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汗蒸房住宅区里开汗蒸允许吗

小区住宅楼里开起汗蒸馆 两部门分别下达限期整改书-齐鲁快讯-齐鲁晚报网
小区住宅楼里开起汗蒸馆 两部门分别下达限期整改书
核心提示:
11日,家住章丘市双山街道永大明珠东山三区的孙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她家楼上10层开了家汗蒸馆,人员复杂,用电功率大,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她非常担心。
4月13日讯(记者&王帅)11日,家住章丘市双山街道永大明珠东山三区的孙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她家楼上10层开了家汗蒸馆,人员复杂,用电功率大,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她非常担心。
孙女士介绍,该单元楼的入住住户并不多,最近有几家都在装修。本来她也不知道十楼开了汗蒸馆,是在小区溜达时,有人贴小广告,这才知道十楼有家汗蒸馆刚装修完,现在已经开始营业了。装修时汗蒸馆还专门调整了电路,闹得孙女士整天提心吊胆,生怕发生意外。&因为对外营业,以后陌生人肯定进进出出的不断,那多不安全啊。&
接到读者反映后,记者来到了该小区22号楼,根据孙女士所留的地址,记者找到了位于十楼的汗蒸馆。该层为一梯两户,一出电梯,记者便看到左侧住户家门口旁张贴着&纳米汗蒸馆&的牌子,并标注着营业时间为&下午2:00&4:30,晚上6:30&9:00&。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敲门进入查看,营业人员表示,以前租用的店面到期,因租金的原因,新租用了这里的住房,并将其中一间装修成了汗蒸房。据介绍,该汗蒸房已开始营业,同时可容纳十余人进行汗蒸,不分男女。&我们以前的老会员有三四十人,可以给你办理半年卡或年卡。&营业人员说。当记者问到是否有营业执照时,该营业人员称&正在办理&。
记者在小区中随机询问几位小区居民,多数居民认为在住宅楼上开汗蒸房实在不安全。业主刘先生表示,如果汗蒸馆开在了自家单元楼里,自己肯定不能接受,&沿街楼还有直接通往小区外的楼门,要是人员来往多了,住在小区里也觉得不安全了。&刘先生说。
记者从章丘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了解到,11日该局已接到居民举报,并因该汗蒸馆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表示,若限期内未进行整改,将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章丘市双山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监管人员也已对该营业点进行查处,并责令停止营业,按规定限期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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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藏身在居民楼里的汗蒸馆,你还敢去吗?
频道播出的新闻、主办的公益活动等
19日下午四点多,天元区庐山春天小区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一声爆炸声后,房屋窜出明火,火势很大。令人感到诧异的是,这起火的房屋不单单是一间住宅,还是一家对外营业的汗蒸馆,起火的时候正在营业。汗蒸馆开在住宅楼 &爆炸起火房间被毁下午四点半,庐山春天7栋一单元13楼突然传出一声爆炸声,屋子开始冒烟。听到这么大的动静,住在隔壁的彭女士吓出一身冷汗。紧接着,房间里传出了明火,浓烟从阳台、窗户里冒了出来。随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火势得到了控制,此次大火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这套房屋出租用于汗蒸馆对外经营之后,生意一直还不错。这家店还在多家团购网站上线促销,因为价格优惠,不少居民都喜欢来这光顾。记者找到小区物业想了解情况,但遭到了拒绝。记者调查:汗蒸馆藏身小区 部分由居民住宅改建成现在,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养生保健确实成了不少市民的消费方式之一。于是,像什么“汗蒸养生馆”在市区不少小区、公寓“遍地开花”。庐山春天这家起火的汗蒸馆,居民们称是电路起火引发的,那么,在株洲,这样的汗蒸馆各方面安全能否达标,是否涉嫌无证经营?像这样的汗蒸馆在株洲到底有多少?今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汗蒸馆。下午两点,记者来到天元区联谊新村。刚进小区,记者就注意到贴在公示栏醒目位置的汗蒸馆广告。根据信息,记者找到了这家藏身在小区一楼的“纳米汗蒸馆”。&见有客人上门,老板显得十分的热情。这位张姓老板领着记者一行来到汗蒸房,说现在的温度刚刚好。