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农村住房管理中心和城镇住房管理中心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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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杭州市2017农村居民住房拆迁安置
杭州市2017农村居民住房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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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提高BIM技术应用水平,现就组织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领域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两年,海绵城市的建设如火如荼,习近平主席多次指出要大力构建“海绵城市”,2017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发展方向。由于具有改善民生、缓解城市内涝、为经济下行提供支撑等重大意义,海绵城市的建设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全力推进。
&&&&近日,中国建设报社政策研究中心力推的海绵城市建设“贵安样本”,成为“2018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MIECF)”唯一的“海绵”主题展馆,引起参会人士的高度关注。
&&&&4月15日,记者在仙桃国际大数据谷获悉,作为重庆西部大数据前沿应用研究院的可视化展示中心——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展示馆已建设完成,于当天正式开馆投用。
&&&&为深化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放管服”改革思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造价协会以及社会的作用,切实减轻企业和造价工程师个人负担,现就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明确如下。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一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实名制和分账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建设〔2018〕20号),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砂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砂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积极响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事项,我处自日起对在南京市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实行网上办理服务。
&&&&作为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大数据正对经济发展、社会秩序、国家治理、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紧抓大数据产业这一“富矿”,开创发展新局面,亦是“数字福建”建设面临的全新时代课题。
&&&&提起设计费问题,恐怕每位建筑师都有很多话想说,个中的酸甜苦辣非外行人所能理解和体会。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设计费不仅是建筑师群体颇为关注的问题,对于成本人而言也是非常感兴趣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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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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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ZJAC01-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 & & & &杭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8〕32号&为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设计管控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69号)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管理(以下简称村民建房)及其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住房是指农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本办法所称农村村民是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二、农村住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体现当地历史文化与建筑风貌特色。三、区、县(市)政府是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管理人员,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工作;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用地管理工作;市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区、县(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用地管理工作;区、县(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受市级有关部门、区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四、建房人对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农房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或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和服务,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拟定含有农村住房建设自治管理内容的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指导村民依法实施农村住房建设活动,可以为村民提供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等事项的代办服务。村民委员会对农村住房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五、村民建房新增用地实行计划管理,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村土地全域整治区域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县(市)政府应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全域整治区域规划和农村建房的用地需求,综合平衡,确定农村建房的年度用地计划,并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六、村庄规划编制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加快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推进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建设项目较多的村庄和中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重要村庄应开展编制村庄设计,逐步实现村庄设计全覆盖。七、村庄规划设计应尊重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充分保护和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历史文脉,保持村庄风貌的整体性和地域特色,建筑高度、体量、材料、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八、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引导农村村民合理用地,尽可能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荒地荒坡建房,鼓励不占或少占耕地。新建、扩建农村住房,不得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铁路、公路建筑控制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或者河道、湖泊管理范围。九、新建农村住房的,应当根据建房所处位置的地质条件,对地基地质进行勘察验证;应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确实不可避免的,应当依法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要求做好防治措施。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应当对原有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十、农村住房设计应遵循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要求,坚持传承创新和彰显特色的设计理念,科学配置功能空间,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新杭派民居”风格。村民建房应按规定选用当地建设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或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建筑、结构专业注册设计人员开展住房设计。区、县(市)建设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同时,要根据村民需求及时更新、完善、推广设计通用图集,并免费提供设计修改等图集落地所需的相关服务。十一、区、县(市)政府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公布农村住房建设标准,明确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屋檐高度、围墙设置、配套基础设施等要求。