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钱买房别人的名字,某种原因得写姐姐名字,怎样做以后不产生纠纷呢,证明房

谁能提供关于李谷一与韦唯的案件的详细情况?还有李谷一的背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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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13 &
李谷一 - 家庭生活李谷一 李谷一特好相处,湖南妹子,说话像爆豆子,急脾气,好心肠。当李谷一演唱《乡恋》登上1983年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上时,她真切地感受到,中国文艺的春天来了。从那时起,她打定主意要把自己余生的精力奉献给中国的轻音乐事业。李谷一作为中国内地第一个流行歌手,这位中国通俗音乐从弱到强的见证人和亲身参与者,成功地把西方的现代音乐理念与中国传统的民歌结合改造。李谷一在观众面前表现的是自信和风光,她有《乡恋》、《难忘今宵》、《妹妹找哥泪花流》等等风靡全国的经典歌曲。而她的另一面却充满坎坷。从她有胆量做中国通俗音乐的开拓者之时,就已经注定她的音乐之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事实证明,命运就像老天早已设计好的一盘棋,她每走一步都有一招险情挡在面前。1970年,因演出《补锅》, “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视为修正主义黑苗子,她父母的家被抄,李谷一被下放到偏穷的瑶寨,要靠着劳动工分吃饭,一个年轻的生命懂得了生活的辛酸和磨难。1980年,在一曲《乡恋》引发下,李谷一成了中国乐坛上离经叛道的众矢之的,招致了如同政治事件般的批评和批判,几个月里眼中淌泪心灵淌血。1990年,后来被称为“中国民事第一讼”的官司,在河南南阳沸扬,那是国家制度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和对撞,却把深同师生、亲人间的情感撕裂给人看,事实澄清了,官司赢了,她的内心却伤痕累累,痛楚至今。而在2000年她又面临“东方歌舞团事件”的风波,这一次被打击得心灰意冷。李谷一是中国通俗唱法第一人,在事业上全心投入,可以想象她在家庭生活上的粗枝大叶。就连给女儿起名字也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在她和爱人的名字里各取一字--肖一。女儿从几岁开始就叫妈妈为“李老师”,因为叫“李老师”她反应特别快,而叫妈妈往往要叫两声她才有反应。李谷一常年在外演出奔波,每年有七八个月不在家,女儿成了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1980年左右,李谷一在中央乐团做独唱演员,女儿不到三岁,白天就被寄放在她单位的一个老师家,四岁的时候,她干脆把女儿送出了北京,在许昌的一个亲戚家生活。 女儿最需要母亲照顾的年岁,也是李谷一事业最繁忙的日子。女儿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淘气爬铁栅栏摔断了胳膊,恰恰此时李谷一不在身边。奶奶和爸爸带女儿去医院接骨,医生把骨头接错位都不知道,打上石膏之后才发现问题,只能敲开石膏重新接一次。等女儿的伤已经反复去医院看过三四次后,李谷一才腾出时间第一次看看女儿摔断的胳膊。李谷一 1985年左右,李谷一沉浸在中国轻音乐团繁忙的工作中,台前的演员、乐队以及所有幕后工作人员都由她一个人管理。她99.9%的精力都投入在团里, 对演员和学生比待女儿更好,她没给女儿开过一次家长会,女儿学习上的事情也无暇来管。李谷一往往有很多开会、采访、出差的“外事”活动,跟她见面的机会就更加少。李谷一的性格很复杂,是个矛盾的集合体,说也说不清。有人说她是事业上的女强人,可是她最容易动情,爱掉眼泪;然而每当她流过眼泪之后,并没有在眼泪中消沉下去,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李谷一更加坚强。她的第一次挫折是在1980年,面对来自全国的批判,整整15天李谷一处于严重的失眠和精神衰弱中。她弄不明白,《乡恋》只是一首小小的歌曲,为什么会遭到如此严重的谴责?在1983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由于全国观众要求强烈,李谷一终于演唱了这首被批为“厕所歌曲”的《乡恋》,李谷一感到她实现音乐理想有希望了!说到家庭,李谷一这些年来有“三个愧对”。一愧对父母,她的父母都已经是九十多岁的老人,她母亲现病在医院,她不能尽孝;二愧对丈夫,对丈夫她没有尽到妻子的责任,这么多年来李谷一和丈夫两个人比着忙,李谷一演出繁忙,而他丈夫因工作经常不在家,聚少离多;三愧对女儿,在女儿最需要母亲关怀的时候,她却没能给女儿什么直接的教育。事业上的坚定使她在家庭生活和情感生活中比常人更加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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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韦唯又给中宣部领导呈递了一封信,寻求“保护”。现摘抄如下:【尊敬的中宣部领导:  您们好!  我叫韦唯,中国轻音乐团歌唱演员。近日看了《中国青年》杂志第七期刊登的“谁愚弄了上帝”以及《开发区导刊》(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刊登的“韦唯与李谷一的是是非非”两文后,深感悲愤,仅仅是在被人打了之后喊了一声疼,掉了两滴泪,竟招来了更猛烈的追杀。两篇文章出自同一作者《中国青年》杂志社记者王冰。  事情起因是我将长期在团里积淤的苦衷,终于无法忍耐地向一位朋友倾诉了出去,而引致一位记者对我又进行了电话采访,并将之见诸报纸。这一点事后看来是我欠缺经验,一些想说的话不应透露给报界。可我确实曾多次向文化部上级领导反映过情况。这样做从没想过要伤害谁,也不知道后果怎样,只是苦于投诉无门无奈的情况下道出心声的。……  几个月后,突然就出现了上述两篇立场鲜明极具攻击性的文章。我不解这位记者交换了两种身份和角度对我的肆意侮辱到底是为什么,更甚者竟随意扯出了应严肃对待的‘政协会议’‘武警干部’……等等。作者从未采访过我,我想对两文提到的这些人及部门也没有进行任何采访,便篡改编造了我的经历和一些所谓的‘事实’,用尽了对一个女性最有伤害的污言秽语。可气的是作者不但称其为我的朋友,更假扮我的‘歌迷’,对我肆意诋毁,这不仅侮辱了我,也极大伤害了真正关心我的群众。我惊讶在解放四十多年后的今天,竟有人如此名目张胆地将旧社会那种为诋毁艺人而故意制造花边新闻的手段,肆无忌惮地用在了党领导下新中国的刊物上。……   眼下,国家正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国人民都在抗洪救灾,文艺界也纷纷行动起来,中宣部也倡导‘文艺界要团结’,可却有人在此时这样大动干戈地召开个人新闻发布会,贬低一方,并不惜动用国家的宣传工具,为其个人的官司而大肆宣扬其个人是非。我还不解的是与本案毫无关系的中央电视台文艺部也在此发布会上散发了一份片面并贬低我的评论性文稿,把我说的一无是处,大有一棒子把我打死而后快之势。   我想我们的精力应当用在给人民生活带来欢乐,用在舞台上的争芳斗艳。官司并不可怕,我也有信心将事实真相彻底澄清。但与其耗尽个人乃至社会的人力物力大打一场输赢官司,不如尽一切努力获得安定与团结。   万般无奈下,我请求上级领导帮助,以求得我这弱小的年轻歌手得到应有的保护。我很担忧是否那位记者还会变化出更多的身份再写出蛊惑人心的恶劣文章来。因为可怕的是那位记者不但是李谷一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筹备人,并在会上对我进行了近一个小时贬低性的发言,在新闻发布稿上虽经涂抹但仍能看清该作者还是李谷一的诉讼代理人之一。他这种人只起到火上烧油的作用。为此,我恳请上级领导重视这一不正常的现象,以制止这类诋毁侮辱人格的文章再度出现,也过问一下此事不要再被人为地恣意的扩大和恶化。我们的团长李谷一同志应有人出来问问管管她了。   衷心的希望上级领导能够过问此事,给予公正的处理意见。】   韦唯在这封信中,如同当初接受《声屏周报》电话采访的形态一样,以一个“弱小”青年歌星的悲悲切切,指控了社会上对她的某些“欺凌”和“侵害”,从而令人倍感同情,义愤于胸。   然而,当翻开1991年第七期《中国青年》和北京《开发区导刊》的文章时,却另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况且,人们不会忘记在1991年夏天,李谷一的身影出现在国内最具影响的文化部、中央电视台、首都14家新闻单位、民政部、中国国际红十字会等举办的多场赈灾义演之中,然后,又在湖南等灾区进行了义演。   那时,李谷一并不知道,是韦唯捷足先登,给中宣部呈交了一封“应有人出来问问管管她了”的信。   李谷一怀着满腔的不平抹去眼角的泪水,说:“我的职业是一名演员,我一直认为我当‘团长’只不过是项社会兼职,我至今领取的是演员工资,从没有拿过‘厅局级’的工资。我酷爱和追求的是艺术,丝毫不羡慕那种复杂受累的‘官道’。我做为一个演员,仍要在舞台上演唱。那时候,在《声屏周报》的启动下,社会舆论不肯饶人,我每次一上台,台下不少观众指着我议论不休;在一次有电视转播的赈灾义演中,有的人竟在我演唱时对着荧屏大声冷嘲热讽……一个演员,把自己的形象视为艺术生命,还有什么比摧残一个演员的人格和形象更为痛心、更为难忍的事呢?!我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有一条路,一条最后的路——走上法庭……”   李谷一带着几分沉重说,她在向法院递交起诉之前,确实经历了一段复杂的思想斗争。她想到的是:首先,这场官司必然会涉及自己团内的演员韦唯,这必定会对中国轻音乐团的外界影响和内部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其次,她打这场场官司完全成了个人行为,一旦败诉,身败名裂的后果只能自己承受;再者,这场官司要在南阳进行,她人生地不熟又无亲无故,而被告方占据地利、人和之便,难免会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存在,况且汤生午的父亲就在受理法院任职。   如果就此罢手,那么她蒙受的不白之冤将难以洗刷,她一生追求的做人要清白的信念将受到污染;而且,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是许多文艺团体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如果她与韦唯的矛盾没有一个是与非的结论,今后怎样对团里施以有效管理?