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器设备是重置评估价是不含税的吗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第三,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第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三、关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问题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其他转让房地产行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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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涉及的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说明
公告日期: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涉及的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说明
沪申威评报字(2014)第0418-1号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
第一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2
第二部分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3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3
二、关于经济行为目的说明......30
三、关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说明......31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34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35
六、资产负债清查情况......35
资产评估说明......44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说明......44
二、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53
三、核实结论......54
四、评估技术说明......54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54
(二)评估方法介绍......56
(三)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技术说明......65
(四)收益法的评估技术说明......123
(五)评估结论及分析......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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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评估说明仅供资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监管部门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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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为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概况: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BairunFlavor&FragranceCo.,Ltd.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70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称:百润股份
证券代码:002568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成立时间: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55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558号
经营范围:香精香料的制造加工。香精香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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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营业期限:自日至不约定期限
2、历史沿革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润股份”)是由刘晓东等17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以上海百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截至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0,823,170.01元作为出资(其中60,000,000.00元折为股本,823,170.01元作为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日,百润股份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百润股份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94号)同意,日,百润股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百润股份”,股票代码“002568”,股本总额8,000万股。
日,百润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百润股份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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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票。日,分红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万股增至16,000万股。
近三年百润股份控股权未发生变化,除本次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外,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日,百润股份共有股东5,160名,其中前十大股东分别为:
持股数量(股)
62,080,000
境内自然人
21,130,000
境内自然人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基金、理财
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基金、理财
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通资管-民生-海通海汇系
基金、理财
列-星石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
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长信银利精选
基金、理财
证券投资基金
111,929,006
3、主营业务情况
百润股份主要从事食用香精和烟用香精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百润股份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饮料、乳品、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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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烘焙食品、咸味产品及烟草制品。
4、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4.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被评估单位: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076
住所: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538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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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日
经营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其他酒(配制酒,凭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克斯酒业”、“公司”或“标的公司”)于2003年12月由上海百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自然人王朝晖、张其忠、谢霖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其中上海百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股权比例60%;王朝晖出资100万元,占股权比例20%;张其忠出资50万元,占股权比例10%;谢霖出资50万元,占股权比例10%。具体内容如下表:
出资额(万元)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上述注册资本由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汇验内字号】验资报告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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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自然人股东王朝晖、张其忠、谢霖分别将其持有的股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转让给上海百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转让后上海百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持有500万元股权,占股权比例100%。具体内容如下表:
出资额(万元)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2009年6月,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0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刘晓东、柳海彬、刘晓俊、温浩、张其忠、周永生、孙晓峰、郑小柏、谢霖、程显东、曹磊、林丽莺、喻晓春、黄冰、万晓丽、顾静、汪晓红等17位自然人。股权转让后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刘晓东持有股权258.70万元,占股权比例51.74%;柳海彬持有股权121.35万元,占股权比例24.27%;刘晓俊持有股权41.15万元,占股权比例8.23%;温浩持有股权32.05万元,占股权比例6.41%;张其忠持有股权6.65万元,占股权比例1.33%;周永生持有股权5.35万元,占股权比例1.07%;孙晓峰持有股权5.35万元,占股权比例1.07%;郑小柏持有股权4.35万元,占股权比例0.87%;谢霖持有股权4万元,占股权比例0.80%;程显东持有股权4万元,占股权比例0.80%;曹磊持有股权2.6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林丽莺持有股权2.6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喻晓春持有股权2.6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
黄冰持有股权2.50万元,占股权比例0.50%;万晓丽持有股权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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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股权比例0.44%;顾静持有股权2.20万元,占股权比例0.44%;汪晓红持有股权2.20万元,占股权比例0.44%。具体内容如下表:
出资额(万元)
2009年9月,刘晓俊、温浩、周永生、郑小柏、黄冰分别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刘晓东和柳海彬,转让后刘晓俊、温浩、周永生、郑小柏、黄冰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刘晓东持有股权315.2927万元,占股权比例63.06%;柳海彬持有股权150.1573万元,占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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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张其忠持有股权6.65万元,占股权比例1.33%;孙晓峰持有股权5.35万元,占股权比例1.07%;谢霖持有股权4万元,占股权比例0.80%;程显东持有股权4万元,占股权比例0.80%;曹磊持有股权2.6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林丽莺持有股权2.6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喻晓春持有股权2.6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万晓丽持有股权2.20万元,占股权比例0.44%;顾静持有股权2.20万元,占股权比例0.44%;汪晓红持有股权2.20万元,占股权比例0.44%。具体内容如下表:
出资额(元)
3,152,927.00
1,501,573.00
5,000,000.00
2009年9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从500万变更为2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刘晓东持有股权万元,占股权比例63.05%;柳海彬持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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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600.6079万元,占股权比例30.03%;张其忠持有股权26.6667万元,占股权比例1.33%;孙晓峰持有股权21.3333万元,占股权比例1.07%;谢霖持有股权16万元,占股权比例0.80%;程显东持有股权16万元,占股权比例0.80%;曹磊持有股权10.6667万元,占股权比例0.53%;林丽莺持有股权10.6667万元,占股权比例0.53%;喻晓春持有股权10.6667万元,占股权比例0.53%;万晓丽持有股权8.80万元,占股权比例0.44%;顾静持有股权8.80万元,占股权比例0.44%;汪晓红持有股权8.80万元,占股权比例0.44%。具体内容如下表:
出资额(元)
12,609,920.00
6,006,079.00
266,667.00
213,333.00
160,000.00
160,000.00
106,667.00
106,667.00
106,667.00
20,000,000.00
上述注册资本由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申洲大通(2009)验字第385号】验资报告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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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从2,000万变更为5,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刘晓东持有股权3,152.48万元,占股权比例63.05%;柳海彬持有股权1,501.51975万元,占股权比例30.03%;张其忠持有股权66.66675万元,占股权比例1.33%;孙晓峰持有股权53.33325万元,占股权比例1.07%;谢霖持有股权40万元,占股权比例0.80%;程显东持有股权40万元,占股权比例0.80%;曹磊持有股权26.6667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林丽莺持有股权26.6667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喻晓春持有股权26.6667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万晓丽持有股权22万元,占股权比例0.44%;顾静持有股权22万元,占股权比例0.44%;汪晓红持有股权22万元,占股权比例0.44%。具体内容如下表:
出资额(元)
31,524,800.00
15,015,197.50
666,667.50
533,332.50
400,000.00
400,000.00
266,667.50
266,667.50
266,667.50
220,000.00
2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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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元)
220,000.00
50,000,000.00
上述注册资本由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申洲大通(2013)验字第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3年11月,顾静将其持有的股权22万转让给高原,转让后顾静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其他股东股权及持股比例不变。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巴克斯酒业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
2013年12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从5,000万变更为1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刘晓东持有股权6,304.96万元,占股权比例63.05%;柳海彬持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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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股权比例30.03%;张其忠持有股权133.3335万元,占股权比例1.33%;孙晓峰持有股权106.6665万元,占股权比例1.07%;谢霖持有股权80万元,占股权比例0.80%;程显东持有股权80万元,占股权比例0.80%;曹磊持有股权53.333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林丽莺持有股权53.333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喻晓春持有股权53.3335万元,占股权比例0.53%;万晓丽持有股权44万元,占股权比例0.44%;高原持有股权44万元,占股权比例0.44%;汪晓红持有股权44万元,占股权比例0.44%。具体内容如下表:
出资额(万元)
上述注册资本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51293号】验资报告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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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柳海彬将其持有的4%的股权转让给马晓华,将其持有的3%的股权转让给温浩,转让完成后,柳海彬持有股权万元,占股权比例23.03%,马晓华持有股权400万元,占股权比例4.00%,温浩持有股权300万元,占股权比例3.00%,其他股东持股金额及股权比例未变。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巴克斯酒业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
2014年5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温浩、张其忠、谢霖、曹磊、林丽莺、喻晓春、万晓丽、高原及新增股东上海旌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民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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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增资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从1亿元变更为1.20亿元,增资后各股东股权比例为:刘晓东持有股权6,304.96万元,占股权比例52.54%;柳海彬持有股权2,303.0395万元,占股权比例19.19%;马晓华持有股权400万元,占股权比例3.33%;温浩持有股权390万元,占股权比例3.25%;张其忠持有股权288.3335万元,占股权比例2.40%;孙晓峰持有股权106.6665万元,占股权比例0.89%;谢霖持有股权110万元,占股权比例0.92%;程显东持有股权80万元,占股权比例0.67%;曹磊持有股权103.3335万元,占股权比例0.86%;林丽莺持有股权93.3335万元,占股权比例0.78%;喻晓春持有股权553.3335万元,占股权比例4.61%;万晓丽持有股权104万元,占股权比例0.87%;高原持有股权194万元,占股权比例1.62%;汪晓红持有股权44万元,占股权比例0.37%;上海旌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权495万元,占股权比例4.13%;上海民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权430万元,占股权比例3.58%。
本次增资完成后,巴克斯酒业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资额(万元)
上述注册资本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51001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股东股权情况具体如下:
出资额(万元)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资额(万元)
3、公司业务介绍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预调鸡尾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预调鸡尾酒(外文名:Ready-to-drink,简称RTD)是一种低酒精度的果汁混合饮料酒,多以朗姆、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等洋酒做基酒,加上橙、柠檬、苹果等果汁调配而成。
预调鸡尾酒行业是配制酒中的细分行业,行业起步较晚,经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众多企业多年的引导和培育,行业已步入快速成长阶段。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是中国较早进入预调鸡尾酒行业的企业之一,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其产品RIO(锐澳)已成为目前公司国内市场上前两大品牌之一。目前,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预调鸡尾酒产销量龙头企业之一,2013年营业收入较2012年同比增长216.75%,月营业收入较月同比增长524.38%。
4、控股公司情况
4.1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4.1.1注册登记情况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
住所:嘉定区江桥镇星华公路16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日
经营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不含冷冻(冷藏)食品),酒类(不含散装酒)、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教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4.1.2历史沿革
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澳酒业”)于2005年7月成立,系由自然人柳海彬和张其忠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经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佳瑞验字(2005)第22189号验资报告审验),其中:自然人柳海彬出资300万元,占60%的股权;张其忠出资200万元,占40%的股权。
日,经锐澳酒业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柳海彬将其持有的锐澳酒业40%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晓东,股东张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其忠将其持的的锐澳酒业40%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晓东。
转让后,柳海彬出资100万元,占20%的股权;刘晓东出资400万元,占80%的股权。以上股权转让于日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已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日,经锐澳酒业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刘晓东将其持有的锐澳酒业80%的股权以0.8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股东柳海彬将其的锐澳酒业20%的股权以0.2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转让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100%的股权。以上股权转让于日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已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评估基准日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占注册资本金额比
实收资本(万元)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4.1.3业务介绍
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其销售渠道主要为国内连锁大卖场(综合性商超)、CVS便利系统等的直销销售。
4.1.4锐澳酒业主要财务指标
4.1.4.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916,356.40
12,388,674.45
22,813,659.19
其中:货币资金
1,983,212.05
1,159,825.75
3,188,844.76
应收账款净额
3,951,659.27
5,427,421.66
16,342,326.21
预付账款净额
284,224.52
5,000,000.00
888,164.00
其他应收款净额
595,724.15
3,101,536.41
754,471.32
2,353,312.52
非流动资产
2,095,555.19
999,854.13
149,480.69
固定资产净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36,595.39
960,152.75
118,121.60
12,011,911.59
13,388,528.58
22,963,139.88
22,091,507.43
17,172,771.64
19,836,212.02
其中:应付账款
19,632,451.51
10,184,548.76
16,755,253.96
382,865.88
应付职工薪酬
615,302.24
927,761.45
1,298,845.48
1,554,977.28
其他应付款
533,126.35
5,659,101.80
1,506,980.78
22,091,507.43
17,172,771.64
19,836,212.02
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79,595.84
-3,784,243.06
3,126,927.86
4.1.4.2利润表主要数据
一、营业收入
58,765,040.59
52,687,087.90
24,016,154.12
减:营业成本
36,231,028.84
22,512,720.22
8,674,096.7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955.36
291,347.86
126,745.25
20,495,202.85
20,837,574.56
5,683,400.76
1,952,764.63
1,066,521.23
222,652.40
资产减值损失
234,298.5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其他业务利润
二、营业利润
-132,372.65
7,944,912.60
9,079,921.24
加:营业外收入
194,151.54
503,929.23
