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电停水业主有什么办法以停水要挟业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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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长张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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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中央名郡物业要挟业主,不交物业费断水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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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中央名郡小区物业可以不可以经常以停水、停电要挟业主缴纳物业费?2016年中央名郡小区物业就以停水要挟过业主缴纳物业费;中央名郡小区用电为插卡充电费形式,电费用完须经物业向卡内充值,再将卡插入电表完成充电过程,2016年至今,中央名郡小区业主如未交物业费,物业则拒绝业主充电费要求,从而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权利,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停水、停电行为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作为业主也不可能同意此行为,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物业公司从未有开过正式发票或与业主签订过物业合同。2.物业公司收水费2.8一吨,与自来水公司不符合(自来水公司,2.4一吨)3.电费必须通过物业充卡才能用电(我们要求交给电业局)4.业主车辆不买车位不允许进入小区,卸货搬家电也不允许进入。5.电梯整天有故障,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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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郏县人民政府&&&&
&&&&该网友反映郏县中央名郡小区物业公司无资质问题经调查:1、关于物业是否合法的问题:中央名郡小区由河南佳道通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服务管理,该物业公司于日在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同年12月在平顶山市房管理局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附照片)反映人所述的平顶山佳道通盈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佳道通盈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该物业公司无关。2、关于小区物业停水、停电的问题:该小区用电实为插卡充电形式,业主电表内存电用完自动停电,须到物业办理充值程序。小区存在部分业主在夜间不定时办理充值,夜间物业办理充值工作人员没有排夜班,故有时存在不能及时为业主办理充值,而并非拒绝业主充电费要求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同时物业公司电费充值工作人员已排夜班,满足业主随时充值要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不存在断水、断电要挟业主交物业费的情况。该小区长期拒缴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已走法律程序解决。3、关于中央名郡小区车位的问题:该小区没有设立地上停车位,为避免车辆乱停乱放,造成小区安全隐患,小区物业以张贴公告的形式,通知业主需要将车辆、电动车等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附照片)小区设有地下停车位,业主可以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取得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4、关于预交物业管理费的问题:预交物业费属于业主自愿行为,如有业主不同意,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预交半年物业管理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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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dfldlyb律师说法|物业无权以停水停电来强制要挟业主缴纳物业费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369连日来,位于曲靖南片区世纪涛岸小区北门一家经营茶叶的商贸公司老板小梅很着急,省外客户订购普洱茶的订单一个接一个,但因为停电,商铺卷帘门开不了,她却进不了商铺发货,损失不言而喻。原来,因为茶叶公司认为物管方面在很多事宜上没尽到服务义务,为此拖欠了6000多元物管费。在水电费不足之际,物管公司掐断商户“水电”半个月。小梅和员工前往物管缴纳水电费。物业方称:“必须要清物管费,否则我们不会供水供电!”补上物业费才恢复水电 5月23日一大早,大道邦商贸有限公司员工小杨到店开门,却发现门死活打不开,后来才发现商铺停水停电了。她通知财务去小区物管――国中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水电费。次日,财务去交水电费,物管却不受理。“交了水电费也不行,你们必须要把3年的物业费给补上才能恢复供水供电……”物业公司如此说。 “不作为在前,还这么蛮横”随后,商户和物业矛盾升级。商贸公司负责人小梅称:“你不作为,安保不到位,公司两次被盗,下雨污水淹到公司门口很多天不过问,每次积水都渗进商铺,任何情况求助物管,都说不归你们管;水电费也不给单价,我们深表质疑,这样的物管服务我凭啥要交物管费?!是你们不作为在前,我自然不会为你们不到位的服务当冤大头。断水断电要挟我们交物管费,没见过这么蛮横的物业!”面对商户的辩词,物业也是毫不客气,直呼“你物业费都不交,我们凭什么要提供服务?”当事双方如此毫不妥协,剑拔弩张。随后,商户报警,警方到场做了笔录,认为是一起纠纷案件,劝导双方协商处理。商户还拨打了曲靖市长热线,得到的回复为“物业不可以断水断电”。系列反映后,物业公司仍然不为所动。断水断电致商铺损失严重无奈,商户向媒体救助。据商铺向春城晚报记者陈述,自从物管断水断电后,他们的商铺连门都开不了,里面有大量的茶叶,无法给外地客户发货也不能照管到店里的东西,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没电,鱼缸里面的鱼和乌龟都死了……”据悉,这是物管第二次给商铺断水断电。“2015年下半年加上2016年全年物管费,我们就差6000多元,并非物管所说的一万多元。这个费用我们可以交,但面对这样蛮横的物管,我们不愿老被他们‘掐着脖子’做生意!”商户老板小梅气愤地说。记者采访被强行赶出办公室5月底,春城晚报记者与大道邦公司员工小杨一同到物业公司核实情况。