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要改了,会如何打车更省钱钱吗

个税改革真的要来了!看看你增税还是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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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体9月24日披露,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
  重磅政策来了:个税改革
  国务院近日发文明确,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另有媒体称,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不过,真正的方案出台仍需时日。
  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见同时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
  国务院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意见》表示,要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和透明度建设,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分红制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意见》提到,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
  《意见》强调,规范现金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意见》明确,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大国有资本收益补贴社会保障力度,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缺口等长期风险。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年收入超12万的“高收入群体”……?
  上述《意见》提及的&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此前已有风声。
  《中国经营报》9月24日披露,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
  其中,短期和中期目标要求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施综合计征,同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长期方案则是要建立各个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自动汇总的机制。
  按照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年应税所得12万元的阶层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没有标明12w这个字眼,这个数据应该是媒体根据这个政策加上现在实际情况的猜测。真正的方案出台仍需时日。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网友评论:
  年收入12万挣北上广深一套房(1000万)要100年,神tm高收入群体。
  12万在北京刚够活命好么?
  月薪1w,哪怕是2w,在深圳也真的只能活的“还可以”,绝对达不到高收入,深圳房价交通费都高到心塞,既然这类的标价都能够因地制宜,为什么收税要一刀切呢?
  12W算个鸡毛的高收入人群。小康惨了,你生活刚有点变化,然后就直接让你再回去。
  年收入12万,扣掉五险一金和所得税,就剩六七千了,在望京租个两居室要7000,然后这位高收入人士就辟谷了……
  高收入阶层实施增量调节
  《中国经营报》援引税务系统人士透露信息称,对高收入阶层调整的核心是从增量入手,对一些经常性劳动所得要纳入综合计征,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的所得类型,适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资料显示,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然而,对于12万元的设置标准,并不能达到个税调节高收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对于普通薪酬阶层人士来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其税负支出减少了几十元,同等条件下,高薪酬人群的减税效果却有几百元。对此,上述税务系统人士认为,在短期和中期阶段,要实现从个人到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纳税,并实施调整税率结构,促进税制公平。
  减税已成共识
  税负问题一直广受关注。前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公开称,中国宏观税负达44%,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此言论一出,立刻引发热议,有网友吐槽,按照这个标准自己的生活简直是“一个馒头半个税”。但此数据遭到贾康等专家学者质疑。《人民日报》等媒体也相继发文,称“宏观税负过高”一说站不住脚。
  而根据中金公司去年发布的报告,2014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年高达37%。报告认为,政府拥有巨额存款储蓄和大量国有企业资产两座“金山”;未来降低企业和居民税负的空间巨大,应该用来降低企业部门过高的税负和社保缴纳负担。
  中金公司这份题为“降低税负不应缺席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宏观周报显示,2012年我国狭义的宏观税负(计入社保缴费)占gdp的比重为22.4%(图表1),但是,如果计算反映真实负担的广义宏观税负,即按照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总收入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在内计算,2014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年高达37%,已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平均在30~35%之间),这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极不相称。
  减税已经成为业界共识。《新京报》此前刊文称,中国需要一场全面大幅的减税改革,刺激私营企业恢复活力。一些不必要的政府项目应该停止,冗余人员裁撤,通过减少财政支出来缓和赤字压力。即便一些支出暂时无法削减,也不应谋求增税解决。增加城市土地出让,售卖低效国企,减少对企业补贴,削减一些过度的社会福利,这些都是维持收支平衡的正确手段。政府开支若是无底洞,其代价是税收不断攀升。这些弊病在欧洲已经上演。
  另据《证券时报》10月22日报道,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副研究员说,在分类所得税制之下,没有考虑扣除项目中家庭抚养、赡养、大额教育和医疗支出、首套房屋贷款利息等生计扣除的因素,夫妻二人必须分别纳税,没有将家庭作为纳税主体对待,考虑到家庭和人口存续发展、未来鼓励生育和尊重家庭价值的客观趋势,应尽量广泛实行综合征收,相应降低税率,实现整体性减税。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助理研究员认为,上半年我国居民消费保持平稳增长,但也暴露出若干问题。持续存在的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开始通过就业、收入渠道对消费产生滞后影响,居民收入增长放缓的影响正在扩大。应高度重视居民收入放缓问题,切实夯实居民消费平稳增长基础。
  其中,农民增收应注重破除制度障碍,加快农村经营性土地的确权登记,保障土地流转权利等;城镇居民增收应注重规范市场,逐步推动城镇居民收入多元化增长,从之前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逐步转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并重的新局面。而保障财产性收入增长,必须加强规范市场秩序和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金融市场制度完善。
  看看你缴了多少税?
