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许可证编码规则更换可否将外包装的原条码黏贴更改

食品包装上的“QS”标识将换成“SC”
&&& 十月起,新版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启用。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注意了,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将被&SC&替代,而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启用。 茶叶网 http://www.tangjiu.com/chaye
&&& 新《食安法》表示,食品&QS&标志将取消,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目前可以继续使用到期为止。 酒招商网 www.tangjiu.com
&&& QS: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酒网 www.tangjiu.com
&&& SC:食品生产许可证 白酒代理 www.tangjiu.com
&&& 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意为质量安全,体现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而&SC&是生产之义,后跟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体现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地位,监管部门从单纯发证,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 糖酒网 www.tangjiu.com
&&& 食品袋上印制的QS标志截止到2018年6月份就彻底不能用了,因此现在印制QS的产品还是可以在市面上进行销售。 酒招商 www.tangjiu.com
&&& 10月1日《新食安法》正式施行,各大企业就开始逐步更换SC标示了。 糖酒 www.tangjiu.com
最新供求信息
最新酒类招商产品
与"食品包装上的“QS”标识将换成“SC”"相关文章
经销商名录
糖酒招商代理
|||||||新闻投稿qq:
中国糖酒网是专业提供白酒招商、白酒代理、食品招商、食品代理 红酒招商、红酒代理等其它酒类及其相关产业的网络
招商平台及视频招商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正规药品包装都有哪些特殊标识?_百度拇指医生
&&&网友互助
?正规药品包装都有哪些特殊标识?
拇指医生提醒您:问题下方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这题我高分要答案&br /&要求回答的口语化 专业化 简洁化&br /&每个问题都要回答 &br /&回答的最完整的&br /&满分全送!&br /&&br /&买到一瓶药没有大家常说的 国药准字Hxxxx 那些&br /&只能看到些 批准文号辽卫什么的&br /&是不是我买到了假药?&br /&&br /&正规的药品包装上都应该有哪些特殊的标注?&br /&&br /&每个标注或者编号都代表什么意思?&br /&&br /&有哪些药可以不用有哪些?&br /&&br /&保健品类的需要国药准字吗?&br /&保健品都要有哪些重要的标注?&br /&化妆品类的需要什么标识?&br /&&br /&有哪些特殊药品有特殊的批准?
  1、看批准文号  国家药监局规定,从日后生产的药品实施新的批准文号,废止原批准文号〔×卫药准字〕和〔×卫药健字〕。新批准文号格式是:国药准字+1位拼音字母+8位数字,字母用拼音字头表示药品类别,数字表示批准药品生产的部门、年份及顺序号。而假药往往使用已被废止的批准文号。  2、看生产厂家  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规范药品说明书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等,便于患者联系以辨真假。而假药对该类项目的标注内容,往往不全。  3、看药品包装  合格药品的外包装质地好、字体和图案清晰、印刷套色精致、色彩均匀、表面光洁、防伪标志亮丽。而假药的外包装,大多质地差、字体和图案印刷粗糙、色彩生硬、防伪标志模糊。  4、看药品说明书  合格药品说明书的纸张好,印刷排版均匀,连最小的字体也十分清晰,内容准确齐全,适应证限定严格。而假药说明书的纸张质量差、字迹模糊、内容不全、排列有误、随意夸大疗效和适应范围。  5、看批号和日期  合格药品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三项缺一不可,字迹多为激光打印。而假药常三项中缺一至两项,而且打印的字迹多为油印。  6、看药品外观  仔细观察假药的外观,往往存在以下问题:片剂:药片颜色不均匀、变色、出现斑点、粘连、松片、潮解等;糖衣片表面褪色露底、裂开、发霉。注射剂:出现变色、混浊、沉淀、结晶、絮状物等。水剂:出现沉淀、结晶、发霉、絮状物。冲剂:出现发粘、结块、溶化、颗粒不均匀。膏剂:出现失水、干涸、水油分离、有油败气味。  7、到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保存好药品包装、说明书和发票  切不可图方便或贪便宜到无《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诊所或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警惕打着免费讲课、赠品、义诊的招牌,实际推销假药的骗局;也不要相信非法广告而邮购药品
向医生提问
完善患者资料:*性别:
估计买的不是药品,保健品之类的。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假药的鉴别方法
虽然国家对假药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巨大的利润的驱使,假药的制造、销售仍然相当猖獗;误购误用假药,小则延误治疗,重则给身体、生命带来严重危害,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仔细辨认,避免上当:包装、说明书、外观、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包装:正规药品的包装质地好、字体和图案清晰、印刷套色精致、色彩均匀、表面光洁,而假药的包装大多质地差、字体和图案印刷粗糙、色彩生硬。
说明书:正规药品说明书的印刷排版均匀,字体清晰、内容齐全,而假药说明书的纸张质量差、字迹模糊、内容不全等。
外观:假药一般生产技术简单,如果发现药品片型、片色不均匀,胶囊大小不规则、裂开、水剂沉淀等需要特别注意;
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药品前报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获得的身份证明,是依法生产药品的合法标志,格式为国药准字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号+1位英文字母(代表药品类别)+88位数字(代表批准文号的审批来源和批准年份和顺序号)组成;
生产批号:正规的药品的生产批号应该注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现在多采用激光喷码技术,用手指抚摸有凹凸感,假药一般为了节省成本采用油墨印刷;
几种正规药品的鉴别方法:
妇科千金片:将其包装盒置于荧光灯下进行观察,少女图案中的花篮部分呈橘红色,伪品花篮不变色或不呈橘红色;
息斯敏片的包装盒在紫外光下,“斯敏片剂”四字有白色荧光,伪品则没有。
吗丁啉片铝塑板上的批号有橙黄色彩油漆,不易掉色,假药没有或易掉色。
斯达舒胶囊正品小包装盒上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系列号均为激光打码,而且每小盒均有独立不重复的激光射码产品序列号,用手指触摸有凹凸感;药品说明书系防伪水印纸印制,对光透视可见“修正”字样及斯达舒商标图案。
另外,尽量去正规药店购买,是防范假药的较好办法。
药品的包装行业在最近几年得到很大发展,由于包装制造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药品包装各个环节问题不断得到改进,尤其是国家关于药品包装的23号令的颁发,OTC制度的建立实施,使药品的包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药品包装的发展、药品走向世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药品的包装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落后包装材料、容器和陈旧的设备、工艺逐渐被淘汰,先进的工艺、设备、包装材料不断被应用到药品的包装当中,制药企业的包装意识也在加强。
在新材料的选用上,袋装丸剂的材质由纸袋、纸塑袋更换为铝塑袋、珠光膜袋等;PTP泡罩包装由铝塑泡罩改为双铝泡罩包装,密封性更好;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瓶、聚酯塑料瓶等质量性能都非常好的塑料瓶替代了玻璃瓶中药大蜜丸PVC热合的包装形式将被铝塑泡罩包装替代;玻璃瓶及用胶木塞蜡封的工艺已彻底被淘汰,改用铝箔及其他材料封口,密封性更好,生产率更高;袋装药品也增加了撕口;并打印了产品批号,以前有的药品包装内没有说明书、标签内容不完整,现在已添加。原来患者感觉使用不方便的药品,由于改变了包装,患者对药品的印象也大为改观http://www.39kf.com/medicineews/fx/-317354.shtml还有这个网上也会有你要的答案
批准文号辽卫什么的 不是假药因为它根本不是药卫准字,大部分属于功效性化妆品,但它不是药品,起不到药品的疗效.所有的药必须是国药准字保健品不是药,不可以用国药准字。保健品批准文号为*食健字**号,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卫妆字***号,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为怀妆进字**号。特殊药品没有特殊的批准文号,必须使用统一的国药准字号注:本人从事医药销售7年。什么是国药准字?关于统一换发并规范药品批准文号格式的通知 国药监注〔2002〕3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 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已上市药品的批准文号的格式不尽相同,这种情况,不利于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为加强药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注〔号)要求,现又规范了新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并将在近期对全国药品生产企业已合法生产的药品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化学药品使用字母“H”,中药使用字母“Z”,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的保健药品使用字母“B”,生物制品使用字母“S”,体外化学诊断试剂使用字母“T”,药用辅料使用字母“F”,进口分包装药品使用字母“J”。