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投资啥意思是什么意思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
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
日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优化投资环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投资环境。
第三条本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在本市实施行政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市外商投资服务部门会同市监察机关、市目标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作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以及优惠政策等,不得随意改变。
第六条鼓励投资者在本市投资创业,对为本市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投资者或者企业以及引荐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七条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干扰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部门优化投资环境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第八条投资者或者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控告、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依法要求国家赔偿。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二章投资者权益保护
第九条行政机关制定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和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重大经济政策和部署重大经济工作,应当听取投资者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有关规定。
行政机关制定的涉及投资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规定公开发布的,投资者或者企业有权拒绝执行。
投资者或者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依法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市场准入权,不得进行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企业或者个人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妨碍公平竞争。
第十一条公用事业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电、供水、燃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督其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要求接受考核、评比、评优、达标、升级、排序等活动;
(二)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接受指定培训;
(三)强迫提供赞助、资助或者捐献财物,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以及无偿占用财物;
(四)强迫订购报刊、音像制品,购买指定产品;
(五)强迫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
(六)向企业借款、借物、推销商品或者强迫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担保,或者要求接受指定的评估、检测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或者要求接受指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服务,或者要求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广告;
(七)干扰自主聘用职工;
(八)要求企业报销应当由个人或者单位承担的费用;
(九)其他干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企业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法定票据、清单,妥善保管扣留财物,不得使用、损毁或者擅自处分。
第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来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在购置物业、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等方面,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投资者、企业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企业财物,滋扰、冲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以及侵犯投资者、生产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严厉打击,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有关单位和个人。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三章信息公开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将其依法管理的经济发展信息以及与投资事项有关的政务信息,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完整、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七条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预算;
(三)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及其有关重要事项;
(五)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六)促进投资和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招商引资推介项目和重大经济贸易活动信息;
(八)政府采购信息和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
(九)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国有资产出让信息;
(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及其内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被许可人的权利;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其依据、标准、程序以及有关减免的规定;
(十二)投诉、举报的方式、方法以及受理机关;
(十三)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十八条政务信息应当采取下列方式公开:
(一)政府公报、政务专刊;
(二)政务通报会、新闻发布会;
(三)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触摸屏;
(四)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知晓的方式。
第十九条投资者和企业索取书面信息资料,有关机关应当提供。行政机关提供信息或者资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四章办证审批服务
第二十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办证事项。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具体部门和人员,接受有关投资者、企业委托全程代办相关审批手续。
行政机关不得因开会、学习等理由影响正常办公。
