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用卡别人一直在用,我不想让你一个人小说他用了可又不好意思直说,我想补办回来,可里面他刷出的钱怎么办

其实我好想答应他,可是我却一直说不出来,我也希望再给我一些什么动力,让我有这个勇气再试一试。可是我真的累了,我舍不得把我们最后对对方的好感都被磨掉。
正如题目上所说的,我最近刚刚完成了这件事,可是心情却十分复杂,所以专门注册了个马甲希望可以把这个故事完整的写出来,算是整理思绪,也记录人生吧。&
男主角就叫他白饭吧,他确实长得很白,也很爱吃饭,一次能吃3碗以上。&
故事的开头就跟无数个故事的开头差不多,我陪朋友到其他学校参加她的演讲比赛,中间有个特傻的抽奖环节,一等奖送价值500元的英语培训班的培训卷,更傻的是得奖者还要上台发表什么得奖感言,好吧,这个不幸的差事竟然就降落到了我的头上。我只好傻乎乎的上了台。&
女主持人拿着话筒问我:&请问这位幸运的得奖者,对于抽到这份大奖你有什么感想吗&&
&我&&我想问问三等奖的那位愿不愿意和我换个奖品&&
好吧,我承认我当时一站上台脑子就抽了,完全不顾台下的赞助商的脸色。但是三等奖是一个陶瓷杯子,我的杯子正好最近打烂了,再说是个正常人都宁肯要杯子吧!结果场下一片笑声,女主持人后来说了什么圆场的话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是傻乎乎的拿着那张培训卷下了台。&
比赛结束,我和朋友正要走出门,却感到有人在我身后&嘿&了一声。我下意识的回头,一个很白的男生出现在我面前,他一只手摸了摸头,另一只手上拿了个盒子,伸出来给我。&
&我愿意跟你换。&&
我当时一头雾水,瞪着眼睛莫名其妙的望着他,那表情后来被形容为傻得掉渣。&
&你不是问我愿不愿意跟你换奖品么?&这个很白的男生又提醒了一句,我才瞬间醒悟,然后傻愣愣的从口袋里拿出那张被抓成一团的培训卷,接过他的盒子。&
我永远都记得他把那团纸塞到口袋,然后看了看我,噗嗤笑了出来的样子。我以为我早就过了那种看到帅哥就心动的青春时期了,对电视上新出来的偶像都没兴趣,走在路上看到长得帅的男生都懒得扭头。正当我以为我已经老到不知何为心动时,他那个略带腼腆的笑容,却像扔了个跳蚤到我心里似的,嘣噔嘣噔的跳了起来。&
很久以后想起那个晚上,我都还是不自觉的心跳,那是我看到白饭的第一眼,以后的我无论是怨恨还是愤怒,只要想到那个笑容,心情好像都能平静不少。&
以上省略2000字。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白饭长得挺清秀的,加上他又白,时常被我调戏。我最喜欢干的事就是伸出自己的手和他的手对比,然后狠狠的咬一口,以示我对这雪白皮肤的强烈不满。后来演变为大夏天我穿着长袖撑着伞,却逼着白饭穿着背心在大太阳地下陪我散步。可惜他总是黑了一个星期又白回来,我真想去问问古天乐当年是如何做到的。&
白饭是一个很阳光的人,我一直以为他的心里简直没有任何阴暗面,他很细心,也很温暖。他每次去超市都会买几根火腿肠喂学校里的小狗;他早上听到我睡胃疼,晚上便端着热的蜂蜜水拿到我的学校给我;他在微博上看到有人转发救助重病患者的消息,都会立马打钱过去,也不管是真是假&&其实我并不是一个阳光的人,我看事情很容易会往坏的方面想,很容易焦虑,很容易急躁,他的出现,真的好像冬日里的阳光,握住了我冰冷的双手。我也不是一个容易对别人打开心扉的人,总是没有安全感,因为害怕失去,所以连拥有都变得小心翼翼。可是他却一点一点的让我卸下心房,让我觉得我的世界里有他在,就不必担心会遇到什么挫折,因为有他在身边,再大的困难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在大学里的朋友虽然不算少,但很好的却并不多,其中一个闺蜜是在社团里认识的,也就是故事的第二女主角吧,就叫她汤圆吧。&
有一天中午,白饭来学校找我,可偏偏学生会开紧急会议我不得不去,汤圆也知道白饭的存在,所以当她知道后便主动答应替我先去招呼白饭。现在回想起来我答应让汤圆去找他,真想一刀子捅死我自己啊。&
会开了一个中午,我去找白饭的时候看他们正聊得很开心,其实我也挺开心的,因为白饭虽然有点小腼腆,但其实是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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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评校花校草,体验校园广场席绢《我的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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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绢《我的藍》
   他们同样在哈佛,却不曾碰过面。  一个是可爱又清丽的二十岁天才美少女,  早早修完了硕士学分、通过了论文,却无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只想“探索”,做一些她从来没做过的事;  一个是全身散发著无从掩藏的贵气光芒的二十四岁“王子”,原想延揽这位天才进“莫氏”,却想著:还是离她远一点好了。  他们,注定要碰面……  她说:你只是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人生;你不能完全了解我,正如你无法代我过我的生命。  他说:我是无法代你过你的生命,但我可以在仍然陪著你的时候,听你说话,让你觉得快乐。  他们,决定谈一场没负担的短暂恋情……
  相 关 信 息  出版社   飞田文化  小说系列  单行本  系 列    当红罗曼史 0040  男主角   莫靖远  出版日期    女主角   罗蓝  故事地点  美国
   爱是拘束,爱是桎梏,爱是一根麻烦的心头刺。  以莫靖远这样身分背景垣赫得不得了的人来说,通常不会对这种平民留学生才会来的聚会感到兴趣,甚而参与其中的;就算基于礼貌寄邀请卡给他,想也知道他不会来--大家都这么想,非常理所当然,又有点愤愤不平地。  而当他意外出现时,大家不免涌起中了乐透的错觉;生性机灵些的人,一回过神,确定不是自己在发梦后,自是马上趋上前去,不敢想要结交,但总想在他记忆里留个印象,日后或许因此能得到飞黄腾达的机会呢。  姑且不论他的身家背景如何的富贵,不认识他的人光是看他出色的外表、翩翩的仪态、优雅的举止,便要不自禁倾倒叹息。富家公子通常骄傲,不管如何善掩饰,还是让人觉得目中无人、眼睛仿佛生来就长在头上。可是莫靖远不同,他全身确实散发着无从掩藏的贵气金芒,但却不见他有一丝骄傲之气呈现。富而不骄恣,贵而不凌傲,他就只须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必说的,就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展现;那种温文风采、贵族雅致,让他即使站在人群里,也像立于高台上,令人不禁以瞻仰的角度看着他。  「好出色的一个男人!听说才二十四岁呢,可是看起来却沉稳极了,一点也不让人觉得毛躁。气质真棒!」几名女生躲在一处好望角,双眼直勾勾看着莫靖远,嘴巴也没闲着。虽极想挑剔出这个贵公子兼美男子的缺点来嗑牙嫌弃一番,但因为找不着,只好不断叹气又叹气,不甘愿的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了。这种家世外表皆非凡的男人,对身为凡妇俗女如她们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她们非常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趋上前去自讨没趣;虽然大家平平是远渡重洋出国留学,都是留学生身分,但到底还是有高低之差的。当然,还是会有人大作着麻雀变凤凰的美梦,但那是美女的权利,有自知之明的就只好在一边叹气啦。  「真好!果然那句话是对的--望子成龙,还不如望父成龙。妳们看,这个台湾五大世家之一的贵公子,有个出身名门的妈妈,又有个超级富有的公子爷爸爸,一出生就非--常的有钱,真好,真好。望子成龙表示孩子还没成龙之前,我们得吃很多苦栽培他;可是如果父母本身就是龙凤的话,那真是生来好命到连老天爷都要眼红啦……」  周围的人点头同意,同时四下找着有没有水果醋之类的东西可以拿来喝喝,顺便应景一下。  「嘻。」在这一群人里,有人突然轻声笑了一下。因为音色干净而清脆,所以极之吸引人注目,于是几个人循声看将过去,很快便看到了一个长得白净明皙的小女生。  小女生脸上有着兴味的笑,年纪看来约莫十七、八,一身的清新,有着不染尘世的味道;那味道,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人。而她眉眼间的聪慧灵黠更是别人将目光投向她身上时,第一眼会停驻的地方,并忍不住想着:这个女孩一定是个很聪明的人吧?  当然,她的长相绝对是无法被忽略的地方。一个可爱又清丽的小女生,正含苞待放,可想见不出多久,马上就会被某个手脚快速的男人追走……不过那不重要啦,此时大家心里只有一个共同疑问--她是谁呀?  「小妹妹妳是?」一个女学生问。  在波士顿地区的台湾留学生约莫有一百多人,看久就记得了,就算不认识,也会有印象;但这小女生很面生,不在大家的印象之内,所以女学生才会这么问。  少女秀气的眉毛微挑,正要开口,却已有人代她发言,而且还足以惊呼的高扬语调叫着:  「呀!妳是Violet罗!那个有名的哈佛研究生Violet罗!没想到今天妳也来了!今天到底是什么大日子?!我的天!」公布少女赫赫身分的女学生一副快不能呼吸的夸张模样,就算在场有人完全不知道、没听过这个名为Violet罗的大名,也会在这个女学生强力的演出下,深深认为他们眼前这名少女绝对是个不简单的人物。何况她更点出了眼前这个少女来自剑桥学区的名校,光这一点就非常非常的不得了啦!能进这所世界知名学府就读的人若不是家世极之垣赫,就得是脑筋超级聪颖。而眼前这位,正是脑袋好到很罪恶的那一种。  于是本来就不缺嗑牙话题的小圈圈一下子更是热闹了起来,光是打听少女的来历就花去半小时,简直就当少女不存在一样的大方打探。  少女既不害羞,也没显现任何的不自在,就随他们去叽叽喳喳;若有资料不完善之处,她也会在他们询问的目光下给予肯定或否定的示意,好让他们可以继续谈下去。  终于,这些人谈到了一个小段落,都知道了这个Violet罗,是一个天才少女,今年二十岁,拿全额奖学金进哈佛就读研究所,目前是硕二生,但已经修完了所有学分,也通过了论文,若不是学校不肯提早把毕业证书发给她,听说她早跑到纽约攻读博士去了。  这个天才少女据说出生在一个专门出产天才的家庭。