  不管收入高低,人人都是纳税人,只要你活着,你就在缴税;哪怕乞丐,只要你消费,你就在纳税。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究竟缴了多少税呢?来看看搜狐财经这份图片分析。
  还有一张图,换个角度感受下……
  中国人税收负担全球第二?
  来源:路财主A 作者:路瑞锁
  2011年,《福布斯》杂志公布了一个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在主要的经济体之中,中国内地排名全球第二(国民福利超好的法国排第一)。
  数据一公布,我们政府很生气:中国税负这么低,我们对人民这么好,你们这些罪恶的西方媒体为什么要污蔑我们?
  所以,政府公布了10年来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值,2012年也就22.6%,相比你们绝大多数罪恶的资本主义国家30%以上的比例要低多了?你们有什么资格指责我们?
  污蔑,污蔑,你们就是污蔑!
  过了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来打圆场,说根据他们制定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2014年、2015年中国的宏观税负分别为29.1%、29.1%,低于世界平均水平38.8%。
  到底是《福布斯》杂志说得对,还是中国政府的数字对,或者是IMF说得对呢?
  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中国的税负到底重不重的问题?
  首先要定义“税负”这个概念,应该是包括了政府的各项收入,而绝不仅仅是税务部门收到的那个税收。否则的话,如果纯粹看表面税收,中国2015年税收仅12.5万亿元,相比GDP才占18.5%,简直是世界上税负最轻的国家之一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5年中国财政收支: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17亿元,占GDP比例为22.5%。
  这些数字,也正是政府痛斥《福布斯》杂志污蔑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我们来列举一下中国政府15.22万亿元财政收入的构成。
  我一看这个表格,不对啊?!非税收收入明显偏低、低、低、低、低啊!
  我查阅过美欧日等国的财政收入结构,他们把社保收入什么的都算入财政收入,为什么我们的财政收入中不包含这个?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中国2015年社保基金总收入为4.6万亿元,加上这个我们的财政收入马上就增加到了19.82万亿元。
  中国房地产一直这么火热火热,大家应该都还能想到另外一项“非税收收入”――土地出让金。虽然不列入一般性财政收支中,但财政部对于这一数据有详细统计,根据“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全国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33657.73亿元。
  加上这个,我们的财政收入马上就到了23.19万亿元。
  按照IMF自己公布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标准,一个国家全口径政府财政收入为为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和利润等)、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几项。
  根据财政部报告,2015年中国的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12亿元,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218亿元(土地出让金被包含其中),合计4.23万亿元。
  此外,财政部还公布有一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额度大约是2560亿元。
  这样简单一加,中国全口径统计的财政收入就达到了24.31万亿元!与中国万亿元的GDP相比,税负水平瞬间就变为35.9%,已经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
  真不知道IMF的经济学家们是怎么计算出中国的税负水平的,自己公布的标准也不去核实一下,中国政府给他们一个数儿他们就用?
  还有呢,发行国债收入,按照很多国家统计也是要进入财政收入的。比方说中国政府2015年收入15.22万亿元,支出17.58万亿元,中间差额2.36万亿元怎么来的?如果是发行国债收入,按照美国的方式也是要计算进来的!
  这样一来,我们2015年的财政收入就增加到了26.67万亿元了。
  更重要的是,按照广义货币供应量计算,中国现在每年新印钞规模都是举世第一,这个铸币税是不是也要算进去?因为这个负担可是实实在在的落在了全体民众头上的!
