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一般赔偿标准找工人按装空调发生伤亡怎么赔偿

网络联系修理工维修空调触电死亡 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核心提示:由于戴某所租房屋为金鱼养殖专用,因而房子结构比较特殊,其居住的平房背后便是一个养鱼池。毕某到达后查看了戴某屋中的空调情况,发现该空调外机安装在屋后鱼池的上方,便打算淌水过去对外机进行检查。
  随着气温日渐升高,许多市民都会使用空调来降温避暑,然而对于此类家用电器的使用条件及维修安全知识,大家又有多少了解呢?近日,无锡市南长法院对一起由修理空调而引发的触电死亡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其中不乏一些现象值得深思。
  缺少安全意识 修理工触电死亡
  2011年7月,由于租住屋内空调不制冷,房西戴某便通过网络联系到了修理工毕某,并与其约好上门对空调进行维修。
  由于戴某所租房屋为金鱼养殖专用,因而房子结构比较特殊,其居住的平房背后便是一个养鱼池。毕某到达后查看了戴某屋中的空调情况,发现该空调外机安装在屋后鱼池的上方,便打算淌水过去对外机进行检查。
  其后,毕某并未做任何防电保护措施,穿着拖鞋就踩入了鱼池,在他快走到戴某家外机前时,毕某双手扶住了隔壁租户朱某家的空调外机暂做支撑。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这一扶,竟把自己的命搭了进去。
  戴某只听得毕某大声喊叫“电、电、电”,仔细一看,才发现毕某的双手已被朱某家的空调外机牢牢吸住,没过多久,毕某便后仰倒在了鱼塘里。
  此时,二房东吉某正从外面回来,发现该情况立即拉电闸断电。戴某与在场人员赶紧将毕某从鱼池中抱至地面,戴某一边为毕某做人工呼吸一边让人联系120,然而最终,毕某还是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死者家属告上法院 高额赔偿款惹争议
  得知丈夫死亡的消息,还有两个月便要临盆的宋某几近崩溃,她曾向当地电视台求助,情绪激动地想为肚子里的三胞胎讨个说法,然而收效甚微。最终,她决定走司法途径,2012年12月,宋某向南长法院递上诉状,要求戴某、朱某、吉某、场地出租方荣欣公司、朱某空调购买安装方国美电器及供电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人民币103万元。
  面对高额的赔偿款,几被告各执一词,均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二房东吉某认为该案与她并没有直接关系,空调修理工是戴某找来的,而且作为一名电器修理人员,毕某没有做好相应防电防护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场地租赁方荣欣公司则认为自己在与吉某签订租赁协议时明确,不允许其私自搭建任何临时或固定建筑,吉某为了方便转租而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私自拉电线,最终造成的结果与其无关。
  对于空调安装不到位的指责,国美电器在事故发生后派专人至现场对涉案空调进行了安全检测,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该公司认为,从目前证据来看,只能证明毕某为触电死亡,并不能证明国美的电器存在安装或漏电问题。
  争议不断调解难 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由于该案情况特殊,承办法官丝毫不敢懈怠,经过现场勘察和多次走访,各方法律责任逐渐明朗。
  为查清事实,法官至医院及公安部门对死者毕某的死亡原因进行了再次调查,接诊医生答复称,毕某至院时已无生命体征,且手指、脚底有电击伤口,符合电击伤猝死的症状。
  对于案发现场的情况,法院邀请了市家用电器维修技术协会、职业技术学院及空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专业人士至现场进行了勘察。对于触电原因,专家们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夏季炎热易出汗,降低了人体自身电阻,毕某在未佩戴绝缘手套、鞋、靴的情况下踩入鱼池,极易触电;出租屋内没有安装触电保护器,且存有私拉电线的情况,供电线路亦不符合空调用电规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法院根据案件事实,综合了各方专业意见,最终对各被告的责任划分形成了一致意见。吉某作为出租屋相关电力设备的责任人,未尽到相应的管理、维护义务,且私自安装电表及相关用电设施、拉电线,使得事发现场存有安全隐患,导致触电事故产生,存有过错。作为场地出租方的荣欣公司对吉某上述行为没有尽到管理责任,也应承担责任。
  根据调查,死者毕某并没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特种作业的资格证明,属于无证上岗。其在维修空调时也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在未采取任何绝缘措施的情况下即踩入鱼池用双手碰扶空调外机,自身存有过错,对此应当自负相应的责任。
  戴某没有经过对毕某资质的询问审查就约其进行空调维修,在修理员的选任上有过失,理应对毕某的死亡负相应责任。而朱某的空调外机漏电是毕某致死的直接原因,因此朱某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国美电器与电力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本案损失共计75万元,并根据各方过错,判决毕某自行承担45%责任;吉某承担25%,即赔偿18万余元;荣欣公司承担15%,赔偿11万余元;朱某承担10%,赔偿7万余元;戴某承担5%,赔偿3万余元。案后,国美电器方称愿意出5万元对毕某家庭进行补偿。
  法官提醒市民,家用电器安装与维修前,要注意审查维修人员的资质,切勿在家中私拉电线,确保用电安全。(文中署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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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安装工受伤 该向谁索赔?
