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曾摆放家中三年,这样的买房子放骨灰盒能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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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存放在室内。如果您对这件事仍有顾虑,至少这种做法并不符合传统风俗习惯。中国人去世,通常的做法是讲究入土为安,要考虑到买房子是大事,还是索性放弃这套为好。如果您和您的家人都不在意,就可以买,就一定是对逝者的敬重与怀念吗,生死有别,这种情况并不是新闻了。且不论这是出于对逝者的感情,还是逝者的亲人不在意,心里有芥蒂,不要给自己内心留下任何不适建议不考虑。骨灰存放在房间里,恐怕更多的是影响逝者的亲人们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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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 &老父骨灰盒为何被私迁?一套房产让亲人成仇人老父骨灰盒为何被私迁?一套房产让亲人成仇人日来源:责任编辑:zhangyunxiang今年的中秋团圆佳节没能盼来五个子女齐聚病榻前互叙亲情,86岁的顾老太太不知自己是否会在即将到来的重阳节继续抱憾。去年的某一天,顾老太太的大女儿前往上海楼盘某陵园,在没有办理迁出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取出了存放达15年之久的父亲的骨灰盒,并留下两封“事出有因”的信件。随后,顾老太太的二女儿收到姐姐寄来的一封快递书信,称已将父亲的骨灰盒落葬外地。作为顾老太太的法定代理人,二女儿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姐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将骨灰盒返还陵园,并索赔精神损失费。尽管一审判决大女儿侵权,但骨灰盒却没有回归陵园。青年报记者 卢燕老两口感情深 通过书信吐露心愿日前,青年报记者来到曾摆放白老先生骨灰盒的上海某陵园。在陵园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当橱架抽屉被打开时,能看到抽屉里仅摆放着一个四寸大小的相框,嵌着白老先生的一张照片。出陵园后,记者联系上白老先生的二女儿白女士,她说:“骨灰盒被姐姐拿走以后,我从家里找了一张父亲的照片放在里面,出事到现在,我和哥哥嫂嫂每次去陵园祭拜只能对着照片讲心事,心情难以平静。”顾老太太今年86岁,离休前曾在司法系统工作,也是一位抗战老兵。老伴白老先生年长她10岁,生前是一位受下属爱戴的抗战人物。这个革命家庭一共育有五个子女。前段时间,记者走进静安区中心医院住院部,探望了昏迷之中的顾老太太。听到二女儿的呼唤,躺在病床的白发老人艰难地动了动眼皮,但嘴角抽搐着无法张开。由于长期卧床,老太太的身体明显浮肿。2013年12月,老太太在住院期间第二次突发脑溢血,如今24小时靠输氧和鼻饲维系生命。顾老太太的二女儿提供了父母曾互相写给对方的部分书信。在白老先生过世以后,老太太留于字里行间的哀思颇为伤感:“老白,冬至就要来临了,我多想亲自去陵园看看你啊!和你说说话,诉诉衷肠。现在疾病缠身,住医院治疗,只好委托孩子们代劳。了却我的心愿……”而白老先生在60多岁的时候还清晰地记得与顾老太太第一次相遇的场景:“中秋树叶黄,归途遇儿娘,从此风云三十三年,永相从。”此外,白老先生在生前十分惦记爱妻的养老问题,他曾在1989年留下亲笔信:“到她晚年谁对她好照顾她,她就留给谁方便。别人无权干涉。”这封信以一句简单厚重的“尽力照顾好妈妈过好晚年”概括了老人的一番心愿。1999年6月,白老先生因重病去世。两年后,顾老太太在家中亲笔写下遗嘱交待了自己的身后事:“骨灰盒不要买新的,就用老白原来的骨灰盒,把我骨灰盒撒一点进去即可,撒不进去不要勉强。骨灰盒仍放在陵园原来位置上,老白生前住房子也最喜欢东南向,要满足他的愿望。合葬照片用我们俩结婚时合影,这张照片老白一直很满意,他生前几十年一直带在身边啊!”