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库存过高怎么调账降低现金数额过高会出现什么情况

浅论库存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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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与控制——企业审计手册》
《稽核与控制——企业审计手册》工业企业审计一、货币资金审计一、货币资金审计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随时可以动用的那部分货币资金,包括存放在财会部门的库存现金和存放在车间和各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支付零星开支的备用金。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的那部分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是指有特定用途的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货币资金是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流动资产中的流动性最强;在企业经济活动中,货币收支活动极其频繁,企业大部分经营业务涉及到货币资金的增减。因此,货币资金的收支不仅反映着企业业务量的多少和企业规模的大小,而且还反映了企业收益、损失和经济效益状况。由此可见,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货币资金审计的任务,是审查企业有关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货币资金的收支动态与结存以及收支是否合理,以确保企业严格按规定协调货币收支,确保其真实、可靠、安全、完整,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从货币资金分布状态看,工业企业货币资金审计主要是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币业务和其他货币资金的审计。口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关于现金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1.库存现金的限额企业财会部门保管的现金数额要由企业的开户银行会同企业共同核定。核定标准是:一般企业库存现金数额是企业平均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额。距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利的企业,其库存现金数额可适当提高标准,但最高不超过企业十五天以内的零星天支额。企业需要改变现金限额,要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重新核定。企业须将日常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及时(当日)送存银行。2.现金收支范围企业在下列范围内可以支付现金:支付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劳保福利;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发放的各种科学、技术、体育等奖金;对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等);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等。对企业日常&1000元以下的小额支出,可以使用现金支付。企业在下列范围内可以收入现金:从银行提取现金;销售给不具备转帐条件的集体或个人的销货款及其他劳务收入;不足转帐起点的各种零星销售收入;收回未领的职工工资或未使用完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缺斤少两的零星退款、罚款;出租包装物押金、租金收入;其他零星现金收入。3.对企业日常现金收支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企业支付现金时,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批,并由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被允许坐支的单位应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关于使用现金的禁止性规定: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本单位银行帐户代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小金库);禁止发放变相货币;不允许开户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只收现金拒收支票等转帐结算凭证;不允许各单位对使用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价格上和其它方面的优惠。关于使用现金的禁止性规定: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本单位银行帐户代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小金库);禁止发放变相货币;不允许开户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只收现金拒收支票等转帐结算凭证;不允许各单位对使用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价格上和其它方面的优惠。《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规定:企业通过“现金”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现金,企业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不在此科目内核算。“现金日记帐”应由出纳人员每日清结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现金审计的基本方法和内容(1)通过审查企业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选择审计方法。对内控制度比较健全、完善的企业,可以采取抽查办法进行审计。抽查可分为随意抽查和判断抽查。判断抽查应以金额大、项目内容发生较多现金收支的为抽查重点。对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企业,则要进行详细审计,逐项审计现金收付的各类凭证。详查或抽查的主要内容是:追踪查阅有关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查看现金收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真实,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是否真实、一致。凭证上的要素是否齐全、真实。(2)通过审查企业往来帐户发现企业现金管理问题。如审查企业“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明细帐,可以查出企业套取、转移现金行为、个人长期占有企业资金化公为私的贪污违法行为。(3)盘点法是发现企业现金管理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①采用盘点法最重要的是必须采取突击手段,即审计人员在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告知被审单位。盘点时间最好选择某一天上午业务工作开始以前,或选择下班停止业务结帐之后。参加人员应有两名以上审计人员、会计部门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审计人员准备好盘点空白表。②宣布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后,首先责成出纳人员将应属于库存现金的现金,全部存入保险柜并上锁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帐、手中已办理收付款手续而尚未登记现金日记帐的收、付款凭证,结算出当时应存库存现金,并编制出现金余额表交给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再对出纳人员提交的表(现金余额表)、帐、证进行审查核对。如有不符,须查明原因,直至确定库存现金应存数额。③出纳员在表、帐、证相符基础上,在全体参加盘点人员在现场情况下,开箱清点保险柜实存现金,并将清点过的现金全部交审计人员。审计人员重新清点现金并与出纳人员清点结果一致后,还应对保险柜进行清查,查看有无其他物件、凭证、白条等。这里应注意的是,出纳人员在开柜取钱时,全体参加盘点的人员须同时在场,并监督出纳人员从保险柜中只准取出现金,不许拿出、藏匿其他任何物件。待领工资与工资单的核对,其核对数不计入实存数中。④盘点清楚后,应当场做好记录,实存数额应按不同币种、面值分别统计、汇总,并与审查过的“现金余额表”中应存数相符。如有不符,须查明原因。然后编制现金盘点表,将盘点数字和情况记入表中,确定检查结果, 最后由参加的人员签字。最后由参加的人员签字。采用日平均余额法验证企业库存现金是否有超过规定限额的现象。审查企业库存现金有无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既可以帐面记载现金余额与银行规定限额进行对比,也可根据一个月每日余额求出日平均余额,与规定限额对比,如超过限额较大,须进一步查明原因。对企业备用金审查也可采用以上方法。□银行存款的有关规定有关银行存款管理、结算、存取等规定主要见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等文件。审计中经常运用的有:(1)《银行结算办法》中规定了银行结算的七种方式: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及异地托收承付。此外,根据国际结算有关规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对以上几种结算方式,审计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规定:①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逾期票据银行不予兑付。银行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应与实际收款一致;日期、金额正确无误;印章清晰,金额数为压数机压印;汇票和解讫通知齐全一致;背书人证件上的姓名与背书相符。②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只有合法的商品交易才可签发商业汇票,不得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商业汇票期限由双方商定,最长承兑期限不超过&9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③银行本票结算是申请人将款项送交银行,由银行签发的、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支取现金的票据。由于银行本票受理银行见票即付款,不予挂失,对于银行本票应同现金一样妥善保管。银行本票付款期为一个月,逾期不予受理,但签发银行可办理退款手续。④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支票有效期为五天,到期日遇假日顺延;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不准转让支票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⑤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电汇和信汇两种。信汇和电汇不受金额起点限制;信汇、电汇可留行待取,这时应在电汇、信汇凭证中注明“留行待取”并加盖预留印签。⑥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⑦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到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兑付款的结算方式。 异地托收承付须有实际经济合同;委托银行收款须有发货单据。(2)《银行结算办法》还规定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准套取银行信用。异地托收承付须有实际经济合同;委托银行收款须有发货单据。(2)《银行结算办法》还规定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准套取银行信用。定期对帐制度,包括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日与总帐核对,银行存款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银行日记帐和总帐应分开专人管理登记。(4)《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现金及各种存款内控制度。