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房屋建筑面积测量42平米动迁按多大面积一次性给钱

这个需要看你定位了,先算人工费,铺砖一般需要两人,一人要大200到300一天,你这两室两厅家厨房的地砖,厨房还需要墙砖,地砖一天一间这么算,墙砖也要一天吧,这算是快速的都需要7-8天才能完成。一天600左右,7天4千多吧,材料得根据实际面积和算,按现在砖的类型一般是60*60的,一块大小为0.36平米,110除以0.36等于305.5单单地砖都要300多块,还有墙砖没有具体尺寸就不好算,300块砖就按一块60-100元吧,也要近2万,当然都是预估价格,这个就需要根据你的风格,和选择材料好坏,如果你需要拼花啥的就需要更贵了。这么算来就是砖方面的装修都要3万多,还有吊顶,要吊顶就要木作,都是要钱的。装修是大事情,需要考虑质量和效果的,所以实际花费必然会比预估高一些。110平米两室两厅铺地板砖加厨房装修大概需要多少钱?单间配套,可以参照旅馆的装修建筑面积42平米实际36平米的房子如何装修首先恭喜你咯。以下仅供参考。我查的资料。水电不换的情况下,你所说的这些项目大概就需要3万-4万左右深圳市欧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包括水电一起的话大概3W多憨处封肺莩镀凤僧脯吉点左右。厨房、卫生间不动, 涮墙、换门、换地板差不多3万。预算在3万左右,不超过5万。最重要是看材料哦如果用一般的材料3万左右吧,如果想用一点好的材料,要4万以内吧一般两室一厅的房子装修需要3-4万,厨房卫生间两项大概在一万左右,整体墙面需要4-6千,们需要2-4千,地板4-12000,其实主要还是更具选的主材的材质了,半包很少的.2万左右,看你用什么材料。还有水电要不要重新布局那要看你的水电这一块要不要重新换,因为房子毕竟是老房子,电路线管老化是必不可免的,如果说要重新换的话水电就需要好几千(要看你用什么材料,价格不定),如果说水电不换的情况下,你所说的这些项目大概就需要3万左you具体情况:厨房厕所不动。水电线路不改憨处封肺莩镀凤僧脯吉。1个客厅和2个卧室大概有三四十平米吧,把复合木地板全部拆了,换成瓷砖的。所有墙面刷乳胶漆,换个颜色。所有的门、门框、窗沿、窗框都是木色的,打算都刷成白色。两个衣柜、两个电脑桌书桌、两张床、一套餐桌、四个餐椅、一个通天杂物柜等家具也是木色的,也打算刷成白色。这些硬装大概需要多少钱,最好有个清单,能列出瓷砖、涂料等材料费和深圳的人工费用。多谢!在深圳民治买了套二手房,面积70平米左右,装修预算只有三万,翻新下房子大概要多少钱?展开全部下一篇:房子装修费用的多少取决于装修面积的大小,但装修面积与房子的实际面积并不一样,因此在装修之前有必要对房子的装修面积进行测量,做到心中有数,这是一套建筑面积为134㎡,实际面积为120㎡左右的3+1户型。这套房子的实际面积大概140平米,硬装上以优雅的现代美式作为基础,而在软装家具方面则是插入了儒雅的中式修饰,通过二者独特大胆的搭配,打造出了本案建筑面积为90㎡,户型为两室两厅,因为公摊面积比较多,所以室内的实际面积就比较小了,对小户型来说收纳是最重要的,所以设计师巧妙的布局,让门禁设备似乎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我们实际生活中的很多方面了,尤其是一些新近装修的现代化小区,门禁系统的完善性与否就决定了其中居民的安全保障程度,房子建筑面积100㎡,实际面积才85㎡,13年入手,14年交房。三房一厅,暂住五人,分别是公公婆婆、我儿子、我和我老公,三个卧室刚好住满。老公是一个装修队的头儿,随着装修市场的环境越来越好,收入也可观了很多。去年我们贷款买了一个二手房,实际面积才50㎡,一房一厅。别墅相比于普通商品房面积要大很多,在装修时也需比普通商品房注意更多,因为别墅要装修的面积大,犯错的机会也比普通房多,一不小心一个设计就会触犯厨房橱柜的款式造型繁多,在选择造型上要结合厨房的具体面积大小,根据实际面积测量,根据长度宽度选择适合的造型,那么厨房橱柜有哪些造型呢,下面就儿童房衣柜厚度其实还要结合儿童房的实际面积来挑选合适的衣柜,很多家长会选择色彩亮丽的儿童衣柜给儿童房装饰,但是很多家长忽视了一点,那就是因为合作伙伴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业主服务号设计师服务号热门标签沈阳市农村厂房动迁给予补偿是什么样的标准?_百度知道
沈阳市农村厂房动迁给予补偿是什么样的标准?
