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纷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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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疑难问题处理(一)
作者:酒泉张健&&&&&&日期:Fri Jun 17 15:48:16 CST 2016
一、符合房屋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签订预售合同转让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商品房现售,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预约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签订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预约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确认预约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但预约协议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除外。  预约协议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守约方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基于假按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为套取银行贷款虚构房屋买卖事实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并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处理。  四、房屋买卖中阳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的效力及履行存在争议,经审查其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等其他法律行为的,应根据隐藏法律行为的性质进行处理。  五、购房指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签订合同将房屋(包括拆迁安置用房等)的购买指标转让给他人,当事人一方主张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指标的除外。  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前款房屋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买卖合同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法院应当释明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经释明买受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善意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包括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  前款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到买受人名下,但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其他构成要件,夫妻另一方依据该规定要求追回房屋的,应予支持。  “善意”的判断时点以买受人申请过户登记时为准。  七、房屋共有权利人的诉讼地位与责任承担  夫妻一方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院应当对出卖人(登记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进行审查,并释明买受人可以申请追加夫妻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买受人不申请的,法院可以通知夫妻另一方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夫妻另一方以出卖人构成无权处分为由要求追回房屋的,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夫妻另一方向法院表示同意出卖人转让房屋的,可以不追加其参加诉讼。  经审查夫妻另一方追认出卖人的处分行为或有证据证明其以自己的行为同意履行的,构成对房屋过户登记债务的加入,应当判决夫妻双方共同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出卖人的行为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项或《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的,该买卖合同对夫妻另一方具有约束力,应当判决夫妻双方共同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八、冒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冒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义(如伪造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找相貌近似者冒充所有权人交易等)擅自转让房屋,可以参照《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的规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约束力,但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构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表见代理的除外。  买受人信赖出卖人享有代理权法律外观的形成系不可归因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不构成前款规定的表见代理。  九、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效力  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借名买房的认定和处理  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出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6条规定中的政策性保障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等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房屋。借名人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经审查借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日(含)之前签订的,可以参照前述指导意见第6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  房屋腾退纠纷中,被告方以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作为抗辩的,法院应当释明其可以提出反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当事人坚持不反诉的,应就其抗辩是否成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定。  十一、请求合同继续履行的处理  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但诉讼请求中没有具体履行内容的,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要求其变更诉讼请求明确具体履行内容,如支付购房款、交付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等,并告知仅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存在履行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风险;当事人坚持不变更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相应的判决,并告知当事人在履行中发生新的争议可就具体履行内容另行起诉。  十二、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处理  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  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因房屋交付条件不具备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出卖人“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应当依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逾期尚未实际交付,买受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出卖人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提出抗辩的,不予采信。  