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公证处房产委托书范本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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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撤销的公证之办理
江夏公证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民事主体的任何行为皆由本人亲自办理已很难做到,纵使亲自办理,也不一定符合经济性的原则,由此,委托代理应运而生。委托代理多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而产生,当这种信任因某种原因消失时,往往就产生了委托的撤销。由于涉及到三方法律关系,关系到对内及对外两方面的法律效力,委托撤销容易引起纷争。本文拟就办理委托书撤销公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结合自己的执业经验,谈几点思考,请大家指正。
  一、委托书撤销的公证相关概念
  (一)双务委托合同与单方委托书
  公证视野中的委托与传统民法理论上的委托代理并不完全一致。在传统民法理论中,受托人代理权的产生基于委托人单方授权,而委托人单方授权往往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双务委托代理合同。也就是说,委托人基于双务的委托代理合同,通过单方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民事行为。在这里,双务的委托代理合同与单方的授权委托书,并未截然分开,两者是一种前因后果的关系。但在公证实务中,委托书公证与委托合同公证是两类性质截然不同的公证,前者属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公证,后者属合同协议类公证的范畴,两类公证的办理程序及审核要点也有很大区别。本文仅就单方委托书公证的相关问题阐述意见。
  (二)委托书撤销的公证与委托书公证的撤销
  在公证实务中,委托书撤销的公证与委托书公证的撤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必要在此进行厘清。委托书撤销的公证是指,委托人因某种原因希望撤销之前自己对受托人的单方授权委托,收回已经授予给受托人的代理权,就上述撤销行为寻求的公证,就是委托书撤销的公证。而委托书公证的撤销是指,委托人因某种原因,希望对于已经办理过公证的委托书进行撤销,收回已经授予给受托人的经过公证过的代理权。委托书撤销的公证外延大于委托书公证的撤销,后者只是前者的一种特殊情形。应该说,除了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可以撤销外,未经公证的委托书同样可以撤销,只是两者办理要点不同而已。
  二、委托书撤销公证的分类
  (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与未经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
  未经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作为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与其他单方法律行为的公证,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因撤销委托涉及到不特定第三方利益,因此在公证程序上应对其进行严格审核。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公证委托的撤销),原则上应该通过公证的方式撤销。对此,业内有一些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撤销委托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委托人原则上不需要借助其他人的行为即可达成,即使是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也不一定要通过公证的方式撤销。从当事人意思自治这个层面讲,委托人确实可以通过单方声明撤销已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但从另一个层面讲,当事人撤销单方的委托时,是在意思自治,当事人当初单方委托时,何尝不是一种意思自治。当后一种意思表示内容与前一种不一致时,在后的意思表示可以推翻前一种意思表示。但前一种意思表示经过了公证,其意义便不一样了。时间在后的遗嘱不能推翻时间在前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原理,时间在后的撤销委托的意思表示不能推翻时间在前的经过公证的委托,此理甚明。所以我认为,未经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可以通过公证途径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应该通过公证途径撤销。
  (二)包含不可撤销条款的委托与未包含不可撤销条款的委托
