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这里是不是巴黎塞纳河河?话说这条河有多大,在第几章有经过? 一定采纳,不然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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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感觉--塞纳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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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评校花校草,体验校园广场塞纳河·莱蒙湖见闻录(连载)      巴黎穿衣谈        巴黎的时装是很有名的,著名的服装设计师和裁缝是社交界的红人。但是,出现在时装杂志或时装表演台上的那些款式却是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难得一见的,更不用说穿了。我作为巴黎的匆匆过客,当然更是无缘得见,我感兴趣的是大街上、地铁中人们的穿着。他们大多是普通人,穿的当然是巴黎人日常的服装了。    时装者,应时之服装或流行之服装也。我观察了很久,得出的结论是:巴黎人没有时装。何以为证?证据就是巴黎人穿什么的都有,没有一种款式享有压倒的优势。在那里,西装与夹克比肩,短裙与长裤并存,布衣与貂裘争辉,长筒皮靴能裹修长的圆腿,短帮球鞋也包得秀美的纤足,西装领带固然不拒炎黄子孙,对襟夹袄也堪配碧眼金发,鹅黄淡绿令人心旷神怡,姹紫嫣红也使人生气勃然……总之,形形色色,多姿多彩,各种款式,纷然杂陈,而行人似乎并不往别人的衣着上多看一眼。我的感觉是:一个人不会因穿着过时而遭人白眼,也难以借装束时髦来邀人青睐。巴黎人穿衣服全凭个人的爱好。    然而,巴黎的时装毕竟是很有名的,名设计师设计出来的款式,名裁缝缝制出来的衣服也毕竟是有人穿的,但那的确是普通人难以问津的。看看街上的服装店,便可了然。那些颇负盛名的服装店通常都很小,而且经常是门可罗雀,而那种“大地”一类的商店通常都极大,却总是门庭若市。并非前者服装质量不佳,款式不新,实在是价钱贵得惊人,让人望而却步,而后者仅价廉一项,即可广招顾客。看来,有些衣服并非人们不喜欢,而实在是穿不起。    然而,毕竟有穿得起的人,那么他们就都对时装趋之若鹜吗?却又不然。穿着笔挺而又讲究者,多半是公司或银行的高级雇员,这大概是职业的需要,而一般知识界中人,大多不在穿着上下功夫。你会见这个圈子里的朋友时,若是系上一条领带,倒显得太正式了,说不定他们还会笑你。一位友人告诉我,他认识一位法新社的名记者,经常穿的是50年代的旧衣服,而一位路透社的名记者,衣服上居然有补丁(真正的补丁,不是那种在新衣服上有意打上的补丁)。我见过一些名作家,名教授,可以证实这位朋友的话不错。他们的穿着都极普通,极随便,若是系上一条领带,便算是修饰打扮了。他们所注意的,只是整洁而已。当然,在法国,教授等文化人并不属富有阶层,但他们也不是穿不起衣服的人。所以如此,只能说他们的心思不在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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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的狗      近年来,在我们的报纸上,狗的消息渐渐多了,其中不乏匪夷所思者,于是想到了巴黎的狗。    巴黎的街上,随意扔废纸的人很少,随地吐痰的人更少,但随地便溺的狗常见,故巴黎的街上狗屎很多。有巴黎人问我初到巴黎的印象,我真想对他说:“巴黎街上的狗屎很多。”我没有说,怕伤害了这位法国朋友,也怕伤害了巴黎这座毕竟是美丽的城市。    然而巴黎街上的狗屎确实很多。狗屎多意味着狗多。有多少?我没有去打听,但肯定是有数字的,因为狗也是有户籍的。从狗所享有的服务设施看,其数目恐怕相当可观。商店里有狗食专柜,有狗具专柜,如颈圈、狗衣、锁链之类,有一种锁链主人拿在手中,可随意收放,堪称人狗两便。有专门生产狗食的工厂,有专门研究狗食配方的科研机构,有受雇带狗散步的青年失业者,有专门为狗看病的医生,甚至有专长为狗驱邪的巫师,等等。若狗的数量不大,是不会提供这么多的就业机会的。    波德莱尔有一首著名的散文诗,题目叫做《好狗》, 说的是巴黎的穷狗。他歌颂“好狗,穷狗,浑身泥巴的狗,人们像瘟疫一样避之惟恐不及的狗”,但穷人例外,他们和这样的狗是伙伴;诗人也例外,他向它们投去友爱的目光。然而我在巴黎街上看见的狗个个毛色鲜亮,肌体丰满,波德莱尔钟爱的那种穷狗几乎绝迹。有巴黎人问我初到巴黎的印象,我除了想对他说“巴黎街上的狗屎很多”之外,还想对他说:“巴黎街上的狗很肥。”我也没有说,怕唐突了这位法国朋友,也怕唐突了巴黎这座毕竟是伟大的城市。    然而巴黎街上的狗确实很肥。这大概是得力于营养丰富的饮食,它们不再满足于残羹剩饭了,有专攻狗食的科学家为它们配餐;这大概也是由于缺乏运动,它们不必为寻找一根没有肉的骨头棒子东奔西走了,过的是饭来张口的日子;这大概也是因为医疗条件大为改善,除了专门的医生护士外,还有巫师施行近乎精神分析的法术。故巴黎街上的狗大都有一种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样子。    巴黎的狗很多,很肥,因为巴黎人爱狗。其实,狗是人类的朋友,几乎人人都多少有点儿喜欢狗,但好像谁都不似巴黎人那样爱得近乎溺。他们有的和狗形影不离,出门带着狗,若是开车,自然也有狗的座位。我常去的一家小书店里有一只硕大无朋的狗,我每次进去都看见它趴在收款台旁边打瞌睡;我去一家出版社访问一位著名的文学批评家,从办公室里出来的先是一条毛茸茸的巨犬,我们谈话时,它就蜷缩在主人的脚边,主人还不时地向它投去爱抚的一瞥;有一次我去邮局寄信,发现排在前面的一位妇女臂弯上的草篮直动,我定睛细看,原来有两只小狗卧在里面。他们有的和狗说话,奇的不是说话本身,而是其口吻。有一次我去拜访一位著名的女批评家,谈话间,她突然朝门外高声说道:“拉比,你小点儿声行不行?你没有看见我有客人吗?你要实在闷得慌,就到客厅里来吧。”随后,她对我不无歉意地说:“那是我的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一位老妇人牵着一条小狗,那狗死活不肯举    步,于是老妇人说道:“我的小心肝儿,你怎么了?别跟我赌气好不好?快走吧,我求求你,再磨蹭我们就要迟到了。”我正打旁边经过,老妇人见我笑了,就对我说:“它真坏,是不,先生?”如果两位有狗的人见了面,就更有说不完的话,哪怕他们并不认识。有一次我从商店出来,猛听见一老妇人向另一个人问好,我却分明看见她盯着那人的怀里。我感到奇怪,不由得停下脚步,原来那人怀里抱着一条小狗。老妇人很关切地问道:“它几岁了?”那人的妻子在一旁,答道:“两岁了。”老妇人接着说:“我也有一条,四岁了。这狗真好看。啊,小东西,你真好看!”说着,伸手抚摩了那狗一番,狗的主人很是高兴。假如你在街上遇见一位带狗的人,若是小狗,你说一句:“狗狗真可爱!”若是巨犬,你说一句:“这狗真漂亮!”狗的主人会顿时心花怒放,眼睛里闪出一种不知是感激还是骄傲的光来。    巴黎人对狗的感情可谓深矣,虽然似乎不大肯花工夫调教。我常常有一种古怪荒唐的想法:“法国的狗是否懂得法语?”我真的半开玩笑地问过一位很熟的朋友,不料他竟一本正经地答道:“简单的也许懂一些。”我有些残忍了:“那么它能说吗?”他笑了,没有回答。不过,我听见过巴黎的狗叫,也是“汪汪”地。
  地铁众生相      那一年年底,巴黎奇寒,地铁站破例通宵开放,让流浪汉们有个暖和些的地方过夜,其中狗的数量极少;救世军的帐篷也收容了不少人,狗的数目似乎更是微乎其微。    在巴黎,我喜欢坐地铁,一是图方便,巴黎号称百米之内必有一地铁站;二是有众生相可看,老百姓多乘地铁自不待言,也有大学教授和高级官员坐地铁去上课或上班的。    在地铁里,阿拉伯妇女带着孩子乞讨的,有;吉卜赛女孩看手相的,有;摆上摊子卖画的,有;演奏唱歌要钱的,有;行窃的,有;卖假货的,有;逃票的,有;带着劣质酒喝得醉醺醺的流浪汉(或女人),有;穿着奇装异服留着葵鸟一样高耸的、五颜六色的发式的年轻人,有;在车上看报看书打开计算机工作的,有;但是,抢上抢下抢座位的,没有;吵架的,没有;大声喧哗的,没有;总之,有的和没有的,在井然有序的人流中、在高跟鞋与地面的碰撞声中形成了一种色彩斑斓的和谐。    在奥斯特里茨站,我看见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忧郁地弹着一把简陋的竖琴,身后放着一只木碗,木碗旁边放着一块纸板,上面写着:“一个五十六岁的女人想活得清白。”话不多且平常,但颇有震撼力。简单的旋律说明女人弹得并不高明,但是清晰而略显尖利的音调表现出这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人,她要用她粗糙的艺术换取有尊严的生活。我很感动,为此还写了一首十四行诗:  你的竖琴啊古朴得简陋  你的腰身啊纤细得瘦弱  你并不望着过往的乘客  只把纸板木碗放在身后  手底下进出晶莹的泪珠  一滴滴滚入驶过的车轮  但你有一颗碾不碎的心  苦日子也不能让它屈服  “ 56岁的女人想活得清白 ”  这宣言引来由衷的钦佩  使许多人感到不安羞愧  这顽强的骄傲并不轻率  你知道,要实现你的心愿  还要保持二十年的尊严    在巴黎市中心的一个地铁站中,我看到一个年轻人,举着一个没有底的画框,让他那张干枯的脸处在画框中央,他把这叫做“自画像”。