她的父母是台湾学术界的知名教授,生了四名孩子,都是一路跳级读书,每一个都在二十四岁以前拿到最高学位,然后被国内外大学争相邀聘任教,要不就是被大企业延揽,主持一些开发研究的工作,都算是成就斐然。  少女是家中的老幺,是意外被怀有的,所以与兄姊的年纪颇有一点差距;但这一点也无碍她继承罗家天才的基因,才二十岁,就要完成硕士学业了,非常的了不起。虽然说哈佛大学里不乏这种天才,但是在这里、在这个台湾学生聚会的场合,就是非常的不得了,身分非常的金光闪闪,其闪亮的程度就跟那位降临错地方的白马王子一样……说到王子,咦!他去哪了?怎么没见到他身影?大伙后知后觉的四下张望。  「想是走了吧。他那种大人物,肯来一下就很了不起了。」叹气。又想到,「对了,Violet,那个王子不是跟妳同校的吗?妳认不认识他?你们见过吧?」  「没见过。」少女摇头。  「对喔,妳读生物科学,他读经济,不容易碰上面,更别说校区那么大了。虽然说大家都同样是台湾来的,应该会彼此照顾,但他是王子,不同啦,除非妳去找他,不然两人是没可能见上面的。再说哈佛不好读,尤其是研究所,所以你们每天光是念书就念不完了,根本没空交际应酬对吧?」  「是呀。」少女温顺的同意。  少女任由这些同乡对她好奇的发问各种问题,脸上带笑的回应,虽说明不多,但极有诚意,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敷衍;更没有找借口离去,态度随和得就像一般普通平凡的留学生,没有天才的身段,也没有名校生的高傲,所以很快被列为同一国的人,话题再度聊回那个王子身上--  「Violet,妳刚才有看到王子的长相吧?他很帅对不对?啊,又帅又有钱,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可以得到他的心?一定也是身世非常优的公主才行了。身世垣赫、长相美丽,头脑也不可以太抱歉,想要三者兼具很难耶。我看他这一辈子保持单身好了,妳认为呢?」  少女想了一下道:  「他看起来就像是会一辈子单身的人呀。」  「妳猜他不会结婚?不可能吧,他家人会放过他?想得到他的女人会放过他?光这么想就不可能了。」  「不是。我指的是,不管他结不结婚,他都会单身。」  听不懂。大伙一脸茫然,觉得天才的头脑果然与凡人不同,组合出来的字句恐怕只有老天爷才听得懂。既然不懂,那就不研究了,反正只是嗑牙闲聊,不必太认真的,所以话题继续,卡到的地方就直接跳过吧。  「我听说哈佛里面有好多人在追王子呢,其中更不乏大财团千金,不知道谁会得到他……」  「有长得很美的吗?」  「他家里应该希望他娶华人吧,有钱的洋妞应该没希望得到他吧……」  少女站在一边听了好一会,直到开始打呵欠,决定今天到此就好,可以回家睡觉了。悄悄退出八卦圈,往门外走去。  这栋老房子是台湾驻外单位提供给留学生聚会的地方,也是一处青年会馆,提供楼上的空房给初来乍到的留学生在还没找到房子时可以暂住。地段还算不错,在波士顿市的小巷子里,交通很方便,只要步行十五分钟左右就到了地铁站。  走出大门,正习惯性的要看向天空,此时是黄昏,天空一定很美……  「嗨。」有人自身后叫住她。  她的眼光没放上天空,转身,看到了大家口中的王子正站在那里。  就在她身后不远处,在一根漆色斑驳的廊柱旁,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内,身子半偎着廊柱,不是很笔挺的站姿,一点也不贵族,却很潇洒。  果然是个非常帅的男人,而且不因「王子」的身分而拘泥了举止,不被安在一个金碧辉煌的框架里僵化。  「叫我?」她落落大方的问他,两人还是隔着五、六步的距离,没更前进,谁也没试着拉近。毕竟这样已经够近了,她想。  「是。」他回应得也简洁,唇边一抹笑意,看起来温和可亲。  「为什么?」  「愿意告诉我妳的中文名字吗?」  「这是你叫住我的原因?」她螓首微偏。  他扬眉,点头。  「罗蓝。」她以食指点了点自己,算是介绍完毕,就要走了。  「我是莫靖远。」  她点头,算是幸会了,转身走,回家去,不忘礼貌的对背后的他挥了下手。  王子没试图叫住她,但跟在她后头走着。脚步沉稳,不疾不徐地。  一前一后,两人没有交谈,走过长长的小巷子,眼前是大马路了,马路旁停着一辆亮晶晶的黑色豪华房车,司机已打开后座车门,正等着主子搭乘。  她脚步没停,往左转;左边是走向地铁的方向,也是夕阳的方向。彩霞布了满天,让她心情霎时美好起来,步履为之轻快,双手背在身后,轻轻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这时不知打哪传来钟声,咚咚咚地在黄昏里回响,以前读过的某些诗句突然闪进心臆,让她好心情地轻唱起来--  「古老时钟敲出的  微弱响声  像时间轻轻滴落。  有时候,在黄昏,自顶楼某但房间传来  笛声,  吹笛者倚着窗牗,  而窗口大朵郁金香。  此刻你若不爱我,我也不会在意。」(俄国·茨维塔耶娃)  她没有回头,一直往前走,不知道身后那名王子走了没有,不知道他是否站在车边等她回头,等着跟她说一声客气的拜拜,或等着说出「要不要我送妳一程」这样的话。她不知道,不介意,所以没想过要回头。  他们,不会再见面了吧?莫靖远心里这么想着。  希望不会。  「少爷?」司机轻声唤着。  莫靖远还是没有动,看着那抹身影化为小点,终于融入人群中,不复捕捉。  他可不希望日后每次见到她时都是这个模样--她离开,唱着歌儿离开,留他在原地,只能看她快乐远去,毫无留恋。  一种不太妙的预感在心头生根,让他很快决定放弃延揽这个天才少女进「莫氏」的念头。虽然这正是他今天之所以会前来这里的原因。  他还是离她远一点好了。  她的课业已经告一个段落,教授建议她可以到研究室帮他的忙,加入他的研究团队。这是极大的荣幸,但她婉拒了。  这一生虽然才过了短短的二十年,但从她有记忆以来,没有一天不是在学习,不是在与课本为伍。她喜欢吸收新知,热爱探索她所有不知道的事物,但现在,她突然想把这些东西都暂时远远的抛开。不知道为了什么,只是想这么做而已,便也真的这么做了。  虽然家人不断建议她可以趁现在的空档到处走走,看是去纽约的哥伦比亚,或康乃狄克的耶鲁看看;反正这些学校都会张开双臂欢迎她的就读,先去了解一下环境也不错。所有的建议当然绝对不脱长春藤盟校的范围,仿佛她的未来只能这样的局限。  她知道自己书读得比一般人好,对知识的追求也充满兴趣。但不该只是这样的,只能这样循着前人的选择而走下去,因为这是世人一致所公认的优等。可优等这字眼从来就不是她的追求,她只是喜欢学习而已。  来到波士顿已有一年半,却从没好好看过这个城市,所以从上星期起,她便开始做着一些她从来没做过的事,比如说去参加留学生的聚会,跟人闲谈着于己无关的八卦,并试着学会享受。他们约她吃饭聊天,她通常都会去。也比如说像现在,每天搭着地铁东晃西晃,没有固定要去的地方,端看当天的心情是趋向哪边而定,东南西北都无所谓。  今天她来到卡布利广场,本来想去公园的,却在地图上看到「中国城」字眼,步行不太远,便决定去了。  她预期会见到很多黄种人,会闻到四处飘散的腊肉、卤肉味,油腻腻也香喷喷的,让人唾液泌了满嘴……可是她没想到除了这些之外,她还会见到他,那个王子,那个莫靖远。  她以为自己没把他放在记忆里的,以为那次偶遇之后,便很快把他抛在脑后,不管他有多帅,每每忆起,都只有面目模糊,纵使再见也不相识。  也许是距上次见面的时间相隔得不够久远,于是一眼就看见他,也认出他。是她记忆力好得太超过吧,即使认人并不是她的强项。  他没有发现她的注视。他站在一间港式茶楼门外,正与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子谈话。在他们身边停着一辆黑色房车,亮晶晶的模样与那日相同,仿佛都是刚从汽车公司制造出来般的崭新,司机一如以往的静立在车门边候着。  她笑了笑,决定看到这里就好,咕咕直叫的肚子正催促着她的关照,她也就从善如流的走到一家香味四散的包子店前等着新蒸好的包子出笼。  「就快好了,请问小姐妳要几个呀?」老板是个香港人,说着广东话。  「一个。谢谢。」她比出一只手指,说着中文。  「妳哪儿来的呀?大陆?台湾?新加坡?」老板改以港式中文与她交谈。  「台湾。」  「呀,这几年台湾留学生来得少了,反而大陆留学生多了好多,这是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她微笑耸肩。看着老板将蒸笼盖子掀开,一阵白雾夹带浓浓的肉香味笼罩她周身,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全身毛细孔都觉得心满意足。「请先给我一个好吗?我想马上吃,不必包装。」  老板得意的点头,马上夹了一个肉包子给她。「小心烫。」  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但因为太烫,她只敢以牙齿咬住,呼呼呼地吹气,不敢马上往舌头上放,捧着热烫肉包子的两手也交替的抓着,被烫得好过瘾。这辈子难得有机会这么自讨苦吃,居然感到好新奇,不知道是什么心态。  「很好吃的样子。」一个带笑男音打她身后传来,说着中文,走进她独享的这片腾腾白雾中。「请给我一个。」他对老板说道。  她抬头看了他侧面一眼,然后带着些许疑惑很快的半转身看向路的另一边,看着本来他待着的地方,发现那个体面的中年男子不见了,亮晶晶的名贵轿车也不见了。那么,王子为什么还在?  嘴里享受着好吃的肉包子,嚼嚼复嚼嚼,没空问他话,默默看着他,仿佛正在看一幅赏心悦目的画,而他也真的像幅画,一个多么好看的男人。  波上顿的三月初,空气里还挟着冷意,或许已无须穿着大雪衣在街上晃,但风衣哪、毛衣之类的,还是华人在这里生存的不可或缺之配备。而他把简单的小羊皮风衣与高领毛衣穿得多么有味道呀,连她这个向来不会注意别人穿着的人都忍不住一再对他上下打量,被他的品味所吸引。  他身上只有米白色与浅驼色的搭配,极之简单的色调,却不会让他显得贫乏单调,看起来好干净清爽好温暖,整个人温雅俊朗得不得了。再配上他脸上和煦的笑,让乍看到他的人,会以为看到春天。如果没发现他眼中淡淡的距离感的话,大概从此就在他身上定下「温文有礼贵公子」的印象,不会变了。  她看着他学她当街大口咬肉包子吃将起来,差点没把眼睛瞪凸出来。他他他,居然真的做了!她猜这个王子这辈子从没这样随兴过。  他也一直在看她,不介意她的面无表情,正等着她的反应,终于见到她明净可爱的少女脸蛋浮现错愕,圆圆的眼睛瞪得好大好大,此时一点也不像个天才,只是个单纯的少女。  好可爱。所以他笑了,很真心的。  「你为什么笑?」好不容易吞下嘴里的食物,她问。  他没回答,付了两人的包子钱,有礼的询问她:  「一起走?」  「走去哪?」虽然还没决定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但她认为跟他肯定很不顺路,不大适合一起走。  「妳想去哪?」  她把手上最后那大半块包子全塞进嘴里,在他面前把一张俏脸鼓得变形,像在等着他退避三舍的瞠目,但没得到,直到满口的食物吞下肚后,她才有些不情愿地道:  「我要去公园。」