沟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 非农业户口 人数 207.3 54.2 22.3 31.9 113.2 42.6 23.8 8.4 38.4 27.6 7.1 5.6 4.4 5.3 5.2 11.9 3.9 1.5 2.9 2.2 1.4 比例 78.9 100 100.0 100.0 94.4 93.9 91.4 100.0 95.6 47.0 50.7 42.0 40.2 55.3 47.8 39.7 75.7 30.5 38.1 29.8 27.7 人数 55.6 0 0 0 6.8 2.8 2.2 0 1.8 31.1 6.9 7.8 6.5 4.3 5.6 18.1 1.3 3.3 4.6 5.3 3.6 农业户口 比例 21.1 0 0 0 5.6 6.1 8.6 0 4.4 53 49.3 58.0 59.8 44.7 52.2 60.3 24.3 69.5 61.9 70.2 72.3262.9 54.222.3 31.9 120 45.4 26.0 8.4 40.2 58.7 14.0 13.4 10.9 9.6 10.8 30.0 5.2 4.8 7.5 7.5 5.011 分功能区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截至 2012 年底,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 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 54.2 万 人、 万人、 万人和 30 万人, 120 58.7 分别占全市老年人口的 20.6%、 45.6%、22.4%和 11.4%。图4 2012 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分功能区分布图生态涵养发展 区 11.4% 城市发展新区 22.4%首都功能核心 区 20.6%城市功能拓展 区 45.6%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 养发展区的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功能区总人口的比例(即 老龄化程度)分别为 23.1%、20.9%、18.1%和 18.3%,分别比上 年增加了 1.0%、0.8%、0.9%和 1.3%。四个功能区的 80 岁及以 上老年人口占本功能区总人口的比例(即高龄化程度)分别为 5.0%、 3.5%、 2.1%和 2.5%, 分别比上年增加了 0.3%、 0.4%、 0.1%12 和 0.1%。图5 2012 年北京市分功能区户籍人口老龄化情况单位:万人,%140 万 120 120 100 100 40 2020 00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23.1 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占本功能区总人口的比例(%) 占本功能区总人口的比例(%) 12025 % 25 20 20 15 15 10 10 5 523.1120 20.9 20.918.118.318.158.718.354.254.258.7303000 首都功能核心区 首都功能核心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城市发展新区 城市发展新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图62012 年北京市分功能区户籍人口高龄化情况单位:万人,%8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万 25占本功能区总人口的比例(%)% 6520 519.8154 33.510 5 011.82.1 6.82.52 1 04.3生态涵养发展区首都功能核心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13 户籍人口老年抚养系数2012 年底,按 15-59 岁劳动年龄户籍人口抚养 60 岁及以上 户籍人口计算,北京市老年抚养系数为 29.4%,比上年增加 1.8 个百分点;按 15-64 岁劳动年龄户籍人口抚养 65 岁及以上户籍 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为 19.1%,比上年增加 0.7 个百分点。表7 2008 年―2012 年北京市户籍人口抚养系数比较单位: %2008 年 不同年 龄组少儿 抚养 系数 老年 抚养 系数 总抚 养系 数 少儿 抚养 系数2009 年老年 抚养 系数 总抚 养系 数 少儿 抚养 系数2010 年老年 抚养 系数 总抚 养系 数2011 年少儿 抚养 系数2012 年老年 总抚 少儿 老年 总抚 抚养 养系 抚养 抚养 养系 系数 数 系数 系数 数(0-14, 60+) (0-14, 65+) 11.7 17.1 28.8 11.9 17.5 29.4 12.0 17.6 29.6 12.4 18.4 30.8 13.0 19.1 32.1 12.4 24.3 36.7 12.6 25.3 37.9 12.8 26.0 38.8 13.3 27.6 40.9 14.1 29.4 43.5注:少儿抚养系数为少年儿童人口数除以劳动年龄人口数;老年抚养系数为老年人 口数除以劳动年龄人口数;总抚养系数为少儿抚养系数加老年抚养系数。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 养发展区,按 15-59 岁劳动年龄户籍人口抚养 60 岁及以上户籍 人口计算, 老年抚养系数分别为 35.2%、 30.4%、 25.7%和 25.8%; 按 15-64 岁劳动年龄户籍人口抚养 65 岁及以上户籍人口计算, 老年抚养系数分别为 22.9%、20.6%、15.4%和 16.3%。 16 个区县中,按 15-59 岁劳动年龄户籍人口抚养 60 岁及以 上户籍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排在前三位的是丰台区、东城区 和西城区,分别为 35.6%、35.3%和 35.1%;按 15-64 岁劳动年龄14 户籍人口抚养 65 岁及以上户籍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排在前 三位的是西城区、丰台区和朝阳区,分别为 23%、23%和 22.9%。表8 2012 年北京市分区县户籍人口抚养系数单位:% (0-14,60+) 少儿抚养 系数 北京市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 城市发展新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门头沟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 老年抚养 系数 总抚养 系数 少儿抚养 系数 (0-14,65+) 老年抚养 系数 总抚养 系数14.1 13.4 13.1 13.6 13.8 13.7 13.0 12.9 14.4 15.2 14.6 15.0 14.3 15.8 16.3 14.3 13.3 15.0 13.4 15.0 14.429.4 35.2 35.3 35.1 30.4 34.4 35.6 33.5 24.5 25.7 25.1 28.4 25.8 24.2 24.6 25.8 30.5 24.2 26.4 24.3 24.843.5 48.6 48.4 48.7 44.2 48.1 48.6 46.4 38.9 40.9 39.7 43.4 40.1 40.0 40.9 40.1 43.8 39.2 39.8 39.3 39.213.0 12.2 11.9 12.3 12.8 12.5 11.8 11.8 13.6 13.9 13.4 13.6 13.1 14.7 15.0 13.2 12.2 14.0 12.4 13.9 13.319.1 22.9 22.7 23.0 20.6 22.9 23.0 21.9 17.4 15.4 14.8 16.7 15.6 15.1 14.9 16.3 19.2 15.6 16.3 15.5 15.632.1 35.1 34.6 35.3 33.4 35.4 34.8 33.7 31.0 29.3 28.2 30.3 28.7 29.8 29.9 29.5 31.4 29.6 28.7 29.4 28.915 百岁老年人情况截至 2012 年底, 北京市户籍人口中百岁老年人共计 544 人, 比上年增加了 65 人。百岁老年人中,男性 173 人,女性 371 人, 分别比上年增加了 33 人和 32 人。 每十万户籍人口中百岁老年人 数从 2011 年底的 3.7 人增加到 4.2 人。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 养发展区百岁老年人数分别为 183 人、245 人、73 人和 43 人, 每十万户籍人口中百岁老年人数分别为 7.8 人、4.3 人、2.3 人和 2.6 人。表9 2012 年北京市分区县户籍人口中百岁老年人情况单位:人 合计 北京市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 城市发展新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544 183 64 119 245 92 44 8 101 73 14 22 7 男性 173 69 16 53 82 31 14 1 36 11 2 6 0 女性 371 114 48 66 163 61 30 7 65 62 12 16 7 每十万户籍人口中 百岁老年人数 4.2 7.8 6.6 8.6 4.3 4.7 4 2.2 4.4 2.3 1.8 3.2 1.216 合计 昌平区 大兴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门头沟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 13 17 43 11 4 13 8 7男性 1 2 11 1 3 2 4 1女性 12 15 32 10 1 11 4 6每十万户籍人口中 百岁老年人数 2.3 2.7 2.6 4.4 1.4 3.3 1.9 2.516 个区县中,百岁老年人数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西城区、 海淀区和朝阳区,分别为 119 人、101 人和 92 人。每十万户籍 人口中百岁老年人数排在前三位的是西城区、东城区和朝阳区, 分别为 8.6 人、6.6 人和 4.7 人。图7人2012 年北京市各区县每十万户籍人口中百岁老年人数排序10 9 8 7 6 5 4 3 2 1 08.6 6.6 4.7 4.4 4.44.0 3.3 3.2 2.7 2.5 2.3 2.2 1.9 1.81.4 1.2怀 柔 区 顺 义 区西 城 区东 城 区朝 阳 区海 淀 区门 头 沟 区丰 台 区平 谷 区通 州 区大 兴 区延 庆 县昌 平 区石 景 山 区密 云 县房 山 区从 2011 年底至 2012 年底,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 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百岁老年人数分别增加 2917 人、34 人、1 人和 2 人。16 个区县中,百岁老年人数比上年增 幅排在前三位的是海淀区、西城区和朝阳区,分别增加了 26 人、 24 人和 8 人。表 10 2008 年―2012 年北京市分区县户籍人口中百岁老年人情况单位:人 百岁老年人数 2008 年 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区2009 年 417 128 58 70 197 80302010 年 434 139 65 74 196 83 28 8 77 62 11 17 8 11 15 37 8 3 14 8 42011 年 479 154 59 95 212 84 44 9 75 72 14 18 7 16 17 41 9 2 12 9 92012 年 544 183 64 119 245 92 44 8 101 73 14 22 7 13 17 43 11 4 13 8 7396 121 61 60 190 70 35 10 75 58 11 17 4 14 2 27 3 3 13 5 3东城区 西城区城市功能拓展区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城市发展新区10 77 62 10 17 7 16 12 30 6 1 15 6 2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生态涵养发展区门头沟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18 纯老年人家庭 ① 人口情况截至 2012 年底,北京市户籍人口中纯老年人家庭人口 48.4 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 18.4%,比上年增加 3.4 万人。