他不会唱歌,不会弹吉他,不会吹萨克斯,不会跳舞,不会玩杂耍,不会施催眠术,但是他不肯白白伸手要钱,于是他发挥想象力,期待着有人观赏,有人被打动,朝他那木碗中投下一两枚硬币。我就是一个被他打动的人。你也许觉得他很可笑,但是他那份总得做点儿什么才能对得起那一两枚硬币的心思,却不能不感动你,使你不由自主地把手伸向你的口袋。我也见过小提琴拉得非常好的人,也见过加勒比海地区的四个乐手,一首拉丁美洲的热烈奔放的乐曲引得人们驻足聆听。有一个小孩,小提琴拉得非常好,一个大人站在他旁边,替他收钱,这人也许是他的父亲,可是让这样小的孩子到地铁中拉琴挣钱,为父的是否太狠心了?是让孩子见见世面,还是拿孩子来赚钱?不得而知。    要钱的方式多种多样,以地铁里为最。在大街上,你与乞讨者只是打个照面,倏忽而过,他张口了,你给与不给,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可在地铁的车厢里就不同了。你要同他呆上四、五分钟,给与不给,在精神上是一大考验。一次正要开车时,突然闯进一个年轻人,年纪约三十许,穿戴还算整齐,开口便讲:“太太们,先生们,大家不要怕,我不是坏人,我是一个年轻的失业者,没有积蓄,没有收入,已经两天没吃饱饭了,请大家……”一车乘客看报的看报,看书的看书,没有表情的照样没有表情,看样子这已不是第一次发生的事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想要钱而不做任何事情的,也许他以为说了几句话就算是做了一次演说吗?可是众乘客并不这样认为,所以没有一个人给钱。    巴黎的乞丐是有名的,可是流浪者的名声更在乞丐之上。流浪者有男有女,男子居多,大都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很少与人搭讪。他们或蜷缩在地铁的过道上,或横卧在月台的椅子上,身边总有一个或有酒或无酒的大瓶子,瓶子光光的,并无标签,盛的是劣质酒无疑。有的只是静静地坐着,两眼浑浊呆滞;三五成群者往往互相打闹,精力十足。据说他们之中并不尽是游手好闲之徒,有不少是对这个社会失去信心者,愤世嫉俗,拒绝成为有用的人。法国当代著名作家让·热奈就曾经是一个流浪汉。    巴黎抢银行盗金铺的江洋大盗多出现在报纸上,平时老百姓见到的多为小偷,近年来似乎为害愈烈。此前有一次,我的夫人的钱包曾在巴黎的克里尼昂古尔跳蚤市场为小偷所光顾,损失惨重,但那时在地铁中未曾见过他们的身影。1998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我们从瑞士到了巴黎,一个朋友接站,上了地铁,刚一开车,一个阿拉伯青年踩了我一脚,我低头一看,鞋带开了,正要俯下身去系上,我的朋友马上伸手止住了我,正色对那青年说:“你要干什么!”那青年装做若无其事,答道:“不干什么,我告诉他鞋带开了。”车停了,他随即下去了。我那朋友说:“这是一个小偷,他乘你弯腰不注意的时候下手。近来地铁上小偷很多,出门时要小心。”据说也有打劫的,我有时候访友回来晚了,地铁上几乎没人,我害怕遭遇歹人,心里总是突突的,还好,我没有碰上。巴黎的地铁里开有商店、邮局、售货亭等,也有个人卖廉价水果和各种小玩意儿的,其中有不少是假货。有一次,正是下班的时间,乘客很多,我夹在汹涌的人流中,突然听见有人喊“手包手包”,定睛一看,是个阿拉伯人,他一边喊,一边展示手包里的东西,还真不少,有笔记本、钢笔、钱包、钥匙包、钥匙链等,手包是漆皮的,才五十法郎。买一个吧。回来一看,并没有牌子,心中顿生疑窦,该不是假货吧。反正钱也不多,就没有在意。回国以后很久,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在手包里面很不容易翻到的地方,看见一小块布,上面写着:“madein China”,不禁失笑,原来如此,至今我还保留着这个手包,包里的东西则不知其所终了。卖小玩意儿的,大多是黑人、阿拉伯人,他们手中必有不少假货或者伪劣产品,不过,未听说有危及人们身体健康的。    巴黎的地铁是法国社会的一大缩影,先进的,落后的,健康的,病态的,善的,恶的,形形色色,纷然杂陈,这才是社会。我先前有一个幻想,若是社会只有先进的、健康的、善的东西,那该有多好。然而,幻想毕竟是幻想,出于一种强力的作用,社会可能会纯洁于一时,跟着来的可能是更大的混乱。只有好的和坏的两方面同时存在,彼此斗争,社会才能前进,才有活力。
  莼鲈之思      秋风乍起,莼菜嫩而鲈鱼肥,久居京城的张翰油然而生故国之思,想起了家乡吴中的“菰菜、莼羹、鲈鱼脍”,归隐之志遂定矣。《晋书》上说这是张翰避祸保身的一种托辞,细想,怕也未必尽然。宋人戴复古有句“功名未必胜鲈鱼”,也许真的探到了张翰的灵魂深处。    “莼羹鲈脍”,先前我看到这个词,想起了张翰的故事,总以为那是一种燕窝鱼翅之类的珍馐。我来到巴黎之后,饮食颇感不适,任法国大菜的名声如何显赫,我却总是浅尝辄止,品味不到它的妙处。甚至宁愿拿一打法国人津津乐道的生牡蛎去换一块四川榨菜。这时。我恍然大悟,“莼羹鲈脍”也许是很好吃的东西,但说到底不过是家乡风味而已,换个不甚雅的名称,也许可以说它等于东北人的“酸菜粉丝白肉”,天津人的“贴饽饽熬小鱼”。    我很羡慕法国人,他们既以自己的烹调为荣,又酷爱中国的饮食;我也很羡慕为数不多的那些中国人,他们居然也能大嚼其奶酪和带血的牛肉。他们都有两种口福。我虽然也在欧洲长住过两年,却是积习难改,始终对彼邦的美味没有热情。这曾经使一位很熟悉的、很想请我吃饭的瑞士朋友大伤脑筋:“到什么地方去呢?没有一个饭馆你会说好的。”我只好笑笑,无话可说。    或曰中国人吃饭的方式不好。何以不好?曰“不卫生”。于是有人提倡“分餐制”。我看未必。都是家人,或熟悉的朋友,有何不卫生?这就如同有人说握手不卫生,要改为作揖一样。也许作揖终于死灰复燃,“分餐制”果然势在必行,那也是莫可如何的事情,呜呼!    “莼羹鲈脍”,我终于在巴黎懂得了它的更深的含义。
  话说西欧人的礼貌      在西欧,人们通常都是很有礼貌的。统计日常用语,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恐怕是“谢谢”二字。去商店买东西,付款之后,售货员总要说一声“谢谢”。你看过一大堆东西,最后并没有买,售货员依然要说一声“谢谢”。你乘火车,检票员查过你的票后,也会说声“谢谢”。我在瑞士坐过上百次火车,检票员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这“谢谢”二字从未漏过。我常向房东借阅书报,每次奉还时,夫妻两个都要说“谢谢”,就是我每月付房租时,他们也要致谢。在咖啡馆里,一位顾客饮毕离座,通常都向左右附近的人说声“再见”,哪怕他并未同其中任何人说过话,而座中人仍有说“谢谢”的,真不知这“谢”从何来。也许这“谢”字已失去任何具体的意义,只是一种礼貌的表示,到时便脱口而出。不过,脱口而出一“谢”字,总比毫无表示要好。    当然,西欧人中也有不讲礼貌的。《日内瓦论坛报》刊登过一封读者来信,一位80岁的老太太投书诉说她的遭遇。大意是:她从火车站乘公共汽车去某地,途中一老头上车,令她或她的邻座(一位82岁的老太太)让座,她们不肯,于是老头口出秽言,并用手杖威胁。老太太写道:“我们没有让。车上满员了,座中也有不少年轻人。没有人动一动。”最后她慨叹道:“我们很快就会不敢乘公共汽车了。对他人的尊重,甚至对白发人的尊重都荡然无存了。”我在日内瓦时,不曾遇到类似的现象,然而我也未见过一次年轻人给老年人让座,他们通常都是视若无睹。    书老人的遭遇,使我想起了在巴黎的所见。那是在保尔一罗雅尔地铁站。巴黎地铁的入口处很窄,把门的“铁将军”通常是一根铁棒,投进地铁票,才可将它推开。我看见一位老太太提着两个大包,顾了手就顾不了包,说什么也过不去,旁边过往的人似乎没有看见,只管自己进进出出。我见状忙走过去,接过手提包,让她腾出手来。她两手空空,自然很容易进站了。老太太道谢不止,并且说:“我真感到脸红,有那么多法国人,竟让一位外国人帮忙!”当然,我也见过互相帮助的,有意思的是,大多是老帮老。    不过,近年来,事情似乎在起变化。在瑞士,近来常有民间团体组织青年人去车站等处服务,帮助伤残人或老年人上下火车;法国电视台也曾播出专题节目,表彰一些常年帮助老人的人。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年人的早独立,老人的生活越来越不便,而他们却往往受到忽视或轻视。他们虽然有狗作伴,但狗不能帮助他们上下车,也不能帮助他们填写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表格,更不能教他们使用应用越来越广的计算机。虽然不少西欧国家开办了老龄大学,但似乎还解决不了那位老太太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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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哪,读过几本译作.在这里见着了.  开始从猛兽的习性那本集子开始接触的.    很喜欢这把译笔......拜过,谢谢
  异国风情好文字。红之。