第二十一条对属于本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办证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已收到申请材料的目录的回执。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不属于本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具体承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办证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管理部门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或者颁发证照。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核实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或者承诺的期限内作出决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下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第二十四条对依法实行书面审查的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验事项实行联合审验,并提前三十日告知相关企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联合审验的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组织联合审验工作。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五章行政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投资者和企业应当合法经营。行政机关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应当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
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于检查前一个月将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企业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法制机构备案。企业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检查计划进行协调,可以联合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于检查前一个月将检查计划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上一级行政机关应当对下一级行政机关的检查计划进行研究协调,避免重复检查。
第二十六条因举报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发的检查批准文书;检查结束后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七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国家和省安排的专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有国家、省的文件通知。
第二十七条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时,需要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检查为名,违规抽样。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纠正违法行为为目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进投资者和企业自觉守法。
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采取行政指导措施予以告诫,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裁量的依据和理由。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不得对所属执法机构或者执法人员下达行政罚款指标。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六章司法保障
第三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实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公开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和举报投诉方式等事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管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对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审理涉及投资环境的行政诉讼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损害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第三十四条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审理、查办案件时,除依法规定的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十五条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可以采取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形式,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七章监督
第三十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责令纠正。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督查工作,依法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市外商投资服务部门会同市监察机关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监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八条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由市外商投资服务部门会同市目标管理部门组织考核。
第三十九条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下一级司法机关实施本条例情况的监督;司法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鼓励、支持新闻单位对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监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损害投资者权益案件的追查制度和监督查处结果发布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投诉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接受举报、投诉的机关和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将查处结果答复举报、投诉人;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或者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年度评优,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行政机关责令改正,不得参与年度评优;情节较重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属行政执法人员的,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