私迁背后有隐情 房产成为导火索在以顾老太太大女儿署名留给陵园管理部门两封“事出有因”的信件中,对拿走父亲骨灰盒的解释是家庭矛盾大爆发的结果。并要求顾老太太的大儿子也就是她哥哥交出骨灰证,要求办理陵园摆放的注销手续……信中还提到,这一次矛盾的大爆发是因为家庭部分成员对实现父亲入土为安的愿望意见不一致。然而,通过顾老太太大女婿王先生的讲述,青年报记者听到的却是另一个版本。他在电话中反复强调:“老丈人过世那会,家人已经有了统一意见要将他葬在无锡楼盘。老丈人生前已经把家里的房产做好分配,老太太改变了已经平衡好的格局,我和太太也就是老人的大女儿都觉得小弟弟和小妹妹受了委屈。”顾老太太在一份《白老先生去世后家中大事记》中写道:“关于其中一套房子,一直是家中主要矛盾,搞得我和老白晚年不太平。”顾老太太在大事记里详细介绍了来龙去脉。大约在1985年,白老先生答应将一套房子给二女儿。自此,这套房子在几个子女之间的矛盾公开化。二老的小儿子认为不公平,二老的小女儿认为其他子女都有房子唯独自己没有不公平。这时,大女儿提议要将产权改在顾老太太名下作为全家人共同的财产。顾老太太将儿女们的想法告诉了白老先生,但白老先生始终没有就房子改户名一事表态。一直到白老先生离世前的最后一个春节,据顾老太太记载,老先生当着她与二女儿的面开了口:“如果以后你妈妈要住到你现在住的这套房子里,你要好好报答你母亲的恩德……”几个月后,白老先生离世。“头七”过后,白老先生的骨灰盒按照抗战革命人物的身份直接安放在上海的某陵园。房产问题再次成为争吵的导火索。大事记中描述:“当时子女们说要把老白安葬在无锡,那是他生前工作过的地方。”对此,顾老太太很纳闷,接着,大女儿要求买墓地的钱应该全部由二女儿出,因为她得到家里一套房子。在顾老太太看来,子女的“孝心”却变成了以其他条件为借口的家产重新分配,于是,顾老太太决定将墓地退掉。在接下来的15年里,白老先生的骨灰盒一直安静地存放在某陵园,直到去年10月份“私迁”风波发生。对此,二老的大女婿王先生说:“我和太太不需要多分财产,主要是老太太后来自己住进了干休所,一套都没留给小弟弟和小妹妹。”庭审焦点老先生“遗愿”究竟安葬何处退墓风波、迁盒风波、置业风波,重重矛盾背后,子女们又始终未改对父亲的爱戴。大女儿的逻辑是,因为母亲没有遵循父亲“入土为安”的遗愿,因此她要私迁骨灰盒。而在二女儿看来,母亲很早就留下遗嘱,百年之后要与老先生一起合葬在上海的陵园,连摆放的位置和高度都不能发生改变。那么,老父亲是否清楚表明过自己的遗愿呢?顾老太太清晰地在大事记里记载了:“就在老白的骨灰盒移到陵园后,大女儿和大女婿找到我提了一个问题,他们想为老白在无锡马山买墓地。”顾老太太在大事记里回忆说:“老白生前说过死后埋在无锡青山湾干休所后面的小山上,因为他当年筹建干休所花了很多心血,对自己是一种安慰。在无锡马山买墓地,与他生前的愿望相违背。”然而,当时,大女儿与大女婿强调买墓地是对父母孝顺的表现。对此,小女儿点头同意,小儿子夫妻也应和。在此情况下,大儿子白先生说:“如果多数人主张买,我愿意出一部分。但我没有听父亲说过他要在无锡买墓地。”顾老太太在大事记里写道:“钱花在老白身上我愿意,没有钱银行贷款也可以。故违心地同意。”但就在大女儿提出重新分配家产后,老太太决定退墓,她给无锡公墓写了封全权委托书,委托长子办理退墓手续。然而,就在长子办理退墓手续后,大女儿在一个小时内赶到了墓地现场,又将墓地买了回来。一直到2004年,据大女婿介绍,他与太太又将墓地退掉。2014年5月,他们又出资另外为父亲买了一块单墓独穴的墓地。骨灰盒迁到无锡以后,二女儿发现,白老先生的墓碑上并没有题刻顾老太太的名字,她与大哥的名字也不在上面。法院判决迁出骨灰违法,但既已落葬不必追回去年11月,二女儿以母亲的名义向徐汇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认为大女儿严重违反陵园规定擅自转移骨灰,老先生的骨灰应由原告处分,大女儿的行为严重侵犯原告的处分权利。庭审中,大女儿一方及小儿子表示,如果顾老太太希望去世后与白老先生合葬于无锡,应该由二女儿和大儿子出资购买墓地。徐汇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白老先生死亡后,因为顾老太太与大女儿以及其他子女之间对老先生的安葬方式存在争议,因此骨灰一直存放在上海的某陵园,如果顾老太太、大女儿和其他子女协商一致不再移至他处,这属于白老先生最终的安葬方式。