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安卡拉时间一起租房的留学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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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在或曾经在安卡拉大学或安卡拉tomer的朋友呢?收藏
请问各位,安卡拉大学有宿舍的吗?小女子近期会去tomer学语言,但是外面的私立公寓实在贵的离谱,所以想看看学校如果有宿舍,会不会便宜一点呢??各位大神请向我伸出援手吧,不胜感激:(
纯玩土耳其游侠客独家设计,一场欧亚大陆的巡游!费特希耶挑战滑翔伞,地中海岸漫步安塔利亚,欣赏苏菲旋转舞,棉花堡日落,卡帕多奇亚洞穴酒店,做客当地居民之家!
好像安卡拉也只有odtü也就是中东科技提供宿舍吧看看能不能申请devlet yurdu吧,申请不了的话就只能租房或者住özel yurdu了具体收费标准不详
province : muğla / town :
Seydikemer / cumhuriyet neighbourhood / kocaçam street / number 81 帮我翻译
tomer是一个语言机构 无宿舍 安卡拉大学是跟附近大学公用一个留学生宿舍 不知道楼主是学校派遣不 可以让校方解决住宿问题 外面住宿贵而且不太安全 不建议独自租房子
我想明年去安卡拉tomer,可否请教一下楼主是怎么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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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丹尼丁之夜    列车在黄昏到达了丹尼丁,丹尼丁是新西兰的第四大城市,因为是苏格兰裔移民的聚居地,从市政建设到传统文化,都显示出苏格兰维多利亚时代的遗风,有“南半球爱丁堡”之称。  ??为了省钱,也为了防止失恋的自己一时意乱情迷,与菲尔有什么失控的行为,住旅馆时,之菁选择了一个男女混居的房间。房间里总共六人,四男二女,都是外来旅行者,大多很年轻。大家友好地打着招呼,客气地寒暄着。  ??安置好过夜的地方后,菲尔带着之菁去了旅馆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他很内行地点了两道苏格兰风味的名菜。其中一道叫haggis。是由剁碎的羊内脏加燕麦片等物煮成的,味道相当的不错。在之菁吃得津津有味之时,菲尔告诉她,来丹尼丁最好是三月份,因为那时有个苏格兰节,非常热闹,还有风笛演奏和苏格兰舞表演。  ??“看来你不止一次来过丹尼丁。”之菁说着对他俩的巧遇产生了怀疑:菲尔之所以能这么准确地捕获到她的行踪,肯定是有人暗中相告之故。这个人,不用想,之菁也能明白,那就是与她同住一起的室友维妮。  ??“是的。”菲尔坦然说道,“我是特为陪你而来。维妮说,你最近心境不佳。她担心你出事。”  ??之菁在心底对维妮涌上一阵感激:这个心地良善的越南女孩,是希望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替之菁治疗爱情的伤痛。只是她不该选菲尔。要是伊雯知道了,她心中好不容易萌发的对爱的渴望会像生发太早的嫩芽一般,突然给冻僵冻坏,也许,永远也不会再发芽了。  ??“维妮的担心是多余的。我很坚强。”之菁微笑着把玩起手中的酒杯,她叫的是一杯混杂着青柠味的朗姆酒,淡菁色的液体使之菁想起自己潋滟的青春,而朗姆酒的浓香有着别致的醉意,让之菁想起“人生如梦”这个词。  ??之菁是个相信缘份的女孩,既然比利明确地说他爱上了别人,那么自己又何苦为此忧伤?不值得。想是这么想,但思维并不能由意念所控制,与往事干杯并不容易。所以一贯喝惯葡萄酒的之菁这次喝了朗姆。  ??“那就好。”菲尔熠熠的蓝眼睛中闪着理性和关切的光,“也许对一个女孩来说,爱情是心中的喜马拉雅,但世间的山并非只有喜马拉雅。”  ??看来菲尔是知道她失恋了,多嘴的维妮什么都告诉他了。然而,之菁对菲尔的话很有同感,她是个很努力的女孩,学业优秀,她的人生除了对爱情的憧憬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梦想。只是……  ??“比利不是我心中的喜马拉雅。”之菁正视着菲尔的眼睛,认真地说道,“可是我心中的喜马拉雅在哪儿,我也不知道。”  ??“你会知道的,因为你是那样一个才情出众心清似水的美丽女孩。”菲尔目光灼灼,“命运之神不会忍心让你孤独的。”  ??“谢谢。”之菁由衷地说道,“菲尔,谢谢你。你的友谊将是我铭记终生的美好情谊,它如阿尔卑斯的雪山一样纯洁。”  ??菲尔从来并没有直截了当地对之菁说过他爱她,但之菁向来了然他话意中的心思。她曾经以对比利的爱情含蓄地表示过拒绝,现在比利的爱情不在了,她只能以友谊的界限来提醒菲尔,不要对她想入非非。菲尔是个聪慧过人的男孩子,她不用把话说得太明,这样会伤自尊的。  ??菲尔果然明白。他颇有些失落地看着自己杯中的啤酒,好一会儿才抬起眼睛,说,“洁洁,能是你终生的朋友,我也很满意。”  ??之菁心中又加了些伤感。她很喜欢菲尔,喜欢并不是爱,但喜欢如果只是因为对伊雯的同情而不能升华为爱,那是有点可惜的。毕竟,与菲尔相识并不算长,相处也不多,但交往的过程是愉快的。菲尔是个优秀的男孩,与比利相比,他成熟而理性。如果没有与比利的日久生情,如果没有伊雯横亘其间,之菁相信自己很可能会爱上菲尔。  ??然而,她的退出,真的能成就伊雯么?菲尔是个有主见的男孩,他会因为得不到之菁而重回伊雯身边么?  ??未来的事很难说。如果自己抢了菲尔,那么伊雯很可能会找自己拼命的。之菁是读心理学的,她明白一个绝望的人所能迸发的可怕念头。何况,伊雯还是把之菁看作朋友的。  ??由于菲尔的意外出现,使之菁的心从一个纠结中很快过渡到另一个纠结。  ??这顿饭的后半部分,两人都寂然无声,想着各自的心事。直到回了旅馆,规划起明日的出行计划时,气氛才重新活跃起来。  
第一章(3):古堡遗梦    翌日亦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之菁和菲尔都起得很早,两人背着轻巧的旅行包,按计划去了当地人极为推崇的朗尼克古堡。  ??面对奥塔戈海湾的朗尼克古堡是新西兰惟一的古堡,始建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是当时的银行家威廉-朗尼克为取悦他的法国爱妻伊丽莎,历时十四年建成的。古堡的城墙用灰砖砌成,显得肃穆典雅,古堡内部的装修古色古香。夫妇俩和他们的44个仆人一度居住于此,欣赏着美丽的海滨景色,过着世外桃源般逍遥快活的神仙日子。  ??漫步在林木婆娑、绿荫掩映的古堡花园内,之菁想起了金屋藏娇的典故。阿娇最终失去了武帝的欢心,而曾深爱伊丽莎的朗尼克最终是因绯闻困扰,于1898年在惠灵顿的国会大厦中开枪自尽。  ??“人世间没有永恒持久的完美爱情。”菲尔沉思着看着之菁,停了一会儿他调皮地眨了眨眼接着说,“悲观主义者这么说。而我,是乐观主义者。”  ??之菁被他说的话逗乐了,不禁问道:“你理想中的完美爱情是怎样的呢?”  ??“一见钟情,一生相守。”菲尔答道,“对了,洁洁,你刚才故事中的皇帝,是汉武帝刘彻吗?”  ??之菁不免大为震惊,为了理解上的快易,之菁讲述时只是用“古代某个皇帝”来代替汉武帝,她知道外国人对于中国浩瀚历史长河中的朝代和皇帝根本就搞不清。可是,菲尔竟然知道故事中的皇帝叫什么名字!  ??“我很喜欢中国的历史,闲时常翻的。那些故事很有趣。”菲尔眉眼间似有些得意,但一闪即过。  ??比利也特别喜欢中国的历史,但他的喜欢,是之菁的影响。  ??话题由此引到中国的汉代,从汉武一直谈到曹操。虽然菲尔并不精熟于这段历史,但他对这段历史过程的中不少典故都有所了解。谈到“望梅止渴”时,菲尔说:“洁洁,要是我渴得走不动了,你一定得告诉我,前面有一片葡萄林。因为梅子我是不吃的,这东西太酸。我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吃呢!真不明白,你们中国的士兵会爱吃酸梅!”  ??之菁不禁莞尔:看来菲尔还是没真正理解“望梅止渴”这成语。  ??两人在花园一处隐秘而幽静的地方相谈甚欢,夜幕渐渐降临时,他们才发现,这座偌大的古堡只剩下他们两人。管理员以为他俩早随别的游客一起离开了。大门已经被锁上了,出不去了。怎么办呢?  ??在明媚秋阳照耀下的古堡尚且弥漫着淡淡的忧伤的神秘情调,如今在半圆月儿阴柔的色调中,有一种诡谲阴森的冷然。  ??联想起不少鬼魂和幽灵以及吸血鬼的可怕传说,之菁不由打了个寒战:太大意了,竟然忘了离开!  ??菲尔叫了一阵门,发现徒劳无功。他回头对之菁歉然地笑道:“是我的错,我太专注于和你的谈话,忘了时间和其他的一切。”  ??之菁想起自己是读心理学的,害怕是不该的,她调整了一下心态,以一种快活的语调对菲尔说:“这样也不错。我们可以领略和感受古堡在晚间安静时的状态。你是不是害怕了?”  ??菲尔摇摇头,赞扬说这个创意不错。两人重新走进古堡的各个房间。之菁从背包中取出一支手电,用来照明。  ??菲尔示意之菁关上手电,因为月光很清朗。  ??“你这束光在这儿晃来晃去的,会把别人吓死。人家会以为这儿出现了幽灵。”  ??“这么晚了,谁会看见?除了幽灵。”之菁笑着说,“我是想把他们召来,和我们一起跳舞。”  ??“你不害怕幽灵么?请不要把我的手攥得那么紧。”菲尔略有些揶揄。  ??“我喜欢幽灵。