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因规划车位不够在地库道路停车位上划车位合理吗

车位合理宽度分析
随着小汽车的普及,车位在城市日趋紧张。合理的车位设计有着较大的经济效益,车位太宽,收益差;车位太窄,停车困难。下面在满足规范的条件下,达到规划要求的车位数,研究合理的车位宽度,为公司以后地下室车库设计提供合理性的建议。
一、外形尺寸参数
汽车外形尺寸包括:长、宽、高、轴距、轮距、前后悬长和离地距等。各参数的含义见下图:
二.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Garage JGJ100-98有关车位的规定
1.第4.1.1条, 公用汽车库中汽车设计车型的外廓尺寸可按表4.1.1的规定采用。
2. 第4.1.4条: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最小净距表4.1.4
3.第4.1.5条,各车型建筑设计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表4.1.5
注: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第4.1.14条:汽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宽度,单车行驶时不宜小于3.50m,双车行驶时不宜小于6.00m。汽车库出入口处当为城市道路时,其与道路规划红线及通视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3.2.8条规定,并宜于出入口上方设防坠落物措施。
小结:按规范4.1.1条与4.1.4条规定与规范4.1.5条是不完全一致的,第4.1.5条比前两者规范大。为满足规划要求及取得更高的经济性,对前两条规范细化将有更好的车位划分。
三.合理的车位置
(一)柱网选择的基本要求
一般来说,以停放1台车平均需要的建筑面积做为衡量柱网是否合理的综合指标并同时满足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 适应一定车型的停车方式停放方式和行车通道布置的给种技术要求,同时保留一定的灵活性;
2. 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车辆行驶通畅,避免遮挡与碰撞;
3. 近可能缩小停车位所需的面积以外的不能充分利用的面积;
4. 结构合理,经济,施工简便;
5. 尽可能减少柱网种类,统一柱网尺寸,并保持与其他柱网的协调一致。
(二)柱网单元的合理尺寸
柱网是由跨度与柱距两个方向上的尺寸所组成,在多跨结构中,几个跨度相加后的柱距形成一个柱网单元。
决定停车间柱距尺寸的因素有:
1. 需要停放的标准车型宽度;
2.两柱间停放的汽车台数;
3.车辆的停放方式;
4.一定车形所要求的车与车、车与柱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防火间距;
5.柱的横截面尺寸或直径;
6.总尺寸在合理的结构范围之内,并近可能取整数(以m为单位时,一般在小数点 后取一位数。
综合以上因素;图1-7分别给出了小型车和中型车地下汽车库当两柱间停放1台,2台和3台汽车时所需要的最小柱距尺寸,是按照小型车1.8m。轻型车宽1.6m,作图求出的。
四.小型车的各种排列
1.小型车背靠墙排列
2.微型车背靠墙排列
3.小型车与微型车背靠墙混排
4.小型车背靠背排列
5.微型车背靠背排列
6.小型车与微型车背靠背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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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地下车库闲置&地上停车位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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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地下车库闲置 地上停车位不够
  小区车库出入口被杂物堵住。
  “地下有停车库不用,非要挤在小区草坪上停车。”近日,大兴区瑞海家园三区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内有地下停车库,但没有投入使用,居民车辆只能停在地面上,车多地少,形成乱停车的现象。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
  12月5日,笔者走进瑞海家园三区,距离小区北门不远处,找到了这个停车库。车库出入口被长四五米,高三四十厘米的水泥石板挡住。居民说,从2004年入住以来,这个地下车库一直没有使用。笔者顺着坡道走进地下停车库,大约几十米后就漆黑一片了,看不清车库里面的情况。
  在小区内的空地上几乎都停满了汽车,每个停车位都写着车牌号和编号。一位刚停完车的居民说,小区刚入住的时候,并没有划分停车位,但是,后来居民的私家车越来越多,物业就开始划分停车位并收费了。
  笔者在小区内发现乱停车现象比较多,一辆汽车停在了写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路面上,两根消防通道上的路桩,被扔到了草坪里。居民说,路桩本来是立在消防通道上用来阻挡车辆的,但是,现在却被居民给拔了。
  瑞海家园三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小区只有300多个地面停车位,住户却有800多户,居民的车多地方少,物业无能为力。没有启用的地下车库归大兴区民防局使用,物业没有使用权。
  笔者致电大兴区民防局,一位负责人说,去年区民防局需要一处公共教育基地,曾和物业进行沟通,想租闲置的地下车库作为宣传地震、消防等知识的公共教育基地,但后来经过考察发现不适合要求,于是就放弃了。
  据了解,要启用地下停车库,需要配建通电、通风等相关设施以及配备管理人员,但是该小区地下停车库是否有这些设施,物业的工作人员无法答复。小区居民希望物业公司能办点实事,解决一下居民的停车难问题。
  通讯员 蔺建梅
(责编:张心梦、唐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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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闲置业主马路停车 地下车位到底该归谁?
