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喜欢玩文明5肖松尼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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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子瀑布有什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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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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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瑞尼皮瑞尼位于峡谷的小镇。是著名的高空跳伞及高空弹跳圣地。肖松尼瀑布位于爱达荷州南部的峡谷,起源于冰河世纪。瀑布高达65米,春夏两季是水量最充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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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aidu.com/s?wd=用肖松尼打7级奇迹流给了这么个开局,哇哈哈【文明5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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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肖松尼打7级奇迹流给了这么个开局,哇哈哈
用来打7级奇迹流的,渣渣新8级目前无解,大家别槽我啊。4个金银矿,5个沙丘,3亩麦田,这不是最主要的,重点是这个地形。两边的山脉刚好封住路口,,还有一点,在右上方的几个丘陵之间刚好是一块无用的荒漠平原,在这里坐一军事家简直就一完美绞肉机。。。。。。右边正好是蒙古,可以练一极品小弓手啦,哈哈
幸好是肖肖泥
右一格坐下更好点
人口难涨人生不装x,如锦衣夜行!
哪里来的逗比奇迹流邪教
5个沙丘太少。金银不好,也就锤移民时有用。
不是印加然并卵。
神图,拍这连祖鲁想打都得先掂量掂量。
首都在这里不好 边城堵路太屌
肖肖尼不拍别人脸还被别人拍了
楼上说渣图的都是印加和佩特拉综合症吧 四个金银开宗教偶像文化宗教金钱产能都不缺 三粮地块也有 靠山沿河有沙漠 还要什么
我说一下我的思路,槽点多多大家看看:肖肖尼的侦察兵前期踩蘑菇涨人口快,有时候运气好能堆出七八个人口锤奇观,最少也是5个,这么多人科技速度也不慢。要等印加出梯田花儿都谢了。地图大,一开局就一大把锤子和几个免费科技。大图、巨石、大金、弓箭庙这几个初始奇观,一般都可以抢到3个,运气好甚至全抢。印加即使7级难度也很难全抢到的。这几个一抢,中路花园可拿可不拿看运气。佩特拉百分百拿到,甚至在副城也可以拿到,因为巨石和大金一抢工程师必出,要注意的是等工程师出来后再开第三城,不然会拖后腿。如果在主城拿佩特拉,工程师都省下来了,可以顺便抢一下帕台农神庙,或者留着抢奇琴伊察或马丘比丘,有了工程师可选余地比较多。抢到大图的开局阿罕布拉百分百到手。唯一没辙的就是下路的长城只能放弃。回头学一下哲学,速出国立研究院,这样两个到三个城的开局前期科技就够了。国立研究院出来后再开第四城。奇观流不能暴铺,不然前期主城的锤子和科技都跟不上。到中古时代基本上二城的锤子也上来了,两个城双管齐下开抢上路,一路抢到出大报恩寺的科学家,上路除了神学的那三个有可能抢不完以外,基本全到手。这时再追下路,中间几个什么圣母院、比萨斜塔、姬路城全看运气了。红堡和勃兰登必得。后面的奇观收满,意识形态走自由,配合红堡的城防基本无敌。城少奇观多,政策树涨起来刷刷的,优先出美学第三层,到世博会的时候基本三四个回合一个政策,吃掉前面养的大作家,意识形态速度堆满第二层,笑脸盈盈,配合大艺术家和政策奖励还有泰姬陵,五六十个回合的黄金时代直接堆到出飞机,后面吃掉耶稣巨像继续保持政策树的高增长。用钱买一战轰炸机,配合科曼奇骑手速推一统江湖,打的鬼子主城里面都没有啥奇观可看,哇哈哈........
没靠海,差评
印加佩特拉也就是铺梯田走科技胜利优势比较大,玩奇观不行的,开局没有爆发力,中期也没有什么特色兵种搞征服,打法比较单调。其实采蘑菇前期爆发抢奇观用米国也不错的,半径多一格,视野面积从7格变成19格,找蘑菇的效率高到爆。只不过不像肖哥找出来的都是精品。
右移一步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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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的天性(下)
论人的天性(下)第五章 攻击性
  人类是否具有天生的攻击性?这是大学研讨会、鸡尾酒会的热门话题,它使各种各样的政治理论家们大动感情,答案是肯定的!纵观历史,从狩猎-采集部落到工业化国家,各种社会都使用过战争这一最有组织的攻击形式,欧洲大多数国家在过去300年间大约有一半的时间在打仗,几乎每个世纪都发生过战争,实际上,所有国家在制定十分复杂的指导调节日常商业贸易活动的各种法令条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那些微妙却又不可避免的冲突形式之时,也针对强奸、掠夺和谋杀等犯罪制定了一系列较为细致的法令加以制裁,不过,更重要的是人的攻击行为形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尽管人基本上也是灵长目动物,其攻击行为的特征却有别于其他动物的攻击行为。除非将“天生”和“攻击性”从实用的角度重新定义,我们才能说人的攻击性不是天生的。
  有的理论家否认基因的作用。他们把攻击性全然归于各种几乎完全是和平的社会中很少发生的环境反常。他们忘记了,所谓天生是指某种特性能在某些特定环境中得以发展成形的可能性,而不是指某种特性在所有环境中都能发展成形的肯定性。用这个标准看,人的攻击行为具有较为显著的遗传特征,事实上,问题比我们所作的这个规定更为清晰明确。当今那些最为和平的部族,历史上大都一度是掠夺者,而且将来很可能又会重操旧业,产生出新的士兵与杀人者。今天,人们几乎没有听说过昆桑族成年人中发生过暴力行为,伊丽莎白·马歇尔·托马斯曾称他们为“无危害的人民”。但就在50年前,当这些“灌丛人”人口较多,中央政府控制较松时,他们的凶杀率与底特律和休斯敦的相同,马来半岛的舍麦人表现出更强的顺应性,在绝大多数时间里,舍麦人似乎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暴力攻击,他们之间没有谋杀,甚至连一个明确表示杀人的词都没有(“打”是委婉的代词),他们不打孩子,不到万不得已连鸡也不杀。父辈总是小心翼翼地教导孩子们继承非暴力的传统习惯。50年代初,当英国殖民政府征召舍麦人入伍,参与围剿共产党游击队的时候,舍麦人甚至不知道士兵的职责就应当是打仗和杀人。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登坦写道:“很多了解舍麦人的人们坚持认为,象舍麦人这样不好战的民族永远也不可能产生杰出的军人”,但是,事实证明他们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恐怖分子杀害了舍麦人防暴部队部分成员的男性亲属。尽管舍麦人来自一个无暴力的社会环境,杀人也是受人之命,但他们似乎都一下进入他们称之为“血醉”的疯狂状态之中。用典型的舍麦老兵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杀人,杀人,杀人。马来人会为了搜查腰包、夺取手表和钱财而忘了杀人,我们却并不在于手表和钱财,我们只想到杀人。唉,我们真象是被血迷住了”。有个人甚至还是告诉我们他如何畅饮被他杀死的人的鲜血。
  象多数哺乳动物一样,人类也有一个行为刻度,即对特定情况有无反应的度量。其他许多动物完全没有这样的行为模式,在这一点上,哺乳动物与它们有着遗传性的差异,由于行为刻度相当复杂,并非简单的反射式的反应,心理分析家和动物学家为了找出人的攻击性的令人满意的普遍特征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给大猩猩或老虎的攻击性下定义时,学者们也会遇到相同的困难,弗洛伊德把人的行为解释为是内驱力不断追求释放的结果,康纳德·洛伦兹在其《论攻击性》一书中使用了动物行为研究的新资料,使弗洛伊德的观点有了新的意义。洛伦兹认为,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具有相同的攻击本能,这种内驱力必须通过竞争性体育运动或其他方式才能得到某种释放,弗罗姆在《人的破坏性分析》一书中提出了一个与此不同,却更为悲观的观点,他认为人受到一种独特的死亡本能的影响,而死亡本能通常会导致其他动物所没有的变态攻击行为。
  上述两种观点基本上都是错误的。如同其他行为方式“本能”一样,任何特定动物的攻击性只是一系列受不同神经系统控制、定义不很准确的不同反应,我们至少可以划分7类不同的反应:对领土的保卫和征服,对在组织良好群体中的统治地位的维护,性攻击,意在结束禁绝状态的敌对行为,对食物对象的攻击,对捕食者攻击的反击,以及用于加强社会法规的道义性和惩戒性的攻击行为,响尾蛇就是一个能较好说明各类反应之间差异的例子,当两条雄蛇争夺雌蛇时,它们的脖子互相绞缠在一起,仿佛在比试谁的劲大。尽管它们的毒性对于同类与对兔子老鼠一样厉害,但这时,它们并不会互相撕咬,捕捉食物时,响尾蛇并不给予警告,它们可以从任何位置发起攻击,但如果捕食对象较大,会危及自身安全时,响尾蛇便盘作一团,头部在中心,略为前伸,处于进攻的姿势;同时昂起尾巴,震动响环,发出阵阵声响,最后,当遭遇以食蛇为生的大蛇时,响尾蛇表现出完全不同的行为方式。头藏在盘卷的身下,只是用尾部不断地打击大蛇,由此而见,要了解响尾蛇或人的攻击性,有必要明确各种特定的行为方式。