十三、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的处理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法定的强制性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买受人确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时存在功能性质量瑕疵以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除外。买受人接收房屋不影响出卖人对房屋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义务。  呼市东达小镇的房屋纠纷,能在哪个法院起诉?推荐回答:呼市东达镇所属区级基层院起诉属于律规定专属管辖案件《民事诉讼》第三十三条列案件由本条规定民院专属管辖:()产纠纷提起诉讼由产所民院管辖;《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民事诉讼〉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第三十三条第项规定产纠纷指产权利确认、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物权纠纷农村土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产纠纷确定管辖产已登记产登记簿记载所产所;产未登记产实际所产所二手房买卖要注意的问题,二手房纠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推荐回答:一、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虽然政府不可无偿收回,但每交易一次都需要支付一次土地出让金,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二、二手房纠纷诉讼程序同普通民事纠纷诉程序: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5、 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高法对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规定推荐回答:根据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该规定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大大减少了因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也符合民事诉讼的“两便原则”,即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可以约定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推荐回答:1、能必须适用产所院专属管辖原则2、《民事诉讼》第三十三条规定:列案件由本条规定民院专属管辖:()产纠纷提起诉讼由产所民院管辖;3、《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民事诉讼〉解释》第二十八条 规定:民事诉讼第三十三条第项规定产纠纷指产权利确认、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物权纠纷农村土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产纠纷确定管辖4、《民事诉讼》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财产权益纠纷事书面协议选择告住所、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原告住所、标物所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点民院管辖违反本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推荐回答: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推荐回答:批复已效目前执行民事诉讼司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农村土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房屋所院管辖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里 什么是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推荐回答:政策性房屋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市场运作房、限价商品房、危房改造住房、城村改造住房等等我和战友发生房产纠纷我向部队法院起诉还是地方法院起诉推荐回答:你和战友的纠纷之间如果是房屋买卖纠纷由军事法院管,如果是对房屋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房屋租赁、政策性房屋买卖纠纷由房屋所在地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展开全部下一篇:我们在购房过程中,双方如果达成协议之后都要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障双方的利益,因此这一步骤是不可省略的,如果出问题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那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双方又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房屋的信息,还有每项条款都罗列出来,包括包括房屋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对于很多第一次买房子的业主来说,对于买房过程中合同的订立情况可能还不是非常的清楚,一起来具体的看看吧~新房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房子是百姓安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我们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这样就足够了吗?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小产权房屋买卖是很多业主关心的一个问题,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也有很多人想知道,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一份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参考范本,但按照目前你是否有买商品房的打算呢?如果有,那你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不知道的话那就一起来看看吧。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403 Forbid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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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对这里的“不动产纠纷”的范围进行了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种涉及到不动产物权转让原因关系的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在第二十八条的“条文理解”第3点处写到:”不动产纠纷仅限于部分物权纠纷。物权是指人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财产权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将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物权的完整形态,包含了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功能。用益物权是以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以物的价值担保债权到期能够得到清偿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纠纷是基于物权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它与债权纠纷构成了民事纠纷的常见种类。物通常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因不动产物权确认、使用、收益、处分和保护等发生的纠纷统称为不动产物权纠纷。