  如果算进来,2015年中国广义货币供应新增17.36万亿元――这个数字要是加上去,中国的税负水平举世第一也没什么奇怪的。
  值得一说的还有表格中那个“非税收收入”,包含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但这个“其他收入”,没有进一步的详细解释。
  不知道诸如高速公路收费是否计入(仅此一项2015年就达到了4098亿元),城市管理的各项罚款和收费是否计入(乱罚款、乱收费就不必说了),彩票收入是否计入,各种公共设施和服务的使用费是否计入……
  如果按照正常的统计规则,都加进去,呵呵,你懂的!
  没有公开数据和没有依据的东西我不好说,但整体上简单计算一下就明白,我们政府对福布斯的批驳完全是在统计项目中玩弄文字游戏,而IMF对我们政府的臭脚也捧得非常的荒唐和不严谨。
  既然IMF的计算有问题,政府公开的数据又自相矛盾,还有很多黑箱,我只能倾向于认为,福布斯的算法有可能是准确的、合理的:在世界主要的市场经济体中,中国的税负水平真的可能是世界第二。
  别的不说,就看看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蹭蹭蹭的,远远快于GDP的增长速度,从基本逻辑上你就应该明白,中国的税负水平肯定是在逐渐加重,而不是逐年减轻……
  来源:搜狐财经、Wind资讯 、21世纪经济报道、路财主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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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洞见和趣味服务于以新商业领袖为主的全球化新经济时代读者
为价值而生 | 原创 | 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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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为何还要反复提醒
会计城 | 日
来源 : 网络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的最后期限是本月31日。南京市地税人士提醒说,逾期未办理申报手续的市民很可能留下“不诚信”纳税记录,面临补税、罚款、曝光等处罚措施。(3月27日《金陵晚报》)
&&& 年收入超过12万元,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是法定义务。纳税人一年收入多少钱,到不到“杠杠”,该不该申报,当然是心知肚明。从今年1月1日开始到今天,基本上已经接近尾声,税务部门为何还要反复提醒?
&&& 其实,税务部门反复提醒的目的,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出于关爱应申报者,为了他们在申报期限结束后免受处罚,仁至义尽地再次提醒;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已经申报的人数大大少于税务部门此前的预期,但自己却并不掌握具体应申报的纳税群体。无奈之下,只得通过新闻媒体“广而告之”,让“心里有鬼”者主动配合申报纳税。但在笔者看来,从一开始就宣传政策,到期间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提醒,一些人之所以迟迟不申报,恐怕关键还是瞅准了监管漏洞而心存侥幸。
&&& 事实上,社会上一部分公职人员的高收入中,主要来自于不明不白的黑色和灰色收入。而对于这些不透明的财产,依靠税务部门现有的信息渠道和手段,根本无法有效监控:表面上看起来有车有房有存款,像是一个有钱人。可人家购车是用政府补贴,豪宅来自于福利分房,甚至吃饭抽烟都可以用招待费报销,单位的工资单倒是很公开,但其数额远远够不上申报个税。凭感觉说人家是高收入群体,你有什么依据?报纸上就有报道,一名月收入5935元的公务员,工资条上的纳税额竟然为零,很难说没有逃税的嫌疑。
&&& 工薪阶层收入超过12万元的,毕竟还不是大多数,那些高收入的经营群体又能怎样呢?近两天媒体曝出一些上市高管的年收入,动辄身价数千万,但那可是“税后”的。有的民营企业家身家确实不低,可他们表面上也是和员工一样,是在单位“按劳取酬”的,有时他们的收入,甚至比企业内部一名白领的“工资”都低。原因就在于,他坐下的汽车、豪华的别墅,甚至连养宠物的费用,都可以从企业账目中列支。就此说人家应该申报个税,更是毫无道理。
&&& 不可否认,税务机构对应该申报而不申报者,有权依据法律进行惩处。但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即便是法律规定不申报可以严惩,但没有证据表明人家是高收入,依法严惩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法律的“鞭子”高高扬起却落不下去,尽管税务机构反复提醒,又怎能让他们不会心存侥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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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消息,个人所得税改革下半年有望获加速推进。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此外,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为什么要改革?——现行分类税制弊端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现行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等共计11类。2015年财政决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8671亿元,占全国税收的6.9%。业内专家指出,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等。“但综合计算的话就能更加公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对记者表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正是基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考量以及优化税制结构的考量。改什么?——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据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所谓综合,通俗地讲就是将个人多项收入加总在一起之后再根据起征点和税率计算纳税额。而在当前的11类所得中,哪些会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成为关注的焦点。