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正常瞳孔和瞳孔放大图鉴定结果是轻伤,保险公司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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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 | “新标准没有了脑震荡这个名词……鼻骨骨折、鼓膜穿孔、血尿从轻伤中删除,归为轻微伤……”12月1日,记者从省高院召开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培训班上了解到,随着国内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新标准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伤情鉴定造假将不那么容易,同时也通过技术标准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人体伤情鉴定有了新标准
旧标准理解存分歧,同一伤情不同机构结果竟不同
随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12月1日起,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开始在郑州举办“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学习培训班,为将要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预热。
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处长李明录解释说:我国现行法医学人体伤情鉴定标准是1990年颁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和1996年颁布的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虽经过十几年的实际操作,但人们对旧标准部分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仍存在分歧,如同一个人的同一个伤情鉴定,不同的机构可能会得出重伤、轻伤甚至轻微伤不同的结论。旧的重伤标准中规定“肢体重要神经损伤严重影响肢体功能”,但对于哪些是重要神经,影响肢体功能到什么程度是严重影响,标准里没有具体说明。
随着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医学和法医学科的不断进步,现行的标准内容已明显滞后。为规范法医学人身伤情鉴定工作,我国历时6年,修订并出台了新标准。李明录透露:新标准将从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同时废止。
今后伤情鉴定造假有点难
以往伤害纠纷案中,伤者往往故意隐瞒真情或夸大伤情
伤情鉴定结论涉及罪与非罪,关系到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司法实践活动。但旧的鉴定标准规范不明晰,尤其是在轻伤害案件中,鉴定极易被加入人为因素,造成了鉴定结果的不确定性。
如在一些伤害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让对方赔钱,或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便想方设法把本不构成轻伤的伤情做成轻伤。在旧标准中,脑震荡属于轻伤。然而,确认是否为脑,只能依据伤者的叙述判断,而没有客观的体征或医学辅助检查来支撑。许多伤员为获得较多医药费赔偿,或加重对方的刑事责任,会故意隐瞒真情或夸大伤情。而在新标准中取消了“脑震荡”的说法。
新标准充分考虑了近20年临床检查手段的快速发展,将CT检查 (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MRI检查 (磁共振成像)等已在临床实践中普遍应用的技术方法,应用于法医学伤情鉴定。新标准对于伤情鉴定的准则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减少了适用标准的不确定性,使鉴定结论更客观、更合理,将会杜绝伤情造假。
法官有了更明确的量刑依据
如轻伤分为两级,
通过技术标准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针对伤情鉴定在量刑中的意义,李明录说:如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则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残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的,可以做治安处罚。
比如“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旧标准,法官可以判三年,也可以在一年或半年中量刑。这让法官在量刑中难以拿捏,甚至导致司法腐败。而新标准将轻伤分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这就为法官提供了更明确的量刑依据,同时也通过技术标准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等级标准之界定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到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新标准之亮点
[!--empirenews.page--]取消“脑震荡”一词
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外伤性鼓膜穿孔
外伤性血尿
轻伤鉴定标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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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鉴定标准全文为什么瞳孔放大是死亡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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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神经控制,在很多疾病、外伤的情况下也可以出现瞳孔散大。比如外伤性瞳孔散大,只评定为轻伤。另外,人体死亡后,也未必出现瞳孔散大。比如有机磷中毒死亡的征象之一就是瞳孔缩小呈针孔状。所以楼主问的应该不是瞳孔放大,而是瞳孔对光反射消失。脑死亡的诊断依据是:1深昏迷,对任何刺激无反应。2自主呼吸停止。3脑干反射全部消失(瞳孔对光反射只是这一条中的其中一小项)。4阿托品实验阴性。5脑电图呈等电位。上述标准中1-3项为必备条件,且在严密观察和反复监测下判定(至少持续24小时),并排除中枢抑制药、肌肉松弛剂、毒物和低温因素的影响。虽然诊断脑死亡的时候,有时候会把瞳孔对光反射消失作为其中的一个条件,但是仅仅靠瞳孔对光反射消失是不能确证死亡的。临床医生需要靠很多检查以及仪器检查来确证死亡,而法医在尸体检验前确证死亡的方法是观察尸斑、尸僵的出现。
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考虑是皮肤过敏的表现。
指导意见:
建议你涂抹皮炎平软膏。或者是抗炎症的软膏。如果效果不好。尽早去医院做详细的检查,然后再对症治...
当光线弱的时候 瞳孔会自动调节放大 使尽量多的光线进入 所以人刚进黑黑的电影院的时候什么都看不到 等一会就适应了 就是因为瞳孔放大
反之 当光线很强的时候 瞳...