(5)现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银行存款不再分为银行存款和专项存款,取消专项存款,企业各种存款,包括存入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也在“银行存款”科目内核算。外埠存款,银行本票、汇票存款不在“银行存款”内核算。外币存款也在“银行存款”内核算,但应在“银行存款”下分设人民币和外币“银行存款日记帐”,并进行明细核算,外币折合人民币记帐,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企业买卖外币、外汇额度等因汇兑结算形成的外汇差价的差额,计入“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具体有关外币业务规定详见《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九章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银行存款”科目。□银行存款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1)银行收款不入帐,套取转移企业资金,即将收到的支票存入银行,财务不登记入帐,同时开出一张同收入款等额的支票将资金转移,财务也不入帐,空中飞。其目的多属贪污、建帐外小金库、为他人套取现金等。(2)直接虚列维查费、劳务费等无实物购入的支出,从银行提取资金,化公为私。(3)利用银行存款帐帐、帐单(银行对帐单)长期不符的混乱情况,转移资金、公款私存。(4)出借帐户、支票、付款委托书等。(5)不执行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逃汇、套汇、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以及私自借贷外汇、私自境外存款。(6)外汇核算、汇兑不准确、不规范,不符合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汇兑损益计算不准、分配不对,折合汇率标准的选择不符合有关规定或经常变动、不固定,违反一致性原则。□银行存款审计的基本方法和内容1.审查内控制度一般情况下,审计银行存款可先从审查企业有关银行存款内控制度入手。如果内控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严格,不相容制度严格划分,稽核制度、定期对帐制度认真执行,则可采用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有关凭证进行重点抽查方法;如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则要采用详细审查,从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收付款凭证入手。2.编制、审查企业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审查企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企业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所列项目逐笔核对,如发现对帐单上有基本等额的一收一付两笔业务,而企业日记帐根本没有登记,则有可能是前边叙述的“空中飞”式的舞弊现象,审计人员对此应进一步深查。3.审查银行存款日记帐 重点是“摘要”中词句含糊、不常见的注解,或支出、收入事项的金额远远大于帐上日常记载金额,如企业平常办公用品开支每次千元左右,而这次审查发现一笔办公用品开支几十万元业务,这类问题应引起审计人员注意,进一步核查凭证。审查日记帐时,如发现两笔数额相等或相近、日期间隔不大的收、支业务,同样应进行详查。重点是“摘要”中词句含糊、不常见的注解,或支出、收入事项的金额远远大于帐上日常记载金额,如企业平常办公用品开支每次千元左右,而这次审查发现一笔办公用品开支几十万元业务,这类问题应引起审计人员注意,进一步核查凭证。审查日记帐时,如发现两笔数额相等或相近、日期间隔不大的收、支业务,同样应进行详查。审查企业银行存款业务审查企业银行存款业务是否真实、合法,是计算、登记失误还是故意违法乱纪,最终要落实在对银行存款记帐凭证、原始凭证的审查。这里重点介绍主要原始凭证的审查内容:(1)审计人员应该掌握银行结算业务中收、付款凭证的来源和形式。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以银行收款通知、相关原始凭证为记帐原始凭证;付款单位则在取得银行汇票后,以“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为原始凭证;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收款单位以银行收款通知及其他凭证为原始凭证;付款单位以银行付款通知为原始凭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款单位以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为原始凭证;付款单位以收到的银行支款通知单为原始凭证。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收款单位以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和有关资料为原始凭证,付款单位以“银行本票申请书(存款)”联为原始凭证。采用支票结算方式,收款单位以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为原始凭证;付款单位则以支票存根为原始凭证。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单位以银行收帐通知为原始凭证;付款单位以汇款回单为原始凭证。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以银行收款通知单为原始凭证,付款单位则以委托付款凭证的付款通知联为原始凭证。(2)掌握上述企业银行收支业务应取得的结算凭证的来源和形式,按前述有关各结算方式适用条件,时间限定等有关规定,再结合相关凭证,一起进行审查分析。所谓相关凭证,如收款单位有出库单、提货单、销售发票等,付款单位有入库单、收料单、发票等。审查要点是结算凭证与相关凭证、记帐凭证之间数字是否相符、内容是否一致、签章是否齐备、清晰等。(3)审查发票的内容和方法。对发票的审查是审查银行存款的一个关键点。如果假发票没有被审查出来,那么其他一切审查则很难深入下去。审查发票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发票监制章。正式发票必有套印的发票监制章,而且该章文字、形状固定、统一。如发票无监制章或监制章过时,则发票不合法。②注意发票签章与开票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深入究查。③发票项目内容与开票单位应相符。如粮油商店发票不能写出汽车配件。④发票上注明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符合实际和市场行情。如有不符,则可能是假发票等。⑤发票背面是否反映出正面全部书写的复写痕迹。⑥是否有用收据代替发票入帐现象。5.外汇收支业务审计方法(1)根据企业外汇收支的有关凭证、资料、帐册、批准文件,审查企业 有无套汇、逃汇现象。有无未经批准私自买卖外汇、境外存款、出借外汇帐户等违反规定行为。每笔外汇业务是否均有管汇机关的批准文件。有无套汇、逃汇现象。有无未经批准私自买卖外汇、境外存款、出借外汇帐户等违反规定行为。每笔外汇业务是否均有管汇机关的批准文件。将企业外汇收支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核对,审核有无虚收、虚支、收支均不入帐等行为。(3)追踪审查有关外汇收支的对方单位。(4)外汇核算业务的审计。外汇核算业务审计可将审阅法与复核法相结合。首先查看各种外币帐户设置是否正确,能否同时反映外币金额、汇率、本位币金额三要素;其次查看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只在月份终了才计算外币汇兑损益;第三,复查企业外币买卖、外汇额度买卖业务计算方法、结果是否正确、外汇价差的分配是否正确、合理。 二、短期投资审计二、短期投资审计短期投资审计是指对企业短期投资的取得、计价、转让、收益确认等内容的审计。通过短期投资审计,可以进一步保证资产审计的质量,确保投资核算、回收的正确性、效益性,促进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短期投资的有关规定(1)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2)短期投资的取得时间。短期投资的入帐时间,应以付款时间作为投资确立的入帐时间,付款时尚未收到票券的可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3)短期投资的入帐价格,以取得投资的实际购入成本人帐。包括买价、经纪人佣金、手续费等有关各项费用。若短期投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而未支取的股利或利息,应从投资成本中扣除,作为其他应收款项。(4)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溢价、折价不需要单独核算并在持有期内分期摊销。(5)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企业短期投资的收益,无论是持有收益还是转让、兑付收益,只有在实际收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实现。持有投资期间的收益在未实现之前不进行预计。(6)短期投资收益计入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并按有关税务规定办理的纳税事宜。(7)“短期投资”科目应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帐。年末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短期投资”项目中反映。□短期投资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1)投资资金来源不当。如用国家专项储备物资进行投资,用变卖固定资产收入投资,用应上交款项进行投资等等。(2)对外投资是假,转移资金是真。企业以对外投资名义转移资金,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向个体、私营企业转借资金。(3)用公款进行私人投资活动,收益被私分。(4)短期投资计价方法、入帐时间不对,收益确认不准确、帐务处理不正确。(5)投资收益不入帐,形成帐外资金、“小金库”,期末未并入“本年利润”之中。□短期投资审计的基本方法和内容1.审计短期投资资金来源正确与否由于目前企业拥有较大的投资决策权,且企业资金管理按新制度规定已不划分为专用资金和非专用资金,所以对企业从事投资的资金来源审计有一定困难。但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减少国有资产在经营中不必要的风险,国家有关制度对企业投资又作了明确规定。《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六章第四十三条二款规定,“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 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处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得收入,必须全部用于设备更新的技术改造。”由此可见,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正当与否,应当是短期投资审计重点内容之一。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处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得收入,必须全部用于设备更新的技术改造。”由此可见,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正当与否,应当是短期投资审计重点内容之一。(1)企业是否在负债经营、资不抵债情况下从事债券、股票投资活动。(2)企业是否用处置固定资产收入从事短期投资;是否存在到期应付未付债款和应交未交款而进行债券、股票投资;企业是否有暂时不用资金。(3)企业内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国家规定专控财产是否完整、保全。经过以上分析,如查证企业进行短期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不当、增大了企业经营风险,审计人员可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反映,或提请企业领导或上级主管注意投资风险。对直接用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偷漏国家税收等方法进行短期投资的行为,审计人员应立即责成企业中止投资活动。2.审查企业进行短期投资时取得的各项原始凭证核对企业记帐时间与原始凭证上注明企业投资发生时间是否一致;通过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原始凭证三者金额对比、查看企业投资数额是否真实,奖金去向是否一致。3.复核采用复核办法,检查企业短期投资计价、收益计算、帐务处理是否正确。计价是否采用实际成本法,有价证券转让、兑付收入是否及时计入当期损益,并照章纳税。