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喝东西的时候店老板油烟机总派烟给自己,要派回给他吗

穿越之门的正确打开方式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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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报呢。。。。。。”  “香烟,香烟,先生,您来包香烟吗?”  一名脖子上挂着老式对开木质香烟盒的小贩,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快步走到杜笙面前问道。  杜笙听到有人跟自己说话,这才勉强回过神来,强自压下心里的疑惑、迷惘和惶恐咽了咽口水试探着问到:“哪种烟好抽?”  烟箱里摆着五花八门的软包香烟,香烟的牌子他一个都不认识。  “玉堂春,三猫和老刀都好抽,玉堂春抽起来软一点,您要不来包老刀试试?现在上海滩最流行的就是老刀牌香烟了。”卖香烟的小贩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笑起来露出一口有些泛黄的牙齿,给人一种忠厚老实的感觉。  “老刀牌香烟怎么卖的?”杜笙接过小贩递过来的香烟拿在手里看了看,摸了摸钱包才猛然发现,这里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世界了,而是貌似华夏民国时期的上海滩。  “两角钱一包。”小贩心里一喜,赶紧回答道。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老刀牌香烟属于比较上档次的香烟,普通人可舍不得买来抽。寻常时候,小贩一天下来也卖不出去几包,一般的工人阶层,大多也只舍得抽几分钱一包的廉价香烟。  “行,给我来一包。”杜笙心念一转,故作淡定的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过去说道。  小贩看到他掏钱包,满心欢喜的正要去接钱,当他看到那一张印着老人头的红彤彤钞票时,顿时就傻眼了。  “先生,还劳烦您给我零钱吧,您的钱我找不开。”小贩尴尬的看着杜笙,脸上红了红。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租界林立,什么法租界,英租界,几乎占据了上海滩最好的地段。当时的上海滩,也是远东第一大都市,外国人更是随处可见。  既然有这么多外国人,自然也会带来各式各样的外币。一些大的商行,也是会收外币的。不过像卖烟小贩这种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则是根本没那个资格,也不敢去收外币。  “忘了,这里已经是国内了。我刚从国外回来,身上只有外币。劳烦指一下路,这附近哪里有银行,或者当铺也行。”杜笙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故作淡定的问道。  “原来是留洋归来的先生,难怪我觉得您的打扮和气质就不是普通小老百姓能比的。您朝前面直走,一直走到底左拐,拐过去就是黄埔滩路,路口就是汇丰银行。在汇丰银行旁边也有商行和当铺。”  看样子香烟卖不成了,不过小贩的态度依然很好,得知杜笙留洋归来的身份后,言语间越发卑微讨好了。  “好的,谢谢。下次再买你的香烟。”杜笙冲小贩笑了笑,潇洒的就转身朝着他指的方向离开了。  小贩羡慕的盯着杜笙的背影看了两眼,又继续换上了最初那副卑微的笑容扯着嗓子喊道:“香烟,香烟嘞。”  “呼~!”  杜笙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极力隐藏着心中的慌恐,努力装的跟街上行人一样。他现在所在的街道只是一条小街,从他身边路过的行人大多穿着粗布短打,偶尔也有那么一两个穿着西装和长衫的人坐在人力黄包车上快速经过。  老旧的建筑,拉黄包车的车夫,路边叫卖的小贩,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  所有的一切都在告诉他,这里是民国时期的上海滩。  “通宵追剧害死人啊,原本想着周末找一部电视剧看看打发寂寞的夜晚,哪知道竟然看着看着就穿越到了六七十年前。”  杜笙今年二十三岁,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通过自己的努力考进了外国语大学,主修英语和法语,日语也有所涉猎。虽然日语无法做到像英语那般写作公文的地步,日常交流还是没什么问题。  大学毕业后,他凭借自己所学专业找了份培训机构的工作,收入倒也勉强过的去,至少在上海这座城市能生存下去。  在学校的杜笙小有才气,加上他一米八的身高和清秀的脸蛋,在大学里倒也谈了个条件还不错的上海本地女孩,顺利摘掉了处男的帽子。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一个多月前,她女朋友突然给他发了一张结婚请帖。新娘正是杜笙女朋友的名字,可惜新郎的名字却不是他。  因为家庭背景等方面的原因,杜笙的女朋友转投了别人的怀抱。其实在这之前,他就察觉到了不对。就算毕业了,平时一个星期也会见上一两次,可最近这段时间,他女朋友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很多时候甚至连电话都不接。  除了一个多月前跟他正式说分手和送请柬,再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两个多月前了。  尽管杜笙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种女人不值得自己心痛和后悔。可事实上这一个多月以来,他整个人都憔悴了很多,每天晚上看电视剧最少都要看到凌晨两点才会睡觉。一个多月下来,他几乎将自己喜欢的抗战,军统,民国时期的电影和电视剧都看了个遍。  甚至连情深深雨濛濛都没放过,直到昨天晚上他通宵熬夜看黄晓明版的《新上海滩》,看着看着就睡了过去,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穿越到了民国时期的十里洋场了。  “这下糟了,就这么把我弄到了明国时期,我他妈身上一个大字儿都没有,该怎么在这个乱世生存下去呢?”杜笙苦涩的摸了摸鼻尖小声自语道。  他穿越的时候,至少已经是凌晨五六点了,那个时候他正在家里窝在电脑椅上看电视剧。万幸的是,在半夜三点多那会儿,他实在饿的不行,加上烟也抽完了,他只好重新套上衣服去附近的夜市街买了包烟和一碗炒粉,又烤了几个串儿。  九月底的上海半夜还是有些冷的,出去买东西回来他也就懒得脱衣服换鞋了。  要是在夏天,指不定他就穿着大裤衩突然出现在了上海滩的街头,要真是那样,那才真的苦逼。
  “穿越倒是无所谓,反正在现实世界我也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孤儿,女朋友也要跟别人结婚了。可就这么突然穿越,还他妈穿越到最混乱的上海滩,这是要让我死的快的节奏啊。”  对酷爱看那个时期的影视剧的杜笙来说,他多多少少还是了解一些历史背景的。民国时期的上海滩,可不像现在这样太平。  民党,黑帮,租界,商会,情报组织,特务机构,地下党等势力纵横交错。  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不管怎么说,也得给我一点准备时间啊。至少,也得让我在某宝上买几块廉价手表,或者兑换几块大洋带着傍身吧。”  杜笙漫无目的的一边往前走,一变暗自嘀咕道。  他也看过主角穿越到民国时期的网络小说,几十块钱的手表几乎是主角们的标配,一过去就能换好几十块大洋,成功在那个时代生存下来。  “要是能回到现实世界,换个姿势重新穿越就好了。”  杜笙小声的嘀咕声刚落,他就骇然的发现古老的街道不见了,穿着短打长衫的行人也不见了,叫卖的小贩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凌乱的床上放着几件脏衣服,原木色的书桌上摆着他那台用了三年的华硕笔记本电脑,电脑旁边用易拉罐做的烟灰缸里,插满了烟头。  “这是……咕噜……我真的回来了?”  杜笙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间熟悉的单身公寓用力咽了咽口水。  不大的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烟味和臭袜子的味道,让他感觉如此的熟悉。  呆呆的愣了好一会儿,他才贪婪的使劲吸了吸房间里这股让他感到踏实的味道,然后他又跑过去坐了坐自己的床,摸了摸书桌,单人沙发。  “难道穿越到民国的那一段记忆是我在做梦?不对不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实在太真切了,不可能是在做梦!对了,卖烟的小贩说当年最流行的是老刀牌香烟,汇丰银行在黄埔滩路上。”  尽管他非常肯定之前的那一段奇妙旅程绝不是做梦,而是真真切切的发生过。可为了稳妥起见,杜笙还是第一时间拿起放在书桌上的手机,开始百度了起来。  杜笙发誓,他以前绝对不知道汇丰银行是在黄埔滩路上。  “果然!”  快速在网上查询了之后,杜笙更加确信穿越之事是真实发生过了。  “可是,为什么我会穿越到民国呢?难道真的是因为我酷爱那个时候的影视剧,或者熬通宵看电视剧的原因?”  杜笙皱眉想了半天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既然想不通,他也就懒得去想了,不管怎么说,现在都安全的回到了现实世界。  “不知道这次穿越是偶然事件还是连续事件,不知道会不会突然哪天又把我给弄过去了。今天是运气好,穿越过去刚好是在大街上,如果下次直接给我整到黄浦江里,那就悲催了。”  杜笙刚自言自语的说完,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奇怪而又异常肯定的声音:“每天可往返穿越一次,首次穿越已定点,下次会回到之前离开的地方。”  “谁?谁在说话!”  杜笙被突然出现在脑子里的声音吓的像是屁股底下装了弹簧一样,一下子就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惊恐的迅速在房间里寻找着声音来源。  “你是谁?出来!别躲,我看见你了!”  杜笙瞪大眼睛不放过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实际上他住的单身公寓客厅和卧室是在连在一起的,一眼就能把房间尽收眼底。  “难道我被外星人植入了黑科技?又或者是传说中的系统降临了?”咋咋唬唬的喊了几声后,那个声音的主人再没出现,杜笙在确定暂时没有危险后,才慢慢冷静下来琢磨道。  接下来的两三个小时,他用尽了各种办法,可依然没有让那个神秘的声音再次出现。似乎,刚刚那个突然出现的声音根本就不存在,完全是他自己所产生的幻觉一样。  “每天可往返穿越一次,这岂不是说我明天还可以回到民国,要是遇到危险又可以马上穿回来?”  想到这里,杜笙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不就发了?就像起点小说网上面的穿越小说YY的那样,我可以把这个世界上的药品,手表等穿越民国时期必备神器带着,去兑换那个时代的银元,金条和古董了吗?