  在实践中,由于受托人已经支付对价,不愿意委托人行使单方撤销权侵害自己利益,往往在委托书中约定“此委托书不可撤销”的条款。对于这一类的委托书,是否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撤销,争议很大。一方面,撤销委托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撤销权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民法通则》第69条第二项规定,“被代理人取消委托的,委托代理终止”。即使在委托书中约定“此委托书不可撤销”条款,也不能约束当事人行使法定撤销权,否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将无法实现;另一方面,撤销委托虽然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但并不意味着该项权利不可放弃,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明“此委托书不可撤销”,可以理解为这是委托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因此即使是通过公证的方式,也不能行使已经放弃了的权利。两种提法都可自圆其说,究竟孰是孰非,殊难抉择。
  权利义务的分配,并非逻辑的自然推演,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抛开理论上的分歧,探究当事人的利益格局及真实意思。委托书中的不可撤销条款,体现的往往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沟通后体现出来的意思,实践中表现为是因为受托人支付了相应对价。从当事人利益平衡角度考虑,支付对价的一方通过不可撤销条款限制对方撤销权,无可厚非。但从另一角度考虑,过分限制相对方的法定撤销权,会给对方权益造成较大的影响,从而造成新的利益不平衡。从利益平衡角度考虑,包含不可撤销条款的委托书是否可以撤销,应该根据当事人实际利益情况予以考虑。公证实践中,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会建议删除不可撤销条款,如果当事人坚持,则公证员会建议委托人与受托人一起申请办理委托合同公证。(当然,委托合同公证的撤销不在本文的讨论范畴。)由此可知,公证实践中的这种举措,使得在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中一般不会出现不可撤销条款。未经公证的委托书中的不可撤销条款,也会因委托人行使撤销权而失去法律意义。
  三、委托书撤销公证的办理
  (一)管辖权&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未办理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遵照上述规定办理,这个应无疑义。对于已经办理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管辖权如何划分,有一定争议。在公证实践中,一般是在原办理委托公证的公证处办理委托撤销公证。这样办理的好处在于,公证人员容易查到申请人办理公证的公证书,可以查档案,也容易审查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知道发出了多少份公证书,方便收回公证书。但是否没有任何例外,一律要求当事人在原公证处办理,我以为未必。从方便当事人角度考虑,如果公证处之间能够通过协调沟通或者网上平台的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能够做到严格审核和防范风险的话,即便增加公证处工作量,也可以受理这类申请。
  (二)要件审查
  1、主体资格的审查
  未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申请人应该是委托人。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撤销,申请人也应该是受托人,也可以要求委托人和受托人同时到场,查明主体身份,可以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要求申请人在照片上签字、捺手印,存入卷宗。未经公证的房产委托书的撤销,除了审查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外,公证员还要注意审查原委托书中所涉及的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审查义务与办理委托书公证相同,以确认委托书的真实性。
  2、时效性的审查
  委托书中都会设定委托期限,时间长短因委托人的意思表示和委托事由而有不同。公证员在办理委托书撤销公证时,要首先审查是否过了委托书中写明的委托期限,如果申请办理委托书撤销公证时已经过了委托期限,委托事由已因过期而失效,撤销申请已不具有实际意义,应不予受理。如原委托未过委托期限,自然可以正常办理。
  3、意思表示真实性的审查
  在公证实务中,意思表示真实性的审查主要通过与委托人询问交谈,制作笔录,通过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公证员自由心证的方式进行确定。实践中,公证员往往通过简单的“撤销该委托书是否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受到他人胁迫”等一类问题判断意思表示真实性。这类问题由于较为表面化,在现实中很难甄别真假意思表示,特别是在涉及到委托类公证时。公证员应该通过引导性的问题,使当事人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后作出真实、完整的意思表示。&
  (三)委托书撤销公证的形式
  委托书撤销公证的形式,应以委托人发表声明的方式进行撤销,也即公证员应以声明书公证的方式办理委托书撤销的公证。原委托书应附在委托书撤销声明公证书中,作为其附件。撤销未经公证的委托书,公证员应该告知委托人收回其发给受托人的所有委托书,若委托人未能收回全部委托书,则一切后果将由委托人自己承担。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则上公证员应该收回所有发出的委托公证书。如果在原办理委托公证的公证处办理委托撤销公证的,应当将原委托公证书与委托撤销公证书一起存档,方便查询。
