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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的骗局又开始了,有新社保卡的请注意了!_濮阳便民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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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的骗局又开始了,有新社保卡的请注意了!
有些骗子会冒充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以“优惠”的参保政策为名,通过电话诱骗参保人进行社保卡的优惠办理,通过去银行转账办理社保卡为名实施诈骗。
2017年的社保卡,功能更强大了,加载了金融功能。然而,在为我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
那么,究竟有哪些电话诈骗术呢?现在就来分析分析!
一、社保卡异地转账?不可能!
要知道,社保卡账户是财政专用账户,资金监管非常严格,根本不可能出现随意转账的现象。此外,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是独立区分的,若出现一方账户被盗,也不会影响另一方账户安全!
二、冻结社保卡?不存在!
社保卡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同时,要注销社保卡,只能是参保者本人死亡、出国定居、本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换卡等情况才会出现,否则均不会被注销。
所以,以社保卡欠费被冻结为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引诱参保人员利用自动取款机进行转账汇款等行为,不用说,就是在诈骗!
三、复制盗刷社保卡?不得行!
新型社保卡采用的是国内最先进的IC卡芯片,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都未发现账户被复制盗用的情况。
四、社保优惠政策?“诱饵”而已
有些骗子会冒充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以“优惠”的参保政策为名,通过电话诱骗参保人进行社保卡的优惠办理,通过去银行转账办理社保卡为名实施诈骗。
而办理社保卡需要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部门不会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社保卡的办理。所以,所谓的社保优惠政策,只是骗子给你下的“诱饵”而已!
要提醒大家了!
若接到“您的社保卡异常”、“您的社保卡在异地被盗刷”或“您的社保卡将被暂停使用”等电话或短信,请不要轻易相信,做到“不信不贪不怕,不汇款不转款”,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受骗应及时到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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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2017年社保缴费规定新政策
  2017年社保缴费出新规了,具体有什么变化呢?下面请看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社保缴费规定新政策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有了重大调整。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均不用再等待上年社平工资的公布再缴费了,自1月1日起,均可按新规定的标准缴纳2017年度的保费。
  一、参保单位需于日前完成全年基数申报
  按省人社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参保单位将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540元/月,上限为12699元/月。
  二、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确定,缴费标准有五个档次
  按文件规定,2017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60%档次6096元/年、80%档次8126.4元/年,100%档次10159.2元/年,110%档次11174.4元/年,120%档次12192元/年。
  三、邮政银行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
  截止到上年末中断缴费未超过36个月的个体参保人员,需直接就近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此项缴费业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领取灵活就业补贴人员,在邮政银行缴费所领凭证可以作为补贴依据,不需要换取收据。
  四、2017年新退休人员可以正常缴费
  2017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到邮政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然后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到档案托管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当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定仍需使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2017年新退休人员需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发后再进行养老金核算。
  五、及时缴费所产生的利息参与养老金计算
  按时缴费直接影响着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的高低。在规定时间内,个人缴费到账时间越早,个人账户生成的利息越多,退休时参与养老金待遇计算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也越多,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一名参保人员,中断多年后再一次性补缴保费与按年足额缴费相比,因没有及时计息造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减少将近万元,严重影响养老金水平。
  六、中断缴费三年以上补缴金额将增加
  按我省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需按&双基数&补缴保费,比按&历年原标准&多缴部分并不参与本人养老金计算。所以在此提醒已经中断缴费的人员,请您尽早核实个人缴费情况,及时进行补缴,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如果您在外地务工时也参加了养老保险,请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并接续缴费。
  中断缴费存在较大风险,中断时间越长,需补缴的保费越多,缴费压力就越大,而且如果长期中断导致您无力补缴后,则会大大降低您的养老金水平。同时,未按时缴费会影响您正常享受当年就业局发放的灵活就业补贴。
  七、缴费超过20年待遇有加发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虽然为15年,但是日后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且1995年7月以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养老金在原办法核定基础上会予以适当加发:一是增加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二是提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系数,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八、1996年(含1996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可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历年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进行缴费。高校毕业生(不含技工学校)申请补缴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此项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底。
  九、已参保人员可通过趸缴来延长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男年满40周岁,女年满35周岁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趸缴养老保险费,首次申请趸缴年限与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之和不能超过20年。
  也就是说,如果您符合年龄条件,且已经参保,可以通过趸缴的方式来延长缴费年限了,尤其是对于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过短的参保人员来说,如果您申请趸缴,无论是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是累计缴费年限来看,到退休时都会大大提高您的退休金水平。