我今夜就睡伊丽莎的床,体验一番她所拥有的幸福感。我更希望她的灵魂附到我身上,使我也能成为如她那般千娇百媚的美艳女子。”  ??之菁说话间,他们就在伊丽莎的房间。之菁轻柔地掀开华丽的账幔,往那精致的眠床上一躺,很惬意地闭上眼睛。倦意和幸福的感觉袭上心头。  ??一个多世纪之前,伊丽莎应该就在这张床上与威廉相拥而眠。如今他们的爱已经成为追忆,他们的爱巢已经成为古迹,但那海浪敲击岩石的声音是千年不变的音律。在那音律中,之菁嗅到了伊丽莎留下的悠远的迷人香气。  ??“洁洁,不要破坏历史的痕迹。”菲尔把之菁从床上拉起,他严肃的音调破坏了之菁心中涌起的浪漫情思以及怀想。但他是正确的,之菁只能悻悻地下了床,德国人就是刻板,与他们在一起,很好的情趣,常被他们打断。  ??“那你说,今晚,我睡在哪儿?”之菁颇有怨气地说道。她确实是想在伊丽莎床上睡一觉的,这种独特的人生体验,是百年难遇的。那种冒险刺激中夹杂着浪漫和追忆的感觉,实在是令人神往的。  ??当然,之菁绝不会与菲尔同床,她没有如此随便和开放。尽管之菁是出生于八十年代的女孩,而国内很多评论对八十年代的女孩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认为她们把性和身体的快乐看得最重要,而缺乏一种对于情感的忠贞和负责态度。  ??之菁不是这种女孩。身体的快乐固然重要,但没有爱情,她不会交出身体。只有精神的愉悦才能带来身体的真实快感。她欣赏菲尔,但她并没有对之产生强烈的爱意,所以她希望他在床边的长椅上凑合一夜。  ??这个想法无疑是自私的。但之菁实在是太想睡在伊丽莎的床上了,而菲尔在房间中,可以给她极强的安全之感。如果没有菲尔,之菁也是没有这样大胆,一个人拿着手电,在阴森冷寂的古堡中悠然地走动和参观。  ??之菁终于放弃了自己的主张。很奇怪地,她不想使自己的形象在菲尔心中打折。毕竟,她是没有权利留在这个房间过夜的。她最后与菲尔回到了他俩原先谈话的那个隐秘角落,在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两人并肩靠着树干,把背包中所有的衣物披在身上取暖,兴致盎然地谈着话。  ??这是之菁生命中第一个不眠之夜。她同一个并不是太相熟的德国青年在这个浪漫又不乏神秘的地方,谈论着他们的人生与梦想,谈论着他们的国家和历史,谈论着孙中山和鲁迅,也谈论着俾斯麦与尼采……  ??黎明的曙光照耀在他们脸上时,之菁发现自己竟然毫无倦意。她相信,无论菲尔将来与自己关系如何,他们都会记住这个美好而难忘的秋夜。因为在这个秋夜中,他们的生命有了某种本能的默契与和谐。  ??第一批游客进来之后,两人悄悄地离开了古堡。在山道上等车时,之菁见到一种可爱的植物,碧绿宽大的叶儿衬着一颗颗娇艳欲滴的红果果,在清露的润湿下,非常美丽。  ??“这是铃兰。”菲尔告诉之菁。  ??“铃兰也能结果?”之菁对植物学的知识比较贫乏,她所知道的花名大多是小时候看的一部《花仙子》动画片中学到的。她当时还把那些花卉所代表的含义记录了下来。铃兰代表什么意思呢?之菁努力地从记忆中搜索,对感兴趣的东西,她向来记性不错。  ??想起来了,铃兰意味着幸福重归的喜悦。  ??之菁小心地摘下一颗小红果,握在手中观赏。  ??“难道,菲尔是我未来的幸福?”之菁暗暗思忖。她一直认为人有时是应该相信命运的,命中的定数是无法改变的。也许这颗铃兰果就提示着她的爱情机遇和人生转机。  
    第二章(1):扶苏王子    课间休息之时,莫莉把之菁约到校园的一角,有些兴奋地说:“我写了个剧本,准备到社区去义演,所得全捐到慈善机构。”  ??“是吗?”之菁也很兴奋。西方的学生很喜欢搞义卖义演之类的公益活动。之菁曾深受影响,她主动为住在她附近的一个精神抑郁的女子做过一阵心理治疗,尽管效果不是很好,但她很尽心。  ??剧本名为《玛丽莲梦露的爱情幻影》,写的是玛丽莲与肯尼迪、杰奎琳之间的爱情纠葛。之菁读了几页就皱起了眉头。她觉得这个剧本内容平淡,有些空洞,她一点都提不起劲。  ??“我是打算啊,我演玛丽莲,你演杰奎琳,怎么样?”  ??莫莉晃动着她的满头金发,得意地说着她的计划。她一向自认为有点像梦露,而承认她这个想法的人不多,所以她特意编了这个剧本,自己出演梦露,也算过过瘾,扬扬名。  ??“我演杰姬?”之菁颇觉好笑,她与这个伟大的美国第一夫人有相似之处么?好像没有。亏她想得出!  ??“对啊,我准备找理查出演肯尼迪呢。你觉得如何?”  ??之菁止不住笑了起来。理查?这个细高个小眯眼的男孩,与肯尼迪挂得上钩吗?这不是要把美国人民气个半死!  ??“莫莉,我的看法是,这个剧本可能不会太吸引人注意。义演要引起轰动,你必须得换个剧本。”之菁诚实地说道。  ??莫莉很不高兴,她嘟着嘴儿说:“连你也这么说。唉,可见,我确实没有当剧作家的天才。”  ??之菁安抚地拍拍她的肩,莫莉是个心地纯良的女孩,之菁乐意与她相交。  ??“洁洁,那我们不搞义演了吗?国际金融系上次义演了个《不爱江山爱美人》,为社区的孤老院募到了一千多元呢!”  ??“搞啊!”之菁沉思了一会儿说,“我们一定要超过他们。我来写剧本。”  ??之菁说话间已经想好了,大家喜欢看新奇的故事,故事中最好有爱情,若能把皇帝什么的拉进剧来,那是很吸引人眼球的!  ??为什么要写美国的故事呢?美国能有多长历史?应该写中国。中国的历史那么长,故事那么多,随便想一个,都能让憾动人心!中国的故事嘛,要么不写,要写就得一鸣惊人,让人回味无穷!就写《孟姜女哭长城》!  ??因为毕业论文准备得差不多了,所以之菁很认真地开始写《孟姜女哭长城》的剧本。写剧对之菁来说,不算陌生。比利在高中毕业典礼上与同学演的那个描写屈原爱国精神的《汩罗江畔的哀歌》,就是之菁写的。之菁当时的意愿只是宏扬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爱国精神,她没料到此剧引起很大轰动,比利的高中校长对此剧赞不绝口,他亲自接见了坐在观众席中的之菁,说她对于语言文字的驾驭能力非同寻常,这个来自遥远中国的女孩,在这个剧中,竟让他们了解到楚辞的精妙,了解到中国古代的礼仪,了解到中国人的爱国热忱。  ??校长说,之菁大学毕业后,可以留在他们学校中,为高中生开设中文课程。之菁没有想到,在国内读书时,她的作文向来不受老师的推崇,她甚至从没机会参加作文竞赛,现在无意中写的剧居然会大受欢迎,连她未来的饭碗都不愁了。但之菁婉拒了。比利高中毕业后即准备去中国留学,所以之菁决定结束大学学业后也回中国。相爱的人不该长久地分离。  ??现在自己毕业在即,比利已经移情别恋了。之菁并不愿马上回国了,她听父母说,现在的海龟(归)多得不得了,都成海带(待)了,他们都希望之菁拿到硕士学位再回国,或是干脆在新西兰找个工作再说。  ??之菁考虑良久,决心尊重父母的意见,她是个比较喜欢读书的女孩,既然父母都这么说了,她何乐而不为?只是,父母一直希望她读最热门的计算机专业,出国之前,她在上海交大读的也是这个专业,但她现在瞒着父母改读了心理学,之菁认为研究人的精神世界是件极其有趣的事情,她相信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将是中国未来最有发展的行业。之菁决定报考坎大最著名的格登教授的研究生。他是一位优秀的心理学家,曾给之菁他们上过课,他丰富的学识和独特有创意的理念使得之菁非常敬仰。  ??国外的大学对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颇为看重,而热心于公益事业更能使学生赢得好评。如果《孟姜女哭长城》能很好地展现人物性格以其心理活动,如果格登教授也能注意这个剧,之菁报考他的研究生基本有望了。因为之菁的专业成绩是相当优秀的。  ??《孟姜女哭长城》之菁写得很投入,除了描写孟姜女对万喜良的忠贞不渝,秦始皇的残暴荒淫之外,她也隐隐点出了始皇统一中国统一文字和度量衡等的历史功勋,但更重要的,是她塑造了一个总是被历史遗忘的悲剧人物——始皇的长子扶苏。  ??之菁把扶苏的仁爱和聪慧大加褒扬,对他与蒙恬之女的纯真爱情也刻划得十分淋漓尽致。在写扶苏的时候,之菁脑海中不时浮现出菲尔的脸庞。菲尔能有扶苏的仁爱和聪慧么?能有扶苏的至情至孝么?  ??之菁沉思着摇摇头,她觉得把菲尔与扶苏相比,实在是很荒谬。  ??一杯冒着热气的饮料放在之菁面前的桌上,之菁有些惊异地抬起头来,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不羁又略带一些野性的脸。  ??“是你,安迪?”之菁很是意外地站起身来。为了写作时宁静的不受人干扰的环境,她特意躲在学校图书馆的一个小角落中,关了手机。安迪是学校橄榄球队的队长,球技一流,长相也极富明星气质,很受女生欢迎和追捧。之菁曾经和同学看过他们队的比赛,印象很深刻,但他怎么会认识自己?  ??“洁洁,你在这儿都用功那么长时间了,不累吗?”安迪友好地看着之菁,纯净的眼眸中有着好奇和关切。  ??经他那么一提醒,之菁确实感到又累又饿,她关上电脑,把那杯饮料一饮而尽。那钦料很好喝,有着杏仁的味道。  ??“谢谢,安迪。真好喝。”  ??“这叫荷尔茶塔。”安迪很快乐地说道,又从身边的袋子中掏出一个面包,一个奇异果,递给之菁。  ??之菁觉得他快活的神情很感染人,她情不自禁地接过来,把这两样食品全消灭掉了。新鲜的面包中夹着香喷喷的火腿,奇异果也熟得恰到好处,她吃得很香甜。然而,吃完之后,她微笑着问安迪多少钱?之菁不是个爱沾便宜的女孩。  ??安迪笑着说:“这是我的贿赂。洁洁,我求你一件事。”  ??之菁扬起眉毛,很是疑惑:安迪能有什么事求她呢?  ??“我听说你在写一个剧本。”安迪说道。  ??之菁点点头。这大嘴巴的莫莉,居然把这事嚷得满天下皆知了。连安迪都闻风而来,这剧可千万不能写砸了!  ??“我想,这个,我想,在你的剧中,担任一个角色。好不好?”安迪有点紧张地看着之菁。  ??之菁本来想说选角色是莫莉的事情,把这事推脱掉。但不知为何,她看着安迪那张青春俊朗的脸以及明皎如漆的眼睛,有个奇怪的念头闪过之菁脑海:  ??如果,安迪饰演扶苏,会是什么样子呢?  ??“行啊,你就演戏里的扶苏王子。”之菁在那一瞬间决定下来了。  