  (四)委托书撤销公证的谈话笔录的制作及风险防范
  委托及撤销委托皆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完成。但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被法律赋予了优先证明力,这种撤销会影响到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及不特定第三方当事人利益。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规定,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应该将申请人办理公证的法律意义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公证当事人,并将告知情况记录在谈话笔录中。在办理委托书撤销公证中,重点谈话内容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详尽告知
  公证员应该明确告知申请人,并在询问笔录里详细记录,提醒申请人注意,取消委托生效前发生的代理事宜,&应由委托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取消委托之后,&因原委托之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仍须由委托人承担。申请人应将撤销委托的公证书及时送达受托人,委托书撤销声明公证书自送达受托人时产生委托书撤销的效果,并保存已履行通知义务的相关证据,以使该份撤销对受托人产生法律效力。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受托人在被撤销代理权后仍然行使相关权利,严重影响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为防止第三人遭受无端损失,以及委托人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被公证的委托书撤消后,该份撤销委托的公证应该通过公开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将委托撤销公证书在当地报纸予以公告,房产委托公证的撤销还应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撤销委托声明公证书予以登记备案。
  2、申请人保证
  如果是未经公证的委托书,或者未能收回全部已发出的委托公证书。首先要求委托人承认原委托书的效力,并作如下保证:“我曾经做出的委托书真实有效,因委托书已被使用,我又未能收回全部的委托书,如原委托书的受托人持原委托书办理了委托事项,我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要求原委托书的受托人做情况说明
  可以让原委托书中的受托人到公证处,当面告知原受托人委托人已经撤销了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原受托人自此不再代理委托书中的委托事项,如果继续代理,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托人承担。如果原受托人不能亲自来公证处做谈话笔录,则应告知委托人,应将委托书撤销及时通知受托人,并保存已履行通知义务的相关证据。如果因没有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不知道已经终止了委托授权,仍然继续代理,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
  四、结语
  委托书公证作为公证行业的常规业务,探讨由此衍生的委托书撤销公证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如果说委托书公证是“系铃”的话,那么委托书撤销公证就是“解铃”。无论解铃还是系铃,为的都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公证员在办理委托书撤销公证的过程中应认真做好程序审查和风险防范,不让谈话笔录流于形式。只有在程序上严格把关,才能既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又尽可能的降低自己的执业风险,树立起当事人和全社会对于公证行业的信任,真正发挥好公证行业防诉讼于未然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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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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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需要经过受托人的意见可以直接拿着身份证去公证处撤销委托。所以在房屋质押或抵押贷款垫资的时候要考虑这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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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公证流程都有哪些?可以随时撤销吗?
提问者:13*******38&
时间: 17: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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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1&个回答
