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和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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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面临的困境与对策探讨发布日期:来源:宣传中心浏览次数:安徽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课题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本和技术的流动越来越表现出积聚效应,企业在专业化程度,国际化战略,多元化经营,垄断性技术,以及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快速发展,与税务机关仍然相对固化的属地管理所造成的局部性、分散性的矛盾越来越明显,由此形成的主管税务机关与其所管辖大企业在职能、信息、手段上的不对称、不平衡越来越突出,在这种环境下,现有的税收管理模式、方法、手段,以及纳税服务的开展都严重落后于跨国界、跨行业、跨领域经营的大企业管理的需求,在发展速度和空间也远远落后于企业管理发展的要求。如何摆脱大企业税收管理面临的困境,是现代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一、顺应形势发展,强化大企业税务服务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依法做好大企业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创新技术手段、在管理模式上对不同类型的纳税实行分类管理、着重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已成为世界税务工作发展的大趋势。为探索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下对大企业税务管理和服务的新模式,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的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作为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是我国为顺应国际潮流,实施分类和风险导向的税收管理模式而成立的。200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首批确定了占我国企业税收20%左右的45户企业集团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其中大型国有企业占三分之二,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占三分之一。所选企业一般规模和税收贡献较大,企业集团管理和决策相对集中,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行业代表性和企业类型代表性,同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或跨省市、跨国经营。截止2013年底,国家税务总局45户定点联系企业集团在皖成员企业,总计1711户。在保持原有体制不变的基础上,近年来,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积极探索如何对大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与统筹管理,力争形成一个针对大企业层级服务与管理的统一窗口。大企业的税务申报、入库等事项仍然由原来的征管部门负责,但日常的税务检查、监控、风险评估,特别是税务审计则由大企业司(处)来完成。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处)同时还承担了企业应税诉求的处理,这相当于给大企业提供了一个直接与最高税务部门诉求的窗口。把大企业的各类诉求集中在较高层级处理,既可及时解决税法透明度问题,又可保证各层级执行上的一致性,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便利。2010年4月,我省地税系统进行机构改革,省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职责与总局大企业管理司对口,但机构和人员与纳税服务处合并办公,主要职责是: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实施大企业税源管理,建立和完善大企业税源基础资料的&一户式&存储,强化税源动态管理;开展大企业&一对一&纳税服务工作,受理大企业涉税诉求;实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系统制度建设;建立税收管理动态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应用分析,组织开展大企业管理软件的推广应用和操作培训。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成立以后,大企业税收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面临许多困境。一是机构设置不统一。总局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一些省国、地税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仍然为处室,一些省国、地税部门已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并赋予管理和执法职能。二是人少事多的困境。我省虽然设置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处,但挂靠纳税服务处,目前处室只有5名同志,人少事多一直困扰着我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三是税收管理处境尴尬。在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经常开展税收审计工作,作为一个内设处室,没有执法功能,因而无法开具税收检查通知等涉税文书,造成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审计工作处于一种尴尬境地,等等。迫切需要改变这种现状,应对日益加重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任务。二、大企业税收管理任务艰巨,必须积极应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走进我们的视野,有的已跻身于世界500强的行列。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大企业发挥着主导作用,它们既是先进生产力的典型代表,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从税务部门的角度来看,大企业是税收收入的支柱,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长期的税收征管实践中,我们逐渐归纳出大企业的几个明显特征:一是资产和收入规模巨大,缴纳税收占税收总量比重较大,对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举足轻重,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二是组织架构庞大,决策高度集中,内控机制健全,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三是企业经营和涉税事项复杂,跨区域甚至跨国经营,涉足多种业态,关联交易较多;四是在所处行业以及产业链条上处于竞争优势,往往是行业标准和交易规则的制定者。