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为2年,到期1年对应日,交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本金在2年内还清[本息]是

假如我贷款18万,还20年,但是第二年我突然有钱了,一下还清了,我是不是就只多换第一年的利息啊_百度知道
假如我贷款18万,还20年,但是第二年我突然有钱了,一下还清了,我是不是就只多换第一年的利息啊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照合同约定你该20年还清,提前还的好处是少支付了一些利息,而本金是不变的,各大银行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往往前几年利息的比重大,本金的比重小,你贷款的时间较长,如果短期内还清是可以省下很多利息的,具体多少还得以银行结算为准,另外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看看银行是不是还要收取点违约金啥的,希望能帮到你。
采纳率:48%
   您好,若是在我行办理的个人贷款,当有闲余资金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因各分行关于提前还款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您可以查看贷款合同中是否写明,也可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贷后服务中心详细了解办理流程和利息问题。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可以咨询“在线客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是的,要还到你一次还清的那个时间点。
对,1年之后就可以办理长贷短还。然后你贷款的时候有两种还款方式,其中一种可以让你在第一年拿的利息比较少
对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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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
  原标题:1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一手房屋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一手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一手房屋是指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房屋,包括一手住房和一手商业用房。第三条个人房屋贷款种类(一)住房贷款:指我行向购买住宅、公寓或别墅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二)车库(位)贷款:指我行向购买车库(位)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三)商业用房贷款:指我行向购买商业用房或商住两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五条个人房屋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共同与我行建立的一笔借贷关系。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港澳台居民及外国自然人应持有有效居留许可证明并符合当地房屋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四)具有我行要求的首付款证明;(五)同意在我行开立阳光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授权我行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六)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1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授信方式、额度、期限、第三章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第七条授信方式分为单笔贷款和额度授信(下称:循环贷款,详见第七章)。第八条住房贷款额度(一)首次利用贷款购买一手普通自住房的借款人,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购买一手非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额度须小于80%。(二)贷款金额超400万元或所购房屋为别墅的,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70%。特殊情况按照政策例外办理,其贷款最高额度须小于80%。(三)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60%。第九条车库(位)贷款额度(一)(位)车库不超过三个且纳入住房贷款一并办理的可比照住房贷款额度规定执行;(二)单独申请车库(位)贷款且所购车库(位)在三个以内的,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车库(位)合同价款的70%,购买第四个及以上车库(位)时,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车库(位)合同价款的50%。第十条商业用房贷款额度商业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50%,其中,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房”〔按照预(销)售许可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5%。第十一条贷款期限十一条我行应在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年龄、经济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保证或抵押物状况、房产使用年限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共同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可按年龄最小的核定。(一)住房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70周岁。(二)纳入住房贷款一并办理的车库(位)贷款期限按照住房贷款期限规定执行,单独申请的车库(位)贷款期限最长10年,且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应不超过65周岁。(三)商业用房贷款期限最长10年,且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应不超过65周岁,其中,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期限按照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十二条(一)浮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贷款利率相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间不予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2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以上的,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则在合同期内按年调整,即在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1、住房贷款依据我行的利率规定执行。