审查企业短期投资计价、收益计算、帐务处理是否正确,可采用对比凭证,对“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和“短期投资”的数字、内容进行检查分析。特别应注意投资收益的分配去向是否正确。 三、长期投资审计三、长期投资审计回的真实性、合规性、正确性所进行的审计。长期投资审计的意义与短期审计投资意义基本相同,这里不再重述。□长期投资的有关规定1.企业应用自己长期闲置的财产、资金进行长期投资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物资、生产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财产进行投资。2.利得应纳税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股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3.投资按实际支付计价企业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其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4.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即企业只按实际取得的投资收益核算投资成果,长期投资帐面价值不变;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即企业长期投资帐面价值随企业净资产的增减按投资比重相应调整,企业实际收取投资收益时,相应减少长期投资帐面价值。5.股票投资具体规定(1)股票投资计价中,如实际支付款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股利,投资价值中应予以扣除并暂计入“其他应收款”中。(2)成本法核算下取得投资收益,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权益法核算下,企业分享被投资单位盈利,按分享的权益金额增加投资帐面价值、增加投资收益;亏损则相反,按应负担净资产减少额减少投资帐面价值和投资收益。企业实际收取应分得股利时,增加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入,减少相应投资帐面价值。6.债券投资具体规定(1)企业认购债券,按实际价款支付。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应计利息计入“长期投资——应计利息”中。待收到应计利息时,增加投资收益。(2)企业债券长期投资,在一个会计期间,无论是否实际收到应计利息,企业都应对投资收益进行预计,相应增加当期投资收益。(3)企业溢价购入债券,其溢价额应在持有期内在“投资收益”中平均分摊完毕,债券到期时其帐面价值应等于面值。具体分摊方法:如溢价额为300元,持有期为&3年,每年可收入利息&500元。则年终预计利息时,因每 年摊销&100元(3003),则年预计投资收益则为&400元(500—100)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500元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1OO元贷: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400元若是企业折价购入债券,则折价额也应在持有期内通过“投资收益”摊销,最终使债券投资帐面价值等于面值。如上例,若折价为&300元,其他不变,则年终预计投资收益时: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500元借:长期投资——债券投资&100元贷: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600元7.其他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适用规定同上只是应强调的是,其他长期投资也应适用权益法和成本法核算投资权益、收益。□长期投资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1)长期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对。如企业用变卖固定资产收入、长期借款、工程用款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2)以长期投资方式转移企业资金,使国有资产出现“体外”循环,不被企业控制,长期为企业“地下经济”服务。特别是外埠联营方式长期投资,资金一旦投出即不受企业财务控制,长期没有投资收益,而实际收益留存外埠联营单位,供企业人员去外埠花用。这种长期投资实质是企业帐外“银行”。(3)长期投资计价不正确。或没有包括投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支付,或将已含的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股利或应计利息计入投资成本,待实际收取这部分利息或股利时转作他用或被私分。(4)在股票投资中混淆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方式;根据完成承包指标需要,用投资收益调节盈余。(5)混淆长短期投资界限,将应属于长期投资项目列入长期投资核算,虚增企业流动资产。或相反,将短期投资列入长期投资人为削弱企业偿债能力。(6)债券折价和溢价摊销不正确。将折价购进债券的帐面价值按债券面值记录,而将折价部分转移、挪用或私分;或将溢价部分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等。(7)企业购买债券的应计利息核算不正确。特别是企业所购债券的发行日或付息日与会计年度不一致时,企业年终没有调整应计利息,从而没有正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收益情况。如企业&1O月&1日购入债券,付息日为第二年3月&1日,企业在购债券年年终应预计该年最后三个月的应计利息,但企业没有预计,使年终投资收益不实。(8)长期投资收回时核算及帐务处理不正确,或有意隐瞒收益或亏损,或收回投资被挪用,特别是收回的现金和有形资产部分。□长期投资审计的基本方法和内容(1)对投资来源审计,在综合了解企业效益状况下,查证企业是否在盈利条件下进行的长期投资。查证企业是否在还债能力较强、到期负债能如期如数偿还、专项工程进度有保证、生产运营正常,没有资金短缺现象等条件下用长期闲置资金进行的投资。(2)对投资可行性进行审计。根据对企业决策投资时的文件资料、批准 手续及投资凭证等的审查分析,验证企业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是否正确,预测投资收益。如发现企业某项长期投资带有较大盲目性,既无长期利益又无短期收益,则应将此项长期投资作为重点审计。手续及投资凭证等的审查分析,验证企业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是否正确,预测投资收益。如发现企业某项长期投资带有较大盲目性,既无长期利益又无短期收益,则应将此项长期投资作为重点审计。对企业长期投资内控制度进行审评。①验证企业长期投资决策文件是否齐全,立项分析是否深刻、细致,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投资初期的原始凭证的保管是否完整。②查证长期投资财务管理是否科学细致,是否设置了“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应计利息”等明细帐,是否根据需要建立了相应详实的“备查簿”,如企业同时购买几种长期债券,则应分页记帐或建立“备查记录”。③盘查企业长期投资书面证明的保管是否安全、完整。可采用盘点方法验证长期投资的票证、证书、合同等保管是否安全,完整。总计价值与帐面记录是否一致。在职务分工上,保管票证、书证及合同的人员是否与记帐、核算人员分开。(4)股票投资审计。①股票投资形成的审计。企业进行股票投资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直接在股份公司参股;一种是通过证卷交易所从事股票投资。企业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的股票投资,都应取得“簿记式股票”、“实物券式股票”等股票持有证券。参股式投资还应有协议书,公司章程等文件资料。审计人员应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审查,验证股票投资的确定金额,并结合有关票据,核对股票投资计价是否正确。企业如以无形资产、实物等形式投资,还应验证企业的资产评估证明。查证评估证明来源是否合规、评估内容是否与投资行为一致,评估价值是否大致符合实际等等。此外,还应审查投资形成的佣金、手续费等是否计入投资价值,或企业有无将不应计入的费用开支计入投资成本、投资成本中是否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②通过审查股票投资中形成的文件、协议,投资时立项说明等,验证投资期限划分是否正确,有无混淆长、短期投资现象。③通过审查股票投资协议等文件及股票持有价值证明,验证企业选择的投资核算方式是否正确。或通过函询,到接受投资单位查询等办法,验证企业是应按成本法核算还是应选择权益法。一般情况下,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5%以上股权时,应当选用权益法核算。④股票投资收益审计。股票投资收益的取得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持有期间得到应分派的股息、股利,二是转让后股票升值带来的收益;三是公司破产,投资企业在破产清算中追回剩余权益。第三种情况实际是投资损失。审计人员应通过对企业股票投资明细帐、证券交易所结算清单、破产清算单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审查及被投资单位的分红派息情况的了解,审计企业是否将投资收益、损失及时入帐、核算在及时入帐核算前提下,还应根据企业帐本记录和凭证,分析企业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下的帐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即成本法核算下,取得股利收入直接增加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下,将分派股利直接增加投资帐面价值,同时增加投资收益;收取现金股利时,冲减投资帐面价值、不增加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或转让、清算投资发生损失,也应先通过“投资收益”核算,不能直接增加生产成本、费用。(5)债券投资审计。 ①债券投资形成的审计。通过审查投资凭证、银行存款日记帐、债券投资明细帐、备查记录有关票据,验证债券投资计价是否正确。债券投资是否含有应计利息,是否不计折价或溢价因素而按面值记入投资金额。是否将投资中发生的手续费等计入了企业生产成本、期间费用。①债券投资形成的审计。通过审查投资凭证、银行存款日记帐、债券投资明细帐、备查记录有关票据,验证债券投资计价是否正确。债券投资是否含有应计利息,是否不计折价或溢价因素而按面值记入投资金额。是否将投资中发生的手续费等计入了企业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对待有期较长的债券的折价、溢价摊销核算,还可以通过审查投资帐面价值是否平均递增或递减,审查是否平均摊销折价或溢价。③债券收益审计。债券投资收益的预计一般可以从债券凭证中直接查证。收益取得主要有三种明确形式:一次还本付息,分期付息、期末还本,分期还本付息。由于利息收取时间固定、利率固定,所以审计债券收益是否如期预计或收取,以及预计或收取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少收取等现象,帐务处理是否合规,审计人员可以通过银行存款日记帐、“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投资收益”等帐本查证。对记帐原始凭证可以抽查。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可不查对银行帐。特别应注意的是,如果付息期与会计年度不一致时,应注重审查企业是否按会计年度预计了利息收益。(6)投资转让审计。无论是股票投资转让、还是债券投资转让,重点是审查企业取得的转让凭证。通过证券交易所或银行等机构转让,都应有结算清单。审查主要内容是企业帐面转让记录与实际转让收益、损失及转让金额是否相符,转让收益、损失及面值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借转让之机转移企业资金、化公为私等违法乱纪行为。(7)其他投资审计。其他投资是指企业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外的、对其他单位的投资。企业可以用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材料、无形资产等进行其他投资。由于其他投资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最主要长期投资方式,其主要表现是联营,因此其他投资应是审计重点之一。①审查其他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是通过对投资时的可行性研究、批准文件、有关部门批示、投资合同、协议等审查,验证企业是否确实发生了其他投资,有无借投资方式转移资产等不法行为;有无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投资计为其他投资,有无将出租固定资产等形式的资产转移列为其他投资。②审查其他投资价值确定的真实性、合理性。主要是审查企业是否有合法的出资证明,资产转出手续是否齐全,审批环节是否完整。