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让我自己写合同到期离职申请书我该怎么办

>> [跳槽]离职时你必须知道的六件事 苗其巍/51job 蒋南乔整理 [跳槽]离职时你必须知道的六件事   即便职场竞争激烈,即便好工作不易寻,即便经济还未全面恢复景气,依然有大批职场人义无反顾地递交辞职报告。   据前程无忧曾做过的《完美离职》调查报告指出,职场人的离职原因中,“对薪资福利不满”高居第一位,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离职归根结底是因为“钱”。   无论离职理由是因为“薪资”、“个人发展”、“工作环境”抑或是“人际关系”,有一个离职的要点千万别忘了――离职也要“完美”,走得既没有金钱纠纷,也不让自己委屈纠结,更能让前东家赞赏你的职业成熟度。   主动离职须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   30天/3天(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离职申请,或者不批准员工的离职申请。但员工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也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提出过离职申请,比如留存领导的签收或者快递回单、邮寄信件回单等等。证据全的,满30天后,员工就有权办理离职;公司逾期未办理的,需要赔偿因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   无须提前通知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意:劳动者因单位过错提出解除时,要注意最好在辞职通知中列出单位的过错内容,否则很可能会被认为是第三十七条的解除。   离职“金钱纠纷”快速问答通道   培训费   问:公司曾出资给予过我培训,并且签过培训协议,在我离职后,要把这笔培训费用还给公司吗?   答:如劳动者与公司订有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离职时应赔偿公司,但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禁止违约责任   问:我与公司签过竞业禁止协议,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却反要我赔偿违约金,并且告知我以后再也不能进入同行业工作。公司可以这样做吗?   答:如公司并未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你经济补偿,那你就不用赔偿公司所谓的违约金。并且,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奖金问题   问:如果我在公司发放年终奖之前离职了,公司有权不给我发年终奖吗?   答:如果雇佣双方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上明确有年终奖,而且明确了年终奖对应的年度,员工在做满了这个年度之后离职,应当有年终奖。有些企业没有年终奖,但是会针对季度或者年度有其他奖励,比如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一定的奖励,其性质与年终奖有所差异,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年终奖,这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补充福利   问:我离职了,公司要求我把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用现金形式偿还给公司,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答: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分房、培训等都不是国家强制要求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待遇。企业给予员工这些待遇,是企业自己可以决定的。为了留住人才,给予这些待遇,企业可以设置一些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即可。不过,如果要求员工在离职时退回已给出的待遇,企业应当与员工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内部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行。   带薪年休假   问:我10月份离职,但已经把全年的带薪年休假都休完了,公司要求我把多休的年假折算成钱“还出来”,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年休假又该按什么比例折成工资呢?   答:带薪休假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另一种是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之外,额外给予员工的年休假。前者有法律强制性,后者则有企业自主性。对前者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位员工离职时,把不属于自己应休的年假给休了,企业无权要求员工退还给企业,同样员工也不需折钱还给企业。对于后者,企业则可以根据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约定,或自己的规章制度来决定如何做。如果有明确约定或规定要求员工退还年休假给企业的,员工需按照约定或规定执行。   医疗理赔   问:我所在的企业给员工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我在离职时有一笔4000多元的医药费还没有报销完成,但这笔费用的发生是我在职时,请问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报销这笔费用呢?   答:商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在职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你只需要根据商业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材料,就可以获得理赔,与公司无关。你已经提交了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属于理赔范围的,就应该给你理赔金额。   离职证明包含哪些要素?   离职证明包含的要素: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年限。   如该市对本城市户籍的劳动者采取劳动手册管理,在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用工记载,并开具退工单,这里的退工单实际上就是离职证明的一种。   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因没有劳动手册,所以离职时,只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即可,格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应该记载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   社保同城转移: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同城转移相对比较简单。用人单位在为离职员工交完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后,一定会办理转出,否则单位将多缴社保,造成自己损失。新单位在社保转出后办理转入即可。