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面临拆迁 收到房屋征收通知也签字设计 这几天拆迁人员来和我谈 但是没谈拢 紧接着拆迁人员和我说

如何识别拆迁过程中隐藏的各类强拆信号!|强拆|拆迁|拆迁人_新浪网
如何识别拆迁过程中隐藏的各类强拆信号!
如何识别拆迁过程中隐藏的各类强拆信号!
如何识别拆迁过程中隐藏的各类强拆信号,拆迁方的哪些举动暗藏的是强拆杀机:信号一 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这类建筑不仅需要依法予以确认,而且不可直接涵盖那些因历史遗留因素而产生的房屋。现阶段,因违章建筑而引起的拆迁纠纷愈演愈烈,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一旦被确认为违法建筑,拆迁时就可以少补偿甚至无补偿,也就意味着被拆迁人生活了一辈子的房屋,可能会因为没有房产证就被无偿拆除。因此,倘若拆迁方提出“违法建筑”的问题,被拆迁人就要注意了,接下来可能会收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大概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68条之规定,责令某人于3日(或其他)内自行拆除位于某处的房屋,逾期不履行的将由其予以强制拆除。信号二 征收补偿决定书征收补偿决定是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的过程中,当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价格作出的行政行为。因此,在以公益为目的征收过程中,不签协议就可以不搬迁是一种误解。一旦由相关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那么补偿标准就是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价格,这个价格往往就是被拆迁人之前并不认可的补偿价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可以确定,一份《征收补偿决定书》可能就是启动强拆程序的关键。信号三 腾地通知书腾地通知是在征收过程中,当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并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腾地的,由征收部门提出责令腾地申请,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腾地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补偿问题的合理性同时进行审查后,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责令限期交出土地的行政行为。通知大概内容是:限你户于接待本通知之日起7日(或其他)内腾出土地,逾期未全部腾地,将由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1年,随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缔,行政强拆已经被全面禁止。自此,很多被拆迁人满怀欣喜,认为野蛮强拆终于被废止,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新拆迁条例”废除行政强拆,却保留了司法强拆。这无疑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拆留下了一条路径,意味着被拆迁人的房屋仍存在被强拆的可能性,所以被拆迁人谨慎留意以上强拆迹象,尽早启动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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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谈不拢就强拆、逼迁,凭什么!&&&&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发布日期: 09:51
  &律师,我们这里要拆迁,拆迁方给的太少我不同意,他们就赖在我家里不走了,这可怎么办啊&,京平律师身为专业可以深切感受到当事人内心的无助与委屈。拆迁方拿着一纸协议让你签字,看着上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我们的内心是拒绝的,紧接着层出不穷的逼迁手段轮番上阵,人身、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京平拆迁律师不禁要问,谁给你的权利,你凭什么这么做?
  &花样&逼迁有哪些?
  第一、断水断电、挖坑堵路等制造生活不便。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在炎热的夏季,以断水、断电、断路等方式逼迁,你中招了么?
  第二、威胁、跟踪、恐吓等扰乱生活安宁。不签拆迁协议就跟踪小孩上下学、不签协议就赖在家里不走、不签拆迁协议不让睡觉,以此来扰乱被拆迁人正常的作息时间以及生活规律。
  第三、砸玻璃、破坏门窗等增加恐惧心理。常有不明人员搞破坏,上演&半夜惊魂&,以此手段突破被拆迁人的心理防线。
  第四、以其亲属相威胁等株连式逼迁。家里有公职人员的,不签协议就辞退,你签还是不签?
  京平拆迁律师只给您列出上述几种常见的,因种种原因,逼迁手段仍在&推陈出新&&&
  &花样&逼迁,凭什么!
  《》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为的通知》规定,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法律明确禁止采取非法方式逼迫搬迁,谁给你的胆量逼迁的如此明目张胆。
  &花样&逼迁,怎么破?
  针对种种逼迁手段,首先,切记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不要在种种逼迁手段面前乱了方寸,有效的反逼迁手段、强大的心理素质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维权结果;其次,拨打报警电话,虽老生常谈但特别重要,必要时可以保存相关证据,以防止状况更加恶化,也为日后维权做铺垫;再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在这个阶段,即使被拆迁人拿着法条指出对方的违法之处,也未必能起到理想的效果,专业拆迁律师会启动相应的程序,以真正达到扭转局势的目的;最后,如果真的不幸被逼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亡羊补牢,未必晚矣&!