           第二章(2):留学缘由    剧本的初稿一出来,之菁首先让维妮看,维妮一看就被剧情吸引住了,连夸之菁好文才!之菁谦虚地说那是因为我们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故事信手拈来。  ??“可是我见过很多的中国青年,他们连唐宋元明清都搞不清楚。”维妮口气中掩饰不住她的特别欣赏,“洁洁,你是个出类拔萃的中国女孩。”  ??能得到维妮这样的赞赏,之菁很快乐。要知道,维妮是个绝对的才女,她是在越南全国大学联考获第七名后公费选送英国留学的。在英国获硕士学位并考出ACCA证书后,她在一家著名的跨国企业任财务总监之职。她来基督城,是为了在当地筹建一家新的分公司,帮助培训当地的工作人员,建立一系列完备的财务体系。为了分公司能更好地运转,公司决定让维妮在基督城至少工作一年。  ??之菁是在市立图书馆遇见维妮的。基督城的图书馆依海而建,给人以气势磅礴之感。在里面看书,举目可见碧蓝广阔的大海;静心聆听,可以听见浪花冲击岩石的声音。之菁非常喜欢这样的环境,星期天要没事她总会去那儿。  ??图书馆的人不多,在靠海的那排座位中,有一个黑色长发清秀脸儿的女孩总有意无意地落入之菁的眼帘。偶尔她们视线相凝,她总是友善地向之菁笑笑,然后埋头专注地看她的书。  ??那天,之菁从图书馆出来,发现外面在下小雨。基督城的天气向来阴晴不定,之菁也没当回事,准备冲入雨中时,却被人拉住了。原来是她!  ??“淋湿了要感冒的。”她把伞举在之菁头上,关切地说道。  ??之菁吃了一惊,因为她说的是中文,虽然不很地道,但那语言让之菁备感亲切。  ??两人就这样相识了。之菁很钦佩维妮,她的英语操练得如同母语一般纯熟流畅,而她的法语水平也非常之高,维妮说中文是她正在学习的语言,她也完全有信心驾驭中文。  ??为着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中文的环境,也为了驱赶独住一套房子的寂寞,维妮邀请之菁与自己同住。之菁当时正和她那个斤斤计较的房东闹得不大愉快,谋思另搬他处。维妮的建议她马上采纳了。  ??之菁在第二天就搬着行李坐着维妮的宝马来到了维妮的住所。这幢两层小楼外型简洁古朴,但里面的各类现代代设施应有尽有,楼上多余的那个雅致宽敞的房间,从此就成了之菁专用的了。拉开窗帘,可以看到花园中的盛开的各式鲜花。  ??之菁很满意她的新住所,她想照惯例与维妮写一张合租协议,但维妮却拒绝了。她说,合同与协议这类东西对付的是不讲诚信没有素质的人,而她相信之菁不是此类。何必多此一举呢?维妮甚至没有要之菁分担房租,她只要求之菁每天放学回家后同她讲一小时中文。  ??之菁在中国的留学生中,是个不大合群的女孩。她以往同别人合租,最后总是闹得不欢而散。最主要的原因是,之菁看不大惯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少来新西兰留学的学生家中都是有钱的,他们喜欢玩,喜欢闹腾,而之菁喜欢安静,她是个专注于学业的女生。  ??之菁同维妮相处得非常愉快而融洽。维妮每天开车送之菁上学,下午又把她接回来。在生活中,维妮也一直像姐姐一样照顾着之菁。有着优厚年薪的维妮,从来不为经济发愁,与之菁出外,总是她买单。之菁非常感动。自从与维妮合住,她的开支锐减,生活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以你的优秀,你完全可以到美国或英国去留学。为什么来新西兰呢?”维妮常常不解。  ??“我真的很优秀吗?”之菁常常怀疑自己。很多中国学生,都是因为考不上国内的一流大学,英语又不好,无法去美国英国镀金,才去澳大利亚新西兰镀银的,但之菁不是。她从小就是个学业优秀的女生,十七岁时考上了上海交大。然而,之菁的亲友很少夸奖她,原因是,之菁伯父的女儿,比她大三岁的堂姐之蓓,永远是她生命中难以逾越的标尺!  ??之蓓的优秀,是令人咋舌的!她在十八岁时就考出了托福657的高分,在复旦的生命科学院读了两年书后,她又考出了GRE2350的高分!这个成绩,据美国考试协会说是“无法用人的头脑考出来的”!所以之蓓很快申请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硕博连读的资格以及每年三万美金的奖学金,从上海直飞美国。  ??之蓓的光芒太过耀眼,以致于之菁从小就生活在她的阴影和压力之下。有了之蓓这样的参照物,之菁的父母甭提有多气恼了。更为气恼的是,之蓓的父亲当年初中毕业就插队到江西,之蓓的母亲才小学毕业,是当地一个敦厚老实的农村妇女,他们的文化程度远不及在医大和师大毕业的之菁的父母。之蓓小时候也没学过钢琴绘画英语书法之类的东西,她在十六岁照政策回到上海时,完全是个土头土脑的乡下丫头。  ??之菁的爷爷奶奶去世早,之菁的父母作为之蓓在上海惟一的亲人,收留了她。他们起初对之蓓很好,希望之蓓能在学习上多帮帮之菁,两姐妹一同比翼齐飞。然而,之蓓是个除了读书之外,对任何东西都漠然置之的女孩,惜时如金到连自己的生活都懒得打理,平日间与之菁说两句话都嫌烦的,当然指望不上她与之菁一同分享学习心得了。  ??之菁的父母的热情由此冷却下来,到后来渐渐冰凝。之蓓似乎也没时间细究和生气,她只是发奋读书,考上复旦后几乎也绝足不登之菁家的门。之菁始终很钦佩之蓓发奋上进的精神,之蓓的优秀绝伦给了之菁在其他同学面前炫耀的资本,但同时也给了她重压。  ??之蓓去美国时,之菁在交大读大一。一年后,十八岁的之菁厌倦了父母老提之蓓的出色,也觉得自己对这个热门的计算机专业毫无兴趣,读得既吃力又没劲,她于是向父母提出想到国外去读书。出乎意料的是,父母竟一口答应了。  ??尽管之蓓在美国,但美国的喧嚣是之菁不喜欢的。尽管她的托福也考了617分,申请个一般的大学绝对没问题,但她并不想去美国。美国,是只有之蓓这种“不是人脑的超人头脑”合适的地方。而且之菁有种可笑的不能说与人知的怪念头:美国差不多人手一枪,万一哪天走在街上被个心情激愤的美国佬不小心崩了咋办呢?  ??原先之菁是想去欧洲的,法国的巴黎是她梦想的天堂。但想想英语念得半不拉叽的,又改读法文,很不现实。英国的费用太高,父母的承受能力有点问题;荷兰的学校可供选择的专业不多……  ??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去了新西兰。最主要的理由是:母亲的好友何阿姨的女儿钱伊雯也在新西兰,据她说那个靠近南极圈的国家环境非常幽雅,教育沿用英式,相当正规,而且那儿的人们很友善热情,打工机会也多。伊雯不仅自己负担了学费和生活费,而且每三个月还定期给何阿姨寄钱过来。  ??之菁就这样去了新西兰。在基督城她待得很满意也很顺心。尤其令她骄傲的是,她是为数极少的拿到奖学金的中国学生之一,而且她一度受挫的自信在这儿慢慢得到恢复。但之菁并不认为她很优秀。  ??“维妮,能去美国读书的只能是我姐姐那般优秀的女孩。她是国色天香的牡丹花,我呢,只是给她作陪衬的芍药花。”  ??维妮笑了,时常听之菁提起她优秀绝伦的姐姐之蓓,她隐隐的好奇。维妮是有些不服气的,中国最好的大学是清华北大,而之蓓上的不过是复旦,何至于让之菁这么张扬呢?  ??“你姐姐还在美国读书?”维妮问。  ??“她去年就获得博士学位了,回国后在北京一家生化科研公司搞研究。”之菁答道,她与之蓓向来联系很少,但之蓓的信息她还是很清楚的。  ??维妮微笑了一下,之蓓亦不过如此。真正的人才,美国会舍得放么?  ??“我下个月可能去北京出差,你有什么东西带给她么?”  ??维妮想以此机会结识一下之蓓。  ??之菁沉思了一会:“好啊,你就别费事了,到北京的超市买一堆奇异果,告诉她我让你从新西兰带过来的。”  ??“这成吗?”维妮犹豫地说道,“她不知道飞机上是不让带水果的吗?你还是买一些中国没有的东西让我带给她吧!”  ??“她没空琢磨。”之菁笑笑说,“维妮,我们中国现在可是什么都有,呵呵,实在不用费尽心机万里迢迢带东西回去。”  ??“好吧。”维妮顿了一下,“我还想去看看北大,看看比利,你不介意吧?”  ??之菁摇摇头,她的神情罩上了一层淡淡的忧伤。为了掩饰自己,之菁走到楼前的花园中。花园中有不少花儿在秋阳中张扬着她们绚丽的花瓣儿,但之菁并没有注意她们,她径直走到一株植物前。从上面折了一根枝条,放在维妮手里。  ??维妮知道那植物叫迷迭香,是比利临走前特地把它植在这儿的。迷迭香意味着永恒的爱意,这是比利对他和之菁爱情的美好祝愿。比利离开基督城时正是初春,迷迭香打着淡紫色的小小花苞。维妮总觉得那小小的花苞和小小年纪的比利,承载不了之菁深沉纯洁的爱情。果然,在万物萧瑟的冬日来临之前,他们的爱已经不复存在。  ??不过,这迷迭香还是大有用处的。用来炖肉烤鸡,是非常好的原料,而且它那清新的姜花香味,能够驱虫和净化空气。  ??维妮曾问过之菁,比利是从哪儿搞来的迷迭香。在新西兰,薰衣草随处可见,但迷迭香并不多见。  ??之菁回答说:“在他母亲的庄园中。”  ??她告诉维妮,比利的母亲艾莲娜,是个酷爱迷迭香的女子。她曾买了一块地,上面种满了迷迭香。  ??“那儿美得简直无法让人形容,那一大片迷迭香散发出的浓烈香气,能够让人晕倒。”之菁这样描述过那个庄园,她那如清夜寒星般美丽的眼睛中闪着迷醉。  ??“把这带给比利吧,但愿他还记得我。”之菁黯然说道。守望中的爱情早就在岁月流逝中流失了令人迷醉的芬芳,如同一朵深秋的莲花,没有了夏日的亭亭丰姿,只余下结着莲子的莲蓬,而莲子里面,包着的是,清苦的莲心。  ??