通过审查有关部门开出的出资证明、出库单据等原始凭证,核对企业“其他投资”记录的真实性。如企业记录原始投资价值小于企业通过投资实际转出资产的价值,应深入检查多转出财产去向。通过对协议、合同、出资证明或向被投资单位函询证明,确定投资实际价值及占被投资单位比例后,确定企业是否正确选择核算方式。③其他投资收益审计。其他投资收益审计,主要是通过对投资计划、协议的验证,查看企业是否如期取得收益并及时入帐。一般情况下,企业若以联营等其他投资方式形成企业“帐外银行”,投 资收益并不如数如期地按计划收回,只是收回部分收益并入帐,其余部分寄存接受投资单位。资收益并不如数如期地按计划收回,只是收回部分收益并入帐,其余部分寄存接受投资单位。④其他投资核算方式、帐务处理审计。主要是通过复核企业核算方式,查证企业选择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投资是否准确;通过对投资形成、收益取得等业务帐务处理审查,注意其帐务处理是否合规,这方面可参照前述的股票、债券投资审计的方法。(8)最后,通过对企业长期投资总帐、明细帐和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的对比分折,查证长期投资是否如实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 四、固定资产审计四、固定资产审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审计,就是对固定资产在取得、使用过程中,其价值增减变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的审查。由于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固定资产占很大比重,且固定资产有价值运动周期长、增减变化复杂、作用时间久等特点,因此对固定资产的审计直接影响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直接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可靠性。□固定资产计价的规定(1)购入的,按购买固定资产全部实际支出计价。(2)自行建造的,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3)接受捐赠的,按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企业为此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费用计价。无发票帐单按同类设备市价计价。接受捐赠时,按固定资产净值增计资本公积,净值与计价差额,贷记“累计折旧”。(4)投资人投入的,按合同约定或评估价值计价。接受投资人投入固定资产后,如果评估或双方约定价值小于原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则以原帐面帐价值为接受单位帐面价值,以评估或约定价值为收到投资人的“实收资本”,二者差额计入“累计折旧”。如果评估约定价值大于原帐面价值,则按评估约定价值增计固定资产和实收资本。(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费等全部费用支出计价。(6)盘盈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计价。(7)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扩建,则扩建后固定资产按原价加扩建发生的支出计价;改建固定资产计价,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拆除部分固定资产价值,再加上改建支出计价。折除部分的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已提折旧、加上清理费支出、减去残值收入),计入营业外支出。此外,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折旧范围:(1)无论是否在用,房屋和建筑物均须提折旧。(2)在用机器设备等,没提足折旧时计提折旧;未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3)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计提折旧。(4)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照提折旧,租入固定资产不提折旧。(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选用平均年限法;专业车队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可采用工作量法。机器设备折旧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除机器设备以外固定资产不许用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规定 (1)(1)(2)临时租入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3)已入帐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否则其帐面原值不得任意变动。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③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④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4)为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实际支出,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5)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6)固定资产增、减当月不开始计提或停提折旧,均在次月开始提折旧或停止提折旧。□固定资产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1)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不正确,或扩大或缩小。最常见的是:将已提维简费、复置金、管网基金等固定资产同时计提折旧,或已提足折旧而仍继续摊提,或对租借固定资产照提折旧。任意改变折旧方法。如有的企业将全年折旧集中在半年或&10个月内摊提,余半年或两个月不提折旧;或转出固定资产照提折旧等等。新增固定资产已使用并办理结算手续后入帐,但不计提折旧,以保完成承包指标。(2)借委托外单位加工、搞联营之机,向外单位多转移固定资产,个人从中谋私利。(3)将应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器材等列入低值易耗品。如将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BP机、手持电话等体积小固定资产,误计入低值易耗品中核算。(4)接受捐赠固定资产不入帐,长期形成帐外财产。(5)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利息、手续费等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而没有计入财务费用。(6)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没有计入在建工程中核算,而是直接增加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7)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固定资产价值时,将不属于固定资产专项工程的其他支出也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虚增固定资产计价。(8)企业筹建期间或“在建工程”完工期限与借款利息、汇兑损益关系划分不清,多计或少计固定资产价值。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或汇兑损益,没有将其中应由固定资产负担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或处于在建中的固定资产,在其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之前发生的利息和汇兑损益,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而没有计入,造成虚减固定资产原值。或者相反,虚增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通过审计内控制度,确定固定资产审计重点(1)审计企业管理固定资产 是否将管物的和管帐的人员分开,购买人员与验收、保管人员分开。是否将管物的和管帐的人员分开,购买人员与验收、保管人员分开。审查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记录管理是否严格、认真,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签字是否齐全。主要审查企业有无固定资产目录、登记簿、实物卡,是否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3)抽查固定资产几种业务事项原始凭证,检查企业固定资产凭证控制是否完善、严谨,单据是否齐全,如启用新固定资产是否有交接单、出库单等;凭证签字是否完整。一项业务事项,是否有不同人员同时签字认证。(4)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计划、有统一安排等。(5)审查企业是否定期盘点,年终是否必做全面盘点,审查企业盘点记录、结果、处理等。评价企业固定资产盘点质量,确定审计抽查盘点重点。2.固定资产增加审计主要通过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登记薄”、“固定资产卡”等明细核算记录的审查,结合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单据、合同、协议及费用凭证等的审计,验证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合理,如果企业在审计年度内新增固定资产不多,则审计人员可以按登记簿进行逐一核查,查证是否确实取得固定资产,企业登记固定资产入帐时间是否正确,有无将在建中固定资产列作核算使用中固定资产现象。如企业购置、新增固定资产数量较多,则审计人员可采用分类抽查办法进行审计。验证固定资产确实存在与否的重点,应是那些便于移动、携带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增加具体审计方法、内容是:(1)根据固定资产具体项目,如固定资产筹建时须交投资方向调节税、耗地占用税,则根据入帐凭证查看企业是将这两种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2)根据对增加固定资产形成的各种凭证、帐单等的审查,查证是否将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支出列入了固定资产价值,或是否将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计入了成本费用。固定资产价值证明的来源、形式有:自行购入的,应有出售单位发票、托运单、保险单等原始凭证。自行建造的,应有工程结算清单(本企业基建、设备部门开出的)。接受捐赠的,应有发票帐单或资产管理部门或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证明。投资人投入固定资产,应有合同、协议证明,评估机构证明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有国家批准的租赁公司开具的价值证明。盘盈固定资产,应有财务部门、设备部门等共同证明的盘盈固定资产单据。在查证上述单据来源正确的基础上,审查固定资产帐的原价记录是否正确。特别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企业有无将支付给租赁公司的利息、手续费也计入固定资产价值。(3)根据对固定资产帐和企业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备查簿核对,查证企业有无将临时租入固定资产也列入企业自有固定资产中核对。(4)根据对总帐和记帐凭证审查,验证固定资产增加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特别是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是否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投资人投入的,是否正确核算“实收资本”和记录固定资产原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利息费、手续费是否计入“财务费用”,是否通过“长期应付款”偿还本息; 盘盈固定资产最终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盘盈固定资产最终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减少审计固定资产减少的形式主要有五种:出售、报废、毁损、投资转出及盘亏。固定资产减少审计方法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减少的证据、证明的审查,验证固定资产减少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效益性,以及其帐务处理是否正确。