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cfius审查需要进行市级的书面审查吗

&&& 今年市本级书审工作自3月17日正式启动,为方便企业,首次试行书面审查网上申报。凡已开通绍兴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的用人单位,可根据&企服宝&中&书面审查&功能模块的提示要求,网上填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免去了以往用人单位须到所在地的镇(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领取和填报《登记表》,报送纸质材料的麻烦。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截至4月30日,市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阶段工作已全部结束,共有4644家企业登记完成申报,其中,通过&企服宝&网上申报4050家,占参加书面审查自行申报企业总数的87.21%。当前位置:&>&&>&&>&&>&
201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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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535号),我市定于2018年1月下旬至3底开展用人单位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三、书面审查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3月31日。
四、书面审查申报方式
2017年度书面审查全面推行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应向其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报书面审查数据,进行书面审查。
1.电脑申报。所有参审用人单位(省系统内已登记在册)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申报,全省统一的书面审查申报网址为: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登陆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书面审查”飘窗了解我市书面审查详情,通过提供的网址链接进入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进行登录。若您还没有单位账号,在书面审查申报入口请点右下角的单位用户,进行注册后填报数据。参审单位的审查意见及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短信等方式主动告知,并为社会公众提供网络查询等服务。
 & 2.手机申报。各参审用人单位也可移动端登陆江苏人社手机APP,进入“权益维护”服务窗口,点击单位用户登陆进行申报,或登陆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书面审查”飘窗,扫描“江苏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二维码”,进入相关网址后登陆单位用户进行申报。
五、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实申报本单位实际用工情况,我局将对申报情况进行双随机实地抽查检查,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和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对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不如实申报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信息将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诚信镇江”、“诚信江苏”“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常态化公示,公示期为7年。
六、用人单位在书面审查中遇到具体问题,可拨打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进行咨询。各地咨询电话及联系人及办公地址见下表:
镇江市运河路79号115室
丹阳市开发区凤凰路85号三楼
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D幢(S122与华阳北路交汇处)
扬中市三茅街道英雄路15号
镇江市丹徒新区广场西路159号
镇江市塔山路1号内
镇江市御桥巷1号2楼
镇江新区大港港中路111号407房间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关于开展市直用人单位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市直用人单位2017年劳动保障
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六人社秘〔2017〕56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号)等规定,决定从日开始,在我市市直范围内,对用人单位2016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范围
(一)书面审查范围
各类企业(包括劳务派遣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招用劳动者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二)守法诚信评价范围:各类企业
二、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内容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以下事项实施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等。
三、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时间及步骤
此次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日至4月7日)
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六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初步审查。
(二)审查复核与监督检查(日至5月5日)
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时参加书面审查、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评价公示与推选(日至5月26日)
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取得的信用记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将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结果在市人社局对外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推选部分单位参评市级、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四、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需要的材料
各用人单位在申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时,应据实填写《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申报表》,此表可从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中下载;或者以单位名称+本人姓名为群名片,申请加入QQ()群,从群文件中下载;也可以到六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领取。并携带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书)、登记证书;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3)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按照部门或职业工种分类,抽取总数不少于10份的劳动合同);
(4)已备案的所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册》(可以携带合并整理后所产生的电子文档);
(5)2016年11月、12月工资支付记录(可以携带电子文档);
(6)2016年11月、1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缴纳凭证。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以及劳务派遣单位除携带前款材料外,还应当相应报送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以及劳务派遣方面规定的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于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报送书面材料,不得迟报、瞒报和错报。
(二)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次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内容,对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标准(见附件),按A、B、C三级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自身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申报。连续三年守法诚信被评定为A级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六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申报市级或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所需申报表请到六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领取,申报时间不得迟于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拒不报送书面材料以及书面审查不合格或守法诚信被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依法予以处理。自书面审查开展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推荐其评先评优,不予出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的证明,不得享受人社部门实施的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同时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日常巡视检查。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六安市梅山中路50号
联 系 人:张永路& 郑启苇
联系电话:、3337036(传真)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实& 施& 办& 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一)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评为A级:
1.依法制定和执行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3.依法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4.严格遵守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
5.及时足额支付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6.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7.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
(二)用人单位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
柯城区人劳社保局
生成日期: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单位评审的通知
责任科室:
规范性文件编号: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内容概述: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单位评审的通知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单位评审的通知
区属各用人单位:
&&& 为促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社会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对区属用人单位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书面审查范围和对象
&& 凡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内的区属各类用人单位均属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范围。
书面审查对象包括:
1.各类企业;
2.各类企事业单位驻衢分支机构;
3.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4.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书面审查内容
1.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告知情况;
4.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5.用人单位执行工时休息休假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7.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及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有关规定的情况;
9.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情况;
10.用人单位执行《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招用工及职业资格持证情况。
11.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 三、书面审查程序