  奶酪的故事      有一次,我在瑞士著名批评家J·S教授家里吃饭,他请了法国著名作家、日内瓦大学教授M·B先生作陪。记得吃的是炖羊肉、蔬菜和水果,喝的是红葡萄酒,最后上的是奶酪,奶酪有四五种之多。    S教授说:“中国人恐怕不太习惯奶酪吧。”我说:“那也不尽然。西部和北部的少数民族也吃奶酪,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一种东西。至于我自己,只能吃一种最没有味的,好像叫做卡芒贝尔干酪吧。”    B教授说话了:“中国有一种东西叫豆腐,翻作法文就叫豆酪。您知道奶酪和豆腐之间有相同的地方吗?”他的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大胡子微微颤动,笑吟吟地问道。我答道:“豆制品中有一种叫臭豆腐,有些人很喜欢吃,中国人有一种说法,叫做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据我所知,奶酪中也有味道很冲的。”    他笑了,说:“您只差一步。我告诉您吧,它们之间共同的地方就是都不能作为礼品送人。您要注意,千万不能送人奶酪。”我一想,他说的也有道理,中国人送人有送烟酒的,有送点心的,有送火腿的,有送巧克力的,还真没见有人送一罐臭豆腐的。不过,我知道有中国人喜欢奶酪的,托从法国回国的人带奶酪,假如有人喜欢北京的臭豆腐,托去北京的人给他带王致和臭豆腐,那算不算送礼呢?    有资料显示,奶酪在法国有340种,是法国人的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东西。不过,中国人初尝此物,多掩鼻而弃之。然而,经过一番“稍近,益狎,荡倚冲冒”的功夫,中国人竟也能接受,起码能接受其最无味者,如卡芒贝尔出产的干酪;亦有酷嗜者,想必包括如臭豆腐一样的山羊奶酪,正如中国人也有喜欢带血的牛排一样。    臭豆腐在中国,只是有些人喜食而已,若碰到女性,还不好意思承认呢;奶酪在法国则不然,一百年前还被看作是一种粗俗的乡下食品,如今却男女老幼贤不肖,人人得而食之,并且食而喜之。戴高乐将军叹道,一个有365种奶酪的国家,我如何能治理得好呢。此言得之。
  zai ding zhi再顶之
  栗子而曰“烤&      巴黎的街头,常见有卖烤栗子的,十法郎可买得一包,约十数枚,不算太贵。栗子而曰“烤”,这在中国人听来是很新鲜的。中国人当然也会像清人吴乔那样,“与东海诸英俊围炉取暖,爆栗,烹苦茶,笑言飙举……”然而上得市的却是糖炒栗子,油亮油亮的,其香扑鼻;剥去皮,里面的肉嫩而软,吃在嘴里又香又甜。法国人卖的是烤栗子。烤的方法极简单,只须在火上架一铁板,中有一圆孔(大概是为了观察火候或添加燃料的),生栗子皮上打一十字花刀,置于铁板上,不时地翻动。这样烤出来的栗子自然没有光泽,且多数有些发黑,显然是烤糊了。吃起来嘛,栗子终归是甜的,只是有些发干。但法国人仿佛不大在乎,买的人不少;甚至有衣冠楚楚的雅人,也不时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剥了皮,放进嘴里,吃得津津有味。    法国人是个讲究美食的民族,他们肯定会欣赏中国人的糖炒栗子的,正如他们欣赏中国人的烹调一样。然而他们吃的始终是烤(或煮)栗子。法国也是一个盛产栗子的国家,栗子曾经是一种基本的果腹之物,斯丹达尔在《红与黑》中就写道,贫苦农民“在冬季的黄昏,从田野回到茅屋,在家里找不到一片面包,连栗子和土豆也没有”。“火中取栗”是他们的成语之一,可见他们对栗子是有相当的了解的。在生栗子上打一十字花刀以防爆,也见出他们的聪明。不过,他们的栗子的吃法竟始终这样简单。    他们也许是不会。其实栗子糖炒何难之有?无非是铁砂拌上糖,与生栗子同置大生铁锅,加热拌炒,随时翻动,使之受热均匀。掌握好火候,其功毕矣!我记得小时在东北吃过这样炒的榛子,其味也极美,而看起来尤其漂亮,许多金黄发亮的榛子粘在一起,一团一团的,小山也似的,让人一见就想吃。遗憾的是,此物已久违多年了。这样的榛子法国自然也是没有的,虽然他们有榛子。糖炒的做法一学就会,然而法国人竟没有学。    他们也许是不屑。恐怕未必,法国人是很在吃上面下功夫的。试看他们的奶酪,花色品种居然有300之多,面条也有数十种。他们的炊具餐具更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给,仿佛外科医生的手术器械,名目繁多,各司其职,而这职又分得极细,有棉手套以防烫手,有团扇一样的细眼纱罩以防油溅伤人,甚至有吃螃蟹的夹子,掏边角蟹肉的锥子,等等。其用心可谓良苦!然而他们始终没有在栗子上翻出花样来。    他们也许是未曾想到。栗子之为物,小物也。烤也罢,煮也罢,炒也罢,反正是栗子,于是他们就满足于烤。然而他们也许不知道,在中国除有糖炒栗子外,还有北京的栗子面窝头、天津的栗羊羹,甚至可以入菜,如栗子鸡之类。里昂地区虽有栗子鹅、栗子火鸡,味道究竟不同。他们似乎的确未曾想到,正如他们不曾想到猪蹄可以做成美味一样。他们先前也许吃猪蹄,可那是穷人的食物,有钱人不屑一顾,当然也想不到如何做好,直到现在,居民们还是不大问津。记得十几年前,我在日内瓦一家商场里买了两只猪蹄,一老妇人见了颇感惊奇,问我此物可食否,我答曰此物非但可食,且是美味。老妇人半信半疑,问我如何食法,我详细解说了一番,不过我相信,这老妇人未必有勇气一试。糖炒栗子似同此理,他们没有想到栗子可以炒,而且可以糖炒。    说起“炒”,我突然想到,这“炒”字非同小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法国人可以炖,可以焖,可以煮,可以煎,可以炸,惟独不能炒。原因很简单,他们没有炒锅,他们有的是平底锅。在出售中国货的商店里,炒锅的品名被写作wok,显系外来语,任何一种法文辞典均不载,普通英文辞典也查不到,原来是出自中国的广东音,可知炒锅为中国人所独有。有炒锅还是没有炒锅,大不一样。看中国厨师炒菜,可说是一大眼福。你看他急火热油,唰地一声将菜倒进锅里,随着吱吱的响声,炒勺不断翻动,然后一只手端起锅来颠几下,菜翻起老高,装盘即成,真可叹日“进乎技矣”。试问平底锅如何能炒?然而糖炒栗子正是用的这种尖底大铁锅。法国人纵有百种炊具,独独没有中国人的炒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国人没有炒锅,如何炒得栗子?他们于是只好吃干而且糊的烤栗子了。    要想吃到软润香甜的栗子,必先想到如何使栗子不干不糊,然后才能想到糖,才能想到使之受热均匀的铁砂,才能想到便于翻倒的尖底锅……法国人没有糖炒栗子可食,多半是因为他们的想象力还有漏洞。至于这样的漏洞要不要补,那可就不好说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法国人的烤栗子是可以永远吃下去的,如同中国人不必急忙去吃什么人的家乡鸡一样。
  你吃你的鱼,我吃我的鸭      差不多20年前,有中国人力倡分餐制,号召国人在就餐时一人一个托盘,一副筷子,埋头自食。这样做固然合乎卫生,只是不大合乎中国人的习惯,所以卫生敌不过习惯,分餐制终于未能风行。    有人说饮食是一种文化,信矣。人类从生食到熟食,从茹毛饮血到脍不厌精,当然是一种文明的进步,文化的发展。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第一流的烹调艺术,也形成了第一流的饮食口味。说到第一流的口味,似乎有些荒唐。难道口味也有第一流第二流之分吗?当然有。世间有品酒家、品茶家、美食家在,就是明证。饭桌上一位朋友说,他见过一位女士,吃月饼时能靠舌头把月饼馅的成分区分出来,一一道出它们的名称,质之糕点师,果然毫厘不爽,众人遂叹服。    另一位朋友也说,法国的品酒师亦有这样的功夫,能说出某酒于某时产于某地某山坡的某块葡萄园,他靠的是舌头和鼻子,也许还有眼睛。还有一位朋友说,据笔记,王安石品茶时能品出水来自江之上游、中游或下游,一次,苏东坡取长江下游之水,谎称水取自江之中游,王安石饮过,说,此水乃长江下游之水。证之两位朋友的话,始信古人不我欺也。  我觉得中国人的口味确乎细一些。有一次我在厨房做饭,因手艺太差,烧出的红烧肉自己也觉得不是味儿,可是法国房东尝了尝,竟连声叫好,我看他的样子实在不像是出于礼貌的恭维,始信口之于味,确有粗细之别。    不独口味,中国人吃饭的方式也别具情趣,真正有一种全家福的气氛。中国人吃饭,或便餐,或宴请,亲友聚会,必有几道菜,且同时上桌,相安共存,数人同时下箸,既有数种菜可食,亦可按口味自取,觥筹交错,其乐融融。法国人则不然,每人一个大盘子,“自扫门前雪”,或只有一样菜可食,或只有一轮菜可攻,“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惟有酒的学问精细,吃饭的气氛却无可恭维。    一次,一位法国朋友请我去一家颇有名气的饭馆吃饭,这家饭馆坐落在圣一日耳曼大街,名字叫利普,20年代是一个很时髦的餐馆,如今墙上还挂着一面大镜子,镶有陶瓷画,图案是花、竹之类,顶棚有巨大的装饰画。服务员多是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显得很有教养。来此地吃饭的,多是作家、艺术家和政界人士。餐桌仅二尺见方,且摆得很密,要坐下须先将椅子拉出,这也许是对于男士的考验吧,考验他对于女士的殷勤。坐定,他将菜谱递给我,问我想吃什么。    我一时拿不定主意,心想客随主便吧,他也不客气,便建议道:“这里鸭子不错,你可来份鸭子,我吃鱼。”好吧,就来鸭子吧,是焖鸭,他要了一条鱼,我问是什么鱼,他说是比目鱼。他又要了半升白葡萄酒,这是为我们两个要的。最先上的是三文鱼子,我一份,他一份,我吃了一口,太腥,给了他。既然他已经分出了你我,于是我就吃我的鸭子,他就吃他的鱼,酒倒是二人共饮的。我说鸭子的味道不错,他说鱼的味道很美。“不错”也好,“很美”也罢,仍然是我吃我的鸭子,他吃他的鱼。若是中国人,既然不错,又兼很美,何不你分我一半鸭子,我分你一半鱼,来个两全其美呢!然而法国人不。他说他很久未吃鱼了,合着这一次他是专攻鱼的。付账的时候,他并没有分你我,掏出支票本,一起付了。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给了服务员十法郎小费。服务员拿起钱来,谢过,装在腹前的口袋里。他后来对我说,服务员并不私收小费,而是在饭馆打烊的时候集体分掉当日收到的小费,小费在他们的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也许出于卫生的原因,或者如某些人所说的与国际接轨,分餐制终于流行,然而,中国人吃饭的乐趣却也减少了许多。果如此,却也是莫可如何的事。悲夫!  