(1)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查看是否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特别是生产性固定资产,企业要出售这样的固定资产,目前仍须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出售。此外,企业出售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偏低现象,如果偏低,应结合买方情况,查证企业出售动机,查看是否以有损于国有资产价值的方式出售的固定资产。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收入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企业是否将这部分收入转移他用,或买股票或作为福利开支发放给职工等。(2)对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审计。主要通过对“报废申请书”、“报废清理单”,及事故报告等审查,验证报废、毁损的真实性,如固定资产还未消失,审计人员可亲自去查看固定资产是否真属报废、毁损,有无修复可能,若固定资产已不存在,应了解固定资产去向,查证是否有意假借报废、毁损,转移固定资产。此外,在报废、毁损清理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保险公司赔偿款及过失人赔偿费是否及时收到并入帐,有无被截留、转移、私分现象。报废和毁损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虚增成本费用现象。(3)对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审计。根据对合同、协议的审查,查证企业投资转出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合理,是否经过了正确的价值评估,与预期投资收益相比是否有效益。投资转出是否确实发生,有无将出借加工点固定资产列作投资转出的现象。投资转出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相应增加对外投资、减少固定资产原价。(4)盘亏固定资产审计。关键是审计盘亏原因的证明材料,是否经过批准,核定盘亏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追究了过失人的责任。其次审查其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转入“营业外支出”。4.固定资产折旧审计(1)根据固定资产目录、登记簿,审查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范围是否正确,特别是新增减固定资产,是否在使用、停用次月计提或停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否计提了折旧;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是否还提折旧及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是否计提了折旧等。(2)依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附表,查证企业确定的各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是否正确。(3)查证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是否有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企业是否任意扩大加速折旧范围。(4)采用抽查办法,验证固定资产折旧额计提是否正确。核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记帐凭证及固定资产帐卡,审查有无多提或少提折旧问题。5.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审计通过审查固定资产修理计划和实际发生记帐凭证,查证修理费用发生是否真实,记帐是否合理。通过待摊和预提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通过“递延资产”的,是否在两个大修间隔期内分摊完毕。 五、流动负债审计五、流动负债审计流动负债审计是指对各项流动负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核算的正确性的审查监督。通过流动负债审计,促使企业正确核算和处理流动负债项目的会计处理,防止企业低估或漏列流动负债,人为地改变流动比率,保证企业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维护债权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流动负债的有关规定(1)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确定的,应当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2)流动负债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3)流动负债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4)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5)企业发生的各项短期借款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帐,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6)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薄”,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7)在应付票据结算业务中,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费用。(8)企业各项应付帐款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9)企业发生预收帐款应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向购货单位预收。预收货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收的货款直接记入“应收帐款”科目的贷方,不设“预收帐款”科目。运用“预收帐款”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帐。“其他应付款”科目也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10)核算企业应付工资,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表”,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按职工类别、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等进行明细核算。(11)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在“应付工资”内核算。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日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内核算。(12)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等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计算出应交纳的增值税(仅限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企业。下同)、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根据&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增值税计税及会计处理的规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应交增值税”科目的 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款,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款,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13)企业核算应交教育费附加、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等,通过“其他应交款”。(14)使用“预提费用”核算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本期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实际支出数与已预提数的差额,应计入实际支出期的成本,费用。如实际支出数大于已提数额较多时,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除必须保留预提费用外,本科目年终一般没有余额。(15)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可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流动负债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1)利用“应付帐款”虚构债务,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材料盘盈款等转入应付帐款。(2)利用“应付帐款”转移企业收入,为其他单位套购物资,而后从中隐匿收入,贪污受贿。(3)企业已取得的销售折扣,通过“应付帐款”从企业转出,被个人私分或挪作他用,或增加成本费用等。(4)应付帐款长期挂帐,使企业负债不实。(5)利用“预收帐款”为其他单位转移资金、贪污分子贪污公款提供方便,然后个人从中收受贿赂。(6)利用预收帐款转移企业收入或隐瞒企业销售收入。(7)企业因非商品交易而采用商业票据结算方式。(8)将因无资金支付到期的应付票据而银行给予的罚息,计入成本费用。(9)企业用改变短期借款用途,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股票、债券交易等投资活动中。(1O)用短期借款弥补亏损、充抵收入,隐瞒企业经营真相。(11)利用应付工资中应计入生产成本等项目工资和应计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工资的互相挤占,调节当期损益,隐瞒真实情况。(12)将应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职工医院、幼儿园等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在应付工资中核算。 (13)(13)(1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没有在“在建工程”中核算,而是计入生产成本。(15)企业代扣代缴的税金拖欠不上交,或将代扣代缴税金转移,挪作他用。(16)在“应付利润”中将应付给其他单位利润部分长期挂帐,为其他单位建立帐外“银行”。(17)在权益法核算下,企业没有根据应付利润数额如实转增投资人投资,或用现金、银行存款支付应付投资人收益后,又错误地同时虚增投资人“实收资本”。(18)在“应付福利费”计提过程中,擅自提高比例,或将应在“在建工程”中列支的建筑施工人员的福利费,在生产成本中计提,虚增成本。(19)企业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福利费,如用于奖金发放等。(20)利用“预提费用”调节企业成本。如将根本不属于本期应付未付的费用,在本期进行预提。(21)其他暂收和应付款长期挂帐,挪用暂收资金或被私分贪污;利用“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挂列收入,隐瞒利润等等。□应付帐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调查了解企业应付帐款的内控制度。主要了解企业是否将采购、验收、发票支付和应付帐款记帐实行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以及实行总帐与明细帐定期核对制度。查看应付帐款明细表是否与总帐余额一致。(2)审查资产负债中所列应付帐款金额与总帐余额是否相符,总帐余额与明细帐余额是否一致。(3)审查应付帐款明细帐(表)。应付帐款业务不多时应逐户核对,业务量较多时应进行重点抽查。与原始凭单、对应科目进行核对。审查重点:①应付帐款明细帐中,业务内容反映不明确,不正常的项目。②有关提供劳务性应付帐款业务。③通过审查借方发生额,查看有无将实际已取得的采购折扣转移,被集体私分、个人贪污或挪作他用等;涉及退货情况应结合审查退货单据,查看虚实,是否假借退货将货款转作他用等。④通过审查贷方发生额,查看企业是否将长期应付款与流动负债混淆,有无虚构债务、转移资金。(4)对长期挂帐应付帐款、数额较大应付帐款以及业务内容较特殊的应付帐款项目,可以采用函询的办法,向对方单位索取证明材料。(5)与对应科目核对,查证企业应付帐款帐务处理是否正确。