如果有更多的团员都无视国家的现行政策、制度,无视起码的组织纪律性,中国轻音乐团只有垮台,团内多数人员就只能去另谋生路。李谷一权衡再三,只有取其利而轻其弊,下定最后一个决心:打官司。   就在《声屏周报》发表采访韦唯报道的一年之后,在期望对方主动中止侵权变得无望的情况下,日,李谷一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南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她的“起诉状”。  李谷一在起诉状的前页写道:  【今年一月十六日,河南南阳《声屏周报》发表了该报记者汤生午写撰的题为“著名歌星韦唯接受本报电话采访道出个中原因”的报道(见附件)。报道中所公布的涉及我的内容,或为捏造、或是歪曲,全部严重失实;同时,报道中使用了相当份量的侮辱性语言。被告恶意扭曲我在公众中的形象,导致社会上对我的错误评价,已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后果。时至今日,对被告公开向我的名誉和人格进行诋毁和侵害的行为,我已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伸张一个公民的正当权益。】  起诉状中,对被告的侵权事实,共分列了10个方面问题。分别是:一、“艾滋病”的问题;二、“拿10万元前”和“写下一个保证”的问题;三、“就是要整韦唯”和“‘共产党’要整个人还不容易”的问题;四、“工资”问题;五、“医疗费”问题;六、“住房”问题;七、“出国”问题;八、“亚运会闭幕式联唱”问题;九、要韦唯“离团”问题;十、对韦唯演唱事业的“嫉恨”问题。李谷一认为,鉴于上述10个方面问题全部失实,故而《声屏周报》构成侵权。   起诉状中,从“人格和形象遭到的伤害”、“工作受到阻碍”、“身体和精神受到损害”三个方面,以较详细的内容,阐明了被告对原告所造成的伤害。   起诉状最后,提出了四项诉讼请求:一、 立即停止被告对我的名誉侵害;二、 被告在国内颇具影响的报刊上向我赔礼道歉,以清除影响,恢复名誉;三、 被告赔偿由其行为造成我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四、 被告给付我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一位以美的歌声给千千万万听众以美的享受的歌唱家,能下定决心走向法庭,确实是很难的。有人认为,这场“名人之间的纷争”似乎不应该诉诸法律;还有人认为,李谷一作为一名领导,更不应该在法庭上与一名记者和报社对峙。但名人也好,领导也好,她存在与社会,首先她是一个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公民。当一些矛盾激化到不好解决的程度时,唯一的途径只有诉诸法律,只有法律才能以事实为依据做出最终的认定。近几年来,名人官司屡屡不断,从一定意义上证明了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社会文明程度确实有所提高。   李谷一这次将名誉权诉诸法律,既是一种被迫无奈,同时又是法律意识提高后的自觉行为。这两种因素的汇合确是近几年来“名人官司”的明显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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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诉讼案内幕暴光 (四)   飘忽不定 韦唯的变化令人吃惊  
  在这起侵权案件中,韦唯是个关键人物,也是个特殊人物。说她关键,是因为没有当初她向《声屏周报》记者道出“个中原因”,也就不会有今天这场轰动的官司;说她特殊,是因为韦唯在这场纠纷乃至诉讼中的身份极其微妙。   早在1991年8月李谷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有记者问起韦唯在李谷一即将进行的诉讼中究竟处在什么地位的问题。当时,李谷一的律师回答说,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作者应对自己发表的文章和作品承担一定责任,刊登文章和作品的报社和杂志,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因此,此案中的被告是作者汤生午和《声屏周报》社。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如果消息源提供情况不属实,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所以,不排除追加韦唯为共同被告的可能性。   律师的回答,是一种严谨的“外交辞令”,因为是否把韦唯列为被告,这是原告李谷一的权利。后来有关的报道证明,关于“不排除追加韦唯为共同被告”的说法,确实引起了韦唯的心理紧张。然而事实上,从纠纷的挑起到官司开庭,作为原告的李谷一从来没想过要把韦唯列为被告。尽管汤生午的报道写得有板有眼,很象那么回事,但李谷一始终不相信这些会出自韦唯之口,会是韦唯的原话。李谷一心里很清楚,第一、汤文章中所列举的“事实真相”是严重的歪曲和捏造,韦唯怎么会把没有的事去向报社记者信口开河呢?第二、李谷一一直认为自己与韦唯的关系十分融洽,她思考了很久,甚至找一些知情的同志帮助自己一起回忆,还是不知道自己究竟什么地方得罪了韦唯;第三、凭自己对韦唯的一贯了解,她认为韦唯不至于是那种以怨报德,从背后捅刀子的人,如果韦唯真有什么不满,会来找自己谈的。把韦唯列为被告,等于说是对李谷一多年来付出的心血和努力的一个否定,从感情上说,对李谷一也是一种打击和折磨,她不愿这样想,也决不会这样做,哪怕仅仅为了求得自己的一点心灵安慰。   李谷一和韦唯相识之时正是中国轻音乐团筹备创建的关键时期,对韦唯而言,则是她苦苦渴求机遇而又屡屡不得的艰难阶段。那时,作为中国铁路文工团临时借用人员的韦唯,虽然人在北京,档案关系却在内蒙,她的正式身份是呼和浩特铁路局机务段的燃料正备工,职务工资为42.10元。那时,她的名字叫张菊霞,在中国铁路文工团里,她是一只不起眼的丑小鸭,和团里另一位走红的流行歌星所受到的重视相比,韦唯深感自己遭受的白眼和冷落。这位“命比纸薄”的丑小鸭却心比天高,她对后来采访她的记者讲,当别的女演员身穿漂亮的时装漫步在闹市和商场时,穿着妈妈穿过的旧衣服的她却躲在宿舍里埋头读起了莎士比亚,尽管她或多或少有一种自卑感,但生性倔强的她并不甘心情愿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她要向生活挑战。   她深深体会到了机遇和伯乐的重要,她在渴望和寻求着。恰恰这时,她遇上了正在为轻音乐团挑选“千里马”的李谷一。其时,通俗音乐在我国出现不久,许多人还不能接受,经过李谷一等人的多方呼吁,文化部才同意搞一个筹备组作为改革的尝试,而中国轻音乐团能否最终成立,通俗音乐能否作为新的艺术品种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还都是一个未知数。因此,选材进人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时,韦唯在艺术修养、演唱技巧和舞台经验等方面都尚不成熟,显得幼稚,李谷一却发现了她身上潜在的东西,认定她会有所发展。有的同志提出韦唯长的黑,模样也比较怪,是否作为独唱演员特别是通俗歌手选材有困难。李谷一认为,通俗歌手没有必要按照民族唱法演员的选材标准去选,韦唯长相特别,说不定这还是她的优势也未可知,韦唯的音色好,这是最重要的,李谷一拍板,要韦唯跟着轻音乐团在艺术实践中练练看。   1984年底,筹备中的中国轻音乐团去西安演出,这也是韦唯进轻音乐团的第一次演出,能否唱好,对韦唯很关键。第一场,台下观众对那个叫“张菊霞”的女演员的演唱并没多大反应。下得台来,李谷一问她:“张菊霞”这个名字不好听,人家也记不住,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别的名字没有?她回答说小的时候曾用过一个名,叫“韦唯”,李谷一很纳闷,怎么叫“韦唯呢?”她说“韦”字是她妈妈的姓,她妈妈是壮族。李谷一大喜:好,就用“韦唯”这个名字!李谷一当即找到报幕员,指示她从下一场开始,就报“壮族歌手韦唯演唱。”   尽管只是一个名字的小小改变,但收到的效果却不同。第二场,韦唯受到了欢迎。   此后,韦唯又随团到海南、广东等地演出,鉴于她的良好表现,轻音乐团决定办理韦唯的工作和档案关系。同时,李谷一向韦唯交了底:轻音乐团是筹建过程,演出会相当多,相当累,条件会相当艰苦;轻音乐团又是改革试点,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一旦失败就要作好散摊的准备。韦唯表示她能吃苦,也不怕累,越是困难越能锻炼人,越有生活意义。   1985年2月至6月间,中国轻音乐团组织负责同志和人事干部几次北上内蒙,将韦唯的工资、档案关系从呼和浩特提出,转入文化部艺术局存放。   在此期间,李谷一多次把韦唯推荐给电视台,有的导演碍于韦唯的相貌原因,不想用。李谷一对他们说:你们真不会看人,你们会后悔的。为了使韦唯一炮打响,走向全国,李谷一认为,最重要的是韦唯必须拿到全国性大赛的名次。1986年6月,轻音乐团要到湖北演出,李谷一特许韦唯留京参加“孔雀杯”歌手大赛。临行前,李谷一接到韦唯电话,说这次比赛夺魁无望了,想退出来。当时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正在进行,但是初赛和复赛已经结束,参加决赛的名单已经基本确定。李谷一当即做工作,经过努力,把韦唯直接送入决赛圈,开了大奖赛的一个先例,李谷一这才放心地带着全团走了。等到李谷一率团转场到湖北“五三”农场时,又接到韦唯“不幸”的电话,韦唯说自己手气坏透了,演唱顺序抽了个第一号,看来这次又要倒霉了,谁都知道第一个出场演唱是最吃亏的,李谷一急了,找到农场领导说必须赶回北京,演出只好暂停几天,全团在农场“搁浅”。    晚上11点多,李谷一演出卸完妆连夜坐了7个小时汽车,第二天清晨赶到武汉返回北京。临赛前,李谷一该做工作都做了,包括对韦唯在比赛时应注意的表情、演唱、服饰等。那届比赛,除韦唯外,还有毛阿敏、苏红、王虹等。从韦唯上台比赛开始,李谷一手里捏着一把汗。作为评委,她给韦唯打了最高分,直到比赛结束,韦唯终于获得了第二名。这次获奖是韦唯艺术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她从此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韦唯这个名字从此向全国播散开来。   