       第二章(3):孟姜女哭长城    征求了不少同学的意见之后,《孟姜女哭长城》这个剧最终才定下稿来。这之中,菲尔给了之菁不少中肯而切实的建议,使得之菁深受教益。剧本被人一致看好,实际效果也相当不错。刚演两场,就好评如潮。  ??饰孟姜女一角的自是莫莉非属。她这人有表演欲望,更有表演天才。演扶苏的安迪,演得也非常自然贴切。之菁本来不想担当任何角色,但莫莉非要劝她演蒙恬之女柔嘉,之菁想反正柔嘉的戏份非常少,而与那个总能让女孩子尖叫的男生安迪演一下对手戏,或许很有意思,所以她就同意了。而演那个始皇的,是之菁他们的老师,安卡拉。年逾五旬的安卡拉是自荐出演始皇的,他认为能头戴王冠,过一下中国皇帝的瘾,特刺激。  ??戏在广场中央开演,观者无数。两旁十个募捐箱中,塞满了钱币。三场下来,数额就达到了四千多。之菁认为可以适可为止了,但其他的人都不同意。大家都上了瘾,一致要求演下去。甚至决定借用附近剧院的场地。  ??那时已是六月,毕业论文刚刚答辩完成,大家都有闲心和闲情。安迪虽然比之菁低一届,但也是兴致勃勃,全然没把即将来临的期末大考放在心上。  ??戏又加演了七场,筹集到一万五千元之后,大家才罢手。安卡拉征得之菁他们的同意之后,决定把这个剧作为保留节目,准备留给下一届的学生排演。  ??因为演的是中国古代的故事,古代服饰的展现也是此剧一大亮点。上次《汩罗江畔的哀歌》中的服饰全由伊雯设计,伊雯读的虽然是化学,但她喜欢绘画,对服装设计有着很新的思路,这次之菁想到的也是她。但伊雯说她近日特忙,没有闲暇。正巧海因斯夫人的侄女,在奥克兰大学读服装设计的黛茜写来电邮毛邃自荐,还把她从网上下载的关于中国古代服饰的一些知识和她的一些想法同时寄过来。之菁见她态度极为认真,人也极聪明颖慧,便放心地把此事交与她。  ??黛茜果然没有辱没使命。不过服饰的设计毕竟是很花心思也是很花金钱的,何况黛茜又为此事特地从奥克兰飞过来。所以同莫莉等人商量后,之菁给了黛茜三千元的费用,新币同人民币的汇率为1:6,黛茜所得等于是人民币一万八,这个酬劳不算少。其他的开支,诸如道具呀,餐费呀,化妆呀,满打满算也就花了三千,余下的九千元,三千送孤儿院,两千送敬老院,四千捐给了他们所在的大学,作为教育基金。也算是留给学校的毕业礼物吧!  ??人在忙碌和充实中会感觉精神愉快,剧本的成功,冲淡了之菁对于比利移情他人的伤感,她相信这世上还有很多男孩远远胜于比利。所以在毕业典礼结束那天,她兴奋地打电话给母亲。之菁是邀请父母来参加她的毕业典礼的,她很想让父母看到她荣光焕发地领取学士学位的样子,分享她作为一个优秀毕业生的骄傲。然而,父母并没有来。  ??“妈妈,我毕业了!我给你的邮箱发了一张我戴着学士帽的照片,你要记得和爸爸一道看哦!我们校长不仅拥抱了我,吻了我,祝福我,而且还鼓励我说,我是个很有前程的优秀女孩。妈妈,你在听吗?”  ??母亲的欣喜也是由衷的,但她的声音似乎在极力掩饰着什么。快乐中的之菁敏感地觉得家中出了什么变故。但既然母亲不愿说,她也不愿追问。之菁转手打了个电话给何阿姨。  ??从何阿姨口中得知,做骨科大夫的父亲被人检举私拿医药器械回扣高达七十七万,被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现已被刑事拘留。  ??之菁一下傻了,她从小敬重的父亲竟然会为了金钱做出这等事情!之菁感到羞辱,她在国外读书所花的钱竟然大多是不义之财!  ??“你妈妈很伤心,她之所以没跟你说,是怕影响你学业。她希望你不管如何,最好还是读研究生。你爸爸的事情她会想办法的。”何阿姨好心地说道。  ??之菁上网查了些关于法律方面的事情,她思索了很久,还是打电话给母亲,详细问清了父亲的事情。母亲说,只要把钱退赔出去,父亲就不会判得太重。她已经把家中新买的一套住宅卖掉了,得了一百一十万,除了退赔回扣之外,她还有足够的富余可以让之菁读完研究生。  ??“可是你住哪儿呢?”之菁不免担忧。以前的老房子早付了新房的首付,新买的房子一旦卖掉,母亲的安身之所何在呢?  ??“我没关系的,我可以租房子住。”母亲故作轻松的声音令之菁心伤。她想说,我不读研究生了,回去找个工作,帮母亲一同分担生活的艰难,去探望狱中的父亲。之菁心中有很深的负疚感,她总觉得父亲的糊涂,是因为她的缘故。如果她不在国外读书要高额消费,如果她不是那么专心于学业,多去打打工,缓解一下父母的经济压力,父亲何至于对金钱贪婪到这种地步呢?  ??“你不要回来,之菁。你回来也没用,顶不上事。”母亲很坚定地说,“一来一去,这机票钱很贵。你还是省下这钱吧!”  ??之菁只好把想法咽下,她知道母亲是个要强的人,她若不把硕士文凭带回家,母亲是不会高兴的。当然,母亲更希望之菁早日拿到新西兰的绿卡。  ??搁下电话,之菁心头很沉重。她凝神窗外,外面正飘着雪花。六月飞雪在中国根本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处于冬季的新西兰,也属于冬暖夏凉的海洋性气候,很少见到下雪。  ??“洁洁,你还在褒电话呢?快来快来,吃饭了!”外面传来维妮他们的喊声,之菁连忙走出房间。  ??为庆祝之菁的毕业,为庆祝《孟姜女哭长城》的成功,维妮亲手下厨整了一桌好菜。两个女孩平日忙于工作学习,习惯了面包牛奶黄油果酱火腿香肠的西方饮食习惯,但在节假日,她们还是会亲自动手,炒些菜来改善伙食,慰劳她们的东方肠胃。  ??当然,享用这些美味的,不只是之菁和维妮。与之菁四年前同机抵达基督城的星海,他比之菁大三岁,在国内读过大专,因为工作不合意,父母只好取出多年的积蓄,送他来新西兰。现在星海也从林肯大学毕业了。  ??星海是个眉目清秀的上海男孩,手很巧,人也很灵活,与之菁始终保持着不咸不淡的友谊。他每年回一次上海,回去时总去一趟之菁家,把之菁带给父母的东西带去,带回父母给之菁的东西。他常常说很佩服之菁,因为之菁在出国的四年间,没有回上海一次。不过之菁知道,星海更佩服的是维妮,他看维妮的眼神充满了满心的欣赏和炽烈的爱慕。  ??当然,既然邀请了星海,维妮同时也邀请了菲尔同来。女孩子们喜欢男女比例最好一致,这样玩起来有意思。  ??“今天实在是个好日子,听说世卫解除了对北京的禁令。”星海眉飞色舞地说道,“看来我们中国的领导人真是厉害啊,把非典控制住了。”  ??北京,非典,这两个词不由自主令之菁再次想到比利。加上刚才父亲的事情引发的痛苦,之菁一时无法渲泄,她止不住掉下泪来。  ??星海一直注意的是维妮,没看到之菁的泪。但菲尔与维妮都注意到了。  ??“有什么不好的消息吗,洁洁?”维妮关心地问道。  ??“家里出了点事,不过不要紧,一切都会过去的。”之菁不想影响他们快乐的情绪,她勉强笑了笑,挟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维妮,你的手艺又长进了。”  ??维妮推了推星海:“哪儿呀,是他做的,我一直在打下手。”  ??菲尔正在尝水煮鱼,他做了个很享受的动作,然后说:“这等美味佳肴,你打我巴掌我都不放啊!”  ??大家全笑开了。维妮挤挤眼睛说:“所以中华美食才享誉天下啊!菲尔,你真应该娶个中国女孩做太太。”  ??星海和菲尔顺着话意盯着之菁看,之菁被看得不自在起来,她说:“是啊,菲尔,伊雯会做好多好吃的,什么芒果鸡柳啊,橙花带子啊,木瓜雪耳啊,椰子竹丝鸡啊……”  ??菲尔本来在热切地看着之菁,听到伊雯的名字,他收回目光,有些黯然地说:“没有这个福分。”  ??气氛有点不和谐,维妮连忙招呼大家吃东西,顺便问星海毕业后打算做什么,才把话题扯开。  ??星海说,他打算在基督城开个网吧。维妮不住地摇头,基督城的人们似乎很少有喜欢上网的,网吧的生意肯定清冷无比。但星海很有信心,他说,网吧肯定会有很好的前景。  ??“但你没有绿卡,怎么经营?”之菁问道。她也很关心星海,她希望这个与她来自同一故乡的男孩子能在异乡施展才华。  ??“这个我会找律师询问的。一切都应该没问题的。”星海开始说起自己对未来的规划,这个读工商管理的男孩,一意想从异乡的网吧生意起步,从而实现自己辉煌的商业梦想。  ??有梦想的人生永远是充满希望的,之菁从星海的言语和举止间感染到一股力量。既然父亲的事情她现在帮不上手,那么她应该努力争取成为格登教授的研究生,等毕业后,她要回中国,她要开设心理诊所,让前来咨询的人们的满面愁容转成轻松明朗的笑靥。她要成为一个著名的心理学专家,她要超过格登教授!  ??之菁给母亲写了一封长信,把自己的一些情形告诉母亲。她知道自己是父母的精神支柱,惟有自己振奋精神,才是对父母最大的安慰。  ??在网络流行的今天,之菁是罕有的常以手写书信与父母保持联系的女孩子。她不是没有电脑,不会打字,不会发邮件,她深切了解现代科技的便捷,但她总觉得亲笔书写的信,传递出的亘古不变的血缘至情更为古朴更易感动。  ??