□预收帐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在预收帐款审计中,首先查证预收帐款的依据,企业是否根据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收款的预收货款,其次应结合企业原始见证审查,帐务处理审查,重点审计借方发生额,查证是否将预收货款计入销售收入、是否借合同取消、退还预收货款之机,转移企业资金。对预收帐款贷方发生额,应重点审查企业是否正确,及时入帐,有无直接用于企业奖金发放等开支。 □应付票据审计的方法和内容□应付票据审计的方法和内容审查企业应付票据内控制度是否健全(1)所有签发的票据都应该得到有关负责人的授权、批准。(2)应付票据的经办人、签名人、记帐人由不同人分别负责。(3)企业是否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以及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是否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4)盘点库存应付票据,查看应付票据号是否连续(包括存根号),并按“应付票据备查傅内容,逐项进行核对。2.审核发票、银行付款通知单等原始凭证查证应付票据结算内容是否真实。特别是付款日与到期日是否相符,提前或到期未付的原因是否合理、合法审查应付票据开出时间是否正确、是否与发票日期一致、是否进行的是商品交易。3.审计应付票据明细帐、记帐凭证查证财务处理是否正确,特别是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到期支付利息,是否正确计入财务费用□短期借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根据企业借款申请书,进帐凭单,审计企业是否确实发生借款业务,有无借用短期借款转移联营分利等违法行为。(2)根据对银行存款支出业务审计,查证企业是否用短期借款发放奖金、工资、从事股票等债券交易,不按规定用于弥补流动资产不足。(3)根据借款合同及有关凭证,核算企业应付利息金额。如果应付利息远远小于实际支付利息,则企业可能存在帐外借款,应进一步追查。(4)审核财务费用中有关借款利息的记帐凭证,查证短期借款利息是否按支出额大小,通过预提费用分月、分季计入财务费用,或在还本付息时一次结清。□应付工资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将企业职工名单(或抽查某部门人员名单)与劳动人事部门掌握的人员名单核对,查看企业有无虚列人员名单,滥发奖金、工资,偷漏个人调节税等问题。(2)在“资产负债表”中,审查应付工资数额与应付工资帐余额是否相符,并核对企业本期应付工资与上期应付工资差额,如相差较大,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审查企业是否突破工资总额计划控制指标。(3)通过审查“工资结算汇总表”,查证企业是否将应计入福利费的补助、医药费等不应包括在工资总额内核算的开支计入了工资总额。(4)通过审查“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审计企业工资费用分配是否正确,有无将应在专项工程、税后留利中列支的工资计入生产成本等混淆工资界限问题。同时对照有关帐目审计,查证“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是否如实、准确计入应计工资。(5)审查、核对“工资结算汇总表”和应付工资帐中代扣款项,是否真实、一致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疑点则可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应付福利费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审查应付福利费提取的基数是否正确。通过查阅“福利费计算表” (计提福利费原始凭单)并与工资分配表核对,查证企业是否将工资总额扣除奖金部分后,作为计提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基数。同时审查计提福利费比例是否正确、核算计提额是否准确。(计提福利费原始凭单)并与工资分配表核对,查证企业是否将工资总额扣除奖金部分后,作为计提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基数。同时审查计提福利费比例是否正确、核算计提额是否准确。通过审查提取福利费的原始凭证以及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查证企业计提福利费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将应在“在建工程”中列支的福利费计入生产成本的现象。(3)通过审查“应付福利费”借方发生业务,抽查部分原始记帐凭单,审核是否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有无挪用挤占的现象发生。□应交税金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审查企业应交税金明细帐,查看企业是否将不需预计应交数的印花税也在应交税金中核算,使企业应交税金不实。(2)通过审查企业预计应交税金的贷方金额及计算原始凭单,查证各项应交税金计算基数是否正确,适用税率是否准确、计算公式是否正确。(3)审查“应交税金”借方金额以及有关原始凭证,查证企业是否及时交纳各种税金,有无拖欠现象。(4)通过审计“应交税金”贷方金额、对应科目及原始记帐凭证(可抽审),验证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将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待摊费用”中核算;是否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中核算;是否将应交所得税在“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中核算;是否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计入“在建工程”中核算;是否将应缴盐税、烧油特别税(自用部分)计入原材料中核算;代收应交税金是否通过“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5)在应交税金审计中,产品税审计应注重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通过对销售业务审计,查证企业有无虚增、隐瞒销售收入现象。增值税审计中,应注重进项税额记录是否正确,有无错计(主要是多计)问题,销项税额有无错计(主要是少计)问题。特别注意有无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扣除项目扣抵而漏交增值税,如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及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得税审计中,应注重审查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面性、正确性。□应付利润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根据“应付利润”贷方发生额及原始凭证计算程序和结果,审查企业计算应付利润是否正确,是否将税后利润减去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作为确定利润分配的基数。对联营企业,审查其是否根据联营协议中的规定或投资比例核定应付利润。对股份制企业的应付股利,审查其是否根据董事会决议核定应付股利。(2)根据对“应付利润”借方的原始凭证审计,查证企业付出应付利润时帐务处理是否正确。特别是按权益法核算情况下,是否转增投资人的投入资本。(3)对“应付利润”长期挂帐未付情况,应追查其原因,查看是否代对方“保管”联营分利、形成对方帐外“银行”。 (4)(4)□预提费用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根据对发生预提费用经济业务内容的审查,查证企业是否将不属于本期费用而在本期预提,或超过本期期限仍继续预提,如短期借款已归还,而企业仍进行预提利息。(2)根据对原始凭证审计,查证企业预提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企业是否存在利用预提费用来调节生产成本问题。(3)查证预提费用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正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而没有混淆。(4)根据“预提费用”明细帐期末余额,审查预提数与实际支出相差情况。当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数较大时,企业是否按待摊费用处理,分期摊入成本。 六、长期负债审计六、长期负债审计与流动负债比较,长期负债具有数额大、偿还期长等特点。企业举借长期负债,一方面可以为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筹集资金,另一方面也增大企业投资风险,一旦企业投资决策失误或投资使用不当,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阻碍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对企业长期负债的决策、取得、使用、偿还等经济活动进行审查、评价,监督企业在负债资金运动中是否有违法违纪、不合规等问题,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长期负债的有关规定(1)长期借款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款。长期借款应当区分借款性质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记帐。(2)发行债券时,应当按债券面值记帐。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时,实收价款与面值的差额应当单独核算,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各期的利息支出。(3)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长期应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4)长期负债应当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应当在流动负债下单列项目反映。(5)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6)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价值。(7)“应付债券”是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的本息。下设债券面值、债券折价、债券溢价、应计利息。(8)企业在准备发行债券时,应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等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长期负债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1)企业改变长期借款用途。如用基建专项借款搞债券投资、计划外工程项目等。(2)利用长期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在固定资产价值和当期损益间的分配,调节企业成本费用、隐瞒企业经营真实性。(3)有意拖欠长期借款本息不予规还,或因借款投资决策失误,造成企业无力还本付息。(4)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以集资名义发行企业内部债券,为职工谋取非法利益。(5)债券溢价收益不入帐,转移收益资金挪作他用,或将折价损失计入生产成本。 (6)(6)(7)发行债券利息支出帐务处理不正确,用来调节生产成本,或将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利息支出计入成本、费用;或将&56属于生产成本、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筹建工程。(8)债券发行超出国家规定范围,违反国家批准规定的利率,擅自变动利率发行。(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利息和手续费,没有在安装、组建期间与交付使用期间正确划分,或将支付的利息、手续费从一开始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全部归入固定资产价值中。造成企业经营成果不实、固定资产价值确定不准确。(10)在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偿还引进设备款的核算中,企业将经销产品与返销还款产品、以及正常劳务收入与来料加工收入相混淆,隐瞒企业营业收入。□长期借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通过审查企业贷款申请、可行性报告、借款合同及有关计划性文件资料等,验证企业借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查证企业是否确实需要举借长期贷款。(2)主要通过审阅企业与借款项目有关的银行存款支出及有关原始凭证,查证企业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长期借款。