这些操作在社会保险网上即可完成。由于社会保险是下月交上月,所以刚离职的员工不要太着急社保转入的事宜,可能上家单位还需要为你缴纳社保从而无法立即转出。具体何时可以转入最好和上家单位的人事确认下大致时间,做到心里有数。   社保异地转移:对于离职后离开当地工作的员工来说,会面临社会保险不能取现,只能异地转移的问题。所以,等到员工在新的城市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去当地区县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有些离职后立即要离开当地的员工会面临一个困难:比如,上海的社会保险是在下一个月缴纳上一个月的费用,所以在员工离职时,往往还有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要缴纳,此时不能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要过一到两个月才能办理。如果遇见这种窘境,建议员工暂时先不要急着办理转移。因为一来办理没有截至时间,未来有大把时间可以办理,二来即使办理好转移手续,员工在新城市不退休,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也没有很明显的差别,三来国家已在着手解决各省市之间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的问题,也许在若干年后,办理手续可以简化,根本不需要到转出地就可以办理。   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就相对比较复杂。因为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号,所以首先,员工要清楚自己的个人账号。查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问上家单位的人事,二是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去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查询。员工在离职时最好事先询问好人事部门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其次,公积金涉及转移账号。如果离职员工很快要到新单位,最好将新单位的名称和单位公积金账号留给上家单位的人事,让他们缴交完最后一个月的公积金后,直接将账号转入新单位。员工还要及时关心自己的账号转移情况,一旦转到了新单位,要通知新单位的人事,及时开始正常缴纳。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功能是买房贷款,而公积金贷款又有最近六个月正常缴纳的要求。所以如果要在六个月内买房的员工,最好能谨慎跳槽。如果一定要跳,必须监督上家单位的账号转出,以及新单位及时开缴。否则一旦有一个月是补缴,就要重新计算正常缴纳期限,贷款时将进行繁琐的复议工作,费时费力。   如离开本地,去外地工作,员工可以去各区县运用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销户及提取余额的事务,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签订Offer时要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签署前的缔约义务没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处理。所谓Offer,其本质是一个要约。《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向应聘者发出Offer,意思就是希望与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   纸质Offer是最可靠的形式。当然,纸质Offer的要求不能仅仅只对双方确认的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等信息进行落字确认,还应当有可靠的盖章或者签字。如果有公司盖章最好,如果仅是签字,你则需要确认签字人的身份是否可以代表这家公司。   对于盖章和签字的真实性也需要做好确认。如果不太确定的话,你可以保留公司发出的快递或邮寄信封的外壳,佐证这份资料是应聘公司发出的。   电子邮件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但它容易被修改,其真实性在仲裁诉讼时容易得到对方的质疑。为了避免这个问题,首先建议你在接收电子邮件通知时,要求对方使用公司邮箱发出。这个公司邮箱必须使用带有公司网址后缀。如果是非公司邮箱发出的通知,则很难说明这个邮箱是代表这家公司的。其次,你自己接收通知的邮箱最好是新浪、网易这样的第三方邮箱服务提供商。因为第三方邮箱服务提供商的系统是个人无法更改的。你可以使用这样的特点来证明自己的证据是真实有效的。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注意:空白(留白)的劳动合同无效;无雇佣双方的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须一式两份,一份给单位留档,一份供个人保存。   劳动合同需要经用工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但是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必须当心未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在对方手中是否就可以变成已签字盖章。举例来说,有些员工在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没有盖章。他以为不算签署。但是单位拿了自己那份后,随时随地可以盖章。即使员工本人那份始终没有单位盖章,也不影响合同在单位手上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做好劳动合同交付的签收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作地点可以随意写吗?   问: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可以空白,或者写“中国大陆”吗?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作地点。这一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履行地,避免双方对工作地点的理解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中国大陆,这是不明确的约定方式。遇见这种情况,可以以实际履行合同的地点为你的工作地点。如公司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该得到员工的同意。   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原件怎么办?   问:我与公司签下的劳动合同既没有法人签名,也没有盖公章,只有当时所属上司的签名,最糟糕的是签下后,公司也没有给我一份合同原件,我目前只有一份复印件,我该怎么确立和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   答:通常情况下,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重要的一个依据。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双方盖章签字的法律文书,等于双方认可互为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主体。