举起左手往后指,马上决定了自己接下来要往哪儿去。「然后我打算以公园为起点,走『自由踪迹』。我要去看新州议会大厦、皇家教堂、富兰克林像……把十六个景点都走完,然后到昆西市场吃各种小吃。」如果当真把四点八公里长的Freedom Trail都走遍,那今年的该有运动量就在今天全做完啦。她把目光放在王子那双被浅驼色直筒休闲长裤所包覆的长腿上,想着这样一双好看的长腿,出身尊贵,是否曾经被长时间的健行劳累过?  「看来妳今天打算当一个波士顿的观光客。」  「是呀。所以拜拜。」也就无须问他是否还坚持要同行,小姐她兰心蕙质,偶尔也善解人意,所以就识趣的不问了。  转身要走,也向前走了三四步,但也就只有那三四步了,一只手掌向她探来,轻而坚定的抓住她正在挥别的手。  好错愕的回头,不敢置信他会这样做。她先看向自己被抓住的手掌,再度确认是否为幻觉?不是。那……为什么?  目光直直望进他那一双看起来特别漆黑的眸子里,心跳得有点快,不知道生来得天独厚拥有深邃眼神的人,会妨碍别人的心脏健康到这种难以想象的地步。怦怦!怦怦怦--心脏被当成一只鼓,不知是谁在乱打一通,让她连呼吸都开始觉得困难。她不喜欢这种感觉,很不喜欢。  「一起走好吗?」他的询问好有礼貌,听起来像是请求,可是他不经她同意就抓住她的手--而且还一直抓着没放,让他「有礼」的假象立时破灭。  这人是个独裁者。  「我想你将来也只能当一个总裁了。」她叹气的说着。  「这口吻听起来像『这辈子只能当乞丐』一样的悲哀。」他笑。  她无奈的看着他把她的手包覆得像是属于他的一部分,而且看不出有放开的打算,点头道:「差不多了。」说完,晃了晃被他抓住的手,提醒这位先生,这只手掌是她的,请不要因为握得很顺手,就打算牵走。  「我能继续握着吗?」他问。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这样我不好走。」虽然他的手很温暖,但她却觉得太过烫人,非常怀念空气中的冰冷,于是轻施了点力道挣脱开来;他也没有为难,让她手掌得回自由,这让她松了口气,对他笑道:  「来吧,如果你真的也想要健行一下的话,就一同走吧。」  虽说是一同走,但她的步子已先跨了出去,没有等他。  莫靖远看着她轻快的往前走,没有回头看他是否跟上,不在乎他有无跟上,一径地开始起观光客的行程……  多么自我的一个女孩子。  喜欢她的男人将会很累吧?  他想,他应该不会是那个男人。  他的脚程并不特别快,但两人的距离并没有拉得太开--就算她几乎是出于一种故意,愈走愈快,像一只风筝急于趁着风起,升空飞翔而去。  以为她就要飞走了,而他也打算任她飞走,没想到她却无预期的回头了,笑得好甜的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摊子道:「我请你吃冰淇淋奸不好?」  好天真,也好邪恶。像是迫不及待想知道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子,其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可以被摧毁到什么程度。  好可爱,也好可恶。不会有人能掌握得住她--如果当真有男人试图那么做。  他不会是那个男人的。  莫靖远非常确定。  哈佛大学占地六百亩,校内有五百栋建筑物,共有一万八千多名学生。就算是同一个时间在这里就读的人,也可能从来没机会碰上面,即使大家都是黄种人,同样来自台湾。  所以莫靖远以为那次的「波士顿一日游」就是他与罗蓝最后一次见面了。  可他没想到今天会在图书馆见到她。  当然,图书馆是每一个学生必定会使用的地方,可是哈佛有九十所图书馆,而且还是分类图书馆。他读经济、她读生物科学,照理说,他们不可能会在同一处图书馆见到面才对。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好吧,他承认他也不该来这里。这里是燕京图书馆,全美收藏中国书籍最多的地方,研究东方学术的人通常会来这里找资料,可他与她都不是研读这方面知识的人,出现在这里显得非常奇怪。  他并不想走过去跟她打招呼。而她也正在忙,坐在阅读机前专注看着微缩片,萤幕上呈现的是一些古文页面……  「妳对这些善本书感兴趣?」  「啊!」罗蓝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身边会有人,而且还在这么近的距离对她说话,而且……而且……居然是他!  莫靖远发现自己对她开口,心里不无讶异;可见到她惊吓的表情后,所有对自己的疑惑都暂且抛开不愿再想,将一边空着的椅子拉过来,从容就坐,两张椅子边缘相抵,与她相距极近,一副打算与她说话的样子。  「看得懂吗?」他下巴微点了点萤幕问着,声音好低,像不意被轻轻撩动的大提琴声在久寂里蓦然响起。  「不大懂。」她老实道,声音也好细微,几近气音似的无力。  「只能看微片吗?不能把书借出来看?」  「我不是研究版本学的学生,所以馆方不能出借。」  两人靠得好近,只为了可以小声交谈,不妨碍到别人的安静;但这样单纯的原意很快就因为一种没来由的亲昵感而形成莫名的紧绷,让她渐渐不自在,有种想要离他远远的冲动。  「妳的兴趣好像很广泛?」他当然轻易看出了她的不自在,因为她正在偷偷移动椅子,不肯让两人靠得太近,眼睛也非常专注的放在电脑萤幕上,坚决不肯看池。  怎么办?脸一定红了!好讨厌的感觉,这到底是怎么了?上次跟他在街上乱晃一天都没这么不自在过,怎么今天会这么坐立难安?只因为他莫名其妙的出现,还坐在她身边吗?大概是吧,两人靠那么近,她都能感觉到他的呼吸了。「我不知道我的兴趣有多广泛,不过我正在探索。」  「在探索吗?」他轻喃。没对她显而易见的不自在穷追猛打,却也不是视而不见的当作没这回事。事实上就是:他的存在很明显的困扰到这个天才少女了。为此,他心中才会突然浮现一个念头--一个非常不理智的念头,而且也没让理智有千思百虑的机会,便把这念头脱口说出了:  「告诉我,妳的探索里……愿意包括谈一场没负担的短暂恋情吗?」  她差点从椅子上跌下,但幸好没有。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但他的表情虽是笑笑的,却没一点开玩笑的意味。所以当她镇定下怦怦狂跳的心之后,居然非常慎重的考虑起来,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而更着魔的是,经他一提,她突然觉得把本来不在计画内的爱情,放到目前最想探索的第一顺位也不错。  是的,她会同意他,但有两个前提--  「这是我跟你的事,单纯简单,不必张扬。你同意吗?」  她希望两人之间若有往来的话,愈少人知道愈好。  「同意。」他的回答温和无比,完全让人猜不出她的这项要求令他感到生气或松了一口气。  「最后一点,如果我决定要走了,但愿我们可以笑着说再见。」  「我做得到。」  像顺利谈成了一笔生意般,她觉得两人没有大声呼喊出「成交」两字,然后击掌来个high five一下实在可惜……才这么想着呢,就见他有动作了--  他伸手向她,她也笑着把右手举起,以为他要握手,没想到他把她的手掌轻轻包覆,不是为了握手,也不是为了击掌,他就只是,在她洁白的手背上,印下一个温暖的吻。
   天长地久,你的牵绊,我的拘束,爱情的牢狱之灾。  虽然从来不曾预期爱情的样貌,也没有别的经验可做比较,但罗蓝觉得能眼莫靖远共同经营爱情这块领域,是件很幸运的事。  是的,他很帅,相处时赏心悦目,是这份情感的福利之一。  当然,他很有质感,举止优雅,动作精准而规格化,简直像橱窗里陈列的假人,假得让人想破坏他的气质,也是这份情感附带的福利之二。  还有,他虽然从小没有让人在他身上强加着「天才」的注记,但他的脑袋其实非常好,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观察力更是敏锐得惊人,有时她差不多要怀疑这个王子是不是练有读心术,似乎只要他想,就可以把别人脑中正在想的事猜个八九不离十……所以,能近他身,探测他的「异能」,是她的福利之三。  最后,福利之四,是他很忙。忙着繁重的功课之外,还要忙着工作,所以两人注定要聚少离多,正好符合她的需要……可能,也恰恰符合他的需要;所以两人才会兜在一起,决定谈一场短暂的感情。  不必担心这份情感会黏腻到教人难以忍受,也不必担心这份情感会拖到索然无味、无言以对,因为在彼此厌倦之前,他们就会结束。  她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跟他谈恋爱。没有告诉他,是认为他应该不会在意。  「妳在想什么?」他轻抚她头问着。  「为什么这么问?我正在看书呀。」她晃了晃手中的书说道。  今天天气非常棒,温度难得的爬升到摄氏十五度,太阳也出来了,所以莫靖远在上完早上的两堂课后,便来到她的住处,约她到哈佛广场走走,买书也看书。花了一个半小时挑书,已经是中午,他们找了家小餐馆吃饭;因为阳光很优,所以两人就坐在餐馆外头,享受食物、阳光,以及书本。彼此相伴,却又不相干扰的做着自己的事,以为将会在这样的气氛下,安静祥和的过完一下午,直到黄昏,直到风起,天气再度冷了起来,他会送她回家,然后在门口吻别,接着,拜拜。  可是并不,他开口了,在不知道注意她多久之后,这样问了她,问她在想什么,不相信她专心看书。他又说了:「如果我猜错了请纠正我,我认为妳此刻比较像是在瞪着书本发呆。」  「才不,我看书时表情一向呆呆的。你不知道我们这种人人称羡的天才,另一个别号就叫书呆子吗?」她下巴神气的扬起,就是不想让他知道他的观察力果然精准到吓人。  「哦?」莫靖远缓缓将桌上的书签拿起,放在他看到的那一页,然后书本合上--一副像是打算好好跟她长谈的架势,然后他问道:  「那请妳告诉我,妳手上那本《遗传学新论》讲的内容大概是什么?」  「还不就是课堂上讲的那些,介绍DNA的复制与修补、基因突变、遗传讯息的储存与表现、遗传控制等等……我需要继续说下去吗?」  「不用。」他笑着摇头。  「承认你猜错了?我没有在发呆的。」  「我没有猜错,只是问的方式错了。」  「你就是猜错!」她下巴还是抬得很高,就是不想承认他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么不讲理,但对他不讲理却显得好容易,也好快意。  「对妳所学的专长部分要妳说得滔滔不绝想来不是问题,但妳脸上却有着茫然;那茫然不在于妳对书本的不感兴趣或看不懂,可我却也说不出来由,只觉得妳此刻的心思并不在妳眼睛所待着的地方。蓝,妳的硕上课程已经结束,对于下一步,妳有什么打算?」  「打算?」她一怔,没料到他居然知道她课程已经修完,也注意着。  「还是,没有打算正是妳茫然的原因?」他又伸手摸她的头。那只修长而好看的手,不摸她红扑扑的白里透红脸颊、不调情她藏在发里诱人吮含的耳朵、不亲吻她粉红色的少女唇瓣,就只摸着她头,像是爱上了她那头在阳光眷顾下黑得发亮的及肩秀发,即使那头黑发并不柔丝水滑,它是直的,但其实带着一点自然卷,所以发尾部分常是东翘西翘地,谈不上特别,也称不上美丽吧。  