土地有使用权但不是终身的那种。房屋等建筑物无房照。地皮上的建筑物是分开计算的还是地皮和建筑物一起计算的呢?(最好详细到多少钱一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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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沈政办发[2010]9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0]9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城市拆迁改造的过程变成广大群众生活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的过程,实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拆迁实物安置  (一)就地就近安置。  凡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有关单位根据土地规划组织建设。安置房屋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最小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由被拆迁居民签订安置协议时选择。实际安置面积与被拆迁居民选择面积有差异的,按实际面积安置。  被拆迁居民由多层(含平房)安置到高层的,根据安置房屋不同类型,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20%给予改善面积;由高层安置到高层或由多层(含平房)安置到多层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计算。安置房屋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按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1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享受《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第31号)规定的面积补贴政策,面积补贴金额从被拆迁居民应结算房款中扣除。  (二)异地安置。  凡不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异地安置房屋,原则上按所在的补偿区域补偿面积。补偿区域每降一类,改善面积增加10%。安置房屋还原面积及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如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低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如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高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1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其他政策与就地就近安置相同。  异地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单位选择合适地块组织建设,也可通过团购存量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予以安置。  (三)非住宅拆迁安置。  拆迁非住宅房屋,规划条件允许的,就地就近安置,规划条件不允许的,可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根据市场评估结算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受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等条件限制不能实物安置的,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四)安置房屋建设。  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应优先规划、优先审批、优先建设。有关地区或单位要提前介入,与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安置房屋规划建设方案,确保被拆迁人按协议约定期限得到及时安置。安置房屋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户型规范和建设标准。  二、实行拆迁货币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实施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在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基础上上浮20%-30%。具体比例由有关地区或单位根据拆迁项目所处区位、被拆迁房屋不同户型等实际情况确定。  三、奖励及补助标准  (一)搬迁奖励。  拆迁住宅房屋,根据房屋所处不同区位,搬迁奖励每平方米300-500元,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首次拆迁期限(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个月,其他项目3个月),前15日或1个月内搬迁的,全额奖励,后15日或2个月内搬迁的,奖励金额70%,超过首次拆迁期限未搬迁的,不予奖励。因拆迁资金短缺等属于拆迁人责任,造成被拆迁居民首次拆迁期限内未能搬迁的除外。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18元/平方米,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每月最低6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被拆迁居民选择实物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按协议约定为准,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就地就近或异地建设安置房屋,要先行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每6个月支付1次。被拆迁居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4个月。  (三)搬家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搬家补助费每户一次性支付800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标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由市政府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四、规范拆迁补偿安置  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有关地区或单位要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涉及的法规政策、工作程序、补偿安置方案、评估价格、补偿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拆迁项目结束后,由审计部门对拆迁补偿及相关费用实施审计。 
  现在动迁哪有什么具体标准,如果你势力大得到的补偿就可能多,没钱没权你就好好和动迁办好态度协商..按他们说出来的规化出来的就是标准。(否则你有拿命来抗争讨说法是一种标准)最近沈阳对动迁方面有个新通知你可以参考一下---和谐社会吗?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沈政办发[2010]9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0]9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城市拆迁改造的过程变成广大群众生活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的过程,实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拆迁实物安置  (一)就地就近安置。  凡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有关单位根据土地规划组织建设。安置房屋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最小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由被拆迁居民签订安置协议时选择。实际安置面积与被拆迁居民选择面积有差异的,按实际面积安置。  被拆迁居民由多层(含平房)安置到高层的,根据安置房屋不同类型,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20%给予改善面积;由高层安置到高层或由多层(含平房)安置到多层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计算。安置房屋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按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1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享受《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第31号)规定的面积补贴政策,面积补贴金额从被拆迁居民应结算房款中扣除。  (二)异地安置。  凡不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异地安置房屋,原则上按所在的补偿区域补偿面积。补偿区域每降一类,改善面积增加10%。安置房屋还原面积及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如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低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如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高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1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其他政策与就地就近安置相同。  异地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单位选择合适地块组织建设,也可通过团购存量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予以安置。  (三)非住宅拆迁安置。  拆迁非住宅房屋,规划条件允许的,就地就近安置,规划条件不允许的,可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根据市场评估结算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受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等条件限制不能实物安置的,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四)安置房屋建设。  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应优先规划、优先审批、优先建设。有关地区或单位要提前介入,与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安置房屋规划建设方案,确保被拆迁人按协议约定期限得到及时安置。安置房屋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户型规范和建设标准。  二、实行拆迁货币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实施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在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基础上上浮20%-30%。具体比例由有关地区或单位根据拆迁项目所处区位、被拆迁房屋不同户型等实际情况确定。  三、奖励及补助标准  (一)搬迁奖励。  拆迁住宅房屋,根据房屋所处不同区位,搬迁奖励每平方米300-500元,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首次拆迁期限(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个月,其他项目3个月),前15日或1个月内搬迁的,全额奖励,后15日或2个月内搬迁的,奖励金额70%,超过首次拆迁期限未搬迁的,不予奖励。因拆迁资金短缺等属于拆迁人责任,造成被拆迁居民首次拆迁期限内未能搬迁的除外。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18元/平方米,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每月最低6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被拆迁居民选择实物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按协议约定为准,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就地就近或异地建设安置房屋,要先行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每6个月支付1次。被拆迁居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4个月。  (三)搬家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搬家补助费每户一次性支付800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标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由市政府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四、规范拆迁补偿安置  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有关地区或单位要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涉及的法规政策、工作程序、补偿安置方案、评估价格、补偿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拆迁项目结束后,由审计部门对拆迁补偿及相关费用实施审计。  五、推进现有项目收尾工作  在政策调整过渡期间内,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坚持依法依规,积极推进现有项目拆迁收尾工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权,协助推进此项工作。  六、维护拆迁信访稳定  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要求,全力维护拆迁信访稳定,务必坚持依法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尊重被拆迁居民选择意愿,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并重,确保安置及时、补偿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补偿款。实施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对未经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不得颁发拆迁许可证。要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拆迁数量,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居民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不得实施强制搬迁。要按照区域负责制的要求,加大拆迁信访案件处理力度,确保政策过渡期间信访稳定。  七、做好政策对接工作  本通知发布施行之日前,已实施的拆迁项目,执行原补偿安置政策;本通知发布施行之日后,新批准的拆迁项目,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补偿安置政策。本通知未涉及的补偿安置政策,仍按原补偿安置政策执行,确保新旧政策平稳对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拆迁补偿、搬迁奖励及拆迁补助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很感谢你告诉我这么多,但是好像根农村厂房动迁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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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沈阳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收藏
 第一条 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综合开发、旧城区改造、安居工程等建设项目由市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并指定被委托拆迁人。  第四条 自行拆迁或被委托拆迁的单位均须经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资审合格,领取《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书,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第五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与被委托拆迁人签订委托拆迁协议。被委托拆迁人负责动员被拆迁人搬迁,组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  被委托拆迁人按拆除住宅建筑面积和安置新增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非住宅按拆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标准,收取委托拆迁服务费。  第六条 拆迁人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建设项目计划指标;  (二)有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三)有拆迁范围定线图;  (四)有产权产籍变更手续和房屋拆除批复手续;  (五)安置用房按每户5万元标准,开据保障资金认定书,并将该款转入被委托拆迁人的专用帐户。