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最小背包客客来说一个人在纽约可以玩么

行走中的言说:一个思想背包客的心路历程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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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食品安全的困境:从表层失范到深层危机
近十年来,国人在日常生活领域经历了一场痛苦的从隐到显的食品安全危机,其范围波及之广、危害之深远,亘古未见。影响人群从幼儿到老年,发生地域蔓延于神州大地所有角落,而且其态势并没有好转迹象。这种现象显然已经不能用个别人与机构的失德与渎职来解释了。食品,作为一种人造之物,其本身并不承担相应的道德与法律责任,问题在于作为制造者的人与监管机构出现了问题,从形而上角度来说,食品安全的困境反映了社会的失范与体制的危机。
1.1 表层失范: 道德约束失灵与群体价值观的碎片化
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在生活中总会遭遇到来自内外的两重困境,即内心的道德感与外在的法律约束。对于任何个体而言,在日常生活中,他的行为是受到特定时代的道德规范约束的,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它的规训范围涉及群体生活的几乎所有层面。按照经济学家哈耶克的说法,道德是通过自生自发秩序得以确立的。在社会进化的链条中,遵守道德的群体带来了社会秩序与共同体之间交易成本的降低,从而该族群获得了发展,反之则导致退化,这才是道德得以存在与发生作用的内在原因。对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区别,可以这样简单地来理解:道德约束不具有强制性,而法律约束则具有明确的强制性。从两者的内容来看,道德涉猎的范围更广,而法律相对来说则要狭窄很多。那些在道德进化中证明比较重要而且边界比较清晰的内容被上升为法律。按照俄国哲学家C·谢·弗兰克()的说法:“规范社会关系并从理念中规定社会关系的‘应当’因素有两种存在形式:法律形式与道德形式。……冷酷无情的法律因其将利己主义合法化并具有粗暴的强制性而与构成道德生活基础的自由与仁爱的因素产生尖锐的矛盾;而且任何想彻底取消法律而让生活完全服从道德基础的企图只会导致比法制状态更糟糕的结果———导致人类社会中最污浊、最卑鄙的势力恣意妄为,那样生活就有可能变成名副其实的地狱。” [1]从弗兰克的论证中,我们可以发现,用道德维系社会秩序是很脆弱的,换言之,道德对群体的规训力量是通过非强制性措施实现的,即通常采用两种手段:舆论谴责、隔离与疏远。它的作用机理在于,人是有尊严的,一旦违反社会公德,舆论将羞辱他的尊严和剥夺其声望,以此达到惩戒的作用;至于隔离与疏远措施,则是基于人是社会性动物,一旦违规,而且很严重,那么,社会群体将以蔑视的眼光采取疏远与隔离的方式达到对违规者的惩罚,因为没有人可以忍受被社会孤立的惩罚。但是这两种措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在信息传播不畅的情况下,随着空间距离的增加,惩戒力度快速减弱。所有这些都证明道德约束是存在先天不足的。即便如此,我们还是需要用道德规范来维系日常生活而不是事事求助于法律,这与日常生活的交易成本有关。对于一个社会而言,长期形成的道德氛围是一种公共财产,这就意味着它的产权是不明确的,因此,很容易被个别人利用。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曾指出:“一种共同的正义感是一笔巨大的集体财富,它需要许多人的合作来维持。可以把不宽容者看成是逃票乘客,他们追求正义制度带来的利益,却不在维持正义制度中尽自己的一份职责。” [2]这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搭便车”现象: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别人讲道德,而自己则希望一有机会就越过道德约束换来额外收益,殊不知,这种不道德收益是以牺牲所在地或集体的道德信誉库存为代价的。如果不能有效遏制这种不道德收益,将会导致所有人都背弃道德规范,从而导致当地或集体面临道德破产的境地,这是理性人在利益面前必然面临的冲突选择。从已经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可以清晰发现这种肆意侵吞当地道德资本库存谋取一己私利的情形。问题是,一旦当地、机构或个人出现道德赤字,那么恢复起来将是非常困难的,这是由道德资本积累的缓慢性决定的。就如同2008年以三鹿奶粉为代表的奶制品企业,由于在奶粉生产中违规添加有毒的三聚氰胺化学物质,造成大范围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后违规者并没有得到与事件后果匹配的严厉惩罚。从而导致此次事件严重透支了中国奶制品行业本已不多的道德库存,由此出现奶制品整个行业的道德赤字,奶制品行业的危机短期内无法化解。当下国人通过各种渠道大量抢购国外有安全保证的奶制品,就表明公众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对于国内失德奶制品企业采取了用脚投票的办法。
本文感兴趣的问题是,为何会在食品安全领域短时间内出现如此众多的道德失范现象呢?除了上面提到的经济社会中理性人的逐利动机外,是否还有别的原因加剧了群体道德崩溃的进程?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何至于偏偏在道德上出现了可怕的倒退呢?其实,这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问题,即群体心理陷入“路西法效应”的怪圈。所谓“路西法效应”(theLucifereffect)原本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hilipZimbardo,1933~)根据自己领导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得出的一些结论,他提出了一个命题: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其含义很好理解,根据西方神话描述,路西法原本是上帝最宠爱的天使,也是光之守护者,他因挑战上帝权威,最后投身地狱,转身变成恶魔撒旦。问题是促成这种转变的内在机制是什么,津巴多认为:“不单只是特质和情境,‘系统’也必须纳入复杂行为模式的考虑之中。” [3]至此,我们知道促成人性转变的因素有三个:个人特质、具体情境以及无处不在的系统。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很难阻挡邪恶的诱惑。好在作为一名负责任的社会心理学家,津巴多还是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建议:当我们面对情景和系统的强大压力时,都该坚持人类本性中最好的本质———以颂扬人性尊严来对抗邪恶。尽管如此,我们还可以深挖一下,为何中国食品业会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失范现象?结合津巴多的论述,我们暂时先就个人特质与情境状况来剖析中国社会出现失范的原因。众所周知,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时期,这种变化既有可见的一面,又有隐而不显的一面。对于社会外在的变化这里不去赘言,仅就群体心理内在的变化进行一些简单分析。中国当下促成群体心理变化的因素有三个:其一,主流意识形态的衰落,造成群体整体意识的碎片化,这就是我们常常误判的所谓文化多元化的后果,其实,这与文化的多元化没有多少关系,任何文化都不允许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真正的文化多元化在其背后起支撑作用的是各种人群对各自文化提供的价值观的深信不疑,如信仰一般,而中国当下的境况显然不是这种情况;其二,由于市场垄断,造成过度而无序的竞争,生存压力凸显,道德密度随之下降,这种态势潜在地助推了社会出现失范的可能性;其三,长期以来的文化教育的错位,导致群体思想的精神地图缺乏明确的坐标,对善恶等是非标准缺乏源自内心的尊重,从而导致群体人格分裂。这些因素在漫无边际的群体之间扩散,从而助推了整个社会在表层出现严重的失范现象。在当下中国,各行各业都大致如此,唯一不同的是食品行业与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从而才显得食品安全问题格外突出。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说:“道德并不是人们发现铭刻在自己意识中的一套抽象规范系统,也并不是道德哲学家在私人办公室里推导出来的抽象规范系统。道德是一种社会功能,或者甚至可以说,是在集体需要的压力下形成和巩固起来的一套功能系统。” [4]根据道德规范作用的范围,我们可以把道德规范分为三个层次:个人规范、社会规范与人类规范。涂尔干对这三种层次的规范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界定:“个人规范:主观形式,从未忽视过自己的思想与行动;客观方面,强加给自己的义务,对己对人履行义务。社会规范:主观形式,尊重邻人如尊重自己;客观形式,为自己所属的共同体服务。人类规范:把自身当作为伦理理想服务的工具;客观形式,把自身奉献给作为自身伦理理想的目的。” [5]由于中国是一个缺乏宗教的国家,第三个层面,即人类规范在我们的文化环境里只是极个别人的理想,与大众无关。因此,对于当下的国人来说,食品安全问题折射出来的失范主要体现在对个人规范与社会规范的违背上。笔者记得三聚氰胺事件曝光后,肇事者在接受采访时,对于自己的罪行,刚开始谎称不懂法律,后来也承认自己行为不对,这就说明,道德规范在群体心理中并不牢固。问题是,既然知道这事不对,为何还要做呢?其实,这里有一种赌博心理,即违背社会规范不是大问题。毕竟社会不仅仅是人的集合,更是各种社会关系的集合,在千头万绪的关系中,每个人都有责任,而任何人又无法明确责任,这是社会存在的内在模糊之处。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扭曲的认识呢?这里凸显的问题才是当下中国社会出现失范的深层原因所在。谁是社会规范的维系者?它的职责如何界定?这是探究行为失范的必由之路。
1.2 深层危机与体制的功能失灵