「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一星期没洗头了,你还能摸得下去吗?」她天外飞来一笔问着。  他手一顿。以为他会很不动声色的、但非常快速的把手收回去,并且努力维持贵公子该有的优雅,绝不让人发现他有一丝丝失礼与狼狈……  她猜错了,他没有。他手顿住,是因为正专心在看她,以一种好气又好笑的目光瞅着她看,手非但没有抽回去,反而--  「啊!」她突然叫出来,因为他那只向来有礼而且尊贵的手掌正在做着不可饶恕的事--在她头上乱拨乱撩,把她的头发搅成鸟窝!  贵公子是这么当的吗?这人有没有身为贵公子该有的矜持道德呀?她很想开口问他,把他问到无地自容最好,可是因为她正忙,忙着反攻回去,也忙着笑,于是这个念头便没机会付诸实行了。  想反攻,谈何容易!这时候身高的不同与手臂长度的差异就是件很血淋淋的事了,因为她根本构不到他的头,两只爪子乱挥乱拍的,顶多只能把他身上原本平整的毛衣给拉皱,再也没能有更多漂亮的战绩。  她笑,也看到他笑,极之真心的;他眼中有她,专注看着,也为了她的张牙舞爪而笑,带着罕见的顽皮模样。不知为何,这样的他,让她笑得更开怀。直到她笑到上气不接下气,拍向他毛衣的爪子变得虚软无力,他才停止这场笑闹,将她拉到自己怀中,牢牢搂好,不让她像只虫子般的蠕动,担心她会一路蠕到地上去瘫着。等她顺过气后,才把微温的开水端来喂她喝。  她躺在他怀中,身子放得软软的,不理会自己的鸟窝头,声音低低的问道:  「为什么今年二十四岁的你,今年才硕一?」  「快二十岁时当完兵退伍,来美国读大学,接着读研究所,二十四岁读硕一,很合理。」  「你当兵?!」这个讯息让她跳起来。「那你一定是台湾特权阶级里的异类。」  「只异类了一半。我那一年多的兵当得很轻松。」  「我不明白你是基于什么理由去当兵,可是至少你跟其他有特权的人不同,这让我很佩服你。」  「那么,为了保有妳对我的佩服,我还是别跟妳说为什么我会在高中毕业后跑去当兵吧。」  她嘿嘿直笑,为了防止自己忍不住问出口。就算好奇,她也不要问,不喜欢他吊人胃口的姿态,超讨厌的,不想被他钓成功。  「今天天气不错。」她别开眼,不跟他对视,伸出一只手指向蓝天。  「胡说,今天天气坏透了。」他帮她调了个舒适的位置,完全贡献出自己的胸怀给她当枕头,方便她伸展脖子望向天空。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哪里坏透了?」她白他一眼。  「妳的脸色坏透了。」他轻点她软嫩的粉颊说着。  她一怔,这才知道他方才由着她闹、陪着她闹,只是为了松弛她的防备,其实一直把她脸上的茫然放在心底,也打定主意要弄清楚。把她搂在怀中,是为了让她觉得舒适,也是为了不让她躲开。  「靖远……」她第一次叫他的中文名字。以前不是戏谑的叫他「王子」,就是直接叫他Eric,而此刻,她只想叫他的名字。  「嗯?」  「是的,我很茫然。我觉得无所适从,我的心情坏透了。可是我不想跟你告解,你只是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人生,你不能完全了解我,正如你无法代我过我的生命。」  「我是无法代妳过妳的生命,但我可以在仍然陪着妳的时候,听妳说话,让妳觉得快乐。」  「这样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她不解,忍不住问:「你总是这样吗?想法子让你身边的人满足快乐?那你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像是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所以莫靖远没有马上回答。想了一想,笑笑的回答她:「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虽然许多人都以为什么都有的我,应该富足到想不出世上有什么是我觉得欠缺的了。」  「你缺什么?」  他不答,反问:「妳缺什么?」  面对这个不肯吃亏又记忆力好得惊人的男人,她完全放弃挣扎。说道:  「我不缺学校读,不缺全额奖学金,不缺对自己能力的了解,我只缺……对自己未来的肯定。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得走那样一条路,读完博士,然后进入世界知名的大公司,主持一个研究中心,每天沉浸在一堆研究中,或许是专注于基因工程的破解,或者是想尽办法让女人脸上的皱纹可以少一条……我觉得很悲惨,好像天才就只能走向那种合理的结局。」  「妳觉得无聊?」  「不能说无聊,只是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是什么时,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我只能那样做?」好吧,说到这里,她承认了:「是的,我觉得无聊,觉得抗拒。为什么一定要专精?为什么一生只能专注在一件专业上?我又不想当权威。我想要学习的事物太多太多,可最后一定是落得什么都不精的窘况,我怕我承受不起那样的结果,我更怕把自己与生俱来的优势虚掷浪费,这是很糟的。」不知不觉,居然把所有的心事都说出来了。她拍拍头,无奈的看着他,叹气道:  「这个学期是我这一生最空闲的时候,所以我才会开始想这些有的没的吧。如果眼前有山一般高的书本必须学习,我想我就不会想太多了。」  「那不好。」他摇头。  「为什么不好?」  「因为那么一来,我们就不会恋爱,妳不会有空理我。」  她再度怔住。这人……一直都知道她是怎么愿意眼他走进这一段感情的,是吗?他知道,而且毫不犹豫的立即把握住,完全没有其它的胡思乱想。  「靖远,请你告诉我,除了天时、地利恰好之外,你选我当你短期女友的原因是什么?应该不是只为了我不会黏你、不会让你后患无穷吧?」  天时,指的是他目前还年轻,还是学生,在尚未正式进入家族事业里去卖命前,他有一点时间可以过自己悠闲些的生活,包括谈一场甜甜的小恋爱当消遣。  地利,指的当然是这里--美国、异乡,不必受人目光注意、指指点点的地方,可以活得像个平凡人,也得到充分的隐私。  「妳该自己想的。」莫靖远这么说着。  「为什么?」她听了愤愤不平起来,尤其明白他打算就这样打发掉这个问题之后。  「因为妳是个天才少女呀。」他还是笑。仿佛一点也不知道有人正暗暗磨着爪子,企图把他脸上的假笑狠狠刮下来。  非常好!他把她的心事都摸透了,可她却还是对他一无所知。不,也不能说是一无所知,她有些赌气的说道:「没关系,至少我知道你喜欢我。」  「那是当然的呀,不喜欢,为何要与妳交往。」他眼神温柔,不隐藏也不闪躲,反倒她没来由的害羞起来,不敢再与他直视,眼睛别了开去。  躲开他的眼后,对自己的孬样觉得生起气来,让她很想很想扳回一城。如果他不要再笑下去,不要再那么温柔的看她,也许今天就是到此为止,不会有以下这类完全没有考虑后果的对话产生了……  「听说男生在皮夹里准备保险套是一种礼貌,是这样吗?」她眼睛不敢看他,只盯着他围在她腰上的双手,恍惚想着他这双手多么好看。  那双好看的手似乎轻轻震了一下,很细微,让她怀疑只是自己心跳太快的错觉。是错觉吧?  「妳想参观我的皮夹?」他的气息热呼呼的吹在她耳畔。  「呀……呃……」不行,她要振作!「对呀,我没看过保险套,想开开眼界。」  「那妳可能会失望。」他笑了。「因为我的皮夹里没有那种令妳好奇的物件。」  「这样可以吗?如……如果突然有艳遇了,你怎么办?」  「亲爱的,我们何不一起来研究看看该怎么办。」诱哄,魅惑,仿佛有某种势在必得的况味正在弥漫。  这个男人在邀请她呢!她心蓦地揪紧,什么话也讲不出来;而且她震惊的发现,即使她现在说得出话,肯定也不是跟拒绝有关的辞令……  他没有马上行动,虽然身体渐渐紧绷起来,但仍是静静的看着她,约莫有两分钟之久;他在等她拒绝。  但她没有。虽然表情带了些惊慌失措,可是粉红的小嘴除了微颤外,没有其它的示意,没有任何可称之为拒绝的动作。  对性,她非常惶恐;对他,却不。答案非常明白了。轻抖的小手俏悄滑进他炙热的大掌里,由着他把自己温热起来,一路热到心口,怦怦地发烫。  然后,他牵起她小手,以一种优雅的克制,徐缓的付了餐费,单手抓起两人所买的书后,大步往他车子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把她抓得好紧,紧得让她觉得有些痛。他也在紧张吗?  不管他紧不紧张,这个想法至少让她感到好过许多。  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发生在她的宿舍。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住的地方那么远。情欲是一种冲动,禁不起一个小时车程的折腾与消耗。车上?不,完全不考虑。旅馆?想都没想过。所以当她建议到她的住处去时,他没有反对,油门催得飞快,不到三十分钟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我们真古板,对不对?」当他们能好好说说话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之后了。  各自洗完澡,简单的在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吃了微波食品当晚餐后,他们又回到温暖的床上,体肤相触,亲昵靠在一块,不为了酝酿下一波激情,只是想贴近,分享体温,也分享彼此身上的味道。  「是吗?」就着床头一盏小灯,他随意翻看着她放在床头柜上的书。大多是生物、遗传、免疫学之类的专业书籍,满满的专业术语,文字之艰深,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  「我不能想象在车上做爱。虽然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方便,也因为刺激。」  「这么说来,我们是古板没错。」他漫应。  他在看她的书,而她在看他。  洗完澡的他,头发半干,有些凌乱,使他俊美的脸孔不再显得文质彬彬,反而添上几分狂野。没有穿衣服的他,肩膀宽阔,胸膛厚实,小腹甚至结有六块肌肉,此刻虽然是放松的半躺着,但那肌肉的形状仍是隐隐浮现。真是非常有看头……男人的身体都是长成这样吗?当她这么想时,也问了出来。  「我不清楚。」他睨了她一眼,右臂横张,将她圈入腋下,收拢她于自己的胸膛上,才又缓慢地道:「如果运气不错的话,也许妳这辈子会有许多探索的机会。到时再请妳告诉我这个答案吧。」  「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答案。」她眼睛眨了眨,望向天花板想了一下,很肯定的这么对他道。  「哦?」洗耳恭听。  「下一个男人,我还是会找像你这种体格的,结实、美丽,而且绝不健美得太夸张,这样对我来说刚刚好。