13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8,446,388.45
9,214,921.24
减:所得税费用
196,185.15
2,151,035.67
2,303,750.32
四、净利润
-167,684.95
6,295,352.78
6,911,170.92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2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4.2.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713
住所:浦东新区新厂镇古丹路15弄23号401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日
经营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批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教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2.2历史沿革
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于日成立,系由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经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申洲大通(2012)验字第324号验资报告审验)。
至评估基准日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占注册资本金额比
实收资本(万元)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2.3业务介绍
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其销售渠道主要为通过经销商销售。
4.2.4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4.2.4.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5,000,000.00
64,058,848.58
144,820,314.54
其中:货币资金
5,000,000.00
44,625,563.86
81,616,742.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000.00
应收账款净额
14,300,287.80
8,467,145.83
预付账款净额
2,950,835.18
51,743,632.35
其他应收款净额
1,256,586.95
500,021.67
925,574.79
2,092,772.05
非流动资产
5,437,477.17
6,890,477.40
其中: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201,517.91
255,842.9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35,959.26
6,634,634.50
5,000,000.00
69,496,325.75
151,710,791.94
61,757,774.02
67,292,367.02
其中:短期借款
5,000,000.00
5,000,000.00
9,434,784.32
26,737,753.34
764,398.02
6,053,963.17
应付职工薪酬
3,594,431.73
3,312,200.00
10,699,999.45
22,665,699.51
其他应付款
32,264,160.50
3,522,751.00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其中:其他非流动负债
61,757,774.02
67,292,367.02
所有者权益总计
4,999,300.00
7,738,551.73
84,418,424.92
4.2.4.2利润表主要数据
一、营业收入
133,755,915.45
340,912,722.33
减:营业成本
60,769,432.60
141,251,211.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19,859.56
1,706,264.33
66,186,106.55
95,563,144.46
2,086,447.43
2,317,918.52
资产减值损失
297,079.08
-105,067.4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其他业务利润
二、营业利润
3,748,565.64
100,096,589.97
加:营业外收入
2,255,451.36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3,748,565.64
102,352,041.33
减:所得税费用
1,009,313.91
25,672,168.14
四、净利润
2,739,251.73
76,679,873.19
4.3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3.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04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达路18号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日
经营期限: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酒生产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涉及筹建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机器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3.2历史沿革
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于日成立,系由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至评估基准日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的股权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4.3.3业务介绍
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北方生产基地,目前尚在建设中。
4.3.4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3.4.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3,329,853.71
其他应收款
4,233,980.00
减: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净额
4,149,300.40
其他流动资产
2,176,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9,703,694.11
固定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750,489.01
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付款
流动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729,622.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9,750,489.01
4.3.4.2利润表主要数据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213,756.41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营业利润
-291,547.60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三、利润总额
-291,547.60
-21,169.90
四、净利润
-270,377.70
5、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状况
5.1资产负债表(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21,901,221.56
92,636,440.01
186,039,188.36
400,000.00
4,038,002.77
20,936,689.00
25,328,964.81
减: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421,552.73
519,492.77
应收账款净额
3,951,659.27
20,515,136.27
24,809,472.04
1,011,728.96
10,993,980.90
4,691,698.35
其他应收款
616,058.85
343,810.83
4,954,844.57
减: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112,223.76
其他应收款净额
598,861.33
333,974.61
4,842,620.81
4,499,228.97
10,589,990.07
31,266,505.00
流动资产合计
31,962,700.09
135,069,521.86
252,049,484.56
固定资产净额
3,002,226.29
4,301,718.05
4,230,545.28
3,366,289.80
51,905,088.14
无形资产净额
33,049,026.33
32,580,050.13
长期待摊费用
127,140.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2,673.13
6,582,100.50
7,193,909.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952,231.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42,040.39
47,382,131.85
111,922,749.90
37,404,740.48
182,451,653.71
363,972,234.46
21,000,000.00
37,000,000.00
5,000,000.00
4,798,933.23
16,395,065.21
68,876,280.12
382,865.88
764,398.02
6,053,963.17
应付职工薪酬
790,429.10
4,991,871.77
4,078,464.67
2,212,802.98
17,589,094.21
30,643,911.84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3,147,824.75
427,856.14
3,784,627.82
流动负债合计
32,332,855.94
77,168,285.35
118,437,247.62
32,332,855.94
77,168,285.35
118,437,247.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71,884.54
105,283,368.36
245,534,986.84
5.2利润表(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一、营业收入
58,807,090.72
186,269,388.16
365,095,120.17
减:营业成本
20,186,779.26
51,822,715.72
90,499,732.22
3,795,646.98
9,951,428.79
18,800,145.44
21,193,376.76
87,079,947.11
101,246,545.22
5,018,152.16
9,024,908.09
9,045,367.54
1,990,221.08
1,984,938.89
961,283.27
资产减值损失
350,527.93
200,327.58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
157,286.30
二、营业利润
6,612,420.65
26,212,207.93
144,341,718.90
加:营业外收入
364,099.14
940,217.19
2,900,046.71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6,941,641.10
27,148,317.97
147,224,394.96
1,945,384.62
6,936,833.15
36,972,776.48
四、净利润
4,996,256.48
20,211,484.82
110,251,618.48
5.3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14,918,009.51
46,851,050.40
77,903,747.25
应收账款净额
18,748,524.41
14,203,814.43
16,747,360.80
727,504.44
3,043,145.72
1,047,050.48
其他应收款净额
36,530,431.94
1,652,287.04
2,501,204.79
9,203,667.42
27,778,041.33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6,899,080.33
109,832,109.91
125,128,486.90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5,000,000.00
5,000,000.00
35,000,000.00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净额
2,943,266.49
4,060,498.76
3,917,718.29
在建工程净额
3,366,289.80
51,905,088.14
无形资产净额
33,049,026.33
32,580,050.13
长期待摊费用
127,140.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2,557.62
182,55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76,231.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70,607.14
45,871,369.68
137,422,564.97
44,969,687.47
155,703,479.59
262,551,051.87
21,000,000.00
32,000,000.00
3,915,006.13
10,192,119.75
42,138,526.78
49,035,688.48
应付职工薪酬
175,126.86
1,367,164.44
727,098.00
1,285,041.53
5,590,249.28
6,423,235.05
其他应付款
2,614,698.40
254,196.00
流动负债合计
28,989,872.92
49,154,127.31
98,578,744.31
28,989,872.92
49,154,127.31
98,578,744.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79,814.55
106,549,352.28
163,972,307.56
5.4利润表(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一、营业收入
37,381,238.93
81,216,941.64
151,752,060.27
减:营业成本
20,636,881.81
50,740,908.50
91,504,236.06
3,601,691.62
9,040,221.37