1.准备自查阶段:2017年5月10日至5月20日,用人单位登录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rs.gov.cn/),“下载专区”下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年度工作报告书》及《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评分表》,熟悉书面审查要求,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并如实填写。
2.上报审查定级阶段:2017年5月20日至7月31日,各用人单位将附件要求的报送材料上报衢州市柯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开展书面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衢州市柯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审查的情况对用人单位作出劳动保障诚信评级,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证上》表注信用等级。
3.公示阶段:劳动保障诚信评级结果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在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 四、劳动保障信用评级标准
1.书面审查各项内容已基本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定为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
2.书面审查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实施,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主要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书面审查年度无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综合得分70分以上,定为劳动保障信用B级单位。
3.书面审查的各项内容初步启动,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主要指标达到规定要求60%以上;书面审查的年度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2次以下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综合得分60分以上,定为劳动保障信用C级单位。
4.书面审查的内容只有个别项目启动,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书面审查的年度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2次(含2次)以上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的,或书面审查当年中发生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突发事件的,综合得分60分以下,定为劳动保障管理失信单位。
&& 五、相关规定
1.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后30日内按规定申报接受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变更注册登记应当自变更后30日内向原书面审查机关进行变更情况备案。
2.书面审查中,对申报材料核定无误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即时办理书面审查手续;对核定为劳动保障信用C级单位或失信单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依法进行处理或者处罚。
3.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或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责令其改正,并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不实造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定级错误的,自发现之日起取消原劳动保障信用等级,或书面审查当年中发生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突发事件的,均列入失信单位公示,并即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变更其劳动保障信用档案。
4.对书面审查被定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视监察。对定级为劳动保障信用C级的用人单位和失信单位,列入劳动保障重点监控单位。
&&&&&&&&&&&&&&&&&&&&&&&&&&&&&&&&&&&&&&&&&&&&&&&&&&&&&&&&&&&&&&&&&&&&& 衢州市柯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人:徐伟、张智斌
电话:3031681&&&&传真:3041832
地址:柯城区太真路34号
【信息来源】
柯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柯城区政务公开办 柯城区电子政务中心建设管理
2015 版权所有 浙ICP备号 建议IE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_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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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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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情况,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书面审查时间<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年4月1日至6月30日。二、书面审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三、书面审查管辖依据《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书面审查工作按照属地、统筹、便民的原则,实行属地管辖。市区境内的中央、省部属驻宜单位、行业统筹及市直用人单位的书面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予以审查。其他用人单位根据用工所在地和工商注册地,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书面审查;对于辖区划分有争议的,由市人社局确定。四、书面审查内容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对用人单位2016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十)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十一)用人单位劳动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五、开展诚信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和“信用安徽”建设,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各县(市、区)要在此次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继续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要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等规定,充分结合书面审查情况,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别认定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须由企业申报,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得申报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安庆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从连续两年(含2016年)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企业中择优推荐,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查评定。“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从连续三年(含2016年)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企业中择优推荐,由市人社局初审后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复审公示,对合格的企业授予“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并向社会公布。获得“安庆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享受免审两年的待遇,获得“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享受免审三年的待遇,免审期内均视同劳动保障诚信A级。原则上获得过“安庆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尚在免审期内的企业不得申报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获得过“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尚在免审期内的企业不得申报安徽省或安庆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和人员力量,精心组织部署管辖范围内的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确保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市人社局成立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由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和劳动就业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资支付、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等情况,对书面审查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关系部门负责审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备案率、劳动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体合同签订及工资集体协商等情况;劳动就业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企业资格。(二)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的内容、程序及材料报送等规定和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报道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树立正面典型;坚决曝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单位,揭示失信危害,提高企业信用意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三)以会代训,规范用工。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给企业负责人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主动参加书面审查,推进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培训班需保留课件、影像资料、签到表作为年审资料备查。(四)积极推行网上审查。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两网化”管理和基层平台作用,最大限度调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监察员力量,对网格内新增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数据进行全面采集、录入和维护,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网上书面审查的范围,由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审查机构将相关数据录入监察信息系统后进行审查。各县(市、区)2017年通过监察信息系统审查用人单位数原则上不少于20户。(五)提高书面审查覆盖面。各县(市、区)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对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用人单位参审的积极性。尤其要加大对2017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的宣传,充分宣传诚信评价结果运用方面的相关政策,以此推动新成立单位及时参加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六)不断强化结果运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促进诚信评价结果的社会运用,完善用人单位信用信息记录和社会公开制度,强化信用监管。要根据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情况,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守法诚信的用人单位,除有投诉举报外,要引导其自我规范;对失信或违法的用人单位,要在日常执法中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对严重失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黑名单”。要将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等结果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告,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等共享服务平台以及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与政策扶持、减免工资保障金、招投标、银行贷款、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挂钩,加强对用人单位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高用人单位失信违法成本。