众所周知,社会规范要靠制度来维系,无论正式制度也好,还是非正式制度也罢。制度在任何时代都是作为一个庞大的功能系统而存在的,借此型塑这套系统内所有人的思想与行动。俗话说: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糟糕的制度使好人变成坏人。这也就是心理学家津巴多提出路西法效应的内在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制度在人的行为选择模式中具有重要作用。那么制度是通过什么内在结构来实现这个目的的呢?按照美国社会学家W·理查德·斯科特的观点:“制度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 [6]简单地说,制度是由三大要素构成的,分别是: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与文化认知性要素。按照斯科特的看法,制度的构成要素是一个连续体,其一端是有意识的要素,另一端则是无意识的要素。显然,规制性是有意识的要素,而文化认知则是无意识的要素。无意识要素对于人的影响是通过潜移默化实现的,特定的制度塑造特定的群体心理偏好。人们对于制度的畏惧来源于其内在的规制性要素,这是一种强制性力量,具有刚性。制度的规制性要素要发挥作用,就要通过一些巧妙的制度安排。按照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的说法,在一个脱域社会,要维系社会的有序运行需要两套系统:专家系统与象征标志。专家系统是社会高度分工与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今天没有人可以掌握所有知识,为了使社会与生活不出现致命的中断,我们必须依赖其他各类专家的专业化建议。另一方面,政府作为维系社会有序运转的政治力量,通过授予某些机构合法的监管权力,比如药监局、各种质量监督部门等,这些机构都是典型的象征标志,政府给予它合法授权,并以政府信誉承担背书职责。一个运转良好的社会,正是由于这两套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只有基于此,每个个体的本体性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证。但是,我们不难看出,这两套系统的运行是需要严格条件的,一旦出现功能性失灵,就会给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对此,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假如专家系统出现功能性失灵,即专家由于各种原因(诸如专家个体的知识水平、被收买或者渎职等)对其领域内的事态不能给出客观说明与解释,整个社会开始出现不信任专家系统的现象,由此带来整个社会的鉴别与交易成本快速上升,社会被锁定在退化的轨道上,这就是所谓的路径依赖效应。比如2012年被曝光的多种医药中出现“皮鞋胶囊”事件后,某位专家出来辟谣说,每天吃多少粒的“皮鞋胶囊”对人体不构成危害,其实,这位专家暗中玩起偷梁换柱的把戏,即把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转换成了多少粒才造成危害的问题,从而达到为药企开脱的目的。这类事情很多,导致公众对专家系统失去信任,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专家被戏称为“砖家”,其中的嘲讽之意溢于言表。
  专家系统失灵固然可怕,但还不是最严重的,毕竟每个专家对其行为选择还要承担沉没成本的潜在损失,只要通过公开透明与加强监管,专家系统的失灵相对来说还比较好处理,难的是制度体系正式授权的象征标志系统出现失灵,从而导致整个社会最后的规训闸门失守,这种情况处理起来就困难得多。试问,最近几年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哪几件是由质监部门等正式授权机构率先发现的?几乎没有,更为糟糕的是,即便你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问题,这些机构也是拖延不处理,甚至出现搪塞、包庇等违规事件,这些现象都是象征标志失灵的体现。之所以会出现象征标志失灵,是因为制度本身出了问题,不能正常工作,即体制陷入危机之中。当下中国食品安全境况之所以越来越糟糕,就是因为制度本身出现了问题。如果把板子全部打在违规的厂商与个人头上,显然只能治标不治本,一旦机会来临,各种失范现象仍会死灰复燃。现在的问题是,作为象征标志的正式制度授权机构为何不作为?究其原因无非有三种:其一,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设定出现扭曲,如追求GDP、就业等政绩诉求,而造假企业可以满足这方面的需求;其二,由于缺乏权力制衡机制以及有效的监督,很容易滋生潜在的利益勾连,以强制性手段作为交易的资本,这就是典型的官商勾结情形;其三,职能部门缺乏明确定位与目标,导致人心涣散,群体混日子,由此形成权力部门主动不作为或者瞎作为(寻租行为)。为了有效遏制这种情况,改善制度结构是当下最有效的举措。之所以强调制度结构改革的重要性,是因为制度本身对群体行为与心理提供了从硬到软的多重规训技术,并且培育一种带有导向性的价值观。也许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权力的配置,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达龙·阿塞莫格鲁指出的那样:“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影响法定政治权力的未来分配;政治行动者之所以要控制和改变制度,是因为他们要锁定他们当前的政治权力。” [7]基于此,改变的路径就在于从制度结构入手,这也是美国经济学家阿兰·斯密德提出的“状态—结构—绩效”范式的深意所在(即SSP范式)。斯密德认为:“个人创造制度,所创造的制度规范个人的行为,反过来,个人行为进一步修正正式或者非正式制度。” [8]从这个意义上说,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泛滥究其实质而言是制度出了问题。于此,必须改革制度结构,否则一切所谓的严打与整顿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举措,这种举措不但效果不佳,反而进一步损害了制度本身的权威性与合法性。我们想要什么样的明天,就需要从今天开始塑造。毕竟,今天的制度结果是向明天制度演变过程的一部分。
1.3 建设正义的制度与有良心的市场
食品安全问题泛滥表面看来是个别人与厂商利欲熏心,严重背离个人操守与职业道德,其实它反映了当下严重社会失范的现实,只不过由于食品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由此才被重视而已,还有多少其他问题远比食品安全问题危害更大(如环境问题),由于短期内难以发现其危害而一直被遮蔽着。因此,从食品安全问题这个视角,它折射出如下几点值得思考的地方:在微观层面,处于社会转型期,主流意识形态衰落,导致群体价值观分裂,出现集体无意识,这就为个人的“平庸的罪恶”松开了缰绳。在中观层面,权力主导下的市场经济是扭曲的,由于法治的不健全以及行政不作为,导致所有的行为都是无约束的,整个社会陷入霍布斯的“丛林原则”状态:所有人坑害所有人,契约精神无法在社会中有效运行。曾有学者不无感慨地说,中国是缺少教堂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传统文化的毁坏以及宗教的长期缺席,传统信仰中的最后审判以及轮回被彻底祛魅化,随之而来的源自内心的敬畏感与羞耻感荡然无存。惩罚的失灵,为所有的劣行派发了通行证。在宏观层面,制度结构许诺的目标里缺乏正义的美德,导致所有的政治行为不是基于原则的政治,而是基于利益的政治,这才是食品安全问题给出的最深刻的警示:制度结构在深层次出现了问题,这才是真的危机。如今的食品领域打假大多是个人行为,而相关消息的散播又被权力严重控制,举报人的正义行为得不到有效保护,独自背负本应是制度结构应承担的成本,从而阻击了来自民间与公共领域的监督。前些日子有媒体报道,举报地沟油的线人遇害,这则消息实在令人心寒。在权贵阶层用特供食品来远离有毒食品的今天,谁来监管食品安全?在权利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治理的未来令人担忧。而造成这个局面的首要因素就是制度结构出现了危机,这才是本文想要探讨强调的解决出路。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理想的食品安全环境应该基于追寻正义美德的制度框架下,然后是建设有良心的市场,良心和经济并不矛盾。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所有市场参与者恪守契约精神,并以一种最低限度的基于良心的价值观,捍卫在市场中伸出的那双看不见的手是干净的,只有基于此,这个社会与群体才配称得上是文明的。
[1].C·谢·弗兰克.社会的精神基础【M】.王永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98.
[2].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 菲利普·津巴多.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M】.孙佩妏、陈雅馨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8.
[4].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5].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6].W·理查德·斯科特.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M】.姚伟、王黎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56.
[7].达龙·阿塞莫鲁格,詹姆士·A·罗宾逊.政治发展的经济分析———专制和民主的经济起源【M】.马春文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8].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M】.刘璨,吴水荣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8.
2.“类霍布斯效应”下的素质教育:位置与价值
最早是谁以及为何提出素质教育的概念,如今已经不太好找到具体出处,目前能够见到的以官方文件形式正式提出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该决定从结构上看,包括素质教育的内容、条件、师资以及环境四个方面,共计4项26条。抛开素质教育的支撑条件不谈,仅从素质教育内容角度考虑,依旧是按照德、智、体、美、劳五大领域建构素质教育内容,而且,它的主战场仍旧锁定在中小学阶段。时至今日,素质教育已经运行了整整十二年,其效果如何呢?这期间素质教育面临怎样的困境?它的未来命运又会怎样呢?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亟须梳理与审慎思考的。为此,本文力图解决两个问题:其一,“类霍布斯效应”下的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位置问题;其二,素质教育的价值如何得以体现。
2.1 素质教育在学习社会中的位置
素质教育的提出,原本是对功利主义模式下的应试教育的一种主动修正,以此来应对整个社会遭遇的日益严重的“类霍布斯效应”。“类霍布斯效应”是笔者近期提出的一个说法,它来源于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丛林法则”,即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所谓的“类霍布斯效应”是指:每个人都在工具理性的主导下,追求自身利益与效用的最大化,而结果却导致整个社会的福祉与效用的急剧降低,最后,反而消减了每个人最终的利益与效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二:其一,人与人之间的自然权利在社会领域里是存在矛盾与冲突的;其二,人是社会性动物,它需要通过遵循一些社会活动规则来达成整个社会的秩序,只有这样,每个人的生活才是有尊严的(关于规则,这里要避免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伪问题的争论中,我们把规则看作是一种源自哈耶克式的自生自发秩序的结果)。这种观点也印证了自亚里士多德以降到马克思的思想传统,即人是政治性动物,以及人是社会关系总和的说法。如果说自启蒙运动以降,人类的理性得到了空前的解放与快速发展,那么,随着近代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市场经济的兴起,现代性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即理性的内在结构出现分裂的现象,由此生发出理性的两条发展道路,即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分裂。而工业化以及资本主义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工具理性的发展,这符合工业化社会的特点,一切以计算为最基本的行动纲领,以此求得外在收益与效用的最大化,这条道路发展的极致就蜕变为彻底的功利主义理性观,人,最终也蜕化成一种经济动物。而作为存在者存在的人的本质要求,即价值理性则被迅速边缘化与萎缩,由此整个社会进入功利主义时代,此时“类霍布斯效应”的发生就是这条道路自然延伸的、无法回头的归宿与终点。每个人都被迫进入功利主义的跑道,身不由己地奋力前奔,一旦掉队就再也没有翻本机会,这是利益的轮盘赌。在此背景下,整个社会出现日益冷漠化与疏离化的现象,社会失范成为一种常态,由于人类习性的锁定效应,我们再也看不到人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了。