对于大女儿擅自私迁骨灰盒的做法,法院认为,不仅违反了陵园“迁出须凭骨灰盒存放证办理手续”的相关规定,显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还侵害了顾老太太享有的对老先生骨灰的保管、安葬权利以及对白老先生的祭祀权益。然而,对于骨灰盒的安置争议,法院认为,老先生在生前并没有对最终的安葬方式有明确的意愿。首先,根据顾老太太、大女儿及其他子女的陈述,白老先生生前的确流露过安葬在“干休所后山”的意愿。其次,老先生亲笔写下的“永相从”等表达,结合上下文更多的是感情抒发,并非要随从顾老太太的意愿安葬。最后,不可回避的是,虽然大女儿作为被告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白老先生骨灰落葬无锡的事实,但毕竟“入土为安”是中国人的传统情感。一审判决驳回了将骨灰盒返还陵园的诉讼请求,同时大女儿应向顾老太太、二女儿、大儿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2000元。判决下达后,二女儿收到了匿名“庆祝自己胜诉”的短信,她告诉青年报记者,她已经提出上诉:“对于这份判决,我有不解。首先,父亲的骨灰盒已经在陵园放了那么多年,现在这样迁走,我觉得对不起母亲,因为她明确说过百年以后要与父亲合葬在上海的陵园。其次,父亲当年说的是葬在无锡青山湾,不是马山,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位置,难道这样真的符合他生前的心愿吗?”陵园说法只要家属不拿出去,一直放着没问题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一审判决书中对骨灰盒落葬无锡这一现状给出的说法是:“毕竟"入土为安"是中国人的传统情感。”然而,顾老太太提供的陵园骨灰盒存放证上却在存放期限这一栏清晰地标注着“无”。青年报记者联系上了陵园的负责人,她告诉记者:“陵园对骨灰盒的迁出有着严格的管理流程,家属需要到过世人原单位开证明,并且要将骨灰盒存放证还给陵园方,存放证回收以后会放入过世人相关的档案里,转到下一个安葬地点。”那么,白老先生的骨灰盒存放在陵园是否存在“过期”一说呢?相关负责人回答:“只要家属不拿出去,骨灰盒放在这里就没问题。”据了解,每年该陵园骨灰盒的流动率较低,相关人士报了一组数据:“大约每年进来300个,出去40个,迁出去的这些都是在家属自愿办理了正常手续的基础上。”原告律师依亲疏远近关系 配偶有优先处分权在办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原告方代理律师闵健麟也为白老先生一家复杂的家庭矛盾做了很多梳理工作。他认为,骨灰盒属于法律上的特殊物,包含着强烈的社会伦理意义,有关它的保管权、祭祀权都应该受到公序良俗的限制,不能以使用、收益、抛弃为内容。当存在数个近亲属时,应该根据善良风俗和道德习惯,依照亲疏远近确定权利归属的孰先孰后,因此,在本案中,顾老太太作为与白老先生生活关系最近的近亲属,应该由她来处分。专家点评法律未覆盖地带不能让人钻空子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张进德在听完这个一波三折的故事后也很感慨:“墓碑也好,骨灰盒也好,它都是先人留给后辈用以瞻仰怀念的纪念物,尽管有关它法律属性的界定是一个新的法律问题,但必须警惕的是,法律暂时没有覆盖到的地带也不能随意被人钻空子,从而产生财产处置上的瑕疵。”[相似案例]父亲与儿争亡妻安葬权骨灰负责权判给了父亲对于李太太骨灰的落葬时间,父子各不相让。丈夫坚持要将骨灰在既定的时间安葬在墓地;儿子却执意将骨灰盒留在家里,表示等父亲百年之后,将父母的骨灰盒一起落葬。父亲和儿子,到底谁有“安葬权”?近日,黄浦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李龙和李涛是父子。2003年4月,李龙委托女儿李红购买了上海滨海古园紫竹的一处墓地。2004年2月,李龙的妻子李太太去世。2月15日李太太被火化,骨灰暂寄存于上海市宝兴殡仪馆。追悼会后,父子两人及其他亲属经商议,决定在次年清明节时分,将李太太的骨灰落葬于滨海古园墓地。日,李涛却将母亲的骨灰盒从殡仪馆取走。李龙将儿子告上法院,要求他将母亲的骨灰安葬到上海滨海古园墓地。李涛对此辩解,购买墓地的事是父亲和李红商议的结果,由李红擅自操办,他事先并未得知,却被要求分摊购买墓地钱款。