韦唯原先所在的文工团曾努力6年,没能把她的户口迁入北京,韦唯考入轻音乐团,李谷一明知道这是个极大的难题,那时韦唯没有什么名气,而且一个普通工人的户口进京谈何容易,但只要答应下来的,李谷一就要去努力争取。1986年,李谷一多次写报告向文化部、北京市游说,肯定韦唯具有发展潜力、在艺术上不可多得的人才,请领导给轻音乐事业一点支持。领导最终被打动了,对韦唯按特殊人才作了特批,同年11月,也就是在办理此事的仅仅半年时间里,韦唯户口转入了北京。就在韦唯户口进京的同时,轻音乐团向文化部提交了申请韦唯由工人转为国家正式干部的报告,报告很快批下来,韦唯的工资由原来的工人级42元,更改为干部级的64元。    一个月后,文化部开始演员艺术级别的评定工作。国家一级演员的名额是十分有限的,必须是直接从事演出的并且有相当成就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演员才能作为被推荐的对象。一些文艺团体从艺几十年的老演员甚至都可望而不可及。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轻音乐团破格而又大胆的地提名韦唯为一级演员,在文化部评定委员会上引起了强烈争议。团里的如此厚爱,连韦唯自己也没有想到。的确,从整个文化部系统平衡,韦唯的条件相当薄弱。但李谷一和刘秉义等人为了中国轻音乐这个事业能有更大的发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说服工作。1987年的8月,韦唯的一级演员最终得以通过。这样,在8个月内,她的工资又由64元提高到180元。多少年来,韦唯期盼着能有一块天空,让丑小鸭飞起来,而今,中国轻音乐团著名歌星、中央电视台歌手大奖赛获奖演员、国家一级演员,这一顶顶闪亮的桂冠戴在韦唯的头上,广阔的天空就在眼前,她要用力去煽动自己的翅膀。   那时的韦唯和今天的韦唯简直可以说判若两人。团里的同志仍能清晰地回忆他们一起相处的情形。从1984年到989年,在李谷一的带领下,全团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在最基层的厂矿,最偏僻的农村,最边远的部队进行演出,环境之差,条件之苦,都是文艺圈外人想像不到的,团里人手少,常常是一人身兼数职,不管是装台还是卸车,大家都一起干,谁也没有怨言。韦唯尽管那时身体比现在瘦弱,她常和同志们一起干;那时很少见她讲什么条件和待遇,和大家一起坐硬卧甚至硬座,小县城招待所乃至剧场后台侧幕旁,专心地看,从李谷一、刘秉义及其他演员的表演中吸取着艺术的养料,追求着艺术的真谛。因为那时她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正视自己的价值。当然,这种价值不是出场喊几嗓子给五千还给一万的所谓“身价”。   仅在1987年下半年到1988年底的这一年多时间里,为了使韦唯“冲出国门,走向世界”,李谷一曾率她和团里其他演员赴新加坡演出,又经轻音乐团向文化部推荐,韦唯多次跨出国门,参加了波兰、南斯拉夫、前民主德国举行的国际流行歌曲比赛和演出。韦唯逐渐成长为中国歌坛上一颗夺目的明星,由她演唱的《爱的奉献》唤起了人们心中的爱,一曲《亚洲雄风》催动着神州亿万人民的满腔豪情。她成了许多歌迷崇拜的偶像。   偶像往往塑于心而碎于眼。崇拜者对自己的偶像的盲目向往,盖因他们中间所存在的距离使然。一旦偶像从画框走下来,距离不复存在,崇拜者便会发现,自己以前的盲目崇拜是多么可笑。   上海《文汇报》记者披露了韦唯作为电影《女歌星的故事》剧组成员,于日参加哈尔滨“冰雪节”开幕式期间不讲艺德,银幕上讲奉献,银幕下死要钱的情况:  【韦唯91年在长影《女歌星的故事》中扮演女主角塑造了一个不为金钱所动,一心为人民献出歌声的女歌星的崇高艺术形象。长影厂推荐这部影片参加“冰雪杯”优秀影片评选,韦唯以参赛代表的身份参加活动。由于经费有限,组委会事先先向剧组导演说明,请韦唯在开幕的“冰城之夜”晚会上,为观众义务演唱几支歌,消息已见诸报端。当晚哈尔滨的观众冒着零下25度严寒走进剧场,而这时韦唯在华侨饭店推说身体不舒服,锁上房门不肯出席开幕式。负责开幕式演出事宜的同志在门外求她,导演也在一旁劝说,都不行。时间在一分分过去,剧场告急,这时韦唯通过代言人提出,一场演出费4000元,两场8000元(第二天还有一场)。那位负责同志表示为难,刚开口,韦唯就火了,说少于8000元不演,又说:“现在你们就是给我钱我也不演啦”。“我就是身体不好”。因事情紧迫,组委会咬咬牙答应给钱,韦唯才出门驱车进场。第二场演出,韦唯提出先给钱再演,但这天是星期天,银行休息无法提现金,最后组委会向她保证绝对付钱,她才勉强进场唱了两首歌。5日上午时,根据冰雪节的日程安排,《女歌星的故事》在哈尔滨影剧院与观众见面,韦唯作为片中女主角必须到场,因组委会一时拿不出钱,韦唯大闹情绪,观众已全部入场等她,电话十万火急地催促,到了近10点韦唯还不肯动身,急得剧场领导都要哭了,为了保证活动的进行,组委会派人四处凑钱,答应见面会一结束就将钱送上,韦唯这才动身,但已延误开场一小时。下午韦唯拿了钱就走了,而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还得由组委会来支付。观众悉知内情后非常气愤,由于韦唯缺少艺德,哈尔滨20万观众参加投票的“冰雪杯”她主演的《女歌星的故事》连前10位都未排上。与韦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组委会成员上上下下都称道香港著名艺术家徐小明和大陆演员李秀明、田华等人的高尚品德。由于徐小明有节目演出,组委会决定支付他一定数额酬金,他却表示,晚会不是商业性演出,酬金分文不能收。田华、李秀明也均谢绝了组委会付给的演出酬金。】   在1991年8月,有关方面的一份材料中,说明了韦唯为什么未能参加1991年春节联欢晚会的情况。其中道:   【今年春节晚会的整体结构中,有一笔歌颂知识分子的,当这个歌颂的情节要结束时拟采用一首歌来烘托气氛,同时升华主题,这首歌就是韦唯曾经演唱的,后经过修改定名为《路》。当时考虑到这首歌的份量比较重,当时也是韦唯首唱,于是剧组于11月中旬通知了她,请她准备这首歌并准备录音,但遭到韦唯的拒绝,其理由是:“我现在不是一般的演员了,我要唱我自己写的歌,如果不行的话,我都可以不参加。”韦唯自认为是超级歌星,既不顾整体结构也不顾剧组的反复说明,断然决定非演唱她自己写的歌不可。暂不谈这些年中央电视台对她的培养和宣传,单就其本人的文化素质和作曲技术而言也不能是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她的知名度还是同意了她先创作出作品来,而后由春节剧组、中央电视台、广电部等领导审查定夺。然而,韦唯今天说没情绪,明天说没灵感,搞的剧组怯生生的不知所措。另外韦唯外出“走穴”也不和剧组打招呼,一走数日找不到人,这样一拖再拖直至第一次录音(12月20——元月8日)过后还是未见其人。由于我们是以整体结构及作品的水准来要求每个节目及每个演员,韦唯才交来一首名为《帮助爱》的歌曲,估且不谈其曲调是否好听,是否符合创作规律,就其歌词而言已经相当荒谬,莫名其妙不知所云,当即被剧组和领导否掉。然而韦唯还是不慌不忙,她始终认为,你中央电视台是离不开我韦唯的,这样第二次录音也被拖了过去。当第三次录音完毕,她才拿出第二稿《爱的关怀》,此歌的歌词较前虽有进步,但立意及格调仍不准确,因此,剧组紧急委托一位著名词作家帮助韦唯修改,这样录完了音。这样一次次的支配、左右着剧组还是很少见到的,若不是韦唯自认为自己是超级歌星的话,任何人都不会如此合作,在剧组中的许多中、青年艺术家,尤其是许多老艺术家象马长礼、盲兴明等等,只有一句唱,然而却天天坚持与剧组保持联系,听候安排,服从调度参加彩排,直播有时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室一呆就是一天,毫无怨言。   倒数第二次彩排以后,由于韦唯的歌曲是匆忙写就,艺术质量自然高不了,加之其服饰怪诞,表演萎靡,精神状态不佳等,经广电部领导紧急提议,中央电视台领导、春节剧组同志一致通过将韦唯的歌拿掉,由于当时直播已迫在眉睫,而且节目超长,因此由部、台领导出面向韦唯解释,这样才使今年的春节晚会中未能出现韦唯。】    对上述事实,日《中国文化报》做了扼要报道。   《南方周末》日第三版有一篇“骇人听闻的歌星出场费”的文章,做了如下披露:    【日,《中国音乐报》首次披露了部分著名歌星的出场价。顿时舆论哗然,反响强烈,并进而在音乐界引起了一场规模不小的争论。   从那时至今已经3年多过去了,这些歌星的价码也紧哏时代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涨越高,今天已经到了令组办单位忍无可忍的地步。为此,几年以前,15城市就专门召开会议制定对策,并做出以每场500元为最高限价来联合抵制歌星索取高价的决议。但是这几乎没起到任何作用,歌星们依然我行我素。   就在这种以政府官方名义进行干涉也无济于事的情况下,这些歌星们更加肆无忌惮地漫天要价。现在,就让我们来公布一下当今最走红的部分歌星的出场费:韦唯 5000——7000元……   请注意,这里的数字都是每演一场的价格,如果每个歌星每年平均演出100场的话(有的歌星远远不止),那么就以韦唯   的每场6000元来算,好的年收入就是60万元,两年就是120万元。   对于普通的中国人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另外,我们千万不要忘了如下状况:   这些歌星所得的报酬都必须是税后款,也就是说,除了给韦唯每场6000元劳务费,还必须加上这6000元的税款。按理说,如果韦唯得到每场6000元的出场费,那么作为个人调节税应从这6000元之内除去,或按60%税率来算,应刨去3600元税收,韦唯实际可得2400元。   但是,当这些歌星为税收问题而感到烦恼后,他们几乎同时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以后演出出场费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均有组办单位负责。于是,当他们收到出场费时必须同时收到税单。这样,组办单位在付给歌星门高额出场费的同时还必须承担他们的税款。如果这样算起来的话,给韦唯的就不止是6000元了。  当过工人,由文艺16级在1年零8个月之内,成为文艺1级演员的韦唯,变化确实令人目不暇接。】  《中外书摘》杂志的报道说:“一夜之间,韦唯成了巨富,她开始买所有的高档电器,买小汽车,据说最近又在通县买下一栋小楼,她成了中国普通老百姓做梦也无法企及的当代贵族。”这篇报道还详细描述了韦唯打她姐姐耳光的情景。有一天晚上10点左右,韦唯因为怀疑所谓“性病”的传言是其姐散播的,并且其姐跟一位与韦唯相处很火的老外通信,气势凌人的韦唯来到其姐的寓所,一进门,一通责问之后,“韦唯便上前十分果断、勇猛、干脆、利索地给了自己姐姐一记耳光。‘啪’的声音清脆饿响亮,此刻,其姐顿时傻了眼,她只感到被打的一面耳朵听不见了,脸上麻木而有疼痛,她开始全身颤抖,猛然间她想起了很多往事,想起小时候她与韦唯情同手足的姐妹情谊,然而这一切被站在她面前的这位已经名闻暇尔的大牌歌星——自己的妹妹如此彪捍的一记耳光给打闷了,她没有哭,也来不及哭,她突然觉得与她曾经相依为命和朝夕相处的妹妹竟是如此陌生。”