企业有无改变借款用途,或用于其他投资、或进行转手“二次”贷款,非法向其他企业放贷,从中收取利息等等。审计企业长期借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还可以通过审查企业借款项目是否按计划如期进行的方法,间接反映借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如果借款项目没有如期进行建设,企业又没有说明具体理由,或理由不充分,这时应注重借款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查证企业在取得借款后,是否还有其他投资行为,以及其他投资的资金来源。(3)长期借款还本付息审计。根据企业借款合同、还款计划,审阅企业“长期借款”明细帐以及相关原始凭证,通过对借方发生额审计,查证企业是否按计划如期还款,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期限和方式,通过对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审计,查证利息偿还的计算是否正确;核算是否无误。企业是否将利息支出在“在建工程”和“财务费用”之间进行准确分配。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利息的,还应结合“预提费用”明细帐审查。(4)将“长期借款”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核对,查证企业是否如实在报表上反映企业负债情况。□应付债券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对企业发行债券合规性、合法性审计主要审查企业发行债券,有无国家有关部门(如证券交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正式批准文件。对股份制企业来说,还应查证董事会的授权、批准文件、记录是否齐全。2.对企业债券发行方式的合法性、正确性审计对债券发行采用由金融机构包销方式的企业,主要审查其与承包人签订的信托合同,并结合合同内容、有关经济合同法规等,查证双方是否严格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发行方式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发行费 用是否正确核算并及时计入企业期间费用,发行债券的计价、利息是否符合批准的标准。用是否正确核算并及时计入企业期间费用,发行债券的计价、利息是否符合批准的标准。审查企业债券发行,必须进行详审。但可以通过对其发行内控环节、方式的评审,确定审计中的重点。3.债券计价、核算及还本付息审计(1)审查企业发行债券的计价是否有依据。通过查阅批准文件及记帐原始凭证,审查企业折价、溢价发行债券是否合规,企业实际计价是否正确。核对企业应付债券中“债券折价”、“债券溢价”及“债券面值”明细帐,对照原始记帐赁证及批准文件,核实企业债券计价是否符合规定,会计分录是否正确。(2)企业发行债券还本付息方式都有预先规定,或分期还本付息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企业还本付息和折价、溢价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即平均摊销法。根据预先批准的还本付息方式和年限规定,算出企业平均每期应偿还本金数额、应摊销折价、溢价金额,然后分别与企业“应付债券”明细帐、“债价折价”的贷方、“债券溢价”和“债券面值”的借方发生额进行核对。如计算值与帐面发生额有不符,应通过查验原始凭证进行进一步审查。如计算值与帐面值各自对应相符,则可抽查原始凭证或对应会计分录,“财务费用”、“应计利息”等明细帐,查证折价或溢价是否通过“应计利息”正确分摊。(3)审查“应计利息”明细帐。主要是先根据票面利率计算出每期应核算支付的利息,然后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的平均摊销数,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审计时,首先审查“应计利息”贷方是否定期平均记入每期应支付的利息,抽查“财务费用”中对应的同一业务记录(根据日期、凭证号在财务费用帐中查找),验证是否以利息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后的金额增加财务费用。如果企业发行债券集资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则应根据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时间界限,审查“财务费用”中债券应计利息的核算,验证企业是否在“在建工程”和“财务费用”之间正确分配应计利息净值(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后的利息值),即固定资产使用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前,利息净值计入“在建工程”,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在这之后,利息净值计入财务费用。(4)还本付息核算审计。一是根据合同、批准文件或还本付息计划的时间,对照审查企业应付债券及明细科目——应计利息的借方发生时间和时间间隔,查证是否与计划、合同等规定时间一致,从而审查企业是否及时按期还本付息,二是通过复核测算,验证分期付息或还款的实际发生额是否正确,有无多还多付或少还少付等不正常现象。如有,则应进一步查明原因。□长期应付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首先,根据对企业负债、投资情况的了解,以及分析“长期应付款”帐目,核算项目和明细帐设置情况,判断企业存在长期应付款种类,针对不同 种类长期应付款,选择不同方法。对企业实际存在长期应付款项目而没有入帐核算的,应重点详细审查。种类长期应付款,选择不同方法。对企业实际存在长期应付款项目而没有入帐核算的,应重点详细审查。通过对引进设备合同、交款单、提货单、以及融资租赁合同、协议等审查,查证企业长期应付款存在的真实性、合法性。(2)应付引进设备款审计。①根据引进设备合同、提货单、缴款单等原始凭证,确定企业应付引进设备款的实际价格,验证企业“长期应付款——应付引进设备款”记录的价格是否正确。在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企业是否将用人民币借款支付的进口关税、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费等,也计入“长期应付款”中核算。②根据合同、协议等有关规定,计算长期应付款每期应计利息,对照审查“长期应付款——应付引进设备款”明细帐所记录的每次贷方发生额,查证每期实际利息核算是否正确。③根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竣工结算时间,通过审查“在建工程”和“财务费用”明细帐,检查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是否在“在建工程”和“财务费用”中正确分配,有无将引进设备已交付使用并竣工结算后的负债利息,仍继续计入在建工程,而没有转入财务费用。④对按补偿贸易方式返还应付引进设备款的偿还方式,应注重审查用来偿还负债后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价值,与“长期应付款”借方记录的已还款金额是否一致。如偿还负债的产品价值大于“长期应付款”记录的已还款额,则应进一步审查企业是否有隐瞒销售收入行为。⑤审查“长期应付款”明细帐贷方,查证企业是否将安装、组建固定资产(包括引进设备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国内费用,如工资、国内材料费用等也计入长期应付款,造成企业虚增负债、存货不实。⑥对引进设备外币结算损益审计。审查设备运抵企业时,外币折合人民币的计算是否正确;抽查每次计息的人民币折算和月末余额调整的汇兑损益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其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准确计入“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审计方法与引进设备负债审计方法基本相似。值得注意的是,应通过对明细帐“应付融资租赁费”贷方审查,结合审阅原始记帐凭证,查证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付的利息,手续费等是否也计入了“长期应付款”,而没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总之,长期应付款审计中,应注重审查两个界限:一、长期应付款计价与长期负债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计价的界限;二、利息支出、汇总损益等,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竣工结算前后的核算、入帐界限。 七、所有者权益审计七、所有者权益审计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即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额)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审计,就是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增减变化合法性的审查监督。通过所有者权益审计,可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全面、正确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实现资本保全,同时保护企业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所有者权益的有关规定1.企业筹集资本金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第三个月内缴清。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无形资产出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得超出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2.资本金的确认与作价的有关规定(1)货币投资。货币投资一般包括以投资人自有资金出资和以投资人名义贷款向企业出资两部分。企业必须以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当地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现金出资的记帐依据,而不能以合同、协议规定的现金额和日期记帐。投资人以外币投资的,企业应按缴款当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作为折合率,也可以按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2)实物投资。对实物投资,企业的合同、协议、章程中必须明确规定,附件应包括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在内的实物详细情况及投资人未达到投资标准的经济责任。投资人以实物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须出具拥有资产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投资人不得以租赁的资产或者已作为担保物品的资产进行投资。 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投入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重新作价后作为对企业的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投入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重新作价后作为对企业的投资。①为企业生产所必不可少的;②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价格过高或技术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③作价不能高于当时国际市场价。同时,外商还应提供制造厂商或销售商的发票及有关费用支出单据。(3)工业产权与专有技术投资。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或商标权等。专有技术则指工业上实用的、先进的、未经公开的、未申请专利的知识和技巧。外方投资人投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的产品。②能显著改变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③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其价值根据合同、协议或企业申请书的约定,以及企业负担的有关费用作为原价。无形资产在投资计价时,须有相关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作价计算根据、标准等。其中专有技术、经营特许权和商誉的计价,应经有权认证的机构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评估确认。