实践中,区分不动产物权纠纷与不动产债权纠纷会产生一些歧义,例如确认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究竟属于哪一类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按照物权变动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确定纠纷的性质和案由。对于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关系,即债权性质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如物权设立原因关系方面的担保合同纠纷,物权转让原因关系方面的买卖合同纠纷,均是债权纠纷;对于因物权设立、权属、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权关系产生的纠纷,则是物权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举了不动产物权纠纷六类二级案由和三十四类三级案由(不包括质权纠纷),可见在实践中物权纠纷的种类是很多的。基于专属管辖属于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其适用范围应当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的范围内。因此本次司法解释修订中规定,将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限定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除此之外的其他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终上所述,涉及到不动产物权转让原因关系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债权纠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该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一)项的规定,认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因不动产引起的纠纷,依法适用专属管辖,系法律适用错误。","updated":"T03:40:37.000Z","canComment":false,"commentPermission":"anyone","commentCount":2,"collapsedCount":0,"likeCount":2,"state":"published","isLiked":false,"slug":"","is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rating":"none","titleImage":"","links":{"comments":"/api/posts//comments"},"reviewers":[],"topics":[],"adminClosedComment":false,"titleImageSize":{"width":0,"height":0},"href":"/api/posts/","excerptTitle":"","column":{"slug":"zrflawyer","name":"烽火律苑"},"tipjarState":"inactivated","annotationAction":[],"sourceUrl":"","pageCommentsCount":2,"hasPublishingDraft":false,"snapshotUrl":"","publishedTime":"T11:40:37+08:00","url":"/p/","lastestLikers":[{"bio":"外热内冷","isFollowing":false,"hash":"cd2f2379fcf8db6591b4","uid":52,"isOrg":false,"slug":"wu-ming-27-95","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name":"无名","profileUrl":"/people/wu-ming-27-95","avatar":{"id":"","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bio":"教师","isFollowing":false,"hash":"f693edd0e518118dadc76fee5d09383c","uid":286000,"isOrg":false,"slug":"xiao-feng-36-37","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name":"肖锋","profileUrl":"/people/xiao-feng-36-37","avatar":{"id":"03b42d62450ffcbbea22","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summary":"近日,一份民事裁定书在微信上广为流传,在觉得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好笑的同时少有人注意到该裁定适用法律存在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reviewingCommentsCount":0,"meta":{"previous":{"is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rating":"none","titleImage":"/50/fd586b1dc7fc2f588ada5_xl.jpg","links":{"comments":"/api/posts//comments"},"topics":[],"adminClosedComment":false,"href":"/api/posts/","excerptTitle":"","author":{"bio":"微信公众号:zrflawyer","isFollowing":false,"hash":"cfda39978f8","uid":64,"isOrg":false,"slug":"zrflawyer","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律师","name":"粤上辩护士","profileUrl":"/people/zrflawyer","avatar":{"id":"b8cda","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column":{"slug":"zrflawyer","name":"烽火律苑"},"content":"近日一则“法院庭前奇葩宣誓词若说谎灵魂深处日夜不安”(链接)的新闻见诸报端,个人认为让当事人作此宣誓似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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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是个人的一点浅见,沭阳法院让当事人庭前作此宣誓想必是深思熟虑之举,对于此宣誓的看法亦会因人而异、见仁见智。","state":"published","sourceUrl":"","pageCommentsCount":0,"canComment":false,"snapshotUrl":"","slug":,"publishedTime":"T14:31:50+08:00","url":"/p/","title":"对沭阳法院让当事人庭前宣誓的一点浅见","summary":"近日一则“法院庭前奇葩宣誓词若说谎灵魂深处日夜不安”(链接)的新闻见诸报端,个人认为让当事人作此宣誓似有不妥。 在法律上,有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分:客观事实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的事物、现象和过程…","reviewingCommentsCount":0,"meta":{"previous":null,"next":null},"commentPermission":"anyone","commentsCount":0,"likesCount":0},"next":{"is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rating":"none","titleImage":"/50/e73d8f64aea7ca50e610f2_xl.jpg","links":{"comments":"/api/posts//comments"},"topics":[],"adminClosedComment":false,"href":"/api/posts/","excerptTitle":"","author":{"bio":"微信公众号:zrflawyer","isFollowing":false,"hash":"cfda39978f8","uid":64,"isOrg":false,"slug":"zrflawyer","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律师","name":"粤上辩护士","profileUrl":"/people/zrflawyer","avatar":{"id":"b8cda","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column":{"slug":"zrflawyer","name":"烽火律苑"},"content":"