  餐桌上的水      在法国人家里吃饭,水似乎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东西,尽管有葡萄酒,有饮料,还是得摆上一瓶水。水并非一定是买的,自来水就行。1987年秋,我住在一个法国人家里。在巴黎东部上塞纳省的一个叫封特奈玫瑰的地方。那里原是一片低矮的旧房,现在已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中间夹着一些低层建筑。我住的是一栋两层的楼房,每套都有一个停车间,周围树很多,草地亦不少,环境十分幽雅。房东叫奥迪尔·戈吉耶,是一家幼儿园的负责人。她离了婚,带着一个女儿,住在一栋双层公寓里,那是政府分配的房子,据说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待遇。一进门,是一间大客厅,摆着沙发、电视、音响之类,墙上挂着画和装饰品,靠里尽头处,摆一张大玻璃桌,周围几把椅子,用屏风隔开,是为餐厅,厨房和厕所亦在一层。外面通向一个极大的阳台。餐厅的旁边有一木楼梯,通向二楼,有三四个房间,外加浴室和厕所。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与她的情人住在巴黎,小女儿有严重的烧伤,既聋且哑,还在上学。戈吉耶太太是一个工会的负责人,常常开会,回家很晚,小女儿不知为什么,回家也很晚。所以,常常是我吃了饭,她们才回来做,因此我们虽在一个厨房里做饭,却能互不干扰,再加上我请她们,她们请我,两个月也就顺顺当当地过去了。    每次吃饭,她们的餐桌上总少不了一瓶凉水,不仅女儿喝,母亲也喝,除此之外,母亲喝葡萄酒,女儿喝饮料。先前我只在大学生食堂见过,有人在吃饭时摆上一杯水,就是水龙头一开,随便喝。我从来也不在吃饭时喝水,我想大部分中国人也如此。至此我方明白,法国人吃饭时是要喝水的,而且就是水管子里的水,我们说的生水。现代的中国人,至少是城里人,从小被教导说不要喝生水,已经养成习惯,到了法国也改不掉。其实,他们也就是早晨把水龙头一开,灌上一瓶,往冰箱里一放,晚上吃饭时往桌上一摆。现在,就是在中国,和法国人一起吃饭,他们也往往要上一瓶矿泉水。法国人吃饭的规矩很多,例如吃肉要喝红葡萄酒,吃鱼要喝白葡萄酒,吃奶酪要喝红葡萄酒,等等,但是戈吉耶太太不大守规矩,想喝什么就喝什么。法国有一种卡片,上面印着某某年份是葡萄的大年小年,因此某某年份的葡萄酒是好是坏,法国的男人以精通酒为自豪,因此几乎人手一份。我遂问戈吉耶太太有也无,戈吉耶太太说,那是男人的玩意儿。不过,餐桌上一瓶凉水是少不了的。    戈吉耶太太性格开朗,颇健谈。她刚刚从中国旅游回来,谈起她的观感,往往滔滔不绝。她是乘火车,穿越西伯利亚到达中国的。她说乘火车和乘飞机完全不同,如果一个人对新地方没有心理准备,他可以利用漫长的旅途更好地了解要去的国家,再说,一路上的风光也可以战胜旅途的寂寞。她拿出照片、笔记和买回来的纪念品,跟我讲她在中国看到的男人、女人、房屋、自行车、毛驴和各种形式的垃圾箱。垃圾箱居然引起一个外国人的注意,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她兴致勃勃,一直谈到夜里一点多,可她明天早晨还要上班!    戈吉耶太太的小女儿大概有十三四岁的样子,手上和脖子上都留有严重烧伤的痕迹,她的聋哑是不是烧伤的结果,不得而知,不过她还是很聪明的。她们家养了一条小卷毛狗,一身灰色的短毛,长方形的脑袋,嘴上两撇小胡子,看上去像个忧郁的堂·吉诃德。据她母亲说,那是为她养的,她上学时带着狗,到了校门前,它就叫,报告有人来了。每天晚上,女儿要遛狗。那条狗很有意思,认识同一层楼上所有人的脚步声,若有外人走动,它就汪汪叫个不停。晚上吃完了饭,大家坐在客厅里,它会坐在地上,前脚合上,上下摆动,状若祈祷,那是要东西吃。这时主人会给它一块巧克力;若还要,主人就会申斥它,说:“行了,不能再吃了!”晚上它若回来晚了,就会一直跑到我的面前,看着我直点头,主人会说:“它向您说晚安呐。”有时,白天它在家里,颇感寂寞,会在我的床上睡一会儿。这一睡不要紧,连着好几个晚上,我被跳蚤咬得睡不着。后来我忍不住对戈吉耶太太说了,她说:“真奇怪,    我们知道狗身上有跳蚤,可是狗身上的跳蚤不咬人呀。”我也觉得很奇怪,难道法国的狗欺生吗!或者法国的跳蚤欺生吗?我没有说,但是从此以后,我不让狗在我的床上睡了。    法国人爱发牢骚,戈吉耶太太也不例外,比方说,有一次她的大女儿来了,母女俩都认为法国人纳税太多。她一个月的工资一万法郎,要纳一千法郎的税,此外还有一些杂项要扣钱,如参加罢工、养老金等。不过,戈吉耶太太有一个残疾的女儿,政府有补助,算下来仍有一万法郎可拿。小女儿每周要去学骑马,需两千法郎,母女俩都觉得开支过大,有些吃不消,因为她们并非富人。可是小女儿觉得这是她应享受的权利,并不把生活的艰难当回事。说起美国,她的两眼放光,极力称赞那是个“自由的国度”,那里的人个个都是有钱的人,看来,美国在大部分法国青少年眼中仍旧是个神话。    戈吉耶太太的大女儿在一家公司工作,是会计,正在学英文,打算将来投身电影事业。有一天,她来了,还带来了她的情人,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她说,法国的大学都是从事基础教育的,根本不能凭着大学学的东西找到工作。上的大学越多,意味着学的东西越多,找起工作来就越容易。她的情人正在拍电影,一种小电影,拍好卖给广告公司。小伙子说,拍电影需要一大笔钱,在电影界立足很不容易,光靠才能是不够的,还得有关系,得懂勾心斗角的一套。除了拍电影之外,他还参加了一个帆船队,每星期都要到海上去。他们成立了一个小公司,眼下还没有赚钱。他们住在巴黎的一小套房子里,租金还是由姑娘的父亲和小伙子的父母出的。他们来的时候,带来了一个大包袱,包的是脏衣服,准备到母亲这里洗的,想必他们连个洗衣机也没有。    戈吉耶太太离了婚,可是和她的前夫还有联系。有时候她的前夫来吃饭,有时候前夫约她去看电影,每当这个时候,她总是很高兴,还问是不是可以带狗,如果可以,那狗也显得极其兴奋。她的前夫是个话不多的人,这在法国人中是很少见的。她的前夫住在巴黎的一个小公寓里,好像是搞计算机的。有一次她谈到她的丈夫,“丈夫”这个词一出现,她马上纠正道:“现在不能这么说了,我们已经离了婚。”他们离婚的原因我没有问,但是我问了在法国已婚的人中究竟有多少离婚的,她回答说,大约有四分之一吧。离婚对男女双方都是一种伤害,但是对孩子的伤害更大,所以离了婚的父母对孩子都表示出与原来同样的爱,甚至更为强烈,这方面都表现得很理性。离婚以后,孩子无论跟着哪一方生活,都可以随意到另一方那里去,而另一方也可以随时随地探望孩子。离婚的人很少反目成仇的,以孩子相要挟的更为鲜见。随着“性自由”的鼓噪,离婚的人多了,未婚同居的人多了(其中不乏为了少纳税者),但是近年来,“情欲论”已呈精疲力竭之势,圣洁的爱情在法国人中,仍被视为一种高尚的情操,矢志不渝、白首偕老者仍不乏其人。在大部分法国人中,爱情的天平经过激烈的摇摆正慢慢地回到它的平衡点。在戈吉耶太太家里,也有前夫、女儿的情人与大家和睦相处、其乐融融的时候。    在法国,在瑞士,我都在别人家里住过,他们有的是中学教员,有的是幼儿园主任,有的是大学副校长,但是彼此之间似乎没有相互接受不了的习惯。纵有不同的习惯,一经说明,亦可乐而受之。再说,中国人的习惯难道都一样吗?    
  在咖啡馆里写作的大作家      娜塔丽·萨洛特是在咖啡馆里写她的小说的,她说:“顾客大部分是黎巴嫩人,他们都对我很好,很关心我。他们说阿拉伯语,我听不懂,不会干扰我的词句。无论如何,谈话不打搅我,那是一种背景声音,把我很好地隔离开来。我坐在我的那个角落里,比在任何地方都更专心致志。在那儿,在那么多人中间,我感觉不到坐在家里的桌子前的那种让人不安的孤独。”口气和心境都是平和的,不见丝毫的名人气。    萨洛特是战后开始在咖啡馆里写作的,因为那时咖啡馆是唯一暖和的地方,而且星期天也开门,此后这便成了习惯,近20年来,她一直在同一间咖啡馆里写作。有趣的是,直到不久以前,咖啡馆老板才知道,那个总是在一个角落里写呀写的老妇人原来是一位作家,因为咖啡馆重新装修之后,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介绍,题目是《萨洛特夫人觉得她的新咖啡馆如何?》。不过,这位老妇人还是一位举世闻名的大作家,他可能就不一定知道了。    以眼下我们周围流行的观念看,这位老板似乎是落伍了,他竟然没有开发和利用名人效应,我们也的确没有听说他的咖啡馆从此顾客盈门。再说娜塔丽·萨洛特,似乎也没有因为不为人知而有什么失落感。我想咖啡馆的常客不会不知道她是一位有名的作家,他们只是把她当作和他们一样的一位顾客罢了。这该是名人和普通人之间的正常的关系吧?然而这需要有一个前提,即名人必须认为他在普通的地方就是个普通的人,普通人也必须认为名人在普通的地方就是一个和他一样的普通人。他们喝的究竟是一样的咖啡啊!  
  真是学者的文笔,打印出来好好看。:))
  &一个五十六岁的女人想活得清白。”  ——向这个女人致敬!
  好长,终于读完了,好!
  确实不错~
  斯丹达尔与旅游      《红与黑》的作者斯丹达尔是一位有名的游记作家,写过《罗马,那不勒斯丹和佛罗伦萨》。他一生飘泊不定,墓碑上自称“米兰人”。用现在的话说,他该是个足迹遍布欧洲的旅游者了。事实上,他的确和旅游有不解之缘,不是和这件事,而是和这个词。旅游作为风尚,始于英国人。他们于1743年有了“tourist”这个词,出版了第一本旅游手册:《The Grand Tour》。正是斯丹达尔在1838年出版的一本书《一个旅游者的回忆》中,第一次把旅游者写成了“un touriste”。那时候,用个把月的时间在欧洲大陆跑上一圈,是一件很风光的事。应运而生的自然是各种导游手册。加上卢梭和贝纳丹·德·圣·彼埃尔讴歌大自然的小说推波助澜,去瑞士、意大利、希腊等地寻幽探胜蔚成风气,波及越来越广的社会阶层。    当日的旅游和今日的旅游似乎不可同日而语,首先旅游者就没有星级饭店、超音速飞机和齐全的卫生设备可以享受,其旅途的劳顿及住宿的艰难不是今日那些成群结队的旅游者能够想象的。行路自然是乘驿车或骑马,颠簸之苦自不待言;旅店里虽然没有人肉馒头,碰上谋财害命的黑店,酒里放上点蒙汗药倒是可能的;至于食物的不洁与卧具的肮脏,则是司空见惯,屡屡见于文字的。雨果1836年去布列塔尼,在给妻子的一封信中就说:“我到了布列塔尼,就进了垃圾堆。要洗干净,非一个大海不可。”接下去他又对食物描写了一番,读起来也令人咋舌。    然而,当日的旅游和今日的旅游之间最大的差别,怕还是旅游者的心态。18世纪和19世纪相交之际前后,正值世纪病弥漫欧洲大陆和英伦三岛,且去轰轰烈烈而血腥味变浓的法国大革命不远,逃避和追求的渴望虽处两极,却都在僻处和异域碰头了,于是,旅游成为一种或急或缓的必要。人们不辞劳苦,不避危险,去瑞士的山间湖畔,在与湖光山色的厮磨中体验和加深新的感受。同时,在旅游的兴起中,也渐渐发展起一种文化遗产与考古的观念。那时的旅游的确是一种“游”,且有步行的乐趣,所谓逍遥游是也,所见无非山水草木、乡风民俗、古迹废墟,等等。因此,那个时候的游记,其观察之精微、描写之细腻、感受之真    实,在今日的游记中几乎荡然无存了。今日的旅游是团体旅游,游客有如羊群,须规规矩矩,不可越雷池一步,否则哪位游客走失,旅行社也吃罪不起。即便是不随团的旅游者,有了舒适和快捷作为第一要求,那心境和兴味也便大大不同了。    旅游业号称无烟工业,是当今世界的巨大财源。可惜的是,能作逍遥游的旅行者越来越少了。
  逃避和追求的渴望虽处两极,却都在僻处和异域碰头了,于是,旅游成为一种或急或缓的必要。    ——————现在的背包客,也是对现实生活的突围。我就是背包客。走遍大江南北。
  写的真好~!还有吗?
  每天早晨刷过葡萄牙,就去喝点阿拉斯加粥,吃两个约蛋,然后去爬爬新加坡,赏赏太平阳,上午就翻翻日本,查查瑞典,听听墨西歌,打打内蒙鼓,中午吃吃俄螺丝,外加菲律冰,下午就吹吹珠穆朗玛风, 带上新西篮,逛逛缅店,买点刚果,称点巴梨,晚上累得一身阿富汗,还得去上伊拉课,不过周末可以走访阿拉伯,看望夏威姨,顺便在那吃上一顿华盛顿,最后提醒:天已耶路撒冷了,注意多穿点喜马拉雅衫,晚上睡觉最好垫上巴基斯毯!
  祝圣诞快乐!!!  