  动物学研究表明,上述各类攻击行为没有一个能成为各种动物攻击行为的普遍形式。每一类攻击行为在各种动物的进化过程中都可能演进、改变或者消失,这如同眼睛的色彩会因其阴影部分的不同而异,或者象某一皮肤腺会增加或消失一样。当自然淘汰加剧时,每一类动物只需为数不多的几代,就能使其全体成员都发生这些变化。实际上,从遗传角度看,攻击行为是最易发生变化的特性之一,我们不难发现,某一鸟类或哺乳动物具有极其强烈的领土概念,它们栖息地的每一平方米都有明确的界限划分,它们或者在一起欢歌喜舞,或者大声吵嚷,或者散发恶臭,把侵入自己个人领地的同类竞争者驱赶出境,但在同一区域内还可能和平共处地生活着另一种相近的,都没有领土行为的动物,类似的粗略差异也存在于其他几种攻击行为中,简言之,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存在着一种普遍性的攻击本能。
  生态学研究揭示了为什么没有普遍性的攻击本能的原因,同类成员中发生的攻击行为多数是因为其居住环境拥挤、攻击成为一种手段,以控制珍贵的生活必需品、食物或栖息场所,或者控制在其生命周期的某一时刻会变得珍贵的上述资源,随着周围同类成员的增加,动物对它者的威胁会升级,攻击频率也会大大加快。攻击行为的结果就是迫使所有成员都竭力扩张生存空间,使死亡率增高,出生率下降。这种情况下,攻击行为就被称做是控制数量增长的“密度决定因素”。随着其强度日益增强,攻击行为起着放慢增长速度并最终停止增长的调节间作用。相反,另外有一些动物很少或从未发生过生活必需品的短缺,这些动物数量的减少主要是由其他受密度因素影响的捕食动物、寄生虫或迁居等原因造成的。这些动物一般都能和睦相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数量一般都不是很大。因而,对个体而言,攻击行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既然如此,那就不可能通过自然选择的方式把攻击性储进这类动物的先天行为之中。
  赞同洛伦兹和弗罗姆观点的新闻记者过去也曾把人类描述成科学还无法解释的残酷动物。这当然也是错误的,尽管人具有较明显的攻击本能,但人类绝不是最推崇暴力的动物。鬣狗、狮子和亚洲长尾猴是人们比较熟悉的三种动物。对它们最新的研究结果表明,它们互相残杀,杀害幼兽,嗜食同类的比率远远高于人类社会,如果考虑每年每千成员之间的残杀率,人类就只能算作暴力行为很低的动物,我敢说,那怕就是考虑到战争,人类的相互残杀率仍然不高。鬣狗群内部甚至每天都在发生冲突和残杀,这种内部的自相残杀和原始人的战争非常相近。牛津大学动物学家汉斯·克鲁克曾记载了一群鬣狗争夺一头刚死去的大羚羊的情形。
  两群不同种类的鬣狗咆哮撕扭在一起,但几秒钟之后,它们又迅速分开。蒙古鬣狗逃跑了。几头罗克鬣狗追了几步,然后折回到羚羊的尸体旁。另外有十来头罗克鬣狗扑打撕咬着一头雄性的蒙古鬣狗,向一切可以进攻的部位发起攻击,特别是腹部、脚和耳朵。蒙古鬣狗被围攻了大约十余分钟。与此同时,其它罗克鬣狗却在饱餐羚羊。可以说这头蒙古鬣狗完全被撕破了。后来,我仔细检查过它的伤势。看来,它的耳朵、脚和睾丸都被打掉了,脊骨显然受了伤,因而无法动弹,后腿和腹部有很大的伤口,全身皮下出血……第二天早晨。我看见一头鬣狗正在吃这头死去的蒙古鬣狗,有迹象表明,更多的鬣狗已经饱餐完毕离去了。死鬣狗大约有1/5的内脏与肌肉已被吃掉,真是同类相食!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哺乳动物的历史上并不鲜见。我想如果狒狒要有核武器的话,它们也许在一周内就会摧毁整个世界。另外,与把杀戮、冲突、殊死博斗作为日常工作的蚂蚁相比,人类简直是温和的和平主义者。如果有人想直接证实这一点,美国东部的城镇就是观察蚂蚁战争的好地方。路边、草坪,到处都可以看见大量的棕黑色蚂蚁在拼博战斗。参战蚂蚁数以千计,分属各个敌对集团,战场通常就是数平方英尺的草地“丛林”。
  最后,人类攻击性的更为暴力的形式,并非是人类本能冲动周期性地突破压抑的表现形式。建立在基因遗传潜能与后天学习相互作用基础上的更为微妙的新观点,已经取代了弗洛伊德和洛伦兹创立的“精力释放”模式,新观点最具说服力的例子是人类学家理查德·西普斯提出的“文化模式”,西普斯注意到,如果攻击性象“精力释放”理论所说的一样,是在大脑中积聚起来,然后释放出来的能量,那么其释放形式可以是战争或类似战争性质的其他形式,如强烈竞争性的体育竞赛、恶意的巫术、纹身或其他残损躯体的做法,以及虐待等等。这样,战争应能减少其他较弱的替代形式。相反,如果暴力攻击行为只是由后天学习所强化的遗传潜能的实现,那么随着战争行为的增加,其他替代形式也会增加。西普斯比较了10个以好战著称的社会与10个爱好和平的社会,他发现“文化模式”比“精力释放”更有说服力:在战争发展的同时,竞争性体育运动和其他暴力程度不及战争的行为方式取得更大的发展。
  人类攻击性是遗传和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具有一定的规律,是可以预测的。这一概念与生物进化理论相吻合,也应能使长期争论不休的先天-后天问题的双方都能接受,一方面,攻击行为的铤而走险的形式,如战争行为、犯罪攻击行为等,的确为后天学习所得;另一方面,如第三章所指出,学习是有先天性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先天因素使我们容易产生非理性的敌意,如果对此采取危险的放任态度,敌对情绪会自行发展,最终失却控制,转向异化和诉诸暴力,攻击性不象液体持续向容器器壁施加压力,也不象倒入空杯的一组活性配料,准确地说,它更象是一剂已经混合的化学物质,只要加进催化剂,加热搅拌,便会发生转化。
  这种中性的神秘变化的产物就是人类特有的攻击性反应。假定我们把所有动物可能具有的行为方式都列出来,攻击行为就有23种,分别标为A到W。人类没有也不可能具备每一种行为方式。如果把世界上所有的社会形式都考虑进去,人类也许能表现出16种行为方式,即A-P。再者,人类也不是均衡地发展每一行为方式的。一个非常明显的迹象是,在所有现存的养育儿童的条件下,总共大概能有7种不同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A-G;而另外9种,即H-P,只存在于极少数文化环境中。可以说这就是遗传机率模式。我们认为,在每一生存环境中都存在一个相应的反应概率分布。要使上述统计数据具有更大的实际意义,还应将人类与其他动物进行比较,我们发现罗猴只具有F-J5类攻击行为,并且偏重于F-G,有一种白蚁只有A类行为,另一种白蚁只具有B类行为。特定的人能具有哪些行为取决于自己的文化环境和自身经历,但其总的可能的行为种类范围与猴子和白蚁一样却是遗传的,而每一行为方式的演变发展正是社会生物学家们试图分析的对象。在各种攻击行为中,领土攻击行为是可以直接用生物学研究的新观点来分析评价的。研究动物行为学的学者们给领土下的定义是:通过公开捍卫而直接获得或通过声明主权而间接获得的、基本上独属自己的区域,领土区域都有一定的生活资源,包括较为稳定的食物源、栖息所、性交场所和生育场所,通常对于竞争者来说,资源是有限的,而资源有限性又会影响到该区域内动物数量的增长,故起着“密度决定因素”的作用。所以,领土捍卫行为也是防止领土环境发生长期变化的缓冲器。换句话说,领土捍卫行为既能防止群体暴涨或破裂,又能防止数量急剧下降。动物学家们对动物个体的日常生活习惯、进食规律以及能量消耗进行过非常仔细的研究,其结果表明:领土捍卫行为只有在其主要资源的悍卫代价较低时才会发生,即因领土的保持而获得的能量和生存繁殖的增长,应当超过所消耗的能量和死伤的风险。学者们在某些问题上的研究更为深入。他们证实,在食物领土方面,只要捍卫的区域能产生足以维持生存和繁殖的食物就行了,另外,还有一个“常胜中心”。领土主人捍卫其领土的决心和激烈程度大大超过了入侵者,因而捍卫者一般都能取胜。从特定的意义上讲,捍卫者较之入侵者具有较强的“心理优势”。
  对人类领土行为的研究尚处于初期阶段,我们知道全世界各狩猎-采集者部落在保卫其拥有可靠食物源的领土时都具有相当强的攻击性。巴拉圭的瓜亚基印第安人小心地守护着自己的狩猎领地,把入侵领地行为视为宣战,火地的奥那人在受欧洲影响而解体以前,凡因追捕栗色骆马而进入其领土的人,一般都会遭到他们的袭击。同样,大盆地的瓦肖印地安人也要攻击在“他们的”湖里捕鱼或到他们冬季居住区更稳定的部分追捕“他们的”鹿的外人。尼亚尼亚灌丛人坚信他们有权杀死任何在其领土上采集重要食物的近邻。澳大利亚戈壁的瓦尔比利人特别关心自己的水井。一个部落的人要进入别人的控制范围,须首先征得同意,任何入侵者都可能送命。早期观察家们曾记载过一次瓦尔比利人内部因争夺水井控制权而发生的殊死战斗,参战双方各死了20多人。
  上述现象早就为人所知了,但直到最近,人类学家们才开始用动物生态学的基础理论来分析人类的领土行为。R.D·哈德森和E·A·史密斯发现原始人保卫的区域都是其所付代价最低的区域。当食物源稀少而难以估计时,各部落一般都不会去保护自己的居住区域,实际上,各部落还可与他入分享偶尔发现的较为丰富的食物资源,比如,西肖松尼人占据着大盆地的干旱贫瘠地区,那里动物稀少,植物食物也缺乏,而且两者都难以估计,西肖松尼人人口密度很低,每20平方英里大约只有一个人,大都独立狩猎和采集食物,有时也以家庭为单位。西肖松尼人居住区域极大,他们不得不过着游牧生活。各家经常互通信息,介绍何处有好一些的矮松林,何处有较集中的洋槐林。各家互相帮助围捕野兔。西肖松尼人很少长时间聚居,因而无法形成群体和村庄。他们从没有土地所有权和资源所有权的概念,除了一个例外——鹰巢。
  与此相反的是欧文斯峡谷派俞特人,他们居住区的土地相对肥沃,矮松茂密,动物繁多,每一部落由几个村庄组成,各自占据着峡谷的一部分,向欧文斯两岸的山区延伸,各部落领土疆界主要靠社会和宗教手段维持,偶尔也诉诸威胁,甚至攻击,人们顶多邀请其他部落的人们,特别是亲戚,到自己的领土内采集一些矮松果。
  大盆地部落人所表现出来的灵活性也存在于其他哺乳动物之中,无论是人还是动物,该灵活性总是与居住区内重要资源的丰富程度和分布的广泛程度相关,至于灵活性的表现幅度,则因种类不同而异,人类灵活性的表现幅度相当大,但仍然不能包括所有动物的行为模式,从这个意义讲,人在表现自己领土行为方面是有先天局限性的。
  领土主义的生物学公式可以轻易地解释现代社会的财产所有制。如果用不带感情和矫饰的的概括来描述领土行为,它就会变得亲切、熟悉,并受到新的注意,因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就处于领土主义的控制之下。而且很突出,甚至非常特殊的是,说到底,人们攻击行为特征还只是一种哺乳动物的特性,每个社会都形成一套特殊的规矩以确保个人财产和生存空间,社会学家,彼埃尔·范·伯格曾对今天西雅图附近休假者的行为途行过如下描述:
  进入某一家庭之前,来访者,特别是没有事先约定的来客,一般都要以某种方式表示自己的身分,引起主人的注意,向主人招呼,为自己的来访可能造成的打扰表示歉意等等。如果在门外碰上主人,应立刻有所表示。直接见到大人是最好不过了。如果先碰上孩子,要先问其父母在何处。如果在门口没有见到大人,就应敲门或呼叫以表明自己的到来。只有得到认可并受到邀请时,才能跨过门槛进入房内。来访者自由活动的范围也只限于起居室,要到卫生间和卧室等其他地方还应征得主人的同意。
  来访者到来后,度假居住区的其他成员把他视为主人的延伸,也就是说,来访者的领士权力仅限于主人的居住区。主人还得为客人任何侵犯他人区域的行为负责。小孩们也被看做是父母或成年看护人的延伸,他们本身不具有独立的地位,所以,孩子们侵犯他人区域的行为,特别是反复发生时,均由父母或看护人负责。
  度假居住区的所有成员均可使用居住区内那条肮脏的小径。人们通过小径进入各自的小区域,或者在小径上散步。主人们在室外相遇时都礼貌地互相打招呼,但未经同意不能擅自进入别人的区域。当然,进入别人区域较之进入他人房内要随便得多。
  战争可以定义为违反各社会团体所遵循的复杂而权威的领土法规的暴力形式,好战政策的力量在于种族中心主义,即个人对家族和部落成员非理性的极端的忠诚,一般来讲,原始人把世界分为两部分:(1)近环境,包括家庭所在地、本地村庄、家族、朋友、家养动物和女巫。(2)远环境,包括附近的村庄、其他部落或家族的同盟、敌人、野兽和魔鬼,这样划分有助于区别哪些是可以攻击的敌人,哪些是朋友,把敌人恐怖化甚至降格到非人的地位,更能表明敌友之间的差异。
  巴西蒙都鲁库猎头人就是如此区分敌友的,他们实质上是把自己的敌人视为大型猎物,蒙都鲁库武士谈起非蒙都鲁库人就好象在谈论西端和貘一样,谁猎取了人头,谁的地位就会提高;人们相信他具有了超自然的森林力量,他也因此获得了威信,战争已成为一门艺术,蒙都鲁库人追捕其他部落人时很讲究技巧,象是在追捕一群群极其危险的动物。
  蒙都鲁库人的袭击计划得十分周密,他们通常乘着天亮前的黑暗悄悄地包围敌人的村庄,巫师们大作其法,使被围者昏昏入睡,进攻于黎明时分开始,一支支火箭射向草屋,人们呐喊呼叫,从森林里冲进村庄,把居民们赶到空地,尽可能多地砍下成年居民的头颅。由于要杀光全村人非常困难且风险极大,所以他们往往带着人头迅速撤出村庄,一直走得筋疲力竭才稍加休息,然后返回住地,或扑向下一个目标。
  W·H·德汉重新分析了R·F·默菲研究蒙都鲁库人的资料,他提出的观点是令人信服的。德汉认为,战争和狩猎都是蒙都鲁库人适应环境的直接结果,它们给蒙都鲁库猎头武士的发展和适应性带来了好处.默菲以传统的自然科学方法,运用蒙都鲁库人和其他原始战争的范例总结出三个互相排斥、互相冲突的假说。这些假说似乎完全排除了遗传与文化之间存在着一定关系的可能性。
  假说1:原始社会战争文化传统的演变与人的生存繁殖能力没有关系。人们打仗有各种各样的文化原因。这些原因与人的遗传适应没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与个人及其近亲的生存与繁殖都没有关系。社会生物学的原理并不能圆满地解释战争。更恰当的理解是,应把原始战争看作是一个纯粹的文化现象,看作是社会组织和政治安排的产物,而社会组织与政治安排本身与生物学适应性没有什么关系。
  假说2:原始社会战争文化传统的演变方式,是有选择地保留那些能全面提高人类遗传适应性的特性。人们进行战争,是因为他们及其近亲试图在与其他部落及本部落其他成员的竞争中取得优越而持久的繁殖能力。尽管看起来有些矛盾,战争还可能正好是下述规律的一个实例:文化实践通常具有进化论意义上的适应性。
  假说3:原始社会战争文化传统的演变,是一个推崇武士的自我牺牲精神的群体选择过程,武士参战只是为了群体的利益,他们并不指望能给自己和近亲带来什么好处。所以,对占优势地位的部落来说,可以通过增加利他主义勇士的绝对数量来扩张自己,尽管在战争中具有这种素质的武士数量会相对下降。暴力攻击的倾向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它说明在一定程度上文化实践是受某些遗传特性影响的;这些遗传特性对群体有利,但对具有这些特性的个人却没有什么好处。
  上述第二个假说能较好地解释蒙都鲁库猎头武士们的行为方式。凶猛残忍和勇敢无畏会给人带来直接而具体的好处。目前尚无可靠的人口统计数据,但已有间接的证据表明,由于缺少高质量蛋白质,蒙都鲁库人的发展曾受到限制(现在仍然如此,虽然生活已比较安定),草原上蒙都鲁库人原始居住区中,最重要的“密度决定因素”似乎是猎物的数量。特别在附近雨水充足的森林中有着大量的西豹,狩猎是男人的日常工作。西豹总是成群结队。因而狩猎者一般也是集体行动,他们获得猎物后,再根据严格的规矩分配给村内各家,附近部落的人们也在这块界限不明的土地上争夺同一资源,当蒙都鲁库人袭击别人村庄,杀害大批竞争者时;他们占有和享受的森林资源也随之增加。在成功的蒙都鲁库猎头人身上,战争的生物效果是一目了然的。
  然而,蒙都鲁库人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进化论意义。他们的尚武行为都带有浓厚的、强大而又盲目的习惯性和宗教色彩,猎头仅仅是存在的赋予,在蒙都鲁库人的传说中,他人的领土防卫或挑衅从来不是战争的缘由,非蒙都鲁库人生来就应是猎取的对象,默菲写道;“可以说,只要有敌人部落存在,蒙都鲁库人就要挑起战争。而敌人这个词就是指其他任何不是蒙都鲁库人的群体。”蒙都鲁库人传统的宗教活动主要有两个内容:乞求上天保佑他们有丰富的猎物资源;举行仪式,要求人们遵从保护猎物资源的各种条规。蒙都鲁库人相信“母亲”这个超自然的精灵,会很快地报复那些仅为兽皮而猎取但任其尸体腐烂的人。所以毫不奇怪,在蒙都鲁库人心目中,敌人的概念从属于猎物的概念.人们也把成功的猎头人称之为“西豹之母”。当然,蒙都鲁库人所以具有上述习惯并不是他们了解生物学相干竞争、密度决定因素等原理,以及动物和人类统计学。他们心目中的世界是简单生动的,只有朋友、敌人、猎物以及起着中介作用的森林精灵,这森林精灵所起的作用,跟科学理解上的生态学相同。
  有组织的暴力行为的特定形式,不是遗传性的,并不存在什么基因决定人们是采用平台酷刑,还是采用支柱酷刑,是猎取人头,还是嗜食同类;是决斗,还是灭绝种族。然而,在确定攻击行为的文化组织方面却有一定的先天因素,所谓先天因素,就是能将有意识的行为与基因遗传的原始生物过程区分开来,文化赋于攻击行为的特定形式,并促使部落全体成员都照此执行。
  攻击行为的文化演变似乎受以下三种力量的制约:(1)学习集体攻击形式的遗传倾向。(2)社会发现自我的环境所强加的各种必要性,(3)群体历史,它使群体可能否定一种文化形式而采取另一种文化形式,如果按照发展生物学的更为普遍的比喻,经历着文化演变的社会,可以说正沿着一片漫长的、不断延伸的斜坡下移,各种有组织的攻击行为形式就象一道道深沟遍布斜坡,文化不进入这条沟,就会进入那条沟,完全回避是不可能的,沟的形成取决于学习攻占性反应的先天倾向和居住区物质特性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些物质特性有利于某些特定的反应形式,社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是受其前文化特性所影响的。
  这样看来,蒙都鲁库人数量的发展显然受到缺少高质量蛋白质的限制。因此,他们不断完善猎头技术以减少狩猎区域内的竞争,委内瑞拉南部和巴西北部的雅诺玛摩人的情况更好相反,他们正处于暂时的人口发展高峰和区域扩张的高峰时期。雅诺玛摩人的发展限制因素不是食物,而是女性的可得性,动物社会生物学有一条已部分得到验证的原理是:当物质丰富,又无凶猛天敌时,雌性就易于成为限制动物增长的密度因素。正如N·查格农指出,雅诺玛摩人进行战争主要是为了争夺女性,为在争夺女性中死去的人们复仇。这个结论并不是轻易得出的,也不是偏见。雅诺玛摩人一直被称之为“凶残的人”,这并不冤枉,查格农曾经研究过的一个村庄在19个月内曾被邻近村庄袭击了25次,雅诺玛摩男人中有1/4死在战场上,但活下来的男人在繁殖后代方面都却相当出色,某一村群的创始人有8个妻子,生了45个孩子,他的孩子们生殖能力也不逊色,整个村群中大约有75%的村民都是他的后代。
  很明显,攻击行为的特定形式,如采用伏击还是采用公开的进攻,用石斧还是用竹矛等,都要受到手边的材料和某些易于沿用的习惯的很大影响,按照克劳德·列维·施特劳斯的绝妙说法,文化是不择手段的,攻击性文化的产生过程目前还不十分清楚。我们如果要全面地理解人类社会攻击性文化的演变,必须从三个角度来考虑攻击性的决定因素:(1)最基本的先天生物因素;(2)现时环境的要求;(3)对文化演变有一定作用的偶然因素。
  尽管有证据表明,人类的生物性促成了人类有组织的攻击行为演变,同时在人类历史初期的许多社会中起着指导作用,但攻击行为演变的最终结果是由日益为理性控制的文化过程确定的,战争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使我们看到了生物倾向的扩张。原始人把世界分为朋友和敌人,对于外来的,那怕是非常弱小的威胁,他们都会产生迅速而强烈的情绪反应。随着酋长和国家的兴起,这种倾向固定化了。某些新兴的社会把战争当做执行政策的工具。悲剧在于,战争工具用得最熟练的社会也就是最成功的社会,战争的演变是一种自动催化反应,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因为,任何人如果一厢情愿地企固扭转演变的进程,就会成为战争的牺牲品,这里是一个新的自然选择方式在起作用,昆西·赖特在其开创性的著作中写道:
  文明产生于好战的民族。和平的采集-狩猎民族被驱赶到偏远地区,逐渐地消亡或者同化。他们只能带着某种莫名的满足感,观望着那些曾经非常有效地运用战争工具摧毁自己的民族发展壮大,最后反过来又成为战争的牺牲品。
  人类学家,K·奥特拜因对46种文化中影响好战行为的各种变量进行过定量分析,他的研究范围甚广,包括了从相对低级的蒂维人、几瓦诺人到现代社会的埃及人、阿兹台克人、夏威夷人和日本人。其主要结论不出人们所料,随着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和权力日益集中,会产生出一些十分复杂的军事机构和非常高级的战争技术,社会的军事技术越先进,越复杂,就越有可能扩张其领土,取代同自己竞争的文化。