       第二章(4):伊雯的噩梦    维妮七月份去北京出差的那些天,之菁除了准备给格登教授的自荐材料,准备格登教授亲自主持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之外,她开始浏览起各类兼职的工作信息。  ??不少留学生总抱着体验社会的想法出外打工,然而之菁一直认为,该读书时就该专心读书,体验社会有多种方式,并非一定要打工。这想法也许与她家境比较优越有关。  ??超市收银和校园清洁这类工作较多,之菁却觉得不合适自己。她想起比利学校校长曾经的盛请,她想自己若是每周给高中生开一堂中国文化课,既传播了中国文化,又不至于影响未来的学业,岂不两全其美。但她给学校校长的信件却迟迟没有回音。  ??菲尔经常过来看之菁,他的火热攻势令之菁有些抵挡不住。在寒气逼人的冬日中,有一双炽热的燃着爱火的眼睛关注你,那是非常温暖和惬意的。但是伊雯怎么办呢?想到伊雯,之菁就强迫自己对菲尔的热情冷却下来。  ??伊雯那天来看之菁,脸色相当不好,心事重重的。之菁小心地问她出了什么事情?她悲伤地说:“艾琳死了。”  ??艾琳?之菁失声叫起来。艾琳是一个农场主,农场尽管规模不大,但也是一片沃土望不到边。她养了很多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那些来自苏格兰的狗,给她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伊雯一度在艾琳那儿打过工。为了体验那种田园牧歌似的生活,之菁曾经去过那个农场,见过那个三十五岁左右的单身女子。之菁在农场度过的那个夜晚,在她生命中留下了难以忘怀的烙印。  ??“她死得有点莫名其妙。”伊雯的声音中有着悲凉。  ??“不要这么想,生命本来就是脆弱的。”之菁安抚地拍拍伊雯的肩。她知道,艾琳是伊雯生命中的财神,但也是她生命中的噩梦。之菁认为,艾琳的死,对伊雯来说,应该是件好事。  ??伊雯抱住之菁,哭了起来。从她发抖的双肩中,之菁感受到她的无助和凄凉。  ??她抚着伊雯的黑发,任她哭泣。  ??许久,伊雯才止住哭:“洁洁,她的死因警察还在调查之中。”她顿了顿,说:“也是我合该倒霉,艾琳死的那个晚上,我正好在她家。”  ??“哦?”之菁在伊雯泪花盈盈的美目中察觉出惊恐和紧张,“是不是他们怀疑你了?不会吧?”  ??伊雯摇摇头:“这怎么可能?你认为我……”  ??之菁赶紧否认,她当然不相信艾琳的死与伊雯有任何牵连,但生命可疑地结束,调查死因是警察的职责。伊雯不该惊恐的,或许,死亡本身就是件令人惊恐的事情。  ??等到伊雯稳定情绪,她主动从冰箱中取出食品,帮之菁做晚餐。之菁趁此打电话给菲尔,要他今天不要过来,伊雯在此。  ??“她在这儿跟我有何关系呀,我看的是你。”菲尔回答道。不过,他最后还是接受了之菁的建议,没有过来。  ??“和情郎打电话呢?这么神秘兮兮的。”伊雯问道。她的情绪释放过之后,心情明显好转。  ??“哪有啊!”之菁忙不迭地否认,“我跟我妈说话呢!”  ??“说的是你爸爸的事吧?”伊雯很关切地问道,“洁洁,不管怎么样,你比我幸福多了。毕竟你爸爸还在,而你妈妈很爱你,也很坚强。”  ??之菁点点头。伊雯说的是事实。这个出生在香港富商家庭的独生女,从小豪宅名车菲佣,她打个喷嚏,至少得有三十个人跟着感冒。她过十岁生日时,父亲重金邀请了著名歌星为她唱生日歌。可惜好景不长,伊雯十六岁时父亲投资的白银期货不仅赔光了所有家产,还赔上了父亲的性命。伊雯和母亲万不得已,回到上海,靠亲友救济为生。由于无法跟上内地的学习进程,伊雯非常苦恼。而母亲除了愁眉苦脸暗自嗟伤之外,无一技所长。这个昔日靠姣好容颜赢得富商爱情的女子,未曾想到生活会有这般的变故,很是束手无措。幸而后来伊雯远在新西兰的姑妈伸出援手,伊雯很顺利地去了新西兰。临行前,母亲说:“孩子,我这一生全靠你了,你一定要找个富翁,让我过好日子。”  ??伊雯知道,母亲过惯了安逸享乐的日子,根本无法安于清贫生活。现在她既然人老珠黄,那就只能寄希望于女儿。她相信,女儿的洋学历,以及自己遗传给女儿的姣美面容会帮助她实现后半生的幸福。  ??然而,新西兰并非遍地是黄金,也并非是钻石王老五的地盘。伊雯在姑妈家的日子让人难以置信。她简直是一个光吃饭不要钱的女佣,姑妈一家对她很刻薄,她根本没有时间好好读书。幸好她还有股子韧劲,两年后总算考出了雅思5。5,进了林肯大学的预科,也就在那时,她认识了艾琳,她为她工作,艾琳给她的报酬很高,使伊雯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她不仅从此衣食无忧,摆脱了姑妈的控制,还经常寄钱给她那个抱怨清苦生活的老妈。  ??也许,温室中的花朵在暴风雨的侵袭之后会开得更为绚丽,之菁曾经一直用这样钦佩的目光看待伊雯。然而在农场住过的那个夜晚过后,之菁的钦佩从此改为同情。她明白伊雯的扬眉吐气是有沉重代价的。  ??“比利还好吗?他在北京待得如何?前阵子非典,我以为他会逃回来呢!”伊雯见之菁眉头紧锁,似有不乐,有意岔开话题。  ??“他很好,很健康也很快乐,他爱上了别人。”之菁平淡地说道,同时期待地看着伊雯,“如果,菲尔爱上了别人,你会如何?”  ??伊雯的回答令之菁震惊。伊雯说:“他敢!我会先杀了他,再把他爱的女孩杀掉,然后自杀!”  ??之菁感觉浑身上下冒着冷气,竟自哆嗦起来。看来,自己与菲尔的情感不现实,只能放弃。  ??“可是,我会真心地祝福比利。”之菁轻声说。  
        第三章(1):心醉的快感    比利很相信一见钟情这个词。他第一次见到之菁,还是个不满十六岁的小男孩。那天,他照以往一样,蹬着辆破自行车,给海因斯家所在的那片区域送报纸。这是他在课外打的一份零工,纯粹是为了挣几个零花钱。  ??在海因斯家的花园里,他看到一个穿着淡紫色毛衣和深蓝色长裤的女孩,正手握书本在沉思。她身材纤秀,仿佛一枝亭亭玉立的紫罗兰。迪克兴奋无比地告诉比利,那是刚来他家的中国女孩。  ??比利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那女孩,他甩开迪克,径直走到女孩面前,伸出手介绍说:“嗨,我叫比利,认识你真高兴。”  ??女孩突如其来地愣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她笑吟吟地握住比利的手:“你好,认识你我也很高兴。我叫姐姐。”  ??女孩说着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她的英语说得很好,但“姐姐”这两个字她是用中文说的,比利误以为她的名字就叫“姐姐”,他发不准第三声,就叫成了“洁洁”。  ??洁洁于是很快乐地笑起来,她摸摸比利的头,说他是个很有趣的小家伙。比利辩解说,他不是小家伙了,再过两个月,他就满十六岁了。  ??迪克这时也跑过来,他扯住洁洁,说她答应过今天讲故事的。比利很想听洁洁讲的故事,但他的报纸没送完,他请求他们等一等,等他送完报纸再讲故事。  ??迪克有些不满意地嘟起嘴,不过洁洁还是含笑同意了。比利急急忙忙把剩下的报纸一一送完,然后回到海因斯家。  ??洁洁告诉他们,今天是农历七月初七,是中国的七夕节,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她给他们讲了牛郎织女的故事。兴许是担心自己的英语表达,洁洁讲得比较慢,她的嗓音清甜好听,如瑶池深潭般清澈的眼睛极富表情,比利被深深打动了。回到家中,比利满脑子想的都是洁洁和她的故事。  ??比利选修过一点中文,但学得并不专心,所以成效不大。自从认识洁洁后,比利对中文的学习兴趣与日俱增。他常常把海因斯家的报纸安排在最后送,而送完之后,他就缠着洁洁讲故事。兴许洁洁很高兴有锻炼英语口语的能力,所以她总是满足他。再后来,洁洁的故事成了他们交往中最重要的内容。即使洁洁考上大学,学业较重,但只要比利要求,她总会讲故事给他听。  ??比利认为自己就是因为那些故事爱上洁洁的。他崇拜洁洁,这个秀美白净的聪慧女孩,竟然会知道这样多的故事!洁洁一开始讲的较多的是民间故事,什么白蛇传啦,劈山救母啦,神笔马良啦,但后来她讲了很多历史故事,诸如荆轲刺秦,卧薪尝胆,昭君出塞,文姬归汉,等等。  ??比利每次都听得很痴迷,他羡慕洁洁,她出生成长的中国有如此优秀灿烂的文化,他决心要好好学中文,以便将来亲自领略中华文化的魅力。  ??慢慢地,比利可以用中文与洁洁沟通了,又过了一阵,他能听懂洁洁用中文讲的故事了,再后来,他能用中文把洁洁讲的英文故事准确地翻译出来。因为洁洁,比利的中文水平突飞猛进,令人惊叹。  ??洁洁成了比利从少年到青年最重要的人物,因为洁洁,比利忽视了不少倾慕他的同龄女生送来的爱之秋波。