这家汗蒸馆是由3室两厅的普通居民住宅改建成,设有一间汗蒸室和两间理疗室。张老板介绍,汗蒸室的面积11平米左右,是先进的纳米技术打造而成,对于某些疾病有“奇效”。老板宣称,纳米技术可以保健,只靠汗蒸就能恢复健康。她笑称,店里生意一直不错,到了晚上根本就搞不赢。没有任何资质证照 称家庭会所无需办理同样是居民楼改造,记者来到了这家位于共和城小区的汗蒸馆。听到记者想要加盟开店,老板表示,该店的品质和装修绝对是上乘,电路改造和装修都是从北京请来的师傅。记者观察发现,这两家汗蒸馆都没有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任何证件,消防器材也没有。对此,两家店老板显得十分的淡定,声称自己是家庭式会所,不怕查。市消防支队:“迷你”汗蒸房达不到消防要求 安全隐患大在调查过程中,记者通过某知名团购网站,发现在株洲像这样藏身在居民楼的汗蒸馆不下100家。其实,大家都知道,如果是居民楼改造成像汗蒸馆一样的经营场所,肯定是需要调整电路,用电功率也随着增大,这安全隐患自然是不用说。那么,汗蒸馆真的就像老板说的这样,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吗?我们接着往下看。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经营性场所在营业之前必须在所在区办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然而,像这种藏身居民楼的“迷你”汗蒸馆根本达不到消防要求,消防部门一般不会颁发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监督指导科科长殷翔宇说,现在汗蒸房大多数是采用地暖。这就意味着,电路改造和装修材料的选择特别的严格。2月5号,浙江天台县一足浴城起火,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现场救援人员声称,起火的位置就是汗蒸房地暖爆炸。浙江天台足浴店火灾发生后,株洲开展了全市汗蒸洗浴足疗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排除消防隐患。目前,记者将本次暗访的情况反映给了市消防支队。他们表示,将进一步排查有消防隐患的经营性洗浴场所,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仍使用电热膜作为汗蒸房供热设备等情况,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精彩视频↓↓↓更多精彩请收看株洲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晚上8点整播出《晚间报道》或者扫一扫下面这个二维码直接手机看直播猜你喜欢:⊙珍贵视频!1988年株洲大桥通车当天的情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市委书记毛腾飞当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阳卫国当选市人民政府市长(附简历)⊙【视频】长株潭城际铁路开通运营!⊙国务院督查组来株督查国企改革工作,他们都考察了哪些企业?⊙株洲籍留美博士肖雅清勇救导师获点赞!毛腾飞作出批示,要求广泛宣传其事迹、传递正能量您未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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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场所“汗蒸馆”进小区,是要做“逐步开放”的先导区吗?
TA的每日心情开心5&小时前签到天数: 475 天[LV.9]以坛为家II
本帖最后由 风吹杨柳 于
15:06 编辑
& & 临城桃湾新村一区封闭小区内,一家“韩都汗蒸养生馆”正在装修,拉起的广告横幅宣传近期将开业。请问新城管委会:& & 1、这家“韩都汗蒸养生馆”营业执照有没有审批,如果还没审批,请在其未正式开业前及时劝阻。& & 2、在居民住宅区内设置这种营业性场所,审批程序怎样?是不是需要社区意见,并公示及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若你们回复该场地不属于居民住宅,那请问桃湾一区是要做“逐步开放封闭式小区”的先行者吗?若已公示或征求意见,请你们告之已公示的时间和情况。& & 3、该营业场所如正式开业,半夜之前,这里外来车辆、各类人员进进出出,吵吵闹闹,小区居民还要不要生活,大家的安全感又何在?而且汗蒸耗电量大,小区用电负荷可以吗?消防措施可靠吗?& & 4、你们设立的安置小区管委会,花大钱请的物业用处何在,是为这种营业场所服务,还是形同虚设呢?到时候小区道路停满汽车,或者前两年去小区绿化改造的停车位到最后都是为他们服务的吗?& & 5、另该处场所楼顶“峰林园艺”的白色栏杆设置审批过吗,安置小区管委会成立都有好几年了,这种违章设施何时清除?& & 6、请你们逐条给予答复,谢谢!请不要避重就虚,如每个问题发一个帖也不方便!请不要用该场所主要是为小区居民服务的幌子,或者说其他的小区也有先例,也没听说居民有意见之类来搪塞回复,请就事论事。& & 静待官方回复!