各分行应区分普通与非普通、首次利用贷款与非首次利用贷款购房、自住与投资需求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制订实施细则。2、纳入住房贷款一并办理的车库(位)贷款,其贷款利率按照住房贷款利率规定执行;单独申请车库(位)贷款的,其贷款利率最低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执行。3、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其中,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房”的贷款利率按照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规定执行。(二)对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收罚息。第十三第十三条还款方式(一)住房贷款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还本、先还息后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等比累进、组合还款等。(二)商业用房贷款和车库(位)贷款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组合还款法(仅限随心还A)三种方式。(三)还款方式的使用与还款金额的计算参见《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使用说明》(附件1)。(四)住房贷款“天天省”方式的具体要求与操作流程参见《“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附件2)。“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客户取得额度授信前提下,银行通过系统批处理,每日自动将借款人指定的还款账户中活期存款按一定比例用于提前偿还贷款,并于次日将上日所还金额重新发放至所扣账户的个人住房贷款。第四章贷款担保第十四第十四条个人房屋贷款实行抵押担保、抵押+阶段性担保或抵押+全程担保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方式。(一)房屋抵押担保方式,是指以借款人所购房产设定抵押,取得预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后发放贷款。(二)抵押+阶段性担保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所购房产的抵押手续未办妥前追加阶段性担保,在符合我行的放款条件后发放贷款。阶段性担保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所3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购房产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所有权证》(小产证)复印件(或房产登记部门的房屋产权查询单)和《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我行收妥之日止,由我行认可的担保人为借款人全部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殊情况下,阶段性担保期限须纳入楼盘项目准入进行审议,按《个人房屋按揭类贷款业务项目额度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流程进行审批,但阶段性担保到期日不得早于办妥预抵押/抵押登记手续。其中,我行员工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的,仅限于住房贷款,担保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员工年度收入(税前)的5倍,年度收入以我行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收入数据为准。(三)抵押+全程担保方式,是指借款人以所购房产作抵押,并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人对其房屋贷款存续期间的全部贷款本息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方式,指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提供全程全额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将其本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房产依法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贷款合同执行完毕后解除担保。该方式下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须按总行法人客户授信办法核定担保额度。按照《中国光大银行涉及授信业务的外聘中介机构管第十五条合作方的选择和管理,理办法》和我行“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对私分册(第一部分基本制度)”中对合作方的规定执行。第五章贷款流程第十六条楼盘准入发放个人房屋贷款前须对楼盘进行准入。具体准入标准与项目额度核定参见《个人房屋按揭类贷款业务项目额度审批管理办法》执行。楼盘须与我行经办网点在同一城市或同省地级市市区范围内,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可放宽至县级市。第十七第十七条贷款受理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按我行要求填写完成的《贷款申请暨面谈记录表》;(二)依照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条件”的规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三)借款人及其共有人(如有)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四)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4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十八条贷款调查十八条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客户经理收集齐全借款人资料后,负责审定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客户经理必须面谈借款人,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贷款调查要点包括以下内容:(一)核实交易背景的真实性,调查商业用房的投资风险。严格核实房产交易真实性;对商业用房贷款,应从商业用房商业氛围、经营前景预测等方面进行调查并撰写单独授信调查报告。所购商业用房应有独立产权,独立式隔间,禁止对非独立隔间的商业用房或以租金返还方式销售的商业用房发放贷款。