数字第1、2位为原批准文号的来源代码,其中“10”代表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19”、“20”代表日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其它使用各省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一)前两位的,为原各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品。第3、4位为换发批准文号之年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但来源于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仍使用原文号年号的后两位数字。数字第5至8位为顺序号。 有关批准文号的换发说明见附件二。 二、每种药品的每一规格发给一个批准文号。除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委托生产和异地加工外,同一药品不同生产企业发给不同的药品批准文号。 三、自日以后批准生产的新药、仿制药品和通过地方标准整顿或再评价升为国家标准的药品,一律采用新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 四、自日以后批准发给的化学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其注册证号格式亦作部分改变,其中字母“X”改为“H”,其它部分不变。原已发给的旧格式注册证号在换发《进口药品注册证》时用新格式取代。 五、药品批准文号及化学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换发后,印有原格式批准文号及注册证号的包装标签在日后禁止流通使用。 附件:1.药品批准文号采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统一换发并规范药品批准文号格式说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药品批准文号采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110000 北京市 420000 湖北省 120000 天津市 430000 湖南省 130000 河北省 440000 广东省 140000 山西省 45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50000 内蒙古自治区 460000 海南省 210000 辽宁省 500000 重庆市 220000 吉林省 510000 四川省 230000 黑龙江省 520000 贵州省 310000 上海市 530000 云南省 320000 江苏省 540000 西藏自治区 330000 浙江省 610000 陕西省 340000 安徽省 620000 甘肃省 350000 福建省 630000 青海省 360000 江西省 64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370000 山东省 65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10000 河南省 附件二: 统一换发并规范药品批准文号格式说明 一、凡原卫生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统一换发为国药准(试)字相应类别,数字前两位为“10”,3、4位为原批准文号年份的后两位数字,后4位顺序号重新编排。如:“卫药准字(1997)X-01(1)号”换发为“国药准字H”。 二、日以前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凡不同于新的批准文号格式的,也按新格式进行统一换发。原年份为“1998”、“1999”的,换发后第1、2位为“19”;原年份为“2000”、“2001”的,换发后第1、2位为“20”。第3、4位仍为原批准文号年份后两位。详见下表: 原文号 新文号 顺序号 国药准(试)字X系列 国药准(试)字H 不变 国药准(试)字(1998)X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H 重新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9)X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H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XF系列 国药准字H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X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H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X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H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8)Z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Z 不变 国药准(试)字(1999)Z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Z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ZF系列 国药准字Z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Z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Z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Z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Z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8)厂家S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S 重新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9)厂家S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S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SF系列 国药准字S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S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S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S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S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年号)D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T 重新编排 国药准字(年号)J (S)-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J 重新编排 药用新辅料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F 重新编排 三、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换发时,应根据其原批准文号中的省份简称,在新格式药品批准文号中使用相应省份代码,新批准文号数字第3、4位为换发年份的后两位,顺序号重新编排。 例如,原化学药品“京卫药准字(1996)第000001号”换发为“国药准字H”,字母和数字含义依次是:“H”为化学药品,“11”为北京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02”为换发之年2002年的后两位数字,“0001”为新的顺序号。 通过地方标准整顿或再评价升为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现为地方药品批准文号,或已经换发为国药准字XF等类型,但不同于新批准文号格式的,也应按上述要求,加入省份代码,进行统一换发。中药药品批准文号换发后,不再使用“ZZ××××-”前缀。
选药要看标识物(4) :懂药品标识物 药品的标识物包括两个部分:内包装?label?和外包装?labeling?。内包装指药瓶、铝箔袋、锡管和铝塑水泡眼上贴印的标鉴?俗称瓶签?;外包装指的外包装药盒上印制的标鉴和使用说明书。标识物是非处方药的重要文件,也是消费者使用药品的依据,首先要读懂和充分理解。
?1?标签 标签的内容有药品名称、成分、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项。
?2?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是一项重要文件,是指导患者选择药品的主要依据,也是合理、正确使用药品的指示说明。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应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不应任意夸大宣传,错误导向或有意回避。药品说明书的解释应充实细致,除外标签中所述的各项外,还需加禁?慎?用症状,与饮食、症状初起或其他与时间因素有关的用药方法,服用时的调配方法?如振摇、溶解、稀释等?,贮藏及放置条件。药品说明书的文字应通俗易懂。说明书应以正常人理解的文字表述。
?3?外包装物 外包装物应牢固、安全、色彩鲜艳。外包装应有防伪?条形码、荧光图形?和防拆?防拆线、贴封?标志及注册商标、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有些公司的产品还注明咨询电话号码,使消费者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即可与厂家联系,寻求帮助、解释或指导。国家非处方药办公室遴选组 张石革 孙定人
你问了这么多就是怕买到假药,告诉你,到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不可图方便或贪便宜到无《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诊所或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警惕打着免费讲课、赠品、义诊的招牌,实际推销假药的骗局;也不要相信非法广告而邮购药品,不就行了。
只要会看条码就行
为您推荐:
* 百度拇指医生解答内容由公立医院医生提供,不代表百度立场。
* 由于网上问答无法全面了解具体情况,回答仅供参考,如有必要建议您及时当面咨询医生
向医生提问条码与商品的原产地
来源: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大连办事处
上月资讯点击排行
为了普及和推广物品编码知识、促进条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倡导和鼓励全社会来共同关注条码热点问题,拓展互动交流空间,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网站在线自助投稿系统和电子邮件系统,特面向各地方编码分支机构、自动识别技术工作者、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条码设备厂商以及高校学生等征集相关稿件。