嘿嘿!”  杜笙一直以来就是个有野心的人,只不过时运不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将自己的野心付诸于实际行动。  当年他报考外国语大学,就是抱着毕业以后考公务员,当一名外交官去的。也正是因为有那样一个野心,所以在大学期间他才拼命学习,拼命充实自己。  可惜天不遂人愿,毕业后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时候,哪怕他笔试成绩名列前茅,专业技能也异常扎实,还是在第二轮面试的时候被刷了下来。  而跟他一个班毕业,长相,专业技能,笔试成绩都落后他一大截的家伙,却成功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后来更是直接被安排到了外交部门。  杜笙与那个男生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他是个一无所有的孤儿;对方家境富裕,爷爷是从正厅级位置上退下的老领导。  “你妈不是一直嫌我穷,没家世没户口吗,哼,等我开着百万豪车,穿着几十万一套的礼服,左右两边各挽着一名比你还漂亮还优秀的美女出现在你的婚礼上时,不知道你妈和你未婚夫会是什么表情!”  拥有了往返于民国和现实世界的能力,一道金光闪闪的大门正朝他打开时,杜笙最先想到的是在年底参加他前任女朋友的婚礼,如何让她和她全家后悔!  初恋带来的伤害最致命!  “看来,我得先好好准备一下了。现在还不知道穿越过去的世界具体是民国哪一年,地点是上海滩这一点已经可以确认。有钱天下可去,没钱寸步难行。首先要准备的,就是那个世界的通用货币,当然必备神器手表也是要准备一块的。”  “我精通英语和法语,日语也还不错,身份就定位成刚刚留洋归国的洋学生。这样也免得身份被人轻易拆穿。对了,我还得置办一身行头,那个时代很流行西装,衬衣,领带和皮鞋。其他的事情,等穿越过去了再随机应变。”  大方向定下来以后,杜笙先下楼随便吃了点东西,一下午时间都窝在房间里查阅明国时期上海滩的相关资料。
  三天后,早上六点。  杜笙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嘴里叼着一根燃烧了半截的香烟坐在沙发上,做着最后的心态调整。  他这身西装是花了1800多块钱特地找人定做的,款式参照了民国时期影视剧里最常见的样式,脚上的皮鞋也尽量选了中规中矩的款式。  杜笙一米八的个子,换上西装打上领带后,整个人都显得精神了不少。特别是他昨天还特意去理了个发,现在用摩丝梳的整整齐齐,单从扮相上看,还真有几分那个时期世家公子的味道。  “银元十块,不带日历星期等功能的腕表一只,钢笔一支,用来防身的弹簧刀一把,微型强力电棍一根。”  最后使劲吸了一口烟,用力将烟头按灭在桌上的烟灰缸里,杜笙仔细的检查提前准备的东西。  马上就要去一个陌生的世界了,如果说一点都不怕,那完全是骗人的。  那可是混乱时期的上海滩,怎么可能不怕?  万一刚穿越过去,就撞上正在火并的帮会分子怎么办?如果倒霉悲催的遇到新版上海滩里那种开头就遭遇绑架事件怎么办?  再或者,遇到有人打劫或着收保护费又该如何?  那个时期可不像现代社会,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就现在这些准备,杜笙都还觉得不够呢,最好弄把手枪来傍身,那才更安全。  可惜,他没有这方面的门路。  “现在是早上六点零五分,这个时候街上基本上还没什么人。这会儿过去,正好在那边吃早点。哎,也不知道上次我突然从那边消失有没有被人注意到。算了,反正都已经过去三天了,就算当时吓到了别人,也不会有人认出是我。”  杜笙看了一下腕表上的时间,把香烟,打火机,手机,钱包这些不应该出现在那个时代的东西全都放在书桌上,最后不放心的又全身检查了一遍,才深吸了几口气,强自镇定下来。  “穿越!”  做好准备后,他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一声。三秒钟之后,才再次把眼睛睁开。  “哈?”  睁开眼睛后,杜笙愕然的发现,自己还站在现实世界的房间里,并没有去到明国时期的上海滩。  “难道是要念出声才行?”杜笙疑惑的皱了皱眉,然后又闭上眼睛低声说道:“穿越!”  几秒钟后,他发现自己还是在原地没动。  “怎么回事?难道三天前真的是我在做梦?不会的,一定是我哪里没搞对!”  接下来,他又像上次看电视剧靠在椅子上睡着了那样,换了个姿势又试一次。  然而结果还是一样。  “回去!”  “我要穿越!”  “老子要穿越!”  ……  让杜笙无语的是,他尝试了能够想到的所有方式,依然没有成功。十几分钟过去,毛毛汗都给他折腾出来了。  原本紧张害怕的他,这会儿早把这两种情绪忘的一干二净了。  “操,这他妈不是逗我玩么!”  杜笙狠狠的低骂一声,气得他都快抓狂了。为了这次穿越,他特意向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长假,这三天把能够从网上找到的有关民国上海滩的资料都看了好几遍。  连带置办行头,购买银元,匕首,微型电棍这些东西,已经砸出去他大几千了。  要是穿越回民国时期这件事根本就不存在,那他的前期投入就全打水漂了。  “冷静,冷静!一定是有哪儿没对上,回忆一下,上次我穿越过去应该是凌晨五六点的时候,穿越之前我正在看新版上海滩。该不会是还要等到上次那个时间才能穿越吧?”  “应该不是这样,每天能往返穿越一次,不应该限制在特定时间才对。重新理一理思路,提炼一下关键词。上海滩,明国时期,凌晨,大街上……”  杜笙满满让自己冷静下来,快速回忆着上次穿越的情形,然后把跟穿越有关的关键词全都提炼出来。采用排除法最终锁定了民国和上海滩这两个关键词。  如果冥冥中真有一道无形往返于明国时期的时空之门,他觉得自己每次穿越过去都因该有固定的“钥匙”才对。  否则万一他不想穿越的时候,无意中打开了那扇门而导致穿越,那不就悲剧了?  杜笙越琢磨越觉得有道理,想通其中的关键后,他重新整理了一下衣服站起来在心里默念道:“穿越回民国!”  “包子嘞,刚出锅的包子。”  “馒头,热热乎乎的大馒头。”  “叮叮叮”  带着老上海方言的叫卖声从远处传来,期间还时不时夹杂着几声自行车的叮当声。  这一次杜笙压根就不用看,也知道自己成功穿越了,再次回到了明国时期的上海滩。  “这个时候的人起的还真早。”杜笙睁开眼睛朝四周打量了几眼,发现天色还没透亮的上海滩,路上已经有一些行人脚步匆匆的开始忙碌去了。  而他此时所站的位置,正是距离黄埔滩路口不远的一条小街上。  还好没什么人注意到他,这让杜笙悬着的一颗心也慢慢放了下来。  “看来,选择这个时候过来果然是对的!”杜笙用力呼吸了一口属于这个时代的清新空气,心里没来由的涌出了一股难以名状的豪情壮志。  “接下来,首先要做的就是快速融入到这个时代。”  杜笙双手插在裤兜里,两只手分别握着揣在兜里的弹簧刀和微型强力电棍,挺胸抬头快步朝黄埔滩路口的方向走去。  凡是从他身边走过的那些身穿粗布衣服的人,似乎都不太敢去用正眼看他,这一点杜笙倒是也能大概猜到原因。  民国时期的上海滩,阶级分化非常严重。那些达官显贵,富豪大佬们的日子极其奢靡安逸,顿顿山珍海味,夜夜美人在怀。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大多数人,只能勉强吃饱饭,每天都要为生计发愁,很多人甚至连饭都吃不饱。  一不小心招惹到有钱有势有身份的人,随时都有可能遭到毒打,甚至会被打死!无论哪行哪业,大到商会工厂,小到黄袍车夫,每个月除了给官面上的人缴税,还要给帮会分子交数,日子不是一般的难过。  “妈的,这就是乱世,人命贱如狗啊!”  杜笙看到那些隔着好几步远就低着头快步走开的行人,心里忽然有些发堵。
  “老板,来一碗豆浆,两根油条,再来一碟咸菜。”  杜笙按照之前那个卖香烟小贩的指点来到黄埔滩路,在汇丰银行附近的一家临时早点摊上坐下。  “好嘞,马上就来。”  老板答应一声,然后又赶紧跟旁边帮忙打下手,穿着一件破旧花布衣裳,梳着一根马尾辫,模样挺清秀,看起来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说道:“花儿,赶紧给这位先生切两根刚炸好的油条。”  被唤作花儿的小姑娘点点头,手脚麻利的切了两根油条,连同杜笙要的豆浆和咸菜端过来怯生生的说道:“先生,请慢用。”  “谢谢侬。”  杜笙习惯性的冲小姑娘礼貌一笑,端起豆浆吹了吹喝了两口。  “不客气。”  小姑娘一呆,忙不迭的摆摆手快步退回到中年男人身边低着头忙活起来。  正在炸油条的中年男人也是一愣,小心翼翼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他在这里卖了好几年早点了,还是头一回看到穿的像杜笙这样的客人跟他们说谢谢。  杜笙并不知道他们两人心里的想法,一边细嚼慢咽的吃着早点,一边暗中观察一切他看到的东西。  或许是因为时间还早的缘故,此时这条街上的行人并不多,这个早点摊位上,也只有他一个客人。倒是旁边那家卖包子馒头的摊位上,坐着三个食客正在大口的啃着手上的馒头。  “老板,你们平时都是这么早出来摆摊吗?”杜笙吃了几口油条问道。  听到杜笙跟自己说话,老板一边忙着手上的事情,一边回头冲他憨厚一笑才回道:“基本上都是早上六点就出来摆摊了,不过这条街上要七点多人才会多起来,这段时间大多都是些出门做工的学徒和苦哈哈们会顺路吃点儿。”  “呵呵,倒也是,这条街上主要是银行,商会多,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可不会起这么早。”杜笙笑了笑,他这两天查过资料,黄埔滩路属于这个时期的主街之一,这条街上的生意多是银行,成衣铺,当铺,绸缎庄等颇为上档次的商铺。  这个时候才六点多,在这条街上工作的人,这会儿还在热乎乎的被窝里睡大觉呢。  “是啊,汇丰银行和附近的铺子都在八点半才开始营业,七点半到八点这段时间生意最好咧。”  这会儿时间还太早,杜笙也不敢乱跑,所以他吃东西吃的很慢,时不时跟摊贩老板聊上两句。  乍一听他说的话,问的问题只是打发时间随口而说,实际上却是不着痕迹的打探着他想知道的信息。  差不多吃了半个多小时,他才擦了擦嘴放下筷子。  他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儿已经七点一刻了,天色也已经大亮,天边升起了朝霞,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时不时还有一辆辆黄跑车,自行车,小车行驶在路上。  而且杜笙还看到了一辆二层电车,就像后世的双层公交车一样,只不过看起来要简陋很多。  “多少钱?”杜笙随手从兜里掏出一枚银元拿在手上问道。  “先生,刚好一毛钱。”老板擦了擦手,快步走过来陪着笑说道。  杜笙由于还没搞清楚现在所处的具体年代,也不知道一毛钱这个价格到底代表着什么。他也没有多说,随手就把手里的银元递了过去。  杜笙准备的这十个银元是从正规古董店里淘来的,店里的伙计当时在再三保证绝对是民国时期的真家伙,还说如果发现是假的,随时拿回去,他们以十倍赔偿。  当时买这十个银元就花了他足足五千块钱。而且他还是买的最便宜的袁大头,据那家古董店的伙计介绍,除了他手里这种五百块钱一枚的袁大头,还有七百和一千多一枚的。  铸造年代不同,在后世的价值也不尽相同。  在杜笙的印象中,银元和金条是那个时代最坚挺的货币,特别是袁大头,基本上所有明国时期的电视剧里都是用的这种货币。  小贩老板双手接过杜笙的银元,小心翼翼的看了看,然后才找了几张纸币出恭敬的递过去陪着笑说道:“先生,这是找您的钱。”  