(二)调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借款人提供的还款来源或资产证明,审核其家庭资产情况;核查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要求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应控制在50%以下(含),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需要在收入比中将配偶、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计算在内的,也应相应的把其债务一并计入。(三)核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我行个贷系统,查询借款人房贷次数、信用记录和其他负债情况,如借款人在银行的贷款有以下情况之一,且不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情况说明,则我行不得发放任何贷款。1、现有贷款状态为逾期;2、近2年内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或累计逾期记录超过6次;3、信用卡有恶意透支〔信用卡账户为非正常状态,且欠款金额在3000元人民币以上(含)。〕第十九条贷款审查、审批十九条客户经理经过贷前调查和风险分析,在个贷系统内录入贷款申请信息及《个人贷款业务调查表》,签署明确意见,并须经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单笔贷款或授信材料提交零售授信中心审查审批。第二十条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审批意见,通知借款人、担保人面签相关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妥贷款的抵押或预抵押、保证等担保手续。第二十一第二十一条办理保险和公证手续(一)借款人可自愿选择购买“房贷险”。对于以下出险概率较高的房屋,借款人须购买保险,保险单正本及缴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由我行代为保管。5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1、台风、龙卷风高发的沿海地区临海房屋;2、泥石流高发地区的临山房屋;3、砖木结构容易发生火灾的房屋;4、用于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的房屋。(二)借款人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的,须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或提供一名贷款行所在地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联系人,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有关信息在我行送达该联系人时即视同送达借款人。第二十二第二十二条放款条件贷款发放前,客户经理或抵押登记人员须根据审批意见落实相应放款条件。(一)办妥正式抵押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或(二)取得抵押或预抵押收件收据,并由我行认可的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或全程保证担保;或(三)办妥购房合同预售备案登记手续或取得预售备案登记回执,并由我行认可的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或全程保证担保;或(四)凭网签购房合同并由我行认可的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或全程保证。该放款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楼盘品质优良,开发商为经营状况良好的全国百强或当地前十强开发商。2、仅适用于住房贷款。3、楼盘中已有他行采取此种模式放款。4、对于房屋销售的未实现网上联机备案或可网上联机备案但备案控制不完善的地区,分行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参与备案手续的办理并监控合同备案状态。第二十三条贷款发放上述授信条件及相关手续完成后,经营机构将整理完毕的授信资料移交分行放款审核中心。分行放款审核中心审核确认相关贷款条件落实后发放贷款,按借款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经借款人阳光卡或储蓄存折账户划款至合作单位账户。第六章转按揭贷款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归还其本人在他行尚未清偿的第二十四条转按揭贷款,原房屋贷款的贷款。6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第二十五条除以下规定外,其余条件均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转按揭房产须为我行区域准入范围内的楼盘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二)借款人拟偿还的原个人房屋贷款状态正常,2年内无连续2个月以上或累计6近期逾期的还款记录;(三)转按揭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原房屋贷款本金余额;(四)贷款申请时,须提供借款人原借款合同及尚未清偿贷款本息金额的证明;(五)贷款发放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1、先放款再抵押。在由我行认可的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或全程保证担保情况下,我行可先发放新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接受借款人委托,将贷款转入其指定账户,专项用于归还原贷款尚未归还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委托我行或我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办理房产原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我行持《贷款合同》及相关申请资料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及时收妥房屋他项权证。2、先抵押后放款。由借款人或我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先筹措资金将原贷款还清,取得注销抵押登记证明、房屋权属证书(小产证)后,我行持《贷款合同》及相关申请资料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发放贷款。第七章循环贷款在所购房第二十六条循环贷款是指我行授予个人房屋贷款的借款人一定的授信额度,二十六条屋设定最高额抵押后,在额度及有效期内循环使用的贷款。第二十七条基本规定二十七条(一)授信额度1、以住房设定抵押,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以商用房设定抵押,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2、抵押物价值按照购房总价确定,如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抵押物价值有异议,则可要求对房屋进行正式评估。3、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每5年后调减5%。(二)贷款期限7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授信期限最长为30年。