法律专家以案说法为劳动者支招
  记者王海霞报道 夏天是空调安装工作业&旺季&。本报7月18日维权版《&蜘蛛人&装空调受伤,&娘家人&伸援手相助》报道了空调安装工宋书玉遭受工伤后,杭州市工会法律志愿者、浙江新台州(杭州)律师事务所秦伟立律师为他维权,讨回工伤赔偿9.5万元的案例。连日来,有不少空调安装工来电咨询,不同情况下受伤该向谁索赔?秦伟立律师应邀以案说法,给读者列举了几种情形。
  案例一:安装空调受伤,买家需要负责吗?
  李老板代理销售某品牌空调,承诺购买空调即安排专人上门免费安装。
  去年夏天,陈先生在李老板处选购了一台某品牌外挂式空调机,当日下午,李老板安排小唐去陈先生家安装空调。在安装外挂机时,小唐不慎踩空从三楼摔下,造成多处骨折,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今年年初,小唐将李老板的电器商行和陈先生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其理由是李老板是雇主,应对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陈先生无偿获得小唐提供的义务帮工,其作为被帮工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原告小唐对购机人陈先生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支持其向李老板的电器商行的赔偿主张。
  律师说法:李老板的电器商行与陈先生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李老板与安装工小唐之间是雇主与雇员的雇佣关系。本案中,购买空调送免费安装,只不过是商家促销手段而已,实际上,陈先生购买空调的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安装空调的费用,也就是说,小唐提供的安装服务是买卖合同关系中卖方的附随义务,故小唐所主张的义务帮工关系不能成立。
  案例二:&一仆多主&,责任怎么算?
  空调安装工小李以计件收费的方式为多家空调经销商提供安装服务。
  去年夏天,小李经某品牌空调推销员赵某介绍,上门为一消费者安装空调。安装过程中,小李在墙上打钻时,没有按规定操作,导致右手食指骨折。住院治疗后小李失去了右手食指,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事后,小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品牌空调经销商赔偿其劳动工伤待遇,但裁决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败诉后,他又以雇员人身损害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经销商赔偿各项损失。经销商辩称,赵某并非经销商的职工,和小李一样,都是同时为多个品牌的空调提供服务。因此,小李与经销商非劳动关系亦非雇佣关系。法院追加赵某为第三人后,赵某称自己只是介绍人,与原、被告均没有任何其他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与经销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从双方每次按件计付安装费的约定来看,小李的安装行为属于临时雇用劳动性质。作为专业安装人员,小李盲目操作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一定过错责任。为此,法院判决经销商承担80%的赔偿责任,小李承担20%责任。
  律师说法:雇佣关系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雇员因工作受到的伤害属于雇员工伤。&一仆多主&的小李,在临时受雇于某品牌空调经销商时受的伤害,因此向该经销商索赔。
  如今在空调行业中,各大品牌交错使用临时工性质的推销人员和安装人员的现象大量存在。秦伟立律师提醒,雇佣关系不能像劳动关系一样获得充分的保护。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因此,在工作之前双方一定要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注意事项并留有凭证,以作为事后维权的证据。
  案例三:安装工接&私活&,受伤谁负责?