如果仅仅是某个个体陷入工具理性的竞技场倒也不是大事情,问题是这种范式会把整个社会引导到功利主义的道路上去,这才是最可怕的。一个好的社会必须要有价值理性来引领社会秩序与方向,而构成价值理性的要素就是美德。尽管美德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出一些变化与差异,但其最终的诉求却是与人的目的的实现有关。按照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说法,一个好的城邦所应追寻的最大美德是正义。但是在工具理性主导下的功利主义氛围中,一个社会所追求的美德迅速退化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纲领,如何实现城邦的美德,就需要城邦内的公民追寻与践行美德,由此才能带来城邦的美德,换言之,好的城邦是由好的公民构成的。在古希腊人那里,公民所应该追寻的美德主要有四种:智慧、勇敢、正义、节制。公民践行美德将呈现出两种价值,即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当这两种价值得到统一的时候,对社会而言,社会秩序得以确立;对个体而言,内心安宁状态得以呈现(中国人所谓的良心)。换言之,正如美国哲学家A·麦金泰尔所言:“如果没有美德,那么在实践语境中,就只能认识到我所谓的外在利益,而根本认识不到内在利益。而在任何只承认外在利益的社会中,竞争性将是最显著的,甚至是唯一的特征。” [1]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坚持美德与内在利益和外在利益相矛盾的情况,此时,美德的选择就面临考验。因为,在麦金泰尔看来,拥有美德是获得内在利益的必要条件,但拥有美德也可能全然阻碍我们获得外在利益。众所周知,诚实、正义与勇敢的修养时常会使我们得不到财富、名声和权力。纵然我们可以希望,通过拥有美德我们不仅能够获得优秀的标准与某些实践的内在利益,而且成为拥有财富、名声与权力的人,可美德始终是实现这一完满抱负的一块潜在的绊脚石。而当一个社会过分功利化之后,美德的坚守与捍卫就成为获取最大利益的障碍,如果践行美德的实践后果只能是让个体的利益受损,那么提倡美德的行为就变为一种没有根基的语言游戏。如果我们把美德的影响看作是社会生活中的正外部性的体现,就会出现社会群体在美德上的肆意搭便车现象,即没有人希望由于自己的坚守美德而使利益受损,而同时却希望别人坚守美德自己享受别人践行美德带来的额外收益。就像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希望别人遵守规则和操守,而自己则总是希望暗中违规,这就是典型的在美德上搭便车现象。如果没有一种规范与制度制止这种随意搭便车的行为,就会导致所有的人都不坚守与捍卫美德,从而整个社会无可救药地滑向“类霍布斯效应”的陷阱。美德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就会出现哈丁的“公地悲剧”,这才是当下每个人都认为素质教育重要,而运行效果甚微的根源所在。
  基于上述考虑,反省一下我们素质教育中存在的多层面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为了简化起见,我们仅探讨素质教育中的两个问题:首先,素质教育的宗旨所在;其次,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位置问题。关于素质教育的宗旨问题,我们通常采取一个大而化之的说法,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话没有错,只不过是一句典型的正确废话。细究起来,我们就会发现其外延很大内涵很空。试问:怎样的人才是全面发展的人呢?按照通常的德、智、体、美、劳五元结构来看,其标准模糊,难以量化,即便有时给出一个标准,其内容也是过于形而下,无法起到应有的启蒙与唤醒作用。如果我们把素质教育的内容提升为追寻美德的话,那么,这种内容安排就可以避免长期存在的教育内容大而空的毛病。说到底,素质教育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对学生进行真善美以及神圣性的培养,在受教育者内心树立清晰的精神地图,以此,作为个体社会化的基本认知规范,即对于真理的追求。解决了个体与外在世界的关系,才能确定社会秩序与个体的自由。按照美国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的说法:踏上精神追求道路的人寻求与最深层次的实在发生关系。这种偏好也有利于培养民族创新精神的内在动机,对于善的追求处理了社会化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个体获得和谐与幸福的一条道路。所有的童话故事都是基于这个原理展开叙事的,而对于美的追求则能使受教育者获得内心的愉悦,毕竟康德早已论证:美是一种无功利性的愉悦,它符合内在利益。对于神圣性的追求,则会使受教育者向往崇高与心生敬畏。当所有受教育者都能把素质教育定位为一种追寻美德的过程,那么整个社会将呈现出捍卫公平与正义、习惯有秩序的生活,由此才能生发出一种内在的和谐。正如莱布尼茨所言:看不见的和谐远比看得见的和谐重要。
目前,我们关于素质教育的最大认识误区在于对素质教育位置的错误认识。当前通常的做法是把素质教育定位为中小学阶段的事情,到高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影子就消失了,导致素质教育的链条在培养空间上出现断层。目前高等教育中流行的通识教育并不能等同于素质教育,它仍是传授知识的范畴,只是为了修正高等教育中普遍存在的专与博的矛盾。其实这种错误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我们预设了一种错误的认知前提,以为素质教育是阶段性的目标,一旦获得将终身拥有。而目前的研究已经证明,素质教育是终身学习过程。换言之,中小学阶段的十二年教育远没有达到在一个人内心中牢固树立清晰的精神地图的目标。孔子曾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间接证明在一个人内心确立明确的认知框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根本不可能出现毕其功于一役的局面。基于人类普遍的理解与实践过程来说,高等教育阶段才是素质教育的主战场,是素质教育走向深入的阶段。年少之时的素质教育只是行为操作层面的培养,而高等教育阶段则是素质教育在思想里生根发芽的阶段,毕竟大学生才与社会有充分的接触,他们是社会行动与影响的主要参与者和践行者。一个社会短期内的文明表现与高等教育密切相关,而与初等教育的距离则比较远,因为社会生活的主角是成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素质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缺位才是当下中国素质教育几近失败的主要原因。试想一个与高考几乎没有直接关系的素质教育,有哪个学校和家长会重视呢?
2.2 素质教育在社会整合中的价值
没有人会不喜欢品行的优雅与高贵,然而所谓的优雅就是美德的习惯化而已。如果我们认为素质教育的实质就是追求美德的话,那么,也就自然会得出一个结论:没有人不喜欢素质教育。然而现实的吊诡之处却在于,人人都喜欢的事物,推行起来却是异常困难,问题出在哪里呢?这才是检视素质教育时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按照人们选择事物时的心理偏好来说,一个理性的人做出抉择是依据事物的价值排序来确定的,即一个事物对自己越有价值,则越容易被首先选择,那些相对价值较小的事物则被排挤到选择的边缘。所谓的价值序列,按照哲学家诺齐克的说法就是:“在这一传统的存在的巨链上,等级排序也能通过每一事物表现的有机统一性程度来加以理解。因为它的进化程度更高,所以进化就高级,就更有价值。” [2]换言之,价值究其实质而言,就是事物与个体的结合度问题,结合度越高价值越大,反之亦然。在整个社会日益呈现出明显的“类霍布斯效应”的背景下,缺少素质(美德),对于个体而言不是致命的,也就是说,社会的“类霍布斯效应”加剧了美德与个体的分离趋势。这也就是为什么素质教育比不过中小学奥数教育的秘密所在,因为奥数有助于学生们在考试中获胜,而拥有良好美德却无助于考试的成功,甚至会耽误专门知识的学习。从这个现象中,我们可以粗略看出素质教育在推行中面临的主要困境,即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分裂。奉行“类霍布斯效应”的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效率优先原则,由此衍生出一套工具理性主导下的评价体系,在这套体系里,最基本的生存指南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就其理念基础而言,这是一种简单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翻版,在此纲领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演变为可以原谅的行为和选择。素质教育的困境也再次提醒我们,传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是存在缺陷的,因为,它的核心主旨是对个体获得的技能知识的估价核算问题,即它只关注学习与教育对于个体的资本积累的作用,最终市场以个体拥有的学术资本的多少再给予相应的回报。这是学习与教育的典型外在价值的体现,在人力资本理论中根本没有关涉到学习与追求美德的内在价值问题。学习的内在价值成了一种没有根基的存在:没有人明确反对,也没有人主动践行。因此,解决素质教育遭遇的困境的一个可能出路就在于:改造现有的社会评价体系,在评价体系中提供内在价值向外在价值转化的渠道,当内在价值也能通过某种方式得到明确回报的时候,素质教育就有走出困境的可能。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指标,即素质教育的价值弹性系数,简单地说,就是内在价值的收益变化率与外在价值的收益变化率的比率,用此衡量一个社会的素质教育程度(美德程度),如果素质教育的收益率远远小于技能教育的收益率,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功利化非常严重的社会,竞争惨烈,进而毁坏道德与规则,社会秩序容易出现失范现象,当下的中国就是这种模式的一个典型。今天中国社会的失范现象已经达到空前的程度,各种违背道德与规则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一切已然说明进行素质教育的迫切性。当素质教育的价值弹性系数接近于1时,意味着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处于均衡状态,这是一种理想化状态。至少,我们应该做到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相比差距不是很大的情形,换言之,素质教育的可见目标就是:在一个社会中形成做一个追求美德的好人不吃亏的态势。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彰显素质教育的内在价值?
