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两月,公司不签订合同,房贷拖欠一个月月工资还要扣出半月,理由

公司使用一个月,没签合同,拖欠工资,如何向劳动局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曾在公司工作过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在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找了份翻译工作,某天被通知公司要被查税因此放假,之后工资总经理短信通知我们等通知上班时间。此后一拖再拖,按之前约定是每月10号发工资,但是到现在,电话打不通,拉黑我们,然后公司也搬走了不知道去哪,我手上只有他们签字盖章过的合同扫描件,上面有我的手写字迹,没有鉴定公证过,还有他们的公司法人的签字盖章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扫描件,这些可以构成证据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并讨要工资吗?前两个月签了劳动合同,现想辞职公司会扣除我相应的工资吗?
问前两个月签了劳动合同,现想辞职公司会扣除我相应的工资吗?
如题,如果我在前两个月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公司会不会扣除我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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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辞职要提前30天提出申请,正常交接工作,不欠公司的培训费、违约金什么的,应该不会扣工资的。
劳动法有规定,劳动者若想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一个月向老板提出辞职就可以了,这样不算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所以不会扣工资,但会根据情况赔偿费用,就在上面两条里。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这个问题暂时不知道,希望你能找到好答案
  若单位守法,不会扣除你的工资的。其实,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收集证据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公司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不会被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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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满足一个月,比如半个月,公司扣工资合法吗?
北京&02-14 20:26&&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5)
如果不满足一个月,比如半个月,公司扣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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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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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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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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