杜笙不置可否的接过他递过来的几张纸币好奇的看了看,只见上面写着“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二角”等字样。在最下方还印着一串红色的数字,应该是这张纸币的编码。  “民国二十二年,也就是公元1933年。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法币了吧,资料上说法币刚发行的那段时间,购买力非常强悍。两块钱就能办一桌四荤四素的酒席。二角的面值,应该是法币刚推出不久,现在这光景看起来也不像是小日本打到了上海滩的样子。也就是说,现在应该是1933年到1937年之间的某一年。”  杜笙脑子里快速分析起来,来之前他就在网上查过民国时期的物价。从物价的角度来看,也跟他的推测对的上号。  有资料显示,在1934年的时候,一斤猪肉的价格是两毛九,1935年的价格是两毛一,1936年的大米一斤两分五。  考虑到上海滩是当时华夏最繁华的城市,被誉为寸土寸金的远东第一大都市,又有租界和很多洋人生活在这里。这里的物价比起他地方高一些,也实属正常。  一顿早点一毛钱,没什么毛病。  “按照这样来算,用现实世界的华夏币兑换银元拿到民国来花,真不是个好办法啊。一枚大洋500块,两根油条一碗豆浆外加一小碟咸菜就吃了十分之一!一顿早点50块,这是我这二十三年来吃过最贵的早点了,伤不起。”  想到这里,杜笙终于理解为什么网络小说里那些穿越到民国时期的小说主角,从来都是把那个时代的银元,金条和古董拿到现代社会去换钱,而不是像他一样傻乎乎的用华夏币换银元了。  “不过我这五千块钱花的也不后悔,不管去了哪个地方,兜里不揣钱就没底气。”  按照比例一换算,杜笙虽然心疼,不过并不后悔。  有些东西自己亲身体会过,记忆才会更加深刻,也才能更快更好的融入进来。  “先生,请问找您的钱有什么问题吗?”早点摊老板见他一直盯着手里的钱看,很是忐忑的小心翼翼问道。  “啊?没有什么不对。”  “黄包车!”  杜笙猛然回过神来,正好有一辆黄包车经过,他随手一招,车夫就迅速把车停在了他面前。  “法租界,隆盛商行。”杜笙坐上去瞧着二郎腿随口说道。  “好嘞,您坐稳了。”  车夫招呼一声,稳稳的拉着他快步跑远了。  隆盛商行,正是他在刚才的闲聊中,从早点摊老板嘴里得知的一个名字。据他所说,隆盛商行是法租界最公道的商行,口碑很好。除了做贸易之外,隆盛商行也做典当业务。
  隆盛商行门口,杜笙从黄包车上下来,随手给了车夫两毛钱,在对方的感谢声中双手插在裤兜里挺直腰杆走进了宽敞的大厅。  “先生,您买点什么?”一名机灵的伙计放下手上正在摆放的货物,快步迎上来恭敬的问道。  “你们这儿能典当东西吗?”杜笙打量了一圈,摘下崭新的腕表冲对方晃了晃。  “可以的,您稍等,我去请掌眼师傅。”  这名伙计看到他手里的精致腕表眼睛一亮,快步朝里间走去。  不多时,那名伙计就跟在一名穿着长衫皮鞋,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就是这位先生说要典当。”伙计小声在旁边介绍道。  掌眼师傅师傅轻轻点头,挥手示意伙计去忙他自己的事情,然后礼貌的笑着冲杜笙点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这位先生,鄙人姓王,主要负责这家店的典当业务。不知先生想要典当什么东西?”  想必刚刚那名伙计已经提前跟他说过,自己打算典当手表了。不过既然对方假装不知道再问一遍,他也就不介意的把花了六百多块钱的腕表递了过去。  “美国货,我回国之前在纽约花了300美刀买的。”杜笙眼睛都不带眨的信口胡诌道。  为了更加逼真,纽约这个词他还特意用的是美式英语发音。  他不知道小说中那些主角为什么能够用几十块钱的地摊货就能换到好几十块银元。当时他去挑选手表的时候,发现几十块钱的表根本就没法看,那做工一看就觉得很低劣。  在杜笙看来,民国时期上海滩的当铺或者商行的掌柜,肯定是见过不少好东西的。虽然现代社会的制造工艺比当时先进了很多,不过做工是否精细,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要知道,当铺的掌眼师傅眼睛可是一个比一个毒。  杜笙选择的这款手表虽然不是名牌,不过做工确实非常精细,表带和表盘都是金钢打造,后面采用的是镂空设计,能看到部分表盘里面的机械齿轮。  王姓掌柜拿着杜笙的手表翻来覆去的看了两三分钟,然后又拿出一个放大镜仔细打量了表盘里的指针刻度和后面镂空露出的齿轮。做完这一切,他还把表拿起来贴在耳朵上听了一会儿才客气的笑着问道:“先生,您打算活当还是死当?”  “活当怎么说,死当又怎么讲?”杜笙不解的问道。  “活当有赎回去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一个月。死当其时跟卖给我们店没什么区别,您无权再赎回去。不过一般情况下,死当的价格要比活当高出一些。”王掌柜耐心的解释道,说话同时还在暗中打量杜笙的神色。  手表本来就是他准备用来赚取第一笔启动资金的东西,他内心深处当时毫无疑问的选择死当了。  尽管心里是这样想的,不过他表面上却露出纠结和不舍之色的问道:“活当能当多少钱?”  这次杜笙留了个心眼,故意只问了活当的价格。  “先生,您这块手表成色很新,走时也很准确,做工也精致。不过,这个牌子却很少见。请恕我眼拙,我在隆盛商行这么多年,还从来没见过这个牌子的手表。据我所知,美国现在最流行的是汗稠而顿,化石,盖尔斯这几个牌子的表。所以,我给您的估价可能会让您失望了。”  王掌柜先是夸了几句他的这块表,然后话锋一转,立刻又说出了几个杜笙完全没听过的品牌名称。  “妈的,失算了。原来在三十年代,也流行追求名牌啊,早知道就搞一块这个时期最流行的高仿名表好了。”杜笙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暗暗有些发苦。  网络小说害死人啊,说好的某宝上几十块钱一块的表到民国就能换小黄鱼呢?  “呵呵,整个上海滩都知道隆盛商行是最公道的店。我相信王掌柜不会欺负我刚从国外回来,不懂上海滩行情的,你开个合适的价吧。”  杜笙这么说,其实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刚刚他才说了这块表买成300美刀,如果对方给他报一个五块或者十块大洋的价格,他到底是当还是不当?  不当的话,血本无归。当的话,傻子都会觉得有问题。  就好比是你去二手车市场买车,一辆崭新的宝马7系,只要一万八千八,你还敢买吗?  “要说公道,我们隆盛商行在上海滩还真排的上号。先生,您这块表活当我最多只能给您出到38块大洋,死当45块。”  王掌柜沉思了片刻,报出了一个让杜笙暗暗松了口气的价格。  “看来,领先七八十年的科技还是值点钱的。一个银元在二十一世纪的收购价格在400元左右,45块大洋,就是一万八。这块表的成本才600多,一转手就赚了30倍。穿越果然是发家致富的不二法门啊。”  杜笙心里已经乐开了花,表面上却是一脸纠结愁苦状。  王掌柜似乎也见惯了这样的表情,倒也没有催促,只是把表放在柜台上静静等待着他的答复。  “好,就依你的价格,原本当时买这块表的时候,就是看上了它精细的做工,相对来说我这人比较怀旧,更喜欢有年代感的怀表。那就干脆死当吧。”  杜笙考虑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像是故意给自己找借口挽回一点面子似的说道。  “好,先生请稍等。”王掌柜也没再多少什么,麻利的开了一张单据后,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摞崭新的法币数了起来。  看见他数钱的动作,杜笙无语的翻了翻白眼,赶紧说道:“王掌柜,我只要大洋,不要纸币。”  “啊?45枚大洋放在身上很扎眼的,先生,上海滩可不像国外那么安全,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王掌柜微微一愣,停止数钱的动作好心提醒道。  其实王掌柜说的也是实在话,别说45枚大洋了,就是45枚一块的硬币揣在兜里都有很大一坨。  “那麻烦你给我换一根小黄鱼吧,剩下的再给我大洋好了。”  关于这一点,杜笙穿越之前特地查过资料。那个时候的小黄鱼,重量在31克多点,按照二十一世纪实时黄金价格,大概相当于12000块钱的样子。而银元跟小黄鱼的兑换比例,基本上是30比1.就算有所浮动,也是5枚银元以内的差距。  “好,就依先生的。”王掌柜客气的笑了笑,放下手里的法币,在最底下的小柜子里重新给杜笙拿了根小黄鱼,又单独数了15枚大洋出来。  “先生,您点点。”王掌柜把金条,大洋和典当票据一起递给杜笙。  后者先是仔细看了看那根小金条,然后又数了数大洋,见数目准确,就随手揣进了兜里。  把钱揣起来,他才顾得上去看票据上写的是什么。  “原来,现在是1936年的秋天了。”当杜笙看到票据上最下方的时期,他才彻底搞清楚穿越过来所处的具体时期。
  从隆盛商行出来,杜笙的腰杆挺的更直了。怀揣二十多枚大洋和一根小黄鱼,这让他的底气十足。  有了钱,也就有了更好的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资本。  杜笙想的很简单,只有稳定的融入到这个世界,才能图发展。  “接下来我要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不然每次穿越到在大街上,早晚会出问题。这个时代的上海滩可是很危险的,住的地方一定要足够安全才行。别到头来钱没挣到,倒把自己搭进去就不值当了。”  杜笙一边感受着这个时代的氛围,一边暗暗在心里思考着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  他给自己的定位很清晰,赚钱!  至于在这个混乱的世道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他可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他只是一个孤儿,一个小人物,追求的只不过是旁人羡慕的富足生活。  在法租界的街道上逛了会儿,杜笙最终在菲尔顿酒店开了个房间暂时住了下来。当他用一口流利的法语跟法国籍酒店经理攀谈之后,顺利的把每天四块的房费降到了三块。  “妈的,住一晚上就要三块钱,这个世界的生活成本还真高啊。房间倒是看起来不错,法租界里法国人开的酒店,安全问题应该不用太过担心吧。”  杜笙办完入住手续来到自己的房间,打量了一下一进二的房间布局低声抱怨道。  其实他心里也知道,像公共租界的一些小旅店,便宜的一晚上只要一两毛钱。不过那种地方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没有,住着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这里就不一样了,在法租界的地盘上随时都有警察巡逻,而且这里距离法国领事馆也很近,一般人不敢在这里闹事。就连菲尔顿酒店本身,也养了几名配枪的保卫。  “这就是上海滩啊,果然是个好地方。”  杜笙推快窗户,双手撑在窗台上从三楼看下去,眼前一片繁荣,丝毫看不出来再有不到一年,这里就要被战火洗礼的影子。  “这么好的天气,应该出去逛逛才是。现在住处已经找好,接下来就该发掘商机了。金条,大洋,古董,珠宝这些都是二十一世纪的硬通货。”  在窗前站了会儿,杜笙把身上的小黄鱼和15块大洋掏出来藏在床底下,再次双手插在裤兜里出门了。  腕表当了一根小黄鱼和15枚大洋,来之前他自己花钱兑换了十枚,酒店房钱和押金一共花了5枚。