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2018年襄阳最新公租房最新情况

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_襄阳二所住房保障-慢钱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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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做到应保尽保。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3.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2017年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20元以内)。
二、申请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或离婚证(申请人因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一年),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人员,婚姻情况证明由本人书写未婚承诺书;3.住房情况证明(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用人单位出具);4.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及低保存折,且低保享受时间需满一年;低收入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认定表;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的基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Ⅰ类),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初审、公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人社、公安、国土、税务、工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复审、公示→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库→公开摇号,从轮候库中直接摇出配租对象→签订《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单位、地点
第一房产管理所(襄 城 庞公路-周家 埂 路6号)
襄城区、隆中管委会
第二房产管理所(樊城春园西路“祥瑞小区”3号楼一楼)
汉江办事处、定中门办事处、米公办事处、王寨办事处、柿铺办事处及牛首镇、太平店镇
第三房产管理所(樊城春园东路“汉江·水云间小区”1号楼一楼)
屏襄门办事处、清河口办事处、中原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鱼梁洲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区域划分表
襄阳市市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Ⅱ类)
&&& Ⅱ类适用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在市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成年的城镇孤儿;《湖北省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规定的市区优抚对象以及在市区的唯一住房被鉴定为C级、D级危险房屋且需紧急避险的住房困难家庭。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016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400元),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在襄阳市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以及《湖北省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规定的襄阳市区优抚对象不受收入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2年以上;在市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及《湖北省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规定的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条件限制。
二、申请要件:1、2、3同Ⅰ类;4.工作及收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且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各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出具);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同Ⅰ类)。
襄阳市市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Ⅲ类)
Ⅲ类适用于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2.本人在市区无房产;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2016年市区社会平均工资为4221元);4.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要件:1、2、3同Ⅰ类;4.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且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各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出具);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同Ⅰ类)。
襄阳市市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Ⅳ类)
&&& Ⅳ类适用于住房困难群体申请中心城区以外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没有产权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在4221元/月以下;3.能够提供在市区稳定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要件: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稳定就业合同;3.住房情况证明(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用人单位出具);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同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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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致电 82月9日襄阳市进行了2017年第二批分配摇号,1700多户申请人幸运了摇到了公租房,但还有3000多户家庭因为中意的房源不足,遗憾的错过了这次分房机会。不过,眼下从襄阳市房管局传出的好消息,2018年还有新的公租房可以让他们参与摇号分配。
虽说最近十年市区强力推进包括在内并轨运行的公租房建设,但随着市区的推进、公租房保障范围的放宽,符合申请租住公租房的市民越来越多。2017年,市区两批共拿出4000多套公租房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分配,但相对于两批加起来7000多户申请家庭,房源明显不足。市房管局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我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申请家庭不用失望,因为今年计划建设的公租房可不少。
市房管局局长许晓林介绍,今年还有五千套的公租房正在规划建设当中,预计2019年达到分配入住的条件。
据介绍,今年计划新建的五千套公租房,全部位于中心。分别是位于樊城春园西路与七里河路之间的筑梦衡庄园小区,续建第三期,计划建设1461套;襄城的则选址庞公新区,计划建设2500套;另外则是在东津新区建设1000多套。
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的公租房建设选址,主要是结合近两年市民申请公租房的意向确定的。这些区域不仅仅是位于中心城区,而且附近道路交通、上学就医、购物休闲等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特别是襄城庞公公租房项目,紧邻内环南线,距离襄阳四中新校区也不远,周边还有唐城、习家池景区、岘山绿道等休闲娱乐场所。市委市政府之所以在这样的黄金地段建设公租房,显然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计划公租房建成民心工程,让老百姓住的更加安心、更加舒适、更加方便。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含1人单独立户)。每个家庭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每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是指由父母、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或其他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的人员组成。
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一) 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区城镇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
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2、本人在市区无房产;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