瞳孔是虹膜中央的孔洞,正常直径约3~4毫米。
检查瞳孔应注意瞳孔的大小、形状、双侧是否等圆、等大,对光反应是否正常等。
瞳孔的形状——正常为圆形,双侧等大,...
病情分析:
你好,这个术后的一些问题需要定期复查的,眼睛的干燥是术后比较常见的一些并发症,医生应该给你备的有这样的药物缓解
指导意见:
术后有的需要用的有散瞳的...
眼睛虹膜中的一个可收缩的孔。瞳孔自身会根据外界光线强弱调整大小,光线强瞳孔就变小,光线弱,瞳孔就变大,这是对眼睛的自我保护。
眼睛虹膜中的一个可收缩的孔。瞳孔自身会根据外界光线强弱调整大小,光线强瞳孔就变小,光线弱,瞳孔就变大,这是对眼睛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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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瞳孔放大是什么意思
瞳孔放大是什么意思
基本信息:女&&33岁
发病时间:不清楚
病情描述及疑问:"你好 瞳孔扩大可能是因为瞳孔括约肌损伤引起的,叫做外伤性扩瞳症.应该在受伤之后尽早去医院看的.可能眼表看起来并不严重,但引起视网膜震荡的可能性很大.看东西模糊可能是扩瞳症导致的散光造成的,但最大的可能还是视网膜震荡,黄斑水肿造成的.指导意见建议你尽早去医院检查,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尽早治疗,恢复网膜功能的机会才会比较大瞳孔放大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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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全科
"您好,我的瞳孔也特别大,不过我的眼角膜不会黄,瞳孔大很正常.眼睛的聚焦能力主要来自角膜,但为了对不同距离的物体聚焦,眼睛经常需要改变其屈光力,这是靠改变晶状体的两表面,主要是改变前表面的曲率来实现的,这个过程称为调节.当眼的调节放松时,如果眼轴的长度和屈光系统的屈光力能使眼的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上的话,便为正视眼.同样在调节放松时,如果屈光系统的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之后的称为远视眼,相反落在视网膜之前的称为近视眼.若包含视轴的各个切面的屈光状态不同,则称为散光.一般可用配眼镜的方法加以矫正. 指导意见眼内的虹膜像照相机的光圈一样,调节进入眼睛的光量.虹膜中央的小圆孔称为瞳孔.除了光量引起瞳孔大小变化,眼的调焦过程也会影响瞳孔的大小,当视距变近时,瞳孔会稍微缩小.对所见物的心理情绪反应,也能引起瞳孔的变化.一般人眼在白天的瞳孔大小为2,3毫米,在黑暗的环境,可以达到6,7毫米,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眼睛的最大瞳孔直径会下降到5毫米左右. 由三组眼外肌支配的眼球运动,除了用以改变视线外,还对于正常的视知觉起着重要的作用.眼球运动可以分为共扼运动,分离运动,稳态运动三大类共轭运动即双眼同时以相同方式运动,其中又可分为扫视运动和平稳追随运动,前者是从一个注视点移向另一个注视点时的双眼运动,后者则是当眼睛追踪一个运动物体时所发生的运动;分离运动是指在交替注视较远或较近的物体时,使得两眼视轴的夹角发生相应的变化的运动;稳态注视过程中的运动,包括震颤,微扫视及慢漂移.如果用某种特殊的光学系统使刺激像“稳定”在视网膜上完全不动时,则在几秒钟内,刺激像的轮廓和颜色便会消褪,所以这些微小的眼运动对于视知觉是至关紧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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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全科
"人眼的视网膜上有两种光感受器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视杆细胞的非常灵敏,在很暗的光照下还能工作,但不能区别颜色,在较暗的环境亮度下主要是视杆细胞的活动,称暗视觉,;视锥细胞不够灵敏,只有在较强的光照下才能工作,能区别颜色.在明亮的环境中主要是视锥细胞的活动,称明视觉;在中等亮度范围,两种感光细胞均参与视觉称间视觉.当从亮处突然进入暗处时,视觉系统对光的敏感度是随时间逐渐升高的,这个过程称为暗适应.反之则称为明适应.明适应的进程要快得多,通常在几秒内敏感度就逐渐恒定.光感受器对光的敏感性还与光线的入射方向有关.正入射时敏感性最高,随入射角增加迅速下降. 视觉系统的空间分辨能力常用视敏度来表示,其定义为眼能够分辨的最小细节所对应的视角(以分为单位)的倒数.一般用兰多尔特环或斯内勒字符来检查人眼的视敏度.正常人眼的视敏度约对应视角1’~30"".从生理解剖角度,视敏度可以解释为是由视锥细胞在视网膜上的镶嵌排列的精细程度所决定;而从光学角度,则可以认为是受到眼光学系统的衍射极限的限制.研究结果表明两者都与以上实际值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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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五官科_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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