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只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则员工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   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实践中最有效的是依据业务来判断。你可以将你工作中的一些资料作为证据,证明你在为这家单位提供劳动。比如:业务合同、采购合同、名片等等。(完)   本篇文章劳动法咨询智慧提供: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专家苗其巍。 编辑推荐: ----------- 欢迎关注微信订阅号“无忧求职锦囊”,下载“求职锦囊”APP 责权声明:本文所表述观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无关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未经51job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无忧工作网版权所有&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应为个人原因,如果不写,就让加班我该怎么办?--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应为个人原因,如果不写,就让加班我该怎么办? 内蒙古 赤峰 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的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内蒙古 |解答问题:1133条 您好,建议不写离职申请,保留证据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建议来电详询 相关法律咨询 这是商场在为难你呢,看看有没有法子协调一下? 实在不行,就起诉商场吧。 咨询主管部门 关注此问题的人还看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百科1小时前 相关律师回复 律师365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律师365浙江律师 最近回复: 律师365河南律师 最近回复: 周边专业律师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劳动合同到期,想离职,但是老板不同意,我写了辞职报告,但是老板说没收到,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学网-中国IT综合门户网站-提供健康,养生,留学,移民,创业,汽车等信息 > 信息中心 > 劳动合同到期,想离职,但是老板不同意,我写了辞职报告,但是老板说没收到,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 11:43:23 责任编辑:王亮字体: 为了帮助网友解决“劳动合同到期,想离职,但是老板不同意,我写了辞职报告,但是老板说没收到,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相关的问题,学网通过互联网对“劳动合同到期,想离职,但是老板不同意,我写了辞职报告,但是老板说没收到,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用户详细问题包括: 也可能是老板收到了我把辞职报告交给人事经理的,但是故意说没收到,但是人事经理可能没交给老板,我应该如何处理 ,具体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通过EMS等快递邮寄离职报告!解决方案2: 先去找人事经理问他有没交上去 如果他收到了但不对你做交待的话 先找人调解如果不行 就找有关电视台暴光 给他压力 解决方案3: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续签合同的,那么你从合同到期日后的第二天起就不用上班了,不需要递交辞职报告,不需要向单位申请,也不需要单位批准。单位应当在合同到期后的第二天就办理离职手续,当场结清工资。 解决方案4: 你应该叫他们签收的,或者你从外面邮递挂号信给你们公司人事部门,原则上提前一个月正式知会即可,如果到期未处理可以直接走人,不给钱的话申请劳动仲裁即可.以上适用于合同期内及合同到期. 解决方案5: 提出辞职需要一个月,或者去交的时候用语言表达给对方听,如果老板仍以各种借口不让你走,你就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提出仲裁,你合同已到期,复印一分,因些不在此限,一份交上去,你可以再写份辞职书,然后用手机录音你好!正式合同工人 解决方案6: 找老板谈,劳动法规定,合同已经到期,不在续签就是自然解除合同。不需要申请辞职,合同已经到期了,拿工资走人,转社保。 4个回答3个回答2个回答2个回答5个回答5个回答2个回答1个回答2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 相关文章: 最新添加资讯 24小时热门资讯 Copyright ©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学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领导不签我的离职申请,该怎么办 日我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今天日,我写了离职申请,部门领导都已经签字同意,最后行政副总拒签,他说我必须得提前一个月向A公司申请离职,说我想离职可以,必须得再干一个月,或者他们招到满意的人,就放我走,如果这一个月我不来还记我旷工.
我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这个行政副总的行为是合法的吗?如果我的离职行为是正确的受法律保护的话,请帮忙列出相应的法律条款,我想找他理论去,如果我的行为是不对的,也请说明,有不明确的地方可以提,我在线等,谢谢. 首先这个行政副总的行为及说法是不合法的,
1、你与A公司签订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日签订,那么终止日期应当为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2、这个副总所说哟啊你提前一个月申请是指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前提是合同未到期!(第三十七条)
3,你这个时间才提出辞职不是很托,你的职位突然空了,无人接替工作,领导肯定不同意了。
4、8月4日算是以书面形势通知公司了,也给公司一点时间招聘你的岗位,你可以下个月再离职,当然多待的这个月,应该付你薪水的
★朋友祝你好运 你好。按照您的叙述,您现在合同期已经到了。如果您没从新签订的话,你们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您现在千万别再跟他们签合同。
就是说8月2日,您已经不是他们的员工了。根本不需要他们的批准。更不存在矿工问题。
这是按照劳动法第44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您可以先跟他们说明一下,如果他们想克扣工资之类,您就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反映。可以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地址。
希望可以帮助您! 按照您的叙述,您现在合同期已经到了。如果您没从新签订的话,你们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您现在千万别再跟他们签合同。 二楼正解
很简单的问题
劳动合同期已经届满了
不用签订什么
你可以走了
广州胡律师为你服务 每个地方有每一个地方的特色,你还是先跟地方劳动机构问下吧。、
不过有很多地方有:申请离职,说我想离职,提前一个月交申请表。《看你在单位的重要程度了啊,》先拿到钱吧、和气生财、有的单位还有多发一个月工资的啊 虽然问题并不复杂,但大多回答都是答非所问!