从此之后,韦唯的姐姐便成了有家难回,到处借宿的当代“女游击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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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努力,开庭的前前后后,法庭的内内外外,审判台的上上下下,终于形成了一个如愿以偿的大气候。法庭的审判、最后的判决,犹如逆水中的一叶小舟,显得孤零、轻渺。。。。。。上海有一封由文化部转给李谷一的信,全文如下:李谷一: 你的‘南阳之战’看来似乎胜了,其实败的却实实在在。是你,从此你在人们心中只是一个女霸头而已,再也不会有人为你鼓掌了,就象患了艾滋病一样讨人厌,从此名誉扫地了。不要以为是名人,名是人民给你的,当然人民可以给你除去。南阳有你的关系,但真正的关系是人民,我从心底里钦佩那位记者,他敢于摸老虎屁股,虽然作了点元气,付出了几百元的精神费让事实大白于天下,是值得的,他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显得更伟大,更使人崇敬。好了!李谷一,你的权不小,利也占了不少,当百姓还在2.5平米的屋子里,有的还是无房户,你有三套房子,这样的金枝玉叶,我却看也不想看你,望你清醒过来,再看看自己,一身**,包着一个丑恶的灵魂,你那‘美妙歌声’也早叫人恶心了,试试看再在台上亮相时的风光吧!92.7.31                   老百姓  吴丽蓉    地址:上海南市区老干部局五支部在这封信的空白处,有几行与上面笔体不同的字迹: 你已成为一个臭不可闻的真正患有艾滋病的人,应该多哭几场才好,才会清楚自己的恶疾,应该向有关你所诽谤的人致歉,才能取得人民群众对你的宽恕、谅解。             读者**(字迹辨认不清)哈尔滨的一位干部,92年7月24日致信李谷一,说: 在哈尔滨竟言(写)出这样的报道,它毫无疑问的搅乱了近千万民众的视听,歪曲了南阳法院的公正的司法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彻底败坏了您的人格和艺术声望,省市大小报纸还将继续转载,不良影响将日益扩大,如果任其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刚从郑州飞哈尔滨,立即在**家属区内、在**大楼里听到一片痛骂声。。。。。。以上说明,<<声屏周报&&在努力赢得舆论方面,有着成功的一面,并且产生了某种效应。李谷一诉讼案内幕曝光 (十)今年7月26日,<<声屏周报&&主编王根礼向报界表示被告方“不再上诉”,其几项原因中的第一条是:“此案通过国内外新闻的报道,已使读者得出结论,是非曲直已大白于天下,无须上述的目的已达到”。请注意“目的已达到”几个字眼的含义。据北京<<民主与法制>>刊载,王根礼对此不再上述的理由有着更明确更透彻地揭示!“<<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天津日报>>、<<今晚报>>等国内外报刊、电台、电视台详细、客观公正的报道,是非曲直已大白于天下,目的已经达到。”很有意思的是,自南阳出庭作证之后,便无声无自息的韦唯,此刻也出来说了话:“对新闻界客观、公正、详尽的报道表示谢意。”8月11日下午,王根礼向杭州日报记者表示,对法院“这个不公正的判决,我们不准备执行。。。。。。如果他要强制执行,我们就等着,我相信他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审判不公正已经被全国舆论所肯定,这不是一方说的,是整个社会在说。”王根礼尽管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见,但作为一个公民、一个事业法定代表人,对国家执法机构,人民的法院,在口吻上肃杀之气重了一点,对整个社会形势的估计过了一些。关键的是作为南阳地区一个<<声屏周报&&的主编,为什么敢于用这种口吻道出这般话语?李谷一打赢了官司,却挨了骂。这反映出目前尚存在的法律结果与某些主观意愿的不统一。这种不统一,归根于李谷一,还是归根于<<声屏周报&&?仁者,智者,恐怕都应以客观的真实为基础,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李谷一深深感到,以这场官司为顶点,形成两条延伸的轨迹,法院的判决与社会的某种意愿之间,她自己对事实的认识与被告及其代理人对客观的认识之间,有着一个大的夹角,两线之间的距离在不断张大。法院宣判之后不久,李谷一在南阳第二次与众多记者见面,她的第一句话是:“这场官司,现在只是划上了逗号,还不是句号,判决并没给我带来喜悦,我的心情是沉重的。”使人感到李谷一这句话的含义不仅是指法律程序还有终审判决的问题,似乎还包涵着更深层的某种令人“心情沉重”的预见。李谷一泪水掩面,她的话很简短,不可能详尽地谈述一年多来的酸甜苦辣,她最后以内心的哀求说出了这样的话:“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做做工作,不要再给双方增加不必要的矛盾和痛苦了。。。。。。”法庭内进行着一场讼战,法庭外是一片混战,人们曾祈盼着一个公正的声音,然而当法庭上这个声音话语刚落,却为法庭外的某些呐喊所动摇。全国舆论,整个社会,会陷入迷茫吗?李谷一诉讼案内幕曝光 (十一)雨过天晴  李谷一已淋湿衫裙从7月11日的傍晚开始到7月12日的黎明,李谷一经历了她一生中“最难熬的一夜”。第二天即将宣判了,是何结果无从 预料。宣判的结果,将是对她人品的总结,是对她10年来做为一名领导的工作评定;宣判的结果,也将使她面临着后半生何去何从的抉择。她不得不一会儿吃一次药,为了除去精神上连日来的劳累和当时的压抑所带来的身体不适,也为了平静内心翻滚的波涛。她请来两位律师,想听听他们的意见。律师们对明天的判决表示了乐观,不知是为委托人的心情得到暂且的抚慰,还是从他们资深的职业经验中判断而出。李谷一并没有随之放下心来。她坚信自己有理有据,但是,有理就能走遍天下吗?法院是南阳的法院、报社是南阳的报社,法院的胳膊肘会摆正吗?被告的直系亲属就在法院任现职,能不产生一点影响?哪怕是无形的、心理的?新闻界的大兵压境,某种舆论导向业已形成,法院能不受其纷扰吗?况且,郑州调解与法院形成了极不愉快的僵持。。。。。。那天晚上,有两个当地上初中的小姑娘叩响了李谷一的房门,怯生生地走进来,说只想看一看李阿姨,她们在南阳各饭店、宾馆已经找了三个多小时,才找到这里,连晚饭还没有吃。李谷一忍不住把两个孩子拥入怀中,脸贴着脸的留下了合影。送走两上小姑娘没多一会儿,又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径直走了进来。她是前一天晚上经一位外地记者引荐来的南阳人,她手里捧着几瓶药,对李谷一说:“这是我们南阳刚研究出来的最好的药,对身体好,我买来送给您。”李谷一紧紧握着姑娘的手,不知说什么。姑娘透过镜片盯着李谷一,问:“谷一阿姨,我有个请求能答应吗?”“什么事情?”“阿姨,您不知道,我从小到现在一起都很顺,我不知什么是愁,我爸爸、妈妈和大家都说我有福气,我想亲一下您的手,把福气带给您,您明天的官司一定能打赢。。。。。。”李谷一泪光闪动,缓缓地说:“你的心已经把福气带给了我。。。。。。”那天晚上,记者们来得也比较多,所问的问题更加深入了,已经由李谷一依仗权势压制法院,发展到直接压向汤生午和<<声屏周报&&。李谷一说了不少此案的坎坎坷坷,把一些从未拿出过的背景材料送到记者的眼前。李谷一怎么也没有想到,旧的冤情尚未洗刷,新的罪孽又加身,仿佛这场官司使自己不觉地陷进了一个设置好的泥潭,已经是百口难辨,容不得拨身了。后来,一位上海的记者在他的报道中写道:“昨晚,庭审结束后,李谷一破例接受本报记者长达3小时的采访。。。。。。她说:‘有人说我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去压别人,而我现在恰恰是身份、地位成为自己吐露真情的桎梏。’李谷一说,这位记者可能忘掉了当时我讲过的两句死至关重要的话:“真要有权势,何苦到南阳这个地方来铤而走险呢?!何苦坐在法庭上听着别人的刻薄、挖苦呢?!”人们在7月12日凌晨近两点才算走尽。房里,李谷一和她的丈夫肖卓能对坐着。一阵沉寂,李谷一突然问道:“老肖,到南阳以后我总觉得是进入监狱似的,当然,我说的是精神上的,不是生活上的。一天到晚,要没完没了去想<<声屏周报&&指控我的那几条‘罪行’,每天开庭就象被提审一样要做出交代;回到这里,一些记者又不依不饶,是不是有背景啊?是不是依仗权势呀?是不是给法院和汤生午施加压力啦?总是这样几个问题,正面问、反面问、直接问、绕着圈地问,就象经受严刑拷打一样,非要你承认点什么。”老肖笑了:“寻你就从实招供吧,反正瞒是瞒不住的,在北京、在中央,你们‘李’氏可是出将入相的望族啊!”又是一段沉寂后,李谷一徐徐地说:“我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哪里是最安静、最干净的地方?深山、草原、还是大沙漠?我真想找这样一块净土。”老肖严肃而认真地回答:“坟地!”他们俩在自嘲自慰中,在号称南阳宾馆的“总统套房”里,对坐了一夜。7月12日,星期天,一清早原、被告双方正点到庭。法院大门之外人群波动,有的说是上千人,有说是数千人,反正比前两天围观的群众有成倍的增加。南阳的法庭内,记者占据近半壁;南阳的法庭外,南阳人站满街头。两天来,酷暑难当,但南阳人不知被何心态所使,伫立不散,秩序井然。只有当李谷一或韦唯乘坐的小车从法院内驶出时,人们才一拥而上。他们对谁都没有恶意,没有成见。当拼命挤在前排的人看清车内是谁时,会兴奋地大声向身后拥来的更多的人传告:“李谷一,是李谷一!”还有的拼命地敲着车窗或车尾,高喊着:“你好!你好!”开始,李谷一曾向法警提出申请:“我不需要‘保护’,我要自己走出去!”得到请求后的答复是“不行!”后来,李谷一几次上车后把车窗摇了下来,望着车外拥挤群众,象是自语般地反复着:“你好!你好!”但是在旁开道的法警马上喝令:“把车窗摇上!”李谷一也硬了几回,就是不摇上车窗,最后法警用身体把车窗遮了个严实。两天中,在法院大门外也有着各种传言。一位50开外的农民打扮的老者,对身旁的一位他并不知底细的北京客说:“那李谷一是不是犯错误了,中央把她弄到我们南阳来受审?!”两个小伙子:“你知道吗?打完官司,李谷一和他们演出团就地慰问咱们南阳人民,韦唯也参加!”“快弄票去吧!”当宣判完结时,有位中年人摇了摇头,长叹一声告诉周围的人:“我们南阳输了。。。。。。”同在南阳一块土地上,面对同一个现实,有些外来客头脑在向权与法、民主与法制的高层进发着;而南阳有些群众,头脑仿佛留在朦胧未化的境地,依旧充满一片朴实、美好的情感。7月12日的开庭时间,推至9点30分才开始。与两天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天格外肃静,尽管庭内人数比往常多,有的一张狭小的座位上挤着两个人,但每声咳嗽,大厅内都能清晰地听到。