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到了 还未交满15年我是农村户口,自己交的职工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年龄到了,还没交满15年怎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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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但到退休年龄还未交满15年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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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但到退休年龄还未交满15年的该怎么办?
湖南 长沙 发表时间: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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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行为]
请问人社局关于农村户口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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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淮安市纪委网络发言人 于
11:57 编辑
请问人社局:
我家母亲是淮安区一名普通职工,今年51岁,现在满15年工龄,养老保险也连续交满15年,该退休时候,现在部门说需要等55周岁才能退休,说我母亲是农村户口,本人也查询了国家和江苏省关于退休这块政策;发现江苏省已早于2013年6月份修改了关于07年颁布的关于农村户口退休年龄的限制,也就是说13年之后应该是农村户口在城市工作也应该是50周岁退休,为什么现在还要本人写申请:说是自己本人主动申请到55周岁退休??我母亲不是国家女干部,就是一名普通的工人,不知道淮安区人社部门为什么现在还在执行与江苏省人社厅相违背的文件,请人社局领导关注。
所说部门:淮安区环卫处
省人社厅文件
江苏省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江苏省企业职工规定﹥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苏人社发[号& && && && && && && && && && && && && && && && && && && && &各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号)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规定,结合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原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第一项修改为:“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修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第一项“……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规定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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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交办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一般女职工到达50周岁后,单位不再履行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义务。此时女职工如缴费年限满15年,可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如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选择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享受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为55周岁。
& && &如职工是农村女居民,年龄不足55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原劳动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继续履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义务,但职工要到55周岁方可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江苏省人社厅的苏劳社险〔2007〕24号文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而与劳动部上述文件并无矛盾。
& && &目前,人社部门发现有的单位有超龄继续缴费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正在清理检查中。如您反映情况属实,即您母亲仍属区环卫处编外职工,年龄已满50周岁,缴费年限也满15年,可以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0:30签到天数: 297 天[LV.8]II主题帖子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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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据我所知,在化工厂的职工女 50周岁;男55周岁退休。
现在国家规定取消农村户口关于退休年龄规定,和城市一样了,但是淮安这边不知道为什么还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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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据我所知,在化工厂.航运(船上连续工作15年).有毒有害工厂等连续工作达15年的职工,女工45周岁;男工5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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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湖, 积分 542, 距离下一级还需 458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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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据我所知,在化工厂的职工女 50周岁;男55周岁退休。
45周岁,女的45周岁退休了,继续找工作那2份钱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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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湖, 积分 498, 距离下一级还需 2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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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发言人早日回复,为什么现在职工退休还是分农村和城市户口,要让职工写申请书,自愿申请到55周岁退休,这不是自相矛盾么?这个事情是楚州环卫处真实存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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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交办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
首先感谢区发言人的及时回复,目前情况是,我母亲确实是满50周岁,农村户口,社保今年底满15年,是区环卫处编外职工,但是现在环卫处不给办退休,要求自愿申请到55岁,以农村户口为由拒绝办理,省人社厅2013年关于农村户口这条已经明确修改,取消农村户口关于退休年龄规定(具体见我发帖,从人社厅网站下载的文件内容),想请问发言人,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申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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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湖, 积分 446,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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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楼主还是缴费年限不足的问题,你母亲在满50周岁的那个月,交纳养老保险不足15年,按照人社局的解释就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现在办事程序透明的很,环卫处不可能不给你母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谁也不会违规办理。
今年51,当时让交到51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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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据我所知,在化工厂的职工女 50周岁;男55周岁退休。
好像没有吧!别的不说了就说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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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不知现在如何处理的?按照2016年新的《社保法》的规定,“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养老金。”省里的这个“实施意见”明显违反了社保法的规定,变成了不足十五年的,就要缴费满二十年以上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并且退休年龄也一下子被推迟到了五十五周岁。省里的这个规定制定者,究竟是语文没学好,理解不了缴满至十五年的含义,还是奥数学多了把脑子学坏掉了?
本人的老婆也正面临这个情况,非常纠结!!
Powered by  请教各位天涯达人:  我妈妈是农村户口的个体户,用营业执照买的养老保险,按标准全部是自己全额缴费的,现在缴费不满10年,但她年龄已经53岁了。想请教各位达人以下问题:  1)到她退休年龄时还没有缴满15年的话,能否一次性补缴齐?  2)如果不能一次性补缴,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她缴满15年再领取?  3)如果需要缴满15年的话,她就差不多60岁了,有无继续缴纳的必要?  4)如果中途断保,不再缴费的话,前面缴的所有费用能否全额退回?  小女子对此确实不了解,真心请教各位帮忙,感激不尽。
楼主发言:12次 发图:0张 | 更多
  1、可以  2、对头  3、这个看你们自己囊个想  4、不能,只能退个人账户那部分。
  2)如果不能一次性补缴,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她缴满15年再领取?  ---------------------------------------------------  这是必须的15年也只能拿最低退休金
  可以一次性补缴。
  谢谢大家的热心回复,心里还是比较忐忑。  他们有的人说现在国家社保缺口很大,以后可能不能一起补缴。  这样的话就白缴费几年了吗?