当晚报记者亮明身份,并出示了记者证后,办公室内一位中年女性责骂小杨,称她“带记者骚扰了物管工作”,并再次宣称只有商户将拖欠3年的物业管理费全部缴纳才可以供水电。面对晚报记者的采访,该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声称“领导不在”,拒绝接受采访。随后,4名男子以中午下班为由近乎强行将记者赶出办公室。晚报记者注意到,该物业公司办公室外没有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和职责等告知内容。针对这家物业公司的介绍,晚报记者在网络搜索后,发现信息也是寥寥无几。住建部门:物管无权断水断电就上述纠纷,晚报记者采访了曲靖市麒麟区住建部门。住建局保障科一位徐姓工作人员向晚报记者进行了回复。据她介绍,保障科也接到了大道邦商贸公司的相关投诉,并给予了回复说明。“物管公司不得以业主或租户未按时足额缴纳物管费,就强行断水断电,这是明显违反物管业管理条例的。”工作人员说,水电费用只是相关公司委托物管代收,属于物管向业主提供的增值服务。租户投诉的国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在昆明注册的企业,目前尚没有到麒麟区住建部门备案。针对物管的行为,住建部门致电对方加以核实情况。物管电话中口头回复称,物管和业主有合同约定,不缴物管费,则停止提供水电代收等服务。随后,保障科要求对方将有关的合同文本送达,但截至当日下午未见送来。工作人员称,若对方还不予配合工作,住建部门将向对方下达书面整改意见通知书,明确要求不得以业主未交物管费强行切断水电,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后果自负。针对这起物管纠纷,住建部门也对当事双方进行劝导,希望双方都理性处理,明确自己权责和义务,租户也需缴纳物业费,物管公司也需对自己存在的服务不到位等合约内容进行改进。若最终无法达成一致,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业主反映:管理不到位收费不透明 对于租户投诉的这家物业公司,晚报记者也向小区周边的住户、商户进行了多方走访。据了解,这个名叫世纪涛岸的小区住户有1500余户。拖欠物管费的业主却并不在少数,而拖欠的理由多是对物业服务的不满。一位住户称,前几年,小区连监控探头都没有安装,一些住户经常被贼光顾。广大业主强烈抗议后,去年下半年,安装了探头。此外,物管代收的水电费也让人费解和怀疑。其他小区水电费都有明细,有电表、水表读数,而这个小区的物管从不告知业主具体的价格和明细。晚报记者在丁女士提供的一张收据上看到,上面信息包括:“商铺名称、水费、100元”字样,物业公司印章,别无其他信息。有用户反映,这个小区的居民用电价格算下来0.6元多,而其他小区生活用电仅0.483元。“具体电价、水价多少钱,物管就给一张收据,根本不表明你用了多少,单价是多少。300、500元的总数你交钱就好!”大道邦老板小梅说。她手上就有很多如此的单据,可惜至今被锁在商铺内拿不到。晚报记者看到,在商户丁女士的另一张电费收据上,也有用电时间段和具体的用电量,商业用电价格为1.1元。对此,商户称电费太高,觉得物管涨价卖给他们,如此太不合理。晚报记者向曲靖供电部门咨询,一位工作人员称商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物管受供电部门委托代收电费,但收1.1元的价格确实高了。律师说法:产生的损失可向物管索赔云南凌云曲靖律师事务所的何潇律师介绍,事件中的物业公司明显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和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即业主使用的水电的合同主体为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业主如已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物业公司则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物业无权以停水停电来强制要挟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或商户可以向消协或住建部门投诉,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针对停水停电产生的损失也可以提交司法鉴定,向物管公司进行索赔。此外,物业公司也可就业主或商户不履行缴纳物管费等内容进行维权。春城晚报记者 蒋琼波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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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400-04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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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帐号绥中强悍物业焊死铁门给居民停水!违法的成本究竟有多低廉?绥中强悍物业焊死铁门给居民停水!违法的成本究竟有多低廉?社会前瞻百家号今日,绥中县建都花园二区的业主刘女士和黄女士找到编辑部,称她们把负责建都小区物业服务的“绥中县建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起诉了。据了解,她们等几十户居民因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维修及安保等问题未缴纳2018年物业费,遭到物业公司的“制裁”,物业公司关闭了自来水阀门并将水房的铁门焊死,防止居民擅自打开。刘女士说,她家是因为阳台漏雨造成室内墙壁、家具损坏,开发商和物业不管不问2、3年了,迫于无奈才用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抗议”的。结果物业公司给我们这样的用户都停水了,这几天受不了停水的业主,就都乖乖交钱去了。她们几户“抗压”的业主依然没交,今天上午已经到绥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害,恢复供水。并同时向市长热线12345、平安绥中联动指挥中心等部门投诉。黄女士说:“该小区部分居民和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积怨已经不是一年了,搬进来5、6年了,始终无法办理房照,没人管没人问的。去年我家里进贼了,丢失了1万多块钱的款物,物业的保安形同虚设,监控也都看不清楚,至今都没破案。物业就知道年年要钱,按3类小区收费,连1类服务标准都达不到,这钱花的冤啊!我不交物业费就是希望他们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刘女士说,建都二区 800多户业主入住六年了,较少部分的业主办理过产权证,但是也无法过户,更多的业主根本无法办理,房产部门说该小区未验收合格。没合格就销售,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为什么要让我们业主承担后果?小编查询《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了解到,该规定是日起施行的新规,其中第六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阻碍业主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查询《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业主选择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还可以选择让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物业公司以停水要挟业主交物业费是侵犯了业主的基本生活权利,违反了《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中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给居民停水是违法行为。