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持续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有着很强的不确定性,大企业没有确定的定义和认定标准。与中小企业相比,大企业在税收的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数量很小的大企业缴纳比例较大的税收,大企业在纳税上同样特点鲜明:一是生产经营领域集中专业。绝大多数大企业在某一或某些产业生产研发领域有着技术和资源上的优势,一般在资金或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生产经营对象复杂,产品基本包括产业规范的全系列产品,品种多而全。二是信息手段应用广泛。企业从产品研发到生产管理到生产经营决策,大都采用专门量身定制的,能够协调企业资源、实现生产管理协作的信息软件系统,一般来说都具有实现远程实时精细管理的功能;三是跨地区跨国经营普遍。大企业资金、资源、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必然会带来企业在经营上的扩张,从实际的情况看,大企业一般都有多个运营实体,雇员数目大,跨地区甚至跨国经营的情况十分普遍,也就是说企业面临税收环境也将随着企业的扩张而日益复杂;四是有着统一严谨的内部制度和程序。企业税务管理团队专业化素质高,针对税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往往都有精心的税收筹划。企业的发展和扩张,必然带来企业管理上的变革,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模式必将取代传统的人治管理模式,企业的资金、物流管理十分规范,内控机制较为健全,专业化工具得到广泛地运用,这不仅仅是企业管理者实现有效管理的需要,而且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备条件。五是具有较强的税收法律风险意识,表现出较高的自我遵从意愿,并愿意与税务机关合作,合规遵从的主观意愿强烈。企业有目标是获取取优的环境,取得取大利润,因此企业都相对重视与税收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与交流,管理人员数量众多,专业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纳税意识,尽可能地遵从行政管理的规范,减少来自行政管理部门的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查和处理,一方面减少企业管理人员精力的分散,一方面更好地赢得企业形象积聚商誊资源。我们只有牢牢把握以大企业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以防范大企业税务风险为导向改进税收管理的工作主线,大胆探索,勇于开拓,积极探索开展分行业管理大企业的方法和途径,使我们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三、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面临的矛盾和冲突大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的特殊性,但是现行的税收管理模式,如税收制度、征管制度、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等,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需求严重的不匹配甚至是冲突,主要表现在:(一)税收管理专业化程度远远不能满足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大企业的专业化生产,跨地区经营的特点,要求大企业必须具备专业性很强的企业管理能力。这种专业化的管理,多是在统一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下,形成高效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程序,使用统一定制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如ERP或各种财物、仓储物流管理系统等),来协调不同地区、国家的下属分支机构的运作。这些下属的分支机构,可以表现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也可能是非法人独立纳税的分公司或其他类型的分支,统一调配共享企业全部的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相对于大企业严密、细致、统一、高效的企业管理,税务机关所能提供的专业化税收管理十分薄弱。专业化税收管理主要是税务机关各征管环节之间、不同的税种之间,不同申报征收类型之间,对纳税人涉税事项实行的专门管理。这种专业化税收管理与大企业的要求完全不同,后者要求的是对应企业专业管理而实行的个性化的专业税收管理。在实际执行上,税务机关管理手段的选择只有传统的税收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且多是从组织收入的角度出发,没有有效组织各种税收资源,对纳税人实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在管理效果上好比盲人摸象式,摸着腿就是腿,摸着脚就是脚。这种专业化水准上的极大落差,使得税务机关在面对日益发展的纳税人时,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无法适应的无力感。(二)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组织与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事项的要求差距很大组织即是动词也是名词,当组织表现为动词的时候,组织本身就是一种管理。但是,目前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组织在更多的时候是一名词,是一种固化的机构组成方式,在形式上表现为既定的层级结构,确定的岗位职数,以及配套的岗位职能和权责;在内容上表现为征收、管理、稽查等征管环节的分开与连接;在能力上表现为有限的征管资源的占有和割裂;在流程上表现为申请、报告、审批的规范流程。这种固化的组织架构,能够适应线性的事务性税收管理业务的管理要求,如记录、报告、认定等事项。但是大企业的经营、管理的特点决定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事项的诉求多是综合性的税收管理业务,这种固化模式,因为征管资源的割裂、征管手段的落后表现出强烈的不适应性,无法满足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需要和诉求。(三)税务机关企业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与大企业税收专业人才积聚的矛盾十分突出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对利润的追求要求企业尽可地减少税收成本的支出,降低税收风险的几率,在这一点上,大企业经营目标与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目标一致。