现在他兜里还揣着四块大洋和几毛钱的纸币。  听起来这点钱不多,实际上按照后世的物价来看,他相当于揣着两千多块钱出门,这其实已经很多了。  “卖报卖报,最新的长滩日报。”  杜笙从酒店一出来,就看到小报童挥舞着报纸卖力的边走边喊。  “长滩日报?这名字似乎在哪儿听到过。现在的上海滩主流报纸不是申报,晚报等报纸吗?”  “给我来一份报纸。”  想到这里,杜笙冲报童招了招手。  “先生,给您的报纸。”小报童很有眼力见,几步就跑过来略带讨好的把报纸递给了他,后者则是大方的掏了张纸币给报童。  “谢谢先生,谢谢先生。”  小报童兴奋的一个劲儿跟杜笙道谢,后者则是拿着报纸边看边往前走。  报纸上全都是繁体字,杜笙连猜带蒙的大概能读懂八成。上面刊登的都是些上海滩最新发生的时事新闻,倒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大致看了几分钟,他就失去了兴致,随手折起来拿在手上,准别回到酒店再慢慢细看。  一上午的时间,杜笙都在闲逛中度过,这期间他逛了逛沿途的珠宝店,西装店,米店,商行等地方。不过他都是只看不卖,最主要的还是了解这个时代的行情。  几个小时逛下来,杜笙除了刚从酒店出来时买的那份报纸外,就只买了一包烟跟一个老式的打火机。  “这烟的劲头还真大,没有过滤嘴抽起来就是冲。”走了一上午,杜笙逛到一处很是热闹的街口,这里有表演杂耍的,有卖零嘴的,还有几个临时的小吃店。  “老板,来一碗馄炖。”  杜笙找了个距离杂耍最近的小吃店坐下,吐掉嘴里的烟头学着上海滩本地人的方言扯着嗓子喊道。  “好嘞,马上就好。”小吃店老板答应一声,很快就端了一碗香喷喷的馄炖上来。  “喜欢吃馄炖的人还真不少,这家店的东西味道应该很不错。”杜笙用小瓷勺舀了一个馄炖吹了吹,看着身后那一男一女两名穿着打扮很有气质的背影笑了笑。  当然,作为一个二十岁出头的正常热血男青年,他的注意力更主要的是放在了那名身材婀娜,穿着一身裁剪得体真丝绣花旗袍,烫着这个时代最流行的西式头发的年轻女人身上。  虽然只能看到背面,女人展现出的曲线就让他一连瞟了三眼。  杜笙还发现不只是他自己,这四周吃馄炖的男人和看杂耍的男人,几乎每一个都时不时的朝旗袍女人诱人的身段偷瞄。  “这一定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杜笙一边吃着馄炖,一边暗自想道。  “文强,怎么样,上海滩的馄炖好吃吗?”旗袍女人忽然开口问道。  正好坐在这两人身后的杜笙听到这句话后,噗的一声就把刚刚吃进嘴里的馄炖给喷了出来。  文强?  卧槽!不会吧!  杜笙刚刚的注意力一直放在性感诱人的旗袍女人身上,当他听到这句话时,才猛的抬头朝着侧面对着自己,正低着头吃馄炖的年轻男人看去。  仔细一看之下,杜笙惊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  棱角分明的侧脸,坚硬的下巴,黑色大衣,头上戴着黑色礼帽。  “这……”  杜笙用力咽了咽口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一定是巧合,巧合!”杜笙双拳紧紧握了起来,不断的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只是巧合。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他再也顾不上吃馄炖了,立马离开座位装作路过,从正在笑着边吃边聊天的两人面前走过。  然而,当杜笙看清楚这两人的正脸后,他脑袋里轰的一声巨响,只觉得天都要塌了。
  杜笙对正在一边吃馄炖,一边笑着聊天的这一男一女简直太熟悉了。  这不是新版上海滩里的许文强和方艳芸么?!  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长相,都跟电视剧里的人设几乎如出一辙。  “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许文强和方艳芸也穿越了?不对啊,这两个人都是电视剧里的虚构人物,他们怎么可能会穿越呢!莫非,我穿越到的上海滩,是电视剧里的那个上海滩?”  杜笙犹如大白天见鬼似的,死死盯着正在吃东西的两人,后背的衬衣一下子被冷汗湿透了。  穿越这件事本来就够匪夷所思的了,穿越到电视剧里的世界,则让他感觉脑子完全不够用了。  直到此时,他也猛然反应过来,自己手上拿的《长滩时报》,不正是冯程程工作过的那家报社吗?  “或许,只是长的像,名字也刚巧一样呢?”  杜笙可是资深的民国剧爱好者,特别是黄晓明版的上海滩,他翻来覆去的看了不下五次。如果穿越到的世界,真的是电视剧里的上海滩,那么按照剧情走势,接下来丁力就会在烂口炳的暗中授意下来杀许文强。  而冯程程也刚巧会从不远处走过来。  想到这里,杜笙猛的转身朝身后看去,抱着万一的心态想确定这只是巧合罢了。  然而,他转头看到的一幕却彻底打破了他的幻想。  杜笙的视线穿过人群,正好看到远处的街口停着一辆轿车,车子跟前站着烂口炳和两名手下。  当他看到了烂口炳之后,杜笙又赶紧朝四周看去,果然在不远处的人群中看到了穿着破旧衣衫,头上戴着一顶帽子,右手下夹着用黑布包裹着手枪的黄海波正一脸凶狠的朝这边走来。  “MMP!”  上海滩的主要人物在这里出现了一大半,到这个时候,杜笙尽管很难相信,可他还是确认了这就是电视剧中上海滩所在的世界。  再过两三分钟,丁力就会冲过来枪杀许文强了。  “离开这里!”  杜笙的心脏咚咚咚狂跳不止,他强忍住心里的惊恐瞬间做出了决定。  人家强哥自带主角光环,子弹打不中他,并不代表他也会有那么好运。万一丁力的子弹一不小心射在他身上,到时候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这位先生,有什么事吗?”  正当杜笙抬脚准备离开时,许文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放下了手里的勺子,眼中满是戒备的站在他面前盯着他勾唇问道。  不知不觉间,杜笙已经在许文强面前站了一分多钟,这都不引起对方的怀疑,强哥就真的白混了。  “啊?有人要杀你。”  杜笙别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许文强吓的浑身一颤,下意识就把心里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  刚说完他就后悔了,知道后面剧情走向的他很清楚,接下来许文强虽然有危险,可并没有受伤。  “什么?有人要杀文强?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有人要杀他?!”  许文强一愣,刀锋般的眉毛微微一挑,瞬间就防备了起来。坐在凳子上的方艳芸更是一下子站起来,紧张的盯着杜笙问道。  单从方艳芸脸上的担忧之色就能看出,她对强哥的爱。  杜笙无语的扯了扯嘴角,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他回头一瞥,看到丁力已经把枪上的黑布扯了下来,已经开始蒙面了。  时间紧迫,杜笙也来不及多想径直压低声音说道:“杀手我不认识,不过幕后主使者是美华戏院的经理烂口炳,我刚刚正好从那边路口,听到了他跟杀手的对话。”  “来了,快躲开!”  慌忙的解释了两句,杜笙惊慌的看到蒙着脸的丁力已经双手端着枪迅速走了过来,吓的他惊叫一声,一把拉着许文强和方艳芸就朝旁边躲去。  “彭彭彭!”  许文强和方艳芸被杜笙拉开不到两秒钟,身后就传来了几声枪响。子弹将桌上的馄炖瓷碗射的碎片横飞,就连摊位上用来遮阳挡雨的大伞都被射断了。  四周行人的尖叫声不断,所有人都被突然出现的枪声吓的四散逃跑。  在听到美华戏院烂口炳这个名字的时候,许文强就已经信了杜笙八成。他刚到上海滩落脚丁力家中时,两人一起在十六铺码头帮人卸货,打落了一箱军火在水里,当晚他就跟烂口炳照了面。  前几天在方艳芸的帮助下,他进入美华戏院当项目经理已经被烂口炳认了出来。  现在看到果然有杀手要杀他,许文强已经完全相信了杜笙的话。  “文强,你没事吧文强?”  方艳芸一脸焦急的看着许文强带血的胳膊,急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没事,擦破了点儿皮。”许文强捂着自己的胳膊,不在意的摇摇头。  枪声一响,杜笙差点就吓尿了,最近的一颗子弹距离他还不到一米远,也正是那一颗子弹擦伤了许文强的胳膊。  “阿力?!”  许文强忽然脸色一变,不敢置信的惊呼道。  端着枪走近的丁力也认出了他,四目相对,两人眼中都写满了震惊。枪手瞪着眼睛摘下蒙脸的黑布,正是许文强来到上海滩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丁力。  在那场大火当中,强哥还冒死从火海里救出了丁力的母亲,后者拿他当大哥相待。  “阿力!”  愣了几秒钟,丁力转身就跑。  “这位朋友,谢谢你今日的救命之恩。文强还有一事相求!”  许文强追出两步,又不放心把方艳芸一个人丢在这里,眼珠一转之后,满是诚恳的看着杜笙说道。  “请说。”  枪声结束,杜笙也慢慢缓了过来,虽然心跳还是很快,双腿也隐隐有些发抖。不过在他揣在裤兜里的右手狠狠掐住自己大腿根时,还是强迫自己镇定了下来。  “麻烦您替我送我朋友回去,稍后文强必有厚报。”  杜笙毫不迟疑的答应了,许文强感激的点点头后,转身就朝丁力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杜笙能在关键时刻开口提醒,救了他一命,观其言行举止,许文强对他的第一印象也不觉得他是坏人。再加上此地乃是闹市区,方艳芸又是上海滩的名人,一般人不敢对她不利。  许文强让杜笙帮忙送芳艳云回去,一是担心发生万一,有个人在身边照应着总归要好一些;二是想借机留住杜笙,便于他日后感谢。他本来就是个爱恨分明的人,救命之恩就这么不了了之,这不是强哥的作风。  “文强,文强!你要小心呐!”  望着许文强快速离开的背影,芳艳云很是担忧的在后面提醒道。  “方小姐,你的朋友英气勃发,步伐矫健,应该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吧。”杜笙心思急转,小声在旁边安慰道。  “借先生吉言了,刚刚真是多谢先生,如果没有先生出手相助,我和文强恐怕就危险了。对了,还没请教先生尊姓大名。”  芳艳云不愧是能被上海滩老大冯敬尧看上的女人,确实有其过人之处。单从调整自己心态这一点来看,她就不是一般女人  “方小姐言重了,我叫杜笙,刚从国外回来。”杜笙说话的同时,还向她微微欠身,行了个绅士礼。  “杜先生。”方艳芸点头回了一礼。  “方小姐,此地不宜久留,我还是先送你回去吧。要不然一会儿你朋友回去找不到你,该担心了。”  顿了顿,杜笙又开口提醒道。  如果按照原来的剧情发展,许文强追着丁力离开之后,方艳芸就去找冯敬尧求救了。  现在因为他的出现,剧情似乎有了转变。强哥让他帮忙送方艳芸回去,杜笙很快就想明白了,这是他接上对方这条线很好的机会。  方艳芸乃是上海滩第一交际花,又是冯敬尧的情人,朋友遍布整个上海滩。  许文强就更不用说,这次的一系列事件后,他会取代李旺琪的位置,成为美华戏院的经理。  “那就麻烦杜先生了。”方艳芸迟疑了片刻,也就同意了杜笙送她回去。  “看来,穿越到电视剧里的上海滩也不错,至少我知道整个剧情的走势。这对我来说,简直堪称最强的BUG!”  坐在方艳芸的轿车上,杜笙早已经把之前的惊骇惶恐抛到了脑后,心里没来由的涌起了无限期待。