该用户从未签到
网友“24小时”:
& & 你好!经对你投诉反映的涉及到本局行政监管职能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 & 1、本局执法人员于3月16日上午对“韩都汗蒸养生馆”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还处于装修阶段,未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本局也尚未收到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的申请材料。
& & 2、申请人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其必须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租房协议和房产证明复印件)。若该房屋产权属于住宅性用房,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其住宅性变经营性用房,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情况下,由所在社区出具该证明。经查,该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属办公用房,产权为个人所有,因此该场所不需要社区出具使用证明。
& & 3、如当事人向本局提交办照申请,若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本局将依法予以受理。
该用户从未签到
网友“24小时”:
你好!经对你投诉反映的涉及到我委行政监管职能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4、新城安置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已通知福申物业,会加强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巡逻和监管,避免交通堵塞。
5、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新城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经查,峰林园艺的屋顶广告于2010年经过住建部门审批。感谢您对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TA的每日心情微笑 08:25签到天数: 5 天[LV.2]偶尔看看I
& && &1、已经审批。
& & 2、程序全部符合。
& & 3、已经可行性论证。& &
& & 4、物业管理好了你们这些人。
& & 5、无需审批。
& & 6、已经答复
该用户从未签到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2:24签到天数: 4 天[LV.2]偶尔看看I
现在这个拆迁小区物业费怎么交的啊?多少一平啊?
TA的每日心情开心5&小时前签到天数: 475 天[LV.9]以坛为家II
我是向新城管委会问政,版主怎么把它移到市场监管去了?市场监管只是根据社区的意见审批的,最多只有第1点,其他所有的都是问政新城管委会,版主的意思是不是要我每个问题发一个帖子吗?
TA的每日心情无聊 15:41签到天数: 5 天[LV.2]偶尔看看I
!!!!!!!!!!!!!!!!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1:24签到天数: 5 天[LV.2]偶尔看看I
新城管委会请回答
TA的每日心情开心5&小时前签到天数: 475 天[LV.9]以坛为家II
新城管委会,等着你的回复!
TA的每日心情开心5&小时前签到天数: 475 天[LV.9]以坛为家II
请执法部门查实这个设施属于违章设施吗?
临城桃湾新村一区,楼顶那个“峰林园艺”的白色栏杆设置审批过吗,有4、5年了吧,如果是违章设施何时能清除?
TA的每日心情开心5&小时前签到天数: 475 天[LV.9]以坛为家II
不顶是要沉下去了!
TA的每日心情开心5&小时前签到天数: 475 天[LV.9]以坛为家II
来自手机用户
坐等回复!不知要等多久?
TA的每日心情微笑 12:18签到天数: 452 天[LV.9]以坛为家II
网友“24小时”:
& & 你好!经对你投诉反映的涉及到本局行政监管职能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 & 1、 ...
你好,想问下小区内的办公用房可以用来开设喽?
TA的每日心情开心5&小时前签到天数: 475 天[LV.9]以坛为家II
网友“24小时”:
& & 你好!经对你投诉反映的涉及到本局行政监管职能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 & 1、 ...
唉,一声叹息,这种经营性场所建在小区内,用脚趾头想想都会影响居民生活的!也终于明白古代“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真正含义了!看来到时只有走群体性上访这个渠道了!赶紧制定维稳方案吧!
TA的每日心情无语 07:49签到天数: 6 天[LV.2]偶尔看看I
支持楼主!
TA的每日心情聆听昨天&09:22签到天数: 769 天[LV.10]以坛为家III
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有什么区别?