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首笔贷款须为房屋贷款,按本办法期限政策执行,其他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的最长期限为10年,个人经营资金周转的最长期限为3年;2、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授信额度到期日。(三)单笔贷款利率授信项下首笔贷款按房屋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其他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或予以上浮。(四)单笔贷款用途除首笔贷款用于购买房屋,其余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和个人经营资金周转。第二十八条贷款流程(一)循环贷款申请、调查、审查和审批1、新购房屋模式:填写《循环贷款申请暨面谈记录表》与一手房屋贷款一并申请。2、已有抵押模式:在我行已办理单笔一手房屋贷款的基础上,再次申请额度授信贷款时,借款人仅提供身份证明和《循环贷款申请暨面谈记录表》。3、授信额度的调查、审查和审批参照房屋贷款执行。(二)循环贷款须以所购房产设定最高额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于已在我行办理个人房屋贷款抵押的房产,须查询该房产无查封或保全,以及其他顺位抵押的情况后办理最高额抵押,并移交放款中心启用授信额度。(三)贷款发放1、授信额度项下首笔贷款:经在线审批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2、授信额度项下其他单笔贷款,办妥最高额(预)抵押登记手续后,用途为个人消费的,经审查人员审核用途及信用记录符合要求后即可放款,无需另行审批;用途为个人经营的,按《中国光大银行个人助业贷款管理办法》中审查审批流程和要求执行。(四)贷后管理1、贷款行视情况对抵押物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现场检查,如出现抵押物价值下降15%以上的,要及时下调或冻结授信额度,并向借款人发出《授信额度调整通知书》。2、授信期限内,贷款出现连续3期以上逾期或其他重大风险情况,我行有权自行调整或终止授信额度,并向借款人发出《授信额度调整通知书》。第八章贷后管理8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二十九条楼盘维护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指定贷后管理人员对入库楼盘状况进行动态维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有贷款余额且尚未办妥产权证的项目进行走访,了解以下情况并及时进行入库楼盘信息更新。(一)了解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销售情况、价格变化和开发商的财务状况。(二)了解开发商房屋竣工验收、办理大证以及换发小证的流程进展情况。(三)了解入库楼盘的价格变动状况。一旦发现或预计出现对我行个贷业务造成风险的现象,须逐级报告相关部门停止贷款发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第三十条抵押品管理三十条对于采取网签购房合同或取得预售备案登记回执放款的贷款,须按楼盘建立台帐,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办理购房合同备案、预抵押或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十一条员工阶段性担保管理三十一条分行零售业务部应建立员工阶段性保证住房贷款台帐,按季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未解除担保责任的员工调离或申请辞职时,分行人力资源部应征得分行零售业务部同意后,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按照我行“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对私分第三十二条贷后管理的其他相关要求,三十二条册(第一部分基本制度)”中对贷后管理的规定执行。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中各项规定仅为业务办理的基本要求,各分(支)行在没有突破文件规定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组合贷款在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开办资格后,在本办法范围内依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执行,同时报总行备案,其中涉及对外的委托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资料须经有权部门审核批准后使用。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日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发布的《中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国光大银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和日发布的《中国光大银行“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操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1:中国光大银行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使用说明9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附件2:中国光大银行“天天省”贷款还款方式使用说明附件3: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10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附件1:一、还款方式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中国光大银行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使用说明中国光大银行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使用说明我行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还本、先还息后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等比累进、组合还款(移动按揭)、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等7种还款方式①。(一)等额本息又称“按期(月)等额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期以相等的金额(分期还款额)偿还贷款,其中每期归还的金额包括每期应还利息、本金,按还款间隔逐期归还,在贷款截止日期前全部还清本息。设贷款总额为Y,贷款期数为n,贷款利率为i,已还至第k期,“分期还款额”又称“每期还款额”“贷款余额”又称“贷款剩余本金”;,则:分期还款额=n+i)(1+i)n?1Yi(1贷款余额=(1+i)n?(1+i)k(1+i)n?1×Y(二)等额本金又称“按期(月)等本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期须偿还等额本金,同时付清本期应付的贷款利息,而每期归还的本金等于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期数。设贷款总额为Y,贷款期数为n,贷款利率为i,已还至第k期,则:分期还本额=YnK期还款额=Yn+?1-??k?1??×Y×in?贷款余额=?1-??k?n??