其他太壮或太垮的,我都无法想象。所以我现在就知道未来看到的男性体格都差不多会是你这样的。」  他浅淡笑出声,语气听不出高兴还是恼,说道:  「我是否该为妳的肯定而备感荣幸呢?」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是没有意见啦。」她窃笑,迎上他正在看她的目光,不确定那里面是否带着点不悦,而这,不知为何竟让她觉得很开心。  对于这个话题,他们都聪明的没打算继续说下去。他放下手边的书,打算再翻下一本。罗蓝瞄到他的动作,突然想到什么,趴在他身上,伸长手从床头柜上抽过一本书,然后问他道:  「莫,你看诗吗?」  「诗?」莫靖远顿了下,眼光放在她手上那本诗集。不明白一个生物科学研究生的住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那是哪一家上市公司的名字吗?」  「你明知道不是!」她横他一眼。  他低笑,回她道:「不,我不看诗。」  「在你们学商的人眼中,文学这种东西很没价值吗?」  「不,任何可以当作商品贩售的物件,都有它的价值。我想每一个学商的人都会这么告诉妳。」  「那你呢?你的看法呢?」  「我吗?」他看着她,这个美丽聪明且青春洋溢的女子,此时此刻在他怀中,也在这当下属于他,虽然可能在无法预期的下一刻飞逸而去,但现在,她是他的。「我只能说,文学不是我的兴趣,但我不会因为兴趣不在那上头,便否定它的价值。妳喜欢诗?」  罗蓝叹口气,柔嫩的脸颊不自觉的轻轻在他胸膛上摩挲,不知道自己此刻显得多么迷惘。  「我大概是喜欢的吧。小时候,家里让我背诵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然后是诗经,为了训练我的记忆力。对我父母来说,这些只是训练我的过程之一,我不必对诗文产生兴趣。而后英文、法文的学习取代了古文的背诵,一件又一件功课紧凑的排在我的课表里,把我塑造成今天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喜欢读诗的,即使我并没有诗才。我买诗集,各国的诗都买。有些诗读起来无法理解,但董仲舒说过,『诗无达诂』嘛,诗读起来有感觉就好了,不必一定要把每一个字都拆解得清楚明白。」  「是这样吗?文学真是玄妙。」他放开手边的书,双手转而耙梳她的秀发,由前往后梳去,让她美丽的脸蛋完整呈现。  「你有兴趣了吗?你愿意跟我一同看这本新买的诗集吗?」她突然兴致勃勃起来。  「抱歉。我没兴趣。」  「那你做什么表现得好像有的样子?还说文学玄妙呢!」  「妳是天才,居然听不出来我只是在客套吗?」他扬眉,好诧异的样子。  罗蓝声音一噎,静静看了他好久,先是讲不出话,而后眼神转狈,不知道在阴谋些什么。而莫靖远不知道是神经忽然变得大条还是怎地,也静静的看她,气定神闲得不得了。  「你是不是该回去了?」她下巴扬高。  「我被赶了吗?」  罗蓝嘿嘿一笑。「没赶过男人,想从现在开始练习。」  「这么无情?」莫靖远叹了口气,没有反抗,乖乖的掀被下床、着装。  虽然眼睛闪也不闪,正大剌剌的欣赏着年轻精壮裸男穿衣的美好画面,但她口气可无情了:「抱歉,我不是商人,不习惯客套。」  他穿好衣服,从头到尾没有试图努力争取自己留下来过夜的机会。只问:  「下次见面什么时候?」  她眼睛眨呀眨的,笑得好诡异。「我会让你知道。」  他定定看她,绕过床尾,走到她躺的这边,给她一记吻别。「我走了。」  「要我起床送你吗?」  「不用,在被子里躺暖了,就别起来,当心着凉。」  她点头。静静的看着那个被她踢下床的男人,优雅的转身离去,步履沉稳,脚步声愈来愈远,直到外头客厅的门板被轻轻合上,她便知道他走了。  「我喜欢一个人睡大床的感觉。」不知道在跟谁说,反正就是不由自主的脱口这么讲。左手探过去,发现另一边早已冷透,寻不到一点点温度,冰冷得仿佛未曾有人来过……  把棉被拉高,用力蒙住头,不愿让大脑有机会乱想,决定睡觉。  三大谎言,4:00~4:30p.m.  罗蓝  一张随意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片,被折成纸飞机的造型,送到莫靖远手中。他打开后,便只看到这么一行宇。  在那天离开她的住处后,他们已有五天没见面;打过一次电话给她,却只听到答录机里她轻快的声音说着不在的讯息。他对答录机一点兴趣也没有,便再也没打过去了。既然她说过会联络他,那他就等着吧,于是也就等到了今天的一张纸条。  「嘿,Eric,这是猜谜吗?还是中国字一向言简意赅?」帮他送纸条的印度同学不意瞄到里头没写什么字,好奇的问着。  莫靖远笑笑的不答,只对他道谢。教授已经进教室来,闲谈自然而然结束。  现在是下午二点,接着两堂课都是区域经济学;这个教授教学认真,常常无视于下课时间,坚持要同学留下来讨论。看来他不大可能在四点半以前赶抵行政大楼前的约翰·哈佛铜像那里与她见面。时间一过,她想是不会等他的吧?  三大谎言,指的就是「约翰·哈佛」铜像。除了铜像所雕塑出来的人并不是约翰·哈佛本人之外;再者,哈佛大学也不是为了约翰·哈佛而建造的;最后,大理石上所刻的1638,也下是哈佛大学的创立之年。光明正大的谎言,可能正是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四大名雕之一的原因吧!而这个罗蓝小姐,不直接说铜像,却要写个「三大谎言」。怎么会突然有这等玩兴?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很特别的资优生,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奇,拒绝被圈限,什么都想玩、想学、想看。只是现在还差那么一点点义无反顾的勇气……  今天,还是见不到她吗?  这个五天前还非常迷惘的小姐,想来正努力在找自己未来的方向吧?  很快的,她将会找到,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  他有这个预感。  四点五十九分,他开车到约翰·哈佛的雕像前,果然没有见到她。他还是下车,站定在铜像前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几步,想着半个小时前,她会坐在哪里等他?手上看着打发时间的书是生物学,还是诗集?  「哈啰,年轻人,你叫Eric吗?」行政大楼的花台边,一个园丁叫住他问。  莫靖远微偏着头看过去,一个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对他笑。  「东方年轻人,长得很帅,叫Eric。那个女孩是这么形容的。我不知道东方人的审美观跟我们老美有没有差别,不过我认为她形容的人是你。」  对于这个恭维,莫靖远只是微笑。他比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是罗蓝吗?  「我是叫Eric没错。请问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没有留言,倒是有张纸条。」老人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笑呵呵的拿给他。  莫靖远道谢接过,很快打开。纸条上没有字,有图。上面画了两只动物,乌龟与兔子,画得很可爱,没想到她居然会画图,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时之间,他被罗蓝的画考倒了。但脑中闪过一个画面让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么地方。他见过这两只动物!就在他们第二次见面时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对了!就是那里,卡布利广场,那里有龟兔赛跑的铜雕,她在那里。  再度对老人点头致意后,他定回车上,很快开车过去。  突然有点好笑的领悟了:原来所谓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行为。她给了指示,他就得去。没人强迫,却心甘情愿的劳役……  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唐·张继)  以前读过的诗句在这时浮上心头,让他浅笑的在心底低吟细品,心甘情愿当只笨鱼,拼命追逐芳饵而去。  黄昏了。  坐在龟兔赛跑铜雕旁的公园椅上,罗蓝把素描本子放在膝盖上,扭扭脖子,舒缓着略略僵硬的情况。有点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温和舒适,晚上却冷得紧,不知要多久才会习惯。  他……会来吗?  罗蓝不大确定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现在就算觉得冷,也还没打算走。  五点二十分。今天阳光不多,四周都逐渐暗了,已经不适合画图或看书,那接下来做什么好呢?低下头看着诗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没有苦恼太久,因为……  「嗨。」一个阴影罩上她的天空,头顶上方传来温和低沉的打招呼声。  他来了,他找到她了!  有点不敢置信,显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着地上那一双小牛皮精制而成的浅咖啡色休闲鞋,目光缓缓往上挪移,从他习惯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还来不及看到他的脸,一件披风左右向她张开,吞噬而来,她惊得叫了声,纤细的娇躯被卷进暖乎乎的怀抱中。  「怎么没穿外套出来?」他问。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从他的披风里挣出生天,对着他的脸皱鼻子。  「哪里有?」  「这里有。」缩在他大披风里的双手圈住他的腰。  他闻言笑了,不再念她。搂着她,不急着离开,两人温暖的拥抱着。天色转黑,一盏路灯在不远处亮起,把他们相拥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好喜欢他的拥抱,但可不要太习惯才好,她在心底轻轻的告诫自己,也告诫着紧搂着他不肯放的双手。  爱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说了再见,不要思念。既然分手,请勿回头。  不管他们对这段感情有过怎样的设想与预期,决计没想过会是这样--如此的迅速,又这么地契合,仿佛他们生来就是为了与对方恋爱,没有其它选择似的。  从陌生到习惯,把亲吻与搂抱练习成一种娴熟。两个喜欢独寝的人,开始觉得床的另一边有些空旷冰冷,放上了一颗枕头,像随时在等待谁来。