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转出让费用2017年土地使用20年后,变成危房,重新建设并销售,是否还需要缴纳土地划拨转出让费用2017年金?

22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6616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连日来,温州部分市民因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交易价不超过100万的房子面临要花费数十万元(房产交易价的1/3到一半)的高额土地出让金“买地”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的遭遇,在社会各界引发热议和关注。  据报道,经当地国土资源局初步排查,温州市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而且,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了,该如何续期?真的要花费高额费用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吗?其他地方会否效仿?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在接受采访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  历史原因造成20年期限  去年开始陆续到期  记者:近期市区部分市民发现持有的土地证面临土地年限20年到期,经初步排查,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这个问题是怎么产生的?  张少清: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国家土地政策讲起。  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  《条例》发布后,温州市区开始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期,市区在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时,将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取土地出让金。  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我们已经关注到这个问题,今年开始逐渐增多。  土地使用权价值被低估  群众心理预期有差距  记者:国土部门去年关注到这批20年期限土地证到期的情况后,有没有通过公告或其他形式告知社会公众,尽到必要的宣传和提醒的义务?比如说对于土地证到期,要续期,目前就要缴纳很高额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张少清:国家每一部与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都会对国家土地政策进行大量宣传,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的原则,我们认为是深入人心的,社会公众应当知晓。目前房地产市场透明度不足,很多买房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土地使用权年期对房产价值的意义,房子本身说白了就是砖块水泥,房产的价值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土地的价值。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土地使用权价值被低估,对于续期,群众的心理预期还是存在差距的。  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我们也没有什么可资借鉴的经验。这次媒体报道了此事,我们觉得这是个好事,增加了市场透明度。  出让年限到期后如何续期  现行法律法规存在滞后  记者:有关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张少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简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到目前,国家也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立法的滞后,使得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  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我们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正起草地方普惠政策建议  想要续期随时欢迎  记者:面临20年期限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市民,很多都是工薪阶层,甚至收入偏低群体,要一次性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对他们是很重的负担,况且他们都是从房开或者他人手里买过来的房子,对于这些群体,国土部门有没有考虑减免等优惠政策?  张少清:我市在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初期,在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时,在一定范围存在土地使用人为了少缴出让金而选择以较短受让年限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现象。现在让受让人承担,确实有点不公平。我们也在研究这个问题,并采取了三个做法,一是积极向上面反映,这个制度需要顶层设计,我们突破不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很明确的答复;二是我们也在研究作为温州地方的普惠性政策及解决意见方案,目前已着手起草政策建议的初稿,近期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后提交给上级,妥善化解这类问题。但这个普惠性政策,也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制定;三是对于现在想要续期的市民,我们随时欢迎,并给予优先办理。  好比新车与二手车的区别  土地使用期限决定物权价值  记者:之前业主了解到,续期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动辄就是几十万,而他们房产交易价也才不超过100万,也就是说,如果要续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要占到房产交易价1/3到一半左右,为什么要这么贵?  张少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使用,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一般讲,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以及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也不是我们做的,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来的。  媒体报道中的王女士,之前也找我咨询过,我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当时我给她打了个可能不太贴切的比方,土地使用权70年的房子,好比4S店里的新车,而只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这两者的价值哪个高哪个低,大家一看就知道。所以王女士当初买房的时候,就好比她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出让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也是不同的。所以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市民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  http://business.sohu.com/44116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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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们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也就是说,土地要重新按照市场价交钱。房产如果剥离了土地,纯砖石瓦块的新房屋成本每平方也不超过两千。要买二手房的注意了,一定要看清楚土地还有多少年到期。
  横征暴敛
  我觉得房车或者是车也要收费,不能便宜了买了房车或者是车的人,国家税收压力这么大,况且车子也是一直占用土地,又不是飞机,合情合理。方案都想好了,按外国三十年的使用寿命算,不能按中国的平均十年算。然后人走路啊,也跟着来,出门一次收十块,谁让你占用土地了呢,有本事飞啊。
  慢慢抢,大家要习惯哦  
  支持收费,看还有人炒房吗
  按这样的收费标准好,以后不用买房了,花了大价钱买的房只不过是付了几十年的房租!