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 养发展区户籍人口中纯老年人家庭人口分别为 5.9 万人、21.9 万 人、11.9 万人和 8.8 万人,占该功能区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分别 为 10.8%、18.2%、20.2%和 29.4%。 16 个区县中,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阳区、 海淀区和丰台区,分别为 8.1 万人、6.9 万人和 4.7 万人。纯老年 人家庭人口数占该区(县)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排在前三位的是 延庆县、怀柔区和密云县,分别为 44.2%、32.4%和 28.5%。表 11 2012 年北京市分区县户籍人口中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情况单位:万人,% 纯老年人家庭人口 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区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纯老年人家庭人口占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 18.4 10.8 10.3 11.1 18.2 18.0 17.948.4 5.9 2.3 3.6 21.9 8.1 4.7262.9 54.222.3 31.9 120.0 45.4 26.0东城区 西城区城市功能拓展区朝阳区 丰台区①纯老年人家庭是指家庭全部人口的年龄都在 60 岁及以上的家庭,包括:独居老年人家庭;夫妇都在 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家庭;与父母或其他老年亲属同住的老年人家庭。 19 纯老年人家庭人口 石景山区 海淀区城市发展新区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8.4 40.2 58.7 14.0 13.4 10.9 9.6 10.8 30.0 5.2 4.8 7.5 7.5 5.0纯老年人家庭人口占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 26.0 17.1 20.2 30.0 21.8 17.3 11.6 16.4 29.4 26.9 32.4 20.1 28.5 44.22.2 6.9 11.9 4.2 2.9 1.9 1.1 1.8 8.8 1.4 1.6 1.5 2.1 2.2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生态涵养发展区门头沟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20 第二部分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一)社会养老保障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 2012 年底, 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026.4 万,参保率 97.4%;其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 210.7 万,月人均养老金 2510 元,比上年增加 226 元。机关事业 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全市累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 177.29 万,参保率 94%;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数 28.01 万,月人均养老金约 450 元。 3.城乡居民福利养老保障 全市 55.15 万名 55 岁及以上无社会保障城乡居民享受福利 养老金待遇,待遇水平每人每月 277.5 元。 4.征地超转人员保障 全市共有征地超转人员 63673 人,比上年增加 5611 人。其 中一般征地超转人员 61461 人, 病残人员 2076 人, 超转孤老 136 人。征地超转人员人均每月享受生活补助由上年的 1142 元增加21 到 1254 元。一般征地超转人员、超转病残人员医疗费用按规定 比例报销;超转孤老医疗费用实报实销。 (二)老年社会救助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截至 2012 年底,全市 60 岁及以上老年低保对象 35671 人, 占全市低保对象总数的 20.3%。城市老年低保对象 10027 人,占 城市低保对象总数的 9.3%; 农村老年低保对象 25644 人 (含 2923 名五保老年人) ,占农村低保对象总数的 37.9%。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 520 元。 农村低保标准 由各区县自行制定,最高标准是家庭年人均 6240 元(朝阳区、 海淀区、丰台区、顺义已实施城乡低保标准并轨) ,最低标准是 家庭年人均 4560 元。 城乡低保老年人按有关规定享受分类救助。 2.农村五保供养 截至 2012 年底,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4104 名,其中 60 岁及以上五保老年人 2923 名,占五保供养总数的 71.2%。平均 供养标准每人每年 11078 元, 标准最高的为朝阳区, 年人均 16888 元;最低为延庆县,年人均 8135 元。全市 4104 名农村五保供养 对象中,集中供养的 2097 人,分散供养的 2007 人。 3.低收入老年人救助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标准为家庭月人均 740 元。 符合城 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贫困老年人, 可根据家庭困难情况申请 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和一次性临时救助待遇。22 4.贫困老年人医疗救助 城乡低保和低收入老年人可享受由政府资助参加的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此基础上,按照“先保 险, 后救助” 的原则, 对于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 由民政部门按照 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其中门诊救助全年累 计救助总额为 2000 元, 住院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为 30000 元。 除此以外, 城乡低保和低收入老年人还可享受住院押金减免 和出院即时结算救助,其中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 员和因公致残返城知青中的老年人, 可享受住院押金 100%减免, 其他低保和低收入老年人可享受住院押金 60%减免。 对于医保或 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 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按照医疗救助 政策给予垫付,民政部门再定期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低保和低 收入老年人只缴纳个人实际负担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为进一步缓解城乡低保和低收入老年人罹患重大疾病的医 疗负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有关问题的通知》 ,将低保和低收入老年人罹患恶性肿瘤、终末 期肾病、重性精神病、I 型糖尿病等九类重大疾病的救助比例由 60%提高到 70%,全年累计救助总额由 3 万元提高到 8 万元。 继续实施“携手助老送健康――慈善医疗卡”救助项目,全 市 60 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每年可享受 500 元的慈善医疗卡服务,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挂号费、诊疗费。 5.贫困老年人的住房保障23 家庭成员中有老年人的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 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危房翻建或者旧房维修。翻建维修房屋 以每户 3 间、按平米标准给予补助。翻建房屋按每间 15 平米、 每平米 1000 元给予补助,每户补助 4.5 万元,维修房屋每平米 补助 300 元,每户补助 1.35 万元。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城 市老年人,按照《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家庭成员中有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 6.燃煤自采暖救助 享受城乡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 依靠燃煤自采暖过 冬的,每个采暖季可享受 500 元救助。 7.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待遇的老年人数为 26673 人,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 元。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 亡家庭特别扶助待遇的老年人数为 19619 人, 其中独生子女伤残 的 11873 人, 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 160 元; 独生子女死亡的 7746 人,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 200 元。探索帮扶“失独”家庭的新模 式,开展“暖心”计划,为全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购买养 老和医疗保险, 全年投入资金 2160 万元, 覆盖人群超过 6000 人。 (三)老年社会福利 全 年 共 为 28603 名 90-99 岁 高 龄 老 年 人 发 放 高 龄 津 贴 3328.88 万元,为 533 名 100 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126.3624 万元。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卡近 15 万张,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近 10 万张。 将百岁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享受人群扩展到 95 岁及 以上老年人,全年为 2238 人次高龄老年人补助医疗费用 650 万 元。向 500 位高龄特困老年人发放 30 万元救助金。医疗保健(一)医疗保障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截至 2012 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279.74 万,参保率 97%,其中退休人员 232.82 万。