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在微信上高仿手表哪家好卖高仿假手机违法么我应该怎么举报

“微商”注意了:朋友圈卖假货会被判刑(图)_网易新闻
“微商”注意了:朋友圈卖假货会被判刑(图)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商报商报 王若静 制  商报记者 郑旭鹏 肖祥丹
重庆商报讯
“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2月28日,杭州下沙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女子何某泣不成声……何某因在朋友圈售卖假名牌,将面临审判。
如今的朋友圈,早已被各种售卖包包、衣饰、零食的“微商”侵占。何某的案子被网友发到微博上,迅速登上微博热门话题榜,多数网友大吐苦水。“在朋友圈做生意的,我都拉黑了!”、“打开朋友圈,到处都是卖包包、面膜,还真假难辨。”……
昨日,记者从杭州下沙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何某今年36岁,下沙人,是个全职主妇。半年前,她看到广州朋友在朋友圈卖包包,于是和广州朋友合计,成了中间代理。何某通过自己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转发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的信息。然后,她再把顾客的需求发给广州朋友,由朋友从广州直接发货给买家,何某赚取差价。
半年间,她在朋友圈销售假冒商品价值共计11万元。2013年12月,公安机关在何某住处查获了假冒LV、CHANEL等24件商品。
2月28日,该案在下沙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何某现取保候审在家。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上何某,但她拒绝接受采访。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表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商看过来 小心别违法
朋友卖给她的是假货
江女士是江津人,在她的朋友圈中,有一个不太熟的朋友销售名牌包。去年7月份,江女士花2000多元买了一个tory burch的包包,用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是假货。
江女士说,自己在买这个包包时,对方标明是真货。拿到包包后,她也认为是正品,于是没有产生疑虑,也没有去检验。即使用了两个月后,包包内部拉链坏了,她也以为“很正常”。“得知是假货后,我便回头找这个朋友理论,但她却不承认。”江女士说,这次购物经历让她大为失望,“以后不敢在朋友圈买东西了。”
卖家涉嫌消费欺诈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表示,卖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涉嫌消费欺诈,买家可申请退一赔三。此外,卖家还涉嫌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
买“高仿名牌”伤了脚
微信网友“笨笨”家住花卉园,是名85后女生。去年11月,她在朋友的微店上买了一双Prada“高仿”皮靴,花了近500元。“我知道那是高仿,但正品需要近万元,我喜欢那个款式,觉得花了500元买的高仿,质量也不会太差。”
“收到的时候有胶臭味,穿上后鞋底很硬。”即使新鞋诸多缺陷,“笨笨”仍然试着“驾驭”了两天,结果双脚都很不舒服,起了泡,此后再也没穿过。
“知假买假”不支持赔偿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告诉记者,网友明知道自己购买的是假货,事后却要求商家赔偿,这种做法法律是不支持的。
标明“A货”愿者上钩
南岸区的廖先生今年25岁,从去年4月份起,他便开起了自己的微店,销售名牌服饰箱包。
昨日,廖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自己所卖商品中,大部分是A货,少部分是正品。“不过,我都会明确地表明商品是A货还是正品。”
“我朋友圈里面的人,大多数没有买正品的消费能力,即使有能力,他们也不愿意在微店进行购买。”廖先生说,他能感受到“微店”的信任危机压力。如今,廖先生已打算退出微店市场,“微店门槛低,竞争很激烈,而且现在对假货的打击力度大,我知道卖A货有风险,所以打算退出。”
假货“明买明卖”仍违法
重庆洛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段勤表示,从诚信的角度来看,卖家虽然明确表明自己的商品是“A货”,不存在欺诈行为。但其售卖假货,这一事实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一旦“东窗事发”,明买明卖的“诚信作风”并不能减轻其刑责。
微商代购仍有隐患
微信网友“sukiekyy”是名90后女生,家住江北区,爱好美食。从今年1月份开始,她也开起了微店,专卖日本代购零食。
“sukiekyy”告诉记者,从开微店至今,自己一直卖的都是真货。为建立自己的信用度,她会让日本的朋友,在其采货、打包、到港等过程中,拍图发给自己。“sukiekyy”认为,虽然没有正规手续,但自己能取得消费者信任。
代购行为或涉走私罪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表示,如果网友在海外给朋友带护肤品等,不是进行售卖,这种情况没问题。但如果回国进行售卖,没有向海关申报没有交税,这种情况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关税达5万元以上构成犯罪。
微信购物认准权威渠道
昨日,记者采访到腾讯方面相关发言人,对于微信购物如今面临的“信用危机”,他认为,消费者应该首先认清微信购物的种类,然后认准最权威的渠道进行购物。
该发言人表示,微信“朋友圈”是公开环境,不少卖家可以随意发布商品信息。“这些商品渠道不一,真假难辨,就像逛街时遇到的地摊商品,很难监管。”
“微店是第三方销售渠道,相对来说比较正规。”该发言人告诉记者,对于微信购物的消费者来说,“微店”比较便捷,注册门槛低,但由于它属于第三方渠道,腾讯方面不会直接管理监控。
日,微信公众平台正式推出“微信小店”。“开‘微信小店’,需要企业认证、营业执照、以及正规的工商手续等。”该发言人表示,对于“微信小店”,腾讯方面会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对于微信用户来说,微信小店是相对权威的购物渠道。
门槛低、成长快
微商卖家较“随意”
资深互联网观察家、速途网研究院院长丁道师表示,微商之所以比正规网店更多“乱象”,是由于门槛低,一些商家的产品没有经过正规流程检验,也不需要纳税,监管起来很困难,这就导致商家更加“随意”。
另一方面,许多消费者也比较“宽容”。“由于是‘微商’,许多消费者并不太重视维权。”丁道师表示,“卖家应该警觉起来,‘微商’环境也受法律制约。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尽量从正规的微商渠道购物。”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微商如何利用手机微信里的10个小技巧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微商如何利用手机微信里的10个小技巧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从头酷到脚)
(Hi_糖樱子)
第三方登录:互联网+国家战略智库
? ? ? ? ? ?