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包括铁路产、军产等单位自管房屋)必须经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由具备拆除资格的专业单位拆除。  第八条 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应将拆迁审批资料及回迁安置审批资料建卷归档,长期保存。  被委托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有关资料必须建档,从回迁安置起保管五年不得销毁。  第九条 被拆迁人持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无房产产籍房屋的被拆迁人持户口簿与拆迁人在搬迁期限内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是回迁安置的凭证,发生争议的应先搬迁后签订协议。  第十条 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住户一次性搬家补助费300元;自行安排过渡用房的,按核定的常住户口人数每人每月50元,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人在拆迁地居住,户口不在的;  (二)户口在,人不在拆迁地居住的;  (三)由于入学、入托等原因,户口在拆迁地亲属处的,而父母户口不在拆迁地的。  第十二条 作价补偿的房屋,按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国家依法代管的房屋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房屋的重置价格以有关专业部门定期公布的价格为准。房屋成新评定按本市《房屋结构分类及各类房屋成新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非住宅使用人给予如下补偿:  (一)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补偿费用=设备重置价×设备折旧率×剩余使用年限;  (二)易地迁建所需原面积土地发生的使用费及调换原面积土地所发生的费用差;  (三)按规定价格计算的货物运输和设备拆装费用;  (四)因拆迁而停产停业的企业:工资补偿,以劳动部门核准的人数和上年度本企业月平均工资额按人发放至回迁当月;利润补偿,以税务部门核收的所得税计算企业前两年利润总额,补偿10-20%;  (五)恢复原生产规模配套设施(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所需费用;  (六)房屋经营企业,因经营房屋拆迁失去工资来源的,按本条第(四)项规定给予工资补偿。  第十四条 取得营业执照,利用住宅从事经营的,由拆迁人按从业人数每人一次性发给补助费600元。  第十五条 安置被拆迁住户的房屋分以下四类标准房屋套型:  一类是居住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两个居室与起居室面积兼顾),使用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二类是居住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两个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三类是居住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三个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  四类是居住面积不低于38平方米(三个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  第十六条 被拆迁人的住房按原居住面积安置。原居住面积低于16平方米按一类安置;原居住面积低于23平方米,按二类安置;原居住面积低于30平方米,按三类安置;原居住面积低于38平方米,按四类安置;原居住面积超出38平方米,可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居住面积的计算:  (一)公有房屋以房屋租赁证记载的居住面积为准,筒子房以使用面积减百分之二十为居住面积;  (二)私有楼房以实际测丈为准;  (三)私有平房24墙的以建筑面积减33%为居住面积,37墙的以建筑面积减42%为居住面积。  第十八条 增加面积款按增加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20元收取,由被拆迁人和其所在单位各承担50%。  单位承担或个人替单位垫付以及无单位而由个人承担的50%增加面积款部分,由拆迁人收取;  应由个人承担的50%增加面积款部分,由被委托拆迁人收取。  增加面积部分的全部产权归被拆迁人。回迁时按房改政策购买还原面积部分的,按当年房改政策计算购房款,再给予10%的优惠。  第十九条 被拆迁住户安置住房建筑面积以竣工图纸为准;  户基本建筑面积每套房承重横墙轴线与外纵墙外墙面相交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栋公用(共用)建筑面积,六层以下的包括内外走廊和楼梯间面积;七层以上包括内走廊、电梯井、楼梯间、设备间、设备层面积。  栋公用(共用)建筑面积  六层以下安置住房建筑面积=户基本建筑面积×(1+-----------)  户基本建筑面积之和  七层以上            栋公用(共用)建筑面积  安置住房=户基本建筑面积×(1+-----------)-3或8平方米  建筑面积            户基本建筑面积之和  第二十条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  (一)公有房屋建筑面积=该户房屋使用面积×〔该栋房屋建筑面积÷各户房屋使用面积之和〕。  (二)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增加的建筑面积=安置住房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建筑面积。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住户实行易地安置,按市规定的土地级别,由拆迁人给每户发放一次性易地安置补助费。相差一级的,按安置房屋的套型发给补助费:一类4000元;二类5000元;三类6000元;四类7000元。相差两级以上的,加发一倍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居住无房产产籍房屋持有拆迁地独立户口的居民,按一类套型安置,安置的建筑面积按增加面积款标准收费,产权归个人。  持有区政府或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滕让挤占房主自住房通知书》的私房落实政策户,拆迁人要安置私房落实政策户和现住户。私房落实政策户由拆迁人按原居住面积安置;现住户的住房按一类套型安置,并按增加面积款标准收费,产权归个人。  第二十三条 实行货币安置办法的,以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按原地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60%计算,以现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 改变住宅房屋使用用途从事经营的,按住宅房屋安置。  第二十五条 私有住宅出租,租赁协议确定拆迁安置人的,按协议安置。  第二十六条 安置被拆迁户的住宅必须每套独门独户;设电话线、三防门;设阳台;居室、厨房应直接采光;厨房设排烟道;卫生间设通风孔。不得建造居室全北朝向住宅;不得建造穿堂套间。  第二十七条 各种使用空间净面积:最小居室不少于6平方米;起居室不少于10平方米;厨房不少于4平方米;卫生间不少于3平方米;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第二十八条 具备安装煤气设施的地区,被拆迁户应缴纳煤气集资费,煤气集资费由被委托拆迁人代收,专户存储,用于煤气配套工程。煤气集资费由承租代表人所在单位承担,没有单位的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应承担被拆迁人的电话、有线电视一次性恢复费用。  第三十条 安置被拆迁人住房的楼层、朝向应与拆迁人自留房屋的楼层、朝向合理搭配。  第三十一条 新建房屋安置住宅施工前拆迁人应对安置用房图纸进行测算,并将房屋设计图纸报送市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管理审批。回迁时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按《安置房源图纸审批表》核对房源。由于套型不对应,拆迁人需要在施工期间改变设计图纸的,必须经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委托拆迁人持质检、住宅小区初步验收合格手续到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办理回迁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 被拆迁住户住房的分配实行公开自选房号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至本实施细则施行之日期间,未对房屋拆迁有关事宜做出处理的,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发布的《沈阳市建设动迁安置实施细则》(沈政发〔1988〕24号)即行废止。
我现在想知道,如果被拆迁者的要价过高,政府无力补偿时怎么办,如何解决。
不是棚户区呀
棚户区 跟正常的一样啊
如果我周围房价我们的拆迁补偿才一平2700,我不同意是否可以拒绝拆迁
你好,我想问下,第二十二条讲的,无房产证有本地户口的拆迁,上面说的按增加面积款标准收费是多少?我附近楼房卖价大概是6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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