前两天,早上和中午一开庭时,就象进戏园子似的,找座的、对话的,一片嘻杂;在法庭调查和辩论过程中,掌声,哄笑交替起伏,特别是法警与记者们的冲突时有发生,有时庭外过道发出的口角声,直窜庭内,引起旁听席上的张望和骚动。而这天,迥然不同,人们或许是被“宣判”这一法律最后程序所震慑,或许急切想品尝到判决书中的酸甜苦辣。审判长带着浓重的口音开始了宣判。让我们以后来打印出来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为准,摘录如下:本院查明,一九九0年底,声屏周报社记者汤生午听河南省南阳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袁*谈到李谷一在许多事情上非难中国轻音乐团演员韦唯,再之社会上流传韦唯得艾滋病、自杀等消息,即经该社批准通过电话采访了韦唯,韦唯通过电话介绍了有关情况。汤生午即将袁*,韦唯提供的消息加上自己的评论写成初稿,寄给韦唯。韦唯通过电话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现修改内容不详)。汤生午整理后写成草稿,经该报社编辑王根礼审核后在一九九一年元朋十六日的<<声屏周报&&第一版上予以刊登。引题为:‘有人说她得了可怕的病,有人干脆说她已经自杀,舆论莫衷一是’,正题为‘著名可是韦唯接受本报电话采访道出个中原因’,副题为‘她得的不是生理上的病,而是各种因素在她心灵上造成了创伤’。声屏周报社将该报纸发往其联网报刊时,在该文四周标出了框线,并加注了‘请转载’的字样。一、 该报道称:‘在九0年亚运会期间的一次演出中,十年前以一曲<<乡恋>>而名噪大陆的某位乐团领导,不知心怀何意,但却明显险恶地抓起话筒,向在座各位愤愤宣告了一个大胆的谣言:韦唯得艾滋病了。舆论哗然’。事实是:在亚运会演出中,并无此事。二、 该报道称:‘韦唯的工资被无故停发已一年’,并称与李谷一有关。事实是: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韦唯去瑞士旅游访友的申请被文化部艺术局批准,批准假期三个月,假期期间停发工资。但此次韦唯没有出国。一九九0年两次参加了本团的演出活动;三次在外演出向本团交了误演费。文化部艺术局的批复,轻音乐团没有发给其内务部门,韦唯的工资自一九九0元元月到六月一直被造册,其中元月至三月份的工资由他人代领,四至六月份的工资无人领取。一九九0年六月初,李谷一得知韦唯的工资仍被造册,即问会计刘*:“韦唯已经申请出国,为什么还给她发工资?”刘*回答:“没有接到任何停发韦唯工资的通知。”后中国轻音乐从事处长田*按照李谷一的意见,口头通知刘*:从当年四月起停发韦唯的工资,截止汤文发表,共停发韦唯工资计十个月。三、 报道称:‘作为国家一级演员,韦唯正常的医疗费这位领导却不准报销。’事实是:一九九0年九月亚运会期间,韦唯交给了会计刘*7张价值167.98元的外购药品单据,要求报销。刘*审查后,发现韦唯没有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处方,即让人转告韦唯提供处方,但韦唯一直没有提供,故该张单据仍放在刘*处,至今没有报销。此事与李谷一无关。四、 报道称:‘文化部分给该团三位演员三套住房,其中明确指示要考虑分给韦唯一套,实际结果,不仅同韦唯毫不沾边,而且这三套房子会上到了该领导个人的户口上。一直到处租房一年能搬四个地方的韦唯,今年初其父分到一套房后,才算有了落脚点。’事实是,韦唯一九八五年调入中国轻音乐团,一九九0年初搬至其父所分配的房内。在此之间共搬了四次家。一九九0年二月,文化部购买的房屋,借给了艺术局一部分,其中明确有中国轻音乐团五寺。文化部计财司房产处经办人未经李谷一允许以“李谷一”的名义办理了房产手续。房屋落实到中国轻音乐团后,分给韦唯一套。但韦唯与李谷一之间至今没有办理住房手续,韦唯也没有住进所分配的房屋内。五、 报道称:‘国外几家电视台通过文化部对韦唯的演出邀请,在各方面都通过的情况下,却被这位领导一人无理拒绝。’事实是,一九九0年十月上旬,韦唯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向文化部和中国轻音乐团提出了当年十月份出国进行文化交流的申请。接着,李谷一与该团主要成员研究韦唯此次出国的问题,会议同意韦唯此次出访。十月十五日李谷一本人以轻音乐团的名义向主管部门上报了一份“关于外单位借调我团韦唯出国的情况请求“,后因上级主管部门未作出答复,韦唯此次未能及时出国。六、 报道称:‘该领导曾对韦唯说:你走吧!离开这里我们关系也许才好相处。她希望韦唯,一是去国外,二是辞职。如果想调走,那请拿十万元钱,证明这其中也有诈。当然,还是一答最简单的,就是要韦唯给她写下一个保证,保证今后永远不再登台演唱。’事实是:韦唯欲离开中国轻音乐团,是其本人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做出的“决定”。报道所述该部分内容,是韦唯一人所说,别无它证。七、 报道称:‘记者的一位同事曾得到过这位领导的明确相告,我就是要整韦唯!怎么了,“共产党”要整个人还不容易!“事实是:一九九0年九月,南阳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袁*前去北京联系中国轻音乐团到南阳演出之事。她通过中央电视台祖*的介绍,见到了李谷一,双方谈及了演出等事宜。报道所述内容是根据袁*一人所说,在场的其他人员否认。八、 报道称:‘如上各种因素,给韦唯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创伤,同时也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为此,韦唯没有参加亚运会闭幕式上有十几位通俗歌手登场的联唱。’事实是:韦唯没有参加亚运会闭幕式上通俗歌手联唱,系其本人觉得此活动没有意义,不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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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 - 家庭生活 李谷一 李谷一特好相处,湖南妹子,说话像爆豆子,急脾气,好心肠。当李谷一演唱《乡恋》登上1983年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上时,她真切地感受到,中国文艺的春天来了。从那时起,她打定主意要把自己余生的精力奉献给中国的轻音乐事业。李谷一作为中国内地第一个流行歌手,这位中国通俗音乐从弱到强的见证人和亲身参与者,成功地把西方的现代音乐理念与中国传统的民歌结合改造。李谷一在观众面前表现的是自信和风光,她有《乡恋》、《难忘今宵》、《妹妹找哥泪花流》等等风靡全国的经典歌曲。而她的另一面却充满坎坷。从她有胆量做中国通俗音乐的开拓者之时,就已经注定她的音乐之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事实证明,命运就像老天早已设计好的一盘棋,她每走一步都有一招险情挡在面前。1970年,因演出《补锅》, “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视为修正主义黑苗子,她父母的家被抄,李谷一被下放到偏穷的瑶寨,要靠着劳动工分吃饭,一个年轻的生命懂得了生活的辛酸和磨难。1980年,在一曲《乡恋》引发下,李谷一成了中国乐坛上离经叛道的众矢之的,招致了如同政治事件般的批评和批判,几个月里眼中淌泪心灵淌血。1990年,后来被称为“中国民事第一讼”的官司,在河南南阳沸扬,那是国家制度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和对撞,却把深同师生、亲人间的情感撕裂给人看,事实澄清了,官司赢了,她的内心却伤痕累累,痛楚至今。而在2000年她又面临“东方歌舞团事件”的风波,这一次被打击得心灰意冷。李谷一是中国通俗唱法第一人,在事业上全心投入,可以想象她在家庭生活上的粗枝大叶。就连给女儿起名字也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在她和爱人的名字里各取一字--肖一。女儿从几岁开始就叫妈妈为“李老师”,因为叫“李老师”她反应特别快,而叫妈妈往往要叫两声她才有反应。李谷一常年在外演出奔波,每年有七八个月不在家,女儿成了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1980年左右,李谷一在中央乐团做独唱演员,女儿不到三岁,白天就被寄放在她单位的一个老师家,四岁的时候,她干脆把女儿送出了北京,在许昌的一个亲戚家生活。 女儿最需要母亲照顾的年岁,也是李谷一事业最繁忙的日子。女儿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淘气爬铁栅栏摔断了胳膊,恰恰此时李谷一不在身边。奶奶和爸爸带女儿去医院接骨,医生把骨头接错位都不知道,打上石膏之后才发现问题,只能敲开石膏重新接一次。等女儿的伤已经反复去医院看过三四次后,李谷一才腾出时间第一次看看女儿摔断的胳膊。 李谷一 1985年左右,李谷一沉浸在中国轻音乐团繁忙的工作中,台前的演员、乐队以及所有幕后工作人员都由她一个人管理。她99.9%的精力都投入在团里, 对演员和学生比待女儿更好,她没给女儿开过一次家长会,女儿学习上的事情也无暇来管。李谷一往往有很多开会、采访、出差的“外事”活动,跟她见面的机会就更加少。李谷一的性格很复杂,是个矛盾的集合体,说也说不清。有人说她是事业上的女强人,可是她最容易动情,爱掉眼泪;然而每当她流过眼泪之后,并没有在眼泪中消沉下去,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李谷一更加坚强。她的第一次挫折是在1980年,面对来自全国的批判,整整15天李谷一处于严重的失眠和精神衰弱中。她弄不明白,《乡恋》只是一首小小的歌曲,为什么会遭到如此严重的谴责?在1983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由于全国观众要求强烈,李谷一终于演唱了这首被批为“厕所歌曲”的《乡恋》,李谷一感到她实现音乐理想有希望了!说到家庭,李谷一这些年来有“三个愧对”。一愧对父母,她的父母都已经是九十多岁的老人,她母亲现病在医院,她不能尽孝;二愧对丈夫,对丈夫她没有尽到妻子的责任,这么多年来李谷一和丈夫两个人比着忙,李谷一演出繁忙,而他丈夫因工作经常不在家,聚少离多;三愧对女儿,在女儿最需要母亲关怀的时候,她却没能给女儿什么直接的教育。