但是税务机关和大企业间在专业人才引入、运用方面却有着很大的差异。一方面,税务机关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十分缺乏,尤其在某些专业领域的企业管理专业人才的更是凤毛麟角,无法大量收集大企业的各项信息,用以分析、应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事项的税收问题,在税收管理实践中,也少有延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应对企业的税收问题研究。一方面,大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情况恰恰相反,在大企业管理机构,普遍存在着税法研究机构,积聚着大量的税收专业人才,用以分析税收政策,筹划涉税事务,应对税收管理。大企业专业的税收人才,加上专业化管理工具的使用,进一步拉大了税务机关和大企业在人才结构上差异,也是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乏力的重要因素。(四)现行税收管理模式与大企业税收精细化管理要求不匹配从管理模式上看,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将税收征管划分为征收、管理、稽查三个大的环节,在管理的环节看,绝大多数的税收业务是纳税登记、资格认定、税法宣传、日常检查等,在模式上就没有给纳税人一个过错自查自纠的缓冲地带,也没有给税务机关实施纳税评估、风险评估、申报审核等税收管理业务的工作空间。从管理手段上看,现行的税收制度下的管理与服务,程序繁杂,效率低下,比如一项权限在市局的税务审核业务一般要经历四次到户审核:纳税人将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后,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管理员下来调查一次,提出初步意见;然后科(股所)再来调查一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分局调查一次,签署意见;最后报市局后还要下来调查一次,决定审批。这样一圈下来,怎么样也样十多天时间,纳税人只能耐心地接受着一次又一次地调查,重复着一次一次同样的提问,远远无法满足企业因市场的快速变化而产生的多样的税收管理服务的需求,尤其是在响应时间上无法与纳税人的要求同步。理想状态下的一站式服务处理流程应该是这样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收管理员根据申请事项进行报告及附件的书面审核,判定涉及部门和批准权限,约定时间,所有涉及部门和人员一次性调查。这样既能减轻纳税人负担,又能提高审核调查的质量和效率。在管理方式上看,现行的税务管理没有形成在一套成熟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内的管理规范和质量要求,业管理方式和质量控制因税收管理人员的不同而不同,受制于个人素质高低、责任心大小,与大企业建立在内控制度机制下的管理方式和质量控制有着本质上的着别,后果在具体从事人员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所受的影响十分微小。四、走出大企业税收管理困境的几点对策在我国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我们认为,解决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矛盾和冲突,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对策:(一)构建现代税收管理体制,完善税收管理职能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现代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人、纳税人在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和责任主体是相互平等的,这个平等的税收法律关系就构成了构建新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根本出发点,也就是说,是构建现代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律前提和基础。我们认为,在现代税收管理体制中,要在征管法律的层面上,弱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一些前置性、预期性、限制性的认定审查,变事前的税务认定为事中或事后的纳税人自我申报,税务机关的主要管理职能应从繁杂的事务性管理中脱身出来,取消税务检查职能,实施专业化的税务稽查,税务管理的职能转向对纳税人申报情况的审核,转向以税源管理、纳税评估为主体的税收管理中来,最大限度地释放税收管理的工作空间和职能。相应在纳税环节上,也变原先的简单的&税务登记&&认定申请&&纳税申报&&税务检查&模式,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审核(自查、评估)&&补充申报&&税务稽查&模式,增加纳税人纳税申报后差错纠正和税务沟通的环节,在法律上明确纳税人有更正申报、补充申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这种管理性的环节,使得大部分税企双方关于税收政策的认知,税款项目的矛盾通过沟通达到一种共识,只有经过税务审核的纳税申报才能构成税务稽查的选案范围,一方面有效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风险,一方面降低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二)实施专业化的纳税服务,着力引导纳税遵从由于现行税收法律体系对税收管理职能的大量定位在事务性的登记和认定上,缺乏税收管理的空间和职能,带来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在范畴和形式上表现得很局限,基本上都是一些普法性质的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问题解答等,从效果上看,以灌输税收限制性条款达到强制税收遵从的目的。这种纳税服务不仅在内容上无法满足大企业分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也无法做到让纳税人感受到尊重,感受到遵从责任重大的要求。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大企业的纳税服务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对税收争议的沟通,对税收风险的消除和纳税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上,甚至还有纳税争讼过程中的法律援助的提供需求。这些服务的诉求,要求我们必须在税收法律体系中明确界定税务管理的边界,明确纳税人和征税人的责任和权利,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对话渠道,引入专业化的智力支持,才能针对大企业宏观的特殊性的涉税问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才能从税收管理的角度变强制纳税遵从为引导纳税遵从。