×Y(三)按期还息到期还本按期还息到期还本借款人每期须偿还本期应付的贷款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与当期利息。仅限于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且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的个人贷款。(四)先还息后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息后等额本息/本息是指在贷款发放后指定的时间段(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按期偿还贷款利息、不偿备注①:还款方式业务占比等额本息83.5%等额本金14.9%利随本清0.7%按月还息到期还本0.2%组合还款0.1%等比累进0.08%先还息后等额或等本0.02%上表为各还款方式的业务占比情况统计。建议客户经理重点推荐使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11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还贷款本金,待指定时间段期满后,再根据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期限采用按月等额或按月等本方式计算的分月还款额还本付息的一种还款方式。原则上一手房屋贷款的还本宽限期应控制在2年(含)以内,二手房屋贷款应控制在1年(含)以内。(五)等比累进又称“等比累进还款法”。借款人每月以一定比例累进的金额(递增或递减)偿还贷款,其中每月归还的金额包括每月应还利息、本金,按约定的还款周期归还,在贷款到期日前全部还清本息。等比累进还款法包括等比递增还款法、等比递减还款法。1、相关规定(1)等比递增还款法:首次分期还款额须大于当期应计贷款利息;(2)等比递减还款法:递减比例必须大于负100%,小于零。2、计算规则(1)等比递增还款法。首先对借款期限按一定基础(累进时间t期,单位为月)划分若干时间段,借款人首先在第一时间段(Wb期)内每期按分期还款额(A)以相等额度归还贷款本息,在第二个时间段(t期)内,较第一时间段的分期还款额(A)按定比(s)累加,即每期以新分期还款额[A×(1+s)]归还贷款本息,在第三个时间段(t期)内,较第二时间段的分期还款[A×(1+s)]按定比(s)累加,即每期以新分期还款额[A×(1+s)×(1+s)]归还贷款本息,依此类推,以后每隔一段时间t期,新分期还款额都较前一时间段的分期还款额按定比(s)累进,直至贷款本息偿清。(2)等比递减还款法。首先对借款期限按一定基础(累进时间t期,单位为月)划分若干时间段,借款人首先在第一时间段(Wb期)内每期按分期还款额(A)以相等额度归还贷款本息,在第二个时间段(t期)内,较第一时间段的分期还款额(A)按定比(s)递减,即每期以新分期还款额[A×(1-s)]归还贷款本息,在第三个时间段(t期)内,较第二时间段的分期还款[A×(1-s)]按定比(s)递减,即每期以新分期还款额[A×(1-s)×(1-s)]归还贷款本息,依此类推,以后每隔一段时间t期,新分期还款额都较前一时间段的分期还款额按定比(s)递减,直至贷款本息偿清。由上可知,对等比累进还款法,当s0时为等比递增还款法,当s=0时为等额还款法,当s0时为等比递减还款法。12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设贷款总额为Y,n?W贷款利率为i,贷款期数为n,并设n=wb+t×v+We,其中1≤Wbn,bt0,v≥0且为不大于t的最大整数,0≤Wet(实际做法中一般设wb=t,余数WeYi(1+i)n为0),当1+s≠(1+i)t时,则:A=(1+i)vt+We(1+i)Wb[vtvtW(1+i)?(1+i)v+1(1+i)We?1?1+(1+s)(1+i)?1(1+i)e+(1+s)t(1+i)?(1+s)][][](六)组合还款法又称“移动按揭还款法”,是一种将贷款本金分段偿还,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计算利息的还款方式。即我行根据借款人未来的收支情况,首先将整个贷款本金按比例分成若干偿还阶段(t),然后确定每个阶段的还款年限。还款期间,每个阶段约定偿还的本金在规定的年限中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每月偿还额,未归还的本金部分按月计息,两部分相加即形成每月的供款金额。包括随心还A和随心还B两种。1、计算公式:计算公式:假设P为贷款本金,I为月利率,N为贷款年限,t为分段数,A为每月还款额,则有:At=[P-(P1+P2+….+Pt)]×I+Pt×I×(1+I)nt×12÷[(1+I)nt×12-1]其中:(1)At为第t期内的每月还款额,且A1=P×I(2)Pt为第t期内的应偿还贷款本金,且P??=P1+P2+….+Pt,Pt一般应为万元的整数倍(3)Nt为第t期内的还款年限,且N1+N2+….+Nt=N,Nt应为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2、还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应按如下公式重新计算月供额。还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应按如下公式重新计算月供额。At=[P-(P1+P2+….+Pt)]×I’+Pt’×I’×(1+I)Nt’×12÷[(1+I)Nt’×12-1]其中:Pt’为第t期内的剩余本金,I’为调整后月利率,Nt’为第t期内的剩余贷款期限。还款方式(仅限于个人房屋贷款)房屋贷款。3、随心还A还款方式(仅限于个人房屋贷款)(1)定义:将贷款期限分为2段,并约定每段应还贷款本金比例,各段内应还贷款本金按月等额本息方式计算其月还款额,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计收利息的还款方式。(2)贷款期限限定为3年期和5年期两种。每段的还款期限规定如下:贷款总期限(年、月)3年(36)第1段(月)34第2段(月)213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5年(60)第一章58一手房屋贷款2/24(3)每段偿还贷款本金的比例规定如下:贷款总期限3年5年(4)其他规定。满足《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原则上须为授信额度项下单笔贷款。贷款还款能力考核。原则上应将借款人第1段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第1段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操作要求。按照《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要求操作业务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填写《个人住房“随心还A”贷款申请书》(见操作文本);《个人贷款合同》(无担保条款)的《补充条款》中增加“继续融资”和“重大违约”约定,具体内容见操作文本。贷款到期前,如借款需要再融资的,其再融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原“随心还A”住房贷款尚未还清剩余贷款本金及根据房贷次数确定的贷款金额。再融资期限不得超过授信期限。在贷款第2段启动前3个月就开始提示、跟踪客户进行剩余贷款本金的偿付安排。