用稿范围包括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方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下面的所有栏目,重点是资讯动态、知识技术、解决方案、应用技巧等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和帮助性等特点的新闻报道和知识稿件;以及社会媒体刊载的物品编码机构形象宣传、业务宣传稿件等。
为保证中心宣传信息质量和内容可靠,有关投稿事项请遵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宣传信息投稿须知()。
版权所有: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咨询电话:400-京ICP备号-10|京公网安备34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大厦B座3-6层|邮编:10001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作者:wangxiaoyan
浏览次数:2863
编号:(X)XK12-00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1月19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1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关于电线电缆等12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6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型号见表1。
表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单元
闭口Ⅰ级、闭口Ⅱ级、闭口Ⅲ级
全开口Ⅰ级、全开口Ⅱ级、全开口Ⅲ级
2黄磷包装钢桶
4电石包装钢桶
Ⅰ级、Ⅱ级、Ⅲ级
7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Ⅰ级、Ⅱ级
8方罐与扁圆罐
25.4mm口径,铁罐
25.4mm口径,铝罐
10气雾剂阀门
11钢塑复合桶
Ⅰ类、Ⅱ类、Ⅲ类
12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闭口Ⅰ类、闭口Ⅱ类、闭口Ⅲ类
开口Ⅰ类、开口Ⅱ类、开口Ⅲ类
13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14塑料编织袋
载重60kg以下
15复合塑料编织袋
载重60kg以下
载重500~3000kg
17钙塑瓦楞箱
18车载钢罐体
不小于500L
19车载铝罐体
不小于500L
20车载玻璃钢罐体
不小于500L
21配车用钢罐体
不小于500L
22配车用铝罐体
不小于500L
23配车用玻璃钢罐体
不小于500L
24储存用钢罐体
不小于500L
25储存用铝罐体
不小于500L
26储存用玻璃钢罐体
不小于500L
27储存用塑料罐体
28瓦楞纸箱
29重型瓦楞纸箱
Ⅰ类、Ⅱ类、Ⅲ类
32胶合板箱
33纤维板箱
34木琵琶桶
Ⅰ类、Ⅱ类、Ⅲ类
35胶合板桶
Ⅰ类、Ⅱ类、Ⅲ类
农药乳油类、化学试剂类
注: (1)按产品标准分级或分类的产品品种,如企业取得Ⅰ级(或Ⅰ类)生产许可证的可以生产Ⅰ、Ⅱ、Ⅲ级(或Ⅰ、Ⅱ、Ⅲ类)产品,取得Ⅱ级(或Ⅱ类)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生产Ⅱ、Ⅲ级(或Ⅱ、Ⅲ类)产品, 取得Ⅲ级(或Ⅲ类)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生产Ⅲ级(或Ⅲ类)产品。盛装Ⅲ类危险品的工业用薄钢板圆罐必须按Ⅱ级要求申证。
(2)对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的取证企业,如编织布是外购的,则在其申请书和证书上注明:编织布外购;对纸箱的取证企业,如纸板是外购的,则在其申请书和证书上注明:纸板外购;对钢塑复合桶的取证企业,如塑料内容器为外购或外协的,则在申请书和证书上注明:塑料内容器为外购或外协。
(3)车载罐体指: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为永久性连接的罐体。
(4)配车用罐体指:未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固定在一起出厂的车载用罐体。
(5)对车载罐体的取证企业,如配车用罐体是外购的,则在其申请书和证书上注明:配车用罐体外购。而且提供方必须是取得配车用罐体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取得车载罐体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配车用罐体外购的除外)可以生产配车用罐体。
(6)对钢制衬里(衬塑或衬胶等)罐体按储存用/配车用/车载钢罐体申请取证。
(7)已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如要生产本细则中常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仍须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
(8)储存用罐体暂不包括:加油站埋地油罐、油库(包括加油站)地面储罐、反应装置储罐和需要现场制造安装的大型储罐。
(9)储存用塑料罐体的材质暂为:硬聚氯乙烯层压板或改性聚丙烯层压板。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
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八旗二马路38号
邮政编码:510110
电 话:020-、、
传 真:020-
电子信箱:.cn
网 站:www.qmark.com.cn
联 系 人:朱丽萍、卢明、党华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2005)第40号令):
应淘汰的落后产品: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印铁制罐行业中的锡焊工艺。
限制生产能力: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名称”栏填写“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对属于3.7限制生产能力的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的企业,应提交省级发改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
4.1.2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本产品以一个生产订单为一批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4.2.2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2.3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2.4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2.7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2.9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10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需要现场检验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
4.3.3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15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需做“高温堆码试验”的可在4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需做“耐内装液试验”的可在19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3.4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3.5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3.6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 审定与发证
4.4.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4.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4.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负责在网络等媒体上公告其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5.2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所属单位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核查。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4.5.4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5 审查要求
5.1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
表2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GB/T 325.1-2008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325-2000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磁性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磁性法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钢桶 嵌入式法兰封闭器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黄磷包装钢桶
GB/T 325.1-2008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磁性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磁性法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包装 钢桶 嵌入式法兰封闭容器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包装 钢桶 嵌入式法兰封闭器
电石包装钢桶
一次性使用电石包装钢桶
重复性使用电石包装钢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25.1-2008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包装容器 钢提桶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漆膜一般制备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包装容器 方桶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包装容器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方罐与扁圆罐