享受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社区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 90%;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 70 岁及以上的报销 90%,70 岁以下的报销 85%。享受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 95%以上。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51.56 万,其中无医疗保障城 镇老年人参保人数 18.49 万。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的城镇 老年人门诊费用 650 元以上报销 50%,一个年度报销额封顶线 2000 元;住院费用 1300 元以上报销 60%,一个年度报销额封顶 线 15 万元。25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 267.4 万人,参合率 98%;其中 老年人数为 62.5 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实际补偿比例全 市平均水平为 50.3%,门诊实际补偿比例为 36.3%,人均筹资标 准为 640 元/年/人。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 2011 年基础上, 将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 甲亢、唇腭裂 6 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同时提高补偿水 平, 规定 15 种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 75%左右。 (二)老年医疗服务 本市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 81.35 岁, 2011 年增加 0.23 较 岁。 全市共有各级老年医院和临终关怀医院 23 个, 床位 3409 张。 全市正常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4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1582 个(不含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 人建立健康档案 269.3 万份,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1060 万人次, 建立老年人家庭病床 724 张,免费查床 4835 人次,为 48.1 万符 合优待政策的老年人免费体检。 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对 65 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 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以老年人群为重点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 即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 成)为核心,以居民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通过与居民建立相对 稳定的自愿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健康责任26 制管理。 全市共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 3239 个,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391.7 万余份。累计签约 338.2 万余户、711.7 万余人,为签约家 庭提供健康评估 237.6 万人次, 发放健康教育材料 391.7 万余份, 告知信息 315.1 万条,主动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201.6 万人 次,为空巢、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指导服务 27.5 万 人次。 社区慢性病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慢性病管理总人数达 273.6 万人, 其中高血压管理患者达到 148.8 万人, 糖尿病管理患者 51.7 万人,冠心病管理患者 33.7 万人、脑卒中管理患者 17.5 万人、 其他慢性病管理患者 21.9 万人。养老服务(一)居家养老服务 继续落实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政策。评选出市级 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52 名同志评为全国孝 亲敬老之星,4 个单位评为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向 40 余万名 60 至 79 岁重度残疾人及 80 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 100 元养 老(助残)券,全年发放总额 4.9 亿元。投入以奖代补资金 5920 万元奖励了 3800 多家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促进 了居家养老(助残)服务规范化建设。为城六区符合条件的空巢27 老年人安装 5000 余个紧急医疗救援呼叫器 “一按灵”。 “北 ( ) 开通 京市养老(助残)96156 精神关怀服务热线” ,定期举办大型展 览。推进“心灵家园”工程活动,为因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伤 残、孤寡的特殊老年人家庭提供专项生活补助、免费体检、心理 慰藉等服务。 全市已建立养老(助残)餐桌 3729 个,托老(残)所 3997 个;签约 35 家市级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定点单位;发展 1.5 万家养老(助残)服务单位,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 复护理、精神慰藉、老年教育、其他服务等六大类 110 项服务;积极发挥各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社区、家庭、机构,全年为老年人提供了 10 万小时的精神关怀服务; 招聘 4400 名居家服 务养老(助残)员;为约 4 万户有需求的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了 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累计 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近 20 万台。 (二)机构养老服务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 400 所,其中,按举办单位性质分,政府 办养老服务机构 212 所,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 188 所;按投资人 类型分,市属养老服务机构 4 所,区属 16 所,乡镇办 158 所, 街道办 34 所,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办 31 所,个人办 148 所, 合资、合作办 5 所,村委会(居委会)办 4 所。 投入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达 76172 张,其中,市属 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 2263 张,区属机构床位数 4174 张,街道办28 机构床位数 3061 张,乡镇办机 构床位数 20151 张,个人办机构 床位数 37647 张,单位、企业或社团办机构床位数 6954 张,合 资、合作办机构床位数 605 张,村、居委会办机构床位 1318 张。 为推进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全国率先出台低保家庭 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办法, 按每 人每月 1100 元标准给予补助,2011 年 7 月实施以来,对 257 名 低保家庭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下发补助金 194.94 万元。图7 年北京市按投资人类型分养老服务床位数市属 区属 74 18
张2011年2012年街道办 乡镇办 个人办 单位、企业或社团办 合资、合作办 村、居委会办(三)社会化管理服务 全市累计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为 496023 人; 4737 个 在 社区(村)建立 16218 个不同形式的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和互助服 务组织。 组织安排 14000 名 (包括退休三年以上和特殊工种人员)29 退休人员安全休养; 对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进行了领取社会 保险(障)长期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 卡累计达 186 万张;举办了书画、摄影、登山、采摘、才艺、健 骨操、乒乓球赛等 350 余次文体活动,有 50000 人次参加,特别 是成功举办了“在灿烂阳光下?喜庆党的十八大”北京市退休人 员文艺汇演活动。 (四)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全年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766 件, 接待老年人来访咨询 15351 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 村居行”活动,在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在所有社区(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就 近寻求法律援助。 继续完善市、 (县) 街道 区 、 (乡镇) 社区 、 (村) 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出台规范化政策,推进法律援助机构以 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在重阳敬老节开展专题宣传, 深入社区和农村解答老年人的法律问题。 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绿 色通道、 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实行一站式服务, 快速受理、 审查、指派。各区(县)依托老龄办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14 个。全年组织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70 余次,在重阳敬老节开展 专题宣传,深入社区和农村解答老年人的法律问题。30 敬老优待(一)公共交通优待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持优待卡免费乘坐市域内公交车,日均 约 156 万人次老年人享受到公共交通票价优待。市属公交企业、 郊区客运企业公交线路运行情况平稳、运力充足,特别是在途经 公园、旅游景区、郊区直达等公交线路配备充足的运力,并根据 客流情况及时采取多种灵活的调度措施减少发车间隔,增加车 次,以满足老年人客流增加的需求,提高老年人乘车的舒适度。 