  杜笙把方艳芸送到门口就跟她道别离开了。  许文强相信他,让他送方艳芸回家,可他并不想因此给两人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象。  不过在离开的时候,杜笙在方艳芸的一再追问下,留下了自己现在所住的酒店地址。  将方艳芸送回去后,杜笙也没有了继续闲逛的心思,随即就回到了菲儿顿酒店。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接下来方艳芸很有可能会给冯敬尧打电话,甚至是亲自上门找他。而根据原剧情的走向,许文强成功的把定力救了出来。”  坐在沙发上点燃根烟,杜笙微皱着眉头开始捋脑海中的剧情走向。  他的出现,不知不觉已经让原来的剧情有了偏差。在原剧情当中,许文强刚才在小吃摊位上是因为勺子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弯腰捡勺子所以才躲过了一劫。  “时间上有些对不上啊,我上午去当表的时候,那王掌柜给我开的单据上分明写着现在是1936年,长滩时报上的刊登日期也跟王掌柜开的单据上的日子对的上。可是据我所知,电视剧里的年代背景应该是民过十七年才对。也就是说,按照原剧情的发展,此时应该是1928年。”  杜笙原本只以为自己是穿越到了民国时期的上海滩,可现在看来,这个世界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的多。从许文强,方艳芸和丁力等人的出现,毫无疑问这跟电视剧上海滩里的世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可时间上前后又差了八年,这就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对上海滩里的剧情,杜笙记得很清楚。许文强跟李旺琪一起在大三元酒楼里跟金胖子一行人火并之后,原本属于金胖子的丽都戏院没过两天就被查封了,门上贴的封条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民国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难道这是一个现实世界跟影视剧里的世界相互融合之后的世界?”  杜笙眉脚一挑,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他就怎么也收不住了,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如果单纯是上海滩这部电视剧里的世界,没道理会差了八年的时间。而且上海滩这部电视剧里所展现出来的东西其实很少,根本不足以支撑一个世界的运转。  最大的可能就是,杜笙穿越过来的世界,依然是华夏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民国时期。只不过,这个民国跟历史上的民国有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不管怎么说,金条和大洋这些东西是真的就行了。反正我也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搞风搞雨,管他是什么世界呢,跟我没有太大的关系,我只要能安安全全的赚钱就行。”  想了半天,杜笙依然有很多地方想不明白。  既然想不通,他也就懒得去想了,反正他过来也只是为了赚钱罢了。  “以许文强的性格,恐怕要不了多久就会上门拜访我。到时候我可以趁机与他结交,为以后的赚钱计划做准备。过不了几天,他就会一跃成为美华戏院的掌舵人,真正的在上海滩立足。如果有他这样的一个朋友,我以后做事也会方便很多。至少,不用担心那些小混混来找麻烦了。”  许文强是杜笙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有交集的人,作为一个熟知剧情走向的穿越者,要是连这种关系都把握不住,杜笙也就白白浪费这么好的机会了。  “等他来了或许我可以提点提点他,让他欠我的人情更大。”  想到这里,杜笙无声的笑了起来,现在的许文强可不知道剩下的五箱军火在金大中手上。他可以用这个消息,卖一个顺水人情给他。  “十六铺码头边上的水里还躺着一箱军火,我要不要暗中把它弄走?虽然我只想赚点金条大洋,在上海滩这种地方手里没家伙,总感觉心里不踏实啊。”  想到军火,杜笙忽然又冒出来一个想法。现在除了许文强和丁力之外,谁也不知道第六箱军火的下落,如果他暗中把这箱军火捞起来据为己有,肯定不会有人知道。  不过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打消了。这几箱军火如今已经成了烫手的山芋,除非他捏在手里不拿出来用,否则一旦拿出来就会走漏风声,都时候惹来了冯敬尧,估计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带回现代社会就更不可能了,华夏对枪支管理的严格程度简直令人发指。  那么大一箱子军火,足够枪毙杜笙八回的了。  “既然想在这个世界捞钱,那身份定位也要清晰,还有不到一年抗日战争就要打响了。我党的方针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抗日力量,那我就就干脆朝着红顶商人这个方向发展。等手里有钱了,也要为抗日大业做点贡献。再怎么说,我也是龙的传人,狗日的小日本不打过来就算了,要真敢打过来,亲自上阵杀敌不敢说,为抗日势力捐点枪支弹药,药品物资什么的还是没有问题!”  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思路决定高度。在这个复杂的时代,给自己的定位必须要准确,否则最终只能走向灭亡。  再说了,紧跟我党步伐,坚定抵制日寇,对他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乱世出英雄,乱世出国商,这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做什么生意也是很大的问题,我总不能就一直来来回回的倒腾手表吧,这玩意儿在这段时间做做还行,时间一长可就不行了。”  杜笙现在对这个时代的了解极其有限,他以前又没做过生意,对经商这方面还真不太擅长。  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最大的优势就是知道历史走向,能互通两个时代的有无。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杜笙都没再出门,而是一边等候许文强上门,一边做着在这个世界发展的大致规划。  他兜里的这点银元,只够在这个世界生活十天半个月,连启动资金都够不上。  杜笙现在想的是如何在不引起别人怀疑的情况下,快速赚取启动资金。  知道历史走向,他很清楚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必须赶在抗战爆发之前积累到足够的资本。  战争一打响,才是真正赚大钱的时候。  尽管现在他也能像YY小说写的那样,两个世界倒腾紧缺的药品、高科技产品换取金条和古董。  杜笙虽然也很想这么做,可是他不敢。  拿出一两件古董,或许可以说是祖传或者捡漏得来的,可拿出几十上百件古董,恐怕马上就有人找他喝茶聊天了。  金条和大洋也是一样,谁他妈家里能成箱成箱的往外搬金条大洋?  无论什么东西都怕扎眼,一旦量大,麻烦就会接踵而至。  就算想倒腾古董,或者把金条、大洋、珠宝这些东西搞到现代社会去,那也必须想出一个合法的万全之策才行。  有命赚没命花,这种事情杜笙可不想去做。
  “咚咚咚~!”  敲门声忽然想起,一直在埋头草拟计划的杜笙微微抬头朝门口的方向看了一眼,嘴角泛起一抹果然如此的浅笑。他快速把桌上的一堆写满了字的纸收进抽屉,整了整衣领后才大步朝门口走去。  “方小姐,你们这是?许先生受伤了,怎么回事?!”  门一打开,门外站着的正是是许文强和方艳芸两人。只不过现在的强哥看起来状态不太好,西装外套只套了一只袖子,胳膊上缠着厚厚的绷带,隐约还能看到血迹。棱角分明的俊脸上也缺少了几分血色,嘴唇有些泛白。  杜笙一看其实就知道了是怎么回事,肯定是他在救丁力的时候替他挡了一枪造成的。  “杜先生。”  “没什么,救一个朋友受了点小伤,不碍事。”  许文强和方艳芸都客气的冲杜笙点了点头,强哥也不在意的解释了一句。  “两位快请进。不好意思,这几天临时住在酒店,没什么好招待二位的。”  杜笙也点点头,顿时把门让了出来,将两人请进了房间。  他的房间里只有简单的开水和茶叶,杜笙也就没问他们要喝什么,自顾自的去给两人泡茶了。  “杜先生,不用麻烦了,我和文强过来是专门来向杜先生道谢的。今天中午多亏有杜先生相助我们才能脱险,否则我和文强现在说不定……”  “杜先生,谢谢你今天仗义出手救了我和艳芸,还不辞辛苦的把艳芸安全送了回去,文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才是。今后但凡有用得着文强的地方,刀山火海文强定不推辞。”  许文强和方艳芸在杜笙把茶杯端过来以后,两人同时起身,先后真诚的向杜笙鞠了一躬说道。  “两位太客气了,在那种情况下,相信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袖手旁观的。再说,我其实也并没有做什么,只不过是提醒了一句而已。”  杜笙微微错身,没有去正面受他们这一礼。  杜笙自己心里其实很清楚,他今天与许文强的相遇,只不过是偶然碰上了而已,就算没有他的提醒,人家也不会伤到一根毫毛。  严格说起来,他不过是沾了穿越者这个身份的光。  “杜先生还没吃晚饭吧,我在最巴黎餐厅定好了位置,还请杜先生一定要赏光才是。”  许文强笑了笑,也不再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滴水之恩都要当涌泉相报,又何况是救命之恩呢?  虽然他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以后只要对方有任何需要帮助的地方,他都会不遗余力的出手相助。  把丁力救出来之后,强哥也从侧面稍稍打探了一下关于杜笙的说法是否真实。打探的结果跟杜笙说的完全一致,并不存在有人故意做局的嫌疑。  在加上杜笙无论是衣着气质,还是言谈举止,都显示出他曾经受过良好的教育,身上没有半分江湖中人的气息。  “还别说,我正好有些饿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哈哈。”杜笙毫不矫情的答应,穿上外套就跟强哥和方艳芸一起出了酒店,乘车赶往了最巴黎餐厅。  “嚯!这件餐厅的感觉很不错啊,布置的也很有格调。难怪要叫最巴黎了,确实有几分法国巴黎的味道在里面。”  跟着两人来到餐厅门口时,饶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杜笙也被惊的不轻。  欧式的古堡外形,奢华又不失格调的装修风格,金发碧眼的俊男美女服务生。每一个细节都透漏出这家餐厅的底蕴和品味。  如果不是旁边还站着许文强和方艳芸,杜笙甚至都以为自己在21世纪的某一家顶级复古风的法国餐厅呢。  “这家餐厅是上海滩最著名的西餐厅,厨师全都是从法国请过来的,就连服务生也全都是土生土长的法国人。”方艳芸显然是这里的常客,都不用服务生带路,她自己就领着强哥和杜笙径直走到二楼预定的位置。  三人刚坐下,就有一名身材高挑,皮肤异常白皙的年轻法国妹纸拿着菜单走了过来。  “杜先生,你是从国外留学归来的先生,西餐肯定比我和艳芸会吃,还是你来点吧。其实我也是第一次来这儿,不瞒你说,从小到大我吃西餐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许文强随手翻了翻菜单,见上面写的全都是法文后,随手就合上菜单笑着小声道。  “我虽然来过几次,可每次来都是指着图片点菜,来来回回都只会点那几样。英文我还勉强能看懂几句,法文就不不认识了。今天我也沾沾杜先生的光,终于不用傻乎乎的指着图片点菜了。”  方艳芸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许文强一开口她就大概猜到了对方的意思。  不得不说她能够在上海滩只用短短三年时间就得到了第一交际花的赞誉,除了她的美貌,学识和气质之外,跟她的语言艺术和那一颗玲珑心也是分不开的。  方艳芸短短几句话就拉进了双方之间的距离,让杜笙有种自然而然的亲近感。  “好,既然两位都把对美食的选择权交给我这个吃货,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嘿嘿。”  杜笙心念一动,多少也猜到了几分两人的心思。当下也就不假装客气的翻开菜单用带着巴黎口音的法语问道:“请问你们这儿最拿手的菜是什么?”  站在一旁等候的法国妹纸突然听到从他嘴里说出的流利法语,顿时就呆了,好看的大眼睛里写满了惊讶和不敢置信。  她在这里已经工作两年了,这还是她第一次从一个华夏人口中听到如此纯熟流利的法语。  “漂亮的小姐,请问我可以点菜了吗?”杜笙见她小嘴微张,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发呆,嘴角微微上扬,伸手在她眼前打了个清脆的响指问到。  “抱歉,先生。您的法语实在说的太好了,您是法国籍华人吗?”  “很遗憾,我是一个地道的华夏人,只不过在欧洲游学了几年,曾经在法国呆过一段时间。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再去巴黎歌剧院听一场歌剧,去波尔多品尝品尝那里的红酒。”  杜笙其实并没有去过法国,不过上大学的时候他们学校里有几个很棒的法语老师。不仅法国著名的旅游景点,就连一些比较偏僻的小城市他也能说的头头是道。  “用你们华夏的话说,我们真的很有缘呢,我的家乡就在波尔多北部一个美丽的小镇上。先生,我们餐厅就有来自波尔多最正宗的红酒哦,嘻嘻,那是我们经理的宝贝。不过,我可以让经理分出来一瓶给您。”  姑娘听到他说起波尔多,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心里一下子就对杜笙升起了一丝亲切之感。  她来到华夏已经将近三年,早就想家想的不行。今天遇到杜笙,让她忽然有种他乡遇故知的喜悦感。  “真的吗,那太好了。”  杜笙故意装出一副惊喜之色,显得非常开心。  接下来他又在这个可爱的法国姑娘推荐下,点了沙丁鱼,煎鹅肝,奶酪等足够三人吃的菜品。  在他跟法国妹纸用熟练的法语聊天时,许文强和方艳芸的心就彻底安定了下来,两人脸上的笑容也不知不觉的浓郁了两分。  一个能用两三年的时间混到上海滩第一交际花,另外一个后来更是在上海滩搅动风云,两人谁都不是简单人物。  要是连最基本的防人之心都没有,恐怕早就被人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更让许文强诧异的是,上菜的时候最巴黎的经理亲自拿着一瓶红酒在刚刚那个法国姑娘的引领下来到他们这一桌,热情的要将这瓶红酒免费送给杜笙。  在接下来的交谈中杜笙才知道,原来名叫巴斯来昂的经理跟微微安一样,也来自于波尔多。  巴斯来昂是个旅游爱好者,来华夏之前还去过很多国家,听到他去过美国,杜笙还用英语跟他交流了几句。  许文强和方艳芸曾经都是北平大学的学生,法语两人不太懂,可英语就难不倒他们了。杜笙的英语跟法语一样纯熟地道,那一口纯熟的英国伦敦腔,顿时将强哥震的眼睛都直了。  “小样,真以为哥们外国语大学才子的名号白来的?”  杜笙暗中得意的一笑,看到强哥和方艳芸眼中的震惊倾佩时,他知道自己这下子才算真正得到了他们的信任与认可。
  这顿饭吃的宾主尽欢,气氛极为融洽。  一顿饭吃下来,杜笙和许文强的关系进了一大步。越是深入了解,强哥就越是佩服杜笙。  特别是他对当前局势的看法和观点,让许文强有种茅塞顿开之感。  “许兄,当今局势错综复杂,形式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凶险。今天咱们点到为止,只谈风月,不谈政治。不过真到了那一天,我只能说一寸河山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  杜笙画风一转,用餐巾擦了擦嘴掏出一根烟点燃,用一句很经典的语录结束了这个话题。  “好一个一寸河山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我泱泱华夏又岂止十万青年!”许文强眼睛大亮,仰头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红酒,只感觉心里热血沸腾。  杜笙微微一笑,微不可闻的点了点头。  当初看电视剧的时候他就知道强哥是一个有着爱国热血的文艺青年,还在北平上学时就组织同学们上街游行示威,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警察抓进监狱坐了三年牢,最终来到上海投奔方艳芸。  这种爱国情怀一直伴随着他走到了生命尽头。如果不是他的这种情怀跟坚持,他也不至于跟冯敬尧闹翻,最终落的个血洒上海滩的地步。  “杜兄,你这次从国外回来有什么打算?”许文强双眼泛光的看着杜笙问到。  一番交谈下来,他心里已经认定杜笙选择此时回国,肯定不是远游思乡那么简单。  “呵呵,要想在上海滩做事,首先就要先融入进去。当自己的胳膊足够粗,力量足够强之后,才能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具体打算目前还没有,大方向的话可能先做点生意吧,我这几年在国外打通了一些渠道,可以拿到一些新式商品的代理权。无论以后做什么,手里没钱可不行啊。”  杜笙一步步带着节奏,终于把话题引到了他最终落脚点。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文强受教了。”许文强足足沉思了一根烟的时间,才猛然抬头正色的看着杜笙说道。  两人眼神一接触,忽然都笑了起来,看的一旁的方艳芸都有些懵。她有些没明白,这两人忽然笑什么。  “杜兄,不知你打算做什么生意,如果有用的着文强的地方尽管开口。”其实强哥本来想说跟他一起做的,不过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现在只不过是美华戏院的项目经理,没钱没势没人脉,他拿什么跟人家一起做生意?  “现在还没确定,等定下来一定第一时间告诉许兄,到时候免不了有麻烦许兄的地方。”杜笙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即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  一来是因为有些东西他还要再了解一下,二来他的启动资金还不够,第三个原因则是强哥现在的地位还太低,如果不依靠方艳芸的关系,他帮不上什么大忙。  “许兄,都是自家兄弟,以后千万别客气。”刚开始许文强登门拜访,确实只是想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一番接触下来之后,他对杜笙隐隐有种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觉。  当然,强哥并不知道的事,杜笙早就知道他内在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些观点和看法也难免是出于故意迎合才抛出来的。  “呵呵,我才不会客气呢。说到这里,我倒还真有件小事想请许兄帮忙。”杜笙勾唇一笑,话锋再次一转。  “杜兄,你再这么见外就是不拿我当朋友了!”强哥脸色一板,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主要是我刚到上海滩,人生地不熟的不知道从何处着手。是这样的,我家里有个长辈马上就过七十大寿了,老爷子没别的爱好,就爱摆弄点古董字画什么的。我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就寻思着给老爷子买件小玩意儿哄他老人家开心。”  杜笙说完这番话就暗中观察着许文强和方艳芸的脸色。  “我当是什么事呢,原来杜先生打算买古董啊。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古董这东西已经越来越不值钱了。不知杜先生想买一件什么样的,我倒是认识几个做古董玉器生意的朋友。”  方艳芸不着痕迹的松了口气,立马就展颜接过了话头。  刚刚他们俩一直在说着一些家国山河的话题,方艳芸还以为杜笙想让许文强帮忙做一些冒风险的事呢,着实让她一颗小心脏都悬了起来。  “也不用什么太过稀罕的玩意儿,宋代或者明代的就行。老爷子比较偏爱瓷器,如果能淘到这方面的小物件就更好了。”  选择瓷器拿到现代去赚取第一桶金,这可是杜笙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主要是因为瓷器是留存最广,也最不容易引起怀疑的古董。  早几十年前,一些偏远农村里经常有文物贩子用白菜价买到瓷器宝贝。这玩意儿跟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谁都说不准小时后奶奶家用来装油装盐的小罐子不是古董。  杜笙其实也想过弄青铜器和容易携带的字画。不过青铜器一般都是国宝,虽然价值连城,一不小心可就是要掉脑袋的。  字画风险就更大了,他以前从来没接触过古董这一行,更不清楚二十一世纪存世的名人字画有哪些。万一字画拿回去撞车了怎么办?真要遇到那种情况事情就严重了。  瓷器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不管是民窑还是官窑,他就没听说过一次只烧制一件东西的。  “瓷器?有什么特殊要求吗?”方艳芸继续问道。  “我对这玩意儿也不是太懂,体积稍微小一点,太大不方便运送。其他倒是没什么要求,只要是真品就行。”  杜笙想了想,他也说不出具体的要求。  体积太大,太过名贵的都不行,最好就是值个几十上百万,跟碗或者小花瓶大的差不多就行。  价格太高的他不仅买不起,拿回去了也不敢拿出来卖。像宋代五大官窑出的东西,动不动就几千万,谁他妈敢贸贸然的拿出来?  “艳芸,我记得你家书房里不是有一个明代嘉靖年间的酒杯吗?反正你放在那里也是放在那里,不如拿给杜兄好了。”  许文强忽然眼睛一亮,轻轻拉了拉方艳芸的衣袖小声说道。  “这不太好吧,那个酒杯可值不了几个钱。人家杜先生是买回去送给家里长辈的寿礼,就送个酒杯会不会太寒酸了?”  方艳芸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杜笙是她和许文强的救命恩人,强哥又跟他相见恨晚有种引为知音的感觉,一个嘉靖年间的酒杯,她真心觉得拿不出手。  杜笙一听有现成的,忙不迭的摆摆手道:“不用太贵重的,一般点就行。如果我真要拿回去一两件宋代官窑,估计老爷子会直接拿拐棍把我赶出去。老爷子最不喜欢的就是我乱花钱了。”  听到值不了几个钱这句话,杜笙心里一喜,不禁暗呼正合我意。  再怎么说都是明朝的东西,拿到现代社会去怎么也要值个几十万吧。  在他的计划当中,古董这玩意儿只能倒腾一两件赚取启动资金,以后尽可能少碰,或者不碰。  现今古董的存量本来就少,突然哪天市面上一下子涌出来几百件真品,就是瞎子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
