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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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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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份,股权,公司,股本,有限     答: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  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  3、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修改后的新公司法修正了这一点。  4、股本转让,这个概念在实践中用的较少,是民间对股权转让的称谓,本质和本意还是股权转让,工商局也是按照股权转让来进行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股本转让的登记事项;股本在财务上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份转让也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设总股本,并划分为等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来享有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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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出资转让、股本转让有何不同?
来源:  9:10:28 【】 
&& 最近遇到几个具体的案子,涉及到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出资转让、股本转让,发现具体操作当中有些当事人、地方工商局、地方法院对这些概念较为模糊、不尽相同,有的法院已经针对对股本转让做出初审判决,有必要对此展开讨论,请大家各抒己见。先谈谈我的观点: && 1、 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 && 2、 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 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为:股权转让就是股东转让公司注册资本中该股东的相应出资金额,有些工商局(甚至现在还有)要求股权变更登记时不管股权转让的真实对价是多少,一概表述为按照相应出资的金额和比例转让出资,并且要求使用工商局的仅有一页或半页纸的内容的股本转让协议或出资转让协议,否则不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这种行为不仅违反行政许可法,而且给诸多当事人人为造成了纠纷,因为有两个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就同一股权转让行为而先后存在。 && 3、& 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 && 4、& 股本转让,我不能给他定义,但的确在东北的一个工商局就要求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本转让协议,但协议内容还是转让相应的出资,当地法院立案时也是以股本转让纠纷为案由来立案的。 && 5、& 好在新公司法专章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但愿以后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工商局等不再出现模糊不清或者人为制造纠纷隐患的现象发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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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名师: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通过司法考试、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曾任教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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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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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份,股权,公司,股本,有限     答: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  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  3、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修改后的新公司法修正了这一点。  4、股本转让,这个概念在实践中用的较少,是民间对股权转让的称谓,本质和本意还是股权转让,工商局也是按照股权转让来进行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股本转让的登记事项;股本在财务上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份转让也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设总股本,并划分为等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来享有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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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出让股权出让简介
所谓股权出让融资,是指中小企业出让企业的部分股权,以筹集企业所需的资金。投资者以资金换取企业股权后,便使企业股东间关系产生变化,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将要进行重新调整,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也随之产生变化。
中小企业在进行此类融资时必须慎重选择股权出让的交易对象,并根据企业自身状况合理确定股权出让比例等相关问题,以期达到既,又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目的。
股权出让股权出让步骤: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 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
二、修改公司章程
如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没有变化,那就只用修改一条。 一般是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对该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更换出资证明书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四、修改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才是股权转让中权利变动的分界点,股东名册变更后,受让人才为股权的真正享有人。
五、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1、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因出资者、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但注册资本金额不变,需按照有关规定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但无须提交验资报告。只需填写有关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即可(可到工商局领取)。
2、期限: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3、如没有登记的话,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办事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在发生股权转让之时,其有一定的程序需要遵守: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办条件:
  企业依法成立。
  三、所需材料:
  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及其主管部门或镇同意申报的意见(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协议(原件)或新签的合同、章程(原件);
  5、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如为境外个人,需提供其有效合法证件;
  6、受让方有效资信证明(原件),如为外文应附中文译文(原件);
  7、企业原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调整成员的报告和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如国有资产转让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办确认书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
  10、其他有关材料。
  四、办事程序:
  受理&协调&审批&发文&换证(换证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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