  是房地产节点
  起来不愿意做奴隶 的人们,我们现在全部是GF 的奴隶,并且 空气 水 土 地污染, 在国内食品安全没有保障的前提下、。他们居然 无耻到要加收进口食品的税,GF 你他妈的真是不要脸。
全部得癌症 死掉,下地狱去。,
  @c6-04-16 20:52:53  按这样的收费标准好,以后不用买房了,花了大价钱买的房只不过是付了几十年的房租!  -----------------------------  从一开始就告诉你们只有70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你们自己幻想子孙世代继承的,中国不可能再回到封建社会的老路上去,好多人仍是食古不化。
  @雨林L
21:40:00  @c6-04-16 20:52:53   按这样的收费标准好,以后不用买房了,花了大价钱买的房只不过是付了几十年的房租!   -----------------------------   从一开始就告诉你们只有70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你们自己幻想子孙世代继承的,中国不可能再回到封建社会的老路上去,好多人仍是食古不化。  —————————————————  70年的使用权卖的比国外永久产权还贵哦。  
  而且现在开个车除了去乡下,其他地方到处都有在路边喷白线收费的,钱其实都进个人口袋了,当官的很容易就发了。  
  握草!国家征用土地才会拆迁给拆迁补偿,现在的高层也就20年就能变危房,不征用的话业主不哭死了  
  土地是开发商买的,购房者只是买的房子,土地出让金为何要购房者出?完全是扯淡
  开发商付过土地出让金了,买的房子价格应该包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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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了解棚户区改造用地政策吗
提问者:钱蓝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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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享有的优惠政策有:在符合相关规划和不影响强制性规范,保证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按照“高容积率、低密度”原则,放宽规划指标限制,棚户区改造项目拆建比可达1∶4.0以上。棚户区改造范围内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其他非营利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村民居住安置用地可按划拨或以招拍挂方式供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的村民居住安置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其房屋可上市交易;涉及村民生产、生活保障项目用地和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在1年内2次分期支付,但须在申请预售之前全部交清。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国家规定扣除计提部分外,安排市财政的部分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在市财政部门及市棚户区城改办的监督下专款专用。
还有,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商品房涉及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参照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初次交易费、房屋土地权属初次登记费等其他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的30%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各类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缴纳。以上税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先征后返。
还有,凡是涉及电力、通讯、市政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电、供气、公交、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及税费中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保障性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棚户区被征居民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与原征收补偿额等值的购房款部分免征契税。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对土地附加值低、商业开发价值不大,且单独改造困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与中心城区范围内其他开发价值较好的地块捆绑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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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区改造用地政策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
(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
三、以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 (一)住宅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二)住宅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三)住宅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减半收取。
(四)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管理
回答数:1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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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土地政策: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  
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棚户区属于政府土地划拨,可以办理土地证。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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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黄志明代表:取消土地出让使用年限 鼓励实业兴邦_新浪新闻
  原标题:黄志明代表:取消土地出让使用年限 鼓励实业兴邦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建议取消土地出让使用年限。
  红网北京3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冯钧)“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带来了大量的‘短命建筑’,对于实业发展也是阻碍。中国少有百年老店与土地使用年限有很大关系。”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明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这一观点。他认为,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造成了建筑短命,经营行为短期,给社会经济发展留下隐患。
  土地使用年限“限制”建筑寿命
  有关资料显示,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年限为50年,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为40年,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年限为50年。
  “由于受土地出让使用年限的限制,开发项目一般都是根据土地出让年限进行建筑物使用年限设计。如果一块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那么这块地上的高楼大厦设计年限最多只有40年。”黄志明说。如果从20多年前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开始算起,再过20年,将有一大批“到期”建筑物成了“危房”,需要拆除。和发达国家许多上百年的建筑相比,这些建筑算是“短命”了。
  短命建筑是一笔巨大的浪费。
  黄志明算了一笔帐:从1994年土地协议出让开始到现在按照10亿人每人4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计算就有约400亿平方米。由于这些建筑物设计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平均年限按60年使用计算。第一个二十年为建设期,第二个二十年为过渡期,第三个二十年为拆除期。只按5000元/平方米计算人均40平方米就有200万亿平方的建筑物全部拆除。在第三个二十年之内每年消耗的财富就是10万亿。
  “20年后谁为这每年10万亿的‘短命建筑’买单?”黄志明忧虑地说,短命建筑极大地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几十年后又要重复买房。
  土地使用年限“限制”品牌寿命
  土地使用年限同样束缚了实业发展的手脚。由于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建筑是短命的,这两项企业创业经营的基础,在几十年后将湮灭。因此,绝大多数企业很难会做长久打算,自然百年品牌就如凤毛麟角。
  另外,由于使用年限的限制,社会资本难以向农村转移,造成了城乡差别大,农村缺乏资金,贫困加大。“这样的短期行为造成了一个浮躁的社会,使社会资本投机加剧,泡沫经济挤兑实体经济,大家只想着赚一笔就走人。”黄志明说。
  建议:取消土地出让使用年限,按年收取土地租金和收益金
  “一提到取消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就有人误解为要把国家土地私有化,这是一种误解。”黄志明说。取消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并不是指一次性就把土地卖给了业主或者企业,土地所有权依然属于国家所有,在保证国家和百姓利益的前提下收取年租金和收益金,确保政府有长期稳定土地财政收入,从而实现打造百年基业的远景目标。
  他分析,过去10年来,土地出让金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测算,土地出让金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重在2013年达到顶点,为59.8%。一旦城市住宅和土地资源出让完了,政府就失去了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取消土地出让使用年限,按年收取年租金和收益金,既可以为国家提供社会稳定的收入保障,也降低了企业和老百姓的运营成本。
  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将给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确保国家经济建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还将更加坚定国民打造百年基业的信心,促进国民资金投入由投机行为变为长效投资行为,利于实业兴邦。
  黄志明说,改革开放以来的两次经济大飞跃,都是自土地制度改革开始。第一次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第二次是国有土地交易方式由行政协议拨划变为挂牌出让,直接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兴盛,支撑了中国经济的“黄金十年”。
  “现在,我们又站在了这样一个改革临界点上。”他说,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制,设计百年建筑,停止短命建筑设计,结束富不过三代与老百姓重复购买住房的历史,应该着手修改相应法律法规,为城市住宅和企业获得土地永久使用权扫清法律障碍。
我一直呼吁,我们的媒体不要老盯着雷人的话语和提案,以及一些文化界的委员是不是眯着眼睛,而是应该承担起一个媒体对国家和社会该承担起的责任,多关注民生和与国家的前途紧密相关的话题。
亲爱的领导同志,如果你希望大家记得你的好处,最好能不时回想李丰平、哈维尔的话,在自评或评人时留有余地一点。当然,你要是不介意咱替你坏处想一想,那就让各方的马屁来得更响亮一些吧,再不时爆几句惊人之语。
如今雾霾笼罩大半个中国,不良企业污染在先,地方政府部门监督失职在后。老百姓无缘无故增加了空气净化的成本,付出身体健康的巨大代价。许健康委员,你是“健康”界标杆,等人民吸饱了雾霾又催交雾霾税,这样真的好吗?
为什么当下有那么多人宁愿被宗教洗脑,而不愿被共产主义洗脑?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的人对宗教信仰笃信不疑,而对共产主义置疑甚至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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