&&一面是偌大的地下车库空空荡荡,另一面小区地上却被业主的私家车挤得满满当当,甚至停到了小区外的马路上&&这样的现象,在郑州不少小区里屡见不 鲜。地下停车位本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配套建筑,但现在却已经变了味儿,因地下停车位归属问题不明晰而引发的&车位之争&事件时有发生,小区 的地下停车位到底该归谁?&&地下车库闲置 业主马路停车&&2010年,郑州市民刘先生在航海路东段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交房之初,小区业主停车并没有问题,可随着入住业主的逐渐增多,停车难的问题开始凸显。&&&小 区里的好几个地下车库一直不开,我们入住都一年多了,它们还是紧锁着大门,说是没修完。实际上,听邻居说地下车库之所以一直拖着,是因为开发商要卖车位, 而不是当初买房时说的&租&,卖12万一个,结果卖了好长时间也没卖出去几个。&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能保证一户一个车位的地下车库一直不开,所以小区 的地上停车位十分紧俏,原来的车位根本不够用,本不能停车的小区内环路上现在也停了双排车,有时候回去晚了只能把车停在马路边,为此今年都被交警贴了 两次罚单了。&&&同样为小区停车问题烦恼的还有东区某楼盘的业主王女士,王女士说,他们小区地面车位非常紧张,地下车位又只卖不租, 经常有晚归的业主乱停车,&好几次我都是早上要开车上班时,发现车子被别的车挡在里面,最后只好打车上班。一到双休日,车子更是不敢移位,就害怕回来晚了 找不着停车的地方&。&&&买房时开发商说地下车位可买可租,可业主们入住以后他们就变卦了,只卖不租,地下车库是小区的配套设施,是房子的附属物,不是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吗?&王女士气愤地说。&&车位成稀缺资源 一些定价随意&&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郑州日益增多的车子导致停车难,有不少小区&一位难求&。于是一些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跟风上涨,有的价格离谱让很多业主难以承受,车位的定价也过于随意。&&&没 想到停车费现在涨价这么快。&家住二七区的王小姐无可奈何地说,3年前她买房时只要8万元就可以购买小区的车位,当时没什么积蓄,就租了一个地上的停车 位。如今,由于车位租金逐年上涨,让她萌生了买车位的想法,问了物业才知道,小区的车位早已经卖光了,如今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停车位了。&&在 北环,文化路附近一小区的地下车位价格已达到15万。&前年刚交房时,花了12万在小区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今年刚过完年,物业上就通知说车位涨到了15 万。&业主梁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他花了12万元买了个停车位,但是每个月还要交60元的管理费,累计算下来也是笔不小的支出。记者就此采访了小区物业公 司,询问了小区车位费的定价依据什么,而物业工作人员的回答是:&别的小区收费我们就收费,别的小区涨价我们就涨价。&&&&地下车库当初是否已经算在我们的公摊面积里了?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有权出售吗?&梁先生很困惑。记者粗略算了下,梁先生所在的小区大概有600个地下停车位,按一个车位15万元计算,开发商仅卖车位,收入就高达数千万元!&&业主疑问:地下车位到底该归谁?&&小区地下停车位,其归属权到底是全体业主还是开发商,开发商或者物业是否拥有停车位的出租权或买卖权呢?&&对此,记者采访了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法官齐珂,她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修建一定规模的楼房,开发商必须强制建设防空地下室,即人防工程。如住宅楼高10层 以上、埋深3米,就必须按照占地面积修建同等的人防工程;多层住宅,按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而且,开发商配建人防工程还可以享受到各种税费的优惠。因 此,现在城市小区大部分在售的地下车位,其实属于人防工程。仅有少量开发商在做人防工程时,多挖一些空间,办理规划许可,建成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另 外《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不能证明或说明,地下车位没有计入小区的公摊面积的 话,那么地下车位就应当归属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郑州市普通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标准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费为120~160元。&&齐珂说,尽管法律规定防空地下室及人防车位&谁投资,谁受益&,小区开发商出售人防 车位使用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开发商没有地下车位的权属证书,在出售给业主后,业 主也无法取得权属证书,业主的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最终的结果是买车位业主在新的政策法规出台后,车位和金钱两空。因此,销售地下车位是违反禁止性法律 规定的。业主买或者是不买车位,都将陷入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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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下午丁女士来电反映,她所居住的华源?上海城小区物业公司在路边划出了一个个车位,然后就收费,业主觉得这是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她想知道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 记者随后来到华源?上海城,发现路边的确停了不少车辆,但没有看到划出的车位标志线。一位业主反映说,虽然还没有划线,但物业公司已经开始向他们收费了,收费标准是每车每月80元。据丁女士说,这些道路不久将划出停车位,涂上汽车号码。
&&& 记者就此采访了物业公司一位姓郑的先生,他明确回答说,向车辆收费确有此事,但也属于无可奈何。郑先生告诉记者,华源?上海城是一个配套很好的小区,不但拥有大量的地上车位,而且有许多宽敞的地下车库。一些业主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就是不将车辆停到车位上或车库中,天天停在小区的通道上,造成了道路混乱的局面。物业公司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划出了停车位。
&&& 记者问其收费是否合理。郑先生承认对道路上车辆实行收费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也没有法律依据。但他坚持认为:这是强化小区管理的无奈之举。你不收费,乱停乱放的人将越来越多。另外,通过解释,这种收费方法已被部分业主接受。
&&& 丁女士等业主则认为,既然收费没有依据,业主就有权拒交。
&&&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法律援助中心陆燕律师。陆律师回答说,去年10月施行的《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其中对小区中的道路同样有明确规定,它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内设立停车位进行收费。
&&& 华源?上海城的物业公司向业主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陆律师同时也希望,业主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前提下,应积极配合,尽量不要把车辆停在小区公用道路上,自觉维护小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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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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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街道上划停车位收费合法吗?公路养路费费改税的问题。收藏
公路养路费费改税后,街道上公路边划停车位收费合法吗?车辆一发动上路就已经交费了。那么政府在公路上划停车位收费是不是侵犯车主的权利了呢?如果停车位划在公路外收费就无可厚非,停车位如果划在公路上政府收停车费就属于乱收费。哥们;我说的对吗?