  “亲爱的杜,有时间记得来找我玩哦。”  从最巴黎餐厅出来,微微安亲自将杜笙送到门口,临别之时还大方的送上了一个不舍的拥抱。  微微安的这番举动,看的许文强和方艳芸不禁莞尔,两人都看的出来,这个名叫微微安的可爱法国姑娘似乎对杜笙升起了一丝别样的情愫。  “好,有时间我一定过来。”杜笙心里小鹿乱撞了两下,笑着告别了微微安。  男人没钱站不稳,他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此时还没有儿女私情的想法。  “杜兄艳福不浅哦,我看这个姑娘似乎对你有点意思呢。”一上车,强哥就笑着打趣起来。  “你可别误会,法国姑娘本来就热情,天性使然而已。”杜笙没想到电视剧里一直酷酷的强哥也有这么八卦的一面,瞬间有种想笑的冲动。  后者脸上的笑意更浓,无声的瘪了瘪嘴,显然是不相信他的解释。  三人一路闲聊,很快就到了霞飞路方艳芸的别墅。  当他拿到那尊明代嘉靖年间的酒杯时,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凭空快了两分。  这只酒杯手感细腻,色彩纯正,品相完好,根本看不出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杯子上有两条头尾相对的青花神龙,好不威武。  就算对明代瓷器一窍不通的杜笙,也看出来了这只酒杯的不凡之处。  “这只杯子有名字吗?”杜笙小心翼翼的把玩了一番问道。  知道了名字他回去后才更好查询相关资料,免得到时候被人给坑了。  “这只酒杯名唤明嘉靖青花赶珠云龙纹杯,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懂。”方艳芸如实说道。  她这个杯子也是别人送的,有一次冯敬尧来她这里看到了这个杯子,只是了句“不值几个钱的小玩意儿。”  正是因为冯敬尧的那句评价,当时方艳芸在最巴黎餐厅里才会不好意思把这个就别给杜笙拿回去给他家里的老爷子当作寿礼。  万一真的是随处可见的小玩意儿,到时候杜笙在他家老爷子面前落了面子,难免会在心里看清许文强。  “没事儿,到时候让老爷子自己慢慢研究去,哈哈。”  “对了,方小姐,这龙纹杯多少钱,明天上午我把钱给你送到府上来。”  杜笙很喜欢这个龙纹杯,无论是大小还是价值,都很合他的意。他在酒店里还藏了一条小黄鱼和十五个大洋,就算钱不够也没关系,大不了晚上就很回到现实世界再倒腾几块手表过来,分别在不同的当铺里出手,应该也就差不多了。  “这么个小玩意儿您还跟我提钱,这不是打我脸么?真要这么说的话,您今天救了我和文强一命,那我们又该如何报答?”  芳艳云俏脸顿时苦了下来,求助的看向许文强。  这个钱她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收杜笙的,要真收了钱,不说别人,单单是强哥就不同意。  她跟许文强是大学同学,又是曾经的恋人。对方的脾气和为人,她是最清楚的了。  “杜兄,一个破酒杯你还跟我谈钱?”  许文强刀锋般的眉毛一挑,很是激动的大声说道。  “额~~”  “好好好,不提钱,不提钱总行了吧。方小姐,多谢了。”  杜笙看到强哥的脸色,似乎真的已经濒临生气的边缘了,也就大大方方的收下了这只龙纹杯。  通过这件事,他对许文强的性格又有了一层更深的感触。  重情重义,够朋友!  “等下次过来带两块质量好点的腕表,当作是给他们俩的回礼吧。”  杜笙也不是那种心安理得白拿人东西的性格,或许这只龙纹杯在这个世界上不值什么钱,可对他来说那可就是一笔不菲的财富了。  “杜兄,这样就对了嘛,自家兄弟别那么客气,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宝贝。”  许文强见他不再推脱,脸上的乌云顿时散去,用力的拍了拍杜笙的肩膀。  接下来杜笙喝了几口丫鬟泡来的茶,然后就起身告辞离开了。  许文强现在的身份是方艳芸的表弟,自然不可能住在这里,所以他也就跟杜笙一起离开,一直开车将他送到了菲儿顿酒店门口。  “许兄,听说你们美华戏院这几天不太平,冯敬尧的一批货好像被人劫了?”  杜笙刚把车门推开,正准备下车的时候忽然想到后面的剧情走向,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杜兄也听说了?”许文强眉角不着痕迹的挑了挑问道。  “呵呵,现在整个上海滩都传开了,冯敬尧走私了一批军火过来,准备卖给阎将军。现在这批军火被劫了,想必李旺琪这几头发都急白了吧?”  听到他这番话,强哥的脸色终于变了。杜笙话里透出来的信息太重要了,就连他也只是猜测冯敬尧在做走私军火的勾当,具体走私到哪里,买家是谁,这就不是他能够知道的了。  杜笙早就已经打定主意要再卖他一个人情,也就不再藏着掖着,顿了顿继续说道:“我听说那批货现在在丽都戏院的老板金胖子手里。不过金胖子胆子应该没这么大才对,他背后应该还有人撑腰。巡捕房的老九一直跟冯敬尧有过节,而老九又是巡捕房的探长,手里有钱有枪野心极大。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金胖子背后的靠山就是老九。”  “这么重要的东西,金胖子可不敢随便找个地方藏起来。十有八九就藏在他们丽都的仓库里。”  “像冯敬尧这样的老狐狸,应该早就知道了捣鬼的人是金胖子和老九,只不过碍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方便直接动手,想等着他们自己跳出来,到时候再连根拔起。”  说到这里,杜笙就停下不再说了,静静的看着不断变换脸色的许文强。  杜笙的这番话无异于平地一声雷,彻底将强哥给震住了。除了杜笙透露出来的消息让他震惊,更让他震惊的还是他这个人。  这么隐秘的消息,就连李旺琪都查不出来,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他不是刚从国外回来,对上海滩不熟悉吗?  “杜兄,你到底是什么人?!”许文强沉默了半晌,最终抿着嘴一眨不眨的盯着杜笙,问出了他最想问的问题。  留学国外刚刚归来这个身份或许不假,可他是不是还有其他身份?  “我是杜笙,我是华夏人!”杜笙一字一顿,压低声音掷地有声的说道。  “许兄,你把我当成朋友,我也不能看着朋友去送死。现在李旺琪的心已经乱了,估计是镇不住金胖子了。冯敬尧已经把风声放到了广州,现在那批枪在今胖子手里就成了烫手的山芋。狗急跳墙这个道理,想必许兄肯定也懂。”  “我的建议是,你现在应该引蛇出洞,主动找金胖子摊牌逼他动手。同时派人找到那批枪暗中死死盯住,杜绝意外情况的发生。巡捕房那边也要派人暗中盯着,防止老九和金胖子合谋演戏。”  杜笙说完这番话之后,轻轻拍了拍许文强的肩膀,推开车门头也不回的走进了酒店。  “变被动为主动,如果强哥手段足够高明的话,这次说不定来老九都能一锅端了。以后也就不会有方艳芸被那个老流氓糟蹋的事了。方小姐,暂时我就只能帮你到这儿了,剩下的就看你们家文强的了。”  杜笙悠悠的呼出一口浊气,方艳芸是他在《上海滩》里唯一喜欢的女性角色,敢爱敢恨,用情至深,为强哥付出了很多。  他告诉许文强这些,也是希望他更快的成长起来,同时在冯敬尧心里获得更重的位置。虽然按照电视剧的剧情走势,他最后也圆满的解决了这次事情,可谓名利双收。但这只也只能说明他比较有能力,会做事,说到底也是被动防守。  可要是他按照杜笙说的那样做,就从被动防守变成了主动进攻,两者之间的区别那可就大了去了。  “许兄,你到底是姓红还是姓国?”  许文强脸色复杂的点燃一根烟抽完,抬头朝酒店的方向看了一眼,口齿不清的含混说了一句才开车离开。
  杜笙没有去管自己最后那番话会对许文强造成多大的震动,作为一个未来在上海滩搅动风云的蛟龙,他相信对方会很快消化他抛出的那几条消息,并且做出最合适的应对之法。  杜笙回到自己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房门反锁。然后将藏在床底下的小黄鱼和大洋揣在兜里,拿着方艳芸送给他的龙纹杯就回到了现代世界。  “呼,还是在自己的小狗窝里有安全感啊。”重新回到现代社会,看着自己那个熟悉而凌乱的房间,杜笙没来由的吐出一口浊气。  在民国时期的上海滩,他总是没办法彻底放下心来,哪怕兜里揣着电棍和弹簧刀,依然感觉不太安全。  特别是每当他想起今天中午丁力对着自己开枪的场面,杜笙就有种强烈的腿肚子抽筋的冲动。  “看来一时半会儿还真难习惯那个时代的处事方式啊,好在今天还算顺利,呼呼。”  杜笙先是小心翼翼的把龙纹杯放在桌上,又把兜里的金条和大洋都掏出来,才一屁股窝在沙发上,点燃一根烟后拿起了桌上的手机。  现在已经将近晚上十点了,正如他预料的那样,手机上没有一个未接电话,也没有微信和QQ消息。  或许是因为出身的缘故,杜笙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很少。严格说起来,他只有一个半朋友。那半个朋友,还是他强加在前任女朋友身上的定义。  而他唯一的一个朋友,则是一个奇葩,平时不是泡在女人堆里就是泡在夜店或者赌桌上。  “还是先看看这个明代的龙纹杯是什么来头,明天拿出去跟那根小黄鱼一起处理了变现才是硬道理。”杜笙大晚上从民国跑回来,除了在这边睡觉让他更有安全感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将龙纹杯和金条变现,购置一些对民国来说是稀罕玩意儿的东西拿过去赚钱。  打开浏览器,杜笙把龙纹杯的全名输入进去,一下子就跳出了十几条相关的信息。他随手点开一个拍卖网站的链接进去看了几眼,脸色瞬间变大的苍白,眼睛更是瞪的老大。  “咕噜!”  “这……不会吧?!不是说值不了几个钱吗,怎么会这样!”  杜笙艰难的咽了咽口水,他的小心脏更是不争气的噗通噗狂跳起来。  这家古董拍卖网站上面清楚的写着“明嘉靖青花赶珠云龙杯,2015年香港拍卖价位580万元。”  他仔细对比了网站上的图片,跟他手里的这只龙纹杯几乎一模一样。而且网上拍卖出去的那只杯口还有一个小小的瑕疵,看着像是被磕掉了一丝丝一样。  而他这只龙纹杯完好无损,品相堪称完美。  “卧槽,这他妈怎么搞?价值500多万的古董拿出去,真的不会有麻烦吗?万一要是有人问我这只龙纹杯的来历怎么办?就算走黑市交易,也很有可能遇到黑吃黑,或者其他危险。”  杜笙这下次确实犯难了,既感觉惊喜激动,又充满不安与担忧。他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到,就这么傻呼呼的抱着这玩意儿跑古董市场,十有八九会出事。  他原本还想着这玩意儿只值个几十万呢,如果真是几十万的东西,相对来说就要好处理的多。哪怕直接拿去潘家园他都敢。  “看来,真的得去古玩市场一趟了。”杜笙皱眉沉思了半晌,终于想出了一个他自己觉得还算勉强可行的办法。  当晚,他提心吊胆的把龙纹杯藏在床底下,翻来翻去折腾到大半夜才勉强睡着。  第二天早上顶着两只不太明显的熊猫眼刚睡醒,第一件事就是钻到床底下把龙纹杯拿出来检查,见这宝贝完好无损后他才重重松了口气。  那可是价值五六百万的宝贝啊,换做是谁都无法淡定。  这就跟一个普通人兜里揣着价值五百万的彩票是一样的。  草草洗漱了一番,杜笙找了两件纯棉布料的短袖把龙纹杯包起来,然后又翻出来了一个还没没丢的快递盒,将包好的龙纹杯放进去,然后才小心翼翼的装进了双肩包里。  