包装容器 方罐与扁圆罐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包装容器 铁质气雾罐
包装容器 气雾罐(铝罐部分)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气雾剂阀门
气雾剂阀门
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
钢塑复合桶
钢塑复合桶
GB/T 325.1-2008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聚乙烯吹塑桶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水运危险货物我装检验安全规范 性能检验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聚乙烯吹塑桶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试验方法
水运危险货物我装检验安全规范 性能检验
塑料编织袋
塑料编织袋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复合塑料编织袋
复合塑料编织袋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集装袋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钙塑瓦楞箱
钙塑瓦楞箱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塑料 压缩性能的测定
塑料直角撕裂性能试验方法
车载钢罐体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JT 230-1995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 超声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 磁粉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QC/T 653-2000
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
车载铝罐体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JT 230-1995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
铝制焊接容器
QC/T 653-2000
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
车载玻璃钢罐体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JT 230-1995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JC/T 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配车用钢罐体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 超声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 磁粉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配车用铝罐体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
铝制焊接容器
配车用玻璃钢罐体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JC/T 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储存用钢罐体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 超声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 磁粉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
储存用铝罐体
铝制焊接容器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
储存用玻璃钢罐体
JC/T 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
玻璃钢储槽标准系列
储存用塑料罐体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450-2002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
瓦楞纸板 耐破强度的测定法
瓦楞纸板 边压强度的测定法
瓦楞纸板 厚度的测定法
纸和纸板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
重型瓦楞纸箱
重型瓦楞纸箱
GB/T 450-2002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
瓦楞纸板 耐破强度的测定法
瓦楞纸板 边压强度的测定法
瓦楞纸板 厚度的测定法
纸浆纸和纸板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农药乳油包装
包装及标志
玻璃瓶罐内应力检验方法
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
玻璃在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
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5.2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3。
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可与下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下述设备的功能要求。
表3-1 企业生产金属桶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黄磷包装钢桶
电石包装钢桶
生产工艺设备
1.剪板下料设备
2.焊接设备
3.制桶中段设备
4.涂装设备(只生产镀锌钢桶的不考核)
1.剪板下料设备
2.焊接设备
3.制桶中段设备
1.剪板下料设备
2.焊接设备
3.制桶中段设备
1.气密性试验设备(量程:0~60
kPa,分度值:1kPa,精度:2级)(全开口钢桶不考核)
2.液压试验设备(量程:0~400
kPa,精度:2级)(全开口钢桶不考核)
3.堆码试验装置(精度1kg)
4.跌落试验装置(精度0.01m)
5.游标卡尺(精度0.02mm)
6.钢直尺(精度0.5mm)
7.提梁、提环强度试验设备(精度5N)(只考核钢提桶、方桶)
表3-2 企业生产金属罐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气雾剂阀门
生产工艺设备
1.剪板下料设备
2.焊接设备
3.制罐中段设备
2.微雾头组装机
3.外垫圈组装机
4.阀基体组装机
5.引流管组装机
1.剪切设备
2.冲压设备
3.电阻焊机
4.封口设备
1.下料设备
2.成形生产线
1.气密性试验设备(量程:0~60
kPa,分度值:1kPa,精度:2级)
2.液压试验设备(量程:0~400 kPa,精度:2级)
3.堆码试验装置(精度1kg)
4.跌落试验装置(精度0.01m)
5.游标卡尺(精度0.02mm)
6.钢直尺(精度0.5mm)
7.提环拉力试验装置(精度5N)
1.游标卡尺(精度0.02mm)
2.接触高度测量仪(精度0.01mm)
3.漆膜附着力试验仪(200g)
4.气密性试验设备
5.爆破、变形试验设备(压力表精度2级,量程0~4.0 MPa)
6.恒温水浴装置(只考核铝罐)
7.涂层导电仪(测量范围0~125mA)(只考核铝罐)
1.游标卡尺(精度0.02mm)
2.泄漏试验仪(压力表测量范围0~1.6 MPa,精度1.5级)
3.变形压力试验仪(压力表精度1.5级,量程0~2.5 MPa)
4.专用百分表(测量范围0~10mm,分度值0.01mm)
5.拉力试验仪(示值精度≤±1%,最大负荷200N)
6.天平(精度0.1mg)
表3-3 企业生产复合包装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钢塑复合桶
生产工艺设备
外防护钢桶:
1.剪板下料设备
2.焊接设备
3.制桶中段设备
4.涂装设备(只生产镀锌钢桶的不考核)
塑料内容器:
1.混料设备
2.塑料成型设备
4.冷却系统
注:塑料内容器为外购或外协的,并有相应协议,可不考核。
1.气密试验设备(量程:0~60 kPa,分度值:1kPa,精度:2级)
2.液压试验设备((量程:0~400
kPa,精度:2级)
3.跌落试验装置(精度0.01m)
4.堆码试验装置(精度1kg)
5.游标卡尺(精度0.02mm)
6.钢尺(精度0.5mm)
表3-4-1 企业生产塑料包装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塑料编织袋
复合塑料编织袋
生产工艺设备
1.混料设备
2.中空成型设备
4.冷却系统
5.塑料粉碎机
6.刮口机(开口桶罐)
1.抽丝设备
2.编织设备
3.缝制设备
5.复膜机或复合机(复合塑料编织袋)
注:对塑料编织布外购企业不考核抽丝设备、编织设备和印刷机。
1.气密试验设备(量程:0~60 kPa,分度值:1kPa,精度:2级)(闭口桶罐考核)
2.液压试验设备(量程:0~400
kPa,精度:2级)(闭口桶罐考核)
3.跌落试验装置(精度0.01m)
4.低温环境箱(-18℃)
5.高温堆码试验装置/堆码试验装置
6. 钢尺(精度0.5mm)
1.钢直尺(精度0.5mm)
2.拉力试验机(精度1N)
3.跌落试验设备 (精度0.01m)
表3-4-2 企业生产塑料包装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钙塑瓦楞箱
1.抽丝设备
2.编织设备
3.缝制设备
注:对编织布外购企业只考核缝制设备
1.钙塑瓦楞板生产设备
2.压痕开槽印刷设备
3.粘合装订设备
1.钢直尺(精度0.5mm)
3.低温试验箱
4.材料试验机(精度1N)
5.跌落试验装置(精度0.01m)
1.游标卡尺(精度0.02mm)
2.钢直尺(精度0.5mm)
3.低温试验箱
4.材料试验机(精度1N)
5.压缩试验机(精度1N)
6.整箱抗压试验设备(精度10N)
注:1.如材料试验机有压缩试验功能,4、5二项可合并考核。
2.缺整箱抗压试验设备的必须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验协议。
表3-5 企业生产车载罐体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车载钢罐体、车载铝罐体
配车用钢罐体、配车用铝罐体
储存用钢罐体、储存用铝罐体
车载玻璃钢罐体、配车用玻璃钢罐体、储存用玻璃钢罐体、储存用塑料罐体
生产工艺设备
1.封头机械成型设备及配套的模具(如封头外购,此项可不考核)
2.卷板机(铝罐体不考核)
3.焊接设备
4.焊材烘干设备(采用气体保护焊工艺可免此设备)
5.金属切削设备
6.防腐涂装设备
7.切割设备或剪板设备
8.打磨设备
9.起重设备
注:对配车用罐体外购企业1~2项不考核。
1.罐体机械缠绕成型设备(仅考核玻璃钢罐体)
2.防腐涂装设备
3.切割设备
4.与生产相适应的模具,玻璃钢罐体须有钢制封头模具.