  很好的连载,我留个名,记住这个帖子继续来看。
          06年1月份我在网上用BT下电影,无意间发现有网上挣钱这方面的内容,出于好奇,我点击了该文件查看,结果让我发现,那些网赚前辈们,列举了不只一个,而是好几个可以免费赚钱的网址,我也不知道这些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在骗人,反正不花钱,对我也没有任何损失,一气之下,我就全部都注册了。到现在,我已经使用了好长一段时间了,时间真的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果然让我发现,这其中有真的,也有假的,真的只有NewsBar,其它的都是些骗子,要么就是无法申请支付,要么就是连网页都打不开了。现在的我,只安安心心的做NewsBar,因为NewsBar才是真正可以赚到钱的网站(附收款图在下面)。贴子虽然很长,但确很详细,请大家耐心的看完,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因为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NewsBar,开始我也不怎么相信,因为我不很相信天下间有这么好的事情,但是因为我平时上网时间也很多,所以我姑且抱着试试的心里,反正不要钱嘛,而上网时也只是顺便做下,所以我就照着做了.                后来我逐步在网上了解到它的其他信息,他是国内最老牌的网络冲浪赚钱工具!无投资、无风险、高信誉!每月8~30(31)日准时付款!不影响您上网打牌、聊天、玩游戏!绝对的额外收入!                国内首创,你看新闻我付费,这一切都是免费的。您以前也许遇到过“网络传销”,这不仅仅不能够真正赚到钱,补贴上网费用,而且是不合法的。我们应该远离和抵制。来这里,您不必付出1分钱,更不必担心上当受骗。                说了这么多,我还是来告诉大家很关注的怎么赚钱吧                赚钱步骤:                 1,点击免费注册地址: http://ebay.wangzhiku.com/x.htm?zrk0513                     2,再点左边的“立刻免费加入”(注册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只需提供邮箱和银行帐号,帐号便于转款)                 3,免费下载NewsBar软件 (内存很小、绿色软件)                  4,上网的时候打开软件并且输入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入,每10分钟它有声音提醒你保存积分。(水滴声,然后你就点击一个很小的正方形,他就会提示你输入验证号)                 5,支持5级下线,收益分别是下线收益的20%、5%、3%、3%、3%。(这20%是系统额外奖励的,下线的利益不会减少)              三、操作说明                打开已下载好的NewsBar软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成功后,画面上有一个绿色的时钟指针在走(小正方形),一般每隔10分钟出现保存新闻点(有水滴的声音提示,不必担心错过,如果你真的错过了,那只有重新点击&登陆&按钮,再次登陆),你就按照它的要求输入验证码保存新闻点,一般每保存一次是10个积分,最多一天可保存21次,因为它要求不得超过4小时,限定时间是为了保证不影响你的健康。这么短的时间,一般我们都做得到,累计到的积分,你可以点击画面上的“帮助”按钮,再点击“查看统计”按钮,再次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就可查询你保存的总积分,如果你有下线,还可以看到下线提成的积分,目前只看得到你的一级下级提成的积分,二、三、四、五级下线要在结算时一起加入你的帐户。             ..........               真的拿很多社区的有些做法无奈啊,有好多原文都传不上去,希望大家去我的博客看下,那里面的很详细,也希望大家能给我宝贵的意见,希望大家都能因此受益                    http://ebay.wangzhiku.com/x.htm?zrk0513                              
  顶一个  有个好朋友也在法国  故很感兴趣  希望能在她回中国之前,去我心仪已久的法国转上一圈  
  格朗贝岛,大坟岛      格朗贝岛是一个孤悬在圣马洛港外锚地上的小岛,岛上怪石嶙峋,蓬草乱生,唯一的建筑是夏多布里昂的坟墓。日,夏多布里昂写信给圣马洛的市长,请求让给他格朗贝岛东端仅容得下一个棺材的一小块地方。日,圣马洛的市长给他写信:“您希望在海边距您出生地不远处得到一块安息之地,这将由圣马洛人怀着崇敬的心情为您准备好。这工作将伴随着一种悲伤的心情。啊!但愿这坟墓将长时间地空着!但是,世间的一切都将过去,敬意和光荣却会永存。”夏多布里昂满怀着感激之情引述了市长的这封信,他觉得只有一个词是多余的,那就是“光荣”。由于这个岛属于军事工程部门,出让土地的事办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幸亏诗人希波利特·德·莫尔沃耐多方活动,夏多布里昂才如愿以偿,这已是十一年以后的事了。他在《墓中回忆录》中说:“我选得好,然而并不知道:在布列塔尼方言中,‘贝’的意思是‘坟’。”他果然选得好:格朗贝岛,按照意思,乃是大坟岛,一个人把自己的坟选在了一个叫做“坟”的地方,冥冥中竟有这样奇异的巧合, 听来真让人扼腕,唏嘘不已。  日,我来到了格朗贝岛。    布列塔尼是法国西北部、夹在英法海峡和大西洋之间的一个半岛,按照雨果的说法,“布列塔尼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叛徒。两千年来它的每次叛变都是对的,但这最后一次它却错了”。“这最后一次”指的是发生在半岛南部、濒临大西洋的旺岱地区的贵族叛乱,雨果以其为背景写了著名的小说《九三年》。在法国人看来,布列塔尼人忠诚而固执,渴望独立和自由,极富冒险精神。半岛的北端有一座城市,叫做圣马洛。圣马洛是一个古老的港口,濒临英法海峡,自12世纪起,沿海就筑有高大的围墙,保护着城市,免受海浪和风暴的袭击。每天上下午落潮的时候,在圣马洛和格朗贝岛之间,现出一道细细的陆地,仿佛桥,可以徒步登岛。我那天从巴黎来,到达圣马洛的时候,正值下午三点钟左右,于是乘公共汽车,赶往海滨。我向人打听格朗贝岛,那人看了看表,说:“您来得正好,快要退潮了,您可以徒步登上格朗贝岛。”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登上围墙,等着落潮。我站在围墙上,极目远眺,但见水天相接,一片空阔,几个小岛星列于近海。灰蒙蒙的云,坦荡荡的水,云水之间,成群的海鸥高声尖叫,上下翻飞,午后的阳光从偶尔露出的蓝天中射出,照在海鸥的身上,时而一片白,时而一团黑,白与黑都耀眼炫目。锚地里停着几条大船,像画的一样,纹丝不动。风不大,铁青色的海浪缓缓地朝天边退去,不一会工夫,就在港口和一个海岛之间现出一条细细的通道,那海岛便是格朗贝岛了。我便赶紧从围墙上下来,越过沙滩,踏上这条小路,直奔海岛。岛很小,感觉中和陕西的始皇陵差不多大小,也没有那么多绿色,光秃秃的,到处是裸露的岩石和稀稀疏疏的灌木丛。岛的东端,有一处平地,大概有十平方米的样子,立着一个花岗岩的十字架,那就是夏多布里昂的墓了。墓不大,很简朴,没有铭文,没有雕饰,只是一块灰白色的花岗岩,雕成园柱形的十字架,有一人多高;周围有十个石墩,中间连接着呈斜十字形的铸铁架,朝向大海的一面敞开着,与汹涌的波涛连为一体,大概象征着墓主扬帆起航或远游或漂泊的命运吧,或者是墓主与风浪搏斗或沉没或胜利的形象?不大的墓在不大的岛上,白天黑夜面对着一片汪洋, 海, 时而平静,时而狂暴,风,时而轻吹,时而怒吼,云,时而轻薄, 时而浓重, 间或有雨雪,或雷电,潮起潮落,潮落潮起,二百年来,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浪花溅在十字架上,让它常年潮湿、冰冷, 带着铁一般的颜色。长眠的夏多布里昂听着这海和风的呼啸吼叫, 可是他不再理会那新旧世界的变化了,他说得对:“明天的景象已与我无关;它呼唤着别的画家:该你们了,先生们。”他忘不了他手中的笔,不过,他不能继续描绘时代的风雨了,他只能在“坟墓的拱顶内里随意涂抹”着涡饰。对他而言,历史到此为止,他的死结束了历史;然而对后人来说,他的文字还在,还发生着影响,可能会使历史的步伐加快、减慢,或者倒退。他说,“喜欢我的回忆录的人,应该记住他们听见的是一个死人的声音”,他不愿意“压住这个发自坟墓的遥远的声音”,因为“我更喜欢在棺材里头说话;我的叙述将伴随着那些因发自坟墓而具有某种神圣性的声音”。我望着坟墓,想象着夏多布里昂还活着,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举起“干枯”的手,随意地也许是机械地在拱顶画着不表示任何意义的“涡饰”,我禁不住一股惆怅袭上心头:也许夏多布里昂并不像他说的那样:“明天的景象已与我无关。”?总之,这座朝向大海敞开的简朴至极的坟墓让人想起法国著名画家吉罗岱()所画的夏多布里昂的肖像:一个忧郁阴沉的年轻人,侧身欹在一堵矮墙上,一只手在前,一只手揣在怀里,紧闭着嘴唇,双目平视(唯平视,才表现出主人公的忧郁),望着看不见的远方,蓬松的头发,被强劲的海风吹乱,似乎显示着一种执拗而阴郁的力量。肖像是1809年画的,夏多布里昂当年41岁,正在“狼谷”隐居。画上的夏多布里昂看上去有三十来岁,拿破仑看到这幅画时,说了一句:“他好像是从烟囱里冒出来的阴谋家。”墓前有几束鲜花,束着雪白的缎带,那是尊敬或崇拜夏多布里昂的人献的。这鲜花白的像雪,红的像血,十分鲜丽,多少冲淡了墓主的寂寞和冷清。然而,夏多布里昂果真感到了寂寞和冷清吗?    墓的对面,在一片山石上,刻着这样几行字:一个伟大的法国作家希望安息在这里,但愿只听见海和风的声音。过往的行人,请尊重他的最后的愿望。果然,游人走到这里,一边望着墓石,一边陷入沉思,说话也放低了声音,仿佛生怕打搅了墓的主人。“瞻仰”一词在这里不合适,瞻者,望也,仰者,脸向上也,而夏多布里昂不希望人们脸向上地望着他,他需要平视,平视可以包含着各种各样的感情,当然也可以是憎恨或厌恶。