  各地在加快发展中,用地需求猛增,土地征收拆迁任务加重,因各种原因导致野蛮逼迁有增加趋势。在这场博弈中,不可一时激动与之发生正面冲突,也不可不闻不问放任而为,必要时可以借助专业拆迁律师的力量,启动程序扭转局面,在逼迁的浪潮中取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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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9:59&&悬赏 20&&发布者:danmop…… &地区:黑龙江-大兴安岭 回答:(3)
律师&你好&&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在行政法里或者别的法里&有没有关于政府的规定。有没有从旧兼从轻的这种类似刑法的规定呢、、如果一个问题前年的&但是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到了今年不一样&&但是今年要解决&是按照哪一年的地方规定?&&
&&我遇到问题&我家里是开修理店的&两年前&房屋要拆迁&被迫要另卖他处房产&房价10万&&&但是两年前的拆迁&政府说给8万。。结果没有谈拢。。&&结果换了领导。。今年就说只给4万&而且说爱拆不拆。。&拆就给4万&不拆就把我家房子围到一个厂房的院子里去
已经开始动工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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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
348194积分
回复时间:日 10时31分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追问:律师 你好 谢谢您精彩的回答
但是还得麻烦问下
政府可以把不拆迁的房子围在某单位的院子里面吗?这样是否违法呢?
如果强拆 我该怎么办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精彩的回答~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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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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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维权,通过诉讼、复议等法律程序解决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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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政府拆迁怎么跟拆迁办的人谈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拆迁户的利益呢?
我是无锡太湖边上的,最近听说我们这就要拆迁了,可是基于对拆迁的不了解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有过拆迁朋友帮忙回答一下,主要是想知道怎么样跟拆迁办的人谈问题,比如是房子的面积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拆迁款,因为现在的人太聪明了,我们家都是比较老实的人不懂得要...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问题,在百度知道上问的比较多,本人也多次回答过。总体的思路还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入手,从征收拆迁的合法性与补偿标准能否满足被拆迁人原有的生产生活水准不降低的层面来谈。第一、关于拆迁谈判(实际是协商),法律、法规层面是允许的。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第二、谈判无定势。个人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准备工作。1、充分了解涉及动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政策。涉及拆迁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那么主要的法律、法规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涉及的拆迁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的,则主要依据是国务院令第590号。作到明确法律、法规层面是如何规定,以便判断自己公平、合理、合法的目标是否可行。2、搜集对方是否存在违法拆迁行为的证据、增大自身谈判的砝码。对于是否合法行为的判断,应当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比如涉及到征收拆迁集体土地性质的,那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即,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否则属于违法拆迁。那么对于程序方面,是否履行公示公告程序的,具体可以直接参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对于涉及到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那么直接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的比较详细,可以直接查询参看即可。3、协商谈判的过程,并无定势,也无固定的话术,可以委婉,也可以直接。这均是当事人拥有的合法权利。4、切忌,协商谈判久拖不决,错过司法救济的时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5、上述问题中提到“房屋的面积和拆迁款”,房屋和土地面积是计算补偿的基础,毫无疑问,这是补偿的核心要素,但是直接针对这些,并没有多大的谈判空间。比如关于房屋面积,一般是可以通过证据固定的,关于标准,法律法规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通过上述的思路,才能有效的保障自身合法利益最大化。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关于评估机构的产生,评估方法,可以直接参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土地、房产、拆迁律师
看你的介绍因该是私房吧?
如是私房可采取以房换地的要求
一般来说谈的好政府不门都会予以解决因为不用掏钱。。。 在者你可介绍你的家庭或是工作上的一些困难
《物权法》出台以后这方面基本上不用太担忧
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去找拆迁方谈,什么也不谈,让他来找你谈,等什么时候你认为对方给的条件可以啦,你们就拍定.不过不要把你的条件要的过高,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
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来谈
这个政府是有相关政策的
最好是法律解决
现在不是有物权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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