当前位置: &
& 微商电商相关法律问题引发关注
微商电商相关法律问题引发关注
&&日11:26&&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连日来,、微信上被各路微商疯狂转载的一条新闻:“一女子在微信朋友圈售假名牌货被送上了法庭,最高可能面临7年徒刑。”这条新闻像点燃了炸药一样再次引爆了“朋友圈”对微商和电商营销模式上相关法律问题的关注。  一女微商售假货或被判刑  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杭州一女子在微信朋友圈内卖高仿名牌包、手表等,被举报后,警方在该女子居住地查获24件“名牌”产品,同时,经统计,该女子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1万元,随后,该女子被警方移送当地法院审查起诉。当地检察院方面认为,“何某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销售金额达5万元,或者查扣货物价值15万元,就构成此罪。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商电商:相关法律看过来  在微商和电商的平台上,很多小众的商家都忽略法律。那么怎样的电子商务营销才触犯法律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的工商部门和律师。  从杭州一女子在微信上销售假货说起,市消费者协会的志愿者贾小虎解答,在日将要实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其中一条是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在主观上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就是欺诈行为。那么微商或电商只是销售平台不一样,但本质上仍属于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行为,在法律上依据此法进行判断。同时,该女子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而且数额巨大,构成刑事犯罪。  对此,苍穹律师事务所的夏文吉律师解答,代购物品以个品进行清关,随后又进行转售,这一行为就属于走私。微商或电商在本质上只是销售的平台不同,而只要是这种转售货物就属于走私。  那么,有网友曾提出微商或电商在一些营销模式上会不会涉嫌传销?据了解,在微商行业主要有B2C和C2C两类主要模式。B2C模式为通过搭建一个微商管理体系,提供完整的分销方案,有专用的销售系统,卖家依靠销售进行提成。而C2C模式则是通过品牌商找一级总代理,由一级总代理往下,层层发展代理商销售产品的纵向模式。其中,C2C具有明显的层级性,也是最为普遍又最有争议的微商模式。夏文吉说,根据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传销以人为中心销售,不停发展人头骗取费用为目的,而不是向消费者出售产品获取商业利益。微商虽然也发展代理,但货品价值一般不高,也是以销售货物赚钱为最终目的。这种形式虽有争议,但还是存在差别。  消费者:知假买假也能主张赔偿  在消费者购买假货后,一些消费者开始后悔,并询问是否可以主张赔偿?消协工作人员解答,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2014年的新《消法》则将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至“退一赔三”,且最低不低于500元。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日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网购商品,有权无理由7日内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应当注意不能主张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的产品范围,还应当保持所退货物的完好。(来源:焦作晚报)
&&&&9月19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全文下载:)。报告发布了2017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及各细分领域发展现状等,包括:B2B电商、零售电商、生活服务电商、跨境电商等。涉及的主要电商平台包括:1)B2B电商平台:阿里巴巴、慧聪网、环球资源、上海钢联、焦点科技、生意宝、环球市场、金泉网、金银岛等。2)零售电商平台:天猫、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国美在线、1号店、亚马逊中国、当当网、聚美优品等。3)生活服务电商平台:美团、饿了么、携程、去哪儿、猫眼电影、百度外卖、艺龙、驴妈妈、淘票票、飞猪、摩拜单车、易到用车、同程旅游、马蜂窝、途牛旅游、艺龙旅行、穷游网、百合网、洗衣邦、滴滴出行等。4)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eBay、全球速卖通、敦煌网、Wish、大龙网、跨境通、小笨鸟、价之链、通拓科技、傲基电商、有棵树、兰亭集势、洋码头、天猫国际、宝贝格子、苏宁海外购、聚美优品、京东全球购、亚马逊海外购、1号店全球进口、国美海外购、蜜芽、宝宝树、美囤妈妈等。
【】【】【】【】【】
「关键字」
& &(1)凡本中心注明“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或带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水印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 ,其版权均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中心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与本中心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违者本中心将依法追究责任。
& &(2)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中心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中心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 &(4)凡本中心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网站与机构,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5)关于本中心发布的用户投诉稿件,信息均由用户通过本中心投诉通道提供,本中心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真实性有误,请与本中心联系,本中心将在核实后进行处理。& &(6)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中心内容者,本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中心联系的请发送相关内容至邮箱:)& &此版权声明解释权归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所有。
  9月19日,国内知名互联网+智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报告下载:/zt/17jcbg1)。报告对2017年下半年中国电子商务各领域发展...
生态型企业:
行业热点:
曝光专区: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以下企业,请联系:
以下企业,请联系:
以下企业,请联系:
以下人士,请联系:
行业/频道:
产品/服务:
数据/研究:
导航/平台: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威锋网7月10日消锋网7月10日消息,《植物大战僵尸2》 如今...
威锋网7月10日消息,《植物大...
近日,开发商 Esquilax Games ..
说到方块游戏,相信有很多朋友应该还会记得 Gavina Games 早...
威锋网7月10日消息,《植物大...
近日,开发商 Esquilax Games ..
说到方块游戏,相信有很多朋友应该还会记得 Gavina Games 早...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再吸金!SE推出《最终幻想:全员勇者》钥匙扣
您需要通过验证再能继续浏览 3秒后开始验证
威锋旗下产品
Hi~我是威威!
沪公网安备 29号 | 沪ICP备号-1
新三板上市公司威锋科技(83655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Powered by Discuz!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仿假币微信联系方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