然而这一切都是身后的事了,他要做的只是“在我的墓坑旁坐下,然后勇敢地走下去,手持带耶稣像的十字架,走向永恒”。“勇敢”在这里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词,它表明了一种决心和信心:一切人世间的喧嚣都远去了,只留下海的激荡和风的咆哮。这声音陪伴着他,因为他原本不是一个甘于寂寞的人啊。夏多布里昂并不是一个举国上下顶礼膜拜的人物,他的政治活动众说纷纭,褒贬不一,然而他的一只笔为他赢得了“魅惑者”的雅号,所以他以作家称而不以政治家称。他的《阿达拉》、《勒内》、《基督教真谛》、《纳切兹人》、《从巴黎到耶路撒冷纪行》、《殉道者》、《美洲游记》、《墓中回忆录》等一系列作品,足以使他成为一个“伟大的法国作家”。后人的聒噪自然可以置之不理,但是,“伟大的法国作家”一语还是后人加的,“但愿只听见海和风的声音”怕是不能如愿了。我这里去了一趟格朗贝岛,回来就要写一篇游历的文章,发出了一种“海和风的声音”之外的声音,扰人清梦,显然是夏多布里昂不愿听到的,更何况二百年来研究夏多布里昂的书籍和文章更是不知凡几。没有办法,文章总是要写的,只是我没有在他的墓旁说三道四,庶几可以得到他的原谅吧。    回过头去,望见的是圣马洛城,在高高的围墙后边,一片整齐的楼房赫然在目,有两三座高而尖的塔君临其上,想必是教堂了。日,弗朗索瓦·勒内·德·夏多布里昂就出生在那一片房子里。他出生的房子坐落在犹太人街上,那座房子后来改作旅馆,那条街也更名为夏多布里昂街了。如今那座房子的墙壁上挂着一个铜牌,上面写着:夏多布里昂街,原名犹太人街,3号,勒内·德·夏多布里昂日出生在这座房子里。那座房子北面即是围墙,过了围墙就是大海了。夏多布里昂说:“预告秋分的狂风掀起的海浪发出阵阵咆哮,盖住了我的哭叫声:人们常常跟我讲起这个细节;其惨象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之中。每当我想象我曾经是什么样子,我就在脑海里看见我出生的那块悬崖、我母亲赋予我生命的那间屋子、其吼声催我第一次入眠的那阵风暴和我那倒霉的哥哥,他给了我一个几乎总是被我拖入不幸之中的名字。苍天好像集合了这种种不同的景象,在我的摇篮里放进一个我的命运的形象。”后来有人对他的说法表示怀疑,认为他是夸大其辞,唤来风暴赋予他的出生以某种悲剧色彩,又有人经过确切的考证,说当时确有一股风暴自敦克尔刻起,横扫圣马洛,旬月不止。无论如何,是他周围的人常常跟他“讲起这个细节”。我没有见过海上的风暴,我来圣马洛的那一天风也不大,但是我在圣马洛港的街上徜徉的时候,看到不少画店里都有描绘风暴的作品,那种樯倾楫摧的力量给我很深的印象。同时,1998年正值夏多布里昂逝世150周年,全法国都在举行纪念活动,尤其是布列塔尼,更是推出夏多布里昂年,演戏、音乐会、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等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在各个城市里展开,预告各种活动的广告触目皆是。一个历史上备受争议的人物,身后的荣耀是无以复加的了,可以说是“备极哀荣”。他说:“荣耀也永远不能给我带来休息和幸福。”生时,他是法国文学的第一人,少年雨果曾立下这样的宏愿:“要么成为夏多布里昂,要么一无所成。”死时,他在1848年革命的炮声中,对垮台的七月王朝说了声“干得好”,不过他的声音太微弱了,不会引起什么震动,他太老了。可是死后,荣耀给他带来了“休息和幸福”,令夏多布里昂的预言失算。法兰西民族是一个明智的民族,她不以政治态度论短长,定褒贬,而是给一切有才能并作出贡献的人以崇高的地位,享受后人的尊敬和爱戴。夏多布里昂是法兰西民族的骄傲,这骄傲不因他是一个王权的拥护者而稍减,尽管现在是共和的时代。像法兰西民族那样给予一个文学大师这样的地位,在世界上怕是不多见的。    那么,他的命运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形象呢?夏多布里昂出生的时候,家道已经中落,他被送到附近农村由农妇喂养,三年以后回到家里,成了一个整天在海边玩耍的野孩子。他8岁的时候,家中失火,这时他的父亲已经买下贡堡的领地,于是举家搬迁,似乎有些中兴的意思。他展转于多尔、莱纳和迪南等地的学校,还曾经到布列斯特等待进入海军学校而不得。他有四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身为次子,他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只能进入军队或从事神职。作为贵族的子弟,成为保卫国王的军人,乃是天经地义的事。于是,他18岁就成了军队的一名少尉,并于次年由他的哥哥引见,被介绍给路易十六,并由此混迹于巴黎的沙龙,结识了他最亲密的朋友德·封塔纳。他梦想着写诗的成功,崇拜卢梭,并失去了宗教信仰。他是一个贫穷的、默默无闻的外省青年贵族,对1789年的革命表示同情,但是对革命中的过火行为不能容忍,就于1791年启程去了美国,说是要发现从西北方向前往新大陆的道路。从七月到十二月,他在美国呆了五个月,从巴尔的摩到费城,拜访了华盛顿,然后上溯哈德逊河,观赏了尼亚加拉大瀑布。他没有沿俄亥俄河直下到密西西比河,却在《阿达拉》和《美国游记》中不吝笔墨,详细地描绘了密西西比河两岸的风光。有人指责他“撒谎”,于是怀疑他笔下的“真实”。为了替他辩诬,也许我们可以引用瑞士作家拉缪的一句话:“一个人想成为什么,也许比他是什么更重要。”他看到了鸿蒙初开的大自然,他认识了骁勇善战的印第安人,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强烈印象,这使他的笔在法国人面前展示出一种全新的景象:“一切全新:山川,人物,色彩。”他成了一个“魅惑者”,人们甘愿受他的文字的魔力的摆布。1791年12月,他听到路易十六被逮捕的消息,他身上的布列塔尼贵族的灵魂苏醒了,于12月10日匆匆启程回国。这是他初入社会的第一步,他在日回忆他的出世时,在注解中写道:“先于我20天,日,在法国的另一端,另一个岛上,诞生了一个人,他结束了旧社会,他就是拿破仑。”看来,他的野心不小,他居然想到了拿破仑!其实,一个结束了旧社会,一个结束了旧的文学时代,相提并论,似无不可。这一年他43岁,难怪拿破仑对他的肖像有那样的评价。不过,当今的文学家似无这等雄心壮志,竟敢和政治家平起平坐。俱往矣!    夏多布里昂已经长大成人了,然而,他从“小孩子到男子汉”的过程是在贡堡完成的。他从布列斯特回来,有两年半的时间是在贡堡度过的。贡堡是一座古老的城堡,通过继承或婚嫁,它已经有了31位主人,直到日,夏多布里昂的父亲买下了它。我从圣马洛回来的时候,曾经顺路去看过它,可惜过了开放的时间,只能在外面隔着铁栅栏望一会儿。它有四座高而尖的塔楼,其雉堞在黄昏中显得威严而神秘,院子很大,绿草萋萋,数十株高大茂密的橡树支撑着昏暗的天空。年幼的夏多布里昂居住的那个墙角堡,我认不出来,可是我清楚地记得,他把它叫做“我的主塔”。孤零零的一个孩子住在一座阴森可怖的塔里,能不害怕吗?他说:“他们不是竭力让我相信根本就没有鬼,而是强迫我不怕鬼。”结果,“夜里的风只不过成了我遐想的玩具和梦幻的翅膀”。贡堡如今是一个相当繁华的小镇,可是,二百年前,“贡堡的领地上只有荒原,几座磨房和两座森林”,很难想象一个15岁的少年是怎样在这座古堡中生活的。秋天或冬天的晚上,8点钟开饭,晚饭后,母亲叹着气,坐在一张旧躺椅上,父亲穿着一件白色的大睡袍,戴着一顶挺然而立的白睡帽,在只点着一只蜡烛的空荡荡的大厅中来回踱步,像个幽灵一样不说话,偶尔问那少年和他的姐姐:“你们刚才说什么了?”少年和他的姐姐则吓得要命,一声不吭。一直到10点钟,该睡觉了,他们的耳中只剩下“他那有节奏的脚步声、母亲的叹息声和飒飒的风声”。父亲走了,“魔法解除了;父亲的在场把我们变成了石像,现在我们又活过来了。魔法解除的第一个后果是我们说起话来都滔滔不绝:刚才的沉默压得我们好苦,现在我们跟它算帐了。”白天,这个少年在田野里“奔跑、跳动、蹦高、跃起、撒欢,直到力尽倒下,心怦怦跳,陶醉于嬉戏和自由”。或者去打猎,“在田野上、沼泽地里、欧石南丛中大步走来走去,荷枪立于荒野,充满力量和孤独之感”,这样,他才感到“随意自在”。他感到了“诗兴的第一口气息”,他遇见了“爱情的幽灵”,他经受了死亡的“诱惑”,他体味着“秋天的快乐”:“树叶脱落仿佛我们的岁月,鲜花凋零仿佛我们的时刻,流云飞逝仿佛我们的幻想,光亮渐暗仿佛我们的智力,太阳变冷仿佛我们的爱情,河流冰封仿佛我们的生活,这一切都和我们的命运有着隐秘的关系”。他孤独,他忧郁,他骚乱,他狂热,有一天,他的姐姐对他说:“你应该描绘这一切。”他的姐姐叫吕西尔,“她的举止,她的声音,她的微笑,她的容貌中,都有一种梦幻的、痛苦的东西”。夏多布里昂说:“吕西尔和我同为无用之人。”只有一个无用的人才能理解另一个无用的人。如果说夏多布里昂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开创者的话,那么,贡堡的生活无疑是造就一个忧郁敏感的诗人的摇篮。日,夏多布里昂登上圣皮埃尔号,启程去了美洲。他说:“如果我的著作在我身后幸存,如果我有留名的可能,也许有一天,这部回忆录会指引某个旅游者前来拜访我描绘过的地方。”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旅游者,可惜我来去匆匆,不能进入贡堡,体会一下古堡中的生活。我想,二百多年前,在一个荒凉的古堡中,一个15岁的少年,面对一个沉默而固执的父亲和几个女人,那日子肯定不是很愉快的。然而,对于夏多布里昂来说,贡堡始终是积淀了他无数幸福或悲伤的回忆的地方,世间的一切微小的变化,只要是有意或无意间触动了他的心弦,“贡堡的幻影”就会不断地涌现出来。他写道,1817年7月在蒙布瓦西埃,“一株桦树的最高枝上栖着一只鸫鸟,阵阵啁啾,打断了我的沉思。就在此刻,这种神奇的声音使父亲的领地再现于我的眼前;我忘记了我曾亲眼目睹的种种灾难,突然回到了过去,又看见了那一片常常听见鸫鸟鸣啭的田野”。这一段脍炙人口的描写被评论家誉为普鲁斯特的“小玛德莱娜点心”的先声,“贡堡的幻影”成了夏多布里昂汲取灵感的源泉。    从美洲回来,夏多布里昂结婚了,然后参加了流亡者的军队。行军中,他们来到特莱夫(今名特利尔,是诞生过马克思的德国城市,1815年前曾经属于法国),夏多布里昂“看见了俄亥俄的无名废墟之后又看见了罗马废墟”,他称之为“一大乐趣”。