  空调安装工小江受经销商指派,到杨先生家安装空调。装好新空调后,杨先生和小江私下协商,帮助修理家中旧空调。然而在修旧空调时,由于空调架老化,小江不慎从二楼跌落,造成左脚骨折。
  事后,经销商以小江接&私活&为由,拒绝为小江申请工伤认定。小江则认为,他和经销商签订过劳动合同。但经销商并没有为他购买工伤保险。如果认定为工伤,就需要经销商自行承担工伤赔偿了,这才是他遭拒的真正原因。
  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闹到了劳动部门。最终裁决认为,小江发生事故时,经销商指派的任务已经完成。因此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小江所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经销商无需承担责任。
  律师说法:本案中小江的本职工作内容是安装新空调,不包含修理旧空调,故无法要求经销商工伤赔偿。同时,小江和杨先生私下协商修理旧空调的行为,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小江和经销商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小江可依法要求经销商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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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系安全带6米高处坠下 空调安装工人受伤入院
◆伤者住院治疗
  台海网6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惠玲 张伟华 文/图) 昨日上午,漳州市区瑞京路发生了一幕惨剧——一名空调安装工在没有做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独自爬到外墙安装空调,不慎从6米高处摔下,导致头部受伤及三根肋骨骨折。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漳州地区,像伤者这样的空调安装“游击队”为数不少,他们往往缺乏安全意识,且没有职业资格、劳动合同,出了意外也较难维权。
事件:安装空调,不慎从6米高处摔下
  昨日上午10时许,导报记者来到事故现场,在瑞京路19号店面前,还留有一大摊血迹。该楼底部为一层高的商铺,由此往上第二层外墙上,还搭着装修工人下坠时扯掉的一段通气管。
  附近群众讲,当时这名工人和他的工友正用麻绳在移动空调,一个在屋内,一个则爬到了外墙,“当时他并未绑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房东黄女士讲述,前几天,她在北环城路的一家电器店买了一台空调。昨日上午8点多,电器店找了两名安装工来到她家安装空调。开工的时候,她看到工人没系安全带,还特别提醒他们不要太着急,要做好防护措施。过了一会儿,她就听到窗外传来巨响,跑过去一看,工人从6米高处坠下去了。
  昨日15时许,导报记者在漳州市医院骨科住院部见到了该安装工,男子姓严,漳州龙文区人。据他讲述,事发时,他并没有系安全带,当时他和伙计正合力搬动空调外机,移动外机时往后退了一步,没想到就这么摔了下去。漳州:没系安全带6米高处坠下 空调安装工人受伤_漳州新闻_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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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没系安全带6米高处坠下 空调安装工人受伤
发表时间:    
 来源:海峡导报
  调查:不少安装工人缺乏安全意识
伤者住院治疗
  6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惠玲 张伟华 文/图)昨日上午,漳州市区瑞京路发生了一幕惨剧&&一名空调安装工在没有做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独自爬到外墙安装空调,不慎从6米高处摔下,导致头部受伤及三根肋骨骨折。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漳州地区,像伤者这样的空调安装&游击队&为数不少,他们往往缺乏安全意识,且没有职业资格、劳动合同,出了意外也较难维权。
  事件:安装空调,不慎从6米高处摔下
  昨日上午10时许,导报记者来到事故现场,在瑞京路19号店面前,还留有一大摊血迹。该楼底部为一层高的商铺,由此往上第二层外墙上,还搭着装修工人下坠时扯掉的一段通气管。
  附近群众讲,当时这名工人和他的工友正用麻绳在移动空调,一个在屋内,一个则爬到了外墙,&当时他并未绑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房东黄女士讲述,前几天,她在北环城路的一家电器店买了一台空调。昨日上午8点多,电器店找了两名安装工来到她家安装空调。开工的时候,她看到工人没系安全带,还特别提醒他们不要太着急,要做好防护措施。过了一会儿,她就听到窗外传来巨响,跑过去一看,工人从6米高处坠下去了。
  昨日15时许,导报记者在漳州市医院骨科住院部见到了该安装工,男子姓严,漳州龙文区人。据他讲述,事发时,他并没有系安全带,当时他和伙计正合力搬动空调外机,移动外机时往后退了一步,没想到就这么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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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空调时因栏杆牢固问题导致人坠落身亡,这个责任该找谁,房东有责任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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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老板担责任,房东可给些补偿
由责任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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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有责任
由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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