首先这个行政副总的行为及说法是不合法的,你与A公司签订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日签订,那么终止日期应当为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你根本不需再写离职申请可以直接走人,当然必要的交接还是要办理的。
这个副总所说哟啊你提前一个月申请是指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前提是合同未到期!让你再干一个月才能辞职毫无法律依据,你要真是再干一个月而公司不与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这种说法只能说明他的无知!
你的做法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你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公司拖欠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或者不为你办理相关需要的手续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PS:因为专业所以准确!!! 该副总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他说的“一个月”是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据您陈述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与期限,劳动合同已经期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另,请关注《劳动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这样一个简单的纠纷,居然放了两百分...

你的离职自然是合法的,理论要点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终止。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4条第一项
2.用人单位不得在上述44条情形外定其他合同终止的条件,就是从反面证明了你们行政副总行为不合法。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3条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依据是劳动合同法50条

要去和行政副总理论只需拿上面的3条去即可

至于经济补偿你是不合条件的,如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项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个法条的意思就是说单位在你合同期满不愿续签,或者降低了待遇你不愿意续签的情况,才应对你经济补偿,而你这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能拿经济补偿的情况。既然不能拿补偿,再罗列如何补偿就没意义了

记下上述3条依据去理论即可,如果单位不配合,15天时间一到就可以去劳动局了
祝好!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日,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结。
1、如果公司提出更高待遇的续签合同,你可以多领一个月工资然后走人(经济补偿金),不需要提前30的。合同到期就可以走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四十六、四十七条)

2、离职手续,必须及相关证明用人单位必须在十五天内办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简单的说,你是依合同到期而终结劳动关系,并非依用人单位解雇或者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你的辞职书,以及总裁的批准都是没用的。
因此,他们的行为违法。你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但不得不提醒你,你这里有一个缺陷,就是你提交了辞职申请书,所以你必须主张,你的辞职申请仅仅是一个提醒公司合同到期要离职的要求,你是依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意义上讲你已经自由了,但是一般用人单位都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因为合同虽然一年到期,但是你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会默认你将继续工作并续签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也应该提前一个月询问你的意愿,双方都应该主动点,免得说走就走,弄得措手不及,找不到人顶上来。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法律问题:
1、这个行政副总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2、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那位行政副总所说的提前一个月是在劳动合同未到期而要辞职的情况下。
4、你的离职行为是合理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及办好交接事项就可以离开了,工作时间满一年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解答请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和决策尚需慎重。孟宪江法律热线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上法律服务与现实生活中法律服务的团体机构。“孟宪江法律热线,排忧解难天天在线”-----创立中国法律服务第一品牌我们一直在尽职尽责。官方网站:“孟宪江法律热线网”,联系电话及在线球球,从百度中搜索。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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