(三)实行分行业精细管理,提升税收质量效率合理配置有限的税收资源,发挥最大的资源效应,应当是税务机关提升税收质量和效率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中,要实行分行业的精细化管理,这既是大企业的自身诉求,也是税务机关的管理需要。分行业的管理模式,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行业的产业链条组成、运营情况和税收管理特点,通过共性问题的集中,管理资源的优化,最大可能地积聚各方面的专业人才,达到提升管理力度、拓展管理深度。总的来说,一是要以企业行业归属和产品属性为原则分类纳税人,以企业组织结构、营业收入、入库级次、政策适用等指标,确定管理对象和环节,以研究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特点,编制行业指南,建立行业模板为方法,提升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四)推行大企业风险管理,化解税企矛盾冲突税收风险管理是纳税人在纳税申报事项后,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自我评测,或是税务机关进行管理评测,确保纳税人申报真实、完整、准确,降低税收风险的一项现代税收管理技术。从税收管理的角度看,大企业是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数量很小的大企业缴纳比例较大的税收。因此大企业税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税收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大企业的涉税事项相对复杂,税收政策的理解和处理差异较大,纳税服务需求较高,尽管有着较强的遵从意愿,同样也存在着较大的税务风险,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实际上,税务机关对税法的执行事实上存在因所在地域的不同、税务主官的不同而产生来自实体法解释、征管程序、申报表单等一系列税收管理工作的不同,这种差异的存在与税法的统一是直接冲突和矛盾的,尤其是针对大企业,由于跨地域、跨国界经营,对同一税收事项在不同地区受到不同的税收对待,也加大了企业的税收风险。因此必须采用风险管理技术来实现对大企业的管理与服务,从实施上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需要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专业化人才队伍。专业化的管理必须要有一批专业化的人才来实施。大企业税收风险度的评估和风险点的确认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技术问题,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是税收专家,更要是企业管理专家,甚至是行业技术专家,这样才能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二是专业化工具和手段的运用。风险评估需要对大量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因此必须要建立相对完善的税、企、第三方参与的三方信息采集系统,建立风险热点自查评价系统,并在建立评估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企业税收风险审计系统,三大风险管理工具以及专业的分析方法,如统计抽样,离差、方差计算等手段的运用,确保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实施。三是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占有。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国资、工商、土地等政府管理部门及其他第三方机构与税务机关间信息的不共享,是制约大企业风险评估的主要问题。必须分行业有针对地分析数据采集的范畴,确定数据采集的字典,设定数据关系,实现专业化的数据采集的标准和规范。四是税收征管资源的协调运行。大企业的多地域、跨行业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需要协调税收管理各个环节的管理资源,甚至跨层级、地区税收管理资源,才能完成纳税人信息收集,汇总纳税人风险自查,开展税收风险审计,才能有效地确保纳税人申报真实、完整、准确,降低大企业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占用大量的征管资源,由于大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社会影响广泛,因此必须从构建相互支持、协作的新型征纳关系入手,完善法律体系,前移管理环节,实施风险管理,引导纳税遵从,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税收管理与服务,才能解决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面临的困境,才能进一步整合征管资源,实现大企业税收的高效管理。&&&&&&&&&&&&&&&&& 执笔人:王玲&分享到:0&版权所有: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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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国税构建大企业纳税服务机制
11:42&&&&&&来源:株洲新闻网&&&&&文字大小
&&&&株洲新闻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黄伯民)株洲作为重要的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对集中,如何从税收方面服务这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一直市国税人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市国税局围绕大企业高层次需求和个性化需要,以为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突破,构建大企业纳税服务机制,全面带动和提升了我市纳税服务工作水平。
株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志刚参观市国税局纳税人维权中心
从制度入手,健全服务制度
&&&&7月19日,全市国税系统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工作会议召开,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宏莲强调要提高对国际税收工作的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近年来,市国税局不断加强大企业纳税服务,将纳税服务的理念深深地植根于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行动中。
&&&&市国税局领导班子多次深入全市大企业调研,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确立了&“专业化管理,个性化服务”的管理思想。