十二、村民建房应当依照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有关手续。区、县(市)政府应当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农房审批联合会审制度,采取联合审批、集中审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十三、村民建房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村民申请建造的农村住房与他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受委托实施审批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批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建设现场进行公告。十四、建房村民凭农村住房建设申请表、户籍证明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村民委员会签署的书面意见、建房设计图纸、委托建房合同等相关材料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建房申请手续。十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批准之日起15日内组织定点放线。定点放线应通知建房人,同时村民委员会应派人到场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放线工作。村民因故需要立即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批准之日起3日内组织定点放线。十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农村住房建设不需要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村民建房应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或者具备相应技能的建筑工匠进行施工。村民与施工承包人应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约定农村住房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鼓励购买施工安全保险。承建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要严格按照已取得批准的建房设计图纸施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十七、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应当协助村民选用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标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村民要求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工匠应当劝阻、拒绝。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工艺,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和太阳能光热、光伏等绿色建筑技术,以及装配式建筑技术。十八、鼓励在农村住房建设中引入监理机制。村民建房可以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设计资质的单位对农村住房施工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人员或者设计人员进行监理。十九、农村住房竣工后,村民应当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用地和规划核实申请,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核实文件。二十、村民建房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农村住房建设已经完成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用地和规划核实文件的,建房村民负责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工匠对农村住房进行竣工验收。委托设计、监理的,设计、监理单位或者人员也应当参加竣工验收。建房村民和参加验收的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签署竣工验收意见。农村住房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二十一、各区、县(市)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档案管理,及时做好资料整理、信息录入等工作。二十二、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村民可以持用地和规划核实文件、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材料,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二十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并配置相应管理人员,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具体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农村住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巡查监督,做到定点放线、基槽验收、楼面现浇、檐口浇筑、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派员到场监督并形成记录,推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各项规定有效落实。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二十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住房建设常态化管理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需要对有关技术问题作出认定和处理的,可以向上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技术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机构或者人员给予指导。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匠应加强指导和管理,通过培训、建立信用档案等措施提高建筑工匠业务水平。二十五、区、县(市)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下列工作:(一)编制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二)提供地基地质勘察验证服务和结构安全鉴定服务;(三)为村民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治理方案;(四)定点放线;(五)实施农村住房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辅助工作。受委托的专业技术机构提供上述规定服务的,不得向建房村民收取费用。二十六、各区、县(市)政府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区、县(市)政府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当地实际,对依法依规建设农村住房的村民给予适当奖励。本办法自日起施行,由市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您现在的位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违法建房处理意见的通知
产权产籍管理
杭政办[2000]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机构级别
杭州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违法建房处理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200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违法建房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违法建房的处理意见
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
(二○○○年一月十一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拆除违法建筑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市区农村私人违法建房处理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建房的用地、建筑面积、限高等标准,在日前以各城区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文件为准,其中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农村私人建房按省市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期间标准有所改变的,以当时实行的审批标准为准。曾经作过区划调整的区域,以原审批建造时所在区的规定为准。
二、区人民政府为农村私人建房的审批机关,其中日前农村个人使用非耕地建房的,乡镇人民政府为审批机关。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农村私人建房还应符合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审批制度的规定。
三、未经或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建房及超过审批规定擅自多占土地和超面积建房;擅自在原房屋基础上加层或拼建,均属违法行为,均应按本意见进行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私人违法建房或其违法部分,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各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1、占据道路影响消防、急救通道等公共安全的;
2、占用河道以及占压燃气、电力、电信、上下水干管的;
3、超过审批面积多建形成独立间或未经批准建设附属用房的;
4、建新房后应当拆除而未拆的旧房的;
5、超标准圈地建围墙的;
6、占据河道保护绿地及规划区域公园的;
7、占用基本农田的。
五、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农村私人违法建房都应予以拆除,确需保留的,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经&两委四局&从严把关审查批准。