比利认为他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刻,就是把头靠在洁洁膝上,听着她用天籁般美妙的声音从樱唇中吐出,感受到她纤柔的手指抚弄着他的头发,那种心醉的快感从头皮流传到全身。  ??当然,讲故事和听故事虽然是他们生活中的主要内容,但并不是惟一内容。他们也经常结伴去海边游泳,去山上滑雪,去风景灵秀之地野餐,去漠漠旷野远足……生活应该是丰富多彩的,人生是美好快乐的。  ??比利转眼间就十八岁了,他已经从一个活泼可爱的少年成长为一个英姿勃发的青年。他对异性的身体充满了渴望和好奇。父亲告诉比利说,他可以和任何一个女孩做爱,完成从男孩到男人的质的飞跃。但是,那个女孩子,一定是他真心喜欢的。因为性应该是美好而令人愉悦的,童贞的可贵和情感的真挚,只有在自己心爱的女孩身上,才能留下生命中最完美的记忆。  ??“她可能并不是与你共渡一生的伴侣,但她一定得是你现在最爱的。”  ??自己最爱的是谁呢?比利想都不用想,就确定是洁洁。洁洁的聪慧美丽,使他看任何女孩都黯然失色。他决意要把童贞献给洁洁。然而,她爱他吗?  ??比利相信洁洁是爱他的,洁洁与他在一起时,总是很快乐。而且,她身边并没有过从甚密的男友。洁洁肯定会接受他的!  ??父亲对比利的爱情计划提供了很多建议,最主要的是不能在激情中迷失自己,让女孩怀孕。而母亲则微笑着说:“你们可以到我的迷迭香庄园去,我会帮你们把一切安排好,让你们尽享美好时光。”  ??比利开心地搂住母亲。他怎么没想到去那儿呢!  ??周末的下午,比利开车把洁洁带到了迷迭香庄园。十月中旬,正是春草绵芊春意欣欣的时节,而此时的迷迭香,正值花期。迷迭香的花朵非常小,紫蓝色的小花朵羞涩而安静地躲在叶片中间,很不显眼。然而,它的香气浓郁而沁人肺腑。  ??洁洁还是头回看见迷迭香,而且是那么一大片的迷迭香,她非常陶醉地在花间的小径上来回奔跑,快活的神情不喻言表。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袖连衣裙,仿佛花丛中一朵清新淡雅的茉莉,轻灵飘逸。  ??“太美了,比利,你以前为何没带我到这儿来呢?”  ??“我在等一个神圣的时刻。”比利认真地说,他从旁边摘下一根枝条,“闭上眼睛,洁洁,我送你一件礼物。”  ??洁洁听话地闭上眼睛,她伸出双手,以为比利会把这根枝条送给她,但她想错了。  ??比利没把枝条放她手上,却在她脸上印了一个吻。  ??洁洁有些受惊似的睁开眼睛:“哦,比利!”  ??比利凝视着洁洁,他眼神中燃烧的爱欲的烈焰使洁洁垂下眼帘,从洁洁满面的红晕,从她激烈起伏的胸脯,可以看出她同样在激动着。  ??“我爱你,洁洁。”比利说着,幸福地拥住了洁洁。抱着洁洁娇美柔软的身体,亘古欲念的野火在比利青春的脉管中兴奋灼热地燃烧,他吻着洁洁黑亮的发,吻着她樱红的唇,吻着她优美颀长的颈……所有的感受都是全新的,都是令人兴奋的,但他试图解开洁洁背后的连衣裙钮扣时,她用力推开了他。  ??“比利,我比你大两岁半呢!你真的,真的爱我吗?”  ??比利毫不迟疑地点着头:两岁半的年龄,是他们无法逾越的爱的障碍吗?不可能的。满天的彩霞都可以证明比利是爱洁洁的。  ??比利解开他的衬衣,他胸前有ZJ两个字母,是他请人刺在那儿的。洁洁是融入他生命的第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应该融入他的血肉中。除非他的血干了,肉毁了,这个铭心的名字才会从他记忆中消除。  ??洁洁轻轻地抚着他的胸,她眼中充盈着感动的泪花。  ??在夜晚,在那幢缭绕迷迭香怡人气息的屋子里,在那张洒满玫瑰花瓣的大床上,他们拥有了彼此。  ??洁洁花一般雅韵的身子,洋溢着青春少女的脂香,她的唇呢喃着爱的语言,纤柔的手指,在比利光裸的背上弹奏着爱的曲目。她柔软得像一片湖,任比利激跃的瀑布向她的深潭一次次砸下去,砸下去……  
第三章(2):爱情之茶    清晨,比利醒来时,洁洁仍在酣睡。遭遇了爱情的燃烧,再平常的女子都会放谢出耀眼夺目的美丽,何况,洁洁本来就是个美丽的女孩,她看起来就像是个天使。  ??比利轻轻地下了床,从冰箱中取出面包牛奶,把牛奶热好,把面包烤好,涂上樱桃酱。母亲把一切准备得那么无懈可击:食品,床单,浴衣,鲜花……比利心中涌起对母亲的无限感激。  ??洁洁是坐在床上吃早餐的,因为比利不让她下床。那两天,他们除了吃东西上卫生间之外,大多时间缠绵在床上。比利喜欢洁洁静静地伏在他胸前,倾听他的心跳;喜欢她柔曼的手臂缠绕在他身体上;喜欢她炽热的满含柔情的香吻;喜欢她听他说“我爱你”时沉醉的神情……  ??洁洁说,她第一眼看比利,就觉得他很像她心仪的球星劳尔。比利说,母亲也喜欢劳尔,但不喜欢他的太太马曼。洁洁说,她也不喜欢马曼,劳尔的眼光真拙。比利说,我的眼光可是比劳尔好得多了。洁洁说,你比劳尔可爱多了,比他青春,比他有活力,比他聪明。两人从劳尔说到比利的母亲艾莲娜。她是西班牙人,二十年前去新西兰旅行,遇上比利的父亲,两人一见钟情。艾莲娜从此就留在了新西兰,思念故国和亲人时,她就会来这里。  ??“母亲说,她家里有个很大的农场,那儿有块地,专门是种迷迭香的。所以她回西班牙时带回了种子,在这儿买了块地种迷迭香。”  ??比利从迷迭香的枝条上摘下一朵小小的花儿,把它放在洁洁胸前。在现代的南欧,迷迭香仍然是表示爱慕之情的花卉,新娘的花冠上总是装饰这种花朵,意味着女性的持久爱情,而男性的荣耀和忠诚,是用月桂表示的。  ??“可是,我记得,黄色的月桂,代表的是背信。”洁洁沉思着说,“比利,你会永远永远爱我吗?”  ??永远这个词,对年轻的比利来说,太沉重了。他想了想说:“洁洁,我会永远对你真诚。”  ??他们说话时,喝着一种口感醇香的花茶。那花儿一遇沸水,即鲜妍地盛开起来。比利说,那是他母亲最爱的一种花茶,每年她的朋友都会给她寄。而这种茶,产自中国。  ??“中国?”洁洁觉得不可思议,她怎么从来没见过这种花茶呢?  ??“你们中国地大物博,你自然不可能样样都尝到啊?”比利笑着说,“母亲说,这叫爱情之茶。”  ??“是你取的名儿吧?”洁洁说,“我可不信花茶会取这种名字。”  ??比利搔搔头皮,不好意思地笑了。其实他也不知道这茶叫什么名字,只是觉得这种会开美丽之花的茶,让他联想起他们心头盛开着的爱情之花。  ??他们两个,在此后将近一年的日子里,过着快乐的心心相印的生活,直到比利决定去北京留学。很巧,比利离开的那一天,正是农历七月初七,距两人相识,正好整整三年。比利和洁洁都认为:离开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尽管有千般不舍万般无奈,但洁洁还是毅然把比利送上了飞机。  ??“等着我,我明年毕业后就回中国。”洁洁带着鼓励的微笑对比利说,“好好读书,你会让我骄傲的!”她说着便从脖子上取下一个红丝绳系的翡翠平安扣给比利戴上。这是个很精美的饰物,澄清中透出云雾状的“福”字,水色迷蒙。扣的正心有一个孔,清冽的空气在孔中穿行,染出一丝青黛。比利知道,这是洁洁的外婆在她离开上海时亲手为她戴上的,她希望她心爱的外孙女平安幸福。  ??现在,洁洁把她这个从不离身的饰物送给了他,可见,自己在她心中的比重。比利非常感动,他紧紧地拥抱着洁洁。千言万语涌在心头,却哽咽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然而,比利却终究辜负了洁洁的深情。  ??思念可以用电话,用MSN,用书信,用穿越万里之遥的表明爱意的礼物来彰显来排遣,终究是无力而苍白的。而比利青春的身体,一旦荒芜日久,就极度的不适应。洁洁的灵气,洁洁的聪颖一直萦绕着比利,但她却不能陪在他身边。  ??北京这座城市以她独有的魅力征服了比利,但征服比利的,还有一个英文名叫ROSEMARY的女孩。ROSEMARY,就是迷迭香的意思。
第三章(3):比较爱情  