如果我们把人的活动空间分为三部分,即私人领域、社会领域与公共领域,那么,追寻美德在私人领域的收益就是能够获得内心的安宁,这是最大的无形收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说,人的灵魂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即理性、勇气和欲望,追寻美德可以唤醒沉睡的理性,提升勇气,抑制欲望,在一个功利化的喧嚣社会,内心的安宁对人生而言是最大的幸福。在社会领域,人与人之间存在广泛的社会交往活动,而践行美德有助于降低社会生活的交易成本,达成普遍的信任与共识,形成和谐的交往秩序。比如遵守诺言、捍卫诚信与契约精神等,这些美德的存在就是一个健康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础条件,否则社会秩序与规范的效率是不可想象的。按照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观点,一个脱域社会的运行建基于两套系统:专家标志与象征系统。对于专家标志系统而言,基于个人的美德是其获得社会认同的前提;对于符号系统而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形式,它应该满足城邦的第一美德———正义,否则其运行就会出现合法性危机。正是基于美德形成的这两套系统,维系了我们的本体性安全,以及尊严与荣誉。
在一个美德严重匮乏的社会里,美德的稀缺性无形中促成了美德的内在价值处于溢出状态。这就意味着,在一个不讲诚信的社会里,由于整个群体大多不讲诚信,从而导致个别讲诚信的人获得更多赞誉。而实际上,讲诚信仅仅是坚守美德的底线而已,但是,此时美德获得了超额价值。从这意义上说,在美德稀缺的社会里,坚守美德是能够获得超额内在价值,以及随之而来的外在价值的,对个人而言,这就为素质教育的开展留下了无数可能的空间。为了使素质教育真正运行起来,在整个社会层面应该着力打破“类霍布斯效应”的影响,为此必须改变目前的功利主义的评价体系,使评价体系中加入更多的价值理性的要素,凸显美德在考评体系中的权重,以此呼唤每个人内心中久违的神圣感,从而让受教育者从他律走向自律,这是获得心灵自由的一条捷径,也是康德提出“头顶上的星空与内心的道德律”的深意所在。同时,通过美德教育,也为社会转型提供必要的基础与准备,这正是未来推行公民教育的前提。很难想象一个不追求美德的社会能够成为一个文明的社会。正如法国社会学家爱弥尔·涂尔干所言:“我们说,国家是社会思想的器官,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社会思想均来源于国家。其实,这里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来源于社会的集体大众,并散布于大众之中,它由各种情感、理想和信仰组成,社会采用集体的方式创造了它,并随时间的推移,渗透在每个人的意识中;第二类来源于国家或政府这种专门机构。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 [3]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对于美德的不懈追求,促成了一个好的社会的形成;而一个好的社会由于坚决贯彻城邦的正义美德,又有力地推动了个人对美德的追求与热爱,这是一种良性的宏观互动。让美德的拥有者因为美德而获得回报,一切美德的红利必须得到国家的保护与承认,这是国家或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一个族群而言,没有精神生活的繁荣是另一种贫困。基于此,推行素质教育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本举措。
2.3 价值理性下的素质教育与大学的责任
如果说素质教育在中小学的践行仅仅相当于一个人在追寻美德旅程中的播种与发芽阶段,那么大学阶段才是真正让素质教育走向生根与成熟的时期。推行素质教育的目标无非是在每个未来公民的心中确立起一套以美德为坐标的立体心智认知框架,最大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促成文明社会的形成,这也是未来社会转型与社会秩序和谐发展的基础。以往的素质教育之所以成效不显著,是因为大学阶段在整个素质教育链条中的缺席,导致诸美德在个体内心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的前提下,过早地就被功利主义社会中时时涌现的失范状态彻底荒漠化,导致素质教育的前期投入收效甚微。为此,我们必须补上这个环节,真正让美德在所有受教育者心灵中扎根并生发出源自心灵的力量,由此我们收获属于每个人的幸福。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谈的大学在素质教育中的责任问题。这里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其一,通过高考让以美德为基础的素质教育的内在价值最终得以体现;其二,大学作为巩固美德的重要场域,它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受教育者习性的培养以及美德共同体的扩散与传播;其三,重新审视大学的责任。
  高等教育与初等教育的一个最大区别在于:以法律认可的能力获得社会的合法性承认,取得进入社会诸职业的授权;这是教育目标的一种质的转变。在当下中国的教育体系中,为了获得这种资格承认,所通用的方式就是高考制度。尽管目前采用的高考制度暴露出许多弊端,但它仍是中国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形式,目前还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完全取代它。关于高考改革的话题,在笔者看来,当下主要应该关涉两个层面的改革:其一,高考制度的改革;其二,高考内容的改革。由于高考制度改革涉及内容比较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短期内不会有根本性转变,这里暂且不多谈。仅就与本文相关的高考内容改革而言,操作起来会简单很多,高考内容的选择直接决定素质教育的归宿与命运。问题的实质在于,如果社会一方面强调推行素质教育,另一方面又在最重要的高考内容设置中不体现出来,导致以美德为基础的素质教育的内在价值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转换。对个体而言,一旦践行,很有可能影响应试教育带来的外在价值的损失,由此,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素质教育就彻底沦落为教育内容中的鸡肋。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素质教育的内容如何体现在高考选拔中,换言之,美德的价值如何在高考中得以体现。比如诚实、勇敢、正直这些美德根本无法量化,很难在试卷中呈现出来,这就是价值理性在价值转换中面临的共同困境。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只能依靠“用时间换价值”的方法,做法很简单,由于美德的积累与呈现都是需要时间的,延长时间会把美德的价值很客观地呈现或折射出来,同时,时间也是揭穿各种伪装美德的最好检验器,在操作层面就转化为增加美德评定在高考成绩中的比例权重。如何防止基层作假?公开,透明,让一切呈现在阳光下,毕竟美德是很难伪装的。另外,辅以适当的激励措施:奖励是正向激励,惩罚是反向激励。尤其是惩罚机制,它的作用最为持久。通过这些措施,美德在高考中的价值自然会逐渐得到认可,并成为个体的一种理性行动指南。
按照儒家经典《礼记·大学》中的说法:“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就给我们的大学教育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大学的责任。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厘清如下两个问题:其一,大学的功能;其二,大学的处境。大学的功能是其所处时代症候的体现,在工具理性主导下的时代,大学无疑会把自己的行动纲领契合于功利主义原则。由此,我们看到,今天的大学都演变为一种高级的技能培训所,批量生产,流水线作业,培养出来的是整齐划一的具有超强谋生能力的匠人而非思想大师。从专业设置到教学内容的选择,一切按照市场需求原则来决定取舍。按照哲学家卢卡奇的说法:“在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联合是一种分工基础上的联合,这种联合是按照效率最大化原则,按照技术合理性的要求建立起来的。” [4]基于这种现实,大学在思想与行动上就出现了分裂,精神分裂的大学造就了“心—身”分离的学生。为了重新造就人与社会的统一性,近年来兴起的通识教育就是这种努力的一个缩影。问题是,通识教育仍然是一种知识的灌输,它力图解决的是专与博的问题,而无法从根本上贯彻美德教育。为了解决这种困境,持之以恒地加强人文主义教育就是一条绕不开的道路,借助于这种努力,缓慢地树立一种以智慧、勇气、正义与节制等美德为坐标的精神地图,使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信仰、热爱、诚信等美德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这也是大学作为习惯培养场所的职责所在。这种缓慢的进步,意义深远,通过一批批习惯美德的毕业生走向社会,大学在间接地加快美德共同体向远方的扩散,假以时日,这种如春草般蔓延的美德共同体会让整个社会出现质的变化。只有基于此,大学才有资格被称作人类思想的高地,因为,它在时刻不停地向整个社会溢出美德和希望,随着接受美德的人群的增多,整个社会的吸收能力在快速加强,社会的文明脚步也随之加快。只有在这种氛围下,我们才可以听见那些久违的历史绝唱: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
大学文化改革的路径很多,关键是发现核心问题所在,然后才能对症下药。根据笔者多年的观察与思考,当下大学存在的痼疾在于教育理念的落后以及大学过度行政化的恶习。就此而言,重建教育理念,使之成为一种有机理性主导下的教育纲领是当务之急,核心主旨在于从培养人才的“术”的层面,发展到培养人才的“道”的层面,只有基于此,追寻美德以致达到止于至善才是可能的。至于大学的过度行政化,缩减其规模,转化其功能,即可改观。其实质在于使行政人员与资源分配环节脱钩,遏制权力可能衍生的寻租现象。也许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努力也削减了行政人员对于意义与自由的肆意分配,最大程度上削弱了来自行政权力的无限制的自由裁量权。这种尝试,也就是美国经济学家阿兰·斯密德提出的“状态—结构—绩效范式”(SSP范式)的变体。从中不难看出,改变当下大学的结构,才能换来我们渴望的状态与绩效的改变,从宏观角度来说,这种努力也为大学争取了更多的自由空间。以往大学改革成效不大的原因就在于仅仅徘徊于对大学状态的稍许改进,或者对绩效的奖惩激励的调整,而远未触及大学的核心结构。所以未来大学改革的关键出口在于大学结构的改革,否则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就是一句空话,或者纸上谈兵。笔者曾戏言,我们与国外大学进行对比,不在于我们大学的结构比人家缺少什么,而关键在于我们比人家多了什么。多什么比少什么在当下更能反映大学存在问题的实质。
变革中的大学职责就体现在:它不仅仅是新知识、新思想的发源地,它应该担当推广美德的先锋,并以强大的道德勇气敢于践行诸美德,为整个社会输出思想,塑造时代的文明坐标,并以此召唤与引领受教育者内心沉睡的美德奋然前行,以卓越和勇气赢得社会的恒久尊重与敬意。所有这一切,就是我们今天在大学倡导素质教育的目的所在。
[1].(美)A·麦金泰尔.追寻美德:伦理理论研究【M】.宋继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美)罗伯特·诺齐克.经过省察的人生———哲学沉思录【M】.严忠志、欧阳亚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3]. 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84.
[4]. 阿克塞尔·霍耐特.分裂的社会世界———社会哲学文集【M】.王晓升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2.