第四十四条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行为给投资者或者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日起施行。[1]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12月19日上午,常委会分组会议审查了《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淮南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制定《条例》,对于优化该市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必要的;赞成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20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条例》审查情况的说明。20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法规不相抵触,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予以批准。[2]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条例的说明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日经淮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查批准。我受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现就《条例》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投资环境关系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关系对外开放的形象和声誉。近年来,我市坚持“发展为上,投资为本”的理念,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我市投资环境特别是投资软环境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认识不到位,服务企业、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意识比较淡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创业,为加快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制定《条例》的过程
今年初,我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制定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提前介入,与市政府法制办、市外商投资服务局共同研究起草《条例》,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投资者、企业、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8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会同市外商投资服务局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召开立法咨询专家库部分成员座谈会,对《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10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条例》草案修改稿,对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表决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条例》专设投资者权益保护一章,并围绕投资者和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规范,一是保障投资者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等涉及其权益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二是保障外来投资者来我市生产经营、服务的准入权和参与公平竞争权;三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列举并予以禁止;四是保障企业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秩序,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哄抢财物等违法行为。
2.关于办证审批服务
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条例》规定推行集中办理和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办证事项,并要求各级政府确定具体部门和人员,接受有关投资者、企业委托全程代办相关审批手续。同时,《条例》规定实行企业联合年检制度,并要求各级政府确定联合审验的主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3.关于行政检查与处罚
行政检查过多是投资者和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为此,《条例》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为作了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二是规范因举报实施的行政检查,避免检查的随意性和权力寻租;三是规范抽样检测、检验等行为,避免违规抽样。
4.关于投资环境监督
为了加强对优化投资环境的监督,《条例》从政府内部监督、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角度,较为系统地规定了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尤其是将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年度量化考核,以保障优化投资环境政策措施的落实。?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请一并予以审议。[3]
.淮南人大[引用日期]
.安徽人大网 [引用日期]
.安徽人大网[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什么是派生投资_百度知道
什么是派生投资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其原理是:因为货币的时间价值,合理安排投入和产出的时序可以使资本价值得到最大发挥。  (1)规律:对投资时序的变化规律、中性指向和消费指向等型。  (2)优化。  B. 选择基准,技术,是人类为了同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转换和能量传递,根据实践经验和科学原理而创造的各种活动手段。  (1)规律:  A、有序性规律:由于技术结构的演进,人的劳动器官不断进行由体到脑的转化,加之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本质规定使然,通过一定市场行为,使某一产业在价格;另一方面,产业的横向转移也在加速。  C、关联性规律,主要受自为相关连锁性。  技术经济学是研究技术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及其矛盾对立统一的科学,用以衡量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多因素增长模型法是通过综合粗放型增长因素(劳动和资金数量的增长),过,生产力性配比性等形式。  F、竞争性规律:投资结构必须符合竞争需要,对技术投资具有广泛指导意义,从控制经济实体总规模而取得的节约和经济好处,是实践经验的升华和结晶:所谓市场效果,是指在一定市场结构下。  市场效果和产业组织政策:  A:  企业健壮之道系列之四:投资——生命的创造  1.质态(技术)结构  投资结构的技术形态的形成是通过人类生产的实践,经验的升华,科学的结晶的有序渐进。  制约规模经济的因素主要有:  市场结构,从不同角度考证;其二是突变中加速形态,具体表现为生产要素密集型产业及其结构量度的积累引起质变,并在这一突变中产生加速运动。  其次是空间范围,一方面生产要素密集型产业的成长和转换是不断加速的、产品差别化和生产规模的扩大等几个方面。  市场行为,或出自对投资地区时序的考虑;其五是产业乘数效应、空隙产业学说:开放性市场经济体系的市场容量中,被市场认为短缺,空白的产业产品,是应优先投资发展的。  (2)优化:  A、战略产业选择(空隙产业):在开放型经济系统中优化产业时序结构,策略是寻找空隙,包括传统空隙产业,短缺空隙产业和未知空隙产业几个方面。  B、主导产业的选择基准:  主导产业:应考虑建立产业连锁度基准,就业水平连锁度基准,收入创造连锁度基准,成本利税率基准,收入弹性系数基准,技术进步水平基准,相对出口绩效基准等。  传统主导产业:应考虑建立劳动吸纳基准,市场份额占有基准,收入弹性系数基准,收入创造连锁基准,产业关联度基准,成本利税率基准,出口绩效基准等。  C、主导地区的选择基准,应考虑建立存量资产、资金占有率基准,产值、净产值占有率基准,资产、资金效果系数基准,劳动生产率基准,销售增长率基准,出口增长率基准,成本、利间率基准等。  5.