  这个好专业
  如果要退只能退回个人帐户内的那部分,大概只有你缴纳金额的百分之十几,二十不到,因为你缴纳的百分之八十几都已经划入国家养老专用帐户了,那部分是不能退的.举个例子,如果你已缴纳了十万,大概只能退回两万不到,具体的以社保局答复为准,你可以打社保局电话咨询一下.
  1)到她退休年龄时还没有缴满15年的话,能否一次性补缴齐?
-----不可以.  2)如果不能一次性补缴,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她缴满15年再领取?-------是的.  3)如果需要缴满15年的话,她就差不多60岁了,有无继续缴纳的必要?----有必要.  4)如果中途断保,不再缴费的话,前面缴的所有费用能否全额退回?-------不能.  小女子对此确实不了解,真心请教各位帮忙,感激不尽。  建议:缴满15年才能拿退休工资,社保是政策的一个班船,社平工资每年在增长,退休工资也水涨船高,你不上这班船,机会都没有.
  万能的天涯,这里面有没有社保局啊,帮我解答一下吧!
  你可以直接去社保局问下嘛,那边的回答肯定更权威。
  日以前参保并在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时间;延长缴费时间5年后还不满15年的,才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足15年,缴满15年后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顺便提醒你,1996年以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工人退休年龄是50岁,女干部是55岁。满了60岁还缴不缴取你自愿,不缴也不会退你。只有退休前出国和死亡才会退你,而且也只退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账户是你个人交的20%中的8%。
  日以后参保的女职工都是55岁退休。
  感谢各位的回复,现在心里比较有底了。  社保局的电话总是无人接听啊,  我决定自己去趟社保局问彻底一点,
  今天去社保局问了一下,社保局的解答和“土箸石人”的回签差不多。  日以前参保并在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时间;延长缴费时间5年后还不满15年的,才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足15年,缴满15年后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灵活参保人员如果中途退保只能退所缴保费的40%。
  40%是以什么基数来作比例的?给你讲一件真事:一次性缴纳了七万多,还没有开始领钱人就去世了,去退钱,算下来个人帐户中只有一万多一点,有近六万的钱已经划入国家帐户,加上丧葬费和人死亡后国家要补发的几个月的社保金,总共只有两万多点.确确实实的说,个人帐户中的那点钱肯定没有你计算的40%那么多
  还有认为缴纳社保很划算的看法也不一定正确.如果缴齐了不久就开始领取,并且能多领几年,可以认为是划算的.比如领个十几二三十年之类的.  以领取十五年来估算(比如60岁到75岁,)如果发放的养老金只有很小幅度的增长的话,不好肯定的说它一定会超过目前已达五点多的各种货币基金的收益.如果你现在是年青人,到退休年龄还有很长的一段时光,那你还认为买社保是亏还是赚呢?  给老人买社保,从大角度方向来说是对的,也是应该的,但从纯投资角度来说,那内容可就多了
  一次性补缴15年有年龄限制,而且拿钱的时候也是拿最低标准
  年轻人也只缴25年,因为以后肯定要延长缴费年限的。多余的钱就算拿去存银行几十年过后收益也不会比给社保低。
  @川西云南 .....见新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社发〔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2号)、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的通知》(渝劳社发〔2003〕16号)、市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8〕97号)相关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待遇支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员,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  (二)抚恤金:按参保人员死亡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下同)支付一个月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15个月。  参保人员死亡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按上述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同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二、按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规定,参加被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  (二)抚恤金  1.没有接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050”人员,按渝府发〔2008〕26号文件有关规定退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接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5年的“4050”人员,除按渝府发〔2008〕26号文件有关规定退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外,其接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支付抚恤金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3.接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的“4050”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支付抚恤金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三、日至本《通知》下发前死亡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已经按渝府发〔2008〕97号规定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结算;未支付死亡待遇的由参保人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按本《通知》的标准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四、按本通知规定计发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国家有统一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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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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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关于农村户口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还没有缴满15年的相关情况
我阿姨在重庆南岸区的一家单位上班,现在55岁,到本月还差9年半保险才缴满15年,但是她现在的身体已不适合上班了,请问现在她能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吗?如不能要怎样才能办理?谢谢!
办理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已获悉。
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规定: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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