4、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已享受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家庭经申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原承租的公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腾退。
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的基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申请材料;
(二)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民政、人社、公安、国土、税务、工商、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全面复审,复审结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汇总。
(四)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进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分配入住;
(五)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年度组织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从轮候库中直接摇出配租对象和轮候家庭。对连续两次参加摇号未中的轮候家庭,经审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直接确定为配租对象。
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发出入住通知后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签订《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襄阳市市区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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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市区5219套房源明起等你来……这是一个全城都会为之欢呼的好消息!第二批公租房明起可申请。第二批拿出来分配的房源分布在襄城、樊城、高新和经开四个城区,共有12个小区5219套房屋。具体详情据了解,这批分配的房源中,其中2797套用于定向安置申请家庭,另外2422套则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申请。市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只要收入、车辆不超过相应的标准,都可以递交申请。这次申请的期限从明天开始,截止到下个月29号。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看看分配细则、分配区域、申请条件。面向社会公开分配有关情况(2422套)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共有2422套分别是:“紫薇馨园”小区24套、“河畔佳园”小区147套、尹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B地块)811套、“筑梦·衡庄园”小区(I地块)736套、“祥云祥瑞”小区15套、“邓城·芳草园”小区33套、“丽景东苑”164套、“丽景西苑”274套、“风神襄阳公社”小区121套、“东津世纪城”公共租赁住房小区97套。详见下表:申请条件1、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②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③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襄阳市2016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2400元),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③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3、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②本人在市区无房产;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襄阳市2016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4221元/月);④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4、申请中心城区以外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没有产权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襄阳市2016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4221元/月);③能够提供在市区稳定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基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初审、公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人社、公安、国土、税务、工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全面复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公示5天→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库→进入轮候库的申请家庭进行意向登记→公开摇号,从意向登记申请家庭中直接摇出配租对象和轮候家庭→签订《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申请时间有意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且符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日至 2017 年12月29日,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所辖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意向登记单》,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地点申请家庭按属地原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基层住房保障部门递交申请。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区域划分表公开摇号预告2018年1月(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脑公开摇号确定配租房源及轮候家庭名单。公开摇号在市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及申请人代表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依法公证,并在媒体上公告。定向安置的房源有关情况(2797套)定向安置的房源共有2797套,分别是:“岘山·浩然居”小区360套、尹集公共租赁住房小区(B地块)700套、“筑梦·衡庄园”小区(I地块)800套、“阳光瑞城”小区937套。详见下表: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长竺万发讲到其中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申请条件和2017年度市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一致已递交申请资料未摇中的家庭只需到基层房管所填写选房意见登记单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襄阳为环卫工人定向安置公租房 市区首批35名环卫工人喜获新房
发布时间: 08:27:44来源:
  襄阳日报(通讯员王锐 全媒体记者张)“能住新房子了我很开心,激动得手都在颤抖。”10日下午,在市区住房困难环卫工人申请公租房抽签选房现场,蓝天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冯福珍说。
  当日15时,经过现场两轮抽签,35名住房困难环卫工人获得公租房。房源位于高新区樊魏路阳光瑞城小区,共计35套住房,面积在87平方米至93平方米之间,已装修完毕。
  据了解,根据住建部《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市城管局、市房管局为解决市区住房困难环卫工人的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专门安排了35套公租房面向环卫工人分配。
  市城管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市区住房困难环卫工人申请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以区为单位,环卫工人自愿申请。经市房管局审核,有165人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因房源紧张,市城管局按照《市区住房困难环卫工人申请公租房评分标准》,对165名环卫工人进行了评分,并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分数在前35名的环卫工人成为这批公租房的租户,其中来自襄城区的有7名、樊城区的有24名、高新区的有4名。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首次面向环卫工人定向安置公租房,目前正在进行房屋设施设备的调试,马上就可以入住。
  下一步,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将根据市区公租房建设情况,安排一定比例房源面向住房困难环卫工人定向分配,持续解决住房困难环卫工人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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