比利是在地铁上注意到那女孩的,当时那节车厢只有他们两人。女孩手握书卷,沉醉于其中的好学神情令比利心生好感。那神情使他想起洁洁,洁洁也是爱看书的,她很努力。比利喜欢努力好学的女孩,他好奇地想知道那女孩在看何书,便不由自主地坐了过去,偷眼一窥,觉得她很了不起,看的是本英文书,上面都是“基因”“染色体”之类的科学名词。如此枯燥的书,她竟能看得津津有味,比利很佩服。  ??真是天意,两人竟然同时下车,又同时走进了北京图书馆。但直到比利坐到女孩对面时,她才有些惊疑地问:“为什么跟着我?”  ??比利原是来查资料的,见她言语间有些蕴怒,说话居然结巴起来。女孩看他一眼,不再多语,惜时如金地看她的书。比利却没有心情做他的事情了,他不时抬起头盯住女孩看,想着如何结识她。这一定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孩,但也如冰雪般冷傲。  ??或许是心理作用,比利越看越觉得她像洁洁。他取出钱包,看看洁洁的照片,又看看她,不停地比较着。而那女孩,始终没再正眼看比利一下。  ??等到她离开时,比利追上去:“可以问一下你的名字吗?”  ??女孩摇摇头,冰冷的目光满是不屑。  ??比利很沮丧,他喃喃地说:“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很像她。”  ??他把照片递给她,女孩勉强接过来,刹那间,她的目光凝在了照片上。过了一会儿,她笑着问比利:“我像她?不会吧?她比我秀气多了。”  ??气氛就此融洽起来,她说比利可以叫她ROSEMARY,那名字唤起了比利对于往事的美好回忆。而女孩脸上明媚的笑容令比利青春骚动的心突然间安宁起来。  ??比利与女孩很快熟悉起来,他跟着女孩家照料她生活的秦姨一同亲昵地叫她“佩佩”。佩佩果然是个不能再优秀的女孩,她在中关村一家国家重点科研单位工作,很受器重,工资待遇非常高,以致于只有二十五岁的她,拥有一套近三百平米的复式住宅。  ??“佩佩个科学家。”秦姨总是很得意地夸耀着,她很喜欢比利,同时也为佩佩的终生大事热切地操着心。比利发现秦姨对佩佩忠心耿耿,却也很怕她,经常小心翼翼的。  ??佩佩身上从来没有沾沾自喜的得意,她也从不夸耀自己。比利还是从秦姨处才了解到佩佩曾经在美国读过博士。  ??佩佩很少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上,她告诉比利读书是她生命中最大的乐趣,搞科研是她最梦寐以求的事情。她虽然喜欢美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但作为一个中国人,她还是希望为祖国作贡献。  ??佩佩没有拒绝比利的追求。他们在相识两个星期后,就住在了一起。与洁洁的爱情,是一种缓慢的渗透,然后水到渠成地尽享爱的甜蜜和芬芳;与佩佩的爱情是迅速出击,在燃烧中拥抱爱的烈焰。  ??他们相爱正是非典最为肆虐的时候,所以他们到各处游玩,出行都显得很方便。不过,佩佩除了上班之外,经常要看一些业务上的书,双休日能陪比利到外面玩半天,已经很难得了。而比利亦不是为情欲荒疏学业的男孩,所以他也并没有时时粘着佩佩。他那种态度,佩佩相当满意。  ??七月流火的季节,佩佩难得地休了假,与比利一起到北戴河消夏。躺在沙滩上,佩佩在比利光裸的胸前注意到ZJ两个刺青的字母。比利解释说:“尽管所有的人后来都随我叫她洁洁,但她的真实名字叫之菁。”  ??他说着在沙滩上划下“之菁”这两个字,而佩佩显然很不高兴地说:“我成天听你说洁洁长洁洁短的,看来你始终没法忘怀她。”  ??生命中最纯情的记忆,最甘美的情感不是想忘就能忘的。洁洁是比利生命中钟情的第一个女孩,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有着份量的。  ??“我要你除掉这刺青,太难看了,太野蛮了!”佩佩生气地说。  ??比利摇摇头,这是他无法答应的。他希望佩佩理解他的情感。  ??“这样对我是不公平的。你既然无法忘却她,就不该招惹我!”佩佩气冲冲地从沙滩上站起来,快步走到海里。  ??比利凝视着她远去的身影,心中有一丝不悦。他真心地爱佩佩,爱她不施脂粉的脸,爱她的上进,爱她的敬业,爱她不慕虚荣的性格,但他益发地觉得她小心眼儿了。每当他提起洁洁,她就不高兴。是因为她太爱他了么?听说,中国的女孩是非常非常会吃醋的。  ??洁洁也是这样的人么?比利爱上佩佩时,在MSN上把这事告诉了洁洁。她当时沉默了许久,才打出三个字:祝福你。  ??洁洁现在还好吗?她有没有回中国?即使她回中国了,她也应该在上海吧?  ??比利想起自己很久未和洁洁联系了,心里涌上一阵愧意。他想起洁洁的眼睛,那很深的双眼皮,很黑很亮的眸子,转到眼眶任何部分都显得灵动俏媚,纯真可爱,目光温暖如春。而佩佩眼睛虽然不小,但戴着幅金丝边眼镜,目光透过镜片折射出来,冷如冰霜。  ??她们其实是根本不像的。比利恍然大悟道。  ??“外国人的眼光就是怪,这个小伙子模样挺清秀的,他的女朋友又老又胖又难看。呵呵……”  ??“是啊,我看他们的审美很有问题。”  ??“刚才那个女的,肯定有钱,说不准是个亿万富姐儿。否则她那模样儿,怎么能包这么俊秀的小伙子做二爷?呵,还是外国的!”  ??旁人的对白和眼光令比利明白说的是他和佩佩。他们可能都以为比利听不懂中文的,所以说起来毫无顾忌。  ??佩佩不好看吗?比利记得他当初向洁洁用了“幽姿仙态”来形容佩佩,那个词是他刚学会的。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的。他们这些人不懂。  ??比利忿忿地瞪了他们一眼。他们居然把他想象成二爷?太过分了!比利自小就靠帮人送报纸送牛奶等事情挣零花钱,来了北大之后,做过好几回英文家教。这会儿正教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西班牙语。那个叫林霏的女孩家境特好,因此比利的工资相当可观。比利觉得自己向来受的是自食其力的教育,怎么会做被人包养的没有人格尊严的二爷呢?太可笑了!  ??从北戴河回来后,比利打电话到洁洁的住处。洁洁的MSN、手机什么的全改了,惟有她住处的电话依旧。要是洁洁以后搬了家,比利可能就很难找到她了。  ??很可惜,电话是维妮接的,维妮告诉比利,洁洁将留在坎特伯雷大学,继续她的求学之路。  ??“我前几天在北京,我来北大找过你,听说你和女朋友去北戴河了。”  ??“是的。”比利诚实地答道,“我可以和洁洁说话吗?”  ??“洁洁不在。她和安迪一同去参加毛利婚礼了。”  ??比利无限惆怅地放下电话。安迪是谁?是洁洁新的追求者吗?像洁洁这般出众的女生,肯定会有不少男生像众星拱月般围着的。  
        第四章(1):毛利婚礼    为着伊雯的缘故,之菁再次拒绝了菲尔邀她去库克山滑雪的要求。  ??“你应该和伊雯一道去。她爱你。”  ??菲尔脸上现出很莫名其妙的神情:“不要老提这个名字让我烦心。伊雯是个漂亮女孩,但我并不爱她啊!你没有权利把我们捆绑在一起。”  ??“你为什么不爱伊雯呢?”之菁忍不住问道。  ??“她连歌德和席勒这样的大文豪都不知道,她连我们德国的现任总统是谁都不清楚,我能爱她吗?”  ??“那你知道孔子和曹雪芹吗?知道我们中国的现任总理吗?”  ??“我当然知道。爱一个人,要爱蕴育她成长的祖国,要了解她的祖国。”  ??之菁静默了,菲尔说的有理。两个异国青年相爱并最终走到一起,一定要热爱对方的祖国和文化,要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否则爱情将脆弱而短暂。  ??之菁从书架上取出一个匣子,里面放着两颗铃兰果:鲜红的,闪着亮泽。那是她与菲尔在朗尼克古堡外采撷的,她在心中把两颗红果果命名为幸福果。  ??幸福是每个人都渴望得到的,但幸福应该建筑在伊雯的痛苦之上吗?  ??“我这一生都不可能爱伊雯的,她应该清醒。而你,洁洁,应该知道这样一句话:如果你错过了爱,你就错过了人生。”  ??之菁犹豫着,不知如何作答。菲尔身上有一种吸引她的力量,那力量,销蚀着比利移情别恋带给她的铭心之痛,她愿意敞开心扉接纳他,爱他,甚至嫁他。可是想起伊雯说过的话,她就不禁打了个冷战。  ??正在此时,安迪打电话给她,问她是否有兴趣观摩一场原汁原味的毛利婚礼?在新西兰,之菁接触过一些毛利族的文化,但她并没有真正深入到毛利社区,体验他们的生活。安迪的邀请她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菲尔,我需要时间,静心想一想。”换一个环境换一种思路考虑问题,是很有益处的。  ??之菁随安迪来到了他的家乡。那个毛利人聚集的原始村落不是很大,听说很多青年人都离开这儿,享受现代文明去了。他们中不少人都已经不会说毛利语而只会说英语了。毛利语面临失传的危险。  ??安迪教了之菁几句简单的毛利语,带着她首先拜见了村落中德高望重的一个老奶奶。之菁向老奶奶行过碰鼻礼后,老奶奶慈爱地望着她,说了一些话,安迪翻译道:“她说你很美丽很可爱,她喜欢你。”  ??老奶奶把一颗碧绿透明的玉石送给之菁,上面刻着波浪和漩涡以及在上面激流勇进的一朵美丽的五瓣小花。  ??“波浪和旋涡,象征着生命的旋律,象征着不怕困难勇于进取的精神。当年我们毛利人的先祖驾着独木舟劈波斩浪,越过波涛万顷、漩涡重生的茫茫大海,在这个美丽的岛上建立了自己的家园。而那朵花,则是幸福花。”  ??安迪向之菁解释道。之菁很意外,她没料到老奶奶会送她如此贵重的东西,她没有东西回赠。  ??“不用在意,真心喜欢不必非要你来我往的。”