他说:“我在一座罗马的圆形剧场的残垣断壁中重读并修改一段关于森林的描写《阿达拉》的一个片段,这样来准备征服法兰西。”他那个时候就想到以《阿达拉》来征服法兰西,未免太早了,这显然是后来写作回忆录时的口吻。这支四分五裂的队伍在第雍维尔遭到重创,夏多布里昂受了伤,患了病,跌跌撞撞地穿过了比利时。这支小小的部队由贵族组成,虽然说是勤王,但是也没有忘记等级,夏多布里昂不由得感叹道:“系于同一事业、面临同一危险的人们仍然继续着由丑恶的标志表示出的政治上的不平等:真正的英雄是那些平民百姓,因为他们的牺牲没有搀进任何个人的利益。”他离开了比利时,来到伦敦,开始了长达8年的流亡生活。他籍籍无名,又身无分文,只好以翻译和教授法文为生。于是,他“白天翻译,晚上写《革命论》”,日子过得也不无乐趣。他说:“我的贫困和别人的富有、我的无依无靠和别人的熙来攘往之间的对比,使我感到愉快。”他在小城本盖的英国牧师艾福斯先生家里教授法文,先生的独生女儿,15岁的夏洛特爱上了他,可是他不能接受,因为他已结了婚。他的心受到了重创,他说:“在我所经历过的痛苦中,这一次最伤心,最剧烈。”倘若娶了夏洛特,他在人世间的角色就会改变:“隐居于大不列颠某郡,成为一个以打猎为乐的绅士;我的笔下不会写下一行字;我甚至可能忘记我的语言,因为我用英文写,我的头脑中的思想开始用英文形成。”一个法国流亡贵族成为一个英国绅士,对于夏多布里昂来说,这样的前景颇具吸引力。他早就想过“平静的日子”了,他不愿过落在他头上的“动乱的日子”。他问道:“帝国,复辟,分裂,法国的争吵,这一切与我何干?”他怀疑:“我肯定有真正的才能吗?这种才能值得牺牲生活吗?我能超越我的坟墓吗?如果我去了冥间,在目前正在进行的变化中,在一个改变了的、忙于别的事情的世界上,还会有一个倾听我的公众吗?我会是一个过时的、为新一代所不理解的人吗?对于倨傲的后世来说,我的思想、感情、甚至风格会是一种无聊的、陈旧的东西吗?我的影子可会像维吉尔那样对但丁说:‘我是诗人,我歌唱!’?”不过,我们得承认,他如果接受夏洛特,他将使英国多了一个默默无闻的绅士,使法国失去一个伟大的作家,的确会使他的国家“蒙受很大损失”,至少会使今天的读者少了许多阅读的乐趣。在流亡英国的期间,夏多布里昂写了两部著作:《革命论》和《基督教真谛》。在第一部著作中,百科全书式的怀疑主义和模糊的宗教惶惑交织在一起,他一旦得知母亲去世,立刻“恍然大悟”,并开始写作第二部著作:“从《革命论》的怀疑主义到《基督教真谛》的确信无疑,不需要花很大力气。”母亲的死使他又回到了童年时的信仰:“我的信仰发自内心:我哭了,我就信了。”    1800年5月,夏多布里昂顶着一个假名字,回到了法国。他又见到了先前的朋友德·封塔纳、儒贝尔等人,并结识了拿破仑的弟弟和妹妹,更为重要的是,他能与在流亡中认识的德·博蒙夫人重叙友情。女人,或者说沙龙女主人,是革命前的法国的一支重要的幕后力量,足以造成一个人的名气,足以毁掉一个人的声望。夏多布里昂的成名得力于女人不少,其中就有德·博蒙夫人和后来的雷卡米夫人。这种使男人成名的力量来自于贵族的“文雅”,但是,夏多布里昂后来回忆说,在革命后的法国,“这种文雅已经不复存在,那是教育的结果,经过运用变成了性格的力量”。1801年4月,他出版了《阿达拉》。《阿达拉》原本是《基督教真谛》一个片段,作为试探气球,夏多布里昂先把它在法国出版了,结果造成了轰动。“帝国时期的文学本属古典派,乃是一个返老还童的老太婆,看一眼就让人够够的了,《阿达拉》应运而生,是一种闻所未闻的作品”。总之,“旧时代排斥它,新时代欢迎它”。夏多布里昂成了名人,出于拿破仑的妹妹的干预,他的名字也从流亡者的名单上被划掉了,但是他“生性孤僻”,总是怀疑自己的才能,他竟能够在“陶醉”之余保持“谦卑”:“我逃避我的地位,我躲避行人,竭力打掉罩在我头上的光环。”接着来的是《基督教真谛》,除了复兴基督教的意图之外,这部著作在文学上有它特殊的意义:它提出了浪漫派的文学主张,把“忧郁”作为文学的第一要素,要求文学表现“模糊的思慕之苦”和孤独感。他说:“我是在我们的庙宇的残砖断瓦之间出版《基督教真谛》的。忠实的信徒以为自己获救了:当时人们有一种信仰的需要,渴望着宗教的慰藉,因为这种慰藉已被剥夺有年了。为了克服经受过的诸多对立,需要多少超自然的力量啊!多少被肢解的家庭需要在人类的父亲身边找回失去的孩子啊!多少破碎的心和孤独的灵魂为了治愈呼唤着一只神圣的手啊!人们冲向天主的家,就像传染病流行时冲向医生的家。我们的动乱的牺牲品(有多少种不同的牺牲品啊!)逃向祭坛;溺水者抓住岩石,以图获救。”《基督教真谛》所呼唤的舆论有力地支持了拿破仑的意图,夏多布里昂也从此开始了他的政治活动。《勒内》(《基督教真谛》的一章)所诊断的世纪病的时代特征,开创了以忧郁为灵魂的浪漫派文学,但是,夏多布里昂对诗人和小说家们把痛苦普遍化却感到忧虑:“一群群诗人勒内和散文家勒内已经泛滥成灾:人们听见的尽是些悲哀的、前言不搭后语的话;除了风和暴雨、对着云和夜倾诉的无名之痛苦,别无其它。没有一个无知的学生从学校里出来不幻想着成为最不幸的人;没有一个小孩子不在16岁上已经耗尽了生命,自以为饱受自己的天才的折磨;没有一个不在自己的思想的深渊里放纵于模糊不清的激情;没有一个不拍打着自己的苍白而脱发的额头,不用一种不幸让那些目瞪口呆的人吃惊,这种不幸他不知道叫什么,那些人也不知道。”更使夏多布里昂感到忧虑的是,拿破仑终于意识到《基督教真谛》所宣扬的宗教观念与正统的君主专制思想是不可分割的,它们一起来了。夏多布里昂骄傲地说:“我喜欢感觉到他的利爪。”终于,他在罗马大使馆任职一年之后辞职了,借口是夏多布里昂夫人的身体欠佳,实际上是拿破仑处决了一位公爵。对于政治来说,文学是一把双刃剑。聪明的政治家理解这一点,所以能趋利避害,一方面借用文学来打造有利于己的舆论,一方面竭力遏制文学本性的发挥,而文学的本性是自由。但是,聪明的政治家只是一时的聪明,当他压制文学的本性的时候,他就开始走上了失败的道路。因此,1807年秋,夏多布里昂在巴黎西南郊的奥尔内村“买了一栋园丁的房子”,在此隐居起来。夏多布里昂的新住所在一个叫做“狼谷”的地方。    我去过狼谷,时间在去格朗贝岛前不久。狼谷位于巴黎西南11公里处,在罗班松高地的南坡上。在《墓中回忆录》的一开头,夏多布里昂便写道:“……我在距苏镇和夏特耐不远的奥尔内村附近买了一栋园丁的房子,它隐蔽在长满树木的丘陵之间。房子连带的土地不平,且多沙,不过是个野生的果园,尽头有一条小溪和一片栗树林。”如今这里是夏多布里昂协会的所在地,有一个博物馆和一个图书馆,向世界各地的研究者提供作家的生平和创作资料。    那一天,我和妻子是乘朋友的车子去的,像是走了许多冤枉路,才找到夏多布里昂博物馆。博物馆坐落在狼谷公园,说是“狼谷”,也许那个时候此地多狼,可是“谷”就不好说了。不过是一片缓缓的坡地,与想象中的“谷地”大不一样。参观博物馆,进门要购票。我那朋友对售票的人说:“您知道吗,我这位朋友可是夏多布里昂的中文译者!”售票的人望着我,问:“果真?”我笑了,点了点头。那人笑着说:“为了向夏多布里昂的译者表示敬意,你们不用买票了!”    房子是1 7 9 3年建成的, 夏多布里昂买下之后, 进行了大规模的装修: 在房子朝向花园的粉红色的墙上打了一个门, 修了一个带三角楣的柱廊,竖起了两根白色女像柱和两根黑色大理石柱,还在园中建了一个圆形的石堡,供读书之用。最奇特的是,从一楼到二楼的前面是一个大厅,楼梯改为左右两条,中间交叉,然后又分开,直抵二楼,与轮船上的舷梯殊无二致。参观者到此不难体会到它的妙处:每日顺着舷梯上下,或低头沉思,或凭栏四望,恍若在大西洋上航行。这大概是性喜旅行的夏多布里昂的用意所在吧。窗户则用木头或花草装饰得光怪陆离,据说是出自夏多布里昂之手。印象中房子是粉色的,在一片绿色中显得十分宁静和安详。    花园很大,沿着斜坡伸展到很远的地方,远处绿树掩映中隐约可见许多房舍,想必是临近的村镇。当年夏多布里昂手植的树木有些依然茂盛。他说:“我爱我的这些树;我把哀歌、十四行诗和颂歌奉献给它们。没有一棵不是我亲手侍弄的,我弄掉根上的虫子和叶子上的毛毛虫;我叫得出它们的名字,就像我自己的孩子;我没有别的家,这就是我的家,我希望死在它们中间。”离房子稍远的地方,林木婆娑,几株高大的橡树覆盖着那座夏多布里昂自建的石堡,夏天时他在里面读书写作。我们去的那一天,正碰上一群中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来此参观。他们聚在石堡前,听着老师的讲解:“在这座石堡中,夏多布里昂写了《殉道者》、《从巴黎到耶路撒冷纪行》、《阿邦赛拉琪末代王孙的艳遇》……《墓中回忆录》的开头几章也是在这里写的。”看到他们,我不由得想起我们的中学生,他们是否也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参观著名作家的故居呢?    夏多布里昂在狼谷生活了11年,1818年7月,他因经济困难而卖掉了狼谷。他说:“卖掉狼谷我是很痛苦的;我爱我的那些树,从此它们只能在我的回忆中种植和生长了。”这11年中,法国发生了许多事情:1814年3月,拿破仑帝国垮台,第一次王政复辟,百日政变,日,拿破仑败北滑铁卢,第二次王政复辟。1811年是夏多布里昂文学生涯中最耀眼的年头之一,他被选入法兰西学士院,在他的入院演说稿中,拿破仑大笔一挥,把对自由的歌颂、对王政的眷恋、对流亡的影射等内容悉数删除,他感到“狮子的爪已经深入身体的各个部分”,他“相信已在腰上感到了它”,从而感到“一种刺激的快乐”。从此,他越来越多地参与政治活动,成为正统王权的坚定的支持者。1814年4月,他冒着生命危险出版了一本小册子《论波拿巴和波旁王室》,认为拿破仑给法国带来了灾难,王政是法国唯一的出路,是“医治法国迫在眉睫的无政府状态的一剂良药”,用路易十八的话说,这本小册子抵得过十万军队的力量。波旁王朝返回的时候,他被任命为驻瑞典大使。1815年拿破仑百日政变的时候,他跟随路易十八流亡,并被任命为临时内政大臣。1816年9月,他发表了《按宪章建立的君主政体》,提出了“君主统治但不管理”的著名原则,并创办了报纸《保守派》,发表一些与当权派不同的言论。1821年,他经过一阵短暂的失宠之后,又重新获得国王的信任,先后被任命为驻柏林大使和驻伦敦大使。就在他能够重温旧梦的时候,他害怕了,他现在“害怕感情的波动:时间剥夺了我的青春,使我像那些把胳膊腿留在了战场的士兵一样;我的血要跑的路不那么长了,如此急速地冲进我的心脏,我的这个已然衰老的快乐和痛苦的    器官跳动得仿佛就要破碎”。1822年9月,他在维罗纳会议上力主由法国单独解决西班牙危机,年底,他被任命为外交大臣,旋即发动了西班牙战争,然而战争成功后,他却因宫廷的斗争而“垮台”了。