对于不能按时结清贷款,且不符合继续融资条件的客户,要做好清收工作,确保中国光大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4、随心还B还款方式(1)仅限于个人一手/二手住房贷款;(2)贷款期限须在5年以上;原则上贷款最多分为5段,每段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3)每段偿还贷款本金的比例规定如下:贷款总期限5年(不含)<贷款期限≤10年每年偿还贷款本金的比例>=8%第1段≥10%≥16%第2段≤90%≤84%14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贷款期限>10年(不含)(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5%/24(1)又称期末清偿法,指借款人需在贷款到期日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计算公式:到期应还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日利率×贷款本金实际占用天数(2)本还款方式仅适用于一年期以下的个人贷款(含)。二、还款日个人贷款从放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每1个公历月为1个还款期,还款日可设定为对应日、统一日和任意日。对应日为放款日,统一日为每月20日,任意日可设定为每月的1-31日(还款当月无此设定日时将默认为月底最后一天)。均按月计收利息,贷款还款首期和最后一期按照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三、还款宽限期借款人在宽限期内归还每期还款额的,视同正常还款,不计收宽限期罚息;超过宽限期还款的,将按实际违约天数(含宽限期天数)计收罚息。1、仅限在住房贷款;2、宽限天数和客户群体由各分(支)行根据当地市场状况和借款人情况合理地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0天(含)。15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附件2: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天天省”一、定义“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通过系统,每日自动将借款人贷款还款账户中活期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提前偿还贷款,同时自动于次日将上日所偿还金额重新发放至借款人还款账户的个人住房贷款。二、基本概念(一)借款人当日提前偿还金额(以下简称“提前偿还”)是指按照本产品规则计算出的借款人当日还款账户内可供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活期储蓄资金。(二)次日重新发放到借款人贷款还款账户内的资金(以下简称“次日再贷款”)是指次日将前日借款人“提前偿还”的资金重新发放到借款人还款账户。“提前偿还”金额等于“次日再贷款”金额。(三)借款人当日“提前偿还”金额的计算基准(以下简称“计算基准”)是指按照本产品规则计算出的借款人贷款还款账户内活期储蓄存款余额中可用于计算“提前偿还”的活期储蓄存款金额。三、“计算基准”的确定规则计算基准”(一)上、下限规则是指当日借款人还款账户内的活期储蓄存款余额大于5万元(不含5万元)且小于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部分方可计入“计算基准”。(二)存、贷款余额孰低规则是指将借款人当日满足上、下限原则的存款金额与当日贷款余额进行比较,以数值小的金额确定为“计算基准”。四、“计算基准”的计算方法计算基准”(一)当借款人当日还款账户中的活期储蓄存款余额小于5万元(含5万元)时,“计算基准”为零。(二)当借款人当日还款账户中的活期储蓄存款余额满足上、下限规则且小于或等于当日贷款余额时,“计算基准”为借款人当日活期存款余额。(三)当借款人当日还款账户中的活期储蓄存款余额满足上、下限规则且大于当日贷款16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余额时,“计算基准”为借款人当日贷款余额。(四)当借款人当日还款账户中的活期储蓄存款余额大于200万元(含200万元),若当日贷款余额大于200万元(含200万元),“计算基准”为200万元,若当日贷款余额小于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计算基准”为当日贷款余额。五、“提前偿还”的计算方法提前偿还”“提前偿还”=“计算基准”×偿还比例-速算扣除数六、不同的“计算基准”对应的偿还比例和速算扣除数,详见下表:不同的“计算基准”对应的偿还比例和速算扣除数,详见下表:计算基准(万元)5S≤1010S≤3030S≤5050S≤6060S≤7070S≤8080S≤9090S≤100100S≤200七、特别条款(一)本产品适用于个人住房贷款,且目前仅适用于新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二)本产品属授信额度类贷款,不接受单笔单批类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如放款前不能办妥最高额抵押登记,不得开通“天天省”功能,应在贷款信息中“是否天天省”选择“否”;待办妥最高额抵押登记手续后,须通过贷后管理合同变更-合同属性栏,将“是否天天省”变更为“是”,开通“天天省”功能。(三)对于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对于借款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贷款利率参照《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但最低下浮幅度为10%。(四)还款方式参照《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当月实际偿还金额为:住房贷款合同计算的月还款金额-(Σ“提前偿还”×贷款日利率)。偿还比例55%60%65%70%75%80%85%90%100%速算扣除数(万元)2.753.254.757.17.17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五)借款人的贷款还款账户只能对应一笔住房贷款,若借款人适用同一还款账户偿还多笔住房贷款,则要求借款人指定其中一笔贷款作为本产品对应的住房贷款,或建议借款人增开其他还款账户对应其他住房贷款。(六)按本产品规则计算出的“提前偿还”金额不计算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未计入“提前偿还”和低于5万元(含5万元)或超过200万元(不含200万元)部分的活期储蓄存款仍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七)贷款存续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则该笔贷款“次日再贷款”部分的金额仍执行原有利率,直至次年统一调整;如借款人变更贷款期限而导致贷款利率变化,则“次日再贷款”部分的金额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活期存款利率,则借款人账户内满足第十五条可以计息的活期储蓄存款部分以调整后的利率计息。(八)对于已开通“理财通”功能的借款人,只有其活期主账户的存款余额可作为“计算基准”计算“提前偿还”金额;已开通“日计划”和“周计划”功能的客户,其账户内的存款不属于活期储蓄存款,不可作为“计算基准”计算“提前偿还”金额。若客户希望更多节省贷款利息,使综合收益最大化,建议客户取消“理财通”、“日计划”和“周计划”功能。(九)“次日再贷款”仅限于满足借款人的临时资金需求和综合消费需求,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权益性投资及其它任何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用途。(十)本产品可与我行其他个人住房贷款产品重叠使用。八、合同签订、生效和终止合同签订、(一)借款人向我行申请“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应在与我行签订《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合同(天天省业务)(以下简称“额度合同”,格式见附件1)和《个人贷款合同(无担保》条款)》(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中国光大银行“天天省”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格式见附件2)。