5.打磨设备
6.焊接设备(储存用塑料罐体)
注:对配车用罐体外购企业不考核模具。
1.卷尺(精度0.5mm)
2.直尺(精度0.5mm)
3.游标卡尺(精度0.02mm)
4.塞尺(精度0.01mm)
5.容积测量装置(精度1L)
6.耐压试验装置(仪表精度0.1kPa)(液压试验机、空压机或气源)
7.测厚仪(精度0.1mm)
8.焊缝尺(精度0.01mm)
9.无损检测设备(至少包括RT及PT、MT、UT的其中一种)
10.万用表或接地电阻测试仪、静电接地测试仪((精度0.1Ω)
11.装卸软管试验装置(仪表精度0.1kPa)
12.工业观片灯
13.呼吸阀试验台(仪表精度0.1kPa)
注:1)与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可不考核无损检测设备。
2)第11~13项仅考核车载钢、铝罐体。
1.卷尺(精度0.5mm)
2.直尺(精度0.5mm)
3.游标卡尺(精度0.02mm)
4.容积测量装置(精度1L)
5.测厚计(精度0.1mm)
6.巴氏硬度计(精度0.1HBa)
7.试压装置(精度0.1kPa)
8.材料性能试验设备(仅考核玻璃钢罐体)
1)塑料罐体不考核巴氏硬度计。
2)缺材料性能试验设备的必须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
表3-6 企业生产纸容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
1.自动瓦楞生产线(注:企业外购纸板,不考核)
2.压痕开槽印刷设备
3.粘合装订设备
1.卷尺(精度0.5mm)
2.钢直尺(精度0.5mm)
3.纸板测厚仪(精度0.05mm)
4.纸板耐破度测定仪
5.电子压缩仪
6.水份测定仪
7.整箱抗压试验装置
注:缺整箱抗压试验装置的必须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验协议。
1.钢直尺(精度0.5mm)
2.跌落试验装置(精度0.01m)
3.堆码试验装置(精度0.1kg)
表3-7 企业生产木容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
2.其他必要木工机械
1.卷尺(精度0.5mm)
2.钢直尺(精度0.5mm)
3.跌落试验装置(精度0.01m)
4.堆码试验装置(精度0.1kg)
表3-8 企业生产玻璃容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1.玻璃配合料的制备设备
2.玻璃熔制的热工设备
3.玻璃容器成型设备
4.玻璃容器的退火处理设备
1.偏光应力仪
2.冷、热水槽及温控仪
4.温度计(精度1℃)
5.量杯、滴定管等
5.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见表4
表4 企业出厂检验项目
执行的标准名称、标准号
325.1-2008包装容器 钢桶 第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325-2000 包装容器 钢桶
1、基本要求
2、规格尺寸
3、气密试验
黄磷包装钢桶
GB/T &黄磷包装
1、形状和规格尺寸
2、制作材料
4、外观要求
GB/T& 固碱钢桶
1、结构尺寸
2、堆码试验
3、跌落试验
电石包装钢桶
GB/T& 一次性使用电石包装钢桶
GB/T& 重复性使用电石包装钢桶
1、基本要求
2、材料要求
3、外观质量
4、漆膜质量
5、气密试验(重复性)
GB/T& 包装容器 钢提桶
1、外观要求
2、桶身型式
3、尺寸要求
4、气密性能
GB/T& 包装容器 方桶
1、基本要求
2、气密试验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GB/T& 包装容器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1、外观要求
2、结构尺寸
3、气密试验
方罐与扁圆罐
BB/T 包装容器 方罐与扁圆罐
1、基本要求
2、气密试验
GB 包装容器 铁质气雾罐
GB 包装容器 气雾罐(铝罐部分)
1、外观质量
3、焊缝补涂完整性
4、气密试验
1、外观要求
2、尺寸要求
气雾剂阀门
GB 气雾剂阀门
1、外观要求
2、尺寸要求
3、应用性能要求
钢塑复合桶
QB 钢塑复合桶
1、外观要求
2、气密试验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GB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1、尺寸偏差
2、外观要求
3、气密试验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GB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塑料编织袋
GB/T& 塑料编织袋
1、外观质量
2、允许偏差
3、拉伸负荷
复合塑料编织袋
GB/T& 复合塑料编织袋
1、外观质量
2、基材尺寸
3、允许偏差
4、物理性能
GB/T& 集装袋
2、基布、吊带的技术要求
3、结构的技术要求
4、缝制技术要求
钙塑瓦楞箱
GB/T& 钙塑瓦楞箱
4、断裂伸长率
5、平面压缩力
6、垂直压缩力
车载钢罐体
GB 6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1、外观质量检测
2、外形尺寸检测
3、接地电阻检测
4、耐压试验
5、气密性试验
6、软管气压试验
7、安全附件性能试验
8、泵送系统功能试验
车载铝罐体
配车用钢罐体
配车用铝罐体
车载玻璃钢罐体
GB 8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1、外观质量检测
2、外形尺寸检测
3、罐壁厚度
4、耐压试验
5、装卸软管气压试验
6、安全附件性能试验
7、玻璃纤维增加塑料罐体环向和轴向拉伸强度
8、玻璃纤维增加塑料封头环向和轴向拉伸强度
配车用玻璃钢罐体
GB/T&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2、尺寸与偏差
3、质量与结构(除抗机械冲击能力)
重型瓦楞纸箱
GB/T& 包装容器 重型瓦楞纸箱
5、裁切刀口
7、纸箱规格
8、纸箱底面积外部尺寸
9、摇盖耐折
GB/T& 包装容器 纸桶
2、尺寸规格和极限偏差
储存用钢罐体
JB/T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T 铝制焊接容器
1、结构检查
2、几何尺寸检测
3、表面质量
4、压力试验
储存用铝罐体
储存用玻璃钢罐体
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
HG 塑料设备
1、结构检查
2、几何尺寸检测
3、表面质量
4、盛水试验
储存用塑料罐体
GB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按设计图纸
2、尺寸规格
GB 农药乳油包装/GB 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 志
按设计图纸
GB/T 玻璃瓶罐内应力检验方法
GB/T 玻璃容器 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
1、外观质量
2、瓶口尺寸
4、抗热震性
5.4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
5.5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5.5.1抽样规则及抽样单
5.5.1.1抽样方法
(1)由审查组在企业的成品库中或生产现场经自检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同产品单元、不同产品品种中的1种规格(罐体产品可以不同规格)产品进行检验。样品用封条封好,并妥善包装,在醒目处写明企业名称。由抽样人员填写抽样工作单,企业经办人和抽样人员签名,并在抽样单上加盖受检企业公章。受检企业在样品封存后7日内将样品送(寄)达承检单位。承检单位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封条进行检查,发现样品有更换现象检验结果按不合格判定。
(2)企业生产以下品种的产品时应分别抽样:
①&&&& 钢桶(闭口钢桶)和钢桶(全开口钢桶);
②&&&& 电石包装钢桶(一次性)和电石包装钢桶(重复性);
③&&&& 气雾罐(铁罐)和气雾罐(铝罐);
④&&&&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闭口)和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开口);
⑤&&&&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闭口)和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开口)
(3)固碱钢桶可在用户企业进行检验;罐体产品一般在生产现场检验,受检企业应提供脚手架、电力、照明等检验必须的辅助设施。
5.5.1.2抽样数量见表5,抽样单见表6
表5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
封存企业数
全开口钢桶
黄磷包装钢桶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方罐与扁圆罐
气雾剂阀门
钢塑复合桶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塑料编织袋
复合塑料编织袋
钙塑瓦楞箱
车载钢罐体
车载铝罐体
车载玻璃钢罐体
配车用钢罐体
配车用铝罐体
配车用玻璃钢罐体
储存用钢罐体
储存用铝罐体
储存用玻璃钢罐体
储存用塑料罐体
重型瓦楞纸箱
表6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盖章)
抽样人员签字
审查组织单位(盖章)
请企业在封样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盖章。
5.5.2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见表7)
表7-1 钢桶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检验样本数
GB/T 325 开口桶做
GB/T 325 闭口桶做
GB/T 325 开口桶做
GB/T 325 开口桶做
注入口中心至卷边内侧距离
GB/T 325 闭口桶做
注入口中心至透气口中心距离
GB/T 325 闭口桶做
GB/T 325 开口桶做
桶盖配合外径
GB/T 325 开口桶做
封闭器装配质量
GB/T 13251
内外表面保护层质量
1.漆膜附着力按GB/T 9286
2.锌层厚度按GB/T 4956
GB/T 17344 闭口桶做
GB/T 325 闭口桶做
GB/T 4857.5
堆码高度3m,24h
不合格样品的判定:检验项目第1~17项有4项以上(不含4项)不合格,或检验项目第18~21项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 黄磷钢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质量特性分类
注入口与透气口中心距离
桶顶、桶底深
圆整、无毛刺、无铁舌
无机械损伤
无锈、无杂舌
涂镀层平整、光滑、均匀
封闭器互换性
涂镀层厚度
涂镀层附着力
GB/T 17344
50kPa,5min
250kPa,5min
GB/T 4857.3
2400kg,24h
GB/T 4857.5
任一样本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a)& A 类不合格项≥一项;
b)& B 类不合格项≥二项;
c)& C 类不合格项≥四项;
d)& B 类不合格一项并C类不合格二项。
表7-3 固碱钢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检验样本数
GB/T 15915
GB/T 15915
注入口直径
GB/T 15915
GB/T 4857.3
盛装200kg固碱,负载17.6kN,24h.