六、除第四、五条明确规定必须拆除的农村私人违法建房外,属当事人可建住宅标准内的未批先建的房屋,由各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国有土地上的,由市园文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处以罚款,并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办有关手续,补交规费,确认产权;其余超建部分一律由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并对其使用权进行公开处置。
七、依法没收的违法建房,其房屋产权属国家所有,并由区人民政府(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国有土地上的,由市园文局)对其房屋使用权实行公开处置,可以拍卖方式进行。原建房人有受让权。起拍底价参照附件。受让人获得房屋使用权后应在规定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移作他用。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时,对受让人按受让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不作安置依据。
违法建筑没收后其使用权无人受让的,违法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八、原执法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作出过处罚,但当事人未履行的,应督促其立即履行。拒不履行的,应由原执法机关组织强制执行。非法定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罚以及法定执法机关未依法作出的处罚,应予以撤销,并按本意见重新处理。
九、按本意见对违法建筑作出的处理,由各区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公开张榜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处理意见适用于日至日期间在杭州市市区建成的农村私人违法建房。
1986年12月31日之前的案例待本次处理结束后另行研究。日之后发生的农村私人违法建房,由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严处理。
十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农村私人违法建房,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本意见从严进行处理。
十二、本意见所指&两委四局&是指市城乡建委、计委、规划局、土管局、园文局、环保局。
十三、本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各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实行综合执法,需要办理委托执法手续的,相关执法主体应相应办理委托手续,并主动配合做好工作。
十四、本处理意见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及时通报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违法建房没收后使用权处置底价标准
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违法建房没收后使用权处置底价标准
西湖风景区
(Ⅳ类土地以内)
(Ⅴ类土地以外)
(含加层、超批多建等)
> 100 m 2
(含加层、超批多建等)
1 、西湖风景名胜区不以土地类别划分。
2 、同一村被分成两个地段的,统一取两个标准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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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改革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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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邓小平同志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对中国改革作出了一系列精辟论述,形成一个完整思想体系,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之际,学习他关于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光辉思想,不仅是对他的深切缅怀和最好纪念,而且对我们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邓小平改革思想在历史反思、实践探索中萌发和产生
  邓小平改革思想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萌发和产生的呢?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回顾我国改革开放历程说,上世纪70年代末,我们党和国家作出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对&文化大革命&的深刻反思;二是对中国发展落后的深刻反思;三是对国际形势的深刻反思。邓小平改革思想就是在这三个深刻反思中萌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对&文化大革命&的深刻反思。&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这一切为什么会发生?1977年7月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刻思考,并由此引发他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和相关具体制度的反思。他从汲取经验教训的角度,从坏事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好事的角度,谈了&文化大革命&作为反面教材的作用。1986年9月,邓小平在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迈克&华莱士采访时指出:&善于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提出一些改革措施,从政治上、经济上改变我们的面貌,这样坏事就变成了好事。&1988年9月,他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胡萨克时说:&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
  对中国发展落后的深刻反思。邓小平重新回到领导岗位后,用了很大精力研究我国的国情,不断思考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方法改变我国发展落后的问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对这个问题邓小平经常挂在嘴边,在多次讲话和谈话中时常说起。1978年10月,他在会见德国新闻代表团时说,我们&同发达国家相比较,经济上的差距不止是十年了,可能是二十年、三十年,有的方面甚至可能是五十年。&他认为:&承认落后就有希望,道理很简单,起码有个好的愿望,就是要干,想出好方针、政策和办法来干。&邓小平不仅在反思中国发展落后中寻求改革的办法,而且将此与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联系在一起。1987年10月,他在会见匈牙利客人时指出,&我们现在真正要做的就是通过改革加快发展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用我们的实践来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对国际形势的深刻反思。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世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邓小平改革思想就是在对这一形势的准确把握中产生的。这个时候,随着东西方关系逐渐缓和以及战争危险减弱,许多国家都在抢占战略制高点,加快本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邓小平及时洞察到这一变化,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重大论断。1983年3月,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大战打不起来,不要怕,不存在什么冒险的问题。&&我看至少十年打不起来。&邓小平这个论断为我们党作出改革开放决策奠定了重要基础。正如他所说的:&一九七八年我们制定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方针,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判断上的。&
  邓小平改革思想就是在这样一个历史反思、实践探索中萌发和产生的,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逐步深入而不断发展。回溯和探寻邓小平改革思想发展的脉络和轨迹,其思想的逻辑和历史的逻辑是一致的。邓小平改革思想与我国改革开放实践同步而行,两者相互促进,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1975年全面整顿的酝酿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的逐步形成阶段;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三大的进一步发展阶段;从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南方谈话和十四大的完善和成熟阶段。党的十四大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科学提炼,十五大又作了高度概括,这个理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而邓小平改革思想也内含其中,成为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改革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
  邓小平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集中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形成了改革思想。这个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从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出发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内容,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那么,邓小平改革思想主要有哪些内涵呢?