他说:“我头脑简单,一切顺诸天性,也因为我一无所图,人家就以为我无所不贪。今天,我已清清楚楚,我的不合群的生活乃一大错误。怎么!您什么也不想当?那就滚吧!一个人蔑视我们所崇拜的东西,他自以为有权侮辱我们的生活的平庸,我们就不要他。”不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这一番话确实说得好。1828年9月,他担任驻罗马大使,次年8月,他辞去了大使的职务。这是他最后一次担任公职。七月王朝时期,夏多布里昂仍然忠于波旁王室,曾两次到国外晋见流亡的查理十世。第一次晋见是在布拉格,他写道:“我一步步往上走,城市也在我下面渐渐展开。历史的交织,人的命运,王国的毁灭,福音的意图,纷纷涌上我的记忆,与我的个人命运的回忆混为一体:探索过一座座死去的废墟之后,我又被召去目睹一座座活着的废墟。”他已经断定,他所从事的事业是一桩必定失败的事业。然而他不悔,他带着道义感的满足坚定地朝着他的坟墓走去。忠也罢,愚忠也罢,他有着自己的信念。1841年,他结束了《墓中回忆录》的写作,他说:“日,我写下这最后的话,我的窗子开着,朝西对着外国使团的花园:现在是早晨6点钟;我看见苍白的、显得很大的月亮;它正俯身向着残老军人院的尖顶,那尖顶在东方初现的金色阳光中隐约可见:仿佛旧世界正在结束,新世界正在开始。”他决定,这部回忆录将在他死后五十年公诸之于众。1 8 4 4年,他出版了《朗西传》,宣传忏悔与苦修。1846年,他出了车祸,锁骨骨折。从此,夏多布里昂缠绵病榻,终于在日革命的枪声沉寂下来的时候,告别了人世。他并不害怕死亡,因为他写完了《墓中回忆录〉》,他的“纪念碑完成了”,他说:“这对我是很大的宽慰,我觉得有人推我;我在船上订了座位,船老大通知我一会儿就要上船了。”    这就是夏多布里昂的“ 命运的形象”:生于风暴,死于风暴,从一座座死的废墟走向一座座活的废墟。忧郁是他的灵魂,痛苦是他的感情,执拗是他的行动,他之所想和他之所为之间的差距造成了他的夸张。人们常常嘲笑他与拿破仑的并列,但是,拿破仑是政治上的寡人,他是文学上的君主,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我到格朗贝岛去看他的坟墓,到圣马洛去看他的出生地,到贡堡去看他度过童年的地方,到狼谷去看他隐居的房子,所怀的感情是尊敬。他在《墓中回忆录》里说:“我可以认为,在我身上,政治家和作家是不相上下的,这不是吹嘘;但是,我认为国务活动的名声分文不值;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加以谈论。……。在我的两种生活之间,唯一的区别是结果。我的文学生涯是圆满的,产生了它应该产生的一切,因为它只取决于我自己。我的政治生涯在其成功的途中突然中断,因为它取决于别人。”他是清醒的。我在为《墓中回忆录》(选)所写的序文中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我并不认为这段话说得多么好,但是我说不出更好的话了,我把它引在下边,希望读者不要认为我是如此的骄傲,竟然引用自己的话:“夏多布里昂说:‘从本性上说,我是个共和派,从理智上说,我是个保王党,从道义上说,我是个波旁派,如果我不能保留正统的君主制,比诸一个不知谁生下的杂种君主制,我更喜欢民主制。’这样的表白无论真实与否,都有其动人之处,所以动人,乃是因为这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想象力并且付诸行动的人常会面临的窘境。比诸他的爵位,他更愿意成就一个名声;比诸他曾经崇拜的拿破仑,他更倾心于辛辛那提的农夫华盛顿;比诸金钱和地位,他更看重思想的自由和批评的权利。他的本性是独立不羁,是自由,是怀疑,所以他是一个痛苦的诗人。他的理智是光宗耀祖,是传统,是信仰,所以他是一位精神的卫道士。他的道义是尊卑有序,是忠诚,是正统,所以他是一位极端的政治家。然而,本性、理智和道义常常是矛盾的,诗人、卫道士和政治家三者的相遇使他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人,并且毕生承受着内心冲突的折磨。”夏多布里昂所以能够“勇敢地”走向坟墓,是因为他能够清醒地认识到他身上的矛盾。    我尊敬夏多布里昂,正是因为他的清醒。  
  访巴尔扎克故居      1985年1月的一个星期天,我突然想到,在巴黎逗留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该去看看巴尔扎克故居了。    查一查巴黎的导游图,便可知道巴尔扎克故居坐落在第十六区莱努阿大街47号。顺藤摸瓜,摸到那里,正是最简便的去法。不过,倘若沿着这条大街找到47号,无论是正数还是倒数,那路上的寂寞与单调怕和拜访巴尔扎克先生的心境不大协调。我决定走另一条路,真正地去“找”。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乘地铁在帕西站下了车,踏上肯尼迪总统大街,顺着塞纳河的流向走不多远,向右折进安卡拉街。我没走几步,猛抬头看见前面不远处是一堵高墙。糟糕,我该不是进了一条死胡同吧?幸好墙下站着一位警察,不妨走到底问问路。其实不必,当我走到警察跟前的时候,安卡拉街已向左拐,变成贝尔东街了。这条街极窄,碎石路面,两旁的房屋墙上爬满长春藤,加上几盏旧时的煤气灯,使人恍若进入了巴尔扎克的小说世界。进了这条街,很快就看见一段上升的石阶,阶口也有一警察。巴黎有警卫的地方不多,这两位大概与旁边的土耳其大使馆有关,颇使人感到突兀和怪异。这石阶有数十级,拾级而上就是莱努阿大街了,再向右折,不出百米,便到了47号,有一大木牌立于门前,上书:巴尔扎克故居。进得门去,还要下一段台阶,步人一座花园,方才到了巴尔扎克住过的那幢小楼的门前。这条路凡五折,由大街而小巷,由小巷而石阶,由石阶而花园,可说是曲径通幽了。而这个巴尔扎克曾经住过的地方果然是个极幽静的所在,附近店铺不多,行人亦寥寥,虽有高楼广厦,仍不乏田园风味。原来帕西这地方以种葡萄和酿酒出名,1859 年才划归巴黎市,巴尔扎克年间住在此地,想必是看中了它的僻静和冷清吧。    故居的正门藏在花木的掩映之中。参观者先到地下室去看电影,纵览巴尔扎克的一生,然后返上,进入一层的展室。这里并没有陈列巴尔扎克的什么遗物,而主要是他的以及他同代人的一些画像和漫画,其中颇有可观者,不过要连看带读,倘若浮光掠影,远远地一望,则茫茫然无所见矣。画像中有一幅是梯也尔的,据说此人是巴尔扎克小说中拉斯蒂涅的模特。还有一帧,画的是克莱芒·德·里斯伯爵。这位先生于日被绑架,19天后被释放。这件事启发巴尔扎克写下了《一桩无头案》,而且就在这座房子里完成。其余如瑞士人拉瓦特,其相面术极得巴尔扎克的青睐,并运用于人物外貌的刻画;德国医生弗兰茨一约瑟夫·加尔,其骨相学深刻地影响了巴尔扎克的《绝对之探求》;法国博物学家乔弗洛阿·圣一伊莱尔,他的“统一图景”理论启发了巴尔扎克,后者的《高老头》就是献给他的;作家亨利·莫尼埃,他的《机关生活场景》使巴尔扎克的《公务员》获益不少;杰姆·德·罗特希尔德男爵,他成了纽沁根的原型。当然,大名鼎鼎的拉马丁是不应被漏掉的,关于他的文字说明指出,巴尔扎克的《两个新嫁娘》、《幻灭》、《赛查·皮罗多》、《莫德斯特·米侬》、《贝阿特丽克斯》等许多小说中都有他的影子。这些知识不独可供研究巴尔扎克的学者们参考,就是普通的巴尔扎克爱好者也会感到兴味盎然的。    当年巴尔扎克只租用了二楼的几个房间,作为他的卧室、餐厅、工作室等,如今当然也都辟为展室,陈列着他的一些遗物,如烛台、咖啡具、手杖、背心之类,当然还有他心爱的拿破仑小雕像,一手执帽,一手杖剑。雄心勃勃地立在那里。常言道:睹物思人,此类东西多一些固然很好,可以让参观者赞之曰“丰富”,倘若不多,必有原因,或是散失了,或是主人本来就身无长物。我想巴尔扎克并非有偌大家产之人,其遗物原来就不会太多,他住了7年的地方如今摆上几件生前用过的东西,也就够了,其余的就托付给后人的想象力吧。例如,当你步入昔日的餐厅时,如果你知道当年巴尔扎克曾在这里宴请过维多克探长,而此人正是《交际花盛衰记》中可怕的伏脱冷的原型,难道你不会想象他们觥筹交错、酒后长谈的情景吗?那一套耀眼的银餐具在此时此地并不是非有不可的呀!其实,这几间展室中真正有趣的是一些手稿(原件或复制件)、清样、票据和证件等。不言而喻,这里需要的仍然是仔细和耐心,走马观花无异于入宝山空手而返。看巴尔扎克的原稿或校样最有意思,简直是一种享受。稍微对他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他喜欢在清样上修改,而且往往要改许多次,似乎非要改得面目全非才满意。我们现在实在难以想象,当时的排字工人如何能够容忍他!波德莱尔就曾把经常改动作为他的一大缺点。《乡村教士》居然打了6次清样,那里陈列的是第二校,改动处极多。《纽沁根银行》的一页清样上除了密密麻麻的勾划改动之外,巴尔扎克还在题目的上方写了一段话:“夏尔,速送另一清样,同样的纸,但要双份,因为我得就本书向人请教一个问题。”这里的“夏尔”就是日后著名的出版家夏尔·普隆,巴尔扎克想向人请教的问题是一个金融方面的细节。在《贝姨》的手稿复印件上,我们可以看到右边留有很大的空白,写满了字,显然是反复修改的结果。    而在写有《高老头》字样的一页纸上和《绝对之探求》的手稿上,则写有许多数字,那是他的债务。波德莱尔写有一篇关于巴尔扎克的妙文,题目就叫作《有天才的人如何还债》,我看到那些数字,很自然地想起了那篇东西。当时的文人大多极穷困,少有不和高利贷者打交道的,巴尔扎克尤甚,不得不狡兔三窟,挖空心思躲债。债务像幽灵一样死死地缠住他,就是在他写作的时候也毫不放松。他要计算将要获得的稿酬,看看能不能偿还几张到期的期票。在标题写作《幻灭》的一页清样上,他列了个人物表,写了个计划,画了个人像,还画了个气球一样的东西。气球在当时是个新事物,难道巴尔扎克正在想着《发明家的苦恼》吗?作家的手稿自然是研究者关注的对象,就是他的那些票据也有值得多看一眼的。巴尔扎克有一张买手套的发票,那上面的数字表明他6个月内买了60双手套,这足以见出手套在交际场中的重要,也使我们明白,为什么巴尔扎克写到那些到巴黎打天下的外省青年时,总要不厌其烦地说到他们如何为手套、皮鞋、衬衣之类发愁。还有一张是买咖啡的,上面开列了三个品种。陈列说明告诉我们,巴尔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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