3.两种知识观与短视的偏见
见到又有人在谈论读书无用论的老话题,恍然发觉这三十年间,我们在思想观念上几乎毫无进步可言,每隔一段时期,老调就会沉渣泛起。究其原因,无非是当拥有知识所获得的荣誉与收益在遭遇社会整体知识水准快速提升的对照中,原有的差距开始缩小,甚至出现落差,一些人开始感到失落了,然后就有各种版本的读书无用论开始粉墨登场。这是很有趣的现象,如果我们不能弄清其背后的流行机制,那么这种思潮就如同流感一样,隔几年就发作一回,周而复始,而且是典型的中国症候:扰乱人们的认知!笔者认为,这是两种知识观的差异带来的必然结果。
众所周知,读书的过程原本就是一个人获得知识与开启心智的过程,那么获得知识是用来干什么的呢?这才是后来所有争论的岔路口所在。笔者认为这里存在两种知识观的差异,即西方的知识观与儒家知识观这两种不同范式所带来的结果。为何西方很少出现热议读书无用论的现象呢?为了把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我们需要简单地把两种知识观做些对比,然后不难看出问题之所在。
西方的知识观来自古希腊苏格拉底传统,他们认为获得知识具有如下作用:知识即美德,获得了知识也就拥有了美德。那么为什么要拥有美德呢?因为美德是获得幸福的充分条件。在古希腊人那里,美德大体来说包括四种,即智慧、勇敢、正义与节制,所有这些美德都是要通过学习来获得的。这是在人类知识还很孱弱年代的理性人的一种内在诉求。到了17世纪,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培根提出了震烁古今的名片式宣言:知识就是力量。从这时开始,知识与力量之间建立起牢不可破的联系,获得知识的意义开始从内在心灵世界的满足走向对外部世界的掌控,即用知识征服世界,这种思潮主导了西方近代工业化的进程。
到20世纪70年代,法国哲学家福柯提出在后现代背景下,知识即权力。这又是一种对获得知识的革命性认识,它暗合了当代社会心理对去中心化的一种诉求,每个人通过拥有知识就可以摆脱对垄断权力的臣服。因为知识,每个人就成为一个个分散的权力中心。其实,这个过程,不仅仅是后现代状况所决定的,它更是高度分工时代的必然趋势。按照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观点,现代社会是一个脱域的社会,整个社会有序运行的维系,寄托在两套不可见的信任机制上,其中的一套信任机制在宏观层面就是象征标志,它是由具有合法性的制度授权的。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权威部门提供信息的信任就是象征标志在起作用;在微观层面,另一套信任机制依靠专家系统来维系社会生活的秩序与安全。比如,我们坐高铁旅行,不需要知道谁设计了高铁,我们相信那些专家会基于专业知识,以职业精神造出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高铁。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象征标志与专家系统的正常运转,我们的生活才是有秩序的,也是安全的。而这两套系统之所以获得我们的信任,是因为他们都是基于知识而拥有这等神奇的魔力。这种变化从大的方面讲,是社会进化与专业分工的必然结果,由于知识的分立特性,没有人可以掌握所有知识,我们的生活依赖于无数陌生人的知识,同时,我们每个人也都是信任体系中的一个节点。因此,在这个表面看起来高度分离与疏远的社会里,我们从来没有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一刻也离不开其他人的工作而存在。至此,我们看到西方知识观的演化经历了从内到外的内涵扩展性增长:知识、美德、幸福、力量、权力。在这个知识演化的链条上,我们也看到了西方文明发展的轨迹,这哪里给读书无用论留下空间呢?西方知识观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形而上追求是真理,而真理与存在者的自由有关,这也间接证明了为什么科学会出现在西方而非东方的原因了。
那么东方儒家知识观又包含些什么内容呢?其实,儒家的知识观同样经历了从内到外的演化链条,按照儒家经典《大学》的说法,获得知识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人实现内圣外王的过程,对个体内心来讲,通过追求知识可以达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在此基础上向外扩展就可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有这些形而下的努力,其主旨在于有用,坊间流传甚广的“经世致用”、“悬壶济世”等都是这条求知路线的必然发展结果。儒家知识观所追求的形而上目标则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按照北大楼宇烈教授的解释,所谓“止于至善”,就是中庸。这个目标仍然徘徊在入世的伦理层面,仍然是对用的尺度的把握问题。抛开形而上层面不谈,儒家知识观的核心主旨在于“用”,换言之,一旦获得知识不能满足现实可见的“用”的目的,那么,这种知识就是无用的,也是不值得追求的。中国儒家采取的“用”的标准严重缩减了知识的价值,这是一种典型的短视的偏见。知识不仅仅具有可见的物质价值,它还具有不可见的精神价值。
  笔者一直固执地认为,追求知识的旅途上有三种境界:第一种,把获得知识仅仅当作获取谋生手段的一种交换,这是最低级的求知境界,因为它完全忽略了知识的精神价值;第二种,把获得知识当成解释与说明世界的一种工具,以此获得内心的满足感与荣誉感,这个层次的求知之旅考虑到知识的精神价值;第三种,把追求知识的过程当成寻找真理的过程,这个层次的求知之旅制造意义,也享受意义,它赋予生命以色彩,使存在本身从被遮蔽中绽放出来,这个阶段关涉个体的自由与解放。这世间追求知识的人大多徘徊在第一、第二阶段,鲜有把追求真理当成求知的最终归宿。中国儒家文化尤其强调第一、第二层面。一旦求知获得的物质收益不理想的时候,就抱怨读书无用。当下大学里流行的各种考证热无不与此有关,遗憾的是很少有人去关注知识对于精神生活的满足。大学不应该沦落为职业技术培训所,它更应该培养学生一种眺望未来的眼界,可惜这也是中国教育最失败的地方。即便回到世俗层面,获得知识的过程也具有双重收益:社会收益与私人收益。私人收益好理解,即由于我们获得了知识,拥有了一技之长,我们以此安身立命,并获得体面的生活。所谓知识的社会收益是指,在更多的人去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随之提高,社会变得更有秩序,更安全,道德基准线也快速提升,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收益与福祉,这就相当于公众拥有知识带来的社会收益,究其原因,这是由于知识的溢出效应造成的结果。笔者课堂上曾对学生们说,交大校园里有几万名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然而,这里却很少有打架事件发生,为何会如此?皆因这里的年轻人都是有知识的人,由于拥有知识,这里成了最安全的地方。亚里士多德曾说:无知即罪恶。笔者非常赞同这个观点,多年前曾提出一个推论:知识梯度高的地方,道德水准与社会秩序也会更好。
如果仅把获得知识的过程看成个人的投资行为,那么,坦率地说,这种投资也是划算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人力资本理论的兴起,早已证明:投资于教育是一项边际收益递增的事业,这是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如今,这个观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常识。再有,先不论学习知识的私人收益状况如何(平均私人收益率偏低与制度安排有关),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学习知识,连市场都无法进入,马上会被社会无情淘汰,这是知识经济时代进入市场的基本门槛,有谁可以抵挡时代滚滚向前的车轮?这里显然已经不是读书有用与无用的伪问题,而是事关个体生存还是毁灭的重大抉择问题。
4.民主事关体面社会的福祉与尊严
民主(Democracy)是一种历史非常久远的社会治理模式,至少从古希腊苏格拉底时代算起,到今天已有2500年的历史了。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理想模式,它的理念与范式早已经被人类历史的实践证明是一种有尊严的社会治理模式,时至今日仍然散发着勃勃生机。反观历史上曾存在过的其他很多社会治理理念与模型大多如昙花一现般被历史抛弃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能够战胜时间的事物才可以被称作永恒。就目前人类的认知而言,民主是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治理模式,它与人类的存在状态保持一种内在的契合关系,换言之,只有在民主的治理模式下,人的价值才能得到捍卫,城邦或者国家才能真正践行正义的美德,基于此形成的社会才是体面的社会。其实,关于这点,各类人群大多早已心知肚明,只不过因为一己之私利,刻意掩饰而已。因而我们会见到一个非常诡异的现象,任何一个社会无论处于何种真实状态,都要借用民主的称号来为自己的权力寻找合法性,毕竟在全球化时代,再也无法炮制君权神授的把戏了。暂且不论真民主也好,还是假民主也罢,我们总要搞清楚民主与个体的存在状态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只有基于此,我们才能从观念层面确立社会治理模式的进步纲领,同时,也才能真正厘清拥护民主与反对民主的人群的差异到底在什么地方,以及两者在心灵深处达成共识的边界条件。那么,民主作为思想史上的一个进步纲领,它到底与我们每个普通人的生活发生着怎样的联系呢?
4.1 民主是一种普遍性的福祉
即便按照通俗的说法,民主的核心要素包括“民有、民享与民治”三个层面,其中前两个层面都与经济分配有关,而这点与整个社会中的所有人的福祉有关。换言之,民主机制保证了分配的公平与正义,这点恰恰符合美国哲学家罗尔斯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和机会公平原则。民主的核心要义在于自由平等原则,只有在这个正义原则之下,分配才有可能是公平的。简单地说,在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下,分配的模式是完全不同的。回顾改革开放的三十余年,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目前我们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公众的满意度并没有随之提高,反而是民间的不满情绪在快速增加,究其原因,问题出在经济分配模式的不民主,导致在整个社会日益繁荣的同时,个体却呈现出日益相对贫困化的悖论。贫富差距的飞速扩大化已经由隐性存在向显性存在快速转化。这一切都意味着,由于民主的缺席,已经造成公众在经济分配上的巨大不平等。不平等会带来两种后果:其一,生活质量的降低与生活状态的恶化;其二,直接导致个体内在的幸福感、安全感与自尊的丧失,以及心灵上的被侮辱与被伤害的感觉。在所有的这些伤害中,经济不平等具有优先性,毕竟这是最直接的显而易见的伤害,每个人都要生活,都要遭遇这些,没有人可以回避。那么由于民主的缺席,在场的个体是通过怎样的存在链条遭遇到这些伤害的呢?
