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物业产生纠纷,物业劳务合同纠纷上诉状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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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纠纷业主上诉状
&&物业费纠纷中,物业公司一旦起诉业主,业主如不积极应诉,提出物业服务瑕疵的有力证据,是很难获得物业费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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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业产生纠纷,物业合同纠纷上诉状怎么写
与物业产生纠纷,物业合同纠纷上诉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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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二)被告的姓名,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物业合同、年龄、工作单位,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职业,对方的身份信息等:(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联系方式、住所、职务。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工作单位:(一)原告的姓名。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联系方式、性别、性别、理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可以口头起诉、民族,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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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原审被告):李XX,公民身份号码370XXX,男,汉族,
19XX 年XX 月XX 日出生,山东XXXX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住所济南市
槐荫区XXX,现住济南市历城区XXX。
被上诉人 (原审原告):济南城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代码,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47,住所济南
市历下区石河岭村86 号(燕山新居会所三楼321-323 室), 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法定代表人赵铁灵,执行董事。
因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上诉人依法于2014 年
12 月25 日领取了原审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判决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14)槐民初字第2231 号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不服原判决,现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请求贵院依法裁判。
上诉请求:
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
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一、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被上诉人在原审中提交的其与
上诉人于2010 年01 月XX 日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应依
法被确认无效,而不应被确认合法有效。
1、 上诉人作为住宅小区的业主依法不应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的签订主体,因此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2010 年01 月XX 日签订的《前
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应依法被确认无效。
《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 号)第二十
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
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在前
期服务管理中,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且建设单
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小区
的单个业主不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主体,只有建设单位和物业
服务企业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主体。因此,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
2010 年01 月XX 日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应依法被确认
2、 被上诉人未提交被上诉人与美丽新居建设单位济南市城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美里新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也未提交证明《美里新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符合行政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强制性规定的招标文件、投保文
件或者槐荫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此,根据
上诉人与美丽新居建设单位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美
里新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2010 年01
月XX 日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应依法被确认无效。
第 2 页 共 12
(1)、被上诉人在原审中提交的其与上诉人于2010 年01 月XX
日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八条足
以证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2010 年01 月XX 日签订的《前期物业管
理服务协议》是根据被上诉人与美丽新居建设单位济南市城市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美里新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签订的。
而被上诉人与美丽新居建设单位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的《美里新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应符合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
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
于3 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
企业。”。因此,只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或者经过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程
序成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才合法有效。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或者经
过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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