GB/T 4857.5
盛装200kg固碱,跌落高度1.2m
不合格样品的判定:有一项检验项目不合格。
有二个或二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4 电石包装钢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GB/T 15956或GB/T 14492
GB/T 15956或GB/T 14492
GB/T 15956或GB/T 14492
GB/T 15956或GB/T 14492
GB/T 15956或GB/T 14492
GB/T 15956或GB/T 14492
桶顶、底深
GB/T 15956或GB/T 14492
GB/T 15956
装料口高度
GB/T 14492
充氮孔直径
GB/T 14492
排气孔直径
GB/T 14492
GB/T 14492
装料口直径
GB/T 14492
GB/T 14492
GB/T 15956
桶外观质量
GB/T 15956
漆膜外观质量
GB/T 15956
漆膜附着力
GB/T 17344
20kPa,保压 5min.
GB/T 4857.5
跌落高度:1.2m
GB/T 4857.3
堆码高度:3m,24h
不合格样品的判定:一次性电石包装钢桶按GB/T 14492;重复性电石包装钢桶按GB/T 15956。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5 钢提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 1&&&& 2 ]
[ 1&&&& 2 ]
[ 0&&&& 1 ]
GB/T 17344
30kPa,5min(Ⅰ级)
20kPa,5min(Ⅱ、Ⅲ级)
[ 0&&&& 1 ]
3、4类才做
250kPa,5min(Ⅰ级)
100kPa,5min(Ⅱ、Ⅲ级)
[ 0&&&& 1 ]
GB/T 4857.5
每只做一碰撞点
Ⅲ级,0.8m
内装物:干燥砂(1,2类)、水(3,4类)
[ 0&&&& 1 ]
GB/T& 4857.3
1250N,24h
提梁(环)强度
[ 0&&&& 1 ]
600 N,5min
漆膜附着力
[ 0&&&& 1 ]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6 方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GB/T 17343
GB/T 17343
GB/T 17344
20kPa,5min
100kPa,5min
GB/T 4857.3、GB/T 17343
GB/T 17343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7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GB/T 15170
GB/T 15170
GB/T 17344
GB/T 15170
GB/T 4857.5
GB/T 15170
GB/T 4847.3
GB/T 15170
提梁、提环强度试验
GB/T 15170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8 方罐与扁圆罐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GB/T 17344
GB/T 4875.3
提环拉力试验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9 气雾罐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 1&&& 3┐
└ 4&&& 5┘
┌ 0&&& 2┐
└ 1&&& 2┘
┌ 0&&& 2┐
└ 1&&& 2┘
罐口接触高度
┌ 0&&& 2┐
└ 1&&& 2┘
┌ 0&&& 2┐
└ 1&&& 2┘
内外涂层附着力试验
外涂层硬度
GB 13042(铝罐)
铝质罐内涂层致密度
GB 13042(铝罐)
GB 13042(普通罐)
GB 13042(普通罐)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0 气雾剂阀门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 1&&& 3┐
└ 4&&& 5┘
┌ 0&&& 2┐
└ 1&&& 2┘
┌ 0&&& 2┐
└ 1&&& 2┘
气雾阀通道畅通
引液管拉脱力
定量型阀门每次喷出量误差
GB/T 14449
(适用于定量阀)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申请取证单元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1 钢塑复合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2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GB 18191(GB 19160)
GB 18191(GB 19160)
GB/T 17344
GB 18191(GB 19160)
(闭口桶罐做)
GB 18191(GB 19160)
(闭口桶罐做)
GB/T 4857.3
GB 18191(GB 19160)
40℃,28d(液体)
常温,24h(固体)
堆码高度:3m
GB/T 4857.5
GB 18191(GB 19160)
耐内装液试验
GB/T 13508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注:1. 当表中1~6项目经检验不合格时,该项目不须再进行试验,该产品判为不合格。
2 .当企业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内装物对桶的质量不产生影响,该试验可不做。
证明材料为以下三种之一:
1)用户提供的使用该产品盛装危化品六个月以上,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明;
2)运输部门出具的承运用该产品盛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明;
3)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产品耐内装液试验合格的报告。
3. 当危塑桶(罐)首次用于盛装危险品或盛装危险品种类发生变化时,抽取9只桶盛装内装液,并加封封条,在(20±5)℃的环境条件中放置180天后,经现场审查组确认,倒去内装液,并将桶清洗干净由受检企业送到检验单位检验。
表7-13 塑料编织袋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取5条样品3条做试验,2条备用
低于标准值为不合格
缝边向(双折)
缝底向(双折)
GB/T 4857.5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4 复合塑料编织袋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取5条样品3条做试验,2条备用
平均值低于标准值为不合格
缝边向(双折)
缝底向(双折)
GB/T 4857.5
跌落高度:1.2m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5 集装袋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GB/T 10454
直径(边长)
GB/T 10454
基布物理性能
GB/T 10454
吊带物理特性
GB/T 10454
边缝抗拉强度
GB/T 10454
底缝抗拉强度
周期性提吊试验
GB/T 10454
垂直跌落试验
撕裂传播试验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6 钙塑瓦楞箱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空箱抗压力
按优等品要求
平均值不低于
优等品要求
断裂伸长率
平面压缩力
垂直压缩力