授权委托书公证流程有什么?首先要找到适合的代理人,人后签订委托协议,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协议公证,这样代理人就可以去办理委托的事情。委托书办理万公证以后,可以随时撤销。
授权委托书公证流程有哪些?
1.找到合适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委托人的亲人或是朋友,也可以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中介。委托中介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委托金,委托亲人朋友就要看双方怎么进行的约定。
2.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是代理人形式委托权利的书面证明,在委托协议没有撤销或是收回之前,代理人办理的事情都有法律依据。签订委托协议的时候,内容不仅要包含形式权利范围,还要有违约事情的处理办法。
3.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委托协议等资料去公证处申请委托证明。
4.委托证明办理审核。审核通过的委托证明可以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流程,没有通过审核的证明,会被退回。
可以随时撤销吗?
委托证明可以由委托方单方面随时撤销,或是通知代理人一起去公证处撤销委托证明。撤销的过程中,不管是谁去办理,委托证明一定要全部收回,因为委托协议没有收回就要代理权利。
授权委托书公证流程就是以上四步流程,其中寻找代理人是比较关键的程序,因为有诚信的代理人很少会发生代理纠纷。委托证明可以随时撤销,办理撤销手续之后,原来的委托证明要全部收回。
当受赠人(孩子)严重侵害赠与人(父母)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
房产继承,应首先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再进行产权变更手续。
购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要注意市属、国管贷款流程都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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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所出具过的委托代理公证是否过后可以再由本人做以撤销
公证处所出具过的委托代理公证是否过后可以再由本人做以撤销
答:委托期限内的委托人可以去公证处办理 委托撤销声明 有期限的 期限到期自动视为作废 不在生效
委托期限内的委托人可以去公证处办理 委托撤销声明有期限的 期限到期自动视为作废 不在生效追问谢谢答复,但公证内容中如果未提及任何的期限,就只说单一的委托其办理相关事宜,能否由委托方办理过委托公证后,还能行使单方面的撤消处理呢追答委托公证必须有期限 最大限度为 “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如果想单方面撤销 难度较大 需要办理声明书公证 办理完毕将声明书交给需要办理委托事宜得相关单位 告知一下委托书已撤销追问首先感谢您的答复,望请于追问后能再次予以详尽的答复后将予以本页面上的最高好评之前的公证内容主要是由于本人事务较忙接上页(补续)公证内容为,所公证人由于各种事务繁忙等原因,现将本人名下位于某路的某小区某楼栋号的一处房产的物业权,房屋的产权过户以及领取物业更换钥匙牌等所有权全权委托(受托者姓名)代为办理之后有此房屋产权所有人夫妻双方的签名手印盖章。但该房的产权为夫妻双方中一方具有单独所有权,公证书中并未提到有所托的期限。如此由产权独立所有方单方面是否能去原受托时公证处申请作以撤销呢谢谢答复~另外需要再次说明一点,委托公证的委托方能否单方面(公证时为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即为产权人不通知受托方和夫妻二人中不具备此房屋产权曾公证过其与此房屋产权无关的一方)去任何一公证处,还是必须得去原公证处做单方面撤销其去年的此份授权委托声明追答你的追问,啰嗦话太多…不要故意模仿术语,这样做影响答题。什么叫所公证人?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又变成单方?什么是夫妻二人中不具备此房屋产权…请你说的清楚一点,注意标点符号得使用追问并非模仿术语,也无必要什么模仿,如专业于公证工作或法律工作,对于文中的为节省篇幅的缩略词语应该可以通过对问题的描述做以较为准确的判断。另顺便补充一句,可能毕竟隔行如隔山吧,我的职业在政府教育部门,从事语文教研工作并才取得英语专业研究生学位丰满的谷穗总弯腰,空虚的稻草脖茎翘~追答…你确定自己看过你自己写的委托书吗?你确定你是从事语文教研工作得吗??…“以及领取物业更换钥匙牌等事宜”领取物业是什么意思?…在下建议阁下仔细审阅一下在出稿。还有最后一句我觉得阁下的用词也不妥,在下贱议应为“成熟得谷穗总弯腰,青涩之稻草恕在下直言,阁下这委托书拿到公证处去,他们肯定叫你拿回去重新写…望三思而行追问公证处的公证书不是都有固定的文本,公证人直接签字盖印即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如诚意相帮还请能直接答即所问,如此既有助于人,也得益于己,问君又何乐而不为呢只想知道能否由之前委托方单方面撤销之前的所公证内容而已再次致谢能给予准确清楚的答复吧所谓的单方面去撤销即为在不通知受托方直接去撤销原委托公证另外稻草的草秆在空蹩时总显现出直挺挺,所以才引发出一位近代作家的在一篇散文中如此地描绘,可参考大学语文中第六章节第二页的注释3处追答原来并非原创啊 呵呵 个别委托公证书一旦发出 想挽救就很困难了。