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村民住宅用地四至图90年购得的农村住宅可以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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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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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某村的集资房开售啦 听说价格很优惠 “城里人”赵某想“沾点光” 他找到该村亲戚崔某 签订了购房协议 还多掏了5万元的“好处费”
没想到落了空 还跟亲戚闹上法庭 原因竟是……
赵某与某村村民崔某系亲戚关系,2013年,该村村委开始筹建集资房,赵某便与崔某达成协议:崔某自愿放弃购买该村集资房,并将名额转让给赵某,赵某以此名额出全资12万购买了一套该村集资房;赵某还给了崔某5万元,作为房屋名额的转让费。2015年,赵某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崔某及该村村委。
庭审中,双方达成协议,崔某归还赵某12万元购房款及5万元转让费,但崔某只给赵某4500元,还辩称已支付赵某购房款12万元,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赵某也予以否认。故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崔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赵某购房款12万元及转让费5000元,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判后,崔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时,长治市中院认为,崔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所承载的土地物质功能不同,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具有社会福利性,其表现为是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无偿取得的,具有人身依附性。受宅基地的影响,农村房屋亦具有人身依附性。本案该村某小区住房属于新农村建设项目,是建造在本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小区住房用地系农民集体所有。
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2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证。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办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通知》,指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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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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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场宅基地、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自然坍塌或自行拆除),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6.空闲或房屋坍塌;公告到期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  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须出具转工原始证明材料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相关栏目内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望采纳您好,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不得转让、出租.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怎么确权,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3,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填写《土地归户卡》,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抵押,并在土地登记簿备注栏和土地证书记事栏加以说明.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5;  3、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权属审核,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继承、分家析产,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  3、已撤组转户和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宅基地,用途应定为城镇住宅用地(地类为071),初审时应注明按宅基地进行管理;  5,怎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由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5.对不予登记发证情况,应在统计汇总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集中上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办公室备案,并在宅基地管理数据库中加以记录,对存在问题待依法处理后,再决定是否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2?  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并进行材料归档,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7.颁发证书。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遇到国有农场宅基地等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1、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申请登记时应给予相应的条件限制;  9.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符合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村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合计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  4,可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  2,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为共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按照相关各方协议约定进行分摊,没有协议的按户均摊。如分户申请新宅基地,须核减已登记面积。  ◆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  2、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宅基地面积超过法定或批准面积,符合政府分户建房条件的,按依法分户后的情况确权和登记发证;  12.法律法规;  4.农村专业户宅基地以外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组装《土地登记簿》,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合同书,方可申请登记;继承人若为非本村村民(含城镇居民)或虽是本村村民但在村内另有宅基地的,属于合法使用的.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什么情形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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