所有经济分配的不平等都是由政策决定的。在民主机制缺席或者乏力的情况下,政策制定者往往喜欢采用强制性政策工具,最大程度上占有政策的预期收益,在政策收益确定的情况下,结果必然是留给公众的收益被肆意侵占。曾有经济学家放言:工资收入的边界以从业者不造反为底线,这实在是赤裸裸的侮辱与伤害。当代的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早已显示:当革命的收益大于当下的收益的时候,革命就会变得很有吸引力,并可能以摧毁一切的方式发生,并把革命的成本让目前的既得利益集团来承担,因此采取底线分配政策实在是不明智的选择。众所周知,在这种分配模式下,留给公众的收益仅够维持简单再生产,劳动者就被彻底锁定在劳动上,这也就是马克思170年前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到的人的异化问题。在这种状态下,人不仅在经济上被伤害,而且还被锁定在劳动上,这也就意味着个体自由的丧失。看看当下,有多少人不敢生病,不敢生孩子,不敢丢掉工作,甚至不敢休息,我们已经被一根无形的锁链牢牢地锁定在工作上,而工作的所得仅够维持个体的简单再生产,这种状况让人如何能够不反感呢?这种状态扼杀了所有人的激情、梦想还有希望,毕竟人活着不仅仅为了吃饭,人还有对自由的渴望。但是在民主缺席的背景下,分配上的经济不平等是必然的结果。那么这种经济上的不平等还会带来什么后果呢?对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推论:经济的不平等程度与社会伦理道德的堕落程度呈高度的正相关性。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在1943年提出了人类需求的五层次金字塔理论,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与自我实现的需求。生理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与本能有关。马斯洛的模型很有启发意义,当个体通过工作仅仅满足生理需求(相当于简单再生产)时,社会的道德水准一定很低,毕竟活着是第一要务;随着需求层级的提升,道德水准的地平线才会逐渐浮出水面。由此我们可以自然引申出一个推论:当整个社会的经济分配维持在简单再生产层面的时候,是无法进入文明轨道的,这时流行的准则是弱肉强食与不择手段。所以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说过一句名言:资本主义是道德文明要求比较高的社会。其深意就在于此!因此,联想到笔者多年前曾说过一句被广泛质疑的话:我从来不相信贫穷落后地区会民风淳朴,道德高尚。其原因也在于此,诚如古人管子所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反观当下各种社会失范现象的大范围蔓延,经济分配不平等是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一个社会如果总是刻意把人们锁定在为生计奔波的状态,那么这个社会是不道德的,也违背了作为城邦第一美德的正义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民主,经济不平等的矛盾就无从解决,所有的人都是潜在或显在的受害者。因此,民主机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普遍性的福祉,也是文明的坚定捍卫者。
4.2 民主是体面社会的基础与个人尊严的捍卫者
民主能够保证与个体心灵生活有关的声望与尊严等价值得到公平分配,个体通过其能力获得正确的承认,实现自我认同,并明确意识到自己成为一个人类价值共同体中的一员,有责任参与社会秩序的建构。反之,错误的承认既能阻碍再分配,又能使不正义永久化。如果说经济不平等是可见的伤害,那么事关每个人尊严的身份扭曲承认则是对个体心灵的不可见伤害,它比前者更难治愈。民主机制可以有效地消除对个体身份的扭曲承认,最大程度上消除制度化带来的身份差异的区分,从而能有效地保证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天赋人权。反之,如果缺乏民主机制,就会造成个体身份的扭曲承认与自我认同的危机,并加剧一种很难根除的制度性侮辱境遇的蔓延与扩散。反观当下中国社会中的流行语,如**、屌丝与官二代、富二代等的对立,除了无奈的自嘲之外,更多的是对自身存在状态以及身份的不满与反抗。而反抗的希望被寄托在空间狭小与路径晦暗不明的所谓“逆袭”上,在没有坚实的正义原则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合的状况下,逆袭几乎就是一个全球化时代的成年人的白日梦。只有当个人的身份与自我认同感回归到正常的承认轨道上的时候,这个社会才能真正从一个异质化的社会向同质化的社会转型,也才能真正消除社会群体心中日益固化的精神断裂。我们之所以渴望这种转型的实现,是因为异质化的社会是一个不断增生冲突与抬高交易成本的社会,在这种处境下,每个人的存在状态都会变差,利益最终都会受损;而一个同质化的社会则会消除这种内在的矛盾与紧张,从而达成群体的精神和解,最终走向社会的内在和谐。在这点上,哲学家莱布尼茨的说法是正确的,即看不见的和谐远比看得见的和谐更重要。但这个目标的实现时刻离不开民主机制的保驾护航,否则就沦落为某些人裹挟私心的兜售乌托邦的游戏。那些被过度包装的乌托邦总是允诺要把人间变成天堂,而结果最终都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简单分析身份扭曲的社会意义之前,不妨检视一下当下中国社会的身份状态的划分,或许更能凸显问题的严重性。比如当下流行的“公仆”与“主人翁”的身份划分,这是政治不平等造成的身份扭曲的典型案例。制度设计之初,原本想就一种虚假的不平等掩盖一种真实的不平等,这也是迎合传统儒家的入世文化之官本位理念的一种反动,即通过有意地压低名义上的身份地位,实则捍卫实际上的高位及超额收益。这种策略发展到今天几乎成为一种反讽:公仆们的超级收益以及高高在上的特权地位与身份,已经再也无法遮掩,只好撕破伪装公开悍然蔑视作为主人的“贱民”。没有民主的制约机制,这种格局无法改变,作为卑微的个体所能做的只有改变自己,因此,我们见证了每年数以百万的大学生争相报考公务员的宏大场面,这种热潮背后已然揭示出扭曲的身份承认机制所带来的恶果。客观地说,这个虚假划分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那么这种制度化的身份扭曲承认机制带来的后果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带来两个后果:其一,个人尊严受到侮辱与伤害;其二,疏离化的社会与丛林原则的常态化,导致整个社会离文明越来越远,最后滑入非体面社会。
  尊严,是一个人们非常熟悉的词汇,然而一旦追问起来,人们往往并不能很准确地界定其内涵,这也就是笔者常说的“熟悉的陌生”现象。对于人类历史而言,正儿八经地开始关注人的尊严问题,那是很晚近的事情,笔者倾向于认为是从18世纪启蒙运动以后才真正得到关注。时至今日,人们仍然无法给出尊严的准确定义,为此,我们需要把构成尊严的要素做个分类,然后才能发现在民主缺席的背景下,尊严是如何受到伤害的。按照心理学家马斯洛的说法,构成尊严的需求要素可以分成两类:其一,权力、成就、胜任感、信心、独立性与自由度;其二,名誉、声望、被认可、受关注、地位等。这个分类可以大致界定我们所捍卫的个体尊严的范围与内容,只不过马斯洛的分类有些混乱,同样是这些要素,我们可以按照内外有别的方式划分为内在尊严与外在尊严。外在尊严是可见的,大多与中国人的面子有关;而内在尊严,则是心灵的自由度与信心的度量,它与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高度相关。通常,我们会看到尊严的很大一部分要素是要经过制度化的确认才可以得到捍卫,在民主缺席的背景下,如果权力一直处于垄断地位,那就意味着这些构成尊严的要素的承认机制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尊严的分配不公以及被侮辱与伤害成为无法避免的事情。康德曾说:“唯有道德和人之本性才可以冠以尊严之名。”在个体尊严逐渐萎缩的情况下,个体的道德感也随之下降,这就是上面提到的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下行路径,人们只能在维持生计的背景下固化最低限度的道德原则,而自我实现的愿望则成为遥不可及的幻想。这样随着个体尊严的被侵害,整个社会就被锁定在退化的轨迹上,从而社会的存在状态就进入到一种非体面的社会。个体的能力在扭曲的承认机制中就成为一种毫无用处的摆设,由此引致整个社会能力库存的浪费与损耗,这样的社会注定是内在无效率的。坊间所谓的“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这样黑色幽默的段子暗含了多少绝望,当一个社会肆意侮辱一些人的尊严的时候,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对某个人的伤害,它会导致所有人的利益都受到损失。国际社会之所以经常看低中国人,这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一个不尊重自己国民的体制,如何能够赢得别人的尊重呢?反之,一个体面的社会,会捍卫每个卑微者的尊严,从而导致整个社会沿着马斯洛金字塔的上行路径发展,伴随着逐渐脱离开低端的生存需要,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会随之提高,最终使大家的收益与存在状态都得到提高。
俞可平先生曾撰文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先生过于委婉了,民主何止是一个好东西,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否民主犹如人是否穿衣服。衣服于人而言是摆脱野蛮愚昧的象征,而民主于社会而言则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事关一个体面社会里所有成员的福祉与尊严。此刻让我们重温180年前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的一句话,并以此作为本文的结语:“平等每时每刻都在向每一个人提供着慰藉。它的好处是普遍的,也是持久的。”
5.劣势累积效应推高创新成本
把自主创新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已然揭示了整个社会对于创新的渴望与期待。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是,中国整体创新乏力,有重大引领意义的原始创新并不多,这种外焦里嫩的现象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笔者以前曾撰文指出,创新乏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支撑创新的基础条件存在严重缺陷,即支撑创新的五个基础条件(制度、经济、人力、文化与舆论)不匹配,导致创新行为很难有效发生。毕竟创新是一项对社会基础条件高度敏感的稀缺性智力活动,正如经济领域需要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如三通一平等)一样。由此,给出的政策建议就是:在创新领域同样亟须提供基础条件的保障,否则,无论如何高喊创新,其结果仍停留在一种纸上谈兵的语言游戏阶段。再推进一步,我们提出一个推论:劣势累积效应必将推高创新成本,从而扼杀创新行为的发生。
笔者的小组去年曾做了一项工作,对中部两省的科研投入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在科研投入相同的情况下,落后地区的科技产出远低于相对发达地区。换言之,发达地区的科研效率比落后地区高出几倍,发达地区创新成本相对于落后地区而言反而比较低,越是落后的地区创新成本越高。这与人们常识中的理解与直观判断正好相反,人们总是认为落后地区物价比较便宜,并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认为那里的创新成本也应该是比较低的。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么是什么因素造成这种局面的呢?