政府是老大
本人觉得在街道马路上收停车费是重复收费。因为凡属于在马路上的车辆都是缴费了的,加油时就含在油费里面了。我觉得贵州的政府是乱作为、不作为、乱收费。我说的这个会被请去喝茶吗?
也,在这里看到你了
交警管的地方都是公路,交警能出警处理交通事故的地方都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停车都是交了汽油税了的。现在的城市街道是由人行道和公路组成的。在人行道上停车收费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政府在公路范围内划停车位收取停车费就属于三乱行为。我不知道我们的法律专家都去干什么去了。我们车主都是法盲。
你们那里街道上停车收停车费吗?你觉得合理吗?
我也觉得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机动车在公路上不管是行驶或者停放,都属于上路。既然是上路就已经缴纳过费用了,凭什么收费?法律依据在哪里。别告诉我,某某部门有文件,某某ZF有文件。关键是这个部门或者某级ZF有权利下发这种收费文件没有?这些部门或者ZF下发的收费文件有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支持楼主,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需要提高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答复:  一、临时停车位收费依据  根据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等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兴府专议〔2011〕97号)和兴义市物价局《关于城市占道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兴市价费〔2011〕11号)文件。  二、收费单位情况  由于兴义市城管局原有收费人员较少,不能对城区所有停车位进行收费,造成国有资源浪费,政府非税收入严重流失,因此,根据兴义市人民政府(兴府专议〔2011〕97号)专题会议纪要,由兴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黔西南州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于日将兴义市黄草、坪东片区,下午屯、兴泰片区,桔山、丰都片区临时占道停车位收费经营管理权依法竞拍给兴义市皓海服务有限公司及黔西南州创富商贸有限公司。  三、利用公共资源的收费相关规定  《特权法》第52条规定:公路属于国家所有。临时占用公路停车收费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所有停车收费收入一律进入财政系统。  《价格法》第18条第5款规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定价。  《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第3款、《黔西南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4条第3款规定:占道临时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市城管局收费许可:兴义市物价局核发《贵州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编号:。  四、在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位的原因  2010年以前,兴义城区机动车拥有量和交通出行量逐年迅猛增加,而停车场配建不足,部分市民占用人行道和车行道随意将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和交通堵塞。  为更好解决因停车场不足所产生的乱停乱放问题,2010年,市人民政府规划设置了车辆临时停放点,2011年交由兴义市城管局管理。2012年,以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原则,根据市民、现场交警反映情况,兴义市城管局和兴义市交警大队、各相关街道办共同对城区停车位进行清理规划选点,取缔了部分设置不合适的停车位。2013年12月,为确保车辆畅通,取消了市政府右侧、一中路沿线、铁匠街、金水北路沿线停车带及惠实家园部分停车位。
政府说了算!
表交求给他。。。。
他妈的就是拿纳税人的钱整纳税人,养了不该养的动物,这叫做养虎为患。
谁叫我们是老百姓!!!!
我在重庆公租房住, 公路两边有很宽的人行道画了停车位。 公路上也画了停车位,
还有公租房的地下车库大得很240元一个月, 但是没有车主去停车, 还有公路两边的也没有人去停, 是因为都要收钱钱 ,这些车主就把车子停在楼一楼中间过道上 ,有些停在稍远点的人行道上,这才叫乱停乱放,请问要收钱的地方,没车去停空也是空起,造成国有资源浪费啊
路叫什么?就决定了合不合理。纳税人修的路 纳税人停车还得交钱肯定不合理,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收啊。不过我不吊他。
要不,我们反了吧!!!!
今天一尼姑打扮的妇女,在车站推销一个画有菩萨图案的小挂件,不停的说一些佛法道法,保平安什么的……有点烦了,就问多少钱,买了让她走开,谁知她说:“施主,我们出家人不谈钱,谈缘!”我有点纳闷:“什么缘?”“20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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