16,967,135.86
698,173.91
3,065,387.53
5,871,939.43
6,291,040.21
1,975,576.15
1,912,374.52
890,471.66
资产减值损失
-13,583.09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
133,601.37
二、营业利润
7,403,550.71
13,708,940.92
36,112,759.57
加:营业外收入
169,947.60
436,287.96
509,595.35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7,571,898.31
14,143,575.11
36,604,984.27
1,913,713.82
3,574,036.38
9,182,028.99
四、净利润
5,658,184.49
10,569,538.73
27,422,955.28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述2012年至评估基准日日的数据摘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159号】。
6、主要会计政策及税收政策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征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计征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计征
河道管理费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计征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二、关于经济行为目的说明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由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确定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评估依据: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说明
(一)本次资产评估对象系截至评估基准日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本次评估的范围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内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一、流动资产合计
125,128,486.90
77,903,747.25
应收账款净额
16,747,360.80
预付账款净额
1,047,050.48
其他应收款净额
1,652,287.04
27,778,041.33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37,422,564.97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35,000,000.00
固定资产净额
3,917,718.29
在建工程净额
51,905,088.14
无形资产净额
32,580,050.1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55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76,231.66
三、资产总计
262,551,051.87
四、流动负债合计
98,578,744.31
42,138,526.78
49,035,688.48
应付职工薪酬
727,098.00
6,423,235.05
其他应付款
254,196.00
五、负债总计
98,578,744.31
六、净资产
163,972,307.56
上述评估基准日日的数据摘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159号】。
本次评估将以下无形资产纳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评估范围:
(1)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拥有8项专利权(其中1项发明专利权、1项发明专利申请权、6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内容如下:序号
一种樱桃果酒
专利权维持
的酿造方法
一种鸡尾酒
申请中,一通
及其制备方法
出案待答复
专利权维持
酒瓶(红标)
专利权维持
酒瓶(黄标)
专利权维持
标贴(白桃味白
专利权维持
兰地鸡尾酒)
标贴(锐澳
专利权维持
专利权维持
(2)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拥有18项商标。具体内容如下: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经了解,1)上述商标中序号为2、7、8、9、10、11、12、15、17、18的商标未投入使用。另鉴于序号为17、18两项注册商标主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要适用于计算机软件领域,与被评估单位目前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无重大关联,被评估单位于2014年3月与上海昱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昱璠”)签署《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将上述两项注册商标总计以7,800元价格转让给上海昱璠。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两项注册商标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除上述正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两项注册商标外,其他注册商标权属人均为被评估单位,不存在任何的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锐澳商标最早注册日期为号,使用至今。3)2013年锐澳鸡尾酒被食品协会和酒业协会同步评定为“2013年度上海名优食品”。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538号2268平方米的办公经营场所系向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取得,并签有《厂房租赁协议》,故上述房产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除上述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外,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承诺无其他应纳入评估范围的账外资产及负债,上述委托评估对象和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一致。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是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根据评估目的,委托方在征求评估机构意见的基础上选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选择月末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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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债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未发现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资产负债清查情况
1、资产负债(母公司)的清查范围
1.1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流动资产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控制或拥有
77,899,045.85
控制或拥有
控制或拥有
应收账款净额
16,747,360.80
预付账款净额
1,047,050.48
控制或拥有
其他应收款净额
1,652,287.04
控制或拥有
27,778,041.33
控制或拥有
公司各仓库
流动资产合计
125,128,486.90
1.2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非流动资产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长期股权投资
35,000,000.00
控制或拥有
固定资产净额
3,917,718.29
控制或拥有
在建工程净额
51,905,088.14
控制或拥有
无形资产净额
32,580,050.13
控制或拥有
长期待摊费用
控制或拥有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551.48
控制或拥有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76,231.66
控制或拥有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7,422,56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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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负债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42,138,526.78
49,035,688.48
应付职工薪酬
727,098.00
6,423,235.05
其他应付款
254,196.00
流动负债合计
98,578,744.31
2、列入清查范围的主要资产的分布地点及特点:
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主要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具体分布地点及特点如下: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均存放在公司各仓库内,账面值共计27,778,041.33元,其中存货—原材料5,053,398.81元;存货—在库周转材料8,506,682.58元;存货—产成品14,210,786.44元;存货—发出商品7,173.50元。
存货—原材料主要包括酒、香料、果汁等,共计74项,账面价值为5,053,398.81元。存放在仓库。
存货—在库周转材料主要酒瓶、纸箱等包装物,共计75项,账面价值为8,506,682.58元。存放在仓库。
存货-产成品账面价值14,210,786.44元,主要为各个类型的鸡尾酒等,共计17项,存放在仓库。
存货-发出商品账面价值7,173.50元,主要为发至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的各类鸡尾酒,共计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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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本次清查的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87台(套),电子设备109台(套),账面原值8,411,828.44元,账面净值3,917,718.29元。
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7,453,520.88
3,526,342.41
电子设备及其他
958,307.56
391,375.88
8,411,828.44
3,917,718.29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8,411,828.44
3,917,718.29
上述设备安装或存放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列入本次清查的机器设备共87项,账面原值为7,453,520.88元,账面净值3,526,342.41元。其中包括封箱机、空压机、离心泵、标签机等,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列入本次清查的电子设备共109台,账面原值为958,307.56元,账面净值391,375.88元。包括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检测设备等。电子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3在建工程概况
在建工程主要为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项,账面值51,905,088.14元。
2.3.1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账面值51,339,276.17元,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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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7街坊19/11丘土地上的预调酒厂房建设以及法拉第路56号,李冰路576号1幢全幢办公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27街坊19/11丘土地上的预调酒厂房建设,账面值16,094,261.00元。该工程施工范围和规模为主厂房、辅助厂房、综合楼、门卫、垃圾收集房及基酒罐区、基酒泵区、地下废水处理池的建筑、安装、装饰及室外总体,总建筑面积20948平方米。至评估基准日,综合楼砼已完工至二楼地面,外墙脚手架至三楼地面,室内满堂脚手架至三楼地面;主厂房A区地坪已硬化,各类预埋管道全部完工,B区砼已完工至二楼1/2地面,外墙脚手架至二楼地面,室内满堂脚手架至二楼地面;辅助厂房基础已完工,地坪回填土完工。
位于法拉第路56号,李冰路576号1幢全幢办公楼,账面值35,245,015.17元,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浦字(2014)第032277号》,于日完成产权变更。该房屋建筑面积1937.09平方米,2010年竣工,4层厂房,钢混结构,首层层高6.6米,二层以上4.3米,外墙贴面砖,内墙涂料,塑钢门窗,水泥地坪,目前处于毛坯待装修状态。
2.3.2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账面值565,811.97元,为锅炉及一批厨房设备,系工程预付款。
2.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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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值32,580,050.13元,系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27街坊19/11丘的土地使用权的摊余额,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6,627平方米。