——应该有什么区别吧。
TA的每日心情微笑 15:45签到天数: 4 天[LV.2]偶尔看看I
1、办公用房与商业用房使用性质是不一样的。
2、相邻权的含义包括财产相邻权和环境相邻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要经过相邻权人的同意。
3、现在的工商执照说难点没有多少含金量的。
4、新城工商的答复不太舒服。当前位置:
违法汗蒸馆藏身小区内 遭住户投诉却依旧我行我素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一到晚上,这里男男女女进出,吵吵闹闹,小区居民很没有安全感;最重要的是,在小区里开汗蒸馆也不合法呀。&近日,居住在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和地蓝湾小区的居民遇到了闹心事,小区里新开了一家汗蒸馆,虽然没有经营许可证,却开得风生水起。据介绍,物业两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城管部门也要求其拆除违法灯箱等,但该汗蒸馆却依旧我行我素、照常营业。这究竟是怎样一家汗蒸馆?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汗蒸馆藏身小区内
  &小区许多居民都有意见,男男女女,一到晚上就往里面钻,感觉我们小区的风气都被搅得不正了。&昨天,记者来到了和地蓝湾小区,一位王大爷指着该小区6栋101室说,这家&安然纳米汗蒸馆&是在一个多月前开业的,并在居民楼的电梯门口竖了广告牌子,现在又在墙壁外面挂上了&纳米汗蒸&字样的广告灯箱。
  &每天晚上,都有不少陌生人到这里来汗蒸,吵吵闹闹不说,我们住在这里也没有安全感呀,而且也影响小区形象。&更让王大爷不能理解的是,这家&安然纳米汗蒸馆&是租用一楼住户的房屋,汗蒸馆里只有一间汗蒸室,是男女共同汗蒸的。
  &据说在里面就穿着宽松的内衣,男女在一间房汗蒸,这在外面可以,但在小区内就有伤风化。&
  对这家汗蒸馆有意见的不止王大爷一人,负责接送孙子的刘奶奶告诉记者,&有一次,上初一的孙子还问她,&奶奶,他们在房间里是男女一起汗蒸吗&,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说。&
  &安然纳米汗蒸馆&究竟是什么样子呢?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5月27日,记者以顾客身份进入了&安然纳米汗蒸馆&,一位王姓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加盟店,在这里租房营业,一个多月前开业的。问及是否男女共同汗蒸时,她介绍,确实是这样的,&合肥不少汗蒸都是男女同蒸的,这在韩国很风靡的,也很正常,我们并没有不健康的服务。&随后,王姓负责人还带着记者到了汗蒸馆的房屋里,在一间不到二十平方米的房子里,摆着一张长凳子。据其介绍,汗蒸时,地面也会散热,男女也可以躺在地板上汗蒸。该店负责人还称,&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都无所谓,这又不是色情,我们是正规营业的。&
  两次拒签整改通知书
  真的是正规营业吗?
  &他们在装潢的时候,我们就交涉了,他们营业是不合法的。&昨天,记者来到和地蓝湾小区的深圳长城物业合肥公司,该物业公司的姚姓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多次接到小区业主的投诉,所以在该汗蒸馆刚开业时,他们就交涉了。
  姚姓工作人员介绍,居民住宅楼用于经营性的汗蒸馆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所以对于这样的行为,他们给汗蒸馆出具了&整改通知单&。第一张通知单是今年4月18日出具的,通知单认为其违规,&未征得相关利害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并要求&根据相关法规,业主及住宅使用人不得将住宅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要求恢复住宅用途&。但租房的&安然纳米汗蒸馆&负责人拒绝在该整改通知单上签字。
  当&安然纳米汗蒸馆&在房屋墙体外挂灯箱广告牌时,物业又在5月21日出具了第二张通知单,要求&住户需要在三天内将广告牌拆除&,但&安然纳米汗蒸馆&负责人依旧拒签。记者5月27日去的,该灯箱仍然挂在墙外,并未拆除。&现在附近居民意见很大,我们正在请求城管介入,正常执法。&
  该物业还介绍,他们曾和该房屋的业主联系,但业主称,房屋是自己的,而且小区也有人租给别人做办公室的,所以物业无权干涉。物业解释称,&我们物业没有执法的权力,所以一直无法下手。&
  住宅商用未获得审批
  5月27日,记者在采访中也询问&安然纳米汗蒸馆&负责人有无营业执照,一位王姓女负责人坦承,他们目前并没有经营许可证,并称,&才经营一个月,我们还在申请办理中。&
  不过,合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2年通过的《合肥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使用房屋;若确实需要临时改变,应当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规定,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合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和地蓝湾小区的&安然纳米汗蒸馆&并未办理营业执照,根据它的情况也不可能办下来的,主管部门不会批准的。并且周围住户都属于&利害关系人&,他们不同意也无法更改。
  而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经营性汗蒸馆需要到所在区办理《消防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等。因为纳米汗蒸使用电器,房屋装潢多是易燃物品,一旦着火就非常危险。
  城管表态将强拆灯箱
  昨天记者联系了该小区所在的望湖街道城管中队,该中队葛姓负责人介绍,他们也接到居民和小区物业的投诉,在5月21日曾来到现场,要求&安然纳米汗蒸馆&必须拆除所有墙外的装饰,包括标识的灯箱。&墙外属于我们城管管理,我们已经要求该汗蒸馆自行拆除,若不拆,我们将在7天内强行拆除。&不过对于是否取缔,葛姓负责人介绍,这属于工商部门管理。
  记者从该楼住户了解到,他们曾多次拨打市长热线投诉,要求依法取缔这家汗蒸馆,但至今仍没有任何反馈。目前物业也正在和工商部门联系,尽快解决居民对该违法汗蒸馆的投诉问题。(周晔、陈群)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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