刘剑文认为,应主要根据收入的性质划分,“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前两项是勤劳所得,后两项是资本所得,至少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工资薪金等部分税率需要调整。在税率方面,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我国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应大幅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目前,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下来的,已经过去20多年。目前,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越南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5%、27.5%、13%、30%、35%。刘剑文认为,税率可适当下调,不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整体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不好一概而论。“是结构性的变化,不是单纯的加或者减的问题。”他指出,还需要征管制度的配合,对高收入阶层的征管完善等,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总而言之,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税制是关键。多位专家均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纳入整体财税体制改革的布局中,与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综合考量,整体推进。改了有啥好处?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有望纳入抵扣除了部分所得综合纳税之外,“抵扣”也将成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没有被考虑进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刘剑文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应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是家庭纳税,如夫妻合并纳税。此外,根据家庭中老人人数考量的养老负担,以及房贷利息等都应纳入抵扣。另外,考虑到税收优惠是鼓励二孩更加公平持久的方式,因此二孩负担也应该纳入抵扣。改革要注意啥?——避免个税沦为“工薪税” 此前,每当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日高之际,总有人抱怨说工薪阶层成个税纳税的主力军。的确,很多老板并不给自己开工资,大量现金形式的收入,游离于个税征税范围外,还有很多高收入居民中有相当数量的“灰色收入”。在一些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处于难以核查、征税的同时,对工薪阶层征税却相对简单,有人就说,个税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工薪税”。虽然个税起征点早已达到3500元,但是单单一个起征点的调节却解决了不了诸多问题。例如,一个单位有集体宿舍,“自己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即便只是月入5000,也不会有什么负担,反之一个房奴、孩奴即便月入一两万,扣掉房贷、托儿费等等,恐怕也会所剩无几。要避免个税沦为“工薪税”,要让个税的征收更加公平,为负担较重的群体减负,真正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显然需要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而这也是多年来我们所一直期待的。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个税早有“国际惯例”。在美国,夫妻可以合并申报也可单独分别申报,对低收入家庭来说,通过家庭报税可以实现“负纳税”,即获得政府的福利补贴;在澳大利亚,低收入家庭合并申报也可以获得多种免税项和福利性补贴;在日本,可以根据家庭人口数获得一定的免税额,家庭年收入减去免税额,再扣除社保金和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剩余的收入才是应税收入;在法国,家庭人数对纳税多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是用家庭“商数”去除家庭总收入,得出应税收入,一人家庭“商数”是1,夫妇无孩子家庭“商数”是2,有1个孩子家庭“商数”是2.5,有两个孩子家庭“商数”是3,以此类推。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已经全面放开“二孩”,但是因为家庭负担问题,很多人却在犹豫生还是不生。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纳税人抚养的家庭人口越多,免税额度越大,这显然有利于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地。同时,在房价高企的今天,把房贷利息等负担纳入抵扣,也符合公平原则,可以让个税在调整收入方面发挥更大的功效。不过,为工薪族和房奴减税,必然会带来财政收入的“缩水”,所以与此同时,加大对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个税征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个税改革有什么困难?收入来源较复杂、五花八门……当然,个税改革也面临一些困难,比如说家庭成员的信息和家庭收入来源都较为复杂,以家庭为单位征税需要很多信息收集的工作;比如说工薪以外的收入五花八门,对其进行征税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不过在这样一个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既然过个双十一开网店的卖家都能搞清楚你的基本状况,那么只要税务部门拿出专业精神,就完全可以突破困难,尽快实现税务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来源:经济参考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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