没人来时,把那一边弄得凌乱,像是来过,想象着某种温存--真是糟糕的习惯,太糟了,他们决定不让对方知道。  已经太过喜欢了,超出他们原先的打算。才一个月的时间,怎么会进展得这么难以收拾?再这样下去,该怎么办?  爱情居然变成一个难题。  「要一起吃晚餐吗?」星期天下午三点,他从纽约打来。  「吃晚餐?可你不是还在纽约?」她正在宿舍看书,手上一本建筑概论,快看完了,身旁有本《文艺心理学》正在Stand by中。  「如果我们共进晚餐,我会开车赶回去。」  「你要大老远的开回来?」两三个小时的车程耶,有必要这么舟车劳顿吗?以一个已经二十个小时没合眼的人来说,还是不要这么奔波比较好吧?  「如果妳要,我马上开车过去。」  如果我要?罗蓝听了,忍不住皱眉,想也没想的就冲动的回答他:「不必麻烦,我没要的。」  说完,那边沉默,她也沉默,为着这听起来过分尖锐的拒绝。噢!她在搞什么呀!懊恼的把书丢开,转而耙抓着头发,用力过度到有几根被扯下来。痛,却还是下收手,继续自虐着。  不,她的意思不是这样。没想与他斗气,只是想着他从昨天去纽约后,就一直在工作。身为「莫氏」王国的未来继承人,他有太多严苛的训练要捱,每个假日都被召到纽约去受训,回来还得全力应付繁重的功课。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几乎天天在一起看书,所以他的辛苦她都知道的……  「对不起,莫,我的口气太冲了。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特地赶回来,只为了吃一顿饭。你知道我的意思吧?」良久之后,她艰难的道歉,并解释着。  「我了解了。」他平淡的回道,语气里听不出任何情绪,还是一样的好听而沉稳。  你了解?你了解什么呀!她在心里叹气,知道虽然这个声音听起来似乎非常的理解,情绪也非常的温和,但其实他已经生气了。不然他不会只敷衍的讲完这四个字后,就继续沉默,让人七上八下的吊着一颗心。  「莫,本人竭诚欢迎你回到波士顿与我一同共进晚餐,不过我希望你身边有人可以帮你开车。我们吃义大利菜好不好?」她低头,可以了吧?  「……抱歉,恐怕我必须拒绝妳。因为我突然发现纽约这边待做的工作还很多,不宜为了私人任性的理由而耽搁。」声音有礼、客气、疏远。  「你……」火山爆发啦?!罗蓝当下傻眼。  他接着说:「那些工作会让我一直忙到凌晨二点,然后我会『一个人』开车回波士顿,赶着上明天早上八点的课。」  「莫,你是故意气我的吗?」她不可思议的对话筒叫着。  「妳多虑了,蓝。」  「这真是太幼稚了!」她忍不住批评。「只不过是基于关心所以拒绝,为什么你要生气?」  他更生气了,所以他平淡地道:「再见,蓝。」挂电话。  可以想象罗蓝在电话那头的表情--先是错愕,然后气得丢电话,然后不断的埋怨他、骂他,却又「骂到用时方恨少」地缺乏可用词汇,只好在屋子里绕圈圈地发泄怒火,无计可施。让她生气,是他挂电话的目的。她是生气了,可他的心情却没有因此而好转一点。  这是在干什么呀!这样的心乱,不该出现;如同心底那把无名火,晓得极之可笑。情绪失控是他最不能忍受的事,但现在他确实是处在这样的情境里自厌。为着一个小女人无心的话而生气,简直是荒谬。太荒谬了,她的拒绝不该会影响他的,她骗小孩似的哄语也不该会教他火冒三丈的。  双手负在身后,微仰着头看着窗外的天空。天是蓝的,难得的万里无云,与他阴霾的心情全然不搭。蓝天,只会让他的心情更恼。  「表哥,你工作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下午茶?」一个俏丽的女子敲了敲敞开的门板走了进来。  「下午茶?」莫靖远没转过身,还是在看着天空。没有人家觉此刻他的心情有多差,除了那个名字与这片天空相同的人之外,不会有人看得出来他情绪的真正模样。  一只滑腻的玉臂探进他臂弯中,撒娇地道:「表哥,你为什么要是我的表哥呢?如果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话多好。你这种人存在这世上,对其他男人是件多么残酷的打击呀。」  他只是笑,像是闲情正好,由着表妹去表演胡扯,看她还能变出什么把戏。  「既然不能嫁给你,就只好请你陪我去吃下午茶来安慰一下这个遗憾了。」演到一半,女子突地一笑。「表哥,你不会不知道这幢大楼里有多少女人想要得到你吧?就算不能当你的女朋友,有一夜情也甘愿,她们都是这么说的。你年轻、英俊、有钱、有礼貌、有能力,简直是女人眼中再理想不过的白马王子。连洋妞都觉得你很帅,你知道的吧?所以爷爷他们一直都在偷偷担心你会在哈佛交洋人女友。」  原来是当探子来着。莫靖远微微一笑,问表妹道:  「既然接下来还有许多工作得做,我想我还是接受妳的提议,跟妳去吃一顿下午茶吧。妳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吗?」  「楼下的咖啡厅?J表妹没想到真的邀得到莫靖远,所以有点愣住。  「不,那太不慎重了。难得在公司遇见妳,我们就到城中区那边喝一点……义大利咖啡吧。」  表妹闻言,双眼不敢置信的一亮!有人要当散财大爷,那她还客气些什么!  「既然要去曼哈顿,那当然要顺便逛逛第五大道。表哥,你逛过没有?有没有想顺便买些什么首饰小玩意儿送给女友?」竹杠要敲,探子的工作也不可忘,不然她下个月的零用钱就堪忧啦。身为莫家的子女,除了必须上好学校之外,也得学着体会何谓刻苦耐劳,所以她一直都过得很苦哈哈。这辈子活到现在二十一岁,还没有能力买上一件象样的首饰。  莫靖远笑着看表妹亮晶晶的大眼,绅士的挽着她走出办公室。随口说道:  「想逛第五大道,没问题。妳的生日好像还有三个月才到,但我可以提前送妳礼物。」  呀!表妹一愣。真的假的?表哥居然记得她的生日?此等神功未免也太可怕了吧?!不过,不管可怕不可怕,最重要的是--「那上限呢?礼物的金额有没有上限?」  「妳就自个儿斟酌吧。」  好犀利的回答。既不会让人觉得他是凯子,也不会让人觉得他是铁公鸡,反而让受礼的人不敢太贪心,还得自个儿掂掂斤两,忐忑小心得紧。  「……如果这句话是你女友问的,不知道会不会是同样的答案哦?」她继续斗胆的试探。  「我想,我们还是在楼下吃下午茶好了。」莫靖远很善变的说着。  「不不不!不要啦!表哥,亲爱的表哥!人家不敢了啦!」表妹哇哇大叫,非常能屈能伸的告饶,发誓就算下个月的零用钱没有着落的话也没关系,干嘛为了那一点点生活费,而被财神爷讨厌呢?  反正不管表哥现在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交到洋妞女友,问题都不大。表哥才二十四岁,以后的人生还很长。再说学生时代的恋曲往往都是无言的结局,不会有结果的啦,那些大人真的没有必要现在就担心这么多。表哥一向注重隐私,就算目前没有女朋友,他也不会让人知道,搞不好还会放很多烟幕弹来装作有的样子;再恶搞一点,找一个男同学来友情客串同性恋也不无可能。真弄成那样,到时就难看了。  所以,这个表妹决定了,从此辞掉探子的工作,好好巴住这个大方的财神爷才是正事。第五街,我来了!  等到晚上八点,果真没有等到莫靖远的人;当然,也不会有电话。他生气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罗蓝知道自己其实心里很难受。用了一下午踱步消气兼骂他,骂到口干舌燥,也没创造出什么别出新裁的骂人名句,真是浪费时间。而这种浪费时间法,让她好唾弃自己,这些时间拿来看书多好,结果居然给虚度掉了!  「可恶!太可恶了!要冷战是吧?那就来呀,不,干脆直接分手算了……」突然住嘴,为着胸口猛然袭来的闷疼。「分手」是他们共同的计画,要把这两个字说出口一点也不困难,总要说的,而那日也愈来愈近。只是没想到当真诉出于口时,心会这么痛。  甩甩头,刻意忽略没来由冒涌而上的酸楚,不愿多想,大声对自己道:「不要想了!管他接下来是大吵大闹还是冷战,眼前最实际的是出去找东西填饱肚子!我决定了,订一个大披萨来吃。对了,也可以叫义大利面,我一个人也可以吃完!」快步跑到电话边,抓来电话本子乱翻,还没找到披萨店的电话,一旁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吓了她好大一跳,但那一点也妨碍不了她接电话的速度--  「喂!」  「小蓝,是我,我是妈妈……」  是个女声,是她的母亲。是从台湾打来的,不是从纽约。是她亲爱的家人,但却不是她此刻最思念的人。  「哦,妈妈呀,有什么事吗?」她软软的滑坐在地毯上。  「小蓝,妳最近在忙什么?还在帮教授的忙吗?我在想已经快五月了,妳几时才要去纽约哥大看环境?如果妳还没空去的话,可以先把资料寄过去,可别因为忙着研究而忘了这件事。」  「妈,我会去纽约的,但我不认为我会进入哥大攻读博士学位……」  「呀!妳在说什么?妳不会是打算读完硕士就算了吧?小蓝,妳告诉妈,妳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罗母好震惊,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一个好好的女孩儿,怎会突然有脱轨的想法?莫非是受了什么刺激?  「妈,放心,我没发生什么事。只是觉得……这世界好大,可以学的事物好多……」她试图表达自己的看法,不奢望得到家人的认同,但至少愿意谅解。「妈,我想去旅行、想去看一些建筑物的结构;还有,我想到法国的酒庄学酿酒;再有,我想去南非了解保育动物的生态环境,我……」  「小蓝,妳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想法!妳该知道如果这些事妳都去做了,除了满足妳的好奇心之外,什么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是浪费生命。妳不是全能的天才,妳有资优的脑袋,但一生还是只能专注一件事。把那件事做到最好,是妳的责任,也是上帝赋予妳比别人更优秀脑袋的原因。我知道妳现在因为生活一下子清闲下来,难免会胡思乱想,所以妳还是赶快去纽约吧,不要耽搁了。」  「妈,请您听我说,我不是胡思乱想,虽然我曾经以为它是。但……」  「别再说了!」罗母轻斥,「我无意表现得像个权威的母亲,但为了不让妳的人生虚度,并在三十岁之后不断为自己荒唐虚掷的一生后悔,现在我必须阻止妳再这么想下去!妳听好,小蓝,最慢五月中,如果妳还没有去哥伦比亚报到、还没有搬到纽约,那么,妳就得回到台湾来。听清楚了吗?」  「……妈……」她一颗心荡到最底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小蓝,妈是为妳好,别让家里担心好吗?」罗母也在那头叹气。  「我知道了。」知道了家人永远不会了解、不会支持,她无力地闭上眼。  「妳乖。我知道妳从不让家人担心的,妳一向聪明又懂事。」  母亲又叨叨说了一些家常,嘘寒问暖的要她早晚多加衣服,也问她一些研究上的成果,她机械式的回答,想也不必想的;那些研究都牢牢记在脑海里,是她的专长,让她轻易回答,如数家珍。  