若该产品存在共同借款人,则共同借款人须共同签署上述文件。(二)本产品采用的《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合同(天天省业务)》为专门针对“天天省”产品设计的制式合同。(三)借款人与我行签订“额度合同”、“贷款合同”以及“协议”,客户经理在个贷业务系统录入并经核心业务系统复核之后,“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正式生效。(四)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终止18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1、借款人对应“天天省”业务的贷款全部结清。2、借款人注销贷款还款账户。3、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我行认为有必要停止“天天省”业务时。4、我行和借款人双方同意的其他解除条件。九、个贷、核心业务系统操作个贷、(一)“天天省”个人住房贷款由个贷业务系统发起,经过核心业务系统复核后正式开通。(二)“天天省”适用贷款品种在个贷系统中的管理“天天省”适用贷款品种在个贷系统的管理由总行个贷系统管理员,在个贷系统“个贷政策”―“产品管理”模块中的“贷款产品详情”―“是否允许天天省”进行设置。(三)“天天省”标识在贷款业务中的录入在贷款(单笔单批和额度项下)申请时,初步录入阶段的“贷款信息”录入界面选择“是否允许天天省”选项进行选择。如贷款品种不适用“天天省”,则系统自动在该栏位进行选择,无需人工修改。(四)“天天省”业务标识变更“天天省”业务标识变更,可通过个贷系统“贷后管理”―“合同属性变更”模块中的“新是否天天省”进行选择变更,变更生效需要有权授权人授权。提交核心系统,柜台人员使用2417交易进行复核。十、账务处理、明细查询、产品明细查询单打印账务处理、明细查询、(一)根据产品规则,银行每日自动计算借款人“提前偿还”金额,并根据该金额对借款人的每日“提前偿还”和“次日再贷款”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1、每日根据“提前偿还”金额进行提前还款的会计分录:借:客户储蓄存款账户贷:客户个人贷款账户2、次日根据“提前偿还”金额进行“次日再贷款”的会计分录:借:客户个人贷款账户贷:客户储蓄存款账户(二)借款人每日“提前偿还”和“次日再贷款”的余额变动将在客户还款账户的交易明细中予以反应。每日“提前偿还”余额变动摘要为“还”,“次日再贷款”余额变动摘要19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为“贷”。若还款账户为借记卡,则该余额变动通过核心业务系统3205交易进行借记卡交易明细打印,若还款账户为存折,则通过核心业务系统1409交易进行存折补登打印。(三)本产品以“天天省产品明细查询单”记录借款人每日贷款余额、还款账户存款余额、贷款利率、计算基准、提前偿还以及利息节省等信息。核心业务系统保存自贷款发放日至打印日前日的明细单,以供打印查阅。该明细单为按月保存打印,通过核心业务系统2524交易处理。20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附件3: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编号:编号: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甲方:中国光大银行地址:邮政编码: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分行支行乙方: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为促进楼盘(座落:)的房产销售,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合作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在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为购买上述楼盘的借款人(即购房人,第一条:下称“借款人”)提供个人房屋按揭贷款,贷款合作最高额度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万元。其中:单笔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单笔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第二条:为确保双方的顺利合作,甲方承诺:(一)在楼盘按揭总额度之内,对本协议项下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个人房屋贷款业务;(二)甲方负责收集借款人资信等相关资料,并按内部流程审核批准本协议项下的个人贷款,甲方对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有最终决定权。未审核通过的需告知乙方;(三)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借据》生效后,应当依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划款方式和划款时间将贷款款项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乙方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如划转款项有变更,甲方须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变更的证明;21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划转贷款资金的有关资料证明。(五)乙方如因办理借款人房屋产权证而需向甲方借出相关的贷款档案资料,甲方同意安排专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管部门协助乙方办理或由乙方开具授权委托证明,指定乙方单位专人借取并在甲方处造册登记资料清单,并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借出。第三条:第三条:为确保双方的顺利合作,乙方承诺:(一)保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条件和要求合法建造并销售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都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并按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房产交付借款人;(二)同意在售楼部提供必要场所,供甲方受理按揭和摆放宣传资料时使用,并按甲方要求提交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有关文件资料;(三)向甲方所取得的借款人按揭贷款资金,同意首先用于本协议所指的商品房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对项目资金的监控;(四)将借款人所持有的购房合同正本、首付房款的收款凭证、房款发票复印件交甲方保管。乙方与借款人修改购房合同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修改后的相关合同或补充协议正本提交甲方保管;(五)在竣工验收后,应会同借款人尽速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领上述房产的产权证,并协助我行办妥正式的抵押手续。乙方如因办理借款人房屋产权证而需向甲方借出相关的贷款档案资料的,所借资料应在天内全部归还。