全部公交车设置不少于座位总数 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专座均 设在车门附近,并有明显的标志。在有条件的公交首末站、中途 站和大容量快速公交站台通过改造栏杆、增加座椅、设置标示、 路面修整等,设置无障碍候车专区。继续增加低地板公交车投入 和使用,全市共有无障碍(低地板)公交车 5575 辆,其中 5102 辆公交车装有伸缩板,可供乘坐轮椅的老年人使用,车内设有专 门停放轮椅的区域。 (二)公园景区优待 全市 159 家 A 级景区全年免票接待老年人 4693.6 万人次, 优惠接待老年人 1111.09 万人次(另有 15 家 A 级景区免票向公 众开放,16 家景区未统计接待人次) 。全市 46 家收费公园(包 括 11 家市属公园)免费接待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待补充)万人 次。31 全市共发售市属公园 60 至 64 岁老年人优惠年票 27.5 万张, 比上年增长 0.7 万张; 岁及以上老年人持优待卡免费游览市属 65 11 家公园 1418 万人次。 全市公园、风景区加大管理力度,增加管理人员,完善园区 公共服务设施, 定期对园内无障碍通道及各类服务设施进行改造 和检修,确保老年人的出行安全,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加强门区 工作,要求门区工作人员熟悉“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 ,确保老 年人持卡及时方便地进入园区;有年票、月票的公园、风景区, 涉及到优待群体的,都进行了相应调整。市属 11 家公园继续为 社会提供 9 项免费公共服务, 包括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游 览咨询、轮椅、小药箱、针线包、视频咨询服务、宣传材料、饮 水服务、 卫生间手纸、 洗手液等, 并对服务项目进行扩展和延伸, 确保老年人享受到更为人性化、更为细致的服务。 (三)文体活动优待 各区县针对老年人使用文化娱乐场地设施、 参与文化娱乐活 动给予优惠的要求制定了具体规定措施, 如基本实现老年人参加 馆办活动、使用馆内和馆辖公益性文化娱乐设施免费或优惠;馆 办艺术学校或培训班对老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等。 市公共图书馆免费向老年人开放,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办 理“一卡通”联合读者卡,可以享受押金减半的优惠;设立老年 读者阅览室或阅览专座,配备大字阅读、触摸屏读报系统、电子 报纸阅读机等设备,方便老年读者使用。32 首都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 49 家博物馆、纪 念馆对社会免费开放,大钟寺古钟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等其 他 10 家文物局直属博物馆对 60 岁及以上持老年证的老年人免费 开放。全市博物馆全年策划推出展览和文化活动 500 余项。增加 各类警示标牌、休息设施,进一步完善场馆无障碍改造和建设, 为老年观众提供良好的参观环境,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注重结合 各馆场地及藏品特点,针对老年人需求特点,开办各类讲座。重 阳节期间,宋庆龄故居、首都博物馆、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等多 家博物馆举办了多项敬老爱老活动。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持优待卡在政府投资建设的 14 个国家级 和 73 个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中参与个人项目的健身活动 时,可享受免费优待服务。29 家公共体育场馆为 60 岁及以上老 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五折收费优惠措施。老年人文教体活动(一)文化教育活动 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开发各种面向老年人群的声乐、 器乐、书画、舞蹈等培训课程,开办各类老年人关注和喜爱的讲 座活动,各项特色品牌课程不断出现。各级文化馆积极组织和发 展老年艺术团队,定期举行戏曲、音乐、舞蹈、秧歌、朗诵、合33 唱、书画、文学、摄影以及集邮等公益演出或交流展示活动。各 级公共图书馆开展各项适合老年人的阅读活动,如开设老年读者阅览区;定期为敬老院的老年人读报刊;为不能到馆的老年人送书上门等;市公共图书馆根据社会热点及老年人阅读特点, 举办了各种丰富多彩的讲座近 700 场次, 约占公共图书馆阅读活 动的五分之一,近 8 万人次参加。 全市共有各级老年活动站(中心、室)6655 个,全年参加 活动 378.7 万人次;各类老年学校(包括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 校等)3020 个,全年参加学习人数累计 29.9 万人。 (二)体育活动 本市努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保障, 提高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老年体育工作进一步发展, 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 全民健身保障不断加强。 全民健身组织实现社会化发展,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四级体育组织网络逐步建立, 形成了广大市民自愿参与、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管 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全民建设设施建设不断规范,2012 年完成 2007 年配建的 300 套全民健身工程的更新工作,建设了全民健 身专项活动场地 49 处,创建了 15 个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2012 年共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 9318 人,截至 2012 年底,本市共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 35242 人 (含获职业资格的社会指导员 4022 人) 逐步覆盖到全民健身设 ,34 施、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等,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水平和指导能力 进一步提高。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老年群众体育活动 蓬勃开展,举办了第六届“和谐杯”乒乓球比赛、第七届民族健 身操舞大赛、第十五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展示以及“九九重阳 节”第三届登山大会、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等全民健身活动,丰富 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积极开办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在市 属七大公园以及街道、社区进行体重与健康、呼吸与健身、代谢 健康与耐力等方面讲座 88 期,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技 能,提供体制测试服务,受众 21500 余人次,市民科学健身素养 普遍增强。 (三)宣传出版 参加首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以“幸福北京”为主 题,展示“首善之区、和谐之都、宜居之城”的北京长者幸福生 活,取得圆满成功。以“缤纷人生路,最美夕阳红”为主题,支 持北奥会展公司举办了 2012 年北京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中央 各大媒体、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日报、北京晚 报、北京社区报、央视网等媒体及区县媒体对本市惠老政策等热 点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全年播发稿件 2200 余篇。北京电视台继 续办好老年电视专题栏目, 《咱爸咱妈的美好时代》 、 《晚晴》 、 《养 生堂》《健康北京》《健康生活》《身边》《特别关注》等品牌 、 、 、 、 栏目积极策划制作面向老年观众老年人的电视节目, 每月 9 日在35 北京卫视频道和生活频道制作播出百岁老人贺寿宣传片。 北京电 台城市广播《老年之友》 、交通广播《一笑堂》和《激情岁月》 、 文艺广播《戏迷乐》 、音乐广播《记忆的唱片》等主要面向中老 年听众的节目或栏目,精心策划,亮点编排,及时反映老年人关 心关注的问题,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服务。北广传 媒数字电视和移动电视以促进老年朋友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社会 公益事业发展为宗旨,制作播出多项老年专题节目。重阳节期间 集中播出老年人专题,关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促进代际沟通。 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出版物 800 余种, 占选题 总数的 10.2%。 (四)社团组织 全市共有各级老年人协会 6267 个,参加人数 44.2 万人,其 中,社区(村)级老年人协会 6215 个,街道(乡镇)级老年人 协会 49 个,区(县)级老年人协会 3 个。全市共有老年基金会 3 家。各类老年社团组织(不包括老年人协会)5940 个,参加人 数 63.1 万人。36 第三部分区县老龄事业发展状况2012 年度北京市各区县老龄工作情况一览表户籍人口状况 老龄工作 人员数 实际 在岗 人员 养老(助残)券 居家养老服务 签约养 老(助 残)服 务商数 (个)
月均 发放 高龄津贴 90-99 周岁 津贴 发放 金额 100 周岁 以上津贴 月均 发放 发放 金额 全年 补助 (人次) 95 周岁及以上 补助医疗 全年 补助 金额 (万元) 老年优待卡 (证) 累计 发放 老年 累计 发放 老年 孝星评选 命名 市级 区级 孝星 孝星 人数 人数 (人) (人)60 岁及 80 岁及 总人口 (万人) 以上 人口 (万人) 以上 人口 (万人)编制 人员 (人)全年 发放 总额全年 结算 总额 (万元) (%)养老 餐桌数 (个)托老 数 (个)结算率 (助残) (残)所(人) (万元)优待证 优待卡 (人次) (人次)
12069(人次) (万元) (人次) (万元)
435.9 626 508 58 101 126.36 14 24
650.4 90.7 133全市.8 138.5262.9 22.3 31.942.6 4.8 7109 6 4113 65.6 6 8 7.1 7.195.7 89.6 100.000 423 500 653 499 2000东 城 区 西 城 区 朝 阳 区 丰 台 区 石景山区 海 淀 区197.4 109.7 37.1 230.745.4 26 8.4 40.27.2 4.3 1.4 6.911 14 4 712 14 4 79.1 8.86.4 5.581.9 82.5 118.0 92.9382 265 49 306485 308 135 420 6024 4100497.4 281.8 86.9 53290 44 9 8021.6 10.54 2.16 24.78373 200 63 214123.2 46.2 20.3 83
