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警示:签订旅游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什么

市消委发布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节日出游请注意三事项-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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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发布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节日出游请注意三事项
8:11:57&&&&&&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彭军 通讯员 唐友军报道:&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市民长假出游忌盲目出游、签订旅游合同要慎重、购物谨防陷阱。  忌盲目出游。假日出游最忌盲目上路,市民出游前最好制定行程计划,尽可能事先了解目的地的地理人文、民俗风情等方面的情况。  签订旅游合同。随团旅游要选择正规的、信誉等级高的旅行社;不要只图价格便宜,要明确行程中的景点、费用、旅游项目;签订旅游合同要慎重,做到条款不合理不交费。  谨防购物陷阱。在旅游过程中要防止旅游购物欺诈等行为。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在购物点要慎防“老乡”陷阱,要防止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假老乡”情感蒙骗消费者,以高价出售劣质金银、珠宝、玉器等。不要在无证照个人手中购买贵重物品及地方特色商品,要到正规商场购买。不宜购买体积庞大、携带不便商品。并保管好发票和收据,一旦出现纠纷后应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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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 广告部: 技术部:&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  24日上午,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十一&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消费时要注意保险购买、景点购物、签订旅游合同、保存好消费凭证等焦点问题。
  谨防&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旅游公司
  山东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不规范的广告发布者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不要贪图便宜而随意找一个旅游公司。
  所以,消费者选择旅游公司,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
  选择合规的旅游公司的同时,消费者还要选择合适的旅行路线。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挑选旅游线路时,要避免过分注重价格,要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低价,避免落入低价陷阱。而且根据国家规定,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准备自驾外出旅行的人会明显增多,这样会造成交通拥挤甚至堵塞,因此,提醒准备自驾外出的旅客要明智选择。
  旅行社责任险不涵盖消费者意外事故
  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中特别区分了两种保险和旅游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据了解,旅行社的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它不能涵盖消费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为使自己能够在遭遇意外事故后,自身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消费者出游前最好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保险合同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旅行前,消费者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风险。
  另外,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旅行社要充分满足旅游者的知情权,向旅游者作出真实、准确、详细的说明,对于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要在补充约定中注明其真实意思;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旅游景点,特别是定点购物的次数,以及住宿饭店的名称或星级;不要一味考虑价格因素,一些旅游报价之低无法想象,所以也往往能吸引许多消费者,其实许多报价背后隐藏&陷阱&:如实际旅游中外加景点的旅游费、门票和增加路程的交通费等等,事后加价可能高出报价很多。
  旅行社购物活动应在行程中明示
  《旅行社条例》明确禁止旅行社和导游强迫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应在行程表中明示。
  消费者在景点消费时一定要理性,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谨防各种方式诱骗自己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要盲目轻信,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的钱袋,景区内、路边店尽量做到店可进,物则可不买或少买。即使要购买,也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同时旅游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
  省消协提醒,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若在旅游景点,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消协投诉或向旅游监察部门、12315申诉。若遇到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的纠纷,消费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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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旅游消费警示 购买景点内商品须索要凭证
&&&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网
关键词: 旅行社 购买保险 旅游合同 价格战 餐饮消费
[提要]国庆长假临近,出游消费也将迎来高峰。”  工商人员建议,外出旅游要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该项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表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消费者应适当购买保险。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盛秦岭 连传鹏) 国庆长假临近,出游消费也将迎来高峰。28日,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对20家旅行社和100余家开展团购活动的饭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发布长假期间旅游和餐饮消费警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旅行社和饭店的营业执照、合同格式条款、饭店团购宣传等进行检查。经过走访调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的企业。
  工商部门提醒,不要被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战”所迷惑,要理性面对较低报价。旅游合同不可忽视,签订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缴费后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便于日后维权。
  “在旅游中,要警惕购物陷阱,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特别是对旅游景点内的商品或导游推荐的商店或商品,以及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等,不要轻易购买,购物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此外,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
  工商人员建议,外出旅游要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该项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表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消费者应适当购买保险。
  此外,长假期间,在外就餐机会增多,消费者一定要为肚子“把好关”。眼下网上团购、订餐十分流行,菜肴打折、特价菜等极具诱惑,年轻的消费者尤其应谨防消费陷阱,慎重选择。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市民应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结账时仔细核对消费账单明细,避免酒店误收或多收餐费,并索取发票。
初审编辑:曹亮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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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十一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_网易新闻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十一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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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9月29日讯
(记者 姜瑞丽)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旅游消费时要注意选择正规旅行公司,注意旅游中的保险购买,并认真签订旅游合同,保存好消费凭证。
警惕“某某假期”、“某某之旅”名称
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十一假期旅游应注意选择正规旅行公司,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不规范的广告发布者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不要贪图便宜而随意找一个旅游公司。”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消费者在选择旅行路线时,要详细咨询旅游路线,掌握行程、服务项目、食宿标准等,避免过分注重价格,要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低价,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认真签订《意外保险合同》防范风险
十一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中,对旅游中的保险购买问题做出了提示。省消协表示,旅游保险合同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旅行前,消费者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风险。
得消费者注意的是,旅行社的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它不能涵盖消费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为使自己能够在遭遇意外事故后,自身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消费者出游前最好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不要一味考虑价格因素,一些旅游报价之低无法想象,所以也往往能吸引许多消费者,其实许多报价背后隐藏“陷阱”:如实际旅游中外加景点的旅游费、门票和增加路程的交通费等等,事后加价可能高出报价很多。
保存好门票、发票等消费凭证
据了解,《旅行社条例》明确禁止旅行社和导游强迫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应在行程表中明示,旅游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消费者在旅游中消费时要理性消费,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谨防各种方式诱骗自己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若在旅游景点,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消协投诉或向旅游监察部门、12315申诉。若遇到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的纠纷,消费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来源:中国山东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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