  &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的目的。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他强调,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的性质。邓小平认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改革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强调:&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改革是全面的改革&,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的内容和范围。邓小平指出:&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他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
  &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的政治保障。邓小平指出,中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他强调,&四个坚持&和改革开放是相互依存的。&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由共产党领导&,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的领导力量。邓小平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如果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不搞改革开放,就呜呼哀哉了,哪里能有现在的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我们的优越性。&
  &紧紧地依靠群众&,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的依靠力量。邓小平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是群众发明的。&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
  &胆子要大,步子要稳&,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的方法和步骤。邓小平认为,改革开放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要善于摸着石头过河,&要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要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同时他强调,改革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每一步都会影响成亿的人,改革&不能蛮干&&要慎重&,要&走一步,看一步&。改革总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
  &三个有利于&,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的得失成败评价标准。邓小平提出判断改革得失成败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对外开放也是改革的内容之一&,邓小平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与开放的关系。邓小平指出,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改革就是搞活,对内搞活也就是对内开放,实际上都叫开放政策。&&对外开放也是改革的内容之一,总的来说,都叫改革。&
  邓小平改革思想是由改革的目的、改革的性质、改革的内容和范围、改革的政治保障、改革的领导力量、改革的依靠力量、改革的方法和步骤、改革的得失成败评价标准、改革与开放的关系等构成的完整思想体系,是全面系统的改革观,最终回答了&什么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怎样进行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邓小平改革思想成功指导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
  邓小平改革思想指导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功。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伟大实践和探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可以说,如果没有邓小平改革思想,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新生活,中国就不可能有今天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光明前景。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在前进的道路上面临着向何处去的严峻考验。当时摆在党和人民面前的有三条路:一条是封闭僵化的老路;一条是改旗易帜的邪路;一条是重新开辟和寻找的新路。在这个重大历史关头,邓小平勇敢地面对现实,总结经验,纠正错误,领导我们党从困难中重新奋起,为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开辟了新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把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始形成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改革开放从这次全会揭开序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这次全会为起点正式开辟。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亿万农民进行了新的实践。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和发展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试点和启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相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也逐渐提上日程。在全面推进城乡改革的同时,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有重点、立体式的对外开放格局逐步形成。
  党的十三大提出加快和深化改革的任务后,在国际国内形势复杂艰难的情况下,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克服种种困难,实现了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国经济经历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飞跃时期,整个国民经济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政治风波和国际复杂形势又一次使我们党经历了严峻考验。在这个重大历史关头,又是邓小平坚定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使我们党和国家经受住了险风恶浪的考验,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航向破浪前进。
  在邓小平改革思想指引下,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经济建设、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稳步推进,国际地位日益提升。中国的发展不仅使中国人民大踏步地赶上了时代的潮流,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改革思想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指出:&面对未来,要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今天,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相比已有很大不同,但改革的历史进程是连续的,邓小平改革思想对于当前更加深刻地认识改革的历史必然性,更加自觉地把握改革的规律,更加坚定地肩负起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改什么不改什么,我们要心中有数。我们改革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不搞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但是,搞否定社会主义的所谓&改革&也是死路一条。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持清醒头脑,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探索中推进。改革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国家进行改革,绝非易事。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种种躲不开、绕不过的难题。改革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论,既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又要稳妥审慎、三思而后行;既要摸着石头过河,又要加强顶层设计,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改革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在三者的统一中不断前进。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个重要支点,也是全局中的三枚关键棋子。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在保持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通过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改革必须坚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最大程度地吸纳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改革始终有众志成城的民意支撑,始终有破浪前行的民众动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越繁重,我们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善于根据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完善政策主张,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为深化改革夯实群众基础。
  1985年9月,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强调:&到下世纪中叶,能够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那才是大变化。到那时,社会主义中国的分量和作用就不同了,我们就可以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这个目标,都更加有条件实现这个目标。中国要发展起来、强大起来,要&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我们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邓小平同志的期盼就一定会成为现实。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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