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下第三方咨询机构可做哪些工作

排污许可证办证检测
辽宁鼎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排水许可证办证检测。
检测电话:6/9/1
我们提供的检测项目:
客户办理排水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书时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城市排水申请表;
&&&2.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1个月内有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
&&&3.排水管网平面图纸(标明排水户所在周边街道、污水走向、管径,污水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标明设施完好程度)、监测井和排放口等位置、尺寸、盖公章或设计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房产证复印件(租凭合同复印件、房屋使用证明);
&&&6.已过期的排水许可证复印件(仅对排水许可证书已过期)。
& & 7.近四个月来自来水费缴费单复印件。
& & 8.排水责任体系和排水管理措施(如排水户人员责任体系、排水水质超标水量过载等应急措施、日常管理维护制度和台账等)。
我们出具的检测包含的基本内容:
& & 1.基本内容: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内容及规模描述、排水性质、排水主要 污染物、日排水量。
& & 2.依据。
& & 3.分析方法。
& & 4.检测点位置(排水口的数量和位置(平面图)、排水主要污染物、生产/生活污水、检测项目、预次(正常排水量单位取样一天一次;生产性周期排水单位在生产时间取样一天一次)、结果。
& & 5.结论。
& & 6.同时附件中会体现出污水井位置平面图以及污水井位置标识照片。
检测电话:6/9/1
400&-&0707&-&407
(7*24小时)
大连市高新产业园区广贤路107号2号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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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服务36家项目的公开
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服务36家项目的公开
状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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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服务***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招标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服务***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QP***-***)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服务***家采购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水体[***]***号)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环规 [***]***号)等文件的要求, 开展青浦区***年申请排污许可证企业材料信息及实际管理水平的核查,为青浦区***年主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提供基础支持。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结束。
***、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由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院开具)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委派代表到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号***楼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青浦区公园东路***号
东体育会路***号A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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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最新通知!51个行业的企业,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
京津冀投资网
重要通知!日前,从环保部召开的部委会议中了解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正式审议通过,这标志着名录中的51个产业必须要办理排污许可证,这份产业名录,对实体经济企业很重要,对此,将名录整理如下: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
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对企业的排污许可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现有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并获得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属于名录规定的多个行业的,所有行业均在一个排污许可证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 本名录中规定暂缓实施的行业,有排污许可核发权的设区的市(地)级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依据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可提出提前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后,可在所辖行政区域内提前实施。
第六条&本名录以外的行业企业,如有锅炉、工业炉窑、电镀、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通用工序的,应对通用工序的污染排放申请并获得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本名录以外的行业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并获得排污许可证:
列入国家、省级、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或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全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一项年排放量大于 30 吨的;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一项年排放量大于 30 吨的;
其他单项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 30 的。
&详细名录&
京津冀投资网是协助天津开发区协会做好招商引资机构的门户网站,日前,招商引资微信群已开通,关于企业注册选址、对接合作......可扫码入群!