如果我们把创新的实现当成一种产出,那么生产创新的要素投入价格决定了创新产出的成本。按照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说法,推动经济发展的四个轮子分别是:资本、土地、人力与技术。其中的资本与土地属于传统的资源要素,它们在后工业化社会中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呈递减趋势,而代表新兴经济增长引擎的要素是人力(人才)与技术要素。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增长经济学家罗默等人认为,经济增长主要是由技术等要素带来的内生型增长,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外生型增长模式。那么,简化我们的论证,落后地区之所以落后,就是因为缺少相应的支撑创新的基础条件要素,即我们上面提到的五种基础条件,从而导致支撑创新的诸要素在落后地区都是稀缺的,这些要素在市场上都比较昂贵,而且很难找到,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落后地区的创新成本比较高。相反,在发达地区,由于各项支撑创新的基础条件都比较丰富,再加上竞争关系,从而导致诸基础要素在市场中的价格也比较便宜,最终带来的创新成本也比较低。
前些年国内经济学界曾经流行后发优势理论,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发展已经证明,结论正好相反:后发劣势。后发不但没有优势,反而造成劣势的累积效应。比如,硅谷和中关村只能存在于发达地区,那里有创新所需要的制度条件、资本(各类风投基金)、人才、文化、舆论的优势,从而那里的创新成本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反而是最低的。硅谷与中关村的运行机制不存在什么秘密,然而这些年过去了,没有一个地区成功地替代或者复制硅谷、中关村的原因也在于此。这也间接证明,“后发优势”几乎就是一个伪命题。联想到这几年学界一直热议的产业转移话题,同样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其原因也在于落后地区缺乏必要的基础条件支撑,使得产业转移成本过高,直接压缩了产业转移的理想利润空间。
如何突破劣势累积的陷阱,这就是摆在所有落后地区政府面前必须首先要加以解决的问题,否则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从而加剧马太效应的逆向转化。解决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准确评价当地现有的支撑创新的社会基础条件的真实状况,从而找出存在的主要基础条件短板;其二,加大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在短期内实现智力积累优势,目前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在着手这方面的工作,这是非常明智的举措;相反,不积极改变人才的生存状况,只是一味地利用行政手段卡住人才流动是非常愚蠢的措施,因为缺乏匹配的激励机制,无法避免人才“身在曹营心在汉”与“出工不出力”的管理困境;其三,加大制度改革的步伐,最大程度降低制度成本,从而提升创新的利润空间,这是当下各级地方政府最有可能实现的措施,高度集权的行政架构已经制造了太多的交易成本。2014年年初中央政府推出的上海自贸区的改革试验,就是一种主动降低制度成本的高明措施,然而很可惜,这步好棋,开始之初就被附加上太多限制性条款,从而没有起到政策初衷设定的目标,导致制度安排出现夹生现象。
综上,落后地区让所有创新成为一种非常不确定与极度不经济的行为。在全球化的当下,世界是一个平的世界,在市场利润空间相对趋同的背景下,谁的成本低,创新诸要素就会向谁流动,因而,谁也就在这轮竞争中获胜。对于创新活动而言,它先天具有高投入、高风险以及可能的高回报特性,这就要求在创新空间内必须具备必要的支撑创新的社会基础条件,从而最大程度上降低创新成本,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创新的存活率与实现率。
6.作为政策工具的经费的三种职能
关于科研经费的治理,很多人都在关注末端,即经费该如何花。其实这种切入视角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现在各级单位的财务管理都非常严格,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一旦管制成本超过管制收益,这种管理就会成为新的教条,从而制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经费如何花,是经费分配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因此,我们需要从源头上看经费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基于此,不难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科研经费的功能主要有三个:其一,经费作为一种政策工具,传达国家的意志与目标;其二,资源配置的方式与知识生产;其三,经费作为政策工具实现对共同体的规训职能。
在阐述上面三个问题之前,需要对当下一些错误印象进行清理,否则,这些错误认知在舆论的放大下,会带来政策走向的不可逆转的改变,最终酿成管理者的盲从现象,从而引发决策的失误,这种失误是国家无法承担的。当下对于科研经费的热议,源于最近曝光的几起贪污科研经费的案例。客观地说,在我国,科研经费的配置与管理层面的确存在一些问题,这几起曝光的事件对于堵住经费使用漏洞是有意义的。但在改革科研经费治理这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时,需要避免出现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的可怕结果,否则,行为就从最初的理性化诉求演变为最后的非理性的情绪化冲动。这是我们整个立论的基础: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的发展再也离不开科技的支撑。众所周知,科研经费来自政府税收的二次分配,用以支持科技事业的发展,这也是大科学时代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建制化的科技事业,它的发展如同其他行业一样,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否则根本无法运转,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是昂贵的事业,而这些是个人所无法承担的。如果现代社会的发展一刻也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已成为一种共识,那么,为了维持科技发展不至于中断,现代国家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支持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研究。当下的科学早已告别单枪匹马的英雄时代,取而代之的是建制化的合作时代。
在市场经济社会,如果我们把科技投入当作一种投资的话,那么这笔投入的产出是什么呢?这是科技在当下之所以能获得广泛社会支持的根据所在。我们认为,科研经费的投入带来的产出主要有两种:知识与人才。知识是有价值的,人才也是有价值的,这点早已成为常识。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说,推动经济发展的四个轮子分别是:资本、土地、人力与技术。在工业革命以前,资本和土地是获得收益以及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生产要素,随着工业化时代的来临,后两者的重要性越发明显。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索洛于1956年提出的“索洛余值”充分证明,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外生变量:技术。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经济发展的内生模型,即把蕴藏在人力中的知识与技术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这种认识是革命性的,换言之,没有掌握知识的人的积极参与,经济增长不可能实现,用一句经济学术语表达就是:知识的差距造就了全要素生产率的差距,而所有这些都是科技投入的结果。当代经济学的研究早已证明,资本、土地等传统要素处于边际收益递减状态,而人力资本和技术等新兴知识性要素则处于边际收益递增状态。美国社会学家贝尔在《后工业化社会》一书中指出:1951年美国白领就业人数第一次超过蓝领人数,这个事件具有里程碑性意义。其实,这个事件意味着我们的生存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知识化生存。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之所以大规模投资科技(通常发达国家R&D投入占GDP的2.5%以上,我国2012年这个数据才达到1.98%),其原因也在于此。时至今日,我们也达不到较高比例,这就是我们与美国在科技与人力资本基准线上的差距。
  放眼世界,凡是不舍得在科技上进行投入的国家或地区都是落后的,也是没有希望的,它注定会被边缘化,甚至被淘汰,对此,我们的科技决策者必须要清醒意识到,并努力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之所以费这么多笔墨,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投资于科技是国家的正确选择,虽然目前经费的使用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支持科技的大方向是没有错的。否则,因噎废食,将导致整个国家与社会处于退化状态。笔者曾在多个场合说过这样的话:在中国,还没有哪个领域能用占GDP不到2%的投入,取得世界科技论文总量第二的成绩。当然不能仅用论文说事,但科技界应该说是中国最有效率的领域,看看我们身边的变化,就知道科技的贡献毋庸置疑。抛开实用功能不谈,仅从政治角度来说,中国投资于科技也具有深远意义,毕竟这事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竞争的一种现实需要,我们需要更多的基于知识创新的成就来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下面基于经费的三种职能,剖析科研经费的定位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之所以把科研经费看作是一种政策工具,是因为它在整个科研活动中的配置结构调控了科技的发展路径以及运行模式。政策工具的一项主要职能就是把国家的目标与意志通过合适的手段贯彻下去,以此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通常来说,政策工具按照强制力的大小可分三种类型:强制性政策工具、混合型政策工具与自愿性政策工具。经费作为科研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政策工具,它的特点就是既不是强制性的,也不是完全自愿的。经费作为政策工具之所以具有这种特点,这与科研事业的性质有关:科技事业是一项个体依托思想自由环境下发展的产物,强制无法解决科技问题。政策工具的选择必须与群体的心理偏好相契合,这样能降低政策工具的运行阻力,并提高科研效率。这就导致经费作为体现国家目标与意志的政策工具不能依靠强制性措施,但也不能完全由研究者凭个人兴趣来进行研究,这样将无法兼顾国家的目标。因此,经费作为政策工具只能是混合型的,既不是强制的,也不是完全自愿的,而是一种折中状态。这点很重要,直接关系到经费的日常管理。目前经费管理中出现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管理模式,就是由于没有真正理解经费作为政策工具的特点导致的,这种管理模式注定是无效的,或者说是极度不经济的行为。
经费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在传达国家意志与目标的环节上存在如下一些问题:(1)目标的设立不科学,导致国家的目标很不明确,这是顶层设计中存在的最大弊端。由于一些科研目标的设立缺乏民主机制的制衡,在缺少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少数权威就可以替国家设立目标,使得目标的公信力比较差,而且很多目标是量身定做的,更是增加了科技共同体对国家目标与意志认识的模糊性。一些所谓的重大项目的设立就存在这个问题,近期曝光的经费贪腐事件也多是发生在这类项目中。另外,由于这类项目出台的草率,导致这个领域成为利益集团“跑马圈地”的主战场,宝贵的科研经费注定沦落为“公地悲剧”的命运。客观地说,很难想象这类项目会有多高的效率,这也是笔者一直在呼吁重大项目要瘦身的原因所在。