按优等品要求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7 车载钢罐体、车载铝罐体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1.设计文件
2.出厂文件
GB 18564.1(4.2.1)
GB 18564.1(11 )
外观质量检验
4.罐体表面裂纹、局部损伤变形
5.表面腐蚀情况
6.焊接接头表面缺陷(气孔、弧坑、夹渣、超标咬边等表面缺陷)
18564.1(7.6.1、设计图样)
1.封头的型式
2.罐体的横截面形式
3.焊缝的布置方式
4.开孔与补强
5.罐内防波板
6.人孔盖的紧固状况、密封垫片
7.罐体与车架紧固连接
8.罐体护栏
9.管路设置
GB 18564.1(7.6.1、设计图样)
几何尺寸检查
1.单个筒节最小长度
2.相邻筒节及封头的两纵焊缝最小距离
3.同一筒节上的两纵焊缝最小距离
4.罐体表面直线度
6.上下罐体扶梯
7.焊接接头最大对接错边量
8.最小壁厚
9.罐体允许最大充装量
10.外形尺寸
11.焊接接头组对棱角度
12.罐体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纵向中心平面之间的最大偏移量
1.检测报告(底片)审查
2.射线检测(5% )
3.磁粉或渗透检测(5% )
GB 18564.1(6.5)
JB/T 4730.2
JB/T 4730.4
JB/T 4730.5
(导静电检测)
罐体及其附加设备的接地电阻,包括:
1.罐体任一点到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末端的电阻值
2.易燃液体装卸软管两端电阻值
3.导静电接地装置
GB 18564.1(7.6.2)
1.盛水试验
2.耐压试验(液压或气压试验)
3.气密试验
4.装卸软管气压试验
注: 按设计图样进行盛水试验、
耐压试验或气压试验
GB 18564.1(7.2)
GB 18564.1(7.3)
GB 18564.1(7.4)
GB 18564.1(7.5.1)
1.灭火器数量
2.发动机排气管距车身位置
3.火星熄灭器
4.蓄电池箱
5.装卸阀门
6.装卸口堵盖或积漏器
7.装卸口设置
8.装卸口的保护装置
13.装卸软管
14.紧急切断装置
15.其它安全泄放装置
16.呼吸阀数量
17.安全阀性能试验报告
18.呼吸阀性能试验(出气阀、进气阀开启或吸入压力)
GB 18564.1(7.5.2)
检验项目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该样品判为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8 配车用钢罐体、配车用铝罐体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1.设计文件
2.出厂文件
GB 18564.1(4.2.1)
GB 18564.1(11 )
外观质量检验
1.罐体表面裂纹、局部损伤变形
2.表面腐蚀情况
3.焊接接头表面缺陷(气孔、弧坑、夹渣、超标咬边等表面缺陷)
GB 18564.1(7.6.1)
1.封头的型式
2.罐体的横截面形式
3.焊缝的布置方式
4.开孔与补强
5.罐内防波板或隔仓板
GB 18564.1(7.6.1、设计图样)
几何尺寸检查
1.单个筒节最小长度
2.相邻筒节及封头的两纵焊缝最小距离
3.同一筒节上的两纵焊缝最小距离
4.罐体表面直线度
6.焊接接头最大对接错边量
7.最小壁厚
8.外形尺寸
9.焊接接头组对棱角度
GB 18564.1(7.6.1、设计图样)
1.检测报告(底片)审查
2.射线检测(5% )
3.磁粉或渗透检测(5% )
GB 18564.1(6.5)
JB/T 4730.2
JB/T 4730.4
JB/T 4730.5
1.盛水试验
2.耐压试验(液压或气压试验)
3.气密试验
注: 按设计图样进行盛水试验、
耐压试验或气压试验
GB 18564.1(7.2)
GB 18564.1(7.3)
GB 18564.1(7.4)
GB 18564.1(7.5.1)
检验项目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该样品判为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19 车载玻璃钢罐体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1.设计资料
2.出厂文件
GB18564.2(4.2.1)
GB18564.2(12)
外观质量检查
5.内外表面平整光滑情况
6.内外表面气泡
GB18564.2(10)
GB18564.2(8.5)
1.封头成型质量
2.罐体截面
3.开孔补强
4.筒体与封头组装(7.4.2)
5.罐体隔仓板、防波板设置(6.2.16)
6.材料的构成(5.4)
7.罐体与底盘(或车架)连接(6.3)
8.人孔设置(6.2.17)
9.罐体护栏(6.6)
GB18564.2(6)
GB18564.2(7.4.2)
1.罐体总长度
2.内径(长短轴)
3.封头与筒体尺寸
4.人孔、人孔盖、注入口尺寸(6.2.17)
5.上下罐体扶梯(6.6)
6.罐体允许最大充装量
7.最小壁厚
8.罐体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纵向中心平面之间的最大偏移量
GB18564.2(6)
安全附件检查
2.通气装置
3.紧急切断装置
5.装卸软管
6.装卸口堵盖或积漏器
7.装卸口的保护装置
8.装卸口的设置
GB18564.2(8.4)
1.耐压试验
2.巴氏硬度
3.力学性能检验
GB18564.2(8.2)
GB18564.2(7.4.3.4)
GB18564.2(8.3)
检验项目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该样品判为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0 配车用玻璃钢罐体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1.设计资料
2.出厂文件
GB 18564.2(4.2.1)
GB 18564.2(12)
外观质量检查
5.内外表面平整光滑情况
6.内外表面气泡
GB 18564.2(10)
GB 18564.2(8.5)
1.封头成型质量
2.罐体截面
3.开孔补强
4.筒体与封头组装(7.4.2)
5.罐体隔仓板、防波板设置(6.2.16)
6.材料的构成(5.4)
7.罐体与底盘(或车架)连接(6.3)
8.人孔设置(6.2.17)
9.罐体护栏(6.6)
GB 18564.2(6)
GB 18564.2(7.4.2)
1.罐体总长度
2.内径(长短轴)
3.封头与筒体尺寸
4.人孔、人孔盖、注入口尺寸(6.2.17)
5.最小壁厚
18564.2(6)
安全附件检查
2.通气装置
3.紧急切断装置
5.装卸口堵盖或积漏器
6.装卸口的保护装置
7.装卸口的设置
GB 18564.2(8.4)
1.耐压试验
2.巴氏硬度
3.力学性能检验
GB 18564.2(8.2)
GB 18564.2(7.4.3.4)
GB 18564.2(8.3)
检验项目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该样品判为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1 储存用钢罐体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1.设计资料
2.产品合格证及罐体说明书
3.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无损检测报告、自检报告等
1.封头型式
2.罐体截面
3.焊缝布置
4.开孔与补强
5.筒体与封头连接方式
几何尺寸检测
3.封头与筒体尺寸
7.表面凹凸
1.表面缺陷
2.防腐涂漆
JB/T 4730.1
JB/T 4730.4
JB/T 4730.5
内部焊接质量
1.射线底片及报告审查(10%对接焊缝)
2.焊缝射线抽查(5%对接焊缝)
JB/T 4730.1
JB/T 4730.2
JB/T 4730.3
试验及其它检验
1.盛水试验
2.液压试验
3.气密试验
4.煤油试漏
5.其它试验
6.标志标识检查
7.安全附件检查
注: 1~5项试验按设计要求选做.
