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压岁钱该不该给父母背着父母买手机啊,又怕被发现。

九岁娃用压岁钱买手机玩游戏 卖家知后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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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一名9岁男童瞒着父母,偷偷用1000多元压岁钱买了一部手机。被其父母发现后,经交涉,店主爽快退款。
藤县一名9岁男童瞒着父母,偷偷用1000多元压岁钱买了一部手机。被其父母发现后,经交涉,店主爽快退款。
2月24日下午,藤县县城某小学9岁小学生小黄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瞒着父母偷偷来到一家手机店,并看中了一款价格为1000多元的手机,在没有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小黄买下了这部手机。回到家后,小黄拿着新手机偷偷在房间内玩游戏,被父亲发现。父亲忙追问手机来源,小黄谎称&是借同学的&,其父信以为真,只吩咐儿子第二天将手机还给同学。
2月27日,小黄在课堂上玩手机并老师发现,并向班主任承认拿压岁钱购买手机一事。黄父收到班主任的短信,这才知道真相。随后,经家长、老师商量,决定带小黄找手机店店主退货。
小黄是一名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买卖等行为应得到监护人追认方有效。店主听罢家长和老师的解释,意识到将手机卖给未成年人的行为不妥,同意无条件退货并退款。
压岁钱给谁管? &
孩子不满10岁压岁钱家长处理
孩子春节大多会收到数额不等的压岁钱,这些钱如何处理常让家长头疼。
沈阳大东区法院法官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压岁钱属孩子个人财产,家长应在为了孩子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支配。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也就是说,他们的压岁钱可以由家长或者法定代理人处理;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在处理压岁钱时应该和孩子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可自由支配压岁钱。
据《华商晨报》
给商家提个醒!
&小土豪&来商家要留心眼
2013年3月,北京15岁的小李自己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台Ipad。几天后被父母发现,于是拿着IPad与商店协商要求退货。
店方以商品售出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为由拒绝。在协调无果的情形下,小李的父母一怒之下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最终,经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李的购买行为无效,店方应办理退货手续。
法官认为,商家在接待&小土豪&时,一定要坚守商业道德,不要为追求一时利润,向未成年人出售大额、高额商品。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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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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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在岚山区中楼镇河峪村,12岁男孩小杰(化名)用压岁钱买了款千元手机,小杰父母在要求卖手机一方退货时引发了纠纷。
直播日照3月18日讯 一方认为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无法退货,另一方认为商家卖手机给小孩不负责,近日,在岚山区中楼镇河峪村,12岁男孩小杰(化名)用压岁钱买了款千元手机,小杰父母在要求卖手机一方退货时引发了纠纷。
在小杰的家里,记者见到了小杰的父亲柳先生,他说他是在3月5号那天发现小杰在玩手机,才知道孩子自己买了手机。
得知孩子买了手机,柳先生便询问孩子手机的价格以及买手机的过程,这才知道孩子是拿了压岁钱买的手机,总共花了一千一百元,这让柳先生很生气。
柳先生说,小杰之前也表达过买手机的意愿,但出于他刚读七年级不适合买手机,这个想法就被驳回了,本来是把压岁钱留给孩子当生活费,没想到孩子却买了手机。
买手机已成事实,柳先生便和小杰一起找到了当时买手机的地方,要求把手机退掉。
&送去以后说第七天了,我说不管怎么着,你得给我退了,手机我不要了你也得给我退了,我寻思小孩也没成年人,再一个上学期间不能玩手机,他给退了我就回来了。&
就这样手机放在了卖手机的地方进行退货,可就在3月15号,卖手机一方通知柳先生拿回手机,原因是手机破损了不能退货,这让柳先生不能接受。
柳先生说他打听过网站上发货是20块钱邮费,这个邮费他认可,手机要是坏了需要多少钱修理他也认可,只要把手机给退了就行了。
柳先生认为,小杰今年不满十三周岁,才刚上七年级,一千多块钱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都不是小数目,何况是个从没有花费过如此大数额金钱的孩子,店家就这样收了小杰一千一百元现金,将手机卖给小杰本身就不应该。
如今小杰的父亲柳先生就想退还手机,但卖手机一方却表示不能退货,随后记者跟随柳先生来到小杰买手机的地方了解情况。
从小杰家出发不到两公里,就来到了小杰买手机的店铺 ,进店后,一位负责销售的井女士跟记者描述了当时小杰购买手机的情况。
&当时他说一个牌子,我说有这个牌子,他说有,我当时打字都不会打,他和我说哪个字哪个字,自己早看好了,交上钱以后说明天来拿货,我说你得过三四天来拿吧,他说不,问好了,交上钱一天以后就能来。&