要继续将劳动保障诚信B级以上(含B级)作为企业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优惠政策、各类评先创优及准入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的前提条件之一。(七)及时上报资料。各县(市、区)人社局应及时将本地区组织实施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方案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备案。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及时汇总诚信评价结果,认真审核校对企业名称,对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于6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诚信评价结果及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名单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需同时报送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在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邮箱:&附件:1、安庆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安庆市各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机构联系表&&&&& 3、安庆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培训班签到表&&&&& 4、书面材料审查表&&&&& 5、书面审查资料清单&&&&& 6、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7、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申报表&&&&& 8、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申报表&&&&&&&&&&&&&&&&&&&&&&&&&&&&&&&&&&&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执法局&附件1:&安庆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虞伟根& 市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汪& 龙&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办主任&&&&&&& 杨维舟&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长&&&&&&& 祖& 聪& 市人社局法规和基金监督科科长成& 员:李克让& 市劳动就业局局长&&&&&&& 平炜毅&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 &&&&&&& 刘& 欣&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平炜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安庆市各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机构联系表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安庆市人社局桐城市人社局怀宁县人社局潜山县人社局岳西县人社局望江县人社局太湖县人社局迎江区人社局大观区人社局宜秀区人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注:市高新区企业由大观区人社局代审&&&附件3:& 安庆市&&&&& 县(市、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培训班签到表&&&&&&&&&&&&&&&&&&&&&&&&&&&&&&&&&&&&&&&&&&&&&&&&&&&&&&&&&&& 时 间地 点培训方式姓& 名单& 位职& 务手机号年审QQ号签&& 字&附件4:书面材料审查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负责部门审查 项目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名备注劳动保障监察规章制度1是否制订内部规章制度2内容是否合法3违法的具体内容4是否收取、扣押财物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5有无招用童工6有无违反禁忌规定7是否享受至少158天产假劳动工资8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9有无克扣、拖欠行为10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举报投诉112016年度被举报投诉次数122016年度是否发生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件数)劳动关系劳动合同13劳动合同签订率14劳动合同备案率集体合同15是否签订集体合同16是否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172016年度有无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调解& 组织18是否建立劳动调解组织劳动就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资格19是否具备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资格评定小组20综合评定等级审查日期:复审情况21复审意见复审日期:附件5:书面审查资料清单&一、参审需提供资料:(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1份(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1份(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四)2016年第12月份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各1份(五)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需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六)已签订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需提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复印件各1份(七)已建立劳动调解组织的单位需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1份(八)需要申报诚信示范单位的企业需填报相应的申报表1份&二、注意事项:(一)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纸张较多的仅需加盖骑缝章。(二)参审单位应在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手册本年度自查意见栏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盖章页已用完或无手册的参审单位请向有管辖权的书面审查机构联系领取。(三)已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四)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应包含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纪律、考勤奖惩等基本内容。(五)员工花名册必须包含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工作岗位,时间精确到年月日。(六)工资发放表必须包含每名员工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代扣代缴项目,存在休假或考勤天数不足等特殊情况要明确备注。(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仅需报送编外聘用人员相关数据资料。&&&&&&&附件6:2016 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人事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社保登记机关社保登记号注册登记机关注册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其他)行业分类(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其他)一、劳动用工年末职工总人数(人)男职工人数(人)农民工人数(人)女职工人数(人)未成年工人数(人)全日制人数(人)使用劳务派遣人数(人)非全日制人数(人)离退休返聘人数(人)二、劳动合同应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人数(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人)劳动合同文本是否交给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是否收取抵押金(物)或其他证件三、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方式(现金、打卡)工资支付周期(天)上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元)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是否建立工资支付台账最低月工资(元)是否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是否拖欠工资是否克扣工资2016年度拖欠工资总额(万元)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实行标准工时制度职工数(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职工数(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职工数(人)实施特殊工时制度是否经批准周平均工作时间(小时)周平均休息时间(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否安排上班是否履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五、社会保险是否按时为应参保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应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人)未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人)已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人)未参保原因是否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金额(万元)六、使用童工情况是否招用童工招用童工人数(人)何时招用童工(年、月、日)使用童工天数(天)是否清退童工清退童工时期(年、月、日)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是否订立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是否少于98天是否招用未成年工是否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八、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是否制定内部管理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内部管理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数(部)用人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以上申报材料均已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 &&&&&&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附件7: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地址单位性质职工人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人力资源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申报理由(可附材料)&&&&&签章:&&&&&&&&& &&&&&&&年&&&&& 月&&&& 日本单位工会委员会意见&&&&签章:&&&&&&&&&&&&&&&& 年&&&&& 月&&&& 日辖区劳动监察机构审核意&&&&& 见&&&&签章:&&&&&&&&&&&&&&&& 年&&&&& 月&&&& 日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意见&&&&签章:&&&&&&&&&&&&&&&&& 年&&&&& 月&&&& 日市人社部门意见&&&&签章:&&&&&&&&&&&&&&&&&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两份,人社部门一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附件8: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申报时间:&& 年&& 月&& 日单位名称地址单位性质职 工人 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劳& & 资&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申报理由(可附材料)&&&&&&签章:&&&&&&&&&&&&&& 年& 月& 日本单位工会委员会意见&&&&签章:&&&&&&&&&&&&&& 年& 月& 日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签章:&&&&&&&&&&&&&& 年& 月& 日县(市、区)人社部门意见&&&&签章:&&&&&&&&&&&&&& 年& 月& 日市人社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省人社厅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两份,人社部门一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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