做完这一切,他才强忍住砰砰直跳的小心脏下楼吃了早餐,努力让自己装出很随意的样子,打车去了上海古玩城。  将近一个小时后,他强装镇定的走进了那家上次买大洋的古董店。  “小兄弟来的挺早啊,那几个大洋都是真货吧?”  现在才上午十点多,古玩城里的人还不太多。这家名为博古斋的古董店,此时只有那名胖胖的老板和一个二十多岁的伙计在。  杜笙前两天才在这儿买了十块大洋,他一进来这家店的老板就把他认了出来。  “嗯,我找朋友看过了,他说是明国时期的老东西。”杜笙笑着点点头。  “我记得上次你说你这儿除了卖古董,也收古董?”顿了顿,他又试探性的小声问道。  “收,当然收。”胖子老板眼睛一亮,毫不迟疑的肯定说道。  杜笙也没有这个闲工夫跟他闲扯,当下就在胖子老板疑惑的目光中掏出了一块这次从民国时期带回来的大洋放在柜台上。  “小兄弟,你该不会大早上的专门来拿我逗趣儿吧?”  胖子老板还以为他会拿出什么好东西呢,见他摸出一块银元来,眼中的那一丝期待之色瞬间就变成了失望。  “你看看我这块大洋如何?”杜笙不置可否的看着他问道。  后者还以为他今天过来是想退货呢,脸色并不是很好看。当时杜笙在他这儿买银元的时候,他亲口承诺过假一赔十的。  尽管古董这一行讲究的是眼力,压根儿就没有退货赔偿这一说法。  “难道他买的那十块银元当中有假的?不可能啊,当时我都亲自看过呀。”  胖子老板心念急转的拿起面前这块银元看了看,疑惑的说道:“东西是真的呀。”  “呵呵,是真的就好。”杜笙还真怕因为民国跟现代社差着七八十年,会出什么问题。毕竟古董这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古字,要是时间对不上,真品都会变成仿品。  好在银元本来就是硬通货,并不存在瓷器和字画方面的时间沉淀问题。就算不是当作古董卖,而是当成普通银子去卖,一块银元也会卖一两百。
  “哗啦啦”  杜笙把手伸进裤兜里一抓,又拿出了一大把银元。胖子老板粗略一看,至少有十几块。  “你这是。……”  还没等胖子老板把话说完,杜笙又把另外一只手伸进衣服兜里,将那根小黄鱼也掏了出来。  “一共十三块银元,一根小黄鱼,你看着给个价吧。”他微微一笑,很是镇定的盯着胖子老板脸上的那两坨肥肉说道。  原本他是不准备把这些银元拿出来卖的,因为下次回到民国也要花钱,到时候再去兑换也麻烦。  可他刚从大学毕业了一年,根本就没什么积蓄,就连最后那万儿八千的家底,前几天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  一根小黄鱼能卖一万左右,杜笙还是担心不够用。能不能顺利把双肩包里的龙纹杯脱手,不给自己带来麻烦,就看接下来的计划了。  “小兄弟该不会是去光临哪位古人的寝宫了吧,嘿嘿。现在像这样的小黄鱼可不常见了。”胖子老板一边检查着面前这些银元和金条,一边笑着跟杜笙开着玩笑。  “老板,你盗墓笔记看多了吧?”杜笙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说道。  这死胖子显然是想套他的话,杜笙才不会傻乎乎的上他的当呢。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这绝对不是他最后一次出手古董,要是现在随便编个借口糊弄胖子,说不定会给未来埋下隐患。  说的多错的多,就算再完美的谎言也经不起推敲。就燃如此,杜笙干脆就闭口不接话。  反正只是十几块银元和一根小金条,全部加起来都不超过两万块钱的东西,他不相信卖这么点儿东西还需要盘道摸底。  “小兄弟看来也是名门之后啊,这些银元和金条一看就知道是祖辈传下来的东西。”快速检查了银元和金条的真伪,胖子老板又一脸羡慕的看着杜笙夸赞道。  “你就直接说能给对少钱吧,我们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合适我就卖给你,不合适我就去别家看看。”  杜笙不置可否的勾了勾唇,故意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说道。  “银元的价格上次我跟你说过,我们的出售价一般在五百出头。收购价当然要低一点了。这样吧,银元我按照430一块收,这根小黄鱼我给你一万,两样加起来总共是15590,我给你添个整数15600,小兄弟你觉得怎么样?”  胖子老板很会察言观色,从杜笙说的话和掏手机看时间的动作就看出来,他有些不耐烦了。当下也就不再说那些有的没的,一口就报出了价格。  杜笙快速在心里盘算起来,胖子老板给他报的这个价格还算实诚,比他了解的市场价还稍微偏高那么一点点。  “行,那就15600吧,我要现金。”按理说一万多也不是一笔小钱,揣这么多现金在身上其实有些不妥的。不过杜笙有自己的打算,所以特意让胖子给他拿现金。  “小兄弟,以后再有什么好东西随时拿到我店里来,我保证给你一个公道的价格。”把钱点给杜笙后,胖子老板热情的把他送到了门口。  杜笙咧嘴一笑,也不搭话,扭头就走。  从出门的那一刻他就做出了决定,今后再也不会踏入这家店了。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那才是最安全的做法。  从胖子的古董店出来,杜笙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古玩城闲逛了起来,两只眼睛不断在路边的小摊位上瞄。  “嗯?这玩意儿看起来不错。”在古玩城里逛了一大圈,临近中午的时候,杜笙又逛回了博古斋附近。  就在博古斋旁边的一个摊位上,他发现了一个看起来很是厚重的青花瓷器。这玩意儿的造型很奇特,看起来很像古人睡觉时用的枕头。  “老板,这是什么呀?”杜笙走到摊位前蹲下,好奇的指着那个枕头造型的青花瓷问道。  “朋友一看就是个识货的,这叫沉鱼青花枕,乃是古代四大美人之首,西施的御用枕头。传说此枕不仅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而且还有静心安神的功效。经常枕着它睡觉,不仅有助于睡眠,还有延年益寿的功效呢。”  这个摊贩的老板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杜笙不过是随口问了一句,他就很是热情的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  “这老板真有意思,连沉鱼青花枕都敢说,估计这个名字都是他自己取的吧。如果真是西施用的枕头,早放进故宫博物馆了,怎么可能在这儿。”  杜笙好笑的瘪了瘪嘴,连接话的心思都没有。实在是这哥们的话太浮夸了,让人一听就觉得太假。  现在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古玩城那些摊位上的古董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假的。  “我可以看看吧?”杜笙盯着青花枕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足够厚重,无论是厚度还是宽度都要超过龙纹杯不少,心思就活泛了起来。  “看倒是可以看,不过你可千万要小心一点,万一你自己摔坏了,那可是要赔钱的。”摊贩老板认真的提醒了一句才伸手做了个情的手势说道。  杜笙答应一声,小心的拿起了青花枕,“哟呵,还挺沉的。”  上手之后,他发现这玩意居然还挺重的,差不多有二十来斤的样子,摸在手里的感觉还挺光滑,底座有个黄豆大的小孔,也不知道是不是烧制的时候故意留的。  “怎么卖的?”翻来翻去的看了几眼,杜笙把它放回原处问道。  “三万八!”摊贩老板心里一喜,故作沉吟的报出了一个让杜笙想转身就走的价格。  麻痹的,还真他妈把老子当凯子来宰了。  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所谓的沉鱼青花枕根本就不是真品。试问,如果真的是西施用过的枕头,就值这点儿钱?  “200。”  杜笙眼都不眨的还价道。  来之前他就在论坛上看过攻略了,摊贩老板这叫满天要价,他出价200就叫落地还价。  要是真遇到一些什么都不懂的傻帽,说不定第一次还价就让这些奸商心里笑开花了。  “不可能!这可是我家里祖传下来的,从我打小记事起就在我们家了。你要诚心买,我再给你让两千,三万六。”  “大哥,我也就是最近脖子不太舒服,想买个硬一点的枕头回去试试。这样,我再给你加80吧。”  小摊贩的脸色顿时就垮了下来,刚才的那股热情劲儿像是从来都没出现过似的扯了扯嘴角:“我也不跟你来那些虚头巴脑了,这枕头少说也有几十年历史,8000,少一毛都不卖。”  说完这句话,小摊贩就在小板凳上坐下来,自顾自的掏出一根烟点上,摆出了一副爱买不买的架势。
  8000?  杜笙的眉头微微一皱,心里有些犯难了。他现在全部家当加起来都才一万六千多,买这么一个破枕头就要用去一半,他真心觉得不值得。  可是在古玩城转了几个小时,到现在为止就看到这个青花瓷的枕头勉强用的上,就这么错过了,他又觉得有些可惜。  时间就是金钱,一天他都觉得耽搁不起。  多一天的时间准备,未来就多一分收获。  “你确定低于8000就不谈了?”杜笙站起来,最后扫了一眼那个青花瓷枕头问道。  “少一毛钱都不卖!”小摊贩的态度很强硬,把话说的很死。  “这样啊,那只能说我跟你这个沉鱼青花枕无缘了,本来还打算花3000块钱买下来的。既然是这样,那就算了。花8000块钱买个枕头回去,我怕枕在上面晚上连觉都睡不着。”  杜笙脸上满是失望,说完这句话转身就准备离开。  “小兄弟,等一等。”杜笙走出去八九步,小摊贩老板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  他微微勾了勾唇,事情果然按照他预想中的在发展。  转身的刹那,杜笙嘴角的笑容顿时消失,换上了一副不解跟疑惑。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  “小兄弟别急着走嘛,这枕头是我奶奶传给我的,其实我一直舍不得把它拿出来卖。我看你也是真心需要这个青花瓷枕,奶奶在世的时候常说,有能力帮助别人的时候,一定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小兄弟,,你还年轻,脖子不舒服一定要趁早调理。”  小摊贩这番话说的情真意切,如果不是眼中闪烁着的贪婪出卖了他,杜笙还真就信了。  “麻痹,价格出高了啊!”  前脚这人才斩钉截铁的说低于8000不卖,转身就让他3000拿走,连价都不谈了,显然是杜笙出的价格远远超乎了他心里的预期,所以才忙不迭的答应,怕对方反悔不买。  杜笙刚刚只考虑到自己确实需要这个枕头,又见对方把话说的那么死,才给出了一个他自己觉得能接受的价格。  就算小摊贩不叫住他,过一会儿他也会折回来,忍痛出8000买下来。  “跟这些常年摆地摊的奸商比起来,我还是太嫩了啊。算了,反正我也用得上,3000块钱也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  杜笙想了想,也就懒得跟他再杀价,痛快的数了三十张老人头买下了青花瓷枕。  “哎呦,肯定是早上吃的包子馅儿不新鲜,妈的,以后再也不去那家店吃早点了。”  拿着青花瓷枕没走两步,杜笙忽然脸色一变,姿势别扭的夹着双腿快步朝旁边的公厕走了进去。  “地鼠,又让你戴到一条大鱼了吧。你小子也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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