(4)场地使用权投资及作价。中方投资者以场地向合营企业投资,其作价标准须由财政部门确定,以此投资分得的利润,要按规定上缴财政部门。场地使用权价值应以合同确定的价值计价,投资日期为场地实际使用日期。3.企业实收资本一经确认并记帐,无论以后外汇牌价有何变动,均不进行调整4.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及用途资本公积金的来源主要是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金。5.盈余公积金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应根据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扣除“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三个项目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金用途,转增资本金或弥补企业亏损,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6.未分配利润有关规定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缴纳销售税金,结转销售成本并加减营业外收支后形成企业利润,在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或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计算应支付利润及应上交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特种基金等以后,到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亏损则相反;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借方 余额为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的利润。余额为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的利润。□所有者权益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1)在国家、企业、外资、个人等投资主体中,企业在产权登记、清算、评估之时,借机侵占国家资产,减少国有财产数额,特别是这次新旧会计制度接轨过程中,企业没有将固定资产折旧形成的更新改造基金、专项拨款以及流动基金等转作“实收资本一国家资本”,没有按企业原来资金渠道确定企业资金产权归属,或借“资本公积”侵占国家投入资金。(2)投资资本计价不准,造成实收资本不实。在货币投资中,企业实际还未收到投入货币资金,就以合同规定金额、日期增记实收资本,造成实收资本虚增。(3)企业在筹建期间,实收资本等于注册所需资本,待正常营业后,又将投资资本抽回,使“实收资本”名存实亡。(4)企业误计或有意利用汇率调节以外币投资的实收资本,如将外币以当日最低价折算人民币,登记实收资本。(5)以实物投资时,其实际价值实际远小于投入资本登记价值,虚增投资人权益。(6)无形资产投资作价不准确,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评估,且非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并非中国所必须,不适应中国现实条件。(7)企业将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资金,资产评估净增值等没有相应增加“资本公积”,而是挪作他用(或部分挪作他用)、冲减成本费用或当期收益。(8)企业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数额小于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即不符合以下规定:生产性公司不得少于三十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商业公司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以零售业为主的商业性公司不得少于三十万元,咨询服务公司不得小于十万元,其他企业法人不得少于三万元等规定。(9)企业溢价发行股票,其溢价净额没有按规定转作资本公积、而是转作发放股利等。(10)在分担收益和承担经济责任的核算中,如资本公积的资本化,没有按投资者投资比例分配,而是收益分配倾向企业、个人所有者,风险承担倾向国家资本承担。如资本公积转作实收资本,没有按出资比例增加各投资人权益。(11)提取盈余公积时间或比例不正确,如在纳所得税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大于或小于&10%。(12)“本年利润”核算不正确,特别是少计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造成利润虚减,漏缴所得税。在弥补亏损过程中,企业用所得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已超过五年,仍继续在所得税前列支弥补亏损额。企业税后利润漏缴国家规定的有关特种基金。□实收资本审计的方法和内容所有者权益审计包括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 审计。审计。(1)1993年&7月&1日我国新旧会计制度正式接轨。实行新的会计制度后,重点应审计在接轨过程中,企业是否准确划分现有资产的归属。有无侵占、削弱国有资产现象。通过审查原会计制度中企业“固定基金”、“流动基金”、“其他单位投入资金”、“专用基金——更新改造基金”、“专用拨款——挖革改拨款”等科目的真实性,确定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和金额,与转轨后企业“实收资本”明细帐核对,验证企业是否正确核算、结转国家投入和其他单位投入资本金额,特别注意有无少计国家投入资本,有无将应属国家投入资本如更新改造基金、专用拨款——挖革改拨款及科技三项费用拨款等计入其他单位投入资本,或转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造成少计、漏计、转移国有资本现象。通过审查企业固定资产在转轨过程核算的正误,验证企业有无减少实收资本中国家投入资本现象。由于新旧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确定标准不同,企业一部分原固定资产将转为低值易耗品。这时企业很可能在固定资产转为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中,同时冲减固定基金,从而减少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金额。可以通过对比新旧固定资产目录,核定固定资产转为低值易耗品部分的价值,再审查其调帐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就能验证企业在固定资产调帐过程中,是否减少了国家投入资金。(2)企业筹建期间,应通过审阅实收资本帐户、银行存款和合同、协议等,查证各投资主体的投资是否如期到位,有无逾期应投未投,有无企业在实际未收到投入资金情况下,按合同、协议时间登记“实收资本”的现象,有无资金已实际投入而企业未入帐问题。(3)通过对比有关部门核定企业注册资金是否符合国家对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规定,查证企业经营能力是否真实。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对各类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规定:生产性公司不得少于三十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不得少于三十万元;咨询服务公司不得少于十万元,其他企业法人不得少于三万元。(4)通过审查“实收资本”科目、原始凭证、价值确认资料等,查证实收资本计价是否正确。特别应注重外商投入设备价格是否为国际市场公认价格,是否存在偏高现象;无形资产有无权威评估机构价值确认证明。无形资产投资比重是否在注册资金&20%以内,是否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如商誉只有在兼并时才予资本化等。(5)企业运营期间,应通过对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盘查等方法,审查投入企业资金有无在运营初期就被投资人抽回的现象,使企业注册资金名不符实,投入资金只是“名义”资金的现象。总之,对实收资本真实性、合理性审计中,应侧重对实收资本增减变化的原因、计价证据和是否如期投入资本的审查,其方法主要是复核和验证。在用外币核算投入资本情况下,还应注意是否正确进行汇兑核算,采用的汇率是否符合协议、合同或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是否由于汇兑核算而虚增或虚减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金审计的方法和内容□资本公积金审计的方法和内容根据对资本公积贷方的审查,查实企业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针对资本公积增加的不同渠道,审查其来源是否正确,增加额是否准确。(2)在有投资活动而增加资本公积的核算中,应复核其资本公积的增加是否正确。投入的机械、设备等,评估确定价值大于投资者投入约定的价值。大出的这部分价值就是资本公积额。针对这样形成的资本公积,主要审查评估确定价值是否真实,是否有正式的国家规定的权力部门出具的评估证明;其“实收资本”的确定是否符合协议、合同等事先的约定金额,资本公积额是否为评估价值与约定金额的差价等。(3)对于接受捐赠的资产,根据提供的发票帐单或评估证明,审查企业“资本公积”帐中是否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及资本公积增加额核算是否正确。(4)对由于外币结算而发生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应根据合同、协议中约定汇率折算与收到投资当日(或当月某固定日)汇率折算的差额,检验资本公积的增减是否正确。资本公积增(减)额=实收资本日投资折算金额-约定汇率投资折算金额(5)对因资产评估而引起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应首先审查其评估机构是否为国家指定机构,其次审查评估业务是否在企业发生兼并、清算、验收或调帐等情况时进行的。企业自行对财产进行评估而产生的增值不能作为资本公积处理。(6)对资本公积减少(即借方)的审计,主要审查其原始凭证中企业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根据,即将董事会批准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金额和方式,与企业实际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金额和方式进行对比,核实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金额和方式是否正确。审查其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有无借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名义转销企业财产等现象。□盈余公积金审计的方法和内容(1)在我国新旧会计制度接轨过程中,企业应将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及承包风险金等转入“盈余公积”。通过审查企业旧会计制度核算中上述资金净额总和,验证企业是否将上述资金全部转入“盈余公积”。(2)结合对企业“营业外支出”、“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的审计,查证企业发生的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息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实际金额。以所得税后利润减去上述三项支出,并乘以&10%,验证与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数额是否一致。如企业多提或少提,应进一步查明其原因。(3)对企业任意提取盈余公积,首先审查其是否经过企业董事会批准;其次按批准的比例验证企业实际提取是否正确,有无与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相混渚现象,多提或少提应进一步审计。(4)对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应审查其是否有董事会批准文件,查证其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有无借用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名义,转移企业财产行为。(5)将盈余公积金净值(即提取金额扣除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后),与注册资金对比,其比值应大于&25%,小于&50%。否则企业可能存在多提或少 提现象。提现象。(1)审查企业应交的所得税以及国家规定税后应交的特种基金是否已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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