买卖就是其中一个 因为委托公证办理完毕 已成法律事实。除非当事人紧接着在办理一个,之后在前一份公证书使用之前,先于其办理,即可。不过你这么做 属于纠纷案件,公证处如果了解情况了,有一定几率不予给你办理。追问还有公证员追答…什么意思追问另还有公证员一般都是听取公证内容后自己编辑排版出书所以仅想请教能否直接单方面取消之前做的那份委托公证就行谢谢答复追答这么说你都没明白吗?你自己好好想想,你办理了委托书,比方说是委托卖房子,你办完了公证,把委托公证书交给了受托人,受托人拿着你这个委托书去卖房子去了,这时你反悔了,你想撤销委托书,你觉得还有意义吗?你已经委托他了,他已经完完全全可以行使你的权利了,你这时反悔已经没什么用了。想解决只有以下办法1、把他手里得委托书全部收回。2、你在办理一分公证书,在上一个公证书生效之前使用。3、你去要求你办理委托得单位,告知他们一声,这个委托有纠纷,受理需谨慎。格式是有固定格式 不过对你所要办理得事物是不是合适 就不一定了 公证处只是证明你这个委托行为得合法性 至于能不能生效使用,不负责追问感谢反复耐心地释疑,如还愿继续给予一些解惑上的帮助,能否通过语音请教,希望您能热心相助帮助解答目前这个棘手,纠结的问题还有很想知道您从事律师工作还是在公证处工作,期待答复追答公证工作更多追问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追问:谢谢答复,但公证内容中如果未提及任何的期限,就只说单一的委托其办理相关事宜,能否由委托方办理过委托公证后,还能行使单方面的撤消处理呢追答:委托公证必须有期限 最大限度为 “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如果想单方面撤销 难度较大 需要办理声明书公证 办理完毕将声明书交给需要办理委托事宜得相关单位 告知一下委托书已撤销追问:首先感谢您的答复,望请于追问后能再次予以详尽的答复后将予以本页面上的最高好评之前的公证内容主要是由于本人事务较忙追问:接上页(补续)公证内容为,所公证人由于各种事务繁忙等原因,现将本人名下位于某路的某小区某楼栋号的一处房产的物业权,房屋的产权过户以及领取物业更换钥匙牌等所有权全权委托(受托者姓名)代为办理之后有此房屋产权所有人夫妻双方的签名手印盖章。但该房的产权为夫妻双方中一方具有单独所有权,公证书中并未提到有所托的期限。如此由产权独立所有方单方面是否能去原受托时公证处申请作以撤销呢谢谢答复~追问:另外需要再次说明一点,委托公证的委托方能否单方面(公证时为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即为产权人不通知受托方和夫妻二人中不具备此房屋产权曾公证过其与此房屋产权无关的一方)去任何一公证处,还是必须得去原公证处做单方面撤销其去年的此份授权委托声明追答:你的追问,啰嗦话太多…不要故意模仿术语,这样做影响答题。什么叫所公证人?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又变成单方?什么是夫妻二人中不具备此房屋产权…请你说的清楚一点,注意标点符号得使用追问:并非模仿术语,也无必要什么模仿,如专业于公证工作或法律工作,对于文中的为节省篇幅的缩略词语应该可以通过对问题的描述做以较为准确的判断。另顺便补充一句,可能毕竟隔行如隔山吧,我的职业在政府教育部门,从事语文教研工作并才取得英语专业研究生学位丰满的谷穗总弯腰,空虚的稻草脖茎翘~追答:…你确定自己看过你自己写的委托书吗?你确定你是从事语文教研工作得吗??…“以及领取物业更换钥匙牌等事宜”领取物业是什么意思?…在下建议阁下仔细审阅一下在出稿。还有最后一句我觉得阁下的用词也不妥,在下贱议应为“成熟得谷穗总弯腰,青涩之稻草追答:恕在下直言,阁下这委托书拿到公证处去,他们肯定叫你拿回去重新写…望三思而行追问:公证处的公证书不是都有固定的文本,公证人直接签字盖印即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如诚意相帮还请能直接答即所问,如此既有助于人,也得益于己,问君又何乐而不为呢追问:只想知道能否由之前委托方单方面撤销之前的所公证内容而已再次致谢能给予准确清楚的答复吧追问:所谓的单方面去撤销即为在不通知受托方直接去撤销原委托公证追问:另外稻草的草秆在空蹩时总显现出直挺挺,所以才引发出一位近代作家的在一篇散文中如此地描绘,可参考大学语文中第六章节第二页的注释3处追答:原来并非原创啊 呵呵 个别委托公证书一旦发出 想挽救就很困难了。买卖就是其中一个 因为委托公证办理完毕 已成法律事实。除非当事人紧接着在办理一个,之后在前一份公证书使用之前,先于其办理,即可。不过你这么做 属于纠纷案件,公证处如果了解情况了,有一定几率不予给你办理。追问:还有公证员追答:…什么意思追问:另还有公证员一般都是听取公证内容后自己编辑排版出书所以仅想请教能否直接单方面取消之前做的那份委托公证就行谢谢答复追答:这么说你都没明白吗?你自己好好想想,你办理了委托书,比方说是委托卖房子,你办完了公证,把委托公证书交给了受托人,受托人拿着你这个委托书去卖房子去了,这时你反悔了,你想撤销委托书,你觉得还有意义吗?你已经委托他了,他已经完完全全可以行使你的权利了,你这时反悔已经没什么用了。想解决只有以下办法1、把他手里得委托书全部收回。2、你在办理一分公证书,在上一个公证书生效之前使用。3、你去要求你办理委托得单位,告知他们一声,这个委托有纠纷,受理需谨慎。追答:格式是有固定格式 不过对你所要办理得事物是不是合适 就不一定了 公证处只是证明你这个委托行为得合法性 至于能不能生效使用,不负责追问:感谢反复耐心地释疑,如还愿继续给予一些解惑上的帮助,能否通过语音请教,希望您能热心相助帮助解答目前这个棘手,纠结的问题还有很想知道您从事律师工作还是在公证处工作,期待答复追答:公证工作
其它类似问题
其它人正在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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