小编认为,居民不交物业费不对,物业强行停水也是不对,有问题尽量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做只能更加激化矛盾。小编相信,物业公司比任何人都清楚以上规定。但是,明知违法依然敢如此侵犯业主的基本生活权利,违法的成本过于低廉吗?还是有人在撑腰?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社会前瞻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观察社会热点动态,客观分析事件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业主不交物业费 想停水通知怎么写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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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霭之名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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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业主欠费处理的通知尊敬的业主:
为维护小区正常的管理,请还没有缴清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于x年x月x日(自己填一个时间)到物业管理中心缴清所有费用。小区的维护需要每一位业主的共同配合,希望每一位业主能为了小区能得到正常的管理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我们公司一起努力。为此,我公司将对长期严重拖欠费用者,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恳请各位业主相互通知和配合,多谢合作。对于一些不交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你们要了解一下他们为什么不交,如果是你们公司的问题就要努力改进,如果是业主的问题,就要采取一些强硬手段,像到法庭打官司,或者叫业主委员会劝哪些业主,或到当地村委和业主工作的公司寻求帮助等等。对于一年没住的业主,要用有关的物业条例进行规劝,坚持不交的,就要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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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合同法,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得停你的水电的,理由如下: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代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也就是说,用水用电人享有要求供水供电的权利,而供水供电人则享有收取水费电费的权利。   物业管理公司不属于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其不享有停水停电权。停水停电权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合同履行抗辨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双方即使约定在业主欠费情况下,赋予物业管理公司以停水停电权,这显然也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在合同法上,这属于涉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一般应经得第三人即供水供电人同意。否则,即为无效。   物业管理公司之所以收取水费、电费,这种“收费权”只是受供水供电人委托。在业主拖欠水电费的情况下,只有经过水电供应部门授权,物业才有权去停业主的水电,而物业因其它原因对业主停水停电是不会得到水电供应部门授权的。
案例:2006年8月,李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合同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无故不交各项应交费用的业主和使用人,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按业主公约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催缴,若催缴无效的可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如停水、停电或向法院起诉等。”  李某于2007年3月开始拒交物业管理费。2007年7月,物业公司多次催促李某缴付物业管理费,但李某一直拒缴。为迫使李某缴清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切断李某所住房屋水电若干次,李某家中断水断电39天。此后,李某以物业公司侵犯其财产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停水停电期间因其房屋无法入住的租金损失。法院最后以同地段的租金标准判决物业公司支付租金损失。  案例中的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方应当是李某与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而不是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不属于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其不享有停水停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双方即使约定在业主欠费情况下,赋予物业管理公司以停水停电权,也显然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在合同法上,这属于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条款。这种条款一般应经第三人即供水供电人同意,否则,即为无效条款。需要提醒的是,尽管物业的做法可能是无奈之举,但却是欠妥的。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或依据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李某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依双方合同中订有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而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款。 一点启示:所以,如果您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一些不法物业公司的侵害,也被停水停电,您要大胆的和不法行为作斗争勇敢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停水停电期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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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8:41