1602100 900 0 10037 门头沟区 房 山 区 通 州 区 顺 义 区 昌 平 区 大 兴 区 怀 柔 区 平 谷 区 密 云 县 延 庆 县24.85.20.765726.4606.983.531023015740548.6102.382922.115142759150077.9 68.3 59.4 56.1 62.2 27.8 39.814 13.4 10.9 9.6 10.8 4.8 7.51.4 1.6 1.3 1.2 1.3 0.7 1.19 4 4 8 8 10 915 8 7 9 8 3 39.9 1.8 .0 1113.23.6 1.8 .9 1117.096.0 117.7 106.7 110.7 124.4 96.2 100.3225 72 171 238 80 118 169480 47 196 282 37 241 5090 20 72 183 243 52 50800 26 800 459 58096 145.13 122 93.55 96 55.1 72.313 23 18 13 18 3 123 5.52 4.2 2.6 4.32 0.6 2.957 67 110 52 54 10 3415.9 26.6 13.6 20.7 18.3 3.1 5.97
510 605 500 708 600 211 2940 395 0 0 600 0 043 287.5 51 0.73 23 5.4.0109.3 91.6352 327361 262253 16663 48179.6 60.68 81.92 1.8451 3418 9.8802 191240 1720 0注: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北京市 2012 年老年人口信息。其余数据来自北京市老龄工作系统截止 2012 年底的工作数据。 指标说明:1、本表中养老(助残)券仅包括 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养老(助残)券发放结算情况,不包括 60 至 79 周岁重度残疾人、16 至 59 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的养老(助残)的回 收结算情况。其中结算率是按各区县年度实际结算养老(助残)券总金额除以年度发放养老(助残)券总金额计算而得。因养老(助残)券可全市流通,部分区县存在结 算总额大于发放总额、结算率大于 100%的情况。 2、养老(助残)服务单位除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签约养老(助残)服务商外,还包括指定服务单位 3259 家,四类服务单位相加,全市养老(助残)服务单位总 数为 15404 家。 3、月均发放高龄津贴发放人次数是指月发放人次平均数,即 1-12 月各月发放津贴人次的总数除以 12 个月计算而得。 4、市有关部门评选的市级孝星 430 名,汇总至全市总数,不列入区县数。38 东城区东城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老年人在晚年生活 健康、快乐、幸福、有尊严地生活为出发点,牢牢把握“服 务老人、服务社会”的宗旨,维护好、实现好、解决好与老 年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突出抓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居 家养老、社会福利、医疗保健、维护权益、文体活动等六大 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勇于实践,积极引导,为老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 以政府主办、与社会单位合办、加盟挂牌等多种形式, 吸引了餐饮、家政等各类服务单位 512 家签约服务,其中养 老(助残)餐桌 273 家,非餐饮类服务商 239 家;建立托老 (残)所 190 家。工作经验是:资源共享,依托实力雄厚的 企业兴办养老机构;发挥老字号企业积极性,参与养老服务 焕新彩;签约连锁经营企业,老龄产业走良性发展之路;代 际和谐,共建共享,社区单位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涉老单位 齐抓共管,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大格局。 突出创新,深化服务,下大力气提高“软实力” 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在完成优待服务“硬指 标”的基础上,以亲情化、个性化服务为目标,下大力气提 高服务质量“软实力” 。在养老(助残)餐桌全市率先实现39 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 2012 年老年精神关怀服务站在全市率 先实现社区全覆盖(区级和街道建站、社区设心理健康辅导 员);在全市率先成了区级老年消费指导中心;老龄信息化工 作实现突破,老年优待卡、居家养老(助残)券、高龄津贴、 95 周岁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即将实现网上审批, 各项老龄工 作在全市走在前列。 向符合条件的 32077 名 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特殊老 年人发放居家 养老(助残) 券
万 元;发放“小 帮手”电子服 务器 1490 部,“乐享东城”东城区参展首届北京市老龄产业博览会安装紧急医疗 救助呼叫器( “一按灵” )760 部;为 65 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卡 9629 张;为 3807 名 90 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448.81 万元; 百岁医疗补助政策扩大到 95 岁,为 461 名 95 岁以上老年人 报销补助医疗 118.5 万余元; 为全区近 2000 名无社会保障老 年人开展了免费体检,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显着提高。 弘扬孝道文化,突出文化养老,营造为老服务和谐环境 突出文化养老,文化强区。成功参加 2012 北京国际老40 龄产业博览会。举办东城区第二十七届“长寿杯”中国象棋 赛暨围棋赛,全区十六支代表队、百余名老年棋手参加了赛 事,参赛年龄最高的为 86 岁。弘扬孝道文化。在红剧场隆 重举办了“喜迎十八大,孝行在东城”――东城区 2012 年 “孝星”命名暨事迹宣讲大会,区“孝星”代表、老年人代 表以及学生 代表、 驻区部 队等近千人 参加大会。 东 城区家庭孝2012 年东城区“孝星”命名暨事迹宣讲大会在红剧场隆重举行老典型代表 姚金国、 行业助老典型代表王淑元、社会敬老典型代表姚平分别进行了事 迹宣讲。推选市级“孝星”501 名,命名表彰区级“孝星” 499 名;专门编辑印制了《东城区“孝星”事迹选编》 ,收录 了孙茂芳、王双等 34 名 “孝星”典型,编撰文字六万余字、 图片近百幅,全部下发到全区十七个街道。编辑制作“孝在 东城”――东城孝星宣讲团电视典型事迹宣讲多媒体光盘, 下发到全区 187 个社区,传播中华孝道文化,扩大为老服务 影响。 加大老年维权力度,促进老龄事业可持续发展 重阳节期间, 组织全区十七个街道法援工作站 (司法所)41 开展老年法律维权、为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律师、公 证员和志愿者以不同方式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宣传活动;举 办“关爱老年人幸福生活 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活动,结 合案例向老年人讲解了消费维权知识,揭示了一些消费陷 阱,提示老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公示举报 电话,宣传维权渠道。对辖区内 24 户为老服务的餐饮服务 单位(老餐桌)进行重点监督,开展检查指导,确保“敬老 月”老年饮食服务安全。42 西城区西城区从拓展服务项目、规范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上下功夫,加大“九养”政策的深化与发展,营造尊老敬老 社会氛围,提升为老服务的关注度参与度,扎实工作,开拓 创新,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抓宣传、树典型,营造尊老敬老浓厚氛围 以“孝星”命名表彰为契机,年初,老龄办联合区委宣 传部,区文明办、教委、文委、总工会、妇联、团委等 8 家 单位,成立孝星命名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开展孝星和为 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工作。15 个街道、255 个社区全部 公示推荐人选,接受居民监督。同时,将评选过程中的宣传 工作贯彻始终。在西城报和政府网上开辟专栏,刊登孝星命 名条件、公示推荐人选、宣传典型事迹。为把孝星的典型事 迹宣传好,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制作一幅孝星宣传文 化墙,利用西单广场这种人群密集、关注度高的场所,把孝 星的典型人选用海报的形式刊登出来。宣传墙长 137 米,高 4.6 米,展出时间 1 个月。拍摄一部宣传片,精选出了 15 个 孝星,在西单广场大屏幕上滚动播放他们孝老过程中的点滴 镜头。组织一场孝星事迹报告会,由区委宣传部、文化办、 文委、教委、妇联、总工会、团委等单位联合对命名的 200043 名孝星进行了表彰,选出 3 名典型孝星,进行了现场的事迹 宣讲,志愿者代表发出倡议,引起了现场观众的强烈反响。 印制一本图画册,集中展示 31 位典型孝星照顾老人、服务 老人、反映老人健康快乐生活的情景,整理宣传画册,配以 孝星孝老爱亲的文字材料,图文并茂,发放到社区进行深入 宣传。 全区百岁老人 113 人,年龄最长者 109 岁。重阳节期间 全区走访慰问老年人共 600 人,其中特困老人 446 人(60 至 99 岁) 、90 岁以上低保空巢老人 41 人、百岁老人 113 人全 部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慰问,送出慰问金共计 36 万元。 “敬老月”期间,坚持全区主题性活动与成员单位自主 开展活动相结合,围绕职责,大力开展老龄政策法律宣传、 走访慰问、为老服务、老年文体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各街道 确定一天为集中宣传日,通过设置展台、义务咨询、健康讲 座等各种形式,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助残)员等 部门、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为老服务工作。发动多家居家 养老签约服务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节日优先、优惠的敬老爱 心助老服务。 抓制度、促管理,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行“网上审批、以卡代券、银行结算”三项内容, 运用科技手段, 提升服务水平。 按时督促街道做好资金结算, 加强服务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全区享受居家养老(助残)44 券服务补贴的有 4.8 万人,全年发放养老(助残)券 5558.7 万元,结算养老(助残)券 7266.7 万元。为全区 95 岁以上 无医疗保险老年人发放医疗保险补助金。 区财政出资 383700 元, 为全区 1279 名 90 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城镇基本医疗补助。 针对养老(助残)餐桌的不同服务模式,进行分类指导, 加强监督。在托老所建设上,坚持“四有” (有休息、有配 餐、有活动、有服务)服务理念,开展托老所建设状况的调 查,研究托老所定位问题,提出托老所发展建设的建议。为 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添置设备,进行无障碍设 施改造,制作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规章制度、宣传展板、 宣传海报、宣传折页。通过不断推进建设,按时完成 2012 年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 区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通过养老(助残)员的招聘办法 和管理使用规定,区财政负担工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55 名养老 (助残) 员, 进一步提升队伍 整体水平。