  文化演变与有组织的暴力行为交织在一起,促进了文明的进步。在今天这个时代,文明已经发展到距用原子弹自我毁灭只有一步之遥的境地,然而,每当局势发展到最后关头,如在古巴、中东等事件中,各当事国领袖们还是有能力扭转局势。用A·埃班关于1967年阿以战争的名言来说就是:理智是人们的最后武器。
  不仅如此,甚至整个战争的演变都是可以逆转的,即使是已经根深蒂固的文化实践也是如此,在欧洲人到来以前,新西兰毛利人是当时世界上攻击性最强的民族之一。毛利人大约有40来个部落,他们相互之间经常袭击,血腥杀戳。各部落都详细记录了侵辱、仇视和报复事件。毛利人把捍卫个人尊严和勇气推崇为最佳品质,把以武力取得胜利视为最高成就。研究原始社会战争的专家安德鲁·维达认为,促使毛利人进行战争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竞争,复仇使争夺土地的战争公开化,进而发展为领土征服,毛利人以亲族关系为基础组成同盟,领土扩张界限分明,以侵占最没有亲缘关系的人的领土为准则,1837手,尼加秘希人分为互相冲突的两派。当荷基杨卡武士前来助战时,他们无法决定到底站在哪一方,因为从血缘上讲,交战的双方与荷基杨卡人关系相同。这一类领土战争的主要结果是能稳定人口,当某些群体人口增加而变得拥挤时,他们便通过取代或压缩其他敌对群体的办法进行扩张,毛利人的总人口一直保持在一定的密度水平,但其内部各群体、各部落的人口却始终变化不定。这种现象与肯尼业狮群的情况相类似,领土行为起着控制生态的作用。
  欧洲火药武器的引入最终打破并扭转了毛利人这种可怕的平衡,可以理解,当毛利人最初从英国殖民主义者那儿看到滑膛枪时,他们完全被迷住了。
  1815年,一个族行者对这种情形曾有过记载:
  我端起猎枪,瞄准邻近树上的一只鸟开了火,碰巧打中了。殊不知,这竟使全村男女和小孩极为迷惑不解。这些人弄不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大声喧嚷,其吼声震耳欲聋。这充分表明,用猎枪打死鸟这件事显然使毛利人万分惊奇,我把打死的鸟递给他们。他们察看得非常仔细。这时,我又向同一树上的另一只鸟开枪,又打中了,这再次使他们惊奇不已,其惊叹声更响。
  没隔几年,毛利人头领们都有了自己的滑膛枪,并且在邻居部族头上显示出巨大的威力,有一个名叫洪杰·希基的尼加秘希头人从英国商人手中买到了300条枪,开始了征服别人的事业,希基在1828年去世前,他与同伙们进行了无数次征战,杀害了数以千计的人,尽管他们的直接动机是为过去的败绩复仇,但并不是说他们就没有扩大尼加秘希人权力和领土的意图,结果,其他部族为了在不断升级的敌对行为中重新获得自己的均势,也加快了武装自己的步伐。
  武器竞赛很快变成了自我局限,胜利者也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为了得到更多的枪支,毛利人花了大量的时间生产能与欧洲商人交换武器的亚麻布和其他产品,而为了生产更多的亚麻布,很多人不得不迁居到潮湿的低洼地,给果大量的移民死于疾病。在大约25年的滑膛枪战争中,整整有1/4的毛利人死于与冲突有关的各种原因,到1830年,尼加秘希人开始怀疑用战争的方式进行复仇的必要性与价值。很快,旧的价值观被打破了,到19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全部毛利人迅速转向基督教,部落战争也完全停止了。
  总而言之,人类攻击性既不能解释为天使的瑕疵,也不能解释为兽性本能;它也不是恶劣环境的病态产物,人类在面对外来威胁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本能,以几乎失去理智的仇恨反击外来威胁,进而战胜威胁,确保自己的安全,人的大脑看来确有以下功能:能将人分为朋友和异己,就象鸟类能学会识别领土鸣调,会参照北极星方位飞行一样,人一般对于陌生人的行为都心怀疑惧,都愿意以攻击的方式解决冲突,上述学习法则很可能是人类在长期进化中逐渐演变发展而来的,它们给遵从这些法则的人们带来一定的生物优势。
  暴力攻击行为的学习法则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过时了,人已经不再是用长矛、刀箭和石斧解决争端的原始人了,但是,承认这些学习法则的过时并不等于消除它们,我们只能绕过它们,为了限制它们的作用,我们必须有意识地采取心理发展中困难而稀有的途径,以控制和减少人类学习暴力的倾向。
  据说雅诺玛摩人中有这样的说法:“我们厌倦战争,我们并不想再杀人,但是,别人都常常狡诈,我们不能信任他们。”显而易见,人都会这样想的,如果把和平作为目标,那么学者和政治领袖们就应当明白,深入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并公开地把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知识当做政治学和日常交际学的一部分内容,是颇有益处的,人类应当加强、促进政治和文化联系,这样能打破人原有的单一忠诚感,使和平有一个持久坚实的基础。长期以来,科学家、伟大的作家,实业界的成功者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一直在无意识地多多少少地进行着这方面的工作,如果人们进一步加强联系,未来的人们就会更难于把其他民族看做是与自己在种族、语言、宗教、意识形态和经济利益等方面有着共同特征,然而却完全分离的各个群体,毫无疑问,还存在着其他方法,使我们能从人类的利益出发,适当地约束人类所具有的攻击性。(钱进译)
  性属于人类生物学的中心问题,变幻莫测的性渗透了我们生存的每一个方面,在生命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从本质上说,性的功能并不主要是生殖,这一事实导致了性这个问题的复杂与含混,进化过程为生物的繁殖创造了比交配和受精远为简单有效的方法,细菌干脆一分为二(常常20分钟就分裂一次),真菌排出大量孢子,水螅直接从躯干长出后代,海绵动物的每一块碎片都能发育成完整的个体,如果增殖是性的唯一目的,哺乳动物祖先的进化就不必需要性的参与,人类成员都可能用无性方式生殖,从中性的子宫表皮细胞产生后代,至少一个受精卵可能分裂成同卵双胞胎,在这种少见的情况中,我们就遇到了快速的细菌式无性繁殖方式。
  性的基本功能也不是给予和获取快感,大多数动物的性行为都是机械的,也很少有性交前的抚爱。细菌和原生动物没有神经系统也能完成性的结合,珊蝴、蛤以及其它许多无脊椎动物干脆把性细胞排入水中,它们没有大脑,当然不会有相应的意识活动,因此,快感充其量是交配的强化手段。诱使复杂神经系统的生物投入充分的时间和精力,用以求爱、交配和抚育子女。
  不仅如此,性活动从各方面说都得付出很高的代价,充满了风险,人类生殖器在解剖学上的复杂性,使它们易患致命的宫外孕和性病等,求爱的时间超过了传达信息的基本需要,这即消耗能量又带来危险,因为越是冲动,就越容易被对手或敌人伤害。在微观层次上,决定性状态的遗传机制不仅十分精微,也容易受到干扰。人的一种性染色体过多或过少,或者胎儿发育中激素水平发生了微小变化,都会导致生理和行为的反常。
  这就是说,性本身并没有直接的进化论功利,这还没有考虑有性生殖必然带来的遗传损失,无性生殖的后代都跟亲本完全相同,而对于有性生殖,如果性伴侣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后代的基因就有一半是外来的,此后,基因投资还将每代损失一半。
  无性生殖因此具有充分的优越性:它不需要合作者,是直接、安全、节能和利己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性的进化呢?
  最重要的原因是:性创造多样性,为了应付环境的不测变化,亲代投下了多样性的赌注,假设现有两个物种的成员都带A、a两种基因,不妨说是褐眼基因(A)和蓝眼基因(a),或者右利手基因(A)和左利手基因(a)。所有成员都带两种基因,因此都是Aa型,现在假设一个物种采用无性生殖,它的所有后代只能是Aa型。
  另一物种采用有性生殖,生产性细胞,每个性细胞都只含一种基因A或a,因此,交配时双方的性细胞相结合,就可能产生三种型状的后代:AA、Aa和aa型。可见,在无性生殖中,Aa个体只能产生Aa型后代,而有性生殖的个体却能产生AA、Aa和aa型三种后代,两个物种的后代产生了鲜明的对比,现在假设环境发生了变化,比如奇寒的冬天降临,洪水泛滥或者危敌入侵,使aa型个体成为适者,于是只消一代,有性生殖的物种就将占有生存优势,由aa型个体取得统治地位,直到环境又变得对AA或Aa型有利。
  多样化以及随之而来的适应性,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物种都进行有性生殖,数量上远远超过了无性生殖的物种。后者虽然直接、简单,却缺乏长远的应变性。
  那么,为什么通常只有两种性别呢?理论上讲,既可以产生单性的有性生殖系统,即解剖上一致的个体生产出完全相同的生殖细胞,并将它们不加区分地结合起来,一些低等植物正是如此,也可以产生几百种不同的性别,如象某些真菌一样。然而,只有两性系统盛行于生物界。看过,这种系统能提供最有效的分工。
  雌性的典型职能是造卵,较大体积的卵能抗御干燥,在条件不利时利用卵黄维持生命,有利于由亲体转移到安全地带,受精后立刻就暂时提供分裂需要的营养,而不必从外界摄取。雄性的职能是生产精子-种小小的配子,精子是最小的细胞单位,简化到只有一个仅含DNA的头部,尾部储有足够的能量,提供这个DNA容器接近卵子的动力。
  受精时两种配子相结合,使基因即刻混合起来,暂时保存在卵子中,这样支配产生的受精卵,更有可能至少让某些后代在环境变化中得以生存,受精卵包含了新的基因成分,这是和无性生殖细胞最根本的差异。
  两性细胞在解剖上可以有极大的悬殊,例如人卵比精子大85000倍。配子这种两极分比,波及到人类性生物学和性心理学的各个方面,最重要的直接后果是,女性在性细胞中有更大的投入,女性一生中只能生产约400个卵子,其中最多20个可望成为正常的孩子,孕育孩子的代价更为高昂,与此相反,男性每次可射出一亿个精子。授精后,他的生理任务就完成了,他的基因跟对方平分利益,投入却少得多,除非对方能使他对抚育后代作出贡献。如果男性随心所欲,理论上他一生就能给成千上万个女性授精。