邻居们,大家有谁碰到过物业停你们家的水和电的情况吗?有这种情况的话,你们是怎么找物业去解决这个事情的?如果还没解决,我们应该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因为物业停水停电属于侵犯我们业主权利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我们家装修至今不到2个月,物业以各种卑鄙的借口,前后有5次之多故意来停我们家的水和电,先是说有业主晚上回家被黄沙绊倒,物业说是我们家的黄沙堆在外面导致路人摔倒。在我们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停了我们家的水电。装修公司早上去工地装修时告知我们家被停水停电,我们立刻给物业打电话,物业说是黄沙堆放的问题,所以停了我们家的水电。我们周末赶紧赶到工地了解情况,装修公司向我们说明我们家的装修进程,根本还没有黄沙水泥进场。那么何来我们家的黄沙堆放不妥导致路人摔倒一说? 我们立即赶去物业办公室和他们说明事实真相,并非我们家的黄沙,请他们立即开通我们家的水电。结果物业那个姓裴的经理就以耍无赖的姿态和我们说,黄沙是其他楼号装修堆在外面的,我给你们停水停电就是让你们过来,我们现在要收装修保证金500元。我们当时就很生气的,怎么竟然有这种物业的?想乱收费想疯掉了吗?跟他们理论,装修通常交的是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我们早在交房交钥匙的时候就已经把费用交给物业公司,怎么突然又来个装修保证金?这不是巧立名目搞乱收费吗?我们要求他们提供其他业主装修时候是不是也有交了这样一笔费用的单据,结果他们提供不出任何单据,我们就拒绝缴纳这个费用给他们。因为他们理亏,当天就把水电给我们恢复了。并且我们交涉后,说清楚日后如果有我们装修公司造成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或者有乱堆放现象的,物业应该第一时间通知我们业主,我们会和装修公司沟通尽量配合物业,避免造成大家不必要的困扰。可是这件事并没有就此停息,过了一个星期不到,装修公司又打来电话,说物业又停了我们家的水电。这次又是什么情况啊?我有点生气的立即打电话询问物业,物业那个接电话的女人说,她也不清楚什么情况,就是他们那个裴经理让他们这么做的。那我说让你们裴经理接电话,我要问清楚到底又是什么严重的情况导致他们物业再一次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停了我们家的水电!结果他在电话里说你们什么时候过来交装修保证金?我当时就很生气了,因为上次他们停我们水电也是故意找茬,实则是要我们过去向我们收取装修保证金。我事后就问过好几家隔壁已装修完或正在装修的邻居,他们是否有交过这笔费用,他们有些说物业提出过有些说物业没提出过收这个费用,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物业没收成。另外,我在网上搜索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还有维权网等等,参照信息如下:律师维权网 业主是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对其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说业主对房屋怎么装修,完全是自己的事情。实践中,业主在装修时物业服务企业会要求业主签署一份装修协议书,对房屋装修中应遵守的事项,禁止行为进行告知,并要求业主承诺不破坏物业的主体结构、承重墙等,从法律上来说,是否交纳装修押金,完全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协商一致的结果,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强行要求业主必须交纳装修押金。因此物业公司以不交装修押金就不让装修,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物业管理办法》 拖欠物业费不能停水电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这些费用的,应当向业主出具专业经营单位的发票,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为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此前,物业公司和业主产生纠纷后,往往使用停水、停电等办法制约业主,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办法》实施后,物业公司再用这种办法就是违法。《办法》明确,任何物业企业,都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费为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不可以断水断电、停止供气。 我拿着这些资料和他们去理论,他们就说:“我们我们不需要看什么资料,现在就是问你什么时候交这个保证金,不交就停止你们施工装修!”就此事一而再再而三屡次在我们家装修的情况下,阻挠施工进程,停水停电,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在多次和他们交涉不果的情况下,我就拨打了962121上海市物业投诉科,投诉他们这种行为,但还是由于我们势单力薄,这个投诉由南汇这边的房产局物业投诉科投诉后,说会在15个工作日后给一个答复,结果就聊无音讯了。 但从我电话投诉过这家物业公司后,物业停水停电的伎俩也算是消停了一阵,但谁知装修公司前天打电话来,物业在本周一又停了我们家的水电,我真是太气愤了!!原来不是物业投诉科的人找他们谈过话了,他们才消停了。而是刚好前段时间物业公司估计还是这个姓裴的指使他们保安行凶伤人,把人家业主的头都打破了,110都介入了,所以才抽不出时间来搞我们家停水停电! 这种物业公司一副高高在上为所欲为的嘴脸,在小区横行霸道。以利用职务之便,对小区业主停水停电,达到自己敲诈钱财的目的。这种行径实在令人发指。我想在这里严重呼吁我们小区的业主朋友们,谁家跟我们一样被物业无故停水停电的,在这里留个联系方式,我们组织一起拨打<font color="#ff以及和南汇的房管物业投诉科<font color="#ff03投诉这家联讯物业公司,我们不能再这样忍气吞声,让这种人渣物业留在我们小区为所欲为了,让他们早日滚出我们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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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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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位业主,我是海南的,这两天也被垃圾物业公司威胁要停水停电,不过到现在垃圾物业公司还没敢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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