制定 《西城区居家养 老(助残)员实施 细则》 ,明确任务西城区居家养老(助残)员报名现场职责、 工作要求等内容,组织开展养老(助残)员专题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45 质。 抓重点、办实事,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围绕“活力西城”主题体育健身活动,掀起运动健身新 高潮。积极开展“第十二届中老年人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 、 “第二十届老龄杯门球比赛” “老年人乒乓球选拔赛” 、 、参 加首届“金球杯”乒乓球比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庆三八节 践行北京精神巾帼书画展”“老年山水画精品展”“晚霞增 、 、 辉---喜迎党的十八大老年书画作品展”等展览。开展“关 爱老人、情暖西城”社会孝老服务活动,为 15 位百岁老人 献花祝寿,为老人拍摄全家福,并送上生日蛋糕。组织“我 陪老人去踏青”西城老人游北京国际鲜花港活动,深受广大 老年人欢迎。 倡导 “无忧” 服务理念, “阳光老人社区促进行动” 开展 , 继续通过项目委托的方式,运行两条心理咨询热线及心理咨 询室,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全区建立 15 个“老年 心理关爱服务站” ,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出台建设 标准和细则,规范服务项目、内容、程序、制度、档案等内 容, 每个服务站给予 1 万元的支持经费, 通过服务站的建立, 引导各街道积极推进各社区“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形成区、 街、居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和联动机制。全区为老年人提供 1 万小时的精神关怀服务,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求。 作为区政府为民实事工程之一,为老年人集体购买保46 险,标志着西城区 80 岁以下的老年人在托老所等集体场合 活动时有了保障。对西城区无保障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 工作,惠及无社会保障老年人 526 人,补贴资金 105200 元。 为三无老年人免费送午餐服务项目,为全区三无老年人服务 8852 人/次。47 朝阳区落实惠老政策,改善老年民生 积极落实区政府重要实事工程。开展百家养老(助残) 餐桌规范化建设。截至 2012 年底,全区建有养老(助残) 餐桌 382 家,其中新增餐桌 40 家。加强养老(助残)餐桌 监管力度,投入资金 300 万元,对 100 家规范化餐桌给予奖 励; 3100 户 80 岁以上生活不便老年人家庭安装厕所扶手; 为 完成 “双十工程” 中对特困老人包户服务工作, 研究制定 《关 于开展特困老年人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完成 700 户的包 户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全年为 9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发放高龄津贴 528.79 万元;全年发放小帮手 6120 部;为全 区 24215 名 65 周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卡,为近 2 万名 60 周岁以上老人办理优待证; 625 名有需求的空巢老年人 为 家庭安装“一按灵”呼叫器;为 95 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办 理医疗补助 373 人次,支出 123 万余元;为 244 名老年人免 费办理城镇居民老年人基本医疗、为 52 名老年人办理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为城乡无社会保障居民发放福利养老金 11900 万元; “两节”期间投入 108.45 万元专项资金,为全 区 2169 名 70 周岁及以上生活特困老年人发放救助款; 投入48 资金 25.13 万元对征地超转人员中的孤老、病残、劳模等开 展了走访慰问活动;为 180 户居住楼房的地方退休人员支付 供暖费 32.02 万元, 78 名病故地退人员发放抚恤金和丧葬 为 费 514.29 万元,发放地退遗属生活补助 22 人次,支出经费 6.864 万元;为 4400 名实行计划生育的老人核发一次性奖励 共计 440 万元;43 个街乡通过居家养老政府补贴方式,向 6.43 万名老年人发放养老(助残)券,全年累计发放 7162.79 万元, 回收 5865.92 万元, 回收率 81.9%, 老年人满意度 90% 以上;1490 名特殊老年人享受区级服务补贴,全年支出补贴 款 80.67 万元。 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平台建设 编制发布《北京市朝阳区 2011 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 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详细分析全区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 结构及分布情况,为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及指导 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特困老年人群体,围绕 其经济状况、健康情况以及帮扶需求等方面开展调查,全面 掌握全区特困老年人基本情况,撰写《朝阳区特困老年人生 活状况分析与建议》调查报告,为今后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打 下基础。 加快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平台一期项目建 设基础上,积极推进平台二期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使用流 程,完善人口库数据分析系统功能,提升老龄工作信息化办49 公水平,在有条件的街乡开展养老(助残)餐桌等为老服 务信息、资源网上公开的试点工作,实现信息纳入社区服 务“一刻钟服务圈” 。 扩大孝星宣传,营造敬老氛围 深入开展“孝星”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区老 龄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等 9 家单位对“孝星”和为老服 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统一部署,明确标准、程序及要求,加 强对基层单位命名活动的指导与督查。2012 年共评出 1600 名市级“孝星”和 157 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在命名活动过 程中,充分利用区域新闻媒体力量,在《朝阳报》上开设专 栏宣传报道典 型“孝星”事 迹, 并根据 “孝 星”人物事迹 整理编辑《孝 星风采录》一 书进行宣传;“喜迎十八大 和谐敬老情 最美不过夕阳红” 第三届朝阳区孝亲敬老重阳主题活动同时成立“孝 星”事迹报告团进社区宣讲,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在社 会引起很好反响。 关注老年教育,开展文体活动50 深入开展有益于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进一 步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全区开展“喜迎十八大,和谐敬老 情”最美不过夕阳红――第三届朝阳区“孝亲、敬老”重阳 主题活动、 “敬老服务月”活动、第八届“九九俏夕阳”老 年交谊舞大赛等具有文化特色的品牌活动,在基层起到引 领、示范作用。区老龄办会同区文化馆组织老年舞蹈队参加 “旋舞朝阳”――朝阳区第五届舞蹈比赛,展示朝阳区老年 人风采;与门球协会联手开展“重阳杯”门球比赛活动;组 织区老年乒乓球代表队参加市乒乓球大赛,荣获组织奖。老 年合唱大赛、老年才艺展、老年书画展、老年服装展、老年 摄影展等系列活动常年开展,遍布全区,参加活动的老年人 达到百万人次;投入 400 万元奖励扶持群众文化队伍发展, 全区群众文化队伍达到 1662 支,平均每个社区(村)3 支文 化队伍,参与人数 3 万余人,其中绝大部分是老年人。 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功能, 全区建有街(乡)级老年协会 31 个,其中注册 30 个,备案 1 个;社区(村)建有老年分会 78 个,覆盖老年人数近 7 万 人。发挥朝阳区老年大学、老干部大学以及街乡、社区老年 教育资源的优势,使老年人得到终身教育。依托朝阳社区学 院与北京东方妇女老年大学合作开设 100 家“幸福养老大课 堂” ,授课 4000 余次,累计为 12 万人次社区老年人提供教 育服务。51 落实老龄规划,推进养老服务 开展区、街(乡镇) 、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试 点建设工作,采取新建、改建、扩建、整合资源共建等方式, 建设具备老年人文体娱乐、学习培训、康复保健、生活服务 等管理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站)22 个。 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体系,全区所有社区卫 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投入 1305.2 万元为 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 理服务。全年定向发放健康 教育资料 2700 余份,提供 健康评估 844 人次,健康咨 询 1645 人次, 上门巡诊 762 人次,为 60 岁以上老年人 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量达 95736 人次, 为部分 60 岁以 上的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 全年为社区老年人诊疗 336朝阳区为高龄行动不便有需求的 老人家庭安装厕所扶手万人次,其中对符合优待政策的老年人免收挂号费 260 万人 次,为老年人出诊 31859 人次。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 65 岁 及以上老年人 34.7 万人次,其中,优先为离休干部提供家庭 医生式服务,累计签约离休干部 490 人。救助老年贫困慢性 病患者 1151 人,下拔救助款近 63 万元。资助农村低保老年52 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老年 人全部实行免费参保。53 丰台区截至 2012 年末,丰台区老年户籍人口总数为 26 万,占 全区户籍总人口的 23.7%, 老年人口比例在全市排在第一位。 