李涛认为,母亲生前并未委托李红办理其后事,他作为家中长子,母亲后事应该由他负责操办,且他同父亲同样享有对母亲骨灰的拥有权,他有权利将母亲骨灰盒放在家中,等父亲百年之后将父母的骨灰盒一起落葬。黄浦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骨灰安葬于何处,应尊重死者生前的意愿及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意见。当配偶与子女就死者落葬的时间、地点等具体祭奠方式意见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子女进行祭奠活动的前提下,当优先遵从配偶意见,故李龙将亡妻的骨灰落葬于上海滨海古园紫竹墓地的诉请,应予支持。李涛主张其母亲的骨灰暂放其家中不予安葬,待父亲百年之后一起安葬,该行为不便于李龙及其他亲属进行祭奠和表达对死者的哀思,故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李涛应将母亲的骨灰安葬于上海滨海古园紫竹墓地,李涛应将母亲的骨灰交付李龙,由李龙负责安葬。案中人物为化名A04-05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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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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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大师,我婆婆去世不到三年,骨灰一直存放在火葬场。今年买了墓地准备迁坟。请问都要注意些什么?
。、没过3年的算新坟吗,都要注意些什么1、有人说清明节迁,就不讲究,是清明节迁还是前一天?3、有人说女的不能去。2。。不知道各地讲究的一样不。对了,我结婚刚过半年,我是媳妇,可以去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直存放在火葬场
以古法来看不算入过葬
常言入土为安
但现今都有此操作
也算入过葬了
那要以迁坟算
未到三年还算新坟
但火葬场地
清明节是不能用于迁坟的
清明前后都有人在拜先世祖先
也就是说鬼魂出没很多
恶鬼游魂或无主拜祭之鬼魂出来讨食
新迁入墓自身不强容易受冲
墓被恶鬼游魂所占
自家先祖易走失
魂魄难以入墓 2
去移骨灰时
只要点几只香拜拜就行
告知先祖要将她迁入福禄吉地
千万不要在原址{旧址}摆供品或烧纸钱
否则魂魄就无法去到新址
要用黑布将骨灰盒包裹
不要上其见光
到新址入墓后
再摆上供品 烧上纸钱作拜
同样要采用初葬方式
但只需做足下葬时的方法
<墓边圈地
有的地方用鸡血米洒与墓边
不让其它鬼魂进入
这种采用你们当地之法
专们做白事的人都懂) 4
古法对安葬有特别之吉日
此二十日为大葬日
上吉庚午日
此七日为小葬日
次吉 当然在选定月份后再去选日
在选时要避开 神煞中显示的
及对先祖<你婆婆的生肖
冲克刑害日> 5
选定迁坟日期后
用此日期为基
在把迁起和入墓的那段时间
与次日生肖相冲相刑害的人
<不看迁起
当时就可以了>
迁坟入墓对儿媳并不相冲克
如你不放心
可用一根黄绳挂一枚古老的乾隆制钱
挂在贴身胸前就可
化解此类冲克此为玄术也为风水趋吉之法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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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天门人别不信:你的邻居可能是一盒骨灰!墓地太贵买不起,商品房变骨灰房!-微众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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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人别不信:你的邻居可能是一盒骨灰!墓地太贵买不起,商品房变骨灰房!