检验项目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该样品判为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2 储存用铝罐体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1.设计资料
2.产品合格证及罐体说明书
3.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无损检测报告、自检报告等
1.封头型式
2.罐体截面
3.焊缝布置
4.开孔与补强
5.筒体与封头连接方式
几何尺寸检测
3.封头与筒体尺寸
7.表面凹凸
1.表面缺陷
2.防腐涂漆
JB/T 4730.1
JB/T 4730.5
内部焊接质量
1.射线底片及报告审查(10%对接焊缝)
2.焊缝射线抽查(5%对接焊缝)
JB/T 4730.1
JB/T 4730.2
JB/T 4730.3
试验及其它检验
1.压力试验(按设计要求选做)
2.气密性试验(按设计要求选做)
3.标志标识检查
4.安全附件检查
检验项目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该样品判为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3 储存用玻璃钢罐体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1.设计资料
2.产品合格证及罐体说明书
3.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自检报告等
HG/T 20696
HG/T 21504.1
1.封头型式
2.罐体截面
3.开孔与补强
4.筒体与封头连接方式
5.材料的构成
HG/T 20696
HG/T 21504.1
几何尺寸检测
3.封头与筒体尺寸
5.表面凹凸
HG/T 20696
HG/T 21504.1
1.表面缺陷
2.防腐涂漆
HG/T 20696
HG/T 21504.1
试验及其它检验
1.盛水试验
2.巴氏硬度
3.其它试验(按设计要求选做)
4.标志标识检查
5.安全附件检查
HG/T 20696
HG/T 21504.1
检验项目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该样品判为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4 储存用塑料罐体单元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1.设计资料
2.产品合格证及罐体说明书
3.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自检报告等
1.封头型式
2.罐体截面
3.接缝布置
4.开孔与补强
5.筒体与封头连接方式
6.材料的构成
几何尺寸检测
3.封头与筒体尺寸
7.表面凹凸
1.表面缺陷
2.防腐涂漆
试验及其它检验
1.盛水试验
2.其它试验(按设计要求选做)
3.标志标识检查
4.安全附件检查
检验项目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该样品判为不合格;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样品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5 瓦楞纸箱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空箱抗压力
强度保险系数K=2 ,堆码高度的规定:当堆码高度有明示规定时,按规定执行。否则H=3m
平均值符合GB/T& 6544优等品要求
GB/T 6544附录B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6 重型瓦楞纸箱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GB/T 4857.4
强度保险系数K=2 ,堆码高度的规定:当堆码高度有明示规定时,按规定执行。否则按H=3m计.
平均值符合GB/T 6544优等品要求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7 纸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GB/T 14187
GB/T 14187
GB/T 4857.3
堆码高度:3m
堆码时间: 24h
GB/T 4857.5
跌落试验:0.8m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8 木容器(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堆码高度:3m
堆码时间: 24h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表7-29 玻璃瓶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农药乳油类
化学试剂类
真实应力≤4级
GB 15346标准
急冷温差35℃无爆裂
GB/T &4547
急冷温差35℃无爆裂
按GB/T& 6582标准
应达到HGB1级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6 证书和标志
6.1.1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如:1、塑料包装:
(2)&&&&&& 塑料编织袋(载重60kg以下)
(3)&&&&&&
复合塑料编织袋(载重60kg以下)
(4)&&&&&&
集装袋(载重500~3000kg)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6.1.2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6.1.3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申请。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的,补充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增加规格型号的,只进行产品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1.4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
6.1.5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1.6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7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8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1.9企业因迁址、增项、更名、遗失补领等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证书的,原国家证书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
6.2.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6,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XK12-001-×××××。其中,括号内的(X)代表本省简称,XK代表许可,前两位(12)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1)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 (×××××)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6.2.2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6.2.3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
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7.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1.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7.1.2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7.1.3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2.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7.2.2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7.2.3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共同向双方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7.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7.3.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3.3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7.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8 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8.1 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
8.2 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
8.3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
8.4 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8.5 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
8.6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备案。
8.7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8.8 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8.9 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不符合项目进行了整改。
9.1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家企业申请一个产品单元收费2200元,一家企业同时申请两个以上产品单元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2200元的20%收费。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2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号)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
9.3 费用的收缴方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规定执行。
9.4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
9.5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0.1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10.2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10.3 服务企业,高效快捷,谦虚谨慎、文明待人;
10.4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警自省,慎权慎欲。
11.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11.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11.3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废止。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
及其检验产品范围
(1)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设在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98 号(原107 国道丹水坑路段)综合楼
邮政编码: 510760
电 话:020-、、
真:020-、
联 系 人:李泽荣
电子信箱: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钢塑复合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气雾罐、气雾阀、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玻璃瓶
(2)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
(设在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68-2 号
邮政编码:116021
电 话:0411-
联 系 人:何松元、姜浩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钢塑复合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玻璃瓶
(3)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海川街2 号
邮政编码:300457
话:022-、
联 系 人:韩雪山
电子信箱: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钢塑复合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气雾罐、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玻璃瓶
(4)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
(设在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168号
邮政编码:250103
联 系 人:王微山
电子信箱: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钢塑复合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气雾罐、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玻璃瓶
(5)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兰州)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金昌南路208 号
邮政编码:730030
联 系 人:倪晓东、马舒莹
电子信箱: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钢塑复合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玻璃瓶
(6)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衣冠庙永丰路16 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
联 系 人:万勇
电子信箱:my_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钢塑复合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
(7)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路运输包装检验站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 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
传 真:010-
联 系 人:张 锦
电子信箱: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钢塑复合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
(8)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 号
邮政编码:150036
电 话:3、
联 系 人:高 野
电子信箱:
检验产品范围:方桶、钢塑复合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玻璃瓶
(9)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370 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李军英
电子信箱:.cn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
(10)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邮政编码:050091
联 系 人:秦万宝、刘洪斌
电子信箱: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黄磷包装钢桶、固碱钢桶、电石包装钢桶、钢提桶、方桶、钢塑复合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罐与扁圆罐、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玻璃瓶、车载钢罐体、车载铝罐体、车载玻璃钢罐体、配车用钢罐体、储存用钢罐体、配车用铝罐体、储存用铝罐体、配车用玻璃钢罐体、储存用玻璃钢罐体、储存用塑料罐体、气雾罐、气雾剂阀门
(11)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址:鞍山市铁东区新营路7 号
邮政编码:114006
联 系 人:蒋晓彤
检验产品范围:塑料编织袋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邮政编码:830004
电 话:、2817437
联 系 人:李 静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固碱钢桶、钢提桶、方桶、方罐与扁圆罐、聚乙烯吹塑桶、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瓦楞纸箱
(13)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银湖巷39 号
邮政编码:750001
联 系 人:艾银国、刘杰
电子信箱: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
(14)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址:安徽省合肥市靶场路15 号
邮政编码:230022
电 话:、7132019
联 系 人:汪龙余
检验产品范围:钢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
(15)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址:河南省郑州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外包装条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