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婚姻法房产分配中关于房产分配是怎样规定的

2017年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配最新规定
2017年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配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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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最新规定,你不可不知
在 现在这个快节奏的生活节奏下 ,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被很多人当成了家常便饭,婚姻自由,离婚也自由。在这种崇尚自由的社会氛围中, 离婚 说起来的确是 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离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却没有那么简单。 婚姻不像是恋爱,一段感情的结束,牵扯的不止是两人关系的重新界定,同样是两个家庭的重新构建。
离婚是 一段感情的 结束 , 从此 两个人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 但在彻底结束之前还涉及到 一系列的财产分割问题 ,就让人苦大仇深了,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房产的分配问题 。 离婚 时 房产应该怎么分配? 了解了2017年新婚姻法的规定, 你 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
一、 婚后接受父母赠房应归谁?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小夫妻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父母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就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受分割。如果是在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为小夫妻购买的不动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任何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就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应按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如果 买房时 双方父母各出一半,那么离婚时也就平分房产了。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婚前一方贷款买的房归一方个人
如果在婚前小夫妻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或部分贷款,在婚后虽然是由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只要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的一方名下,按新婚姻法的规定,一旦离婚,贷款购买的房屋将归房屋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 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按照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夫妻以父母的名义买的房子,而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了父母名下的,那么这房子就算父母的,不管谁出资多少。如果父母将房子赠予了另外的人,并且签订了有效协议,那么这房子属于被赠予的人。总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这房子就归谁所有,离婚时,双方都无权分割房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可以到公证处将房子赠予给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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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 &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配 请看律师解读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配 请看律师解读日来源:楼盘网责任编辑:tanyuling 总的来说,新婚姻法财产分割与老婚姻法比起来,变化最大的是关于房产如何分配的部分。
对涉及房屋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仍应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配的案例: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案例一: 小周结婚5年后,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小周的名字。那么,他的妻子小吕对这套房子有份吗?
《解释(三)》原文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前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除明确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房价飞涨的情况下,父母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为子女购房,又碍于面子,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本案中,房屋应为小周个人所有。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案例二: 小卢与小田结婚前写下一纸合同,许诺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赠送给小田,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婚后,小田怕伤了感情就没有强求办理过户手续。不想几年之后竟闹起离婚,小卢不同意将那套房子给小田,小田却要求他履行合同。那么,那份婚前合同有效吗?
《解释(三)》原文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对于房屋赠与合同而言,如果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该赠与。推而广之,即使不是夫妻之间的赠与,其适用原理也是一样的。
本案中,房子还归小卢所有,小田要求小卢履行赠与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张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案例三: 2006年初,小王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再加上父母支援,靠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2006年底,小王与小李结婚后搬到新房居住,两人一起承担月供,1年后小王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如今双方闹起离婚,小李主张房子本是婚后取得的,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王主张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房屋增值了2倍,也与小李无关。
《解释(三)》原文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本案中,房屋应归小王所有,但应结合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并根据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小王给予小李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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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婚姻法出台? 婚房署名及房产分配有讲究
发布时间: 14:06:26
来源:东南早报 作者:转载不详
责任编辑:林云锋
摘要:并不存在“2015年新婚姻法”的说法&&“最近有新婚姻法出台?”这个问题近日又出现在不少网络帖子下的评论区里。有人称最新婚姻法出台,而其中“最坑人”的当属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明确划定。&&……& & “姑娘还没买房的赶紧吧,2015太伤人了”“2015新婚姻法!看完都不想结婚了”……最近,有关新《婚姻法》的帖子在网上又引起热议,打开内容一看,真是“吓死宝宝”了!
& & 各种说法在网上流传,情投意合的恋人终于走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婚房署名及房产分配情况是怎样的?对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来说,这是一个不好意思开口但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 & 并不存在“2015年新婚姻法”的说法
& & “最近有新婚姻法出台?”这个问题近日又出现在不少网络帖子下的评论区里。有人称最新婚姻法出台,而其中“最坑人”的当属新婚姻法对“”的明确划定。
& & “中国现行的婚姻法为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早报律师团张传江律师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婚姻法并未进行过新的修订。”
& &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三次出台过相应的《婚姻法解释》,其中最近一次是在日。
& & 因此,并不存在“2015年新婚姻法”的说法,而最近大家热议的“婚前财产”划定在《婚姻法》中早就已经明确,离婚时具体的财产分割在2011年就已经施行的《婚姻法解释(三)》中有了明确的分割方案。
& & 婚前房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 & 结婚时需要买婚房,说到婚姻中的财产分配,就不得不提一提一直以来广受关注的房产分配。目前,国内普遍为男方家里负责首付部分,女方负责部分,再由小两口共同还贷。那么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要怎么分?
& & 根据《婚姻法》,离婚时房产分配的规定主要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依旧属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仍属于个人,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 & 如果买房时,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进行贷款,产权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怎么分配?张传江律师介绍,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处理,法院将判决房产归其中一方,对方偿付的贷款和财产增值部分要进行补偿。
& & 父母出资买房,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 & 中国的年轻人多属买房难。谈婚论嫁时,选择婚房大多数都需要得到双方家长的支持。对于这种情况,离婚时又该怎么分?
& & “如果由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传江律师解释。
& &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婚房署名有讲究,须谨慎斟酌
& & ●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 & 采用这种方案,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 &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 & ●写父母的名字
& &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 & ●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 &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 &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 & 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 & ●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 &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 & ●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 &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 &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 & 建议:婚前财产约定, 谈钱是为了不伤感情
& & 现实总是比较复杂的,尽管《婚姻法》对财产分配有明确的规定,但每个家庭所面对的情况又有所不同。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特别是在离婚时为了避免财产分配问题上的矛盾升级,张传江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问题上,结婚前能约定清楚的,最好都约定清楚。”
& & 不过,谁愿意在结婚前夕“谈钱伤感情”呢?的确,对于准备踏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来说,财产分割是最不愿提及的一个问题,却也是最能保障双方权益的方法。实际生活中,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就能够更好地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
& & 《婚姻法》其实并没有“坑了谁”,而是在最大限度内平衡保护了各方的利益。房产不是生活的全部,却是承载生活的基础。两个人的生活幸福与否冷暖自知,生活需要精打细算,但不该是机关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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