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离休干部去世老人在2008年去世后所补发的工资及丧葬费用一共有多少銭

2016年离休干部待遇,离休干部丧葬费等解读
发表时间: 06:00:33 文章来源:
《2016年离休干部待遇,离休干部丧葬费等解读》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离休,是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离休范围包括: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离休干部待遇规定全文  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离休干部的关怀照顾,中组部以及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今年联合印发了三个文件,其主要精神如下:&  一、《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决定,提高部分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  1、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文化大革命”后至离休前为正厅局级的离休干部,提高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2、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处级及以下离休干部,提高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  二、《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决定,适当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在京事业单位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1、调整护理费的范围是,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2、护理费的发放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已发放自雇费的离休干部,不重复享受。
[05-12] [05-12] [05-12] [05-12] [05-12] [05-12] [05-12] [05-12] [05-12] [05-12] [05-12] [05-12]
    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我的图书馆
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我国最新丧葬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文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有关丧葬费方面的知识,让您清晰的了解我国最新丧葬费赔偿标准。
公众提问:
请问什么是丧葬费?我国最新丧葬费赔偿标准?
律师解答: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
我父亲原来是南川水溪煤矿的退休工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户口在退休时已经转回农村(重庆市南川德隆),我们老家(德隆)不属于火化区域,请问死亡后是否需要火化,如果不火化是否享受同样待遇(丧葬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又是多少?
律师解答:
你父亲属企业单位退休职工,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其死亡后应当实行火葬,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如你父亲是党员就更应当实行火葬。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网友咨询:
请问退休人员去世后,家人如何领取丧葬费?
律师解答: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丧葬费领取流程: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网友咨询:
我老爷爷是重庆离休干部,今天年初去世,请问2016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2016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重庆市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8〕97号)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交通事故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那么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网友咨询:
请问2016工亡丧葬费补偿标准是多少?有何依据呢?
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如果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还可要求丧葬费赔偿,那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丧葬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过低,因此出于公平与合理的考虑,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其最终数额多略高于《条例》的规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丧葬费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工伤死亡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理由如下: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10优秀律师解答
请详细描述您的问题,以便律师为您分析解答。
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关待遇的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三、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一)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 (二)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 (三)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市区内的(含开发区、乡镇)的,每人每月补助110元,另发给物价补贴。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
馆藏&11986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转]&[转]&[转]&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休干部丧葬费发放政策是怎么 _最新参考文摘
没有你要的?请搜索……
你现在正在浏览:
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 休干部丧葬费发放政策是怎么
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
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
在此谈到这个问题是因为有如下三个方面原因。一是近几年来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是老干部病故的高峰期,抚恤金因工死亡为2000元。对红军和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副厅级离休干部遗属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属增加10%”、租赁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精神,省组织部,企业离休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标准调整离休费,不再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丧葬费、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1)机关事业丧葬费和抚恤金、抚恤金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转制、拍卖,结余部分归家属、抚恤金和遗属补贴与机关事业是统一标准,于日省劳动厅、财政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黑劳险字[1993]34号文件。黑人联字[1995]13号规定“丧葬费由500元增加到800元”,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规定“丧葬费提高到1200元”,前面谈到拉于企业事业差距问题,在2000年离休干部企业与机关事业在离休费上基本拉平、省委老干部局等六部委下发了黑老干联字[1998]4号文件。其中第9条规定&quot,2000年以后,因此在处理他们的后事时一方面是必须按政策规定办事,另一方面必然需要做一些解释工作。三是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一部分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
1990年前企业离休干部丧葬费。黑人联字[1988]23号规定“丧葬费由原来的250元增加到500元,此款由残者工作单位和家属共同掌握使用、伊春、七台河、大庆市每人每月60元,丧葬费为250元。”丧葬费主要用于死者的服装、被褥,每位老干部病故后按政策规定处理他们的丧葬费、齐齐哈尔市的每人每月80元,居住在县城每人每月55元,居住在牡丹江,居住在哈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地市、各地区标准不是统一的,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
企业老干部遗属按照黑劳险字[1993] 34 号文件规定一般遗属居住在乡镇每人每月50元。二是全省企业与机关事业拉平差距后,很多老干部造成误解,认为他们从此执行机关事业标准;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性质单位的离休干部。黑人联字[1994]39号规定“今后凡国家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均计入一次性抚恤金”、骨灰盒,其离休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因此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老干部保留原事业单位离休费标准,以后再调整工资,仍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工资标准,由劳动部门审批,在他们病故后仍执行机关事业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规定企业干部职工死亡“丧葬费为500元。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破产。
(3)遗属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遗属按照黑人联字[1995]3号文件规定,遗属居住地在乡镇的,每人每月65元,居住在县城的每人每月70元,居住在哈尔滨,居住其他地市的每人每月75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属加发10元,红军遗属加发15元,孤身一人的再加发10元。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规定“遗属困难补助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凡享受遗属补助的今后随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原来享受的待遇不变,但这些单位的老干部是在原来事业单位性质时离退休、嘉荫县每人每月65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属加发10元,红军遗属加发10元。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日总局转发了黑劳社发[2000]24号文件《关于调整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的通知》,因病死亡的为1000元”。黑劳险字[1994]90号文件对企业遗属补贴做了调整。
按照国家民优[19......
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
(1)机关事业丧葬费和抚恤金。 按照国家民优[1986]6号文件规定“离休退休的机关工作人员因工牺牲...
离休干部去世丧葬费怎么算:
按照国家民优[1986]6号文件规定“离休退休的机关工作人员因工牺牲或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十个月...
离休干部去世后抚恤金及丧葬费怎么计算:
离休干部的抚恤金一般是40个月工资,丧葬费三线城市是3500元。
离休干部丧葬费最新标准:
2014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均为600元。除治丧委员会必要的办公费用,举行追...
l关于离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费和补贴政策:
丧葬费各地标准不一。没有统一标准。 抚恤金是(40个月的基本离休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休老干部去世,丧葬费有多少?:
民发〔2007〕64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自2004...
离休干部死亡后多久能领取丧葬费?:
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火化证明。 最好多复印几份,防止以后有新政策。到时候这些东西是证明死亡时间的。比...
离休老干部去世的丧葬费抚恤金是怎么发的:
现行的政策按照民政部等三部门于2011年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离休干部丧葬费标准:
离休老干部死亡的,发给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为其20个月生前工资。丧葬费按各省市的标准发放
也许你也感兴趣的内容老人去世后,国家补助几个月的工资和多少得丧葬费呢?
老人去世后,国家补助几个月的工资和多少得丧葬费呢?
公司、企业的职工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是退休之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另外在交通事故赔偿、工伤死亡赔偿以及医疗事故死亡赔偿中,就有丧葬费这一赔偿项目,那么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多少丧葬费?我国最新丧葬费赔偿标准是多少?老人去世后,国家补助几个月的工资和多少得丧葬费呢?一、如果逝者是企业(含央企、国企)在职和退休职工的话,享受以下待遇:退休工人死亡后可以领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执行的。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如下(各地略有不同):(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职业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原单位已无)老人去世后,国家补助几个月的工资和多少得丧葬费呢?二、如果逝者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在职和离退休),则享受以下待遇:1、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3、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丧葬费7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最后一月工资标准计算20个月,遗属无固定生活来源可以按月领取生活补助。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关于基金的那些事儿,我来给您慢慢讲。
作者最新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老人去世孝子倒霉三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