  由此引起的两性利益冲突不仅是人类的特性之一,也存在于多数动物中。雄性具有攻击性,在雄性内部特别明显,交配季节尤为剧烈,对于大多数物种,雄性最有效的策略都是武断,雄性在雌性怀孕期间还可以给许多雌性授精,雌性却只能从一个雄性那里受孕。如果雄性在交配上不受限制,一些雄性便可能成为天之骄子,一些雄性则可能是老不走运的“倒霉鬼”,同时,正常雌性都会怀孕,雄性的一系列特性因此产生:好攻击、草率、感情易变、缺乏鉴别力等等。对于雌性来说,理论上有效的策略却是腼腆持重,直到识别出具有优良基因的雄性。在需要抚育子女的物种中,雌性还必须注意选择授精后更可能留在自己身边的雄性。
  人忠实地遵从这一生物学原则,的确,在性道德以及性分工的种种细节上,现存的许多社会有着由于文化而产生的千姿百态的差异。社会按环境的要求形成习俗,同时真实地再现动物界至今服从的法则;从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到极端的一夫多妻制,从男女同装倾向到衣着举止的极端分比等等,人们随心欲地改变生活态度。社会时尚常在一代之间就改头换面。然而,这种可塑性不是没有限度的,它掩盖着一些普遍特性,后者与进化论的有关预见密切相符。因此,让我们暂不考虑非常重要的文化塑性,集中讨论那些有生物学意义的普遍特性。
  首先,人有一定程度多妻倾向。通常,性对象的改变都是男性造成的。约3/4的社会允许多妻行为,大多数还得到法律和习俗的认可。相反,多夫现象仅见于不到1%的社会中,现存的一夫一妻制社会一般只有法律上的意义,而通过纳妾制或婚外关系维系着实际的多妻制。
  女性一般被男性视作有限的资源或重要的财产,因而成为攀附婚姻的受益者,这种婚姻能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多妻制和攀附婚姻本质上是互补的策略,在各种社会中,男性追求和获取,女性被保护和交易,男儿们放荡不羁,女儿们则蒙受糟踏的风险。在有性买卖的地方,男性通常就是顾主。妓女当然要被社会歧视,因为她们将宝贵的生育投资轻意抛给了陌生入。麦孟尼底在十二世纪简洁地表达过这一生物学逻辑:
  只有来自共同祖先的人,彼此才可能产生完美的兄弟情谊和互爱互助。缔造部族的祖先哪怕早已年代久远,后代成员也会互爱互助、互相怜悯;这样的境界就是律法的最高目的。因此,妓女是犯禁的,她们破坏祖先的血缘。她们生的孩子对人们来说是陌生的,谁也不知道属于哪个家族,连亲人也不知道。这对孩子及其父亲是最大的不幸。
  性的分工也体现在解剖学上,男性体重平均比女性高出20~30%。按单位体重来说,他们在大多数体育运动中都表现得更有力迅速。四肢比例、骨胳扭力和肌肉密度都特别适于奔跑和投掷-这是远古狩猎-采集社会男性祖先的专长。世界田径赛的计录反映了差异。优胜者中,男性速度总要比女性快5~20%。1974年,100米赛快8%,400米快11%,一英里长跑快15%,万米长跑快10%等等,甚至在与体魄大小、力量关系不大的马拉松赛中也要快13%,马拉松赛女选手较有耐力,但男选手跑得更快,用5分钟一英里的速度可连续奔跑26英里,这不能仅仅归因于刺激不够和训练欠佳,著名的东德和苏联女选手是从全国范围挑选、按科学程序训练的,她们的冠军可以连续刷新奥林匹克和世界纪录,但仍然达不到区域性比赛中男运动员的平均水平,当然,将全部男女运动员作一比较,事情也不尽如此,最优秀的女运动员比大多数男运动员出色,女子田径本身也是激动人心的角逐,但是平均水平和最高水平有着本质的不同,1975年美国女子马拉松冠军在男子全国名次中只能排到752位,身材也不是决定因素。体重在125到130磅的小个头男运动员,可以取得和身材更高大的女选手一样好的成绩。
  同样重要的是,在少数几种运动中,女性能与男性匹敌甚至略胜一等,如:长距离游泳、艺术体操、精确射箭(短距离)、小口径步枪射击等等,这些运动跟原始性的狩猎和袭击技巧关系很小,由于竞技和体育活动将涉及越来越多的技巧性和灵活性,男女运动员的总成绩有可能越来越接近。
  人类两性的平均性情差异,与哺乳动物的生物特性一样,也是普遍一致的,女性总的来说不那么武断,攻击较性小。性别差异的程度取决于文化——从仅仅在统计水平表现出性别差异的平均主义社会,到女性实际上处于奴隶地位的极端多妻制社会。但几乎比这更重要的事实是,尽管如此,女性仍然在质上一致表现出与男性的差异,即使在不同的社会中,平均性格特征只有程度上的不同。
  两性的生理和性情差异,被文化放大为普遍的男性特权。历史上未曾有过女性掌握男子政治和经济生活的社会。即使在女王或皇后统治的时期,她们手下的人物仍基本是男性。在写本书的今天没有一个国家的领袖是女性担任的,尽管不久前,以色列的戈达·梅厄和印度的英迪拉·甘地曾是她们国家有决断、有个性的领导人,人类学家研究的社会中,75%流行妻入夫家的习俗,相反的社会只有10%,计算父系家谱要比相反的情况高出5倍,历史上的部落首领、巫师、法官、武士等都是男性,现代的男性专家们则管理着工业国家,领导着公司和教会。
  差异是确实存在的,但是,它门对于未来的意义何在呢?要改变它们又是否容易?
  很明显,遗传和环境共同决定着性角色差异,对两方面的贡献分别作出公正的、不带价值观念的评价,具有极为重大的社会意义,我认为现有的证据指出:两性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遗传差异,决定行为的基因与具体环境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在早期心理发展中造成明显的分化;在此后的心理发展中,由于文化的制约和训练,这种分化几乎总是得到扩张和强化。或许,社会可以通过缜密的计划和训练完全消除遗传差异,但这种同化需要在充分而精确的知识基础上作出自觉的决定,而这样的知识我们目前暂时还不具备。
  关于行为的基因差异有许多具体的证据,一般说来,女孩子生性喜欢社会交往,而不偏好冒险。例如,她们生来就比男孩子爱笑。这一特点可能有着待别的意义,因为我已经指出过,婴儿的微笑是最有先天性的遗传行为,它具有确定不变的功能和形式。一些独立的研究指出,新生女婴双眼闭合时的反射性微笑反应,比新生男婴更为频繁。不久,这一反应被有意识的、交际性的微笑取代,一直持续到两岁。此后在整个青春期和成熟期,经常微笑就成为更有持续性的女性特点之一。六个月时,女婴对交际信号的注意胜于对机械刺激的注意,同龄的男婴却没有这一特点。个体发生过程到一岁时,女婴更容易被假面具惊吓和抑制,在陌生环境中更不愿离开母亲,再大一点,女孩子比男孩子表现出更多的交往倾向和较少的冒险行为。
  帕特丽夏·德雷珀在对昆桑人的研究中发现,尽管人对男孩和女孩一视同仁,都给予严格而有分寸的看管,也不让他们干什么活儿,男孩子仍要活跃一些,也不那么遵守限制。再大一点,男孩子似乎比较乐于参加成年狩猎者的行列,而女孩子不那么积极参加成年妇女的采集活动。N·G·琼斯和M·J·康纳在更细致的研究中发现,男孩子喜欢粗野危险的活动和公开的侵犯,与成人的交往不如女孩子。昆桑人显著的性分工特征,就是从这些细微差异逐渐发展而成的。
  在西方文化中,一般来说,男孩子比女孩子更富于冒险,更倾向于身体攻击。E·麦柯比和C·杰克林在他们的《性差异心理学》中总经说,上述男性特征的深刻根源,可能就存在于遗传之中。从2岁到2岁半,是开始社会性活动的最初几个月,男孩子从语言到行动都更有攻击性,如:频繁发动模仿性战斗、公开恐吓以及生理攻击等等,这些行为特别针对其他的男孩子,目的是取得主宰地位.由D·P·罗纳总结的另一些研究指出,这种差异见于各种文化。
  对上述观点持怀疑态度的唯环境论会提出:早期角色扮演中的分化并不含生物学因素,而只是对婴儿期不平衡训练的反应。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实际发生的这种训练必然是相当微妙的,运用时至少某种程度上是无意识的。而且由全世界的父母普遍实施的,然而,这不太可能,最近关于两性人的生物学研究,进一步提出了不利于唯环境论者的证据。两性人在胎儿发育初期就程度不同地具有男性解剖结构,但遗传上却是女性,这方面的研究指出了畸性产生的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为不常见的遗传病,称为肾上腺生殖综合症,是由一种基因变化引起的。如具一个人有两个这种变异基因,他的体细胞中就不会有正常基因,致使肾上腺不能正常生产激素和皮质醇,这时肾上腺会分泌一种先兆物质,其功能相当于男性激素,如果个体遗传上是男性,激素的增高并不会对性发育产生显著影响。如果胎儿是女性,反常的男性激素就会使外生殖器男性化。阴蒂有时扩大成为小型的阴茎,大阴唇闭合,极端情况下还会长出完整的阴茎和中空的阴囊。
  第二种情况是人造激素引起的,为了预防流产,50年代的妇女常常服用人造孕激素,后来发现,这种药物有时会使胎儿男性化而变成两性人,后果跟女性肾上腺生殖综合症一样。
  纯粹偶然地,因激素引起两性人疾病的有关情况,与一个适当控制的科学实验结果相契合。实验目的是估计遗传对性别差异的影响;虽不完善,但也达到了一般水平,两性人在遗传上是女性。内生殖器也完全是女性的,美国国内处理这种病例,大多数是在婴儿期用手术把外生殖器完全女性化,此后就作为女孩子哺养,她们在胎儿发育阶段被男性激素或其他物质男性化,但后来一直到成年都作为普通女孩子来加以“训练”,在这样的情况中,根据更深层的、有时直接由已知基因变异引起的生物性变化,可以对学习效果作出细致的分析。行为的男性化几乎必然只能归因于激素对大脑发展的作用。
  在上述情况中,女孩子们是否表现了与激素和解剖上的男性化相联系的行为变化呢?约翰·莫尼和安克·埃拉特发现,行为变化相当明显,而且与生理变化密切相关,与社会环境相似的正常女孩子相比较,因激素引起变化的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容易表现出“假小子”的特点,对体育兴趣较大,更愿意和男孩子一道活动,喜欢随便穿着而不是精心打扮,要玩具枪不要洋娃娃。肾上腺生殖综合症的女孩子更倾向于表露出对女性角色的不满,不过这一组成员为消除遗传缺陷服用了肾上腺皮质素,对评价质量有所影响,有可能单是服用激素就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行为男性化,这种结果尽管不如先天性男性化深刻,本质上仍然是生物性的,当然,在被孕激素改变了的女孩子身上就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因此,有些人在出生时就好象是被扭曲的嫩芽,意味着什么呢?这一事实指出,普遍存在的性分工并不仅仅是文化进化中的偶然事件。然而指出这一点并没有否定通常的观点:各种社会中形形色色的性分工的程度必须归因于文化进化,证明期中存在着一点生物学因素,不过是给未来社会揭示了一些选择的可能。在这里,人类无性的第二个困境显露出来,如果充分考虑到目前遍及世界女权运动,每一个社会就必须在下面三者中选择其一:
  训练社会成员以扩大性行为差异,这几乎是一切社会所遵循的模式,它常常导致男性对女性更多的优势,把女性排斥在许多职业活动之外,不过。结果并非一定如此,至少在理论上,一个性分工严格但是精心设计的社会,与相反的情况相比较,精神方面可能更富有,更多样化,甚至更有创造性,扩大性分工的同时,人权却可能受到保障,当然一定的社会不平等将不可避免,而且容易发展到灾难性的地步。
  训练社会成员以消除性行为差异,通过控制和性偏倚的教育,一个社会的男性和女性可能在一切职业、文化活动,甚至极而言之在体育竞赛中,都属于平等地位,决定性别特征的早期倾向必须加以钝化,有关的生物学差异不至于大到不可克服的程度。这样的控制极有利于整体(和个人)水平上的性偏见,它可能产生更为和谐和富有创造性的社会,然而由此需要的各种法规当然会危及个人自由,至少一小部分个体不可能充分发展他们的潜能。
  仅仅提供平等的机会和门径,对于任何文化来说,当然还可以不作任何选择而听其自然,自由放任似乎最有利于个人自由和发展。然而,事情并非必然如此,即使有男女平等的教育和就业机会,男性也更倾向于选择政治、企业、科学等职业,而且多半不能正常参与同样重要的儿童抚育工作,其结果自然会限制个体复杂的情感发展,以色列的集体农庄是现代平权主义运动中最有影响的实验之一,其中就发生了这样的分化和限制。
  在40和50年代集体农庄运动的高潮中,它的领导人提出了一项完全的性平等政策,鼓励女性进入过去属于男性的角色,这项政策在最初几年差不多得到了实现,第一代女性由于意识形态的训练,纷纷改行从事政治、管理及体力劳动,她们的女儿一生下来就受到新文化的熏陶,然而后来,母亲和女儿都不同程度地退到传统的角色上去,女儿比母亲退得更远,她们现在要求每天有更多的时间花在子女身上,这样的时间被特意称为“爱的时刻”,最有天赋的女性拒绝进入高层次的商业和政治领导集团,因而同时代人中,这些领域的女性角色人数远远低于男性,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反映了以色列社会成员强烈的宗族传统,这种观点尚未令人信服,尽管今天集体农庄内部的角色分工比外界更高。以色列的实验表明。要预测遗传或意识形态基础上的行为变化结果和评价它们的意义,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关于性角色的这种困惑使人坚信,生物学因素并不能独立地描绘出理想的行为过程,然而,了解这些因素却有助于我们的选择,并对各种选择的代价作出估量,教育和强化所需要的额外能量投资,以及个人自由和潜能的冲突,提供了测量代价的标准。我们应该正视下面实质性的问题:由于选择必须付出代价,具体的伦理原则又很难得到普遍的承认,因而选择是困难的,这时我们应该仔细掂量汉斯·摩根索的明智建议:“政治眼光、道德勇气和道德判断的结合,可以使人达到政治本性和道德命运的和谐,这种和谐不过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不舒适,不安全,甚至荒谬难言。这样的生活方式会使一些人感到失望,他们宁愿用表面一致的虚假逻辑,来掩盖和歪曲人类命运悲剧性的矛盾。”我认为,我们早期遗传史的遗留成分包含了这些矛盾的根源。在这些成分中,最麻烦最难认识又不容回避的,就是性角色差异的适度倾向。
  家庭是社会生物学理论应该衡量和考虑的另一成分。核心家庭的基础是长期而稳固的性结合、地理上的流动性,以及女性管理家务。这种家庭目前在美国处于肃条时期。年离婚率成倍增加,以至由妇女当家长的家庭增长了1/3。
  1977年,超过1/3学龄儿童只有父亲或母亲,或由亲属代管;二分之一以上学龄儿童的母亲离家工作。在许多父母都外出上班的家庭中,父母的位置被幼儿日托中心取代。年龄更大些的孩子们,在放学后到父母下班这段时间里,完全无人看管,以至形成一个庞大的“挂钥匙”的儿童群体,美国每个家庭的出生率从1957年的3.80急剧下降到1977年的2.04。如此的社会变化发生在高技术的国家里,又与女性解放及其对劳动部门的涌入相关联,当然会引起深远的后果。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家庭是一种文化产物,正面临着消亡的命运呢?
  我认为并非如此。家庭被广泛定义为成人之间(包括其子女)的亲密结合体,它至今仍然是最普遍的人类社会组织。那些提倡家庭分裂的团体,如印度的“那亚”(Nayar)和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它们并不是真正自治的社会群体,而是较大型社团中特殊的亚群体,历史上许多社会中,无论是核心家庭还是扩张家庭,都经历了无数考验。美国历史上的奴隶家庭常常被贩奴破坏,来自非洲的习惯遭到忽视和打击,婚姻和父母权利都没有法律保护。然而,亲缘关系却世世代代顽强延续下去,个人都被归入亲族网络,儿童都承继家族姓氏,乱伦禁忌得到忠实的遵守,非洲人的对家族深刻的感情依附仍然保存下来,在这方面有许多语言和书面资料提供证据,下面这封信写于1857年,来自佐治农场工人卡什和他的家庭,那时生活把他们和最亲近的亲族们拆散:
  克莱莎,你的父母非常地想念你,深深地爱着你和你的丈夫,以及我的孙儿菲比、马格和克洛、约翰朱迪、苏,我们想念姨妈奥菲·辛妮拉,以及明顿、小普拉丝卡、查尔斯·妮格和菲利斯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卡什、普赖姆、拉斐特。请向卡什斯兄弟波特和他的妻子帕庭丝转达我们的爱。请代维多利娅向她的侄子贝克和米利转达她的爱。
  根据历史学家赫伯特·G·古特曼的意见,这种亲族网络当时遍及南方各州,常常不为奴隶主所知,这样的网络今天依然存在于大多数城市贫民区中,几乎没有衰减的趋势,卡罗尔·斯塔克在她的名著《我们的亲族》中指出,对亲族的详细了解和不容置疑的相互忠诚,是美国底层黑人的生存基础。
  六、七十年代美国一些群居组织中,主要由中产阶级白人提出了一种企图,希望组成男女平权的社会,孩子交给育儿所抚养。然而,J·科恩和他的同事们发现,传统的核心家庭顽强地维护自己的存在,结果在这些群居组织中,母亲们照看子女的愿望反而超过了一般家庭主妇,1/3的人把子女领回身边,在比较传统的社会阶层中,越来越多的男女选择同居,推迟生孩子的时间。然而,他们的生活方式仍属于传统的婚姻,许多人实际上照常生儿育女。
  人类这种家庭倾向,甚至在反常环境中也顽强表现出来,在西弗吉尼亚奥得森的联邦女犯教养所,罗丝·吉奥拉巴多发现,女犯们以夫妻似的结合为基础,自发组成家庭式的单元,一些女犯被指定为兄弟姐妹;父母、姨妈、舅舅,甚至祖母,均由年长的女性充当,角色分配跟监外正常情况一样,监狱中这种准家庭为它的成员提供稳定性和保护,从它那里可以得到忠告,在惩罚性禁闭期间还可得到食品和药物,极为有趣的是,男监狱中的成员则有较为松散的领导集团和等级社会,在其中最注意的就是等级支配,性关系是相当普遍的,弱者充当女性,而且经常受到轻侮。
  性结合最突出的特性,是它超越了性行为,这对于人类社会组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作为性的基本功能,遗传多样化比生育目的更为重要,性行为的生理快感是为这种多样化服务的,同时也为性结合服务;性结合反过来承担着其他功能,这些功能与生育只有遥远的联系,性意识为什么深广地渗透了人类的存在,上述多样化功能和复杂的因果关系正是更为深刻的原因。
  人本性中的多妻倾向和性情方面的差异,可以从进化论的一般理论直接推导出来,但要直接推论出性结合和家庭的功能交换却是不可能的。这里有必要特别考虑某些物种的历史,帮助得出有关实际进化过程的特殊结论。人类与这些物种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少数几种类人猿以及南美绒猴和长臂猿都有看起来与人类相似的家庭集团。个体成熟后即进行成对交配,并共同把后代抚养成熟。动物学家们认为,这些物种居住的特殊森林环境提供了有利的进化条件,使性结合家庭保持稳定。他们推测人类家庭也起源于对特殊环境的适应。然而,这种流行一时的假说却几乎得不到事实的支持。
  我们特别知道,最早的真人或两三百万年前的能人,有两个方面与其他灵长类不同:(1)他们的分布超出了仅限于丛林中的祖先栖居地;(2)他们从事狩猎,羚羊、大象以及其他大型哺乳动物都是他们的猎物。对于其他猿类却并非如此。这些身材矮小-相当于大约12岁的现代人的人类祖先,没有锋利的爪牙,也不如四脚动物跑得快,只有依靠工具和熟练的互助合作,他们才能适应新的生活方式。
  新的合作形式是什么样的呢?它应该给包括男女和儿童的一切成员带来团结和平等,也可以以适当的性分工为基础。或者女性狩猎,男性守营,或者相反;或者按一定的身材,而不是按性别挑选狩猎者,实际情况到底怎样,处于刚刚起步的社会生物学尚不能作出判断,两百万年前的古生物证据也不能给出确切的证明,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必须依靠来自现存狩猎-采集社会的资料,这些社会的经济和人口结构与古代人类的情况最为接近,从中能够得出有意义的但还不是决定性的证据。
  人们已研究了上百个这样的社会,它们的情况完全一致,大部或全部狩猎由男性负责,女性负责大部或全部采集,男性组成有秩序而灵活的群体,到远离营地的地方去寻找大型猎物;女性参与捕捉较小的动物,采集大部分植物性粮食。男性带回较高级的蛋白质;女性却提供大部分热量,她们还经常但不固定地负责编织衣物和修建住所。
  和大型猿类一样,人的生育过程是漫长的。母亲怀胎九月,分娩后又陷身于子女的抚育,包括按时喂奶,在狩猎-采集社会中,女性的利益与男性的忠诚直接有关,在抚育劳动中,男性可以提供福利与安全,反过来也得到相互性的利益,那就是对配偶的性特权,并且垄断她们的实际生产力,如果对上述证据的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正是这种交换产生了普遍的一对一的性结合,也导致了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扩张家庭的优势,有理由推测,性爱和家庭生活的情感满足是以有效的大脑生理机制为基础的,而这些机制的程序又是性爱和家庭生活情感满足两方面的和谐在遗传上的结晶,因为男性育种周期比女性的要短得多,一对一的性结合中多少渗进了一般的多重行为。