(2)经费配置的方式与知识生产。经费的配置方式主要关注效率与公平的问题,效率是任何科技主管部门都关注的核心管理问题。但要时刻记住:经费的效率是资源配置结构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换言之,有什么样的资源配置结构,就有什么样的资源效率。目前的认知正好相反,在捍卫既有资源配置结构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这无异于缘木求鱼。就如同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再怎么加强监管,生产效率也不会高。笔者认为,要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必须改变资源的配置结构,这样才能实现“状态—结构—绩效”三元模型联动效应,否则,一切努力都是治标行为。那么,中国科研经费配置的合理结构应该是什么样的呢?笔者以前曾尝试提出一种资源配置结构:重大项目瘦身,中小项目扩容,增加合格科研人员的保障性经费支持,最大程度上调动各类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笔者一直固执地认为,当下的中国多几个诺贝尔奖的意义远远赶不上快速提升中国整体科技实力来得重要,这也是管理学中的水桶短板理论在现实中的一个体现。当下的中国科技管理部门之所以热衷于大项目,其原因有三:其一,来自政绩工程的强烈驱动力。管理者在政治市场上同样遵循经济市场的规则,即追求利益与效用的最大化。其预设的前提是,大项目出大成果,大成果成就大政绩。然而,科学史的研究表明,这个预设是有问题的,大项目与大成果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毕竟思想不是靠钱砸出来的。其二,科研经费快速增加与落后管理模式不匹配造成的结果。在原有的组织架构下如何快速消化掉增加的科研经费,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经费数额的按比例增加,从而掩盖了管理部门的不做为。其三,通过大项目、大权力的联姻,便于对科技界进行掌控。道理很简单,中国古人所谓的“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就是这个道理。
在资源配置结构方面还存在一个顽疾,也是学术界最为痛恨的,那就是公平的缺失。这种缺失隐藏在制度性歧视与非正式歧视的面纱背后,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科技界最为常见的土洋之争等现象,其本质就是歧视背后公平的缺失,这个话题学界聊得已经很多了,不再赘述。在一个民主社会里,公平是捍卫效率的最有力武器,因为公平促进了竞争,牺牲公平也就同时扼杀了效率。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BordleyRawls,)提出的正义论,就是通过制度设计,构造原初状态下的无知之幕的伟大设想,最大可能地排除各种社会历史因素对公平的影响,从而保证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的实现。我们之所以强调公平的重要性,是因为公平是一个体面社会的基本标志,也是一种制度的最大美德的体现,它为正确的承认机制提供了保证,而且,正如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指出的那样:公平激发了人们追求完美的观念。如果没有公平,自我实现的潜能就无法发挥,人们必然选择敷衍了事,得过且过,责任感也随之名存实亡。
关于科技界经费争议最大的地方恰恰在于经费第二项职能中的知识生产环节,即经费应该花在科研的什么环节上。这个问题很少有人去清理,然而这个环节涉及问题的定性与判断。科技投入的产出应该包括两大类内容,即知识产品的生产与人才培养。这两类产出物对社会都具有溢出效应,尤其是人才的产出,是整个社会的知识蓄水池。换言之,在知识与人才丰富的地方,我们每个人都将因为知识与人才的广泛存在而获得潜在的收益与福祉。只要想想人们看病与就业时喜欢往经济发达地区去的原因就不难明白这些道理。在界定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项分类上,我们需要界定科研活动与经费的两个特点:其一,科研活动是一种智力劳动,而劳动在市场经济社会中都是有价值的。科研人员与其他劳动者一样,在生产知识产品中也是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智慧,而这些都是稀缺的生产要素,因而也都是有价值的,这部分必须得到合理补偿。这不仅仅是科研人员的私利问题,更是事关科研活动的可持续性问题。其二,我们国家的科研经费支出项目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现象。笔者曾撰文指出,中国的科研经费是采购与会议经费,而不是研究经费。换言之,当下的科研经费只考虑了生产知识的固定成本补偿,而没有考虑到科研人员的智力投入的补偿,这是很荒谬的现象。知识产品的生产,仅有经费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智力的投入,而这部分最重要的投入却被忽略了。国外科研经费中有很大比例是用于人力支出的,如用于培养研究生与博士后等,而我们这里却严格限制,给出的额度远远无法支撑人才的培养,全世界的科研流程都是一样的,那些无法用于必要的人力支出的缺口,只有通过变换名目的方法,把这部分经费套取出来,结果导致每个承担研究项目的人都有违规记录。这是很糟糕的制度设计,如果个别人违规,那可能是他自己的原因,一旦所有的人都需要通过违规延续科研活动,那么只能说制度设计出了问题。
中国科研人员大多都过惯了苦日子,原本是很节省的,但是,糟糕的制度设计却逼迫你违规,比如经费定期收走就是非常糟糕的制度,经费的拨付时间本就存在严重滞后与不定期现象,前期研究只好挪用其他项目的经费来支撑,等到把新经费盼下来了,时间早已过半,却要求你必须在某个节点花完,否则强制性收走,你会怎么做?申请一个项目很不容易,大多数人都是丰年少,歉收多,原本指望靠这笔钱细水长流,以度经费荒年,不让科研活动中断,因此,突击花钱是制度扭曲带来的必然结果。
最后,简单分析一下作为政策工具的经费的第三种职能———对共同体的规训功能。知识产品几乎都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少数专有技术除外),由于产权无法决定,市场上的私人没有谁愿意投资这些公共物品,就如同灯塔的作用一样,这就需要国家作为投资人承担起知识产品的生产与供给职责,以此满足整个社会对知识的需求。
以科研项目形式存在的经费相当于国家作为需求者对未来知识产品的预订,而科研人员则相当于生产者,这样就存在一个简单的供给与需求链条。由于科研活动的特点,知识的生产者为了延续科研活动,必须调整自己的研究偏好以适应国家与社会的需求,否则缺少经费的支持,任何科研活动都无法展开。这样,经费就在无形中实现了对共同体的规训职能。同时,国家再把评价体系中的承认机制与经费挂钩,那么,所有科研人员的行为都被经费的指挥棒牢牢掌控着,这就是经费实现规训功能的内在机制。规训功能在实践层面有两层含义:激励与惩罚。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实现经费配置结构的合理化与知识产品质量的优良化,真正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治理思路很简单:小的即是好的!以此保证经费的使用处于边际效用最大化区间;同时,加大知识产品事后赎买制度,以此鼓励知识产品质量的提升。
7.科技体制改革:告别土豪模式
科技体制改革的话题已经谈了很久,然而实质性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澄清与解决,久而久之,这个问题就有演变成很难根治的体制慢性病的风险。当下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讨论大多纠缠于某些技术性环节,如经费如何使用与监管,怎样吸引人才等微观层面。不能说这些问题不重要,但是从全局来讲,这类研究容易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认知陷阱中,为了局部的优化而牺牲了整体的改进,这是短视的行为,只有整体的改革才有可期望的未来。
明确科技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宏观性问题是什么,这是整个科技体制改革的纲领性问题。简而言之,在我们看来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首先,确立合理科技发展目标的体制建设问题;其次,寻找一种能够有效合理配置各种科技资源的制度结构问题;第三,结构运行的规则问题,即满足群体的公平正义原则与资源的最优效率原则。由于第三个层面的话题已经有很多人聊过,不再赘述,本文只关注前两个问题。
确立合理的科技发展战略目标,这是整个科技活动中居于头等重要位置的事项。因为一旦科技发展战略目标确立,就意味着各种科技资源会随之跟进,然后科技共同体就被引领到这个既定的方向上去,毕竟这是大科学时代的特点:紧跟经费的指挥棒起舞。如果战略目标选择失误,其后果不言自明。那么是谁来决定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呢?这个问题很少有人去想,甚至根本就不知道,然而它却是最重要的。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制定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目标时,首先是通过总统科学顾问委员会提交最初的研究报告,然后由总统签署、议会通过后才得以确立的。而我们则选调几十名部级官员再装饰性地加入几个学者,就构成了战略目标编写人员的框架,然后编写报告,上报国务院,由此就决定了国家整体科技发展战略。这个环节的对比很耐人寻味:美国的科技发展战略是经由科学家们充分调研与分析产生的,受权力的干扰比较少;而我们的决策模式则基本上是权力决策模式,领导的偏好对于战略目标的选择有最直接的影响,这种差异的后果影响深远,即少数人的智慧与多数人的智慧的区别。所谓决策的民主化,其实质就在于摆脱或最大程度上减少权力对决策过程的影响。时至今日,这个老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也是我们科技政策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笔者以前曾撰文,建议设立国家科学顾问委员会,初衷也在于此。在全球化的今天,战略目标的选择与确立是一项高度技术性的工作,根据社会分工的原则,也是需要专业人士来做出的,道理不难理解,关键是权力的垄断与傲慢,造成了权力肆无忌惮的越界,需要政治体制改革来扭转这种局面。
  下面还需清理一个认识误区,即顶层设计。近来国内学界以及整个社会又一次开始迷信顶层设计理念。其实,所谓的顶层设计理念是精英治国论的现代翻版。我们可以想想为何欧美发达国家不提倡顶层设计?如果这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我想是没有人会去拒绝的,就如同没有人拒绝苹果手机一个道理。从历史上看,源自柏拉图的精英论是有进步意义的,在人类普遍处于蒙昧状态的背景下,精英们具有超越常人的知识与远见,他们会做出更好的决策和判断。但是随着整个社会知识水平的快速提升,精英与常人之间的知识差距在快速缩小,此时精英论的作用也就随之降低。再加上社会分工的高度发展,各行各业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此时,精英也开始出现分工,按照法国哲学家布尔迪厄的说法,在整个社会中存在着三类精英:政治精英、经济精英与文化精英,他们分别具有相对较高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此时需要按照分工原则,各司其职,这样才能造成各领域的比较优势。问题是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民主化程度不高,制度切割不明确,那么就会形成某些领域被本领域的精英垄断,然后这些具有高兑换率的资本(精英)就会向其他领域扩展,完全无视分工带来的比较优势,从而造成社会总体福祉的降低。很遗憾,当下的中国社会就处于这种状态,官本位现象仍然是人们行动的金律,权力精英具有最高的资本兑换率,从而可以轻松突破分工带来的比较优势与隔离作用,造成整个社会的效率损失。只要想想各类高官可以轻松地到大学或企业谋得一个职位,而一个大学教授无论怎样努力也不敢保证能做到高官,其中的原因就在这里。基于这个道理,不难发现美国在科技战略目标的设定上采用的是学术精英为主、政治精英为辅的模式,最大程度上利用了学术精英的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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