委托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明细情况如下表:
土地证编号
面积(m2)
沪房地浦字(2013)
新场镇27街坊
第236643号
2.5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拥有8项专利权(其中1项发明专利权、1项发明专利申请权、6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内容如下:
一种樱桃果酒
专利权维持
的酿造方法
一种鸡尾酒
申请中,一通
及其制备方法
出案待答复
专利权维持
酒瓶(红标)
专利权维持
酒瓶(黄标)
专利权维持
标贴(白桃味白
专利权维持
兰地鸡尾酒)
标贴(锐澳
专利权维持
专利权维持
(2)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拥有18项商标。具体内容如下: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经了解,1)上述商标中序号为2、7、8、9、10、11、12、15、17、18的商标未投入使用。另鉴于序号为17、18两项注册商标主要适用于计算机软件领域,与被评估单位目前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无重大关联,被评估单位于2014年3月与上海昱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昱璠”)签署《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将上述两项注册商标总计以7,800元价格转让给上海昱璠。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两项注册商标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除上述正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两项注册商标外,其他注册商标权属人均为被评估单位,不存在任何的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锐澳商标最早注册日期为号,使用至今。3)2013年锐澳鸡尾酒被食品协会和酒业协会同步评定为“2013年度上海名优食品”。
上述资产均处于使用或受控状态。
3.清查工作的组织
企业根据本次经济行为依据,成立本次评估的资产清查小组,由财务总监为清查小组组长,财务部、行政部等有关人员参加。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由职能部门对所管辖的资产负债进行自行清查,造表登记、汇总。时间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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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实,如呆坏账的损失及无需偿付负债的判断等。对实物资产进行毁损、变质等检测或者鉴定。时间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在评估机构人员的辅导下,填制《资产评估申报表》,时间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分析总结。主要是分析资产清查范围和深度是否符合资产评估的规范要求,是否与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能否保证评估结论的公正性、公允性。
3、清查工作结果
清查的资产和负债与资产评估申报表一致。
七、资料清单
1、资产评估申报表;
2、相关经济行为文件;
3、审计报告;
4、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文件;
5、重大合同、协议等;
6、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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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委托方: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评估单位: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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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说明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说明
(一)本次资产评估对象系截至评估基准日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本次评估的范围为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内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一、流动资产合计
125,128,486.90
77,903,747.25
应收账款净额
16,747,360.80
预付账款净额
1,047,050.48
其他应收款净额
1,652,287.04
27,778,041.33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37,422,564.97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35,000,000.00
固定资产净额
3,917,718.29
在建工程净额
51,905,088.14
无形资产净额
32,580,050.1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55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76,231.66
三、资产总计
262,551,051.87
四、流动负债合计
98,578,744.31
42,138,526.78
49,035,688.48
应付职工薪酬
727,098.00
6,423,235.05
其他应付款
254,196.00
五、负债总计
98,578,744.31
六、净资产
163,972,307.56
上述评估基准日日的数据摘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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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159号】。
本次评估将以下无形资产纳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评估范围:
(1)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拥有8项专利权(其中1项发明专利权、1项发明专利申请权、6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内容如下:序号
一种樱桃果酒
专利权维持
的酿造方法
一种鸡尾酒及
申请中,一通
其制备方法
出案待答复
专利权维持
酒瓶(红标)
专利权维持
酒瓶(黄标)
专利权维持
标贴(白桃味白
专利权维持
兰地鸡尾酒)
标贴(锐澳预调
专利权维持
专利权维持
(2)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拥有18项商标。具体内容如下: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经了解,1)上述商标中序号为2、7、8、9、10、11、12、15、17、18的商标未投入使用。另鉴于序号为17、18两项注册商标主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要适用于计算机软件领域,与被评估单位目前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无重大关联,被评估单位于2014年3月与上海昱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昱璠”)签署《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将上述两项注册商标总计以7,800元价格转让给上海昱璠。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两项注册商标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除上述正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两项注册商标外,其他注册商标权属人均为被评估单位,不存在任何的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锐澳商标最早注册日期为号,使用至今。3)2013年锐澳鸡尾酒被食品协会和酒业协会同步评定为“2013年度上海名优食品”。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538号2268平方米的办公经营场所系向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取得,并签有《厂房租赁协议》,故上述房产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除上述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外,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承诺无其他应纳入评估范围的账外资产及负债,上述委托评估对象和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一致。
(三)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状况
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具体分布地点及特点如下: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均存放在公司各仓库内,账面值共计27,778,041.33元,其中存货—原材料5,053,398.81元;存货—在库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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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材料8,506,682.58元;存货—产成品14,210,786.44元;存货—发出商品7,173.50元。
存货—原材料主要包括酒、香料、果汁等,共计74项,账面价值为5,053,398.81元。存放在仓库。
存货—在库周转材料主要酒瓶、纸箱等包装物,共计75项,账面价值为8,506,682.58元。存放在仓库。
存货-产成品账面价值14,210,786.44元,主要为各个类型的鸡尾酒等,共计17项,存放在仓库。
存货-发出商品账面价值7,173.50元,主要为发至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的各类鸡尾酒,共计4项。
列入本次清查的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87台(套),电子设备109台(套),账面原值8,411,828.44元,账面净值3,917,718.29元。
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7,453,520.88
3,526,342.41
电子设备及其他
958,307.56
391,375.88
8,411,828.44
3,917,718.29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8,411,828.44
3,917,718.29
上述设备安装或存放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列入本次清查的机器设备共87项,账面原值为7,453,520.88元,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账面净值3,526,342.41元。其中包括封箱机、空压机、离心泵、标签机等,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列入本次清查的电子设备共109台,账面原值为958,307.56元,账面净值391,375.88元。包括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检测设备等。电子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在建工程概况
在建工程主要为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项,账面值51,905,088.14元。
3.1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账面值51,339,276.17元,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27街坊19/11丘土地上的预调酒厂房建设以及法拉第路56号,李冰路576号1幢全幢办公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27街坊19/11丘土地上的预调酒厂房建设,账面值16,094,261.00元。该工程施工范围和规模为主厂房、辅助厂房、综合楼、门卫、垃圾收集房及基酒罐区、基酒泵区、地下废水处理池的建筑、安装、装饰及室外总体,总建筑面积20948平方米。至评估基准日,综合楼砼已完工至二楼地面,外墙脚手架至三楼地面,室内满堂脚手架至三楼地面;主厂房A区地坪已硬化,各类预埋管道全部完工,B区砼已完工至二楼1/2地面,外墙脚手架至二楼地面,室内满堂脚手架至二楼地面;辅助厂房基础已完工,地坪回填土完工。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位于法拉第路56号,李冰路576号1幢全幢办公楼,账面值35,245,015.17元,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浦字(2014)第032277号》,于日完成产权变更。该房屋建筑面积1937.09平方米,2010年竣工,4层厂房,钢混结构,首层层高6.6米,二层以上4.3米,外墙贴面砖,内墙涂料,塑钢门窗,水泥地坪,目前处于毛坯待装修状态。
3.2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账面值565,811.97元,为锅炉及一批厨房设备,系工程预付款。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值32,580,050.13元,系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27街坊19/11丘的土地使用权的摊余额,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6627平方米。
委托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明细情况如下表:
土地证编号
面积(m2)
沪房地浦字(2013) 新场镇27街坊
第236643号
5.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拥有8项专利权(其中1项发明专利权、1项发明专利申请权、6项外观设计专利),如下表: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种樱桃果酒
专利权维持
的酿造方法
一种鸡尾酒
申请中,一通
及其制备方法
出案待答复
专利权维持
酒瓶(红标)
专利权维持
酒瓶(黄标)
专利权维持