为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尽可能地满足老年 人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2012 年全区老 龄工作以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 落实“九养”政策和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全面提升为老服务 工作整体水平;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形式 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使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一、重点办好一件实事,超额完成挑战值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养老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2012 年我区 将“新建、改扩建 10 个街(乡镇)、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作为老年民生幸福工程,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 并列入了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由主管副区长亲 自抓,区老龄办具体承办,区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为使养 老管理服务中心试点建设达到“搭建为老服务综合管理服务 平台”的建设目的,我区对各备选点条件进行认真分析、比 较, 择优选址立项; 并根据全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状况, 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做到城乡兼顾、以城带乡、城乡互补; 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抓试点、勤督促”的方式加强54 建设,全年全区共建立街乡镇和社区(村)级养老管理服务 中心 16 个,超额完成区政府实事项目预定目标和市级绩效 考核挑战值目标。 二、继续深化一项政策,养老服务良性发展 (一)圆满完成年度“孝星”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评选命 名工作。 作为落实 “九养” 政策的首要任务, 为继续做好 2012 年的评选命名工作,我区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命名活动的组织 力度,由区老龄办牵头,与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委、 区文委、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广电中心等 9 家单位 共同组织开展评选;二是加大了驻区部队官兵及大、中专院 校学生,中小学师生的参评比例,扩大评选覆盖面;三是在 全区范围内开展“孝星”典型事迹宣讲,区委宣传部将“孝 星”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宣讲团列入我区“党在百姓心中宣 讲活动” 中, 通过举 办 “孝星” 事迹报告 会、 “孝星”宣讲进 军营等一系列活动, 进一步加大命名活 动的宣传力度。 坚持 “孝星” 联合评审制2012 年丰台区“孝星”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 典型事迹宣讲报告会度,2012 年全区共 评选出“孝星”900名,为老服务示范单位 90 个,经我区推荐,这些个人和单55 位全部荣获市级“孝星”和市级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的光荣称 号。 (二) 全面做好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全年共发放养老(助 残)券金额合计 4709.1 万元,有 3.94 万名 80 周岁及以上符 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比 2011 年 增加了 2200 多人。共为 200 名 9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医 疗补贴 46.15 万元,为有使用需要并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配备 “小帮手”电子服务器 2900 台,全区共指定和签约具备餐 饮、家政、医疗、护理等服务功能的各类养老(助残)服务商 514 家,比 2011 年又增加了 16 家。引入具备专业从事老年 看护服务资质的北京青松老年看护服务有限公司在方庄地 区开展试点合作,为高龄和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缓 解高龄、失能老人的照料康复问题和专业护理人员不足的状 况,收到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区新建的 16 个养老 管理服务中心全部与青松老年看护服务有限公司签约,由他 们为养老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以南苑街道成立 的全区首支精神慰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抓手,将空巢帮扶 工作与开展精神关怀服务有机结合,实现了“专业服务与志 愿者相互配合互补,辖区内外资源的相互支持,街道和社区 相互促进,入户服务与窗口接待服务相互补充”的精神关怀 服务新模式。 为鼓励和提高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对 发展势头好、运营情况好、示范性强的项目的奖励力度,我56 区及时将北京市用于 2011 年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 所规范化建设的奖励资金和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共计 553.5 万 元全部落实到位,做到“一分不留用,一分不挪用” ,双规 范奖励覆盖面达 100%,以奖代补的奖励覆盖面在 75%以上, 进一步促进了全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良性发展。 三、积极开展三大活动,全力打造老龄品牌 (一)老年系列文体活动有声有色。2012 年,我区以继 续打造老年文体活动品牌项目为基础,先后举办了“丰台区 老年健身项目大赛” 、第四届“银龄之声”老年合唱大赛、 第四届“丰台区健康老人之星”评选、 “情系银龄?2012 年丰 台区庆重阳暨“孝星”命名 健康老人之星颁奖典礼”等一 系列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无论是参加人数还是举办水 平都比以往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特别是 6 月份举办的“丰台 区老年健身项目大赛”更被我区列入“争创文明区全民健身 系列活动赛事”当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老年文体活动的档 次和规模。2012 年,我区还选拔了 7 支优秀健身队伍近百名 老年人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老年健身大赛” ,其中 2 支队 伍荣获一等奖,是我区历年来参加市级比赛队伍最多,成绩 最好的一次。 (二) “敬老月”系列活动形式多样。2012 年 9-10 月, 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敬老爱老、共建共享”为主题 的“敬老月”系列活动。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 单位、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57 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进一步加大对高龄困难老年人 和“7.21”特大暴雨灾害受灾老人的帮扶力度,在市老龄办 为每名高龄困难老年人发放 600 元慰问金的基础上,从区老 龄工作经费中列支资金 7.88 万元, 为每名困难老人增发 400 元慰问金,使每名困难老人的慰问金额达到 1000 元。 (三) “银龄行动”系列讲座成效显著。为更好的推进 老年人才的开发和利用,发挥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的热情, 我区一是对老年人才信息库进行了数据充实和更新,配合居 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开展,新增了精神关怀、爱心帮扶等项 目,并将老年人才资源的统计范围扩大到区老龄委各成员单 位,广泛吸纳教育、卫生、司法系统的老年人才加入。二是 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银龄行动” ,分别举办了健康知识、 法律知识、消防知识、文化知识讲座、免费为老年人体检等 形式多样的“银龄行动”进社区活动近百场,使老年人才充 分发挥自身特长,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实现老有所为。 四、充分利用一个平台,加大空巢帮扶力度 2012 年,区政府为加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力度, 决定对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经区政协 反复筛选,从 200 多件提案中选定由区老龄办承办的“帮助 空巢家庭提高生活质量”提案,给予 25 万元的专项资金扶 持。为全面落实提案精神,我区对全年全区空巢帮扶工作情 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对丰台街道“居家养老智能化呼叫 中心” 、东高地街道养老助困帮扶服务、马家堡街道托老所58 空巢老人周转安置、南苑街道空巢帮扶心理慰藉这 4 个重点 开展的空巢帮扶项目给予扶持,真正把专项资金用到了实 处,充分利用政协参政议政的职能平台,使之成为全区老龄 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59 石景山区2012 年,石景山老龄办获得了“北京市 2012 年度敬老 爱老助老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卡制度。设计“已故高龄老人津贴追回表”“高龄津贴 、 发放核签汇总表”“95 周岁以上医疗补助委托书”等规范化 、 表格,由区、街、居层层核定把关,部分街道采取上门探视 与核实健在情况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确保财政资金效 益。全年共为 90 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津贴 88.91 万元, 审批发放 95 周岁以上医疗补助
元。 促活动。推 选市级“孝星” 325 名,为老服 务示范单位 33 家,举办区第十 九届“会员杯”石景山区重阳文艺汇演展风采老年人门球赛,参加“北京市老年人乒乓球金秋运动会” ,组织孝星事迹巡 回演讲、老年文艺汇演等“重阳敬老月”系列活动,圆满完 成“2012 北京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石景山参展部分的设计 组织工作。60 借外力。答复区人大、政协 4 件议案提案,形成了“石 景山区空巢老人服务需求”调研报告;初步制定细化了“石 景山区空巢老人关爱行动方案” ;联手区委党校完成《石景 山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问题研究》并在《石景山工作》刊发, 协助北京电视 台、石景山广 电中心完成重 阳敬老月的宣 传报道,并在 “北京新闻” 、石景山区第二十五届“长乐杯”老年门球赛“石景山新闻”播出,在《石景山报》刊发以“养老服务上台阶,优待 政策惠银龄”为主题的专版;协调强生公司、古城公园配合 完成“石景山区重阳敬老月文艺汇演” 。 严落实。 4505 名 60 周岁以上老人办理优待证, 4955 为 为 名 65 周岁以上老人办理优待卡, 组织安装高龄空巢老人 “一 、 、 按灵”475 部,向老年人配发“营养工程”“健康工程”“心 系工程”手册 8000 余册;进一步规范社区托老(残)所、 社区养老(助残)餐桌奖励制度,细化北京市奖励政策,通 过自行申报、街道审核,区残联、区民政联合检查验收,对 全区 23 家社区托老(残)所、17 家社区养老(助残)餐桌 进行了奖励;切实规范社区服务商管理,在原有“两级发展、61 两级管理、四级监督”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出台《石景山区 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管理办法》 ,对居家养老服务商的发展、 准入、监督管理、退出、惩罚等工作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明确区、街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在服务商管理中的职 责;在区联勤部社区、新立街社区等 6 个社区试点建立社区 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试点建立具有就餐、精神慰藉、文体 娱乐、图书阅览等功能的社区为老服务机构。