就算是个真正的天才,一生也只能专注一件事,得到一种成功。莎士比亚再天才也不可能成为爱因斯坦,事实就是如此。但,她从没想过要得到各方面的成功,对专一的成功也没多大兴趣。她只是想去学习各种她感兴趣的知识,完全没想过成就那方面的事。  只是,不能专业、没有成就,却是家人眼中不可饶恕的罪过。因为她有比别人更好的头脑,应该珍惜,应该善用,不该把日子过得散漫无目标。  挂上电话,忘了自己肚子还空着,她蜷着身子,双手抱住膝盖,叹了口气,不想睡,也不想打电话订晚餐了。眼下,还是只能做着浪费时间的事--发呆。  凌晨三点,一辆轿车缓缓停在罗蓝住处前的马路上。  万籁俱寂,连天上的星子都不见半颗。莫靖远有些疲倦的将双手交放在方向盘上,下巴靠了上去。没打算去敲她的门,不愿惊扰她的睡眠,却又忍不住先开车过来她这里。他已经很累了,一大早还有课,实在不该还在这里发呆,回去睡个好觉才是真正该做的事。  车子的引擎声还在暗夜里低咆,没有熄火。他该走的,也是这么准备着的,但身体却懒洋洋的不肯动。或许,就在车上耗到天亮,心中挂念着那个白天在电话里惹得他很火的家伙,却不愿下车去敲她的门。  他不是来求和,也不是来示好,更不是来见她吃她排头。这辈子他没做过这些事,当然不会从现在开始。  他一直没动,但她家的那扇门动了。随着一条昏黄光影拖曳而出,半开的门后方,探出一张美丽脸蛋,是她!  为什么这么晚了还没睡?为他失眠?不可能。虽然心里想的是「不可能」的答案,但整晚显得冷峻的唇角却被春风给融化了。他还是在车上没有动,但她已认出他的车来,接着快步向他跑过来,他缓缓按下车窗,当她跑到他跟前时,车窗正好摇下。  两人靠着他车内的那盏小灯对望。  「要……要进来吗?」无言了好一会后,她先打破沉默。讲出口后,开始害怕,害怕听到他的拒绝。  「要吃……消夜吗?」他从身旁的座位上拿过一袋东西,里头有满满的食物。  「我还没吃晚餐。」突生的一股委屈,让她声音带着些哭意。  「很公平,因为我也是。」他终于愿意下车。  天气很冷,温度很低,他碰触到她冰冷的脸蛋后,才发现她身上穿的实在太单薄,拉超大衣包住她,对她道:「我们快进去。」  「我以为你会跟我冷战。」她闷在他怀中说着。  「我何必。冰冷的天气已经让妳有足够的冷颤,不必多我一个。」  「莫……」她叹气。  「嗯?」  「我很高兴今晚你还愿意来,我现在非常需要你。」  他没应声,进门后,被暖气包围,而他牢牢的将她圈围在自己双臂里,仔细看着她泛红且疲倦的双眼,那里头有着淡淡的忧伤,非常无助。这模样不可能是与他吵架造成的,他……对她还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怎么了?」他关怀的问。  「靖远,可不可以请你跟我说--你支持我的梦想,支持我所有的决定,就算未来印证了我现在的想法是错的,人生走得一塌糊涂,你还是愿意当那个唯一支持我的人,盲目的支持。」  看来,她是与家人谈过了,而且谈得非常不愉快,毫无共识,彼此都不退让。  「我说了支持,对妳有任何作用吗?」他问得温和平淡,让人闻不出一丝丝索讨意味,只听得出关怀。  「在全世界都反对我时,我不怕对抗,可是我需要知道自己并不孤单。」她对他的了解一定比自己以为的多更多,因为她居然看出他的索讨,于是回答得含蓄,也小心,不想让他太高兴。  「只为了不孤单?」  这样还不够吗?她埋怨的瞅他。  妳认为够?他没低头,从上往下看人的眸光好睥睨。  肚子好饿。她决定不跟他做无谓的意气之争,所以叹气,于是屈眼「我需要你的支持,因为你的支持会让我产生义无反顾的力量。靖远,请帮帮我,不要让我屈服在家人的『晓以大义』下,让我去飞……」  这女孩,此刻在他怀中,但在下一刻,就要飞走了。她的背后没有翅膀,但正在期待他给她装上去。如果,他愿意当那个全世界唯一支持她的那个人,那她就有了翅膀。  他……很不想,非常不想。但即使是几乎什么都有的他,也无法常常的为所欲为,所以他只能在她渴望的眸光下,不大情愿的说着:  「我支持妳。去完成妳对世界各种知识的好奇吧,反正生物科学界少妳一个也不会因此停止发展,妳参不参与一点也不重要,千万别往脸上贴金。」  「你支持别人时,都会顺便踹人家一脚吗?」楚楚可怜的眸子当下「生气」勃勃起来,非常不善的瞇起双眼。  他轻笑,不让她挣脱,低头吻住她的唇,并道:「可不,每一个ending都不该以泪水作结,那太煽情了。」  罗蓝听了,咭咭笑出声,笑得好不夸张,为了忍住泪意,只好一古脑儿往他胸怀里钻去。  怎么办?这个男人已经让她太过恋恋下舍,到时要怎么说再见?  这天,他们约在哈佛餐厅会面。一大早,他有课,而她被教授找去谈话,两人都会待在大学里,于是相约见面。  莫靖远十一点半就来到餐厅门外,确定她还没到后,随意坐在一旁的公园椅上,把握时间看书,也等她来。  他的时间永远不够用,现在面临的每一件事他都必须全力以赴。繁重的功课,以及莫家对他继承人的训练,在在都考验着他的智力与体力。如果他现在就负荷不了这些压力,那日后他就没资格当莫氏的掌舵者。  与罗蓝相处时,各自看书的时候多;她喜欢这样,而他没有时间可以挪出来计画吃喝玩乐的事,只能陪在她身边,看书。偶尔她会问他商学方面的事物,听他对全球经济情势的分析;偶尔他会问她现在在看哪一类的书,有什么心得?分享彼此的学习见闻,一天往往就这么过去了。  这就是他们交往的方式,很不生动,也谈不上趣味,更与吃喝玩乐都无关。在别人眼中看来,根本是两个很理智的书呆子,不浪漫到爆。可他们觉得很宁馨自在,这样就好。  「哈啰,Eric,难得看到你,要一起用餐吗?」一只玉臂懒懒搭上他肩头,仿佛两人非常相熟。  莫靖远抬眸,看到一个金发蓝眼的尤物,正在对他摄着金红色的长睫毛。  「不了,我有约。」眸光移至她那只搁在他肩上的手。  金发女郎噘着丰厚的红唇,虽接到了他的暗示,但一点也不想把手收回来。  「哎呀,别这样嘛!这里可是美国,你老是这么拘谨可不行。你该知道我喜欢你,给自己一个机会嘛!别以为每一个老美都歧视东方人,我就不会,我喜欢东方人,尤其非常乐意……」美眸勾逗他,声音当下沙哑起来:「跟你有『深入』的交流……」  「抱歉,我无此意愿。」他身体仍然没动,即使美女一直偎过来,几乎把全身的重量都放在他身上了。  无此意愿?!美女被他的拒绝弄得脸上无光,恼怒道:「你一再的拒绝,让我不得不猜测着如果你不是太自卑,就是性无能!」  「不管真相如何,妳永远不会知道。」他轻且坚定的把肩上那只手臂移开,确定她站得够稳后,才放开她。  美女气白了脸,又不知道能怎么办。她知道Eric向来斯文有礼,但那并不表示他好欺负,如果真惹火他,下场肯定悲惨。她听说过一些他在大学时期的传闻,他「处理」起人来,狠得教人心惧;可是不被他当成一回事,感觉也一样难受。从没有男人让她这么吃瘪过,真是气死人了!可生气又能怎么样呢?最后,唯一的方法只有「哼!」地一声,扭身快步走人。  仿佛没有发生过金发美女这段插曲似的,莫靖远依然是相同的姿态--静静看书,等着罗蓝前来。  但他的安静撑不了一分钟……  很雷同的场景,一只白嫩的玉臂横来、一个娇嗲的声音穿脑,跟方才一模一样的搭讪动作--  「哈啰,Eric,难得看到你,要一起用餐吗?」  莫靖远这次不仅动也没动,他甚至连根睫毛都没拾起,对这位搭讪的小姐道:  「我只跟地球人用餐。再不,最低限度是,就算不是地球人,外表至少要装得像。所以请阁下把火星腔收拾好,然后,我会给妳这个荣幸请我吃饭。」  说完,抬头,罗蓝正抱着肚子笑得毫无形象,显然被她自己的烂演技逗得很乐。  「你是在暗示我,这辈子别想当演员吗?」她擦擦眼泪。  「妳当然可以当演员。」他合上书本,站起身,牵起她小手走进餐厅。  「真的?」她才不信,等着他说出未竟的毒话。  「当然是真的。而且妳还会因为把植物人演得太过传神而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的肯定,扬名全球。」  「莫靖远!」她又气又笑的低吼,伸手就要捏他,却被他抓住了手,还在上头印下一个吻。  唉……她突然好想叹息。分开的时候快到了,他知道吗?  她屋子里的杂物一天天减少,纸箱一一装满之后,便先拿去寄了。  她在搬家,即将搬到纽约。他不知道她即将搬去哪里,可是知道两人说再见的日子就要到来。虽然一直都不动声色,他没有开口问,她也没有主动谈,任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去。  五月中旬,她把屋子还原到当初租来时的模样,还非常勤快的花了一天时间打扫得亮晶晶。当房东来点收时,对她赞不绝口,坚持要请她去吃一顿饭--  「不用了,桑顿太太,我等会就要去搭地铁到纽约去了……」  但热情的老太太不由分说,已经将她拖到车上去。「地铁班次那么多,何必赶!走走,我请妳吃中国菜去!」  以为还有时间可以跟莫靖远聚聚聊聊,但被这件事情一耽搁,恐怕是没机会了。若还能清楚明白的说一声再见,便已算是好聚好散了吧?这样也好,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话别,那么,他就不会看出来她有多难过了。跟桑顿太太吃完中饭后,她会打电话给莫靖远,以最轻快的口气跟他说珍重拜拜,很成熟的感谢他给了她所有美好回亿……  桑顿太太说的中国菜,指的是一家港式饮茶,而且还是一家看起来很昂贵的港式饮茶。向来节俭的老太太怎么突然大方起来?罗蓝好讶异。然而更教她讶异的还在后头,因为她看到了心里正在惦念着的那个人--莫靖远。  她与桑顿太太正站在餐厅玄关前等侍者带位,而他,莫靖远,以及一些人正用完餐要走。两双眼睛对上,各自都因为这个意外相逢而怔仲,忘了周遭种种。  「嗨。」他走到她面前,有些迟疑,但还是停住步子。  一时想不出能跟他说什么,于是也只能说声:「嗨。」回应。她已经开始在想他,而在他面前,居然只有怨言,怎么回事呢?  「来吃饭?」  「……欸。」唉。  跟他一同来用餐的人已走到门外,虽没开口催促,但不断的向这边张望,似乎在赶时间,就等莫靖远一人了。  「妳……有什么想说的吗?」莫靖远无视外头那些人的动作,双手缓缓插入裤袋中,悄悄将微颤的手指隐藏,也藏住他的紧张。  她抬头瞅他一眼,又很快低下去。轻声道:  「我等一下就要……离开这里了。」  「然后?」他盯着她的头顶心。  「……再、再见。」  他没应声。  她不敢抬头看,不是怕看他的表情,而是怕他看到她眼中满满的泪,把潇洒的分手演成煽情的芭乐戏。这样……是不可以的。  依然低着头,她努力了好久,终于能更清楚的说出--  「莫,Eric,靖远,再见,我要走了。所以……再见。」
