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期间怎样办理房产证强制执行申请书?

法院强制执行的房屋如何办理房产证?_百度知道
法院强制执行的房屋如何办理房产证?
事情比较复杂,容我慢慢道来。
我在老家有几间门面和一套住房,那时还没有小产权房这个概念。没有独立的土地证,但是办理了单独的房产证。
08年开发商(也是个亲戚)在未于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把我的房子推掉盖了商品房出售。经过几场官司,我要回了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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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收取土地出让金,财政局收取契税,地籍科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展改革委办理《立项批文》找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规划图,规划局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局办理项目安监、质监手续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项目完工----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局出具《竣工备案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表》这五个硬件全了后去房管局。房管局测绘,那么美丽的《房屋所有权证》你就拥有了。费用:小的费用咱就不说了,像登记费、工本费1、土地出让金(你买地交给政府的钱,比如180万/亩)2、契税,出让金的3%3、土地测绘费(宗地图、勘测定位图)1万--2万4、规划图设计费(约几万)5、施工图设计费约4-6元一平米(建筑面积)6、图审费;图审中心图审、消防队图审7、 建设局的,劳保费(很多)、质量监督费8、建筑费用(水泥、砖、瓦......)9、消防验收,电检费(分商业、工业、住宅)约1.5元/平10、防雷验收,多层1.2元,高层1.5元每平方11、环保、规划验收12、房产测绘费:分商业、工业、住宅约2.7元/平
采纳率:60%
要么赔偿你原房产损失(原值加升值)、楼价均等的地段赔偿住房一套;要么在双证齐全实际上你的房子已经消失,你索回的只是土地使用权,价值原本就没有独立土地证,所以你现在的房子适用新的规则,没有土地证不能办理房产证。建议你要求法院重新裁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可以自己交纳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就是土地出让金,然后拿着完税凭证去办理房子的房产登记。建议你还是算了,然后找邻居们商量个办法,先住着,反正国家的规定在哪里,不交钱时不办事的
请问,可以单独缴纳我的那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吗?还是要缴齐整块地的出让金呢?也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如果你的关系可以,可以试试单独缴纳,但是一般是你们整体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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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否强制执行
时间:&&|&&作者:方密&&|&&浏览:13899
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法[号文件做好无证房产协助执行工作的通知建发[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法[号文件做好无证房产协助执行工作的通知建发[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号)转发你们,请你们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配合,做好无证房产协助执行工作。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号)2.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在执行中注意如下问题:一、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既要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职责,又要尊重房屋登记机构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既要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防止“违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行为合法化。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三、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的,执行法院应在30日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参照行政规章,对其说明理由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撤销或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理由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限期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特此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无证房产可否依据协助执行文书直接办理产权登记的请示》(浙建房[2011]72号)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函复如下:一、对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予以办理。二、对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在人民法院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前,房屋登记机构暂停办理登记。三、房屋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总结:只要不是违法建设,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法院可以执行,然后申请人可以根据法院出具的执行所得的证明文书,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产权登记。
作者: [湖北-武汉]专长: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侵权 律所: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2339积分 | 帮助842人 | 211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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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判决给本人的房子由于执行难没过到本人名下,也就是没办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不会影响到第一套房子的贷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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