  由于此项政策为本省政策,所以趸缴后人员无法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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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来源:洛阳交通广播作者:日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35种门诊大病医疗(特殊疾病门诊)、计划生育医疗和普通门诊医疗支出,用药范围多达2400余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再缴费,重点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一、参保人员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各类人群按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二、参保缴费时间日—日,逾期缴费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缴费。三、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参保大学生:日—日;参保居民和其他学生:日—日。四、筹资标准及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支付限额一览表&&&&&&&&&&&&&&&&&&&&&&&&&&&&&&&&&&&&&&&&&&&&&&&&&&&&&&&&&&&&单位:元人 &&&&&&员年筹资标 &准各级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基本 医保大病保险一 &般 &居 &民62042020012万25万特殊群体各类学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52042010012万25万被征地农民52042010012万25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62052010012万25万低保家庭的学生和儿童520520个人不缴费12万25万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520520个人不缴费12万25万低保、重度残疾成年人620620个人不缴费12万25万五、参保缴费方式:中国银行各网点和洛阳银行各网点开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系统。城市区一般居民、小学和初高中在校学生、少年儿童首次参保:请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之后,请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缴费;缴费次日起,请携带缴费凭证和医保卡工本费7元,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医保卡。已参保人员续保: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医保卡,直接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缴费。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首次参保:请先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相应的资格认定手续——由社区进行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复核,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审批后,社区负责更新系统中的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然后再办理缴费手续。低保人员: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参保。重度残疾人员:由残联部门负责参保。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参保缴费。被征地农民:由所在乡镇、行政村负责统一组织参保缴费。六、医疗保险待遇:1、住院报销比例医院级别起付标准报销比例2007年以来连续参保10年的报销比例一级医院100元(含定点社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80%90%二级医院400元70%80%三级医院600元60%70%家庭病床100元80%90%2、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部分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3、学生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城镇居民和各类在校学生患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的,住院时所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个人负担10%。4、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意外伤害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支付。5、计划生育医疗待遇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按限额补助:正常分娩500元,异常分娩(难产)800元,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1500元。6、普通门诊待遇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乙类药费用按50%比例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辖区参保居民由于住址、户籍变化等原因申请变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在每年的12月1日至31日到转入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进行信息变更审批。7、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达35种,其中按比例报销的病种,报销比例为80%(具体病种可登陆http://www.haly./网站查询),参保居民可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服务大厅17、18号窗口、涧西、西工、老城、瀍河、吉利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大厅,以及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健康保险部一楼服务大厅申请认定和咨询。8、新出生婴儿可以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新出生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年底,需于当年8月1日-11月30日另行缴纳次年的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七、县(市)参保居民在市区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可直接报销医疗费县(市)参保居民在市区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可直接报销医疗费。各县(市)参保居民转往洛阳市区医院就医,在指定的20家市区定点医院(可登陆http://www.haly./网站查询)出院结算时,可直接报销医疗费。八、市区咨询电话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热线:12333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86号市社保局服务大厅20号窗口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健康保险部:地址:西工区涧东路30号一楼服务大厅医疗保险卡挂失电话:96699洛阳银行四个支行网点可补办医保卡:洛阳银行营业部、江西路支行、西工支行、金业支行& && & & & & & & & 腾讯微博 & & & & & & & & & & & & & & & & & & 新浪微博政策宣传详细内容可登陆http://www.haly./网站查询,也可扫描以上二维码,了解相关政策,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最新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2017年最新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济南政府下发通知,出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称,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在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称,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济南市城镇户籍,且日前曾与济南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符合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实施范围中第二、三项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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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农村社保政策_2017年农村社保有什么政策
现在大家都在关注着2017年的农村社保政策,2017年的农村社保政策是什么呢?2017最新农村社保政策这个问题由博才网小编来为您解答!2017最新农村社保政策_2017年农村社保有什么政策  2017最新农村社保政策  一、城乡低保政策  (一)申请对象、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生活救助。非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二)审核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2、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采取入户核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实物查看、行业评估等方式,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重点是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和就业状况、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状况等。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3、汇总核算。根据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标准和入户调查情况,分村按户进行核算汇总,初步核算出被调查家庭自调查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4、民主评议。