标贴(白桃味白
专利权维持
兰地鸡尾酒)
标贴(锐澳
专利权维持
专利权维持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拥有18项商标,具体如下: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持有人
注册有效期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巴克斯酒业
经了解,1)上述商标中序号为2、7、8、9、10、11、12、15、17、18的商标未投入使用。另鉴于序号为17、18两项注册商标主要适用于计算机软件领域,与被评估单位目前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无重大关联,被评估单位于2014年3月与上海昱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昱璠”)签署《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将上述两项注册商标总计以7,800元价格转让给上海昱璠。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两项注册商标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除上述正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两项注册商标外,其他注册商标权属人均为被评估单位,不存在任何的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锐澳商标最早注册日期为号,使用至今。3)2013年锐澳鸡尾酒被食品协会和酒业协会同步评定为“2013年度上海名优食品”。
上述资产均处于使用或受控状态。
二、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接受本项目的资产评估委托后,根据项目的类型和资产特点,我公司成立了资产评估清查小组,并于日开始工作。
在被评估单位已经自查的基础上,评估小组进入现场。首先了解企业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企业各项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验;然后会同企业有关人员对资产评估申报表上所申报的待评资产进行核实,确定这些资产(或负债)的存在性、完整性,验证待评资产的产权归属及相关负债的真实性,做到不重、不漏。
评估小组对待评资产和负债清查核实后汇总分析各科目的清查核实情况,确定清查核实结果是否与账面记录存在差异,确定是否存在产权不清晰的资产。
评估小组于日结束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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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本次评估尚未发现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
三、核实结论
(一)资产核实结论。
经清查核实,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2,551,051.87元,负债总额98,578,744.31元,净资产163,972,307.56元。
(二)资产核实结果与账面记录一致。
四、评估技术说明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的种类及选用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2)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量化;(3)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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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2)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能力;(3)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被评估企业为所属预调鸡尾酒行业为新兴的低度酒类饮品行业,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目前公开信息的酒类或饮料类上市公司基本处于发展成熟期,可比因素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难于量化,因此本项评估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被评估企业是一家具有较高获利能力的企业,未来经济效益可持续增长,其预期收益可以量化、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与折现密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评估。
对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采用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其母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清晰,具有可持续获利能力,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根据上述适应性分析以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委估资产的价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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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评估人员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二)评估方法介绍
1、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其中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主要资产评估方法简述如下:
1)流动资产的评估
本次委估的流动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
1.1货币资金的评估
通过盘点现金,核查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1.2应收账款的评估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评估中调查了解的情况,通过核对明细账户,发询证函或执行替代程序对各项明细予以核实。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1.3预付账款的评估
各种预付款项,估计其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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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或权益的预付款,逐笔确认,其评估值为零。对于很可能部分收不回的,比照应收款项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4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评估中调查了解的情况,通过核对明细账户发询证函或执行替代程序对各项明细予以核实。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1.5存货的评估
1.5.1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
对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等外购材料进行实地盘点,评估人员在核实账目的基础上,对存货进行了抽查。对周转正常的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按市场值确定评估值,现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周转流动较快,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询价,发现近期市场价格波动较小,故按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1.5.2产成品的评估
对正常销售的产成品,评估人员在确定产成品数量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扣除相应的税费和适当的利润确定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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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全部税金-适当税后净利润
=产品销售收入[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折减率]
1.5.3发出商品的评估
对发出商品的评估,评估人员在确定产成品数量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扣除相应的税费和适当的利润确定评估
计算公式为:
发出商品的评估值
=产品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全部税金-适当税后净利润
=产品销售收入[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
2)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具体资产、盈利状况、股权比例、清查情况及其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由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3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均为全资子公司,故本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根据被投资单位经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
3)机器设备的评估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按后述公式计算评估值,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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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由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设备购价和运杂、基础、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组成,其中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价+运杂、基础、安装调试费+其他合理费用,车辆重置全价=设备购价+车辆购置附加税+其他费用。
设备购价:
设备购价为评估基准日时点的现行市场价格;上述公式中设备购价为评估基准日时点的现行市场价格,由于被评估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其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因此,对于符合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的设备购价的价格口径为不含增值税的设备购价,对于不符合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的设备购价的价格口径为含增值税的设备购价。
运杂、基础、安装费:
根据机械工业部[机械计(号文]《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有关设备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概算指标,并按设备类别予以确定。
其他合理费用:
主要是指资金成本,对建设周期长、价值量大的设备,按建设周期及付款方法计算其资金成本;对建设周期较短,价值量小的设备,其资金成本一般不计。
②成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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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关键、精大稀设备,采用年限法理论成新率和技术观察法成新率,并对年限法和技术观察法所计算的成新率给以不同的权重,最终合理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对一般设备采用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对车辆以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并以技术观察法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加权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4)在建工程
4.1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①对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27街坊19/11丘土地上的预调酒厂房的评估。
由于至评估基准日,该土建工程项目尚未完工,本次评估通过核实工程合同及付款情况,付款进度与合同约定情况相符,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②对位于法拉第路56号,李冰路576号1幢全幢办公楼的评估
由于该房屋购置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相近,评估人员核实了近期同类科技园区办公楼市场价格,房价未有大的波动,本次评估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2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系刚购入的锅炉及一批厨房设备,系工程预付款。
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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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交易实例(类似土地挂牌出让的价格),对影响地价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土地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地段等条件与委评土地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土地加以修正,从而求得待估宗地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对象土地价值=类似土地市场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Ry—土地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利率;