  人类性行为的强度和多样性在灵长类中都是突出的。其他高等哺乳动物只有狮子在性活动的复杂性上超过了人类,人类男女的外生殖器都特别大,并且由阴毛标示出来,女性的乳房超过了容纳乳腺的需要,乳头能坚直而且敏感,环绕着惹人注目的色晕,两性的耳垂也都多肉并对接触敏感。
  人类女性破例地没有发情期,大多数雌猿在排卵期都有性躁动,并达到攻击性的程度,外生殖器甚至膨胀变色,气味的变化也是常见的,例如雌性罗猴会分泌大量脂肪酸,诱使雄性产生兴奋。人类女性没有上述这些特征。她们的排卵期十分隐蔽,即使仔细选择性交时间,也难于识别是否怀孕,哺乳动物都有发情期的性接受高峰。与此相反,除了月经期间微不足道的性反应变异,人类女性随时具有性接受能力,由于进化过程中长期的扩散,她们的发情期渐惭消失了。
  为什么会产生持续的性反应呢?最有力的解释是它对性结合有利。对这种性反应的生理适应,使原始人类家庭成员能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这就提供了进化论意义上的优势,频繁的性活动成为加强性结合的重要手段,同时还能减少男性之间的攻击行为,狒狒群体和其他猿类社会中,雄性之间的敌对行为一到雌性发情期就会加剧。古代人类发性期的消失,减少了这一类争斗,捍卫了男性猎手之间的联盟。
  人类是性快乐的行家里手,人们沉溺于猎艳追奇,通过幻想、诗、音乐以及种种妙不可言的准备活动最终达到性交,这跟生育几乎完全没有关系,但与性结合却关系重大,如果交配是生物唯一的性功能,则可以远为经济地实现,确实,最没有社会性的哺乳动物最不讲究交配仪式,总的说来,物种一旦形成了稳固的性结合方式,其交配仪式必然也是精心安排的,与此一致的是,人类的性快乐为性结合提供了基本的强化手段,爱和性的确是不可分离的。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理论家对性的生物学功能作了错误的解释,罗马天主教会至今坚持这样的观点:丈夫使妻子受孕是性行为的基本任务,教皇保罗六世在1968年的通谕《论人生》(HumanaeVitae)中,禁止使用除排卵期隔离以外的任何方法控制生育,谴责一切婚外“性行为”,认为手淫是一种不正常的性兴奋手段,最“内在的严重反常行为”。这一通谕在1976年教义信仰集会的训令中又得到强调,教会从自然法理论中寻找它的权威,这种理论的思想基础是:至高无上的上帝命令存在于人的本性中,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论,它所说的上帝命令,实际上就是自然选择制定的生物学法则,对生物学极其无知的神学家错误地解释这些法则,而它们并不需要宗教或世俗权威的任何强调。从人类遗传史中可能推测到的一切,都支持着更为自由的性道德,这种性道德首先把性活动看作强化性结合的方式,然后才是生殖的手段。
  年轻的社会生物学在同性恋问题上也与一般的见解产生了最尖锐的冲突。教会禁止同性恋行为,认为它是“本质上反常的”。也有别的文化持这种看法。在萨克森豪森、布辛沃德和其他的纳粹集中营,同性恋者被标上粉红色三角形印记,以区别于犹太人(黄星)和政治犯(红三角形),后来由于需要劳动力,人们又想通过阉割来改变同性恋者的习惯。在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同性恋遭到禁止,美国部分地区仍然禁止同性恋自由。多数精神病医生继续把同性恋视为一种难以控制的病症,表现出职业性的忧虑。
  西方文化的卫道士们对同性恋的谴责是可以理解的,犹太基督教道德的基础是《旧约》,该书是由一个侵略性游牧民族的先知们撰写的,这一民族的成功,依赖于因接连不断的领土征服带来的迅速而有序的人口增长,《利未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它的训诫的。它说:“你不能象跟女人一样跟男人睡觉,那是恶行。”这种《圣经》式的逻辑看来与人口剧增时期最朴素的自然法观点是一致的,在这种时期,性行为最重要的目的看来就是生儿育女,美国人今天仍然遵循这一古老的传统,尽管他们的人口状况已完全不同于古代以色列社会,他们的逻辑是,同性恋不能生儿育女,因而根本上是一种反常行为。
  按照这一定义,罹罪的人就太多了。A·金西在上一代美国人中发现,2%的女性和4%的男性是完全的同性恋者,13%的男性一生中至少有3年时间基本上是同性恋者。目前,完全的同性恋者按保守的估计也有500万;但同性恋者自己认为,加上不公开的情况,同性恋者的总数可达2000万。这些同性恋者形成了一种美国亚文化,使用着有近千词汇和词组的隐语。实际上,其他文化也存在不同形式的同性恋行为,在一些高级文明中也得到允许或认可,例如,古代雅典、波斯以及伊斯兰社会,后来的罗马共和国后期和罗马帝国初期,中东的阿拉伯和古希腊城市文化,奥托曼帝国以及封建时期和近代时期的日本。
  我希望指出的是:完全可能,同性恋在生物学上是正常的,是作为古代人类社会组织的要素进化而来的;同性恋者可能是人的某些珍贵的利他主义冲动的遗传载体。
  社会生物学从崭新的角度加以考虑的一些事实,支持着这一激进的假说,从昆虫到哺乳类,同性恋都是常见的,在罗猴、猕猴、狒狒和黑猩猩等大多数高智力灵长类中,同性恋作为异性恋的对等物得到了充分的表现,这些动物的同性恋行为证明大脑中潜存着性的二元化机制,雄性完全可用雌性姿势接受雄性交配行为,雌性常常也能接受雌性交配行为。
  人和这此动物有一个重要差别。人类大脑中潜在的性的二元化有时能在某些人身上充分表现出来,这些人在两性之间不断变换其性对象,然而在完全的同性恋中,正如在完全的异性恋中一样,动物身上能够体现出来的选择性和对称性都没有了,只有同性选择:大多数完全的同性恋男性只选择男性伴侣,女性只选择女性伴侣。一般来说,男性的女性化与他们如何选择性伴侣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在现代而不是原始社会中,同性恋者极少有异装癖,大多数同性恋男性的服饰和习惯跟异性恋男性并没有显著的不同。同性恋女性也相应如此。
  同性恋的这一特殊性质,可能正好暗示了人类同性恋的生物学意义。同性恋首先是一种结合方式,它和绝大部分异性恋一样,都是巩固联系手段。同性恋倾向可能有自己的遗传基础,同性恋基因可能在古代的狩猎-采集社会就已扩散开来,因为它们给拥有它们的人带来了好处。这样的认识使我们面临了最根本的困难,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相信,同性恋完全是“自然的”。
  既然同性恋者没有后代,他们的基因是怎样扩散到社会中去的呢?一种答案是:由于同性恋者的存在,他们的近亲就可能繁殖更多的后代。在原始社会,无论是在狩猎、采集或是家常劳动中,同性恋者都能向同性成员提供帮助。由于不承担养育子女的特殊任务,他们就能向近亲提供特别有价值的帮助,他们还可以充当先知、巫师、艺术家和掌管部落知识的书记等角色。如果亲戚们——兄弟姐妹和侄辈等——由此获得了优越的生活条件和较高的生育率,家族的基因就会相对增加,其中一部分就是同性恋基因,结果,总会有一小部分人具有潜在的同性恋倾向。即使同性恋者自己没有后代,他们的基因也可能通过旁系支脉繁衍下去。关于同性恋起源的这种设想,可以叫做“亲缘选择假说”。
  如果证明同性恋倾向具有某种程度的遗传性,亲缘选择假说就得到了有力的支持。证据是存在的。单个受精卵发育而成具有遗传同一性的同卵双生子,比不同受精卵发言而成的异卵双生子有更为一致的异性恋或同性恋倾向。L·L·赫斯顿和J·希尔兹评价和分析了有关的情况,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常见的:大多数双生子分析都没有得到确认。然而今后的研究却已有了充分的基础。根据赫斯顿和希尔兹的说法,一些同卵双生子“不仅具有相同的同性恋倾向,而且由他们参与组成的各列同性恋,其性行为方式都惊人地相似;而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孪生兄弟的同性恋行为,甚至彼此根本没有见面的机会”。象许多被认为更有遗传的人类特性一样,同性恋的遗传倾向并非一定要完全表现出来,其程度取决于家庭环境和童年的早期性经验。实际上,遗传下来的只是一种可能性:在适当的条件下容易向同性恋方向发展。
  如果亲缘选择假说果然正确的话,同性恋行为就可能仍与狩猎-采集社会和简单农业社会中的角色专门化以及亲族相利的特性相联系,这两种当代文化与有关的古代文化是极为接近的,人类社会行为曾在那些古代文化中通过遗传获得了进化。联系看来是存在的,在一些长期延续因而人类学家有机会加以研究的原始文化中,同性恋男性穿戴女性衣着,模仿女性姿态,甚至嫁给其他男性,他们常常成为巫师——能够影响群体的重大决策的有力人物,或从事专门劳动,如从事一些妇女劳动,以及充当媒人、调解人;或成为部落首领的谋士。同性恋女性也时有所闻,但较少见于记载,更多的事实来自西方工业社会,在智力测验中,同性恋者表现出引人注目的灵活性,得分超过常人,他们以很大的比例进入白领阶层,即使最初受到社会经济地位的限制,也容易进入直接与人打交道的专门领域,在所选择的职业中,一般来说也更容易取得成就。显然反常的、不受社会赞许的性选择带来种种麻烦,他们看起来仍善于适应各种社会关系。
  所有这些资料都只提供了一些线索,从通常的科学标准来看并没有决定性的意义,然而它们已足以使人相信,在同性恋问题上,传统的犹太基督教观点是不适当的,甚至是错误的,来自宗教的断言理所当然地统治了若干世纪,现在暴露在客观标准前经受检验,我坚信,现有的证据支持着亲缘选择假说。
  在关于同性恋的讨论中,生物学和伦理学的交叉是一个敏感而细致的问题,不管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同性恋角色可能具有怎样的优点,都不应该把同性恋者视为独立的遗传层次,要让过去时代的遗传适应性成为今天必须接受的标准,那就更不恰当乃至是不幸的,但是,错误地断言同性恋者在生物学上违反自然,并因此站在宗教教条的立场上去继续歧视同性恋者,那将是一种悲剧。
  本章的基本论点是,依靠进化论新进展的帮助,人的性行为可以得到比过去远为精确的定义,忽视这一点,就会认识不到人类历史的一些重要部分,认识不到我们行为的基本内含,以及我们所面临的选择的意义。
  通过教育和法律的作用,每一个社会必然在性差异、性行为标准以及家庭强化等问题上形成一系列的选择,由于政权机构和技术日益复杂和相互依赖,要作出选择就需要相应的精确性和丰富的经验,通过这种或那种方式,凭借直觉或依靠科学的帮助,我们的研究将要深入进化史内部,因为人的天性是顽强的,要改变它必须首先付出代价。