村(居)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民主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3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呈报审批表》,连同入户调查情况和其他证明材料上报县社会救助局。  5、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社会救助局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核查无误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乡(镇)经办机构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民政办代发《社会救助证》及银行存折。  (三)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低保生活补助金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2016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7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080元/人?年。城乡低保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按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不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补足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特困人员供养:即农村五保供养  (一)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二)申请确认程序  村民本人(无法表达意愿者,由村民小组或其它村民代为申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审批后,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三)供养的形式和内容  特困人员供养形式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对于分散供养的对象,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受委托的扶养人和特困供养对象签订供养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和帮扶措施。对于在福利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要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教育所需费用。  (四)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应符合的条件  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本人自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没有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所在乡镇福利院具备集中供养条件。  (五)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  1、供养(吃穿住)标准: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对象6150元/人?年,分散供养对象4300元/人?年。  2、保医: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以“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解决;患重大疾病住院的,除“新农合”报销外,再给大病医疗救助。  3、保葬:特困供养人员死亡的,其丧葬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三、农村孤儿养育政策  1.养育对象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2.农村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程序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3.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2016年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为:集中供养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600元/人、月。  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  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救助内容  1、资助参加新农合或居民医保。2016年的资助标准为:特困供养人员120元/人,农村低保70元/人,城市低保对象20元/人。  2、住院治疗给予适当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给予全额补助,年最高救助不超过1.5万元。  低保对象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救助70%;个人自负5万元以下的救助不超过6000元、5-10万元救助8000元,10万元以上救助1万元,年最高救助不超过1万元。  家庭困难的社会对象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5万元的予以救助,5-10万元救助不超过6000元、10万元以上的救助8000元,年最高救助不超过8000元。 3、对五保供养对象给予定量门诊救助,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每年200元,集中供养五保每年400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1、医中救助:救助对象住院时提出申请 → 乡镇民政办审核 → 报县社会救助局审批 → 审批确认后发放医疗救助卡(“绿卡”) → 救助对象凭“绿卡”在定点医院申请医疗费用减免。  2、医后救助:救助对象在医疗终结后1个月内,向乡镇民政办申请 → 乡镇民政办审核 → 县社会救助局审批(一个季度审批一次)。  申请材料:A、书面申请;B、城乡低保证、五保证、重点优抚对象证书;C、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史材料(因报销被“农合办”或医保局收存的,出具由“农合办”或医保局盖章的复印件);D、医药费发票(因报销被“农合办”或医保局收存的,出具由“农合办”或医保局盖章的复印件)  2017农村社保新政策:查询、补缴、缴费标准和领取条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具体而言,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规模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开,实现可持续发展。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有户籍的农村居民,可按《试行办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原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自《试行办法》施行后,逐步过渡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2017农村社保查询  参保人员只要拥有社保卡,就可以在全省各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金融网点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服务,今后还将逐步扩大到就业、培训以及政府公共服务的其他领域,并能获得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多种便民服务。也可以拨打社保查询热线12333进行人工咨询。有需要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去查询。  2017农村社保补缴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济南政府下发通知,出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称,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在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称,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济南市城镇户籍,且日前曾与济南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符合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实施范围中第二、三项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2017农村社保缴费标准  农村社保缴费标准共设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各区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增加档次),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参保农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但是,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已经探索农村社保缴费标准与城市社保接轨,比如山东淄博。  2017农村社保领取条件  凡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试行办法》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的,或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  3、《试行办法》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的。--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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