m—委估宗地剩余使用年限;
n—该用途土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
期日修正系数按照地价水平指数进行测算。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待估对象的区域因素打分/∑参照案例的区域因素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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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待估对象的个别因素打分/∑参照案例的个别因素打分
6)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6.1对正常使用的商标采用超额利润分成法较能合理测算商标权组合资产的价值。
①基本公式
式中:P——待估商标的评估价值;Ri——预测第i年的超额收益;K——商标的超额利润分成率;n——被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期;i——折现期;r——折现率。
②收益年限注册商标有效期虽为10年,但可办理续展,因而其使用期限可视为与企业经营寿命一致。鉴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乐观,因而作为持续经营处理,预测期确定为永续期。
③超额收益预测
a.商标产品净利润对于商标产品净利润的预测主要参考评估中对整体企业收益的预测,公司整体收益来源于从事与商标相关的各种锐澳鸡尾酒产品的销售。具体预测详见收益法预测相关部分。
b.超额收益的确定超额收益=商标产品净利润-销售收入行业销售净利率
6.2对尚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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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尚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以重置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取得费用确定委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评估值。具体算公式如下:
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值=商标设计及图样制作费+注册费+代理费
6.3对于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具体评估途径为: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待估无形资产所对应的产品预测销售额,采用销售收入分成的方法(销售收入分成的方法即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成后折现)确定待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值。
计算公式:
式中:p—评估值;r—折现率;n—收益期;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销售净收入;w—销售收入分成率。
7)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对被评估单位租赁厂区的基建工程费摊余额,本次评估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的原始发生额并结合尚存受益期确定评估值。
8)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工资可抵扣的时间性差异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经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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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非流动资产
通过核实账务、抽查采购合同、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10)负债的评估
负债是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以未来资产或劳务来偿付的经济债务。
负债评估值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认。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评估对象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的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评估对象经审计的报表口径为基础,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来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来得出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公式为:
E=B-D(1)
E: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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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被评估企业的企业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测期。
(三)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技术说明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各类货币资金的账面值为77,903,747.25元,包括现金4,701.40元、银行存款77,899,045.85元。
1.1现金的评估
该企业库存现金为人民币4,701.40元。对库存现金采用实际盘点并同现金日记账余额和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的方法进行评估。
日由评估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一起在现场进行盘点予以核实,确定账实相符,故以基准日现金账面余额4,701.40元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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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现金评估值为4,701.40元,
现金清查评估明细详见表3-1-1。
1.2银行存款的评估
银行存款账面值77,899,045.85元,经审核共有账户8个,均为人民币账户具体情况如下:(单位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南
500,000.00
500,000.00
汇康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南
814,853.31
814,853.31
汇康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中山南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浦
东证券大厦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康桥开发
26,286,532.85
26,286,532.85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康桥开发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康桥开发
896,495.75
896,495.75
中信银行南汇支行
49,392,570.02
49,392,570.02
77,899,045.85
77,899,045.85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及向银行函证进行清查核实,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完全相符,故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评估值为77,899,045.85元,
银行存款清查评估明细详见表3-1-2。
2.应收账款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账面值为16,747,360.80元,为应收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的货款。
评估人员通过函证和核对该公司记账凭证、相关合同、并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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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人员调查了解了每笔款项的具体构成、相关企业资信状况,确定债权存在。
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6,747,360.80元,
应收账款清查评估明细详见表3-4。
3.预付账款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预付账款账面值1,047,050.48元,主要为预付的货款。预付账款共7户,主要为预付上海皇冠制罐有限公司货款553,420.31元、预付宏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12,140.28元、预付上海尼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2,100.00元等。评估人员通过核对公司记账凭证、合同、并向财会人员调查了解了各款项的具体构成、相关企业的资信状况,从而判断相应的权利是可以收回的。预付账款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评估基准日,预付账款评估值为1,047,050.48元,
预付账款清查评估明细详见表3-5。
4.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为1,655,394.94元,坏账准备3,107.90元,账面净值为1,652,287.04元,共11项,账龄多在1年以内,主要为应收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1,500,000.00元以及职工暂支款等。评估人员通过函证和核实相关凭证,并向财会人员调查了解了每笔款项的具体构成及形成原因,确定债权的存在性。
按照评估准则将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根据账龄分析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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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3,107.90元。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1,652,287.04元,
其他应收款评估明细详见表3-8。
5.存货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均存放在公司各仓库内,账面值共计27,778,041.33元,其中存货—原材料5,053,398.81元;存货—在库周转材料8,506,682.58元;存货—产成品14,210,786.44元;存货—发出商品7,173.50元。
5.1外购材料的评估
外购材料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存货—原材料主要包括酒、香料、果汁等,共计74项,账面价值为5,053,398.81元。存放在仓库。
存货—在库周转材料主要酒瓶、纸箱等包装物,共计75项,账面价值为8,506,682.58元。存放在仓库。
对外购的材料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评估值=市场价格+合理费用(运费、损耗、仓储费等)
=市场价格单价数量+合理费用(运费、损耗、仓储费等)
经向企业财务、销售人员及仓库保管人员的了解,该公司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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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周转正常,无滞压现象,其账面单价与市场价格相近,故以清查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例1:伏特加酒,经盘点,数量为61,479.927升,账面单价为9.79元。表3-9-3序号1
经向被评估单位采购部门了解该酒的进货价格,评估基准日该酒最新的市场不含税价为9.79元/升,故以该酒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市场价确认评估值,为9.79元/升61,479.927升=601,918.99元。
评估基准日,原材料评估值为5,053,398.81元,
原材料清查评估明细详见表3-9-2,
评估基准日,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为8,506,682.58元,
在库周转材料清查评估明细详见表3-9-3。
5.2存货—产成品、发出商品的评估
存货-产成品账面价值14,210,786.44元,主要为各个类型的鸡尾酒等,共计17项,存放在仓库。
存货-发出商品账面价值7,173.50元,主要为发至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的各类鸡尾酒,共计4项。
经向企业相关人员了解,目前被评估单位账面所反映的存货均为企业自产。
对正常销售的产成品和发出商品,评估人员在确定产成品数量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扣除相应的税费和适当的利润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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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为:
5.2.1产成品的评估
对正常销售的产成品,评估人员在确定产成品数量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扣除相应的税费和适当的利润确定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的评估值
=产品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全部税金-适当税后净利润
=产品销售收入[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折减率]