  从法律保证的两性机会平等出发,一个社会可以向职业选择的统计上的平等发展,也可向人为的性歧视退却;不管怎样,未知的代价在等待着它,一个社会可以去组织功能稳定的核心家庭,也可以消灭家庭而代之集体农庄;不管怎样,未知的代价也在等待着它,那些用异性恋标准强求一致的社会也必须付出自己的代价——已经有人以个人的痛苦付出了第三种这样的代价,我们相信,文化可以理性地加以设计,我们可以教导,可以奖励,也可以强制,但是在这样做的时候,必须考虑每种文化的代价,这种代价以训练与实施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来衡量,同时也以为绕过我们的先天倾向而必须牺牲的幸福来衡量,当然。后者是一种不那么容易看得见、摸得着的代价。(林和生译)
第七章 利他主义
&  “殉道者的血是教堂的精髓。”这令人生畏的格言是3世纪的神学家特突利昂说过的话,他这样说等于是承认了人的利他行为有着一个根本的弱点,因为这句格言暗示的是:牺牲的目的是使一部分人凌驾于另一部分人之上,慷慨地给与而不图望回报,是一种极为少见、最受爱戴的人类行为,这种行为微妙而难以解释,它只表现在少数特殊人物身上,这种行为被仪式和排场所包围,人们用闪光的勋章奖励之,用激动的言辞赞美之,我们尊崇真正高尚的利他主义,是为了回报这种行为。通过对利他主义行为的报答,它就不再显得无比高尚,这样,别的人也就可以照样表现出这种行为珲,一句话,人类的利他主义从根本上说,充满了哺乳动物的感情冲突。
  我们对极度的自我牺牲行为钦佩不已,为之神往;哺乳动物都看重这种行为,但蚂蚁却视之平常,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朝鲜和越南战争中,美国国会最高荣誉勋章大都授予了那些战斗中的英雄,以表示对他们的敬意,这些英雄用自己的身体压住手榴弹以保护战友的生命,或冒死从战场上营救受伤的同伴,或作出其他同样性质的极端的行动,这种利他主义的自我牺牲是勇气的最高体现,理应得到国家特别授予的最高荣誉,但我们对此仍然迷惑不解,在舍身拼死的刹那,这些人心中可能会想些什么呢?“个人的虚荣心和骄傲感在这种情形中总是重要因素,”这是詹姆斯·琼斯在《第二次大战》一书中说的,他还说:
  而且,常常仅只是由于战斗的激动情绪,就会使战斗者甘愿战死;而假如没有这种激情,他可能会畏缩不前,但从根本上说,当死亡就在离你几步远的地方等候着你时,你会突然有一种为了国家、社会甚至种族而舍生的‘受虐狂’——一种极度快乐、几乎象性快感一样的感觉,这种感觉使你毫不犹豫地跨过这最后几步,这是终于超脱自己不顾一切而得到的一种享受。
  这种理智和激情相结合而产生舍生取义的结果,在第一手的战场记载中常有报导,在把社会团结起来的许多较常见的勇气和慷慨表现里,上述行动只是一种极端形式,在看待这类行为时,一个人可能就此为上,将利他行为的纯洁成分当作只是人性中好的一面。或许,对这种现象的最好的解释是:发自主观意愿的利他主义,是一种超然的品质,它使人类有别于动物,但是,科学家们不习惯于把任何现象宣布为禁区,正是在对利他主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过程中,人们才发现社会生物学最有希望对此作出特殊的贡献。
  我倒很想知道,根据我们社会的崇高标准,是否有鹰或狮子这样的高等动物值得被授予美国国会最高荣誉勋章。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然而,它们当中却常有某种程度的利他行为,这些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人类不难理解的,而且其目的并不只是为了自己的后代,也是为了自己的同类,例如知更鸟、画眉、山雀这样一些小鸟,见到鹰飞来时会向同类报警,它们蹲在枝头,伏着身子,发出一种清晰可辨的细长的尖叫。从空中要弄清这种音响发自何方是困难的,但无论如何,这一举动至少显得极为无私;因为更聪明的方法恐怕是一声不响藏起来,以免暴露自己的位置。
  除了人,哺乳动物中黑猩猩可能是最富于利他主义的动物了。它们不但分享合伙狩猎得来的肉食,还对失去父母的幼猩实行抚养。简·古多尔在坦桑尼亚的哥姆河国家公园观察到三起这种例子。失去父母的幼猩由成年的哥哥和姐姐们收养下来,十分有趣的是(由于更多的理论上的原因,留待以后再讨论这一点),虽然那些自己有子女的经验丰富的母猩可以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上述幼握,并提供更好的社会保护,但表现出这种利他行为的却常常不是它们,而是最直接的亲属。
  尽管脊椎动物中这类例子很多,但只有在低等动物中,尤其是在群居性昆虫中,我们才能见到可与人的自我献身媲美的高尚利他行为,许多蚂蚁,蜜蜂和黄蜂不顾一切向入侵者发起攻击,以保卫它们的巢穴,因而,人们在蜂房附近和黄蜂洞旁边时总要小心翼翼,不敢靠近,但却敢放心大胆地接近非群属性昆虫,比如汗蜂和泥虫。
  热带地区一些群居性的无刺蜂,一见人走近它们的巢穴,便一窝蜂飞到人头上,死死咬住头发,以致于用梳子用劲把它们刮下来时,它们的头也给扯断了,某些虫类在这种自我牺牲的还击中,施放一种灼烧皮肤的分泌液,从而使人退却。在巴西,这类昆虫被称作“喷火者”,著名昆虫学家W·M·惠勒描绘过他最倒霉的经历:一群“可怕的蜜蜂”把他脸上的皮肤一块一块抓掉了。
  蜜蜂工蜂的尾部还象鱼钩一样长着倒刺,它们向入侵者发起攻击时将尾刺刺入人侵者的皮肤,飞走时尾刺陷在入侵者的皮内中,并同时拉出毒腺甚至整个内腔,于是自己也很快死去,但它们的攻击却因此更为有效,因为,留在入侵者皮肉里的毒腺继续向伤口内分泌毒液,而尾刺底部上一种类似香蕉的芬芳气味又刺激其他蜜蜂向同一部位发动神风式攻击,从整个群体角度看,个体的自我牺牲得胜于失,一个峰的大家庭就有2万到8万工蜂,都是由蜂王产卵孵出的姊妹,每只蜂的自然寿命只有50天左右,所以,它们献出一条小小的生命是微不足道的,其中并没有基因的浪费。
  在社会性昆虫中,我所喜欢的例子是一种非洲白蚁,它们中间的战斗蚁简直就是一颗颗爬行的炸弹,一对很大的腺体从头部几乎贯穿全身,在攻击蚂蚁和其他敌害时,它们从口里喷出的一种黄色腺体分泌液,在空气中很快凝结,常常把保卫者自身和入侵者粘在一起而同归于尽,腺液的喷射看来是由于白蚁腹壁的猛烈收缩,有时,剧烈的收缩使肚腹和腺体破裂,这种防卫性的腺液就四处喷溅。
  人和昆虫都能够作出高贵的牺牲,这并不是说人的精神和虫子的“精神”(如果有的话)有着同样的活动,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这种自我献身冲动不必解释为是神圣的或超验的,我们有理由去寻找更为常规的生物学解释,但这种解释立即会引出一根本性的问题:阵亡的英雄出不及生育后代,假如自我献身导致越来越少的后代,那么,创造出英雄的那种遗传基因可能逐渐在群体中减少直至消失,对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的狭隘解释就可能导致这种预见:由于以自私的基因为主的人数必然压倒有利他主义基因的人数,许多代人之后,自私的基因会普及群体,使群体利他主义反应的能力从此下降。
  那么,利他主义又是怎样得似延续下去的呢?对社会性昆虫来说,事情是很简单的:自然选择已经扩大到把亲族这样包括在其中的程度,自我牺牲的白蚁斗士保护了同类,包括蚁王和蚁后,即它们的父母,这使得斗士们的更有生育力的兄弟姊妹得以繁衍,生出更多的“侄儿侄女”来继承利他主义基因。
  那么,我们自然要问:人的利他主义能力也是通过亲族选择而得以进化的吗?换句话说,在少数人可以升华成有自我牺牲行为的、并为我们大多数人可以感受到的那种激情,是否最终源于千百代人以来由亲属关系植根在我们身上的遗传单位?整个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期,直接的家庭及其近亲的网络是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单位,这一事实多少能证实上述臆断。如此引人注目的家族连贯性,以及智力高度发展带来的细微的亲族分类,可能解释为什么亲族选择在人类中比在猴类和其他哺乳动物中更为有力。
  许多社会科学家和其他人也许会对此表示异议,考虑到这一点,我要首先暂且承认,利他行为的形式和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文化决定的,人类的社会进化显然主要是文化的进化而非遗传的进化,问题在于,人内心深处的激情,在所有的社会中都有强烈表现,我们认为这种感情正是通过基因而得以演变发展的,因而,尽管社会生物学假说不能解释各种社会之间为什么存在差异,但却能解释人为什么与别的吃乳类不同,为什么在某一个狭窄的方面,人更类似社会性昆虫。
  人的利他主义的多数表现,说到底都含有自利的成分,这就使关于人的利他主义的进化理论变得极为复杂,在持久的利他表现形式中,没有哪一种是一望而知属于完全自我毁灭性的,最了不起的英雄在舍命时都期待引人注目的报答,其中也包括相信个人的永生不朽,当游人宣布自己欢乐地迎接死亡时,他们实际指的并不是死去,而是羽化登仙或入涅盘之境。照叶芝的说法,诗人们是转向了永恒,在约翰·班扬的《无路历程》的结尾处,我们读到卫真先生临终前的情形:
  然后,卫真先生说:“我就要去会见先我而去的父辈们了。虽然我历尽千辛万苦才到达这里,我却一点也不后悔。我的这把剑,将赠与那个继我之后完成我的天路旅程的人,我的勇气和智慧也将留给那个有能力接受它们的人。我只带着累累伤痕而去,作为我已经为天父英勇奋斗的见证,他将因此而给我以酬报。”
  “卫真”先生临终前说的一句话是:“坟墓,你的胜利何在?”随即死去,他的朋友们听到另外那边有号角声为他奏起。
  人的怜悯心也是有选择性的,常常最终是自利的。印度教鼓励多方照顾自身和亲近的亲属,但并不提倡对无亲属关系者尤其是低层贱民表示怜悯和同情。尼班佛教的一个中心目的是通过利他的善行来保存自身,笃信者作好事,用德行来抵销恶行,就是为了向更美好的个人生活的希望迈进一步,尽管佛教和基督教国家都大力提倡广施仁义,它们还是照样随意进行侵略战争,并以宗教的名义为自己的行为作辩护。
  怜悯心是灵活而可伸可屈的,极能顺应和适应政治现实,即是说,它完全与个人的最高利益,与家庭和当时盟友的需要一致,巴勒斯坦难民得到全世界同情,并从阿拉伯国家的激愤中大大得到好处,但少有人提起被侯赛因国王杀害的阿拉伯人,或那些居住在阿拉伯国家中的难民,他们公民权少得可怜,物质条件极差,还比不上约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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