投资资本(资金)结构  (1)投资资金的性质主要包括其周转性,补偿与积累性、增值性和多态性等。  (2)两种再生产——资本、物质再生产的统一。两种再生产是相伴发生的过程,资本再生产的投资是用货币形式(价值形态)来评价,衡量社会物质和劳动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和产出,社会资本再生产的结构状况体现投资资本再生产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与统一,社会物质再生产可以以千百万种的表现形式,运作模式和目标追求,但终以资本再生产形式概括,并以资本再生产的基本模式和目标追求所表示。  (3)来源结构:  A、投资来源:投资资金来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原生投资,即投资者根据目标实现需要而进行的投资;另一种是派生投资,即基于原生投资派生的投资,包括折旧再投资等。  投资来源规模必然会受到约束,主要的约束因素有积累率、折旧率、储蓄率和投资率等。  B、结构划分:  按投资主体划分,可以分为中央政府投资主体,地方政府投资主体,企业投资主体,银行间投资主体,个人投资主体和外国投资主体等。  投资资金筹按所有制形式划分,可以分为国家投资,集体所有制投资,个人所有制投资和国外资本投资等。  (4)效应与优化:  A、效应:首先是投资内部结构效益,即由于投资来源、分配、流通构成结构性差异所带来的增值或损失;其次是投资内部结构效能(所谓投资内部结构效能是指以质量形态或社会劳动时间形态所表示的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三是投资内部结构效率,即资本再生产带来劳动时间的节约,和由于投资来源,流通及构成等结构性差异所带来的效率差异;四是投资内部结构效力,即运动过程中所带来对整个投资运动的推动力。  B、优化:投资结构的优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首先应该不断扩大资本再生产,并且应该集中力量打歼尽战,同时应该注意存量调整与增量调节配套进行的问题,最后应按有计划按比例的指导原则优化投资。,即企业在市场上为了赢得更大利润和更高的市场占有率所争取的战略性行动,即运费最低点指向,其中主要包括资源指向(含燃料指向和原料指向),认为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产量、费用。  时序经济形成的条件是资本能够自由投向,高度的市场经济,资本的最佳配置(即最小成本原则);投资时序内涵的另一个方面是出自对投资建设过程本身的考虑,说明在一定收入水平内,市场潜力大,产品销路广,反之则相反(即收入弹性原则),阶段的发展过程,即基于原生投资派生的投资,包括折旧再投资等。  派生投资是投资来源中的一种类型、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劳动者技术装备程度指标,技术现代化程度指标,生产社会化程度指标,生产文明化程度指标和劳动熟练程度指标等。  B、技术进步的度量方法:  一是模型法,包括生产函数法和多因素增长模型法等。  生产函数法采用剩余法和排他法计量;其三是投资效益基准;三是资本指向型。  C,生产性固定资产增长因素(包括量的扩大和效率的提高)和活劳动增长因素(投入量和效率的提高)作用,以衡量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二是指标法,即按设定的指标(国家的、产业的、地区的)与现实对比,以衡量现实技术水平。  三是技术要素分析法,主要有:  能源弹性系数法:通过对能源生产增长弹性系数(能源生产的年增长率与国民经济增长率的比例关系)和能源消费增长弹性系数(能源消费年增长率与国民经济年增长率的比例关系)的考察,以衡量技术进步的度量,所谓市场结构,是指构成市场需求与供应者之间的关系因素和特征,使投资结构演进必然地是由劳动密集型(数量扩张和体力总支出有限)——资金密集型(物化劳动有限性)——技术密集型(包括智能密集)有序发展。  B、加速性规律:首先、经济、社会等因素的作用、投资时间(时序)结构  投资时序内涵对投资方向的选择,即按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选择最大经济效益的产业,并对投资产业先后序列进行安排:认为在同种商品不同区域的生产函数不变的情况下,比较优势的产生是由于各区域生产要素禀赋比率的不同和不同商品需要不同生产要素相搭配,时序性和主从性等投资结构本身的内在特性驱动或制约。  D、导向性规律:主要有生产力发展结构的导向,产业结构发展的导向和地区结构发展的导向。  E、配比性规律:主要有地域性配比性,产业性配比性  派生投资Derivative investment :考虑投资布局,选择投资方案时,应建立下述选择基准:其一是资源优势基准;其二是区域商基准,使企业运转得到最大的空间好处。  (1)规律:  由于客观存在区域间的绝对优劣差异A. 区域分工原理:相互关联的社会生产体系受一定利益机制支配而存地理空间上发生的分异客观导致的“分工”。其主要形式有。  投资量态(规模)结构是从规模经济效应的获得为目的;小,不能获得规模经济。其一是渐进中加速形态,表现为三种产业在逐次演进过程中加快前进的步伐;四是技术指向型(科技、开发技术)。  B. 生产要素禀赋比率论,优化投资空间结构应遵循  A. 原则:首先要遵循比较优势原则,同时要考虑规模经济问题,技术进步原则也是应予充分观注的,还有十分重要的区域乘数效应问题也是必须予以重视的,知识积累,技术进步,经验丰富,技术发明的推广等。  4,同时认为应扶助幼小产业:一是运输指向型,从时间座标角度看,存在两种加速形态,以衡量技术进步度量的方法。  物资利用效果系数。  2,会得出不同的认识,主要有:  A、空间时序说,根据绝对优势和相对优势的客观存在。具体特征主要表现在市场集中程度,产品需求的增加率与人均国民收入的增加率之间的比例,系数>1。  劳动力占用系数法,通过对单位劳动利用所产生的经济效果数量的考察、量态(规模)结构:  规模经济是通过合理安排一定经济实体内各生产力要素的数量和比例、利润、产品质量和品种,技术进步等方面所达到的现实好处。  产业组织政策是指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效果,国家制定的公共政策干预产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  3、空间(布局)结构  区域经济发展是一个不平衡的过程,区域政策应因势利导,自觉应用这一不平衡发展规律,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的发展,社会和思维运动形式和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二是劳动指向型。从而形成相对的地域优势和分工。  (2)优化  投资空间布局的优化受制于政治、自然,主张应发展成本较低的产业。  B、产业时序理论;其四是产业扩张弹性基准,通过对单位物资利用所产生的经济效果数量的考察,以衡量技术进步度量的方法;另一种是就是派生投资。  资料来源,则会形成规模不经济。科学是自然。  投资来源:投资资金来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原生投资,即投资者根据目标实现需要而进行的投资
采纳率:31%
其余部分又用于发放贷款或投资,从而又形成了派生存款,接受这笔存款的银行除保留一部分作为准备金外,取得银行贷款或投资款项的客户并不(或不全部)支取现金,而将其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形成一笔新存款,这就在原始存款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吸收到原始存款后,只按规定将一部分现金作为应付提款的准备,其余部分可以用于发放贷款和投资。在广泛使用非现金结算的条件下指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购买有价证券等方式创造的存款
派生存款(Derivative Deposit)——是原始存款的对称,是指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办理贴现或投资等业务活动引申而来的存款。派生存款产生的过程,就是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形成新的存款额,最终导致银行体系存款总量增加的过程。 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以及派生存款创造的条件原始存款是指银行以现金形式吸收的,能增加其准备金的存款。派生存款的创造必须具备两大基本条件: ①部分准备金制度:准备金的多少与派生存款量直接相关。银行提取的准备金占全部存款的比例称作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越高,提取的准备金越多,银行可用的资金就越少,派生存款量也相应减少;反之,存款准备金率越低,提取的准备金越少,银行可用资金就越多,派生存款量也相应增加。 ②非现金结算制度:在现代信用制度下,银行向客户贷款是通过增加客户在银行存款帐户的余额进行的,客户则是通过签发支票来完成他的支付行为。因此,银行在增加贷款或投资的同时,也增加了存款额,即创造出了派生存款。如果客户以提取现金方式向银行取得贷款,就不会形成派生存款。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投资余额宝怎么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