安迪安慰之菁。  ??婚礼很热闹。男子们跳起了粗犷有力,具有阳刚之气的哈卡舞。舞者赤裸上身,下身穿黑黄相间的草裙,手执武器,刀剑相击,发出铿镪声响,并伴以高声喊叫和瞪眼吐舌等可怕的面部表情。  ??女子们跳起了柔美舒缓、婀娜多姿的波依舞。波依是种马兰草纺织编成的白色小球,小球的一端用细绳牵动,在舞者身旁左绕右行,在音乐伴奏下,似行云流水般地在空中划出变化多端的优美弧线。舞蹈时,小球不断撞击演员头部和身体,发出悦耳的声响。  ??之菁问安迪为何不加入他们的行列。安迪笑笑说:“我要陪你。”  ??“可是我想看你跳舞。”之菁说。  ??“以后我单独跳给你看好了。”安迪坚持道。  ??之菁在那儿品尝到那种叫做石头烤饭的毛利特色食品。她看着他们在地上挖一个洞,放进石头,点火将洞内的石头烤热,把食品用篮盛好,用湿布包好,埋在洞之上方的泥土下,让洞下的热石头将它烤成熟。食品很丰富,有肉、海鲜、蔬菜、甜薯等。味道十分鲜美。  ??之菁先前曾和维妮、星海等人一同品过毛利盛宴,她记得英文中叫“HANGI”,她把它译为“汉吉宴”,为汉民族讨个好口彩。当时他们还听过毛利音乐会,看过哈卡和波依等毛利舞。不过,不管食品还是舞蹈还是音乐,感觉上都不如现在有味。  ??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打扮一新的新娘和新郎出来了。他们的衣服有点古怪,而新郎的耳上穿着个环还不算数,舌头上也穿了一个,之菁有点不顺眼。族长,一个很有点年纪的男子宣布他们的婚礼合法,说了几句祝福的话,而那个之菁先前见到的老奶奶,则慈祥地摸摸他们的头。  ??“她在祝他们将来子孙绵延。”安迪在整个过程,始终恪守翻译的职责。  ??跳了一阵,吃了一阵,天色暗下来了,篝火燃起来了,火光映着人们兴奋的眼庞,映着高昂欢乐的情绪。之菁很可惜自己不会跳舞,否则可以和他们同乐。不过置身其间,她的心也跟着欢快起来。  ??火熄灭时已近半夜。之菁回到安迪为她安排的住处,一种新奇的兴奋刺激着她的神经。这儿远离尘嚣,没有电视没有电灯没有电话什么的,但这儿的人们生活得快乐而无忧。  ??“人要单纯一点,不要想太多,自然会快乐无忧的。啊,这个火太旺了,我热死了。”安迪说着,把他的上衣脱了下来。  ??夜那么深了,之菁看安迪没有离去的意思,心中奇怪。她与安迪合作演过剧本,安迪对她始终没有出格之举,所以她才放心来到这儿的。  ??“我请求你能给我一份荣耀。”安迪认真地说。  ??“荣耀?”之菁隐隐的不安。她在忽明忽暗的火焰中望着安迪忽明忽暗的脸。  ??“是的。我希望将来我可以同我的孙子甚至曾孙们说,我曾经在年轻时爱过并真实地拥有过一个美丽而有才情的中国姑娘。可以吗,洁洁?”  ??之菁惊异地瞪大了眼睛:天哪!安迪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  ??“同样,这个晚上,也会成为你生命中的美好记忆。很多年以后,你仍然会记得,曾经有个帅气的毛利小伙子,在你青春美好的身体中,留下他爱的烙印。”  ??“爱,难道仅仅是荣耀,是回忆吗?它应该是永恒。”之菁说。  ??“是的,是永恒的美的记忆。”安迪说着拥住了之菁,“不要想太多,那样人生会太复杂,没有快乐而言。相信我,我会使你快活的,我很健康。”  ??之菁的思维一下子凝住了,她想起国内媒体时常抨击的“一夜情”,难道自己也要紧跟时代,与安迪搞个“一夜情”?她爱他么?她现在烦心的是要不要爱菲尔,而不是要不要安迪。她是有点喜欢安迪的,可是……  ??之菁的手触在安迪强健光滑的后背上,那赤裸紧绷的肌肤下,跳动着情欲的神经,而在空气中,她呼吸到火的温度。安迪的手,从她柔美的秀发上,移到了她纤细娉婷的柳腰上。  ??自从比利离开后,之菁再没享受过男欢女爱的快乐,她青春的身体忍受着难言的煎熬。她始终认为自己是个因爱而性的女子,她的想法看来错了。  ??安迪的手,从之菁的毛衣下摆入内,触到了她光洁的背。他的手在她背上摩挲了一会儿,从她背上解开了胸衣的带子。他的手又伸出来,按住之菁的肩,看着她的脸。  ??“洁洁,我爱你,真的,相信我!”  ??理智告诉之菁要拒绝,但她青春身体内有一股渴念阻挠着她说话,却使她的脸焕发出一种灿烂的光彩,那光彩令安迪心醉。  ??他绕到她背后,低下头,把脸贴在她脸上。而他的手,再次伸进毛衣内,从她腋下穿过,围抱在她胸前,抚摸着她娇俏丰盈的乳。而后,他轻轻地把衣物从她身上去除,把她横抱上床。  ??之菁躺在床上时,视线正好落在一束花上。  ??“那就是幸福花。”安迪把花朵儿摘下来,略一用力,纷纷扬扬的花瓣儿如同花雨般落在之菁身上,一丝丝幽甜芬馥的飘散开来。之菁迷醉地合上双目。安迪温暖而强悍的身躯覆了上来……  ??这个夜晚以及其后整整一周,之菁成就了安迪将来的荣耀,而安迪那种粗犷中不乏温情,狂野中有着细心的做爱方式,激活了之菁荒芜日久的青春躯体。  
        第四章(2):春梦无痕    之菁回去后,就打了个电话给菲尔,约了他一道去滑雪。与安迪在一起的短短几日,使她感觉自己很不了解男人。安迪说:“你随时可以要我,只要你需要。但是你要明白,我们俩不是同一世界的人。我不可能因为你去中国,学习那种艰深难懂的文字。”  ??“我可以因为你留在新西兰。”之菁说。  ??安迪缓缓地摇摇头:“不,那样的话,你的才能太浪费了。而且,我相信,你贪恋的只是我的身体,你真正爱的,是菲尔。”  ??之菁吃惊地半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  ??“你在梦中叫过他的名字。不是一次。”安迪冷峻地说道。  ??“可是我的好友伊雯,她也爱菲尔。她告诉我,谁抢走菲尔,她会拼命的。”  ??“那只是女孩子一时的冲动,说说而已,哪会是真的呢?”安迪轻松地笑笑,“洁洁,如果菲尔乐意随你去中国,那么他就值得你爱。记住:友情永远是为爱情让路的。”  ??之菁眼里浮上了一层泪花,看来她与安迪拥有过的甜蜜只能是一场缥缈的春梦,梦醒无痕。安迪对她所有的柔情和蜜语,在她心中已开了花,但那灿烂的花却无法结果。自己与他的关系,只会是他将来炫耀的资本。既然他如此决断薄情,又何必要付出真情呢?  ??不过安迪那句:友谊总是为爱情让路的,之菁听进去了。  ??因为从小在上海长大,滑雪这项运动对之菁很陌生,学起来亦费劲。比利曾教过她好几次,都是徒劳少功。现在改由菲尔教,效果也不佳。穿着笨重滑雪服的之菁几次在雪地上摔倒,最后索性躺倒在雪地上不起来了。  ??菲尔很有耐心,但之菁不起来他也没办法。最后他也陪着一道躺在雪地上了。  ??“如果我们俩就此被雪埋住了,你会遗憾吗?”之菁问。  ??“当然,我没有得到你的心,就与你同葬一处,心里别扭。”  ??之菁深深地吸了口气:“我们能有未来吗?你愿意陪我回中国吗?”  ??菲尔笑了,他第一次没听之菁提伊雯这个名字,而是考虑他们的将来。  ??“如果你随我去德国,你可能无法施展你的才华,因为你不会德语。但如果我随你去中国,我会待得很好,因为在中国,只要英语好,工作机会很多,何况我又会说德语。”  ??之菁站了起来,她用手中的滑雪杆,在雪地上重重地划下:“菲尔,我爱你。”她为什么不能爱菲尔呢?他的成稳他的聪明他的挚诚他的执着都是令之菁心动的,何况这么长时间,他一直那样关心她。  ??菲尔脸上掠过一阵惊喜,他跳跃着抱住之菁,在她脸上亲了好几下。  ??那天晚上,他俩住在山脚下一个家庭旅馆中。这种家庭旅馆在风景胜地很多,里面的设施应有尽有,如同家中一般方便。  ??亚麻的印着大朵牡丹花的睡袍,穿在之菁身上,使她看起来更像一朵摇曳生姿的清雅之花。她略有些撒娇地坐在菲尔怀中,抚弄着他的金发他的脸。她一改往日的矜持,变得热情奔放,令菲尔有点奇怪,也让他非常欣喜。  ??娶一个聪慧美丽的中国女孩做妻子是菲尔的梦想。正因为这样,当他在林肯大学的校园中看到伊雯时,他曾被她深深打动。他与伊雯有过一段短暂却非常美好的岁月。但他很快发现与伊雯没有太多的共同之语。伊雯有不少可笑之语。她说施罗德是德国的总统,她以为都柏林是德国的城市,她认为忽必烈和成吉思汗是同一个人……  ??他们相处的时间愈久,菲尔就益发地觉出她的无知和浅陋,而且伊雯的脾气很不好,老是要冲他发火。她把金钱看得很重,常在电话中为金钱的事情和一个叫艾琳的女人吵架。然而,菲尔欲与她分手,她却死活不同意,说要真是这样,她会要他好看!伊雯那种态度激怒了菲尔,他不顾一切愤然离开了她,可是她不时地纠缠住他,让他心烦。  ??菲尔与之菁在那次聚会上相识后,之菁言谈举止中的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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