因任何原因造成借出的贷款档案资料的遗失、损毁,并因此而带来的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借款人办理产权登记时,向甲方所借资料以及相应换发的正式抵押登记证书(六)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因房屋工程质量瑕疵或交付使用脱期等引发的纠纷),应当按照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若借款人因前述纠纷与乙方解除购房合同而导致提前终止与甲方的贷款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偿付所有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七)甲方在借款人□抵押/□预抵押登记办妥之前发放贷款,从放款之日起,乙方须在天内携同甲方工作人员前往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备案回执交由甲方工作人员收妥;在天内携同甲方工作人员办妥备案登记手续;在天内协助甲方办妥抵押/预抵押登记手续。第四条:第四条:乙方同意在借款人贷款期间发生逾期时协助甲方催收。乙方且□同意/□不同意(“不同意”栏仅在乙方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选取)在甲方为该贷款的抵押/预抵押登记办妥以前,如借款人发生连续逾期三期或累计逾期六期时,对贷款承担连带清偿债务责任;第五条:第五条:乙方为本协议项下所有借款人向甲方申请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提供/□不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其担保方式为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各借款人的22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借款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此担保为连续的无条件的保证,保证期限为:(一)从本协议项下甲方每笔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乙方协助甲方收妥借款人所购房产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二)从本协议项下甲方每笔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三)从本协议项下甲方每笔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乙方协助甲方收妥借款人所购房产的预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第六条:第六条:乙方如依据上述第四、五条为借款人承诺或提供保证担保,在承诺或保证期限内,若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不按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偿付借款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连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按照通知书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甲方履行清偿义务。清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担保保证金专户”内直接扣收相应的金额,如有不足,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二)由乙方对借款人已购房产进行回购,借款人因此获得的回购款项优先用于支付借款人尚未清偿给甲方的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第七条:。乙方如在甲方开立“担保保第七条:乙方在甲方□开立/□不开立“担保保证金专户”证金专户”,则保证在“担保保证金专户”上的资金不少协议项下发放全部贷款余额的贷款给乙方时按贷款金额的万元,且不得少于甲方为该%。不足部分授权甲方在为借款人发放个人房屋按揭%逐笔提取担保保证金,提取部分可视同乙方收到借款人已划转相应房款。乙方“担保保证金专户”内资金专项用于但不限于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项下的保证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期偿付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时,乙方授权甲方可从“担保保证金专户”直接扣收乙方应承担的债务金额,实现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第八条:第八条:乙方保证,其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合作、与甲方签署本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和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行为,均已得到乙方董事会或其内部相应有关机构的同意,且不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第九条:第九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任何一方对上述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违约方应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该等违约而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赔偿金自违约事情发生之日起计算,按每日收取。第十条:第十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23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零售业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个人信贷产品分册第一章一手房屋贷款/24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上述规定并不影响甲方就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选择在其它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第十一条: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证中最晚到期的保证结束时终止。第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解决。补充协议(如有)应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本协议正本一式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协议于年份,甲、乙双方月各执一份。月。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有效期甲方:中国光大银行(公章)分行支行乙方:(公章)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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