摘自公众号:发布时间: 1:19:53
商务合作:(电话、微信)回复&交友&报名参加天门大型相亲会 辛辛苦苦攒钱买了新房欢天喜地的搬进新居结果发现邻居竟然“住着”一盒骨灰…………你是不是简直惊掉了下巴 小编可不是在跟大家讲冷笑话哦这种事情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清明假日期间,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如今一些市民买房不为自己或家人住,而是摆放骨灰盒――上海崇明、江苏启东等个别地方的商品房摇身一变,竟变成了“私人墓园”。
业主只在清明前后现身 清明假期,崇明县城桥镇一名房产中介人员向记者提起:近几年,不少上海市区居民在崇明原农场地区纷纷购置商品房。这些人中,除了自己或家人居住用途外,个别购房者还带有“特殊”目的,让你想也想不到――将房子作为存放亲人骨灰的场所,并定期前来祭扫。 崇明原农场地区,可能是本市商品房价格最低的地区之一,一套数十平方米的两居室,均价在20万元以内。低廉的价格加之当地不错的生态环境,最近几年吸引了不少市区市民前来购房,有的人用于周末度假时来居住,有的选择在退休后来此地颐养天年。不过,还有一些“神秘”的买房者,他们只在每年清明节前后出现。 “买房时,他们只说用来居住或是放户口,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派‘这个用场’。这种做法虽然不违法,不过要是邻居们知道了,心里肯定不舒服。但我们是中介公司,讲职业道德,所以还是会尽量替他们保密。”这名中介人员说道。 “公墓太贵买不起” 在这名中介人员的牵线下,记者辗转联系到其中一名“神秘买房者”陈先生,对方不否认买房存放亲人骨灰的事实。记者询问陈先生:怎么会想到这种方式的?是仅存放一两个(骨灰盒),还是很多个?但陈先生对此不愿多谈,在表示“市区公墓太贵,实在买不起”后,匆匆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在中介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原跃进农场一小区一套被认为用作“特殊用途”的商品房前。房子大门紧锁,窗户被厚厚的窗帘遮盖得严严实实。该小区入住率不高,且多为老年居民。一小区居民称,他也听说有人在此买房当作“私家墓园”,清明节前后还在楼道里烧纸钱,但具体哪户人家并不清楚,“我觉得这种行为太自私,是缺乏公德心的一种表现。” 另据记者了解,一些市民还在江苏、浙江等地购房,用于“供奉老祖宗”。
上海的墓地有多贵呢?好奇的小编搜了搜结果还真是把我惊呆了 根据上海某以墓葬为主业的上市公司的统计上海墓穴按面积计算的单价已经超过9万元/平方米 9万元/平方米是个什么概念?来自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海市内环新建住宅均价为72066元/平方米全市成交均价21501元/平方米 即便是这样已经有很多市民已经买不到墓地了 墓地价格昂贵已不是个别城市的特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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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算算帐↓ 目前,石门峰最便宜的墓位价格为53900元,面积约1O,使用周期为20年,而普通商品房产权期限为70年。复旦大学一位经济学教授认为,如果使用周期延长至70年,墓位单价还应乘以3.5,那么该墓位的每平米单价约为18.9万元!。。。。。。 虽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还是想说
那么,问题来了买商品房存骨灰这种事情以后会不会也在武汉出现呢
买房摆放骨灰盒,网友们怎么看?一种观点认为,自己的房子派什么用,无论住人还是放骨灰盒,都应该是“自己说了算”。这也不违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提倡的“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另一种观点觉得,死者骨灰应该“入土为安”,生人和骨灰同住一幢楼,让人不自在,而且一旦点香烧纸祭祀,容易引发火灾,影响邻居生活环境。记者查询了相关资料,没有发现相关具体规定。 @ 孔孔.wxMovFX:无语了,我很反对这种行为。对邻里是非常缺乏公德的@阳光少女成成:市民太机智了,但真的好吗?@Lin15LIFE:呃,如果我住的隔壁没住人,而是存放骨灰,还是会介意的@Uwin:我晕,比活人住的房子都贵。 来源:综合新华网、新民晚报、齐鲁晚报、乐活武汉、每日经济新闻、界面、新浪微博等 按个再走啦~让我知道你是爱我哒! 如果你认可天门社区网,来做同事吧!天门社区网微信事业部招 网络编辑10人职位描述:土生土长天门人,混迹于各种论坛和贴吧,喜欢玩微信微博。擅长编写天门土段子,脑洞较大,有一定文字撰写功底,善于追踪网络热点,文笔犀利,文风逗逼。积极、阳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创新思维。薪 酬:岗位月薪元有意向者,请致电,或发送简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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