王某某诉张某某生育选择权纠纷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一)基本案情  王某某与张某某于2000年9月份认识,之后开始恋爱、同居。2001年5月,王某某经中山医科大学深圳生殖医学专科诊断为原发性不孕,双方决定采用体外授精方法生育子女。日双方通过医学手段,提取了精子和卵子制造出胚胎,通过代孕产下女孩王某一;随后,双方利用原有胚胎,将原有胚胎移植到王某某体内,于日产下一女婴王某二。  日,王某某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其与张某某同居关系、非婚生子女王某一、王某二随王某某生活、张某某支付抚养费等诉讼请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王某某的诉讼请求。日,王某某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经双方同意由张某某提供医疗技术,使用原来的受精配子,通过代孕方式,于日生育一名男婴,取名王某三,由王某某抚养至今,现请求王某三由张某某抚养。  (二)裁判结果  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王某三”之出生征得张某某的同意,此举违背了张某某的意愿。“王某三”之出生,侵犯了张某某的生育选择权,违背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伦理原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评析  生育选择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中包括生育或不生育子女的权利,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人类辅助生殖领域。张某某应享有生育选择权,在本案中具体体现为胚胎处置权。张某某是“王某三”遗传学父亲,张某某与王某某共同拥有“王某三”胚胎的处置权,“王某三”之出生应取得张某某的知情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张某某拥有“不能被迫成为父亲”的基本权利。“王某三”之出生,侵犯了张某某的生育选择权,违背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伦理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张某某可视为一个单纯的捐赠精子者,其对出生的后代既没有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任何责任。王某某要求王某三由张某某抚养,理由不成立。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个人需求的多样化,“试管婴儿”已成为不孕不育夫妇普遍采用的生育方式,由此引发的新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多,本案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试管婴儿”生父应享有胚胎处置权,拥有“不能被迫成为父亲”的基本权利,对在其不知情情况下生下的“试管婴儿”,其无需负担作为父亲的法律责任。","state":"published","sourceUrl":"","pageCommentsCount":0,"canComment":false,"snapshotUrl":"","slug":,"publishedTime":"T12:05:10+08:00","url":"/p/","title":"从一则案例看“试管婴儿”生父在何种情况下无需承担作为父亲的法律责任","summary":" 王某某诉张某某生育选择权纠纷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一)基本案情 王某某与张某某于2000年9月份认识,之后开始恋爱、同居。2001年5月,王某某经中山医科大学深圳生殖医学专科诊断为原发性不孕,双方决定采用体外授精方法生育子女。日双方通过…","reviewingCommentsCount":0,"meta":{"previous":null,"next":null},"commentPermission":"anyone","commentsCount":0,"likesCount":0}},"annotationDetail":null,"commentsCount":2,"likesCount":2,"FULLINFO":true}},"User":{"zrflawyer":{"isFollowed":false,"name":"粤上辩护士","headline":"律师","avatarUrl":"/b8cda_s.jpg","isFollowing":false,"type":"people","slug":"zrflawyer","bio":"微信公众号:zrflawyer","hash":"cfda39978f8","uid":64,"isOrg":false,"description":"律师","profileUrl":"/people/zrflawyer","avatar":{"id":"b8cda","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badge":{"identity":null,"bestAnswerer":null}}},"Comment":{},"favlists":{}},"me":{},"global":{"experimentFeatures":{"ge3":"ge3_9","ge2":"ge2_1","appStoreRateDialog":"close","nwebStickySidebar":"sticky","qrcodeLogin":"qrcode","favAct":"default","default":"None","mobileQaPageProxyHeifetz":"m_qa_page_nweb","newMore":"new","iOSNewestVersion":"4.2.0","newMobileColumnAppheader":"new_header","newBuyBar":"livenewbuy3","sendZaMonitor":"true","homeUi2":"default","answerRelatedReadings":"qa_recommend_by_algo_related_with_article","wechatShareModal":"wechat_share_modal_show","qaStickySidebar":"sticky_sidebar","androidProfilePanel":"panel_b","liveStore":"ls_a2_b2_c1_f2","zcmLighting":"zcm"}},"columns":{"next":{},"zrflawyer":{"following":false,"canManage":false,"href":"/api/columns/zrflawyer","name":"烽火律苑","creator":{"slug":"zrflawyer"},"url":"/zrflawyer","slug":"zrflawyer","avatar":{"id":"4b70deef7","template":"/{id}_{size}.jpg"}}},"columnPosts":{},"columnSettings":{"colomnAuthor":[],"uploadAvatarDetails":"","contributeRequests":[],"contributeRequestsTotalCount":0,"inviteAuthor":""},"postComments":{},"postReviewComments":{"comments":[],"newComments":[],"hasMore":true},"favlistsByUser":{},"favlistRelations":{},"promotions":{},"switches":{"couldAddVideo":false},"draft":{"titleImage":"","titleImageSize":{},"is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can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title":"","titleImageUploading":false,"error":"","content":"","draftLoading":false,"globalLoading":false,"pendingVideo":{"resource":null,"error":null}},"drafts":{"draftsList":[],"next":{}},"config":{"userNotBindPhoneTipString":{}},"recommendPosts":{"articleRecommendations":[],"columnRecommendations":[]},"env":{"edition":{},"isAppView":false,"appViewConfig":{"content_padding_top":128,"content_padding_bottom":56,"content_padding_left":16,"content_padding_right":16,"title_font_size":22,"body_font_size":16,"is_dark_theme":false,"can_auto_load_image":true,"app_info":"OS=iOS"},"isApp":false},"sys":{},"message":{"newCount":0},"pushNotification":{"newCoun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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