事业上的坚定使她在家庭生活和情感生活中比常人更加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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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诉讼案内幕暴光 (二)    危言耸听 事态确是复杂纷纭    1991年3月,正在中央党校分校脱产学习的李谷一,接到湖北一位歌迷的来信,信中附了一张湖北荆州地区载着汤生午那篇文章的报纸,殷殷地希望李谷一警惕社会上的流言蜚语。李谷一开始不相信自己平时爱护,颇注心血培养的韦唯能对报社记者说出那番话,也不相信报社在从未派人调查的情况下就会登出这样的文章来。她小看了报纸的作用。    说也怪,湖北观众的这封来信,竟像山雨欲来的风。紧接着,湖南、河北、海南、河南、青海、山东、广东、山西、黑龙江、江西、吉林、辽宁、又是湖北,几十位并不相识的观众寄来转载着《声屏周报》文章的剪报或有关消息。有的报刊在转载时,将“10年前以一曲《乡恋》而名噪大陆的某位乐团领导”之后——加上了“李某”两个字;而大多数报刊,将“‘共产党’整个人还不容易?”一语给删掉了。    李谷一来到党校上课,有的同学相告:“看到了一篇你整韦唯的文章……”中国轻音乐团有的团员从外地演出回来告诉李谷一:“外地有小报说你和韦唯的事,到处传,传得挺邪乎……”    一段时间里,李谷一家中的电话随之不断,信箱里每天都是满满的。许许多多的人,在关注着这一事态。其中有些人,不相信李谷一是那种坏人。海口一家报社的记者,当看到南阳寄至的注有“请转载!”字样的《声屏周报》时,气愤地将那份报纸撕得粉碎,掷进纸篓;还有些人,对报上所说的事情半信半疑;令李谷一痛心的是,她远在千里之外、年逾80的老母,在信中询问:“究竟是真是假啊?”;最使李谷一感到意外的是,有些人竟然厉声质问,恶语相加……    李谷一全懵了,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一张小报竟有如此神通,一个没有经过她本人核实的文章竞会铺天盖地而来,形成狂风急雨的大气候。这位歌唱家,当初不知是出于为人处世的简单,还是心地太过善良,她原本不相信的事件,今天却事实在在地落在了自己头上。    她不得不忍着满腔的委屈,准备经受打击般的将观众们寄来的三十几份报纸,一份一份井然摆在自己面前,有一份一份地看下去。当看到第五份,她知道无需再看下去了——内容都是一样的。    她感到头晕目眩,她不能理解,报上有的内容是如何编造出来的,还有的内容被歪曲得面目全非,是非错位。她感到她的人格被丑化了,名誉被伤害了……    她告诉家人:“留下几份做资料,其它的全烧了吧,送给老天爷看看,这公道吗?!”        事实到底是什么呢?    追根溯源,让我们把镜头对准1989年底到1990年全年这段时间,也正是《声屏周报》文章中所披露的种种事件发生发展的日子,就不难看出个中原委和事实的概貌。    1989年12月初,共和国刚从一场灾难性的事件中解脱出来,伤口初愈,党在反思。一种新的振奋,激烈着共和国的人民“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而在国家文化部所属中国轻音乐团内,一阵微波不止不觉地伏动着,形成了日后震动社会的巨澜。    韦唯应瑞士一位名叫戴安娜的女士邀请,提出了出国旅游的申请。日,文化部国家中国轻音乐团的意见正式下达了同意韦唯自费前往瑞士旅游的批复,批复中明确要求在韦唯“出国期间停发工资”。此批复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当即交给了韦唯,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有关出国手续。文化部这一批复作为停发工资一事的起因,韦唯心理是再清楚不过了。    国家文化部艺术局的认可,中国轻音乐团的明确规定:凡申请自费出国旅游人员,自团内批准之日起,停发工资。然而,由于乐团人事干部工作繁忙,一时疏忽,没有及时向财会人员发出韦唯已被批准出国应立即停发工资的通知。     1990年元旦至春节期间,中国轻音乐团象其他文艺团体一样,进入大忙季节。文化部委托中国轻音乐团为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等进行慰问演出。李谷一作为团内的主要演员,演唱任务是相当繁重的,再加上她又是团长,还肩负着节目的安排、调度和团内其它杂七杂八的行政事务,她感到阵阵从未有过的疲惫。尽管时至寒冬,她每场演出下来,都是大汗淋漓。    韦唯已被批准出国,按团里规定完全可以不参加团内活动,去集中精力办理出国手续。鉴于春节前的慰问任务事关重要,为了增添演出效果,李谷一找韦唯商议,希望她先“克服”一下,参加团里演出任务。韦唯欣然接受。    可以说,那时轻音乐团处于第一个鼎盛时期,团内思想统一,团结和谐,而且拥有国内知名度很高的象李谷一、刘秉义、韦唯、闵鸿昌、付笛声、鞠敬伟等这样一批优秀的搭配有致的演员班底。几场慰问演出,使长年勤奋辛劳工作在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得到了美的享受,向中国轻音乐团和她的演员们报以热烈的掌声。观看演出的领导和同志们说:这是一个年轻而又充满朝气的团,是一个可爱而又大有前途的团。    演出完成后,李谷一深感身体不支了。早在1988年到老山前线慰问演出期间,云南部队的医院就检查出她体内存有肿瘤,后来因工作忙,一拖再拖,未能及时进行医治。而今,当她终于支撑不住,来到医院体检时,医生几次催她赶快手术,看看到底是良性还是恶性的,要果断做出处理。    春节过去了。李谷一本想借着演出淡季到医院治疗,可接到文化部通知,要参加在京召开的直属院团长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群众的强烈反映和不满,文化部准备狠抓全国文化市场的整顿和管理,坚决刹住愈睐愈盛的“走穴”风潮。文化部领导指出,文化部各直属院团要率先执行这一规定,如若再发现文化部系统内的演员有禁不止,仍旧走穴,视情节要对所在团体做出处理直至撤消该团建制。    紧接着,文化部又召集系统内的尖子演员会议,传达和贯彻同一精神。中国轻音乐团的人事干部,负责通知团内的尖子演员参加开会,却没有找到韦唯。    以后不久,管辖中国轻音乐团的税务局,要求团内主要演员就交纳个人调节税一事进行谈话。负责通知此事的团内会计,又是没有找到韦唯。    韦唯在哪里?在做什么事情呢?    90年3月中旬,全国政协开会。李谷一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她所在的政协文艺19组内,有的委员在发言中谈到歌星走穴问题和群众的极大不满,当着李谷一的面,其中点到了中国轻音乐团的韦唯。    此波未平,又起一波。就在政协会议期间,文化部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来的一封群众来信,文化部又转给中国轻音乐团要求做出答复。李谷一一看,是新闻单位反映在潍坊“风筝节”期间韦唯参加演出活动索要高价并且没有交税的事。李谷一在政协会议上通知团内人事干部一定要找到韦唯核实此事后,才可向文化部、国务院做出答复。与上两次一样;没有找到韦唯,连韦唯家里人也说“不知上哪去了。”    李谷一十分焦急,上有文化部坚决刹住走穴的三令五申,下有群众来信的激烈批评,弄不好对韦唯本人不利,更主要的是会涉及到整个中国轻音乐团的声誉乃至命运。4月上旬,当政协会议快进入尾声时,李谷一自己拨通了韦唯住出的电话,韦唯不在。李谷一留下话,韦唯回来后一定联系一下。李谷一仍不放心,又请团内的同志专门去韦唯家再次通知。    4月中旬一个晚上,韦唯来到了李谷一的家。一见面,李谷一不无埋怨和关切地说:“你这死鬼,跑哪去了,硬是见不到人影。”韦唯带者团里小青年们对李谷一团长最亲昵的称呼、带着几份过意不去的谦和说:“婶,到处找我去演出,简直忙不来了,再说准备出国,不攒点钱怎么行?!”    李谷一和韦唯象往常一样,亲密无间地倾心倾肺、有谈有笑。李谷一也有严肃的当儿,她告诉韦唯文化部会议的情况,让韦唯认真考虑一下。李谷一说,今后团里要管得严点了,过去你们这些“心肝宝贝儿”只要完成了团里任务,参加社会上一些活动,增加个人收入,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往后呢,端着国家铁饭碗,拿着工资,而不参加团里工作自己去走穴怕是行不通了。国家文艺体制上有两轨,一轨是国家集体,拿着工资就得服从国家的规定;还有一轨是个体性质,象许多歌星一样自己干,那就不存在什么走穴不走穴的问题了。李谷一又对韦唯说:你可要认真地考虑,做出选择。平心而论,团里这么多年培养你,扶植你,现在成名了,团里确实需要你,需要你逐渐挑起大梁。韦唯认真地听着她的团长和长者的话,她当即表示:“给点时间让我考虑考虑,我先出国回来再说。另外我还要找人商议商议、联系联系,看今后怎么办合适?”李谷一说:“你什么时候考虑好,得给我一个答复。”韦唯说:“两个月答复吧!”李谷一很干脆:“可以!”    谁会想到,这一对往日亲密无间的团长和团员,师长和学生,“大婶”和“侄女”,一别竟是近半年,再相逢时引出一段轰动一撕的诉讼案。    在《声屏周报》的那篇文章里,披露李谷一曾要韦唯“出国或辞职”,并且“如果想调走,那请拿10万元钱来”,甚至“写下一个保证,保证今后永远不在登台演唱”,不知是从何而来的事情。李谷一在起诉状中是把《声屏周报》的这段内容,作为“捏造”、“杜撰”而提交公堂的。令人不解的是,被告方对此没有拿出任何凭证来说明李谷一的这一指责是不是真实的。    有些事情确实很难预料,原本是件好事,也能引起一场风波。    就在李谷一与韦唯90年4月份的谈话之后,李谷一还兴奋地告诉韦唯,文化部借了五套房子给轻音乐团,其中两套暂做办公用房,其它三套团里决定分给韦唯、黄卓、鞠敬伟三个女演员。那两个女演员已经与团里签了“住房协议”,准备将新房稍事装修后,就搬进去了。韦唯详细打听了新房的地点、楼层、居住条件等方面问题后,表示她要先去看看。    要说轻音乐团能够得到几套房子是相当不易的事。过去有许多报刊介绍过李谷一在创建中国轻音乐团过程中的坎坷艰难。多少年来,轻音乐团没有办公用房,不得已,李谷一在自己居住的面积只有38平方米的住房中,拿出一间14平方米的客厅兼做轻音乐团的办公室。团里开小型会议,解决各种繁杂的行政事务,都是在这里进行的。一旦团里有事,李谷一的丈夫、孩子就得让位、靠边,或到8平方米的过道中,或到那间9平方米的小房间中去办他们的事或做功课。轻音乐团的艰难可见一斑。李谷一和她家人对轻音乐团的奉献为多少知情人所感叹!    更为燃眉之急的是,当初轻音乐团有97%的团员无房可住,有的暂居在父母之处,有的栖身在其它单位的集体宿舍中。几个成家的乐队队员由于不能解决住房,只好应女方的要求而离异了,还有更多的是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因无房而不能结婚。住房问题,是李谷一多少年来的一块心病,她不厌其烦地给文化部打报告和当面求助。尽管李谷一自己身为司局级干部,其住房面积远未达标,相当狭小,她却未提一字,她竭尽全力为团里要房,为她的演员们要房。1988年,李谷一带着团内一些青年演员到战火未熄的老山前线慰问演出,恰逢文化部一位常务副部长是慰问总团的团长,文化部计财司的司长是副团长。