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丢失,物业赔偿申请书要怎么给我赔偿比较合适,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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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电动车丢失 物业公司无法提供监控录像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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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物业电动车停放地点交费后,电动车丢失,物业要怎么给我赔偿比较合适有相关法律法规吗?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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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广州|解答问题:0条
属于保管,可以先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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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以后物业拒不赔偿,请问有什么办法吗?走法律程序能够挽回多少损失呢。有监控的视频为证据,我自己也上了锁。
如要是交费的,就形成了保险关系的,你可以要求物业赔偿的。。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因公司店面装修晚上加班丢失电动车,停放电动车的地方是无人看管的,我以前都是白天停放在那里,晚上下班就骑回家去。这次就是因为公司店铺装修晚上加班没有骑回家去而被丢失,公司应不应该赔偿。
你好,无权要求公司赔偿,建议及时报警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找本
北京市小区车辆未按规定停放被划物业是否进行赔偿
从法律上来讲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物业公司只收取了车主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与车位租赁费的,只要有尽到管理责任(秩序员有按规定巡逻,车场有车场管理员进行管理,车辆出入口设备完好等)物业公司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就是除了上述的费用外,另外还收了车辆保管费的那就没的说了,是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物业管理的实际操作过种中,物业公司为了息事宁人,一般都会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对不同的情况不同的车主给予不同的处理。(好说话的就不赔,跟他讲讲法律;不好说话的,没什么背景的就少赔点了事;对于有权的有关系的就看他买车险没,没买就只能物业公司买部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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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5今日解答电动车丢了,物业公司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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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丢了,物业公司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 14:47:06
案例一 陈先生去年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3月份交房。由于工作繁忙,陈先生收房后暂时没有入住装修,可是物业公司说物业费用要全额缴纳。陈先生想知道,没有入住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 律师解答: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有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而在业主接收了房屋之后,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即使没有入住,也应当根据的约定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 案例二 某小区业主吴女士说,该小区很多业主对现在的物业公司服务非常不满意,准备通过业主表决重新选择物业公司,请问需要什么程序?
&&&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但是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业主持有房屋的面积过半数且业主过半数同意,方为合法有效。
&&& 案例三 郑州市北环路思念?清清佳苑小区业主杨女士反映,他们的水电费用由物业公司代收,但是物业公司却无法为其提供单户发票,只能提供整个小区的总发票复印件,杨女士因此拒绝缴纳,物业公司就对其停水停电。请问此举是否合法?业主该怎样维权?
&&& 律师解答: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当代为业主办理水、电、气、暖分户计量设施注册手续。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有关费用,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
&&& 该小区水电费用可以由物业公司代收,但供水供电单位应当提供发票。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单户发票,可能是由于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分户计量注册手续,业主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办理。
&&& 业主拒绝缴纳水电费用,则可能导致供水、供电单位实施停水、停电。物业公司没有权力对业主实施停水停电行为。
&&& 案例四 业主的电动车在小区指定车棚或停车位置内丢失,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业主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缴物业费?
&&& 律师解答:这个问题不可一概而论。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则应当有约定的依据和法律依据。正常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对于业主的电动车没有保管义务,是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的。但如果双方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电动车承担保管义务,并且业主为此支付了费用,而物业服务企业因保管不善而直接导致业主的电动车被盗,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管是无偿的,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存在重大过失,则物业服务企业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提到的保管不善例如:电动车被抬出小区而保安没有过问、电动车被撬开保安发现后没有制止等。业主对于电动车丢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因此拒缴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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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棚内电动车丢失物业借此辞保安合法吗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分享到:  职工问:车棚内电动车丢失物业借此辞保安合法吗
  您好,我是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一直以来,我都上夜班。上个月,由于老家来了客人,我白天没有休息,导致晚上值班时,睡了一个多小时。正巧那天小区里丢了两辆电动车。小区物业经理说,这是我的失职,当月月底就让我走人,还扣发了半个月的工资。
  请问,物业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职工 余先生
  律师解答:物业公司辞退保安不合法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卫东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有您在严重违反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时,物业公司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如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相应比例。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编辑: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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