   不知道想念的厉害,当心口闷闷疼着时,当眼眶没来由的红起来时,当快乐自由到极致却叹息时……还在想:我渐渐不爱他了吧?最近都没想起他了呢。  会来到纽约,是因为家里在这里买有房子。三十几年前父母来美国求学时,家里就买下一幢房子给他们住,后来就一直留着没卖,非常有先见之明;因为她的哥哥姊姊、还有一些堂亲跑到美国留学时,都曾在这边住过一阵子。而父母他们常来美国参加一些研究与研讨会,也是在这边落脚。  虽然哥伦比亚大学不是父母替她挑学校的第一个选择,但里面有一些很优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范围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业界丰沛的资金挹注,前景看好。这一阵子由于罗蓝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好像对未来尚无计画,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决定,要她来到纽约,进入哥大就读,为她读完博士之后的路做好规画。  她很听话,一到纽约,便马上去哥大拜访了父母所指定要见到的人,参观了研究室,该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没做的是--她没有交出申请资料,没打算进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读。虽然说她还是进了哥大,但她修读的是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学分班,科目是视觉艺术,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  罗蓝当然知道她的不听话将会很快的引起一些风波,所以她才没有将这课程做长远的打算。留在纽约三四个月,除了学一些艺术概念外,主要还是等家人前来,让他们来说服她,也让她说服家人;就算还是没有共识,但至少家人会明白她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不是一时迷惑,也不会如他们所愿的走回「正途」。当然,他们会很生气、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怀疑她是交了什么坏朋友,被坏朋友蛊惑失去神智,才会叛逆学坏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顿就跟莫靖远做了了断也好,这决定是正确的。她不想把无辜的他牵连进她必须自己面对的风暴中。如果他们没有分手,家人一定会怪罪他,认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凶。  纽约与波士顿相距不远。就她所知,他每个周末都得来到纽约工作,所以她与他其实无须那么快分手。她没让他知道她下一个落脚处就在纽约,虽然心里挣扎过,但还是没说。怕……若有更多的时间跟他相处下去,会太过喜欢他,喜欢到连自己的梦想都可以抛弃掉;然后,在日后老去时,永远活在抱怨与后悔里,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时他居然还在她身边的话。  他很喜欢她,她知道。他喜欢她现在所具备的一切,独立、聪明、漂亮、自主、明确知道自己的路、海阔天空的飞翔、没有人能阻止她。  如果她不再是那种人,只是一个爱他的女人,那又会怎样呢?  罗蓝发现自己不敢想象。不是没想过,但想到后来却是恐惧了。  与人有关的事物,永远复杂到难以捉摸。梦想就简单一点,它只是困难,但并不复杂。  她不知道分手那天,他的心情如何、有没有觉得受伤。不过她想,他会很快恢复的。因为他太出色,身旁不会寂寞太久,就算他无意,那些女人也不会放过他。所以另一个出色的女人会出现,一个又一个的来丰富他的生命与历练,直到把他的感情世界点缀到缤纷极致;然后他的事业也有所成就后,他会结婚,或许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也或许是聪明灵慧到可与他心灵匹配的优秀女子,反正今生在感情这一区块,他会过得很精采。  而她,有自己的梦,有自己精采的方式,谁也动摇不了她,所以她才会在这里等候家人,不选避,不马上远走高飞的离去。她当然可以,反正她身上有钱,家人再怎么气她,也不会因此而断掉她的经济支应,每个月汇入她户头的钱是曾祖母过世前就分配给她的学习金。生在书香世家,读书是顶重要的事,五代以来都是如此,不分男女,每人的学习金可支领到二十五岁。但逃走闪避不是对待家人的方式,对自己的家人不该任性的加以伤害。  她在纽约的生活虽然还不太久,但每天都过得很热闹。家人轮番打电话来找她,一谈就是通宵,仿佛越洋电话不用钱,都忘了家训第一条第四款第一点叫做「节约有度,用所当用」。电话炮轰还不够,还号召美国的亲戚三不五时的来拜访她,连她以前的教授、父母的朋友都特地跑来纽约找她吃饭;而她的父母兄姊正忙着把堆积如山的研究工作挪开,挪不开的就用力赶工,谁先得空就先来美国找她。就罗蓝所知,最先会来的应该是大哥,因为他现在正在做的研究正是美国某生技公司所委托的案子,目前最常跑美国的人是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来一次。  她等着家人来。等人的同时,每天都排有两小时的课,所以日子并不难捱。虽然是两个小时的课,但对于她这个大门外汉来说,却学习得非常辛苦,于是图书馆又成了她长时间待着的地方。  一般暑期班所招收的学生多以社会人士为主,教的课程偏重于艺术欣赏,而非艺术学理。不过对身为研究科学的人来说,追根究柢是一种可怕的瘾,戒也戒不掉,于是她还是从基础理论开始学起,所以才会这么累。  如果她有限的能力让她的每一种学习都只能学到皮毛,那她希望那个皮毛都是扎根在基础,而非学完了还只是门外汉到此一游的欣赏。  有点故意把自己搞得很累,一天看书十个小时也就算了,她甚至还有空跟同学到苏活区去欣赏纽约街头艺人风光。虽然很累,但第二天就又精神百倍了,这大概就是老人家所感叹的年轻人本钱吧。  在她上课一个月之后,她的大哥来纽约了。  这天,谈得非常不愉快,没有共识,一直谈到她上课时间到了,出门前,大哥说等她回来,话题还会继续。  「我不会太早回来。」她这么告诉大哥。  「没关系,我可以边工作边等妳。反正我也有事要忙。」大哥非常务实的回答她。  上完课之后,下午三点,她不想回家,听到几个从台湾来短期进修的同学说要去逛传说中的第五大道开眼界,问她要不要去,她想了想,点头了。就去吧,去看看那些亮晶晶的珠宝首饰也好,也许会挖掘出斩的兴趣。  她打算在外面闲晃到晚上七点再回去与大哥共进晚餐、听他的训。曼哈顿那一大片商圈够她耗的了,想杀时间绝不是问题。  「……哥哥,你为什么说没有回台湾的计画呢?你不是放暑假了吗?」电话那头传来轻柔的女声,这声音犹带着点童音,但随着年岁逐渐长成,渐渐低沉,只有惯常带着的鼻音依旧。  这是一个今年即将满十五岁的女生声音,她叫单晓晨,是莫靖远最疼爱的亲妹妹。对她,他从来是有求必应。想来就算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设法为她摘得--如果她要,他倒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可惜单晓晨对测试兄长能耐这方面的事没兴趣,她只是很常很常想念他,却不要哥哥为她做什么,也实在没什么好做,因为她把生活过得很满足充实,从不感到匮乏。  「妳诗萱表姊明天会飞回台湾,她会帮我把生日礼物送到,妳八月十五生日,我不会忘记的,就算我人没回去。」  「那有没有夜茴的礼物?她的生日在十二月喔。」妹妹口中的夜茴,是他们兄妹的同父异母妹妹,是晓晨的童伴兼保镳。  「我怎么会忘呢。十二月时,妳靖方表哥会回台湾,到时夜茴的礼物就托他了。」莫靖远回答得非常闲适,仿佛他每件事都有妥善的安排,有条不紊地,从不会有疏漏的时候。  「靖方表哥会回来?我记得他才刚到美国准备入学不是?为什么十二月就有空回来?」  「他有事。」莫靖远非常肯定的说着。  「是这样吗?」还是很疑惑。  「是的。」身为小朋友,对这个世界要有一点信心,切莫随便怀疑呀,妹妹。  「那好。哥哥,到时你可别忘了。」妹妹提醒。  「是,我的小公主。」莫靖远低笑。  「哥哥,你好像没什么精神,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哦?妳怎么会这么说?哥的口气有这么气若游丝吗?」  「嗯……我说不上来。可是前一阵子你感觉上比较快乐,我没有办法说得很确实啦。总之,我觉得你这几天好像不大开心。哥哥,你怎么了吗?」  「妳觉得我可能怎么样了呢?」他反问。停下手边的工作,抬头看着窗外,七月的纽约,天空好……蓝。  「会不会是恋爱了,还是最近被美女追得很心烦……呀!」意识到自己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忙住口。  「嗯哼,最近被美女追得很烦?亲爱的妹妹,谢谢妳让我知道,还有谁是我身边的探子。」  「哥哥……你不要这样啦,是我自己要问的,我打去问靖龙表哥,他提了下,猜想你不开心应该是为了那个女秘书的事。你不可以怪表哥喔。」  「妳都提了,我还怪些什么。」他笑。不再看天空,眸子转回桌上的相框,相框里是他十二岁时拍的全家福,里头有他病弱的母亲,还有她可爱的妹妹,他站在她们身后拥抱住她们,而她们都笑得好开怀。「晨,妳知道哥哥不会生妳的气,也不会找靖龙麻烦。刚才只是在跟妳开玩笑。」  「那哥哥,你心情什么时候会好起来?」  「很快。」他保证。  「你真的不跟我说是什么事让你这么不愉快吗?」  「好,跟妳说。哥哥被女人狠狠的甩了。」  「呀?!」  「听不懂什么叫甩了吗?就是你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转身就走,完全不理你的意思。如果还不懂,那哥哥希望妳这辈子最好都没机会懂。」  「哥哥,我当然知道那个意思,人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妹妹在太平洋的另一头大声抗议,气呼呼地道:「哥哥,你又在开玩笑了!你说这种话谁会信呀?你就爱哄我,讨厌!」  「呀,我被自己亲爱的妹妹讨厌了……」他作态低吟。  「哥哥!我不理你了啦,要挂电话了。人家要跟夜茴去手工艺品店挑毛线。夜茴多好,她说要织一双手套给我,才不像你,坏哥哥。」  莫靖远失笑,轻哄了妹妹好久,才挂上电话。  办公室复又沉寂,新上任的美丽助理走进来,偷瞥上司一眼后,眼睛牢牢盯着自己手上的记事本,尽量表现得公事公办的报告着:  「莫先生,这是董事长的指示,他请你今晚八点代他去参加『东龙』陈家的宴会。宴会的目的是新居落成,所以董事长请你挑件合适的礼物带去祝贺。在七点半时,司机会到你的住所接你。若你没有合意的女伴,我、呃……我不介意加班。」虽然口气有点抖,但还是很公事公办的神气。  莫靖远手上的工作没有停,随口回道:  「妳不介意加班正是我所需要的,在此先谢谢妳。这份月报表打错了,希望明天早上七点放在我桌上的是一份正确无误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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