62 海淀区“九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2012 年,在养老(助残)餐桌建设方面,签约餐饮服务 商 306 家,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人就餐难的问题;托老(残) 所建设方面, 通过资源整合、 资源共享等方式建立托老所 125 家,在满足老年人文化娱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在有条件、 有需求的社区引入了专业化日间照料服务;在“孝星”评选 活动中,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在 1600 名市级“孝星” 的基础上,增加了 100 名区级“孝星”和 160 家为老服务单 位; 养老服务补贴方面, 发放居家养老 (助残) 服务券 7278.75 万元,享受补贴老年人达到 69578 人;全区共有百岁老人 95 位,全部办理了百岁老人津贴和医疗补助领取证; “小帮手” 的配发工作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全区 3747 名符合 配备条件老年人的统计、资格审批工作;家庭无障碍设施改 造工作有序进行; 个街镇的养老 29 (助残) 车全部配发完毕。 大力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工作 整合海淀区医疗资源,健全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工作网络 和机制,联合区卫生局,完善老年人医疗救治和健康管理服 务工作体系,提倡和鼓励医务人员深入社区,上门为老年人 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63 求。对生活自理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助老健康服务站为辖区 老年人实施慢病监测及健康管理,每半年对辖区内 60 岁以 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监测。通过关口前移,推进老年人健 康生活方式,及时发现并管理高风险人群。对生活半自理老 年人,建设区域性康复照料中心,提供集“医疗护理、中医 养生、肢体康复、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生活照料、病后康 复”一体化、方便及时的服务,解决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半 自理老年人,特别是孤寡、空巢老年人的日间生活照料和医 疗康复问题。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 由区民政局与香山医院、万寿康医院合作建设“重度失能老 人护理中心” ,提供集中护理服务。 建设社区助老健康服务站 在国内率先运用智能化手段,建立起以多参数生命体征 监测终端和远程医疗视频系统为支撑的社区助老健康服务 站。实现了社区 老人慢病管理防 控、多种身体参 数日常监测不出 社区即可完成的 目的。为全面掌建设社区助老健康服务站,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慢 病监测服务握社区老人的健 康状况提供了技64 术支撑。智能化手段地有效利用,提高了全区慢病预防及检 测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了慢病发病、患病危险因素监测 数据库, 健全了信息管理、 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管理制度。 这项工作已于 2012 年 4 月起在永定路街道六街坊社区、田 村路街道永金里社区、羊坊店街道有色院社区、八里庄街道 肿瘤医院社区、中关村街道黄庄社区开展了试点工作。 试点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超市 养老服务超市建设是依托现代化的物联网技术开发出 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系统。它将涉老的各类服务有机整合在 一个平台之中,实现了政府提出的让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的 服务模式。该系统由社区、家庭服务终端、服务商受理系统 及服务管理系统组成。老年人在社区、家庭服务终端点击不 同的服务项目,相应的服务商就会通过受理系统获得服务信 息,在约定的时间内为老人上门服务。管理系统由区、街道 (镇)对辖区内的服务商进行管理评估,及时淘汰不合要求 的服务商。通过居家养老服务超市,为老年人的出行、医疗、 餐饮、生活照料等提供服务,让老人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方 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该系统在中关村黄庄社区试点,取 得了良好的效果,召开了由各街镇居家养老主管部门参加的 现场会,下一步将在全区有条件的社区推广建设。 在全市率先出台《海淀区高龄老人居家赡养鼓励支持办 法》65 为鼓励支持高龄老 人家庭养老,帮助高龄 老人家庭解决实际问 题, 2012 年 4 月出台 《海 淀区高龄老人居家赡养 鼓励支持办法》 ,规定 9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 医疗保健服务、社区家 政服务、法律援助和入 住护理机构等方面享有 优先权。增加了高龄老出台《海淀区高龄老人居家赡养鼓励支持办法》人的补贴项目。针对 95 周岁以上的老人居家养老制定了更 为优待的具体措施,如优先对 95 岁以上老人家庭进行环境 评估并减免安装无障碍设施费,其中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 423 户, 聘请专业人员对 95 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免费提供两次 “一对一”个性化的培训。通过对老年人的日常饮食、清洁 卫生、 生活护理、 心理慰藉等基础性照护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提高老人照护者的服务能力和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截至 2012 年底,已完成对 530 户高龄老人家庭的评估,为 1000 户高龄老人安装无障碍设施或发放浴凳。 开展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功能多样66 化,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海淀区依托综合性社区 服务中心, 大力发展养老管理服务中心, 整合各类服务资源, 强化社区服务的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 服务。2012 年完成 14 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包括街 镇级 6 家、社区级 8 家。街镇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以老年人 的生活照料服务、医疗健康管理服务和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服 务为主要内容, 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 日间照料以及助餐、 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同时兼顾老年 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社会参与、 权益维护等多种需求。社区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可以与托老 所资源共享,设有护理区、就餐区、文娱区、医疗服务区。 深入推进老年互助社建设 为充分调动老年人积极性,为低龄健康老年人搭建一个 老有所为、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在 2011 年试点基础上, 2012 年成立 159 个老年互助社, 区政府在资金方面提供了运 营经费和奖励经费的支持。老年互助社为社区与老年人之间 搭起相互联系和沟通的平台,使老年人的心声能够得到倾 诉、矛盾得到缓解、关系得到协调、需求得到回应、才能得 到展示。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老年人身心 健康,增强老年人生活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而且对家庭赡 养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也是一个有益的补充,从而实现政府 资源、社会资源、老人资源的有机结合。目前,海淀区共成67 立了 338 家老年互助社,基本覆盖了 50%的社区。 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形成品牌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聚集、老年知识分子资源丰富的优 势, 在充分发挥各社区老年学校、 市民学校基础作用的同时, 还注重培育高层次老年大学,如清华老年大学、军休老年大 学、海淀老年大学都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年大学品 牌。组织开办了老年书法班、绘画班和摄影班等,极大丰富 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成功举办第十八届海淀区中老年 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参加表演人数近两千人,涵盖全区 29 个街道、镇。组织第六届乡镇中老年男女团体乒乓球比赛。 每年全区性的“三八杯”“红叶杯”“海淀杯”门球比赛已 、 、 成为海淀区的传统比赛项目,受到广大老年门球爱好者的欢 迎和积极参与。68 门头沟区门头沟区从建设为老服务设施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 敬老优待政策,不断健全领导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 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的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全 面提升老年人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 老年人服务管理基础更加扎实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编制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投资 8764 万元,启动区级老年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 目。 争取市资金 350 万元, 完成 4 所街 (镇) 级、 所村 9 (居) 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实现“四统一”目标,即: 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牌,统一功能设置,统一管理制度并 上墙公开。投资 60 万元,为 20 个山区“星光老年之家”和 10 个新建社区老年活动站添置更新器材设备, 改善了老年活 动条件。 老年人自治组织健康发展。成立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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