就这样,小杰选购了一款价格为1099元的手机,并在当天下午交了一千元,第二天再次交了一百元,由井女士所在的农村淘宝店负责下单购买。在柳先生要求退货时,井女士他们想帮忙退货,可是卖家说手机有破损给退了回来。
对于为何将一千多块钱的手机卖给小杰,井女士说,她当时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光寻思现在小孩都有手机,千儿八百的,现在小孩家庭条件都好了,就没往那方面想,他说买就给买上了。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到了这家农村淘宝店的老板于先生,于先生表示,他并不是直接实物销售,手机退回淘宝卖家时对方给出手机边框划伤等一系列报告,他也没办法给退回手机。他认为责任不在他,但表示可以退给柳先生二百块钱。
对于于先生给出的解决方案,柳先生表示不接受,初步双方协调失败。
那到底店主将手机销售给12周岁的小杰是否合法呢?这样的购买行为是否成立呢?记者咨询了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的孙绪平律师,他对此行为给出了解读。
孙律师说,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求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行。所以12岁的小杰只能进行与他的学习、生活相关联的活动,这些行为是有效的,其他的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他的父母来代为行使,所以他购买手机的这个行为是无效的,不成立。
因手机有损伤不能退货的说法,孙律师表示,既然12周岁孩子购买千元手机的行为不成立,这样的说法也就不能成立。
孙绪平解释说,无效的时候行为自始就无效,在成立的时候就无效,就应该相互返还,对方应该把这个孩子购买的钱款返还回来,然后他把手机返还回去,如果手机有损伤的话,再相应的有一些补偿就行。
都说买卖行为是&你出钱我卖货&,可是对什么人群卖什么货物也是有要求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销售过程可要再三思量,另外,家长也应加强对子女的消费观认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社会零距离/直播日照记者:静静 小丫)
责任编辑: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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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压岁钱买手机没如愿 14岁少年负气离家出走
浙江在线03月02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王波)“我家门前有一个男孩在哭,不知道什么原因,你们快点来!”
  2月27日晚上7点多,塘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电话,称有个男孩独自在镇上新勇村,好像是走失了。
  民警立即驱车赶到了新勇村,在报警人王先生家门口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蜷缩在角落里。
  面对民警的询问,小男孩开口了:“我叫李小天(化名),住在塘溪塘头村。”
  随后,民警将男孩送到了家里。
  “你去哪里了,我们找你很久了!”看见小天平安无事,他的妈妈一下子抱住了他:家人已经找了他快7个小时了。
  小天的母亲告诉民警,他们一家人来自四川,小天今年14岁,刚上初一。今年过年,亲戚给了小天1000多元压岁钱。前两天孩子和母亲说,想用这钱买部手机。
  “他说班里的很多同学都有手机,他也想要,我们觉得孩子还小,不适合用手机,就没有答应。”小天母亲说。当时儿子就很不开心,原以为只是小孩子赌气,没想到当天中午刚吃完午饭,小天离家出走了。
  了解了事情的缘由后,民警对小天做起了思想工作:“你现在还小,不用买手机,等你再大一点,你爸爸妈妈肯定会给你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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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瞒着父母,用压岁钱买了一部手机,父母发现后找商家要求退款,双方发生纠纷。昨日,经民警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王先生家住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奥林匹克花园小区。最近几天,他发现11岁的儿子乐乐(化名)经常蒙着被子睡觉,有时连饭都不吃,行为奇怪。昨日上午,王先生掀开被子一看,乐乐正偷偷用一部新手机玩游戏。
王先生询问手机的来历,乐乐如实相告:春节期间,他用自己保管的压岁钱,在将军路街一家商场用799元购得这部智能手机,此后几天一直在偷偷玩手机游戏。
担心影响学习成绩,王先生当即带着乐乐来到商场的柜台,要求退掉手机。营业员称,如果手机没有质量问题,则不能退货。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王先生随后报警,称儿子年龄小,在商场受骗。
将军路街派出所民警赶到事发商场,了解前因后果后,立即耐心地进行现场调解。最终,当事双方协议,商场收回手机,退款600元;王先生一方承担手机的包装及折旧费用199元。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但加强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1岁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监护人许可的情况下,经营者不应向未成年人提供商品和服务,否则监护人有权要求经营商退还货款。(楚天都市报记者向清顺通讯员丁其刚丁珮实习生王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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