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扶贫户我扯户出来要交医保健康扶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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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医保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脱贫户还要交居民医保吗?
上访户 发表于 &15:43:47『标签:&->&』
  请问洪江市医保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2016年脱贫户还要不要交居民医保(新农合)?
?(*)代表必填项目<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为了能在百姓呼声进行正常的投诉和互动,请先,没有注册的请先!扫一扫,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微信!关于对贫困户住院报销问题的回复
  网民反馈:&你好: 我是咸安区桂花镇盘源村七组的,我叫佘怡香(身份证:255716),我家是低保户,最近看到咱们市里发布了《咸宁市关于强化医疗保障实施健康扶贫的意见》,我咨询了贵平台,告知我家于2014年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在想去医院治病,但有以下几个问题: 1.意见里面针对贫困户分成了两类,我想知道我家是否属于2016年初留存的一类贫困人口? 2.意见里面说,一类贫困人口自费超过3000元的报销90%,二类贫困人口报销70%,我想知道这个是在出院时自动报销了,还是说先交钱然后凭出院材料到相关部门去报销?如果去另外报销,则需要哪些材料,去哪个部门,报销流程是什么? 4.由于我同时患有类风湿关节炎,现在基本不能劳动,双腿疼痛难忍,而药费昂贵,请问我是否可以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需要哪些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 问题很繁杂,请相关部门能尽量给我详细的解答,这样我才能安心的去治病,顺利的享受政府的扶贫政策,万分感谢!&
  部门回复:&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责成咸安区人社局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中查询,平台显示为桂花镇原新农合参保居民,且为年已脱贫销号贫困人口,即二类贫困人口。2.针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过大的精准扶贫对象。咸宁市出台了统一的《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实行市级统筹,由市人社局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承办保险公司。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治疗必须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二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70%,目录外费用占比10%以内报销50%,补偿金额上不封顶。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院结算网络同步,实行“一站式”就医即时结算服务,预计将于9月份启动实施。鉴于精准扶贫补充商业保险启动前发生的费用将列入报销范围,待市人社局启动后再通知您前去办理。3.类风湿关节炎属于原新农合慢性病种,每年3月份和9月份申报,申报提供材料:近三年二级以上(含二级)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必要的就医记录、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功能检查报告单等,并由医院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医疗卡(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桂花镇人社中心进行初审,再由人社中心送交区人社局医保股。每年4月初和10月初再由区人社局随机抽取7-11位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库成员严格按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各类对应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标准统一进行评审,是否获批需经专家评审后才可确定。本年度第二次慢性病统一评审将于9月份开始申报,建议您尽快将上述慢性病申报所需资料准备齐全,交至桂花镇人社中心进行初审后,再由人社中心统一上报区人社局医保股进行专家复审,待审批结束后可在人社中心查询审批结果或等候人社中心通知。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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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输入的姓名/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扶贫保险解贫困户后顾之忧 脱贫攻坚进行时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培琳
  “如果没有政府帮投的这份保险,没有赔付的6万多元,我们的生活会难上加难。”丈夫意外去世之后,生活无着落,政府投保的扶贫险给了6万多元理赔金,让三亚市崖州区北岭村村民李珍玲感到安慰。
  今年4月,李珍玲的丈夫黄永青在骑电动三轮车回家的路上,不慎摔倒,当场昏迷,被送到三亚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治疗。因伤情较重,抢救两天后,黄永青还是不幸离世。家庭本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李珍玲患病多年,不能干活,家中还有70多岁的老父亲和6岁的儿子。丈夫的意外去世,对李珍玲来说简直是天塌了。
  不幸之中的万幸是,政府帮李珍玲家投了扶贫保险,当地各级政府帮忙报案,(601628,)三亚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上门收集资料,快速给予保险理赔,最终赔付到账6.51万元。
  此次赔付在当地百姓中引起强烈反响,贫困户们真切感受到政府为他们购买的扶贫保险,有着不小的用处。
  让李珍玲感激不已、当地贫困户称赞的就是我省推出的“扶贫保”,它包括“扶贫保”家庭人身保险、“扶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2款产品。
  去年底,海南保监局会同省卫计委等6厅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计划。基于此,海南创新推出“扶贫保”产品,专为贫困户订制,由各市县政府出资为贫困户投保,为贫困户筑起生活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解扶贫“后顾之忧”。
  目前,已有海口、琼海、万宁、文昌、昌江、陵水、琼中等7个市县共为14.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约达154.18亿元的大病风险保障;海口、文昌、昌江、琼海等4个市县共为1.14万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约23.95亿元家庭人身保险保障,其中,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均拥有8万元的医疗保障、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户均有21万元的人身风险保障。当前已有438宗理赔案子在办理,仅已审核即将办理赔款约180万元。
  据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新农合保险报销能解决贫困户55%至60%的医疗费用,报销后医疗费用解决比例达到68%至75%,扶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后,贫困户的医疗报销比例能提高到75%至83%。遇到贫困人口意外亡故,也会按协议给予一定赔付金额。
  “扶贫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人口因病返贫、致贫等实际的问题,获得很好的社会效益。”省保监局寿险处相关负责人说。
  与普通的商业保险相比,扶贫险更体现其保障性,无论被投保人是否有病史,均提供保障金额相当的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给贫困人员增加8万元的医疗保险保障。同时,简化理赔手续,通过医院协作实现扶贫医疗保险赔付即时结算,已覆盖琼中、文昌、昌江3市县,6.95万人受益。
  此外,三亚、陵水、五指山等3个市县共为5.48万名贫困人口购买综合人身保险,提供77.63亿元包含疾病、意外等责任的一揽子保险保障;屯昌为1620名建档立卡贫困老人提供1.62亿元意外伤害保障;陵水还通过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为7187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1.8亿元意外伤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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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梦&RF1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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