5.2.2发出商品的评估
对发出商品的评估,评估人员在确定产成品数量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扣除相应的税费和适当的利润定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
发出商品的评估值
=产品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全部税金-适当税后净利润
=产品销售收入[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
由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商品均由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销售,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也不销售其他公司酒类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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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因此销售税费及利润率参照合并口径财务数据。
产品销售收入参照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针对一级批发商的价格。
销售费用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月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计算求得销售费用率为27.73%。
销售税金及附加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月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附加计算求得销售税金及附加率为5.15%。
销售利润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月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计算求得销售利润率为40.32%。
所得税率:25%。
净利润折减率:50%。
评估举例一:产成品
例:西柚味24*330ml,产成品明细表3-9-5序号1,账面数量89,452.7493箱,账面单价23.04元/箱,账面金额2,060,793.78元。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罐装鸡尾酒含税销售单价104.4元/箱。
评估单价=104.41.17[1-27.73%-5.15%-40.32%25%-40.32%(1-25%)50%]
=37.41元/箱
评估值=37.41元/箱89,452.7493箱
=3,346,427.35元
评估基准日,存货—产成品评估值为25,285,849.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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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产成品清查评估明细详见表3-9-5。
评估基准日,存货—发出商品评估值为11,173.61元。
存货—发出商品清查评估明细详见表3-9-7。
5.4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存货评估值为38,857,104.64元。
存货评估汇总详见表3-9。
6.长期股权的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35,000,000.00元,共有3家。
长期投资的清查核实的主要依据是原始投资凭证和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资料。根据这些文件核实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和所占股权比例。对该全资控股的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
6.1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
住所:嘉定区江桥镇星华公路16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日
经营期限:日至日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不含冷冻(冷藏)食品),酒类(不含散装酒)、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教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成立,系由自然人柳海彬和张其忠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经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佳瑞验字(2005)第22189号验资报告审验),其中:自然人柳海彬出资300万元,占60%的股权;张其忠出资200万元,占40%的股权。
日,经锐澳酒业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柳海彬将其持有的锐澳酒业40%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晓东,股东张其忠将其的锐澳酒业40%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晓东。转让后,柳海彬出资100万元,占20%的股权;刘晓东出资400万元,占80%的股权。以上股权转让于日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已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日,经锐澳酒业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刘晓东将其持有的锐澳酒业80%的股权以0.8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股东柳海彬将其的锐澳酒业20%的股权以0.2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转让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100%的股权。以上股权转让于日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已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至评估基准日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实收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额比例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至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后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净资产为5,874,400.16元,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评估值为5,874,400.16元。(详见沪申威评报字(2014)第号评估说明。)
6.2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713
住所:浦东新区新厂镇古丹路15弄23号401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日
经营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批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教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于日成立,系由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经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申洲大通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2)验字第324号验资报告审验)。
至评估基准日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实收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额比例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至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后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净资产为84,587,252.55元,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评估值为84,587,252.55元。(详见沪申威评报字(2014)第号评估说明。)
6.3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04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达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日
经营期限: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酒生产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涉及筹建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机器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于日成立,系由上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至评估基准日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实收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额比例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至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后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净资产为29,712,900.09元,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评估值为29,712,900.09元。(详见沪申威评报字(2014)第号评估说明。)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120,174,552.80元。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明细详见表4-4。
7.固定资产-设备的评估
7.1设备概况
列入本次清查的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87台(套),电子设备109台(套),账面原值8,411,828.44元,账面净值3,917,718.29元。
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7,453,520.88
3,526,342.41
电子设备及其他
958,307.56
391,375.88
8,411,828.44
3,917,718.29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8,411,828.44
3,917,718.29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述设备安装或存放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列入本次清查的机器设备共87项,账面原值为7,453,520.88元,账面净值3,526,342.41元。其中包括封箱机、空压机、离心泵、标签机等,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列入本次清查的电子设备共109台,账面原值为958,307.56元,账面净值391,375.88元。包括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检测设备等。电子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本次评估未发现有盘盈盘亏设备,也未发现有其他待报废设备存在。
7.2评估过程
7.2.1清查核实
(1)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设备明细表”进行审核、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请被评估单位予以修改、补充,在核实无误情况下,加盖公章,正式申报资产评估申报表。
(2)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内容,请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被评估单位设备管理、设备技术状况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
(3)评估人员在设备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根据申报表内容到现场核实设备编号、规格型号等。
7.2.2现场技术观察
评估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和直观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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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并进一步做技术观察。
(1)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设备的特点对价值量相应较大、结构复杂的设备按不同的用途分类,并以部件分解技术观察打分法,做出该设备的技术观察。
(2)对价值量小的设备和技术含量简单的非主要设备,评估专业人员采用目测法,对设备作一般性技术观察。
7.2.3成新率的确定
在现场目测及技术观察的基础上,评估专业人员向设备操作人员了解设备的利用率、工作负荷、维护保养、故障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情况,作为确定设备成新率的参考依据。
7.3评估方法
7.3.1在用设备的评估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计算公式: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由评估基准日时点的现行市场价格和运杂、基础、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组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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