姓名电话立即查询&请输入标题bcdef为提高火电、造纸排污许可证审核质量,环保部排污许可专项工作办公室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近期地方审核的许可证材料进行了详细梳理,对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起草了火电、造纸两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见下文),作为规范技术审核工作的参考。请输入标题abcdefg本次审核要点为第一版,后续将持续更新完善。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题(第一版)企业各项申请材料和环保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近日,安徽省环保厅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排污许可制工作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安徽省正式启动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近日,安徽省环保厅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排污许可制工作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安徽省正式启动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根据要求,日前...&6月15日,贵州21家火力发电厂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通过了审核,成为贵州首批取得国家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同时标志着贵州“史上最严”排污准入机制全面启动。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代替原排污许可证制度。这一举措将会为贵州带来哪些变化?新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与原有排污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听政前方为你解析——首先学习一下:什么是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2017年5月里的一天,在一场关于排污许可制度的讨论会上,一位地方环保干部带着一丝忧虑的神情说:“我们很多年以前就把排污许可证作为一项行政许可写入本省的环保条例里面了,禁止企业无证排污。同时出台了文件,将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到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和进行工商年检的前置条件。现在国家开始统一许可证的核发规范,就存在一个换证的问题。很多人都认为地方的许可证就已经作废了。但是,现在开始换证的又只有火电、造纸两...&4月21日,通过环保部审核,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成为广东省首家获得“国版”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在江门市首张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暨媒体通报会上,江门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谭永强先生向维达核发“国版”排污许可证。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了整体框架。按照《方案》的要求,排污许可制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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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号码为:****浙江省发布『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许可进行审核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进一步规范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水平,我厅起草了《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1,电子邮箱:chenao@)
附件: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号)、《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等,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基本完成覆盖我省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三、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平台
(一)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我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建设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或承诺备案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变单纯以行政区域为单元分解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方式和总量减排核算考核办法,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结合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总量指标基本账户制度和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逐步实现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向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转变,控制的范围逐渐统一到固定污染源。
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通过提高排放标准或进一步缩减排污许可量等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实施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动改善环境质量。
(三)有效整合许可证信息平台。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设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执行监管系统,存贮备份省、市、县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将行政许可、技术管理、执法监督和公众参与等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对固定污染源实施综合管理,全面实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有效衔接,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污染源排放清单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优化审批流程,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做到“最多跑一次”。
四、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
(一)分步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要求,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并依法逐步纳入其他污染物。
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造纸、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火电、石化、焦化、有色金属、平板玻璃、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的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二)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与监督,负责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余的排污许可证原则上由市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核发。
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存在疑问的开展现场核查。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有权依法撤销下级环境保护部门作出的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我省现有的排污许可证及其管理要求按照环保部规定予以规范。
(三)合理确定许可内容。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项,载明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以及排污权交易等相关内容。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或承诺备案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等发生变更,排污许可内容应及时进行更新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各级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市、县(市、区)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企事业单位有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予以明确。
五、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
(一)落实按证排污责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实行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企事业单位应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排放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的,应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六、加强监督管理
(一)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定期开展执法监管,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应及时开展检查;对有违规记录的,应提高检查频次;对污染严重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执法频次与处罚力度,推动去产能工作。
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中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批建不符、故意隐瞒和弄虚作假等情况,作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现场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应记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环境保护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排许可证申请材料、申报的污染物排放量、日常的台账记录以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二)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不一致的,可以责令作出说明,对未能说明且无法提供自行监测原始记录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综合运用市场机制政策。对自愿实施严于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且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企事业单位,加大电价等价格激励措施力度,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关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与环境保护税有机衔接,交换共享企事业单位实际排放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引导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并诚信纳税。推行企业间排污权指标的交易,实施“权证合一”的管理模式,明确权属,促进流通,通过市场价格导向,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排污许可证是排污权的确认凭证、排污交易的管理载体,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法定义务的基础上,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可按规定在市场交易。
七、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开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公布不按证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纳入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与环保举报平台共享污染源信息,鼓励公众举报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并将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依法推进环境民事诉讼,加强社会监督。
八、做好排污许可制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排污许可制实施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按时限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要做好排污许可制推进期间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将排污许可制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二)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梳理和评估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适时修订。探索建立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运行监管体系,引入排污许可证记分监管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排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技术监管制度,完善排污许可证执行和监管执法技术体系,指导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工作,规范环境保护部门台账核查、现场执法等行为。培育和规范咨询与监测服务市场,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三)开展宣传培训。加大对排污许可制的宣传力度,做好制度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企事业单位、咨询与监测机构开展专业培训。强化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树立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意识,有序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参与监督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形成政府综合管控、企业依证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环保指导和服务。排污许可证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应逐步建立浙江省排污许可技术专家库,开展排污许可技术管理和研究,加强对环保部门和排污单位的技术服务,强化基层环保部门和排污单位的培训。各地要加大对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排污许可证专网及软硬件配置,鼓励发展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技术优势,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浙江省环保厅
编辑: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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