&&&&随后,《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和《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相继推出。
&&&&市国土局还选定两百余户重点税源企业(集团)及成员企业为定点联系企业,全面提升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市国税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大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局组建专门的大企业税源管理科,专门负责辖区内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
大企业主动补交各税2510万元
&&&&大企业很多税收问题主要源于对政策理解的不到位,有时理解角度不同、把握深度不够,极易导致执行政策的偏差。
&&&&为此,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科设立大企业税收服务QQ群,全天候为纳税人解答税收难点、热点问题500余起,还分门别类整理汇总涉及企业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和法规性文件,或编写详细解读300余篇在QQ群发布,为企业提供打包式服务。
&&&&目前,市国税局通过主动加强与大企业的互动沟通,在税收政策、征管措施的执行过程中,引导企业自查自纠,以规范的执法维护大企业权益,赢得遵从共识和彼此信任,促进大企业切实提高遵从水平。
&&&&数据显示,今年来,通过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协调,帮助大企业解决各类税务诉求20余起。年初,组织大企业进行税收自查。市局制定了详细的税收自查方案,制发了详细的税收自查提纲、各税种自查底稿,组织大企业对上一年度各税种进行税收自查。通过自查,大企业主动补交各税2510万元。
&&&&另一方面,市国税局从机制入手,为大企业构建预警机制。
&&&&近期,市国税局正在组织对省级大企业进行税收风险梳理和测评,排查大企业税收风险点,探索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机制。该局简化大企业的审批手续和办税环节,积极推行备案制,逐步建立起大企业“大户室”,开通绿色通道,在大企业纳税服务上探索了一条成功的道路,有力地提升了株洲经济发展环境。
实习编辑/孜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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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关于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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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理念已深入人心,管好大企业对抓收入工作来说,可以说是四两拨千斤。同时,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有别于一般的税收征管程序,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现行和税收征管体制一方面是按税种管理,如劳务、所得、财产行为等;另一方面又按流程管理,如登记、领票、申报、征收、数据归结、风险分析、税务稽查等。在这个流程中,不同的税种又有各自不同的流程,相互交叉,本身已很复杂了,在此基础上又推行按照纳税人的规模大小,实行大企业管理,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挑战。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迎接大企业服务与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
一、税务部门方面
一是要不断夯实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工作基础,我们要不断深化国、地税紧密合作,有效整合资源、理顺管理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职责,在大企业税收管理框架下,依托我们对大企业的了解和掌握的数据信息,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既要做好部门之间的配合沟通,又要划清工件职责范围。
三是要找准大企业的税收风险,利用税收风险测试指标模型开展分析,从企业到集团,从集团到行业,只有指标准确,才能更好地找准风险。在工作中,要不断进行指标校验,充分做好每次替代、叠加,对风险任务认真应对,应对结果反馈后要对指标模型进行校验,力求精确精准。
四是要引导大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内控机制管好大企业。帮助和引导大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内控机制,这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服务纳税人最特色的工作,是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有效措施。帮助和引导大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内控机制,是加强企业后续管理的最可靠的措施。
二、企业方面
一是要加强涉税内控机制建设,增值利用有效信息。企业在涉税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充分理解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的区别,要注意部门之间相互牵制,要尽可能将税款计算和收入、成本、费用控制因素嵌入现有大型软件,减少手工操作的人为因素影响。要把企业税务管理延长到企业管理的各个节点,加强过程控制,形成企业税务部门对其他经营环节的牵制,保证涉税信息的质量,减少涉税风险。企业税务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比对、增值利用,全天候监控集团公司本部和下属成员企业的税款计算准确度和申报纳税的及时性,确保企业自己管好自己的事。
二是要建立完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企业自我涉税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目的,是帮助企业不断提高风险识别、评价、防控的能力,企业集团通过税务机关的反馈意见,完善、修订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管理模块的功能,加强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逐步解决涉税风险问题,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税务机关对企业涉税事项的管理,也由以前的事后、事中管理转变为事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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