李谷一大喜过望,组织韦唯、鞠敬伟、黄卓和乐队几名小伙子向部长,司长进行“围攻”,有的说文化部是如何如何关心轻音乐团建设,有的讲轻音乐团如何如何困难;有的笑着说,只要不被对面的炮弹炸着,回北京一定请部长和司长“搓一顿”,有的仿佛要哭,讲反正回去也没有“家”,还不如留在前线住“猫儿洞”。来自基层、十分了解群众心理的部领导,怎么会看不透李谷一和她这般孩子们的“诡计”?!部领导笑呵呵地说了两点:第一,轻音乐团是新建团,应当帮助和支持,部里会想办法解决住房问题;第二,回北京后,请轻音乐团的“老山战友们”到家里,有老伴下厨,大家伙儿“搓一顿”!轻音乐团的演员们欢呼了。李谷一带领的这支演出分队的精彩表演,被前线指战员们誉为“老山第一团”!    从老山前线回到北京后,李谷一又率轻音乐团在文化部进行了一场汇报演出,当韦唯等演员唱完了,台下报以热烈掌声,李谷一拿起话筒对着文化部机关的公务员们说:“大家说我们的演员唱的好不好啊?”台下一片掌声。李谷一接着说:“她们唱的这样好,可连套住房都没有,该不该分给她们啊?!”台下一片会意的笑声------    1990年3月,房子终于下来了。当时,这5套房还不是“借给”轻音乐团的,这5套房既不是文化部的自建房,也非国家下拨的统配房,而是北京房产开发总公司的商品房。文化部房管部门的经办人员在与北京房产开发总公司房管站签订“租赁协议”时,在乙方(承租方)一栏中写下了李谷一的名字。对于文化部房管部门的经办人员用她的名字签约一事,李谷一事先并不知道。但是,李谷一作为中国轻音乐团这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用她的名字签约是必然的,因为这5套住房每年每套需由团里交纳2000余元的公共费用,而不是由住房户个人交纳。用李谷一的名字签约,不是将住房归与签约人,正如一个企业的经理用自己名字签约并不是个人行为一样。    严格地说,韦唯她的分房条件并不是很充足的。韦唯在考中国轻音乐团时,作为一个先决条件,是不需要团里解决住房,因为她的父母在北京工作有房可住。这和团内许多在北京无家的演员像比较,条件差了一筹;再这,从工龄、入团时间,又是单身等方面,在团里排队的话,她不占先。但是,韦唯也有占优的一面,她是一级演员,是团里的尖子。李谷一排除了团里的一些议论,断然将房子分给了韦唯一套。团里个别同志心有不服地说:人家几位是团长的“心肝宝贝儿”,争也没用。    后来,李谷一听说韦唯去看了那一套分给她的两居室住房,她嫌楼层太高,两居室少了,准备离开轻音乐团,所以没有办签“住房协议”。    已经过了两个春秋,那套住房仍未分配给任何人。今年年初和5月份,文化部的调查组成员和南阳法院的办案人员,先后都去看了这套住房。    在《声屏周报》的那篇文章中,对这一事情的描述与上述事实则相差太远了。文章说,文化部“明确指示要考虑分给韦唯一套”,而文化部计财司房产处在向法院提供的盖有红色印章的《关于中国轻音乐团住宅房的说明》中,明确指出:“我部从不干预所属院团的分房方案,中国轻音乐团的住房分配问题由该团自定。”在庭审调查过程中,被告和证人韦唯均未拿出这一“明确指示”的任何证据和线索,这是其一。其二,报上说,住房“同韦唯毫不沾边”,而实际上住房为韦唯保留至今。其三,报上说,“这三套住房全上到了该领导个人的户口上”,韦唯在出庭作证时,说她给记者汤生午说的是上到了李谷一的“户头”上,但韦唯没有解释“户头”和“户口”两个概念的内涵是什么,两者差别是什么。不管是“户口”,还是“户头”,关键是住房到底与李谷一“个人”有什么关系。《声屏周报》文章中的这段文字,很容易给读者造成这三套住房被李谷一本人占有或占用的错觉。而事实上,这三套住房却是与李谷一个人“毫不沾边”。其四,报上又说,“一直到处租房,一年中能搬四个地方的韦唯,今年初其父分到了一套住房后,才算有了落脚点。”这里又给人们造成一个错觉,似乎是由于李谷一侵占了韦唯的住房后,迫使韦唯“到处租房”,并且“一年中能搬四个地方”。经法院调查证明,韦唯四次搬家、包括租房,是自1985年至1990年初的五年间的事情,文化部的住房是在90年3月下达给轻音乐团的,与韦唯的搬家无关。况且韦唯多次搬家是与她个人上生活变化相关,与李谷一丝毫无涉。《声屏周报》文章,变换了时间概念,颠倒了因果关系。    《声屏周报》的文章,在“住房”问题的四个主要情节上都与事实不一,只怕要留下遗憾。    偶合之中有“必然”,然而必然的事情,有时会出现“偶然”。韦唯的工资被停发,就是这样的情况。    1990年的5月份,李谷一迫不得已住进了医院。手术是难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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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团里的会计到医院探望李谷一,顺便带去了她的工资。李谷一在工资表上签字的时候,人事处长正式通知会计因韦唯办理出国手续停发工资,鉴于韦唯参加了春节前团里的慰问演出等项活动,所以工资从90年的4月份开始停发。   《声屏周报》的文章,称韦唯的工资是李谷一“无故”停发的,而且到文章发表的91年1月“已一年”之久。现已证实,韦唯的工资停发是按照文化部和中国轻音乐团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实乃“有故”。今年6月2日,在文化部艺术局向南阳法院提交的盖有红色印章的《文化部艺术局对直属院团在报销医疗费·扣发工资方面管理情况的说明》材料中,写道:“如果是访友、旅游等私派出国,原则上应从批准出国之日停发工资。各院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停发工资的时间,比如申请出国后不参加院团活动应停发工资。如果批准后既不出国,又不参加院团活动可按旷工对待。”韦唯工资被停发,绝非是李谷一的个人意志所使,却是文化部和中国轻音乐团的规定所致。而且,从韦唯工资被停发到报上文章发表之时,是10个月时间,并非是“已一年”。对此,韦唯在今年5月份法院调查时和7月份出庭作证时,都承认是文章“有误”。   “工资”问题的前前后后,事实已经很清楚了。    6月2日清晨时,两名穿戴严密的护士推着平车将李谷一送到手术室。下午两点钟,李谷一身上插着几支管子,打着吊瓶,被推出手术室。主刀医生走出来,十分疲惫地对李谷一的丈夫老肖说了句:“良性的,全摘除了!”便匆匆走了。   手术五天之后,李谷一以她特有的韧性和毅力,艰难地扶下床来,几次险些摔到在地。医生、护士多次制止她,她不听,她要尽快恢复,她说团里还有许多事要办呢!伤口的血渍一次一次地染红了白纱布。   7月初,上级党组下达了进行党员重新登记的学习任务,李谷一从医院请了假,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了轻音乐团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和进行批评自我批评的会议。与此同时,李谷一请刘秉义、闵鸿昌两同志主持了中国轻音乐团的招生工作。经过一周的初考,从400多个报名者中,选取了40多名参加二轮考试的歌手。最后一轮考试,歌手们看到了李谷一与刘秉义等端坐在“考官”席上。尽管李谷一显得面色苍白,脸庞清瘦,但考生们内心增添了紧张的感觉。就在那时前后招进的一批演员中,经过在轻音乐团的培养、磨练,有的已小有成绩,象演唱电视剧《渴望》插曲的张宏生,今年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大奖赛获优秀奖的梅莉。    7月下旬,中国轻音乐团前往辽东的海岛上慰问当地军民,按医生的要求,李谷一手术后应当休息半年时间,进行身体上的恢复和调养。任务当前,李谷一办理完出院手续没几天,就带者轻音乐团冒着酷暑的炎热,历经火车、汽车、渡船的劳顿,到了长海县(岛)。从长海又回到大连,在金州和旅顺又加场演出,20来天,共演出了20场。    韦唯自90年春节之后,也在奔忙。到当年8月份,她先后去过山西太原、河南郑州、北京通县、辽宁大连、山东青岛等地演出。当然,她的演出性质,与参加团里演出或团里的公派演出,其性质是不同的。在韦唯的一些税单上的经济类型一栏中,赫然注有“个体”两字。    8月下旬,李谷一从辽宁回到北京,家中的桌面上各类信件似小山堆放着,李谷一看到一件米黄色的信封,下角注有一个“韦”字,她优先拆开了这封信,一书潇洒的字体跃然纸上:   【 尊敬的团长,李谷一老师,您好!    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同时我为此而感到荣幸。很长时间了,我很想跟你谈谈又怕显得过于正经,加上又知道你正带团出去,可我现在就想对你说,不只因为我已经误了我们约定的时间。    原来我们说好给我两个月的时间安排我的离团事宜,然诸多原因未能如愿,望多海涵。    自我进了轻音乐团,我一直是开心多于烦恼,无论是事业或生活,象对其他人一样,你为我提供了很多机会,并给予了重要的帮助、支持,你确是我成功路上重要的促成人、保护人。同时对团里的工作包括你个人我都发自内心地象是对待自己的事情一样认真努力。你知道,我们一直都相处得很好,为此,我要向你表示深深的敬意及感谢!谢谢你几年来所给予的一切!    近来我个人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我做出决定离开我工作多年并喜爱的团和相处甚好的同志们。对此,你仍给予更大更多的理解,我们都知道,我离开更好些,特别是对我。    谢谢你多年的帮助,我为我选择了轻音乐团而感到荣幸、骄傲!请相信我!    请多保重身体,这是唯一重要的。    祝:健康、快乐。心想事成!    我争取不拖太久,谢谢你的耐心。                                                                                             韦唯                                                                                        】    看完韦唯的信,李谷一陷入久久的沉思,她的心情变得十分沉重。看来,自4月份的那次谈话后,韦唯经过近三个月的思考,已决定要离开中国轻音乐团了。中国轻音乐团曾作为文化部的改革试点团,李谷一提出过“人才流动,来去自由”的原则,但是韦唯的走,不能不说对轻音乐团、对李谷一是个“冲击”,毕竟在中国轻音乐团的发展过程中,李谷一与韦唯有过一段手足之情,韦唯的成长溶入了轻音乐团和李谷一的心血、汗水,韦唯的成名又给轻音乐团带来希望和荣耀。正当韦唯成为轻音乐团第二代核心演员的时候,她却要走,这对轻音乐团是个损失。    然而,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人成名了,翅膀硬了,想要飞向广阔的天地,谁想拦也拦不住的。李谷一觉得只要韦唯认为“离开更好些,特别是对我”,那就继续支持吧!    后来,韦唯的这封信,成为李谷一进行诉讼的重要证据。证明了韦唯离开轻音乐团,是她自己由于“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做出的“决定”,并不是李谷一要求她或是“出国”或是“辞职”。而且,从信件内容看,韦唯诚挚地感谢李谷一对她成功道路上的促成和保护,感谢李谷一对她离团问题上的一再宽容和理解,韦唯所反映出来的此情此意,怎么可能存在李谷一要韦唯“10万元钱”和“永远不在登台演唱”的险恶行为呢?!《声屏周报》文章指责李谷一要韦唯“离团”的内容,恐怕难以站得住脚。    山雨欲来风满楼。一个“让亿万观众揪心”的社会传言的勃起,始于无形中。    几乎就在李谷一看到韦唯来信的同时,即90年的8月份,李谷一家中经常被一些电话所缠绕。有的问:“韦唯最近怎么样了?”有的讲:“听说韦唯得了爱滋病或性病。”有的说:“韦唯都跳楼了,你还不知道?!”李谷一当即反问:“韦唯家住在一层,她往哪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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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心中道德的天平失衡了,人们瞠目结舌了,有两个韦唯,一个是舞台、荧屏前的韦唯,另一个是舞台下、荧屏后的韦唯。    韦唯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她究竟是怎么想的,就象一团飘忽的云,让人琢磨不透,也是作为她“成功路上重要的促成人、保护人”的李谷一所始料不及的。    日,南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来京调查后所掌握的事实材料,决定追加韦唯为此案的共同被告,法院的理由概括起来很简单,汤生午电话采访的唯一对象和提供基本内容的是韦唯,而且汤生午写完稿件后,“曾两次寄给韦唯看过”,韦唯同意发稿。   千里一线。韦唯与被告汤生午和《声屏周报》,确实荣辱与共。难怪《声屏周报》的主编称,他的报社认为“韦唯是在十年改革开放大潮中成长起来的我国最优秀最受人民喜爱的青年歌星”!   法律是最严密的,它不仅规定了对事实将依据条文产生判决的结果,同时也规定了如何进行判决的程序,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韦唯和韦唯当时的律师当然很不喜欢“被告”这一角色,据法律人士分析,韦唯被追加为被告,说明“第一,在整个纠纷的起因和形成过程中,韦唯负有一定责任;第二,韦唯从证人到被告身份的变化,将使被告一方(作者汤生午、声屏周报社)失去一个重要的证人,同时,在审理结果上,韦唯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第三,韦唯原来作为证人所陈述的事实客观性可能受到怀疑,她将要从为别人作证说明事实转为为自己的行为是否侵权而进行辩解。”    对此,有的报刊披露,律师李大进曾与韦唯多次商量法院开庭审理时到不到庭的问题。又据载,6月28日韦唯和李大进分别写信致南阳法院,韦唯称她将不参加法院开庭审理,并陈述了理由。    整个“南阳官司”最富戏剧性,也是最微妙的情节出现了。7月7日,即原定开庭时间的前一天,飘忽不定的连法院都找不着的韦唯,已声称不参加开庭审理的韦唯,突然于清晨到了南阳!令人惊愕、令人琢磨、令人感到里面有一团解不开的迷。更加奇妙的是,在她到南阳的9个小时之后,即下午5点,人们突然得知她被告的身份被取消。当有关记者问及此决定是否可以理解为即刻做出的,有关人士答:可以。   有人这样评论和描述韦唯诉讼身份变化是“平地起惊雷,韦唯捷足先登夺走了本案的第一枚‘金牌‘”。“听到这样的消息,韦唯怎能不大喜过望呢?!……她的律师李大进激动地从床上蹦起来,嘴里不住地欢叫……”有位记者见到李大进,这位律师一脸兴奋,和刚来南阳时的低沉黯淡判若两人,他说:“我们胜了!”见记者疑惑不解,便又加了一句:“撤消韦唯为追加被告就是胜利。”   有关人士指出,既然韦唯已表示不参加庭审,7月7日却又神秘抵宛,而当日下午法院便撤消了其为被告的决定……在本案进程中,韦唯的身份从“消息源”到“被告”,从“被告”又被撤消“被告”,这一个个举动弄得人们眼花缭乱。   韦唯到达南阳后,便“神秘的失踪”了。据报载,她在火车站就已被几名身着便衣的武警人员接走,连赶往车站专程接韦唯的《声屏周报》主编王根礼,都未来得及与韦唯稍做寒暄。韦唯当天被解除被告后,为什么依然滞留南阳,不返回北京?   这使许多人不明就里,颇费猜测。   据《解放日报》称:“韦唯是本案的关键人物之一,抵达宛城后一直藏而不露,嗅觉灵敏的记者们费尽心机仍未探听到她的下榻之处……韦唯只和法院有关人员以及李大进律师保持联系,是否出庭作证?连李大进律师也说没把握。”   出乎许多人意料的是,7月10日下午3时庭审中,审判长突然宣布:“传证人韦唯到庭!”整个容纳500多人的审判庭内一阵骚动,旁听席上的人们几乎同时站了起来,伸脖子探头一睹大歌星的风采;几位记者忘掉了身边站立的法警,举起相机抢拍最为精彩的镜头,审判长大声命令:“不准摄影!不许站立!”   韦唯的诉讼身份又从“被告”转为“证人”。难怪韦唯一直没有离开南阳,并在南阳等待了3天,原来奥妙在此。   尽管韦唯是第一次上法庭,但在她75分钟的陈述、回答询问的过程中,应该说反应相当机敏,表现得非常老练。一个记者评价说:“韦唯就象在背大段台词,一切都经过反复精心的排练。从出庭服装的选择、哪句话该怎么说以至讲话语气的运用等,看得出她做了认真的准备。”必须承认,韦唯在法庭上的表现是上乘的,她恰如其分地用“对不起”、“抱歉”两句话穿插于证言之中,表示出诚恳的样子,的的确确将一个“弱者”的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博得了听众席上部分人的同情和恻隐之心,以此引来掌声。尤其是说到“我们老板——对不起,应该是我的团长,平常叫习惯了”这一显然是有意制造的称呼上的“口误”,都能使旁听席上不了解文艺团体内情的群众对李谷一产生误解。由此可见,韦唯的确是个很成熟的女性。然而,她所作的证词也给人们心中留下了一个个疑问。因为她这次出庭的证词与一个月前法院派员进京对她调查时的笔录有许多出入,而且她当庭的证词中,也有经不住推敲之处。   例如,在今年5月22日南阳法院派员在京向韦唯去证时,有这样一段对话。   法院人员:你对稿件进行过修改吗?   韦唯:实际上提过建议。   法院人员:你看到报纸提出过异议吗?   韦唯:我看完后就放在一边了。   在7月10日下午韦唯出庭作证时,韦唯有这样一段话:“我一直认为汤生午是一位50多岁的老者,我把事情讲给他,至于登不登、如何登,那是报社的事。”当审判长问及:“这篇报道你认为是否属实?”韦唯答:“我只是提供一些事实,属不属实由法院裁定。”   韦唯的话,前前后后确实有些含糊,含糊在责任的归属问题上。韦唯借《声屏周报》播下一粒种,事到临头却“放在一边”。“登不登、如何登,那是报社的事”,并且她强调说:“一直”以为汤生午是位“50多岁的老者”,这话让人费捉摸,   难怪汤生午早有这样的感触:“韦唯说起这件事(电话采访文章)又和过去那种感受反差很大”。今年5月12日,南阳法院办案人员在北京文化部大楼内,召集李谷一和汤生午调解时,汤生午当着法院人员的面,对李谷一说:“我现在知道(韦唯)是个什么人了。”   再如,关于亚运会排练中李谷一与韦唯有关“艾滋病”的那段对话,调查笔录上韦唯说,李谷一当时是“半真半假”,而出庭时她则说“不阴不阳”,将事情的性质做了改变;在停发工资问题上,她在法庭上说,曾在1990年6月份找李谷一谈过话,而李谷一当即反驳说,6月份自己正在医院做手术,到想见见韦唯,可韦唯始终没来看她。对此韦唯低头不语,可见这一证词是靠不住的。又如,关于亚运会闭幕式演出问题,法院进京调查时,她说是觉得联唱没什么“特殊意义”,故没参加,而出庭时则说是亚运会组委会有人打电话找过她,但因心情不好,心里不愉快没有参加联唱。当原告的律师出示《上海文化艺术报》关于韦唯这一问题答记者问时,面对报纸的白纸黑字和加引号的原话,她却说:“我没有向记者说过这样的话。”不知是由于韦唯记忆不清了,还是这位上海记者的捏造?还如,韦唯说她参加了90年团内的演出,李谷一却扣发她的工资。李谷一当庭指出:“她说的不属实。90年我们团完成国家下达的演出任务共85场,她参加了几场?只有8场。她很清楚请假完了回团报到,要销假,才能按规定发工资。”韦唯对此也沉默不语。韦唯出庭作证,两手空空。人们清晰地记得,韦唯多次声言她向汤生午提供的内容“都是有根据的”,并且是有“充足的证据”。人们期盼着韦唯能拿出这些“根据”和“证据”,对事实有个透彻的说明,然而她却未如人愿。尽管一再声称自己证言都是“亲身经历”,但在没有如何旁证材料的情况下,如何让人判断这些“经历”是真是假呢?当韦唯出庭时,庭外突然风沙大作,不一会儿大雨如注。韦唯正在作证的当口儿,一记闷雷贯顶而入,韦唯和庭内众人不觉一怔。韦唯在她陈述和回答问题之后,审判员当即宣读了韦唯在5月22日提供证言的笔录。审判长询问:“证人韦唯,你今天的证言与法院调查笔录,以哪一个为准?”韦唯支吾。审判长又问:“请你回答,今天的证言与调查笔录,以哪个为准?”韦唯迟疑之后,答:“以今天为准。”如果说韦唯获得了第一枚“金牌”,那么是她诉讼身份的重要变化,而并非赢得了这场官司。在这场诉讼纷争中,韦唯的诉讼身份几经变化,尤其从“被告”转为“证人”,这并不能说韦唯就没有责任,没有“是是非非”。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设想,如果李谷一起诉了韦唯呢?如果按现在一审的判决结果李谷一在有案件管辖权的北京法院起诉韦唯呢?如果南阳法院坚持将韦唯追加为被告或第三人呢?(此稿全文十万字,本刊将在下一期载完)责任编辑 大星李谷一诉讼案内幕曝光 (五)电闪雷鸣 法庭内外烽烟滚滚李谷一于92年1月24日向南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1月28日法院同意受理之后,原告和被告、消息源韦唯,似乎都陷入了沉默之中,报刊之上很少看到有关的信息。这似乎是临战前的沉寂。李谷一及其代理人,固守着“事实”这块不大的阵地,在做进一步的深思熟虑。&&声屏周报&&及其记者和代理人们,进行着全方位战略的准备。日,预示着南阳讼战即将展开的前奏奏响了。南阳法院派员来到北京进行全面调查,李谷一、韦唯首当其冲。中国轻音乐团的